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自查结果说明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