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澜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麦澜德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2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9,749.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9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8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公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 自有资金投入(万元) |
1 | 麦澜德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8,505.80 | 36,919.00 | 1,586.8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203.07 | 15,167.33 | 6,035.74 |
3 | 营销服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5,291.61 | 5,291.61 | 0.00 |
合计 | 65,000.48 | 57,377.94 | 7,622.54 |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90,975.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3,597.91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0,975.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3,597.91万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7.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李建勤 | 张 红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