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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岳先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洪辉先生、李相民先生、刘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对现任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李洪辉先生、李相民先生、刘华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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