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21 公司简称:前沿生物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生物医药公司,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行业特点。公司聚焦抗病毒领域及慢病领域的新药研发,在抗HIV创新药赛道具有国际竞争力。本报告期,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艾可宁持续推进商业化进程,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74.04万元,同比增加109.22%;为丰富产品管线,同步推进多个在研产品的临床开发工作,2022年度投入研发费用27,432.68,同比增长59.39%,公司2022年度尚未实现盈利。
本报告期,公司已上市产品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在研新药临床研究稳步推进,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稳定,且不断有新的人才加入公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不断提升。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DONG XI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官鑫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前沿生物 | 指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前沿 | 指 | 北京前沿嘉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香港前沿 | 指 | 前沿生物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前沿产业 | 指 | 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齐河前沿 | 指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四川前沿 | 指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前沿科技 | 指 | 四川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德州前沿 | 指 | 德州前沿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DTP药房 | 指 | 即直供患者模式,DTP药房为药企提供产品销售窗口,患者凭借处方进行购买 |
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指 | 研究性新药,在候选药品开展临床试验之前必须进行的申请及审批过程 |
临床前研究 | 指 | 对非人类受试者的非临床研究,以收集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资料,并确定药物是否可用于临床试验 |
临床试验 | 指 |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包括临床I期、II期、III期和IV期试验 |
I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
IV期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 指 | 在监管机构审核批准药品上市以后对其所进行的临床试验,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获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
NDA申请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ANDA申请 | 指 | 英文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缩写,ANDA的申请即为“复制”一个已被批准上市的产品 |
药品批准文号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件中列示的批准文号 |
药品注册批件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件 |
艾滋病 | 指 |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HIV病毒感染的最后阶段,可能导致HIV病毒携带者的免疫系统受到严重损害,使其逐渐更容易受到越来越多的感染和癌症的伤害
HIV病毒 | 指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一种通过接触HIV病毒感染者的体液(包括血液、精液、 |
精液前液、阴道分泌液、直肠液以及乳汁)传播并感染免疫系统的活细胞的病毒 | ||
FB1002 | 指 | 前沿生物正在开发的一种抗HIV病毒FB1002,将艾可宁与3BNC117组成的联合疗法 |
FB3001 | 指 | 前沿生物开发的一种用于治疗肌肉骨骼疼痛新型透皮贴片 |
FB2001 | 指 | 前沿生物开发的一种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候选药物 |
FB4001 | 指 | 前沿生物正在开发的一种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的特立帕肽注射液仿制药 |
FB6001 | 指 | 前沿生物正在开发的一种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多肽疫苗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前沿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RONTIER BIOTECHNOLOGIES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rontier Biotechnologi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DONG XIE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乾德路5号7号楼(紫金方山)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199 |
公司网址 | www.frontierbiotech.com |
电子信箱 | 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千雅 | 鲍丽娜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 |
电话 | 025-69648375 | 025-69648375 |
传真 | 025-69648373 | 025-69648373 |
电子信箱 | 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 invest@frontierbio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前沿生物 | 68822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文涛、张强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周游、罗耸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7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84,740,447.41 | 40,502,898.19 | 109.22 | 46,622,752.9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3,404,399.54 | 40,471,120.10 | 106.08 | 46,369,51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6,764,082.52 | -260,055,946.80 | 不适用 | -230,730,884.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8,946,253.30 | -311,022,153.61 | 不适用 | -240,213,703.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42,163.76 | -243,069,041.18 | 不适用 | -170,174,582.20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1,449,391.84 | 1,830,225,953.70 | -8.68 | 2,143,045,644.33 |
总资产 | 2,410,859,210.09 | 2,532,632,487.06 | -4.81 | 2,516,290,135.6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2 | 不适用 | -0.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2 | 不适用 | -0.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0.86 | 不适用 | -0.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6 | -13.02 | 减少7.94个百分点 | -28.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4 | -15.58 | 减少7.86个百分点 | -29.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3.73 | 424.93 | 减少101.20个百分点 | 297.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474.04万元,同比增加109.22%,主要来自公司抗HIV创新药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渠道建设和学术推广进入收获期,艾可宁在国内HIV感染住院及重症市场保持了稳定的销售增长,更多目标患者选择艾可宁作为治疗方案,同时受益于患者长期用药的获益和性价比的凸显,平均用药时长持续提升。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597.31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亏损3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亏损28.27%,主要系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研发费用持续增加所致。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8.68%,主要系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研发费用持续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670,338.94 | 20,495,766.22 | 31,492,171.81 | 27,082,17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241,597.75 | -64,017,074.78 | -103,250,095.53 | -130,255,31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7,551,876.95 | -79,528,508.67 | -114,068,111.58 | -137,797,756.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10,228.06 | -70,852,023.84 | -81,553,190.34 | -102,226,721.5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2.51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402.56 | -801.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54,451.45 | 政府补助 | 13,745,198.22 | 4,151,385.2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19,943,863.98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8,013,519.93 | 5,696,138.96 |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4,988.40 | 主要为违约金收入 | -776,353.98 | -127,877.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1,389.46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559.92 | 236,025.60 | ||
合计 | 42,182,170.78 | 50,966,206.81 | 9,482,81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9,363,629.53 | 690,112,427.69 | 10,748,798.16 | 19,943,863.98 |
合计 | 679,363,629.53 | 690,112,427.69 | 10,748,798.16 | 19,943,863.98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公司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名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为避免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报告中采用代称的方式披露。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的一年,也是前沿生物“十四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在行业变革中坚持稳中求进,充分发挥科创精神、坚守“一切为了患者”本心,推进新药研发、产业化和国际化方面的业务发展。
2022年,前沿生物员工戮力同心,克服经济下行及市场需求受限的影响,积极应对,核心产品艾可宁在国内销售收入实现逆势增长;同时,公司在探索艾可宁多元化经销模式及海外国家药品注册许可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响应国家号召,重点推进FB2001的研发,力争为国内患者特别是脆弱群体,提供更安全、高效的国产治疗药物;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高度重视合规治理、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及企业文化建设,以激励与约束并重为原则,持续优化各项绩效考
核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运营企业《内刊》,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员工企业核心价值的认同感;报告期内,公司以简易程序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2亿元,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助力公司中长期发展。
(一)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情况
1.渠道建设与商业化拓展
1)渠道与学术推广成果逐步落地,艾可宁销售同比增长109.22%艾可宁作为国内首个自主研发的国家1.1类抗HIV新药,公司高度重视商业化渠道建设以及基于产品独特临床价值和患者受益的学术化推广。受益于公司前期深入、下沉的营销网络铺设,叠加学术推广成果,公司业务逐渐进入收获期。报告期内,公司在西南、华南等传统优势区域保持艾可宁销售持续高增长,在新开拓的地区及下沉市场实现了产品的增量营收贡献,共同拉动艾可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74.04万元,较上年增长109.22%。
2)持续深化传染病领域营销网络建设,覆盖更广泛的目标群体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优势区域及下沉市场的传染病定点治疗医院覆盖及准入工作,并持续推进具备医保“双通道”资质DTP药房的开拓,充分利用“双通道”机制优势,增加艾可宁供应渠道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覆盖全国28个省的25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130余家DTP药房;艾可宁已在24个省份被纳入医保“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公司将持续开拓具有资质的DTP药房,以进一步实现目标患者从住院向门诊续贯治疗方案的延续。3)探索多元化的经销模式,与上药科园达成合作2022年8月,公司与上药集团旗下医药分销企业科园贸易就艾可宁的商业化推广达成合作,依托其在国内“全区域+全渠道”的专业市场推广优势,科园贸易将在公司尚未覆盖的部分省、市传染病定点专科医院独家推广艾可宁,与公司已搭建的传染病专科产品营销网络形成合力,完善艾可宁在国内抗HIV治疗领域的商业化版图,充分挖掘潜在目标群体,拉动艾可宁业绩增长。
4)艾可宁医保续约成功,维持原支付价格及范围,助力产品长期稳定市场拓展艾可宁已成功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并维持原支付标准、原限定支付范围不变,体现了国家对艾可宁临床价值的高度肯定,以及对艾可宁的创新性、患者的获益性等方面的认可。同时,艾可宁原价续约将对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 学术推广与品牌建设
1)艾可宁长期用药获益凸显,患者粘性不断提升基于艾可宁疗效强、安全性好、副作用小、耐药屏障高等药品特点,结合医保报销的支付端优势,艾可宁长期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获益逐步凸显,在临床应用中获得医生及患者更广泛的认可,国内一线城市、经济发达省份的HIV定点医院已经实现艾可宁医保进院及报销。报告期内,艾可宁在住院及重症患者中的应用持续提升,已成为住院与重症艾滋病期、HIV感染围手术期患者的首选用药品牌;公司强
化患者长期用药获益的学术及市场推广,更多患者出院后选择基于艾可宁的序贯治疗方案,长期用药意愿、用药粘性持续提升,艾可宁通过平均用药时长的增加带动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2)强化国产创新药品牌及学术建设,以学术口碑带动业务发展公司持续加强国内外专家、医生及患者群体对国产创新药的认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了“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21年版)”系列全国巡讲,艾可宁作为临床应用典型病例进行展示分析,得到了全国众多临床专家与医护人员的充分认可;此外,公司持续在全国重点省、市地区开展了逾百场“抗艾新征程,我们在行动”系列线上学术巡讲交流会,邀请了国内各级学术带头人分享HIV行业诊疗知识,持续打造艾可宁扎实的学术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携手,以线上直播方式开展了“HIV面面观在线查房”系列学术交流会,在线分享复杂病例诊治思路,累计观看超6万人次,通过线上直播方式覆盖更广泛的医患群体,巩固艾可宁作为HIV治疗领域在住院与重症艾滋病期、HIV感染围手术期首选用药的品牌形象,以学术口碑带动业务发展。
3.艾可宁上市后研究
1)静脉推注给药方式获批,助力门诊渗透
报告期内,艾可宁静脉推注给药方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射时间不小于30秒,给药时长显著缩短,将进一步提高艾可宁临床使用的便利性和依从性,有利于产品临床应用场景的拓展,包括住院患者向门诊患者的转化、向长期用药患者的渗透以及暴露后预防市场的开拓。
2)附条件批准上市转为常规批准上市,临床价值进一步印证
2018年,艾可宁凭借优秀的III期临床试验中期数据通过国家药监局特殊、优先审评,获得优先审批及附条件批准上市。上市后,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高质量的完成了艾可宁III期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及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艾可宁由附条件批准上市顺利转为常规批准上市,体现了产品在临床有效性、安全性、适应人群以及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经过了全面的科学评价,艾可宁临床应用的安全和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得到进一步印证。
(二)海外市场推广及注册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艾可宁的海外注册进程,并取得显著进展。报告期内,截至报告期末,艾可宁已在厄瓜多尔、柬埔寨、阿塞拜疆和马来西亚4个海外国家获得药品注册许可,8个国家已提交药品注册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已获批上市的海外国家经销商接洽合作,在当地开展学术推广活动。2022年6月,公司在阿塞拜疆巴库联合开展主题为“Current strategic directions in HIV treatment”的学术讨论会议;2022年10月,公司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开展主题为“ My HIV forum 2022”的学术交流会议。两场学术推广活动均与当地知名的临床专家进行了深入的医学交流,打造艾可宁国际化品牌形象,并促进跨国间艾滋病诊治水平的提升。
公司积极开发新的海外经销商,报告期内,公司与Avacare Health集团达成合作,在东非和西非部分国家就艾可宁的注册和商业化开展相关工作,完善了公司在非洲主要市场商业化合作架构的搭建。
(三)在研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1.抗新冠病毒在研产品FB2001(通用名:Bofutrelvir)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注射用FB2001在中国、美国I期临床试验;启动了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评价FB2001在住院的中、重度新冠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Ⅱ/Ⅲ期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试验尚在受试者入组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雾化吸入用FB2001的非临床研究工作,包括对新的流行毒株Omicron体外活性和体内药效评价、临床前药代及安全性评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批准针对治疗轻中度新冠感染和新冠暴露后预防两个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完成雾化吸入用FB2001的中国I期临床试验;启动了雾化吸入用FB2001治疗轻、中度新冠感染的Ⅱ/Ⅲ期临床研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试验尚在受试者入组阶段。
2.抗HIV病毒在研产品FB1002联合疗法
维持疗法适应症,正在开展美国Ⅱ期临床试验,在受试者全部入组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入组的受试者进行为期52周的治疗与随访工作,并启动临床数据整理分析的准备工作。
多重耐药适应症,正在开展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本报告期,新增5名合格受试者入组,截至本报告期末,多重耐药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已实现10例患者入组。因临床试验拟入组的受试者为对多种药物作用机制产生耐药的患者,受试者的筛选要求较高、入组难度大,受试者入组速度及项目推进速度延后。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临床招募工作,完成了大量的招募渠道拓展、临床专家沟通、受试者初筛等前期工作,实现了新增5名合格受试者入组;同时,为降低人员通行、产品运输等因素对项目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还完成了临床研究中心实验室变更的工作。
免疫疗法适应症,正在开展中国Ⅱ期临床试验,本报告期,未新增合格受试者入组,截至本报告期末,免疫疗法中国Ⅱ期临床已实现11例患者入组。因临床试验需观察受试者用药后的人体免疫应答,入组的受试者需排除接种疫苗对人体免疫系统的干扰,对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有严格要求,近两年,我国全面推进新冠疫苗以及加强针的接种计划,客观上影响了受试者的入组速度;此外,免疫疗法属于前瞻性、探索性的治疗策略,受试者对治疗方案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不一,受试者的主观意识延缓了入组速度。
3.治疗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在研产品FB3001
2020年12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具备明确的临床优势并通过临床试验证明临床优势,且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执行存在一定的过渡期,使得FB3001临床开发的进度延缓。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与药审中心召开了多轮沟通交流会,双方对FB3001后续临床开发计划达成共识,药审中心认可本品的临床优势和前期研究结果,同意公司开展Ⅱ/Ⅲ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临床研究启动的前期工作。
4.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在研产品FB6001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FB6001项目与奥地利Affiris公司的技术转移,开展了体外药效和药学研究,包括方法学开发和验证、质量研究以及生产工艺的重现、放大和优化工作,并成功完成了原液和制剂的GMP生产。截至报告期末,FB60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5.治疗骨质疏松产品FB4001(特立帕肽仿制药)本报告期,公司向美国FDA提出FB4001的CGT认定申请并获批。CGT是针对仿制药开通的特殊通道,旨在鼓励竞争不充分的仿制药的申报,获得CGT认定可享有加速仿制药批准,180天的市场独占期等优惠政策,对推进仿制药上市进程具有重大意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FB4001的药学研究及与原研药的药学对比研究,向美国FDA提交了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即美国仿制药申请)注册申请并获受理。
(四)生产基地建设情况
1.生产质量控制及资质申报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执行“质量安全零缺陷、生产管理零差错、安全管理零事故”的“三零”管理。南京江宁乾德路生产基地顺利完成了产能优化工作,并圆满达成年度产品成品合格率100%的质量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南京乾德路的艾可宁生产基地,分别通过了PIC/S GMP符合性检查、EAEU GMP符合性检查,并取得了GMP证书。GMP符合性检查是药品注册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取得GMP证书后,可在PIC/S成员国及EAEU成员国间执行GMP符合性检查互认,将有助于公司在各成员国及相关地区推进艾可宁的注册上市工作,开展公司国际化业务。PIC/S(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成员包括来自亚洲、非洲、美洲、欧洲及澳洲的54个国家及机构,EAEU(Eurasian Economic Union 欧亚经济联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组织,成员国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等5国。
2.在建生产基地建设进度
公司正在建设三个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产业化基地,包括南京制剂生产基地(至道路8号)、四川金堂原料药生产基地和山东齐河原料药生产基地。
报告期内,南京江宁(至道路)生产基地,冻干粉针生产线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四川金堂生产基地,原料药生产线获得药品生产许可。两个基地的生产线获得药品生产许可,标志着公司制剂、原料药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可为公司已上市产品的商业化、以及抗病毒及多肽类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提供临床样品。
(五)知识产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10件发明专利申请,包括6件国内专利申请、3件国外专利申请和1件PCT专利申请;公司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利申请流程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在公司内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公司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六)商务合作
基于公司在HIV领域已建立的市场营销网络优势,公司持续探索商务合作机会,助力公司多元化营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HIV病载及耐药检测业务推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总经销权授权的方式,从印度Hetero公司获得缬更昔洛韦在中国大陆
地区的经销权,该产品用于治疗HIV患者的巨细胞病毒(CMV)视网膜炎以及预防高危实体器官移植患者的CMV感染。通过前述业务拓展,将助力公司多元化营收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就公司在研新药雾化吸入用FB2001在临床试验阶段所需的雾化吸入装置的供应等事宜开展合作,双方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实现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
(七)资本运作事项
迈入资本市场平台后,公司积极学习科创板资本运作相关创新政策,希望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保障公司对创新药产品的持续研发投入,稳固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818,653股,实现再融资2亿元人民币,助力公司重点项目FB2001研发进程的加速推进,降低融资成本;定增的成功发行,也表明公司科创属性、战略方向、产品价值及合规治理水平再次获得监管层及资本市场的认可,有利于加强公司资本形象及品牌的建立与提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12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相关文件,推进沪深港通股票标的双向扩容,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公司股票满足扩容后相关指标的要求,已被列为沪股通标的成分股,并于2023年3月13日生效,沪港通已经成为外资参与A股市场交易的主要渠道之一,本次公司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股有利于继续提升市场流动性,进一步优化股东结构,吸引更多境外中长期资金。
(八)人力资源情况
为匹配公司现阶段及未来研发、生产、商业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结构优化,在人员数量、岗位、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方式,构建配置合理、高绩效、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截至2022年末,公司研发团队发展至94人,其中硕、博学历51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企业效益为出发点,以激励政策为抓手,通过设定关键考核指标,建立优胜劣汰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员工目标意识,促进员工和组织绩效的持续提升;同时,持续实行重大项目考核激励制度,聚焦重大项目落实的进度与质量,明确各层级职责,加强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执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公司治理理念。
(九)品牌建设与公司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品牌形象为核心目标,依托官方自媒体、外部媒介等传播渠道,聚焦公司发展动态与肩负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企业”、“2022年度生物科技创新奖”、“2022年投关先锋奖”、“2022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价值榜最具成长性小分子创新药企业TOP10”;凭借长效多肽技术平台技术优势,被江苏省发改委认定为“江苏省长效多肽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FB2001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立项批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守“以患者为中心,创新解决方案,促进人类健康”的核心价值观,针对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在全球范围内研究、开发安全有效、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和全球竞争力的新型药物。公司产品及研发管线图:
疾病领域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临床研究阶段 | 区域 | ||||||||||
临床前研究 | IND申请 | Ⅰ期 | Ⅱ期 | Ⅲ期 | 上市申报 | 上市 | ||||||||
抗HIV病毒药物 | 艾可宁 | 用于治疗经其他多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仍有HIV-1病毒复制的HIV-1感染患者 | 中国 | |||||||||||
FB1002 | HIV多重耐药 | 国际多中心 | ||||||||||||
HIV维持治疗 | 美国 | |||||||||||||
HIV免疫疗法 | 中国 | |||||||||||||
抗新冠病毒药物 | FB2001注射剂型 | 治疗新冠病毒住院患者 | 国际多中心 | |||||||||||
FB2001雾化吸入剂型 | 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患者 | 中国 | ||||||||||||
疼痛治疗 | FB3001 | 肌肉骨骼关节疼痛治疗 | 中国 | |||||||||||
降血脂药物 | FB6001 | 治疗高脂血症 | 中国 | |||||||||||
疾病领域 | 产品名称 | 开发阶段 | 区域 | ||||
小试开发 | 中试放大 | 工艺验证 | 注册申报 | 上市 | |||
治疗骨质疏松药物 | FB4001 | 美国 | |||||
(1). 已上市产品:艾可宁
艾可宁,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家1.1类新药,全球首个获批的长效HIV融合抑制剂,2018年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新药证书;2020年作为独家专利产品通过谈判方式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2021年艾可宁被《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21版)》列为推荐用药,推荐用于治疗和预防HIV;2023年,艾可宁在维持原支付标准、原限定支付范围不变的基础上,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和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临床核查,艾可宁由附条件批准上市成功转为常规批准上市。
1)艾可宁的技术特点及产品优势
广谱,艾可宁是长效融合抑制剂,作用于HIV病毒感染的第一环节,能有效阻断病毒进入人体免疫细胞。艾可宁与靶点HIV膜蛋白GP41结合,抑制病毒膜与人体CD4+T细胞膜融合,从而阻止HIV-1病毒进入细胞。GP41存在于所有HIV-1病毒,艾可宁对主要流行HIV病毒包括耐药病毒均有效。
长效且起效快,通过静脉注射方式,在患者体内起效迅速。艾可宁每周给药一次,在人体内具有11至12天的长半衰期,大幅长于一般多肽药物2-3小时的体内半衰期。
高安全性、强有效性,艾可宁为多肽类药物,在体内经水解变成氨基酸和水,不经过肝脏代谢,安全性高。
药物相互作用小,艾可宁代谢路径独特,通过蛋白水解酶代谢,减少与其他同时使用、治疗重症(细菌感染、真菌感染、肿瘤等)的各种药物的相互作用。艾可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少,于2019年11月被收录于利物浦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
2)艾可宁的竞争优势及目标人群
艾可宁作为长效注射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为经治患者提供高效安全的新型药物组合,是对现有传统口服药物的补充和提升。公司依据艾可宁的产品特点,成功开发了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两个给药方式,并制定了差异化的商业化市场区域及目标推广人群。
住院及重症患者,艾可宁具有一定临床不可替代性。如手术或住院治疗期间禁食禁水,无法口服药物,以及需要同时治疗多种并发症(包括细菌感染、真菌感染、肿瘤等)时各种药物相互作用的禁忌等,艾可宁的注射给药方式解决了患者的上述治疗难题。此外,住院及重症患者本身需要在医院内住院接受治疗,艾可宁每周一次注射给药的方式,提升了用药依从性及便利性,更易被医患所接受。
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艾可宁是一个多肽药物,在体内经水解变成氨基酸和水,不经过肝脏代谢,患者用药肝肾代谢负担得以减轻。艾可宁为基础的抗HIV病毒治疗方案,采用简化方案,即以艾可宁为基础,仅需搭配一个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使用,患者能够得到快速持久的病毒抑制,且与传统鸡尾酒疗法对比,大幅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耐药患者,艾可宁具有高效广谱的抗HIV-1病毒活性,对主要流行HIV-1病毒、包括耐药病毒均有效。根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换药策略专家共识》,12个换药方案中7个方案推荐使用艾可宁。
为扩大对目标患者群体的覆盖,公司持续深化渠道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经覆盖25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130余家DTP药房。
(2). 抗新冠病毒在研新药FB2001
FB2001,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开发的抗新型冠状病毒3CL蛋白酶抑制剂FB2001(通用名:Bofutrelvir),公司拥有FB2001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权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正在积极加速推进注射用FB2001拟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和雾化吸入用FB2001拟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II/III期临床试验。
1) 3CL蛋白酶抑制剂,具有高效、广谱的抗病毒活性
3CL蛋白酶抑制剂通过与3CL蛋白酶结合,使其无法再正常结合底物,从而抑制病毒复制,3CL蛋白酶序列高度保守,体外试验数据显示,FB2001对主要流行的SARS-CoV-2变异病毒株Alpha、Beta、Delta、OmicronB.1.1.529及Omicron BA.2和Omicron BA.5均具有高效广谱抑制活性。
2) 无需联合药代动力学增强剂,药物安全性好、耐受性好
注射用FB2001、雾化吸入用FB2001在中国和美国的I期临床已完成,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单药给药后在人体中的药物浓度均已达到预测的有效剂量,可降低因使用药代动力学增强剂(利托纳韦)出现的潜在药物相互作用风险,具有良好的临床安全性和耐受性;雾化吸入用FB2001在呼吸道局部药物浓度高,无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安全性好。
3) 两种剂型,拟覆盖不同患者群体
注射剂型通过静脉给药,起效迅速,预期可避免口服药可能引起的肠胃道刺激和生物利用度问题,部分住院患者存在吞咽的问题,无法吞服口服药,采取注射给药更方便,更适用于住院患者。患者群体主要包括高龄、患有基础疾病、低免疫力及未接种疫苗的高风险人群,该类群体基数大,感染新冠病毒后,面临的风险高于青壮年群体,并且大多都有进行相关疾病的药物治疗,对药物的安全性要求更高。
雾化吸入可直接将药物递送至上呼吸道和肺部,药物直接作用于靶器官,在局部实现高药物浓度;同时,雾化吸入采用局部给药方式,系统暴露量较小,预期药物所致的全身毒副作用小,药物相互作用更少。
(3). 抗HIV病毒在研产品FB1002(长效、注射抗HIV两药组合)
FB1002,由艾可宁联合3BNC117抗体组成的两药组合,为长效、注射、双靶点融合抑制剂,拟每2周-4周给药一次,是一款聚焦全球市场的抗HIV在研新药,旨在替代现有口服疗法,拟探索“多重耐药、维持疗法、免疫治疗和预防”多种适应症。
本报告期,维持疗法适应症,Ⅱ期在受试者全部入组的基础上,公司完成患者的治疗与随访工作,并启动了临床数据整理分析的准备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多重耐药适应症及免疫疗法,处于Ⅱ期受试者入组阶段。
维持治疗适应症,针对HIV病毒得到有效控制的HIV感染者的维持治疗,拟每2周-4周用药一次,替代需每日服用的口服药。艾可宁和3BNC117都具有较长的体内半衰期,其作用靶点分别为HIV膜蛋白GP41和GP120,通过静脉注射方式给药。
多重耐药适应症,针对为出现多重耐药性、缺乏活性药物选择的艾滋病患者提供有效的抢救性新药。FB1002抗HIV作用机制与目前治疗艾滋病主要药物的机制都不同,实验室检测FB1002对多种耐药病毒有效。免疫疗法适应症,通过激活免疫系统清除被HIV病毒感染的细胞(即病毒库),提高针对HIV病毒的自身免疫反应,使患者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任何药物而病毒复制得到有效控制,探索功能性治愈。3BNC117可以介导针对HIV病毒和被感染细胞的免疫应答,艾可宁可以帮助患者获得稳定的病毒学抑制并有助于免疫功能重建。
(4). 治疗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在研产品FB3001
FB3001,新型透皮镇痛贴片在研产品,是采用新型专利制剂而研制的外用消炎镇痛透皮贴片,拟用于治疗肌肉、骨骼及关节疼痛。国内外用镇痛贴膏、贴剂大多缺乏临床试验数据证实其安全性和有效性,FB3001在美国II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能够更有效地缓解腰背痛患者的疼痛,达到有统计意义的治疗终点指标,其疗效、安全性得到了一定的验证。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与药审中心召开了多轮沟通交流会,双方对FB3001后续临床开发计划达成共识,药审中心认可本品的临床优势和前期研究结果,同意公司开展Ⅱ/Ⅲ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临床研究启动的前期工作。
(5). 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在研产品FB6001
FB6001,一款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多肽疫苗,是全球首个针对PCSK9靶点的多肽免疫疗法。拟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脂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和HoFH)患者;混合性血脂异常;以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血管事件预防。多肽免疫疗法有望实现3-6月给药一次且成本较低,与现有的抗体疗法(每2周注射一次)相比具有相当优势,满足患者长效降血脂的用药需求。
Affiris 公司在欧洲已经完成了FB6001的一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FB6001安全性良好,且能够显著降低低密度脂蛋白(LDL-C)。
截至本报告期末,FB6001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6). 治疗骨质疏松产品FB4001
FB4001为特立帕肽注射液仿制药,通过预填充注射笔给药。特立帕肽是一种人甲状旁腺激素重组多肽衍生物,生理学作用包括直接作用于成骨细胞刺激骨骼形成、改善骨密度与质量,间接增加肠道钙的吸收,增加肾小管钙的重吸收和增强磷酸盐在肾脏的排泄。特立帕肽注射液用于治疗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及男性骨质疏松症患者,也可用于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糖皮质激素相关的骨质疏松症患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FB4001已经在美国提交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即美国仿制药申请)注册申请并获《受理通知书》。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FDA提出FB4001的CGT认定申请并获批,CGT是全新的、唯一针对仿制药开通的特殊通道,旨在鼓励竞争不充分的仿制药的申报,获得CGT认定可享有加速仿制药批准,180天的市场独占期等优惠政策,对推进仿制药上市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全球约有超2亿骨质疏松症患者。根据国际骨质疏松症基金会最近的统计,在全球范围内,50岁以上人口有三分之一的女性和五分之一的男性会在其一生中经历骨质疏松性骨折。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数据,从2017年到2018年,8.4%的50-64岁成年人和17.7%的65岁及以上成年人患有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患者约1000万人;39.3%的50-64岁成年人和47.5%的65岁及以上成年人,合计约4300万人存在骨质疏松症之前的低骨量。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中国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通过对我国11个省(市)44个县(区)2万余人进行流行病调查发现,50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为19.2%,65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症患病率达到32.0%,65岁以上女性的骨质疏松症患病率更是高达51.6%。根据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约19,064万人,人口占比约13.5%。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中老年群体骨质疏松症高发,预计治疗骨质疏松类的药物依旧存在较大的市场潜力。
抗骨质疏松症药物按作用机制可分为骨吸收抑制剂(双膦酸盐、RANKL)、骨形成促进剂(PTH)、其他机制及中药,特立帕肽是唯一经FDA批准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刺激新骨形成的药物,临床定位差异性较强,具有一定的临床刚性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目前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通过自主研发打造公司核心产品,同时辅以授权引进具有临床差异化和风险可控的药物,丰富研发管线,最终实现新药上市销售给公司注入持续的内生发展能力。
自主研发模式下,即研发工作完整覆盖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公司自主完成新药项目选题、候选药物的制备及筛选、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路径及药事法规路径的确定、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药物监管部门申请与审批、临床试验的开展及数据分析、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向药物监管部门申报上市许可的全过程。
授权引进模式,即从其他新药研发机构和企业通过授权或转让引进其在研新药,由公司开展后续临床试验与新药注册申请所有工作,最终实现上市销售。
2、 销售模式
公司的采用经销商模式及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经销商模式:公司进行专业学术推广,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药流通商业公司(“经销商”)提供物流体系,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调拨、配送至医院或药店。该销售模式为行业通行模式。艾可宁的海外销售主要聚焦发展中国家,公司组建了海外业务部,通过与具备资质的当地或区域合作伙伴一起,开展药品注册、分销以及专业学术推广。
直销模式:公司的直销模式包括DTP药房模式及直接向医院销售模式。DTP药房模式即为Directto Patient,即直供患者模式,患者凭借处方进行购买。直接向医院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定点治疗医院签署《购销协议》。由公司通过指定有药品冷链运输资质的物流承运企业将药品配送至DTP药房、医院,以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3、 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先进技术的运用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公司根据GMP管理规范与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新供应商引进管理制度》《标准采购订单管理制度》《原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公司采购部按照要求采购主要物料、辅料、包装材料、研发材料等,以保证公司的各类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4、 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采用自建生产基地生产及聘请符合资格的委托合同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两种生产模式。
自建生产基地模式,公司主要产品艾可宁的生产基地位于南京乾德路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已经通过了GMP认证及环评审查,并严格按照GMP要求与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本报告期内,公司位于南京江宁和四川金堂生产基地的生产线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可为公司已上市产品的商业化、抗病毒及多肽类在研产品的临床提供产能支持。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化学品管理规程》《内部环保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生产流程进行规范运行。
委托生产模式,公司对受托方进行全面的审计与评估,确认受托方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遴选CMO公司。选定候选CMO公司后,公司进行技术转移及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CMO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合格产品的制造。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艾滋病领域
1)艾滋病疾病特点及治疗方案
艾滋病,又名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恶性传染病。HIV主要侵犯人体的免疫系统,包括 CD4
+
T 淋巴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和树突状细胞等,主要表现为 CD4
+T淋巴细胞数量不断减少,最终导致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缺陷,引起各种机会性感染和肿瘤的发生;此外,HIV 感染也会导致心血管疾病(CVD)、骨病、肾病和肝功能不全等疾病的发病风险增加。
HIV感染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药物可控的慢性疾病,通过长期、有效的抗病毒治疗,阻断HIV复制,可以将感染者体内HIV病毒载量控制在检测不到的水平。目前,临床上通常采用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是指使用多种抗病毒药物进行联合治疗,从而避免单一用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全球范围内上市抗HIV药物已有40余款,100多种制剂,涵盖6大类药物作用机制。
伴随HIV感染者存活时间的延长及新感染者的增加,抗病毒治疗方案愈发复杂,对抗病毒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用药便利性及依从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性好、强效、长效注射类抗HIV药物已经成为HIV感染治疗新药研发的发展趋势。2)全球艾滋病药物市场规模
(1)全球HIV感染者持续增加,新发及相关死亡仍不容小觑
根据UNAIDS数据,全球现存HIV感染者约3,840万人;2020年和2021年,全球每年新增约150万的HIV感染者。在全球3,840万感染者中,约2,870万人接受了抗逆转病毒治疗,有1000万人仍然没有获得救命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2020年和2021年,全球死于与艾滋病相关的疾病人数分别为68万人和65万人。
2022年7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发布《2022全球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危急关头》,数据表明,在新冠流行和其他全球危机的共同影响下,艾滋病大流行的应对进展在过去两年停滞不前,资源不断减少,导致数百万人的生命面临威胁。
尽管拥有有效的治疗方法,以及机会性感染的预防、检测和治疗工具,过去两年的新冠流行和其他全球危机期间,抗击艾滋病毒大流行的资源减少,防治工作进展步履蹒跚,艾滋病防控工作由2020年底实现90-90-90的目标转入到2025年底实现95-95-95-95的目标。
(2)新药市场需求持续增加,长效、注射用抗HIV药物是研发主流方向近年来新获批的疗效好、安全性高的创新型艾滋病毒治疗药物占据了全球HIV药物市场大部分份额。2022年,全球抗HIV药物销售排名前五的产品,单品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美元,分别为Biktary(必妥维)104亿美元、Genvoya(捷夫康)24亿美元、Descovy(达可挥)19亿美元、Triumeq(绥美凯)18亿美元,Tvicay(特威凯)14亿美元。
此外,近年来国际巨头制药公司在抗HIV药物的产品布局,除不断推出创新型口服药以外,更注重长效、注射类、配方完整的抗HIV药物研发,以期通过长效注射药物来改变患者每日服药的用药习惯,降低用药频次且保持长期疗效、从而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目前,全球范围内已获批上市的长效、注射类药物,包括ViiV Healthcare研发的两药组合Cabenuva以及吉利德研发的单药Lenacapavir,未来抗HIV药物的长效性仍是新药研发的主流方向。
(3)全球抗HIV药物市场规模超400亿美元,创新型疗法将助力药物市场增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全球抗HIV药物市场规模2017年为325亿美元,至2021年为38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0%。预计2025年将达到479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575亿美元,2021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7%。
全球HIV感染者人数的增加、抗病毒创新疗法的上市,以及全球各国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将共同拉动抗HIV药物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3)中国艾滋病药物市场规模
(1)国内现存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且新发感染者每年不断被发现
艾滋病是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 目前,国内现存HIV感染者超过100万例,2020年和2021年,全国每年新报告HIV感染者超过10万例。根据《中国艾滋病流行病学研究新进展》数据,2021年,中国有 78.7%的 HIV 感染者被检测发现、92.9%被检测发现的 HIV 感染者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以及 96.1%接受 ART 的 HIV 感染者病毒成功抑制。
2022年12月1日,全国多地疾控公布了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从发布数据来看,艾滋病流行波及范围广、地区差异大,呈现如下特点:
① 感染途径中性传播占90%以上,且同性传播占比较大,数据显示,北京、天津、山东、黑龙江等地区新增感染病例中同性传播占比超70%;上海、江苏新增感染病例中同性传播占比超50%。
② 青年人和老年人发病率高,发病人群呈“两头翘”的趋势,天津、山东累计管理病例以男性青壮年为主;河南省、浙江省工作进展中提示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不容忽视;江苏省,新报告病例中60岁及以上人群占当年新报告数20.53%,老年人报告病例数占比持续上升,成为江重点防治人群;江西省,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中50岁及以上老年感染者占53.70%。
③ 部分地区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且形式严峻,例如重庆,截至2022年10月,全市报告现存活艾滋病毒感染6.4万例,其中29个区县现存活感染病例数超过500例,中心城区等地形势较重。
④ 一线城市、经济发达省份艾滋病的检测、治疗、控制水平较高,例如上海,截至2022年,90-90-90的防控目标均超过90%,2022年1-10月,江苏共检测各类人群1979余万人次,深圳全市HIV抗
体筛查量为187.1万人份。总体而言,经多年努力我国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HIV感染流行情况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但国内现存HIV感染者基数大,且年新发感染者,性传播已成为HIV主要传播途径,患者治疗意愿及理念虽有所提升,但与联合国提出的“4个95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仍需持续提升防控意识、提供更多高效安全的防治药物、提高感染者治疗率并达到有效控制,全面遏制HIV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2)用药理念显著改善,对高效、安全的抗HIV新药有刚性需求
目前,我国HIV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且部分地区同性性传播比例居高,相对于早期以血液传播为主的时期,艾滋病毒感染者结构已发生改变,且近年来发病人群呈“两头翘”的趋势,即青年人和老年人发病率高。患者结构的改变,患者生活水平及其购买力的提高,使得抗病毒治疗的用药理念及药物支付能力得到显著改善,患者对安全、高效且给药方案便捷的抗HIV 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
同时,艾滋病毒感染已成为慢病,随着患者生存时间的延长,及治疗周期的延长,抗病毒治疗方案愈发复杂,需根据患者自身HIV合并情况及用药依从性,综合考虑HIV耐药、其他疾病治疗的药物相互作用、安全性、副作用等问题,个体化抗病毒治疗需求日益凸显,因需要终身服药,患者更加注重抗病毒治疗后的长期生活质量。
近年,我国医药研发企业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新型抗 HIV 药物的研发及商业化,包括艾可宁
?
在内的新型抗 HIV 药物陆续在国内上市;跨国药企也加速布局中国艾滋病毒感染市场,多款复合口服药在国内获准上市,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用药选择,国内抗HIV新药市场也愈发活跃。
(3)终端支付能力提升,我国抗HIV新药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近年,国家医保目录扩容,持续纳入更多抗HIV新药,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谈判药品部分已有8款抗HIV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大部分用药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大幅提升患者对药品的可负担性与可及性,从支付端促进国内抗HIV药物市场发展。
当前中、美两国HIV感染者人数均已超过百万人,美国已上市抗HIV治疗制剂超过100种,药物规模预计250亿美元。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基数大、患者存活及治疗周期延长,对抗HIV新药具有持续的刚性需求,结合海外抗HIV药物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未来,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将有利于我国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医疗费用的增加;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将有利于提升患者对抗HIV新药的支付意愿,预计我国抗HIV新药医保及自费药物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根据IMS Health & Quintiles报告,预计至2027年,中国抗HIV药物市场规模将可能超过100亿元,呈快速增长势态。未来,医保及自费药物将主要满足患者多元化、个体化的抗病毒治疗用药需求,成为遏制我国HIV新发感染及流行的关键环节之一;国家免费药物将主要保障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有效控制,满足基础用药需求。
2、全球新冠流行情况
截至目前,在部分国家及地区,新冠仍处于流行状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3月8日最新公布的数据,全球已累计确认病例超7.5亿例,累计死亡病例超680万例,近7日内全球新增确诊病例近100万例。截至3月11日,美国近7日内新增超确诊病例超17万人,近7日内新增住院人数超2万人次。
国内方面,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3月11日最新公布数据,自2022年12月以来,各省份报告阳性确诊人数于2022年年末达到峰值后呈波动下降态势;全国(不含港澳台)发热门诊就诊人数于2022年12月23日达到日峰值286.7万人次,随后呈下降态势。截至目前,国内部分城市仍存在散点性、散发性感染情况,2月24日-3月9日,发热门诊就诊人数呈波动增加趋势,3月9日当日全国发热门诊就诊人次达48.1万人次。
根据Nextstrain数据显示,奥密克戎及其变异毒株仍是全球大流行中的主要变异株。2022年5月,具有高传播性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BA.4/BA.5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并成为目前传播速度最快的新冠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具有传播力强、潜伏期短、发病进程快等特点,导致在全球多国反复形成流行峰,短期内对当地的医疗系统造成较大的负担。
截至目前,海外已有3款抗新冠病毒小分子口服药获批,包括辉瑞的Paxlovid、默沙东的Molnupiravir和盐野义的Ensitrelvir。国内方面,已有3款国产抗病毒小分子口服药物获批,包括捷倍安、先诺欣及民得维。从历史数据来看,新型冠状病毒处于持续进化和变异的状态,新冠病毒可能会在地球上与人类长期共存,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变异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呈现散发性、区域性流行态势,在此情况下,基于我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较大体量的脆弱群体,实现新冠特效药物的自主可控仍然具有较大意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抗HIV创新药领军企业,在抗HIV创新药研发细分领域具备国际竞争力,具有丰富的创新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经验,并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企业”,公司的持续创新力得到政府及医药界的肯定。
核心产品艾可宁在《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 2021 版》再次被列入推荐用药方案,推荐用于抗 HIV病毒治疗简化方案、合并丙肝治疗、合并结核治疗、治疗失败、艾滋病相关肿瘤及暴露后预防等抗HIV的多个细分领域。2023年1月,艾可宁成功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年)》,并维持原支付标准、原限定支付范围不变,体现了国家对艾可宁临床价值的高度肯定,以及对艾可宁的创新性、患者的获益性等方面的认可。2023年2月,艾可宁的核心发明专利ZL03816434.5 HIV感染的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获得首届江苏省专利奖-优秀奖,艾可宁的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专利运用保护措施和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得到验证。
公司在研新药FB2001,抗新冠病毒3CL蛋白酶抑制剂,具有高效、广谱的抗病毒活性。同步开发雾化吸入剂型及注射用剂型,拟覆盖轻型、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报告期内,FB2001在“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中获立项批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全球抗 HIV 病毒药物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抗 HIV 病毒药物的长效性、简化治疗方案、艾滋病免疫疗法等展开研究。
HIV感染已经从致死性疾病逐步转变为可防可控的慢性传染病,通过坚持每日服用多种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有效抑制HIV病毒的复制,长效注射药物将改变患者每日服药的用药习惯,降低用药频次且保持长期疗效、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抗 HIV 病毒药物的长效性是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其次,随着抗病毒治疗药物的发展,更多疗效强、耐药屏障高、安全性好的药物获批上市,可供感染者选择,近年来“简化治疗”等创新治疗方式的不断涌现,基于科学组合和临床研究实践,在保证抗病毒方案疗效的基础上,通过简化用药方案,降低用药负担,提升治疗安全性和患者依从性,降低药物不良事件发生风险,实现疾病简化管理,从而提高感染者生活质量。
截至目前,艾滋病依旧无法治愈,通过广谱中和抗体实施免疫疗法,诱导或激活人体免疫系统的特异性识别 HIV 病毒,以及被病毒感染的细胞,抑制 HIV 病毒复制,加速清除 HIV 病毒及病毒库,使患者在一定期间内不使用任何药物而免遭病毒伤害,从而实现艾滋病的功能性治愈。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源于自主创新,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全面应用在各主要产品的研发设计当中,实现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概览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 |
1 | HIV肽衍生物融合抑制剂 | 本技术涉及具有抑制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和猿猴免疫缺陷病毒(SIV)的活性,并且作用持续时间延长的gp41变体肽用于治疗相应的病毒感染 | ? 艾可宁的作用靶点为HIV gp41中的高度保守区域,在治疗中不易产生耐药性基因突变。 ? 通过对HIV病毒gp41蛋白的三维晶体结构以及HIV基因数据库分析后进行的药物设计,经试验证明药物分子的溶解度和抗病毒活性显著增加。 ? 通过对多肽的化学修饰,使其与血液白蛋白共价结合免于被降解,从而显著延长体内半衰期。艾可宁具有11至12天的长体内半衰期,大幅长于普通口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药物的体内半衰期。 ? 艾可宁反离子组合物结构及其制备工艺。 | 艾可宁 |
2 | 含有吡罗昔康的骨架型贴剂以及局部治疗急性和慢性疼痛及其相关炎症的方法 | 本技术涉及用于局部(即经皮)递送吡罗昔康的骨架型贴剂以及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疼痛及相关炎症或其他肌肉疼痛或损伤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方法 | ? 本产品采用drug-in-adhesive骨架技术,有利于药物的稳定释放和透过。 ? 采用新型背衬,有利于防止药物渗透,对皮肤的柔顺性较高,且皮肤透气性好,降低对皮肤的刺激性。 ? 与口服NDAIDS相比,新剂型有效减少了胃肠道刺激性,提高了患者的用药顺应性。 | FB3001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概览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在主要产品中的应用 |
3 | 抗HIV的广谱中和抗体3BNC117 | 采用先进的基因工程技术生产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 ? 广谱抗病毒:靶向HIV病毒的GP120靶点,对237种HIV病毒株的195种显示出活性。 ? 长效及全注射:艾博韦泰与3BNC117都具有较长的体内半衰期及相同的静脉输注的给药途径。通过静脉滴注代替口服药,显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和依从性,降低治疗失败率和给药频繁带来的痛苦,简化治疗过程。 | FB1002 |
4 | 抗新冠病毒3CL蛋白酶抑制剂 | 基于新冠病毒3CL蛋白酶靶点口袋结构的FB2001药物结构设计,对于COVID-19和SARS冠状病毒的复制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 ? 基于新冠病毒3CL蛋白酶靶点口袋结构设计FB2001化学结构,抑制3CL蛋白酶的催化功能可有效抑制病毒多聚蛋白前体的切割,阻断病毒复制,抑制子代病毒生成。 ? 体外试验数据显示,FB2001对主要流行的SARS-CoV-2变异病毒株Alpha、Beta、Delta、OmicronB.1.1.529及Omicron BA.2和Omicron BA.5均具有高效广谱抑制活性。 ? 对雾化吸入制剂工艺进行创新性改进,使其能够符合给药途径要求,对患者的依从性提高带来了帮助。 | FB2001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为保持公司在细分领域药物研发的领先优势,公司持续推进在研管线的研发进程。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7,432.68万元,同比增加59.39%,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3.73%。
1) 已上市药品补充申请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申请事项及进展情况 |
1 | 注射用艾博韦泰(商品名:艾可宁?) | 本报告期内,艾可宁增加静脉推注给药方式的药品补充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
2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艾可宁附条件批准上市转为常规批准上市的补充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
2) 在研产品临床及注册申请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申请事项及进展情况 |
1 | 注射用FB2001 | 本报告期内,注射用FB2001治疗新冠病毒住院患者适应症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II期临床研究。 |
2 | 雾化吸入用FB2001 | 本报告期内,雾化吸入用FB2001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患者以及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暴露后预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Ⅰ期临床试验。 |
3 | 本报告期内,雾化吸入用FB2001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患者,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II期临床试验。 | |
4 | FB3001(新型透皮镇痛贴片) |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就FB3001项目开展Ⅱ/Ⅲ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达成共识。 |
5 | FB4001(特立帕肽注射液)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向美国FDA提交了FB4001的ANDA药品注册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
3) 学术论文建设
序号 | 产品名称 | 信息发布形式(期刊/学术会议) | 主要内容 |
1 | 艾可宁 | Journal of Infection | 2022年6月,公司发表了艾博韦泰III期临床试验的完整数据全文。研究表明,对于一线治疗失败的HIV感染者,每周一次艾可宁联合克力芝的两药组合方案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疗效不劣于WHO推荐的标准三药组合方案。 |
2 | 艾可宁 | 中国艾滋病性病 | 2022年8月,临床研究者发表了晚期艾滋病患者接受联合艾博韦泰ART方案效果的临床研究论文。研究结果显示联合艾博韦泰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对晚期艾滋病患者安全性良好,可在1个月内快速降低病毒载量,有助于免疫重建。 |
3 | 艾可宁 | 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 | 2022年8月,临床研究者发表了初治艾滋病患者接受艾博韦泰联合多替拉韦治疗的临床研究论文。研究结果提示对于初治艾滋病患者,无论基线HIV RNA水平高低,使用ABT联合DTG抗病毒治疗方案可在短期内快速降低患者体内血浆HIV RNA水平,改善患者免疫功能,使患者明显获益,为初治艾滋病患者提供有价值的治疗方案。 |
4 | 艾可宁 | Annals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 2022年10月,临床研究者发表了一线治疗失败的HIV感染者接受艾博韦泰联合LPV/r治疗效果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论文。研究结果显示治疗12周时,采用艾博韦泰方案组的82.4%HIV感染者病载获得控制(HIV RNA<50 copies/mL)。治疗期间,未发现有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该结果提示转化为艾博韦泰联合LPV/r方案用于初治失败的感染者是有效和安全的。 |
5 | 艾可宁 | 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 | 2022年12月,临床研究者发表了初治艾滋病患者接受艾博韦泰联合多替拉韦治疗的临床研究论文。研究结果表明初治艾滋病患者,采用含艾博韦泰方案治疗2周、4周后,HIV RNA较基线明显下降,CD4细胞计数明显上升。治疗期间,安全性良好。 |
6 | FB2001 | Antiviral Research | 2022年10月在《Antiviral Research》发表论文《In vitro and in vivo evaluation of the main protease inhibitor FB2001 against SARS-CoV-2》。报告了FB2001抗SARS-CoV-2(新型冠状病毒)的体外和体内评价结果。临床前研究数据表明,FB2001具有确定的体外和体内抗病毒活性,对各组病毒亚型均有效;FB2001与瑞德西韦联合用药,具有增强的抗病毒效果;FB2001能有效降低脑部病毒载量和滴度,对脑组织的损伤具有缓解作用;FB2001在人体肺组织预测有较高的药物暴露量,可以持续发挥抗病毒作用。 |
4) 药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 | 生产基地 | 申请事项及进展情况 |
1 | 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生产基地 | 报告期内,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8号生产基地的冻干粉针生产线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2 | 四川金堂生产基地 | 报告期内,四川金堂生产基地的原料药生产线获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5) 质量体系认证
序号 | 认证资质 | 申请事项及进展情况 |
1 | 欧盟 QP认证 |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欧盟药品质量受权人的审查,取得欧盟QP认证(Certification by a Qualified Person)。 |
2 | 马来西亚 PIC/S GMP认证 | 南京乾德路生产基地,通过马来西亚药监局PIC/S GMP符合性检查,并获得GMP证书。 |
3 | 哈萨克斯坦 EAEU认证 | 南京乾德路生产基地,通过哈萨克斯坦卫生部的EAEU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欧亚经济联盟) GMP检查,并获GMP证书。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本报告期,完成10件发明专利申请,包括6件国内专利申请,1件PCT专利申请和3件国外申请,进一步完善专利布局。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0 | 1 | 20 | 13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10 | 1 | 20 | 13 |
注:上述表格中,“申请数”表示目前处于申请中,尚未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个数;“获得数”表示已经通过申请,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个数。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59.3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59.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3.73 | 424.93 | 减少101.2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为保持公司在细分领域药物研发的领先优势,公司持续推进在研管线的研发进程。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7,432.68万元,同比增加59.39%,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3.73%。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艾可宁 | 36,500.00 | 7,599.59 | 44,418.71 | 已获批上市 | 商业化销售 | 创新药 | 用于抗HIV联合治疗 |
2 | FB1002维持治疗 | 124,535.00 | 4,956.38 | 27,714.49 | 美国Ⅱ期临床的第二阶段 | 新药获批上市 | 创新药 | 用于治疗已实现病毒抑制的HIV-1感染者的长期维持治疗 |
3 | FB1002多重耐药 | 中、美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 | 新药获批上市 | 创新药 | 治疗HIV多重耐药患者 | |||
4 | FB1002免疫治疗 | 中国Ⅱ期临床 | 新药获批上市 | 创新药 | 探索功能性治愈 | |||
5 | 注射用FB2001 | 60,000.00 | 11,999.30 | 17,401.18 | 中国国际多中心Ⅱ/Ⅲ期临床 | 新药获批上市 | 创新药 | 治疗新冠病毒住院患者 |
6 | 雾化吸入用FB2001 | 中国Ⅱ/Ⅲ期临床 | 新药获批上市 | 创新药 | 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 |||
7 | FB3001 | 9,300.00 | 122.89 | 6,289.24 | 中国Ⅰ期桥接完成 | 新药获批上市 | 二类新药 | 用于治疗肌肉、骨骼及其关节疼痛 |
8 | FB6001 | 1,500.00 | 1,336.92 | 1,340.45 | 临床前 | 新药研发Ⅰ期临床试验完成 | 创新药 | 治疗高血脂症患者 |
9 | FB4001 | 5,000.00 | 976.55 | 4,954.56 | 美国FDA ANDA申请受理 | 获批上市 | 仿制药 | 治疗骨质疏松或高骨折风险患者 |
合计 | / | 236,835.00 | 26,991.63 | 102,118.63 | / | / | / | / |
情况说明
1、艾可宁项目总投资额与累计投入差额为艾可宁上市后研究项目预计投入;
2、FB3001项目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总投资额不含2019年之前已投入金额;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4 | 8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3.97 | 23.8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986.56 | 3,091.5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0.37 | 34.7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42 |
本科及以下 | 4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3 |
30-50岁(含30岁,不含50岁) | 56 |
50岁及以上 | 5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专业的核心技术团队,两大技术平台深化专业领域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专注抗病毒领域的药物研究,由DONG XIE博士领导的创始人团队平均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积累了深厚的药物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技术经验。同时,公司已经组建、培育了一支素养扎实、经验丰富、结构完整的研发团队,为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模式持续扩充产品管线提供动能。凭借在创新药开发领域深厚的技术优势,公司已建立了长效多肽技术平台和新型透皮贴片制剂技术平台,依托两大平台积极布局管线产品,深化专业领域的布局。公司高度重视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的提升,2022年度,研发费用27,432.68万元,研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助力公司的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在创新药研发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商业化与产业化共建,为可持续发展蓄能公司深耕传染病领域,已铺设了国内同领域中覆盖医疗机构最广、最深入的营销网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覆盖全国25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130余家DTP药房。公司同时组建了一支体制健全、分工明确、专业互补、管理高效的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围绕核心产品艾可宁优秀的临床价值,已
在国内重点传染病医院形成了良好的学术口碑,目前,艾可宁已成为住院与重症艾滋病期、HIV感染围手术期患者的首选用药品牌。此外,公司坚持探索多元化的经销模式,公司与上药集团旗下医药分销企业科园贸易达成合作,依托其在国内“全区域+全渠道”的专业市场推广优势,在公司未覆盖的区域进行更加下沉、广泛的营销网络覆盖,完善公司商业化版图。产业化能力已成为生物医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已在国内布局三个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产业化基地,分别位于南京江宁、四川金堂和山东齐河,其中,南京江宁冻干粉针生产线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四川金堂原料药生产线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可为公司已商业化的药品艾可宁,及其他在研产品提供产能支持。三大生产基地正式投产后的规模效应,将为本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瞄准细分优势赛道,布局蓝海市场公司已在抗病毒及慢病领域深耕十余年,在抗HIV新药研发方面注重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解决现有疗法的局限,注重产品差异化研发策略,力争研制出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创新抗HIV药物。通过对HIV病毒的深刻理解,开发出作用靶点高度保守、广谱抗HIV病毒活性、安全性高、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小的长效抗艾滋病新药艾可宁,针对产品特点,锁定临床需求未被满足的患者群体,开拓蓝海市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022年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474.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76.41万元。公司为研发驱动型生物医药公司,通常创新药的研发具有长周期、高投入的特点,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将使得公司盈利周期较长。公司目前仅核心产品艾可宁上市,其他多个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推进,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继续维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及药品市场推广带来的高额费用,存在药品上市申请及商业化的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预计公司将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亿元(其中包括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暂时流动资金在内),资金状况较为充裕。若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者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则可能对公司资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若长期不能盈利,也会对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以及研发投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474.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76.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94.6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在研产品有序推进临床开发,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通过做深存量并扩大增量机会,用药场景从住院向门诊拓展等,推进海外市场的药品注册工作,综合提升艾可宁的销售收入,同时加快在研产品的开发进度,实现多产品获批上市进入商业化阶段,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如艾可宁商业化不及预期,在研产品临床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无法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影响,均可能导致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创新药的临床阶段具备较大不确定性。截至报告期末,除已上市产品艾可宁,其余在研产品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各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工作,以加快产品研发及上市进程。
公司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受到临床批件审批进度、临床试验患者入组进度、临床疗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创新药开发具有成本高,耗时长,风险高的特点,若公司在研产品或产品个别适应症研发不达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在药研发过程中保持客观谨慎的态度,对在研项目阶段性评估,及时停止不再具有开发意义的项目,最大限度降低研发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来源于公司原创新药艾可宁的销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艾可宁以外,其他产品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短期内艾可宁仍将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艾滋病药物市场的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和居民卫生保健意识的增强,HIV患者对新型药物的需求持续增加,同时,艾可宁被纳入医保,终端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艾可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销量的提升。但仍存在医生及患者可能更倾向使用免费治疗方案、不改变原有治疗方案或选择进口药物的情况,导致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艾可宁的海外销售将主要聚焦发展中国家。各个国家及地区对于进口药品准入的监管要求存在差异,叠加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等不可抗力影响,若艾可宁于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注册进度不及预期,或无法取得药物注册,可能对艾可宁的海外销售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生物医药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行业监管主要涉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生态环境部等。现行的监管部门涵盖公司营运的各个
业务板块,包括研发、生产、销售、质控、安环等。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看监管部门对生物医药行业的监管始终处于趋严的形势,可能会增加公司营运成本和合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2022年1月30日,国家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对医药行业的技术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十四五规划在专栏中提出了更明确的目标,对于化学药,重点发展针对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炎、呼吸系统疾病、耐药微生物感染等重大临床需求,以及罕见病治疗需求,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新药。同时也强调新产品产业化进程以及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审评审批政策,发展与技术创新相适应的审评能力,促进临床价值确定的创新产品加快上市。持续推动医药目录动态调整和准入谈判,健全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如果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全球经济放缓叠加外围诸多不可抗力的影响,全球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走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宏观经济持续在弱周期徘徊,势必会对医药制造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加剧行业波动。
公司将正在布局海外市场,并通过与具备资质的当地或区域合作伙伴一起,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境外销售。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4,740,447.41 | 40,502,898.19 | 109.22 |
营业成本 | 68,974,141.53 | 52,831,316.60 | 30.56 |
销售费用 | 54,370,534.03 | 60,184,539.75 | -9.66 |
管理费用 | 80,665,908.43 | 76,626,071.76 | 5.27 |
财务费用 | -45,066.88 | -4,970,626.05 | 不适用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59.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42,163.76 | -243,069,041.1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68,151.75 | -18,261,638.3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464,406.24 | 219,322,481.71 | -27.2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474.04万元,同比增加109.22%,主要来自公司抗HIV创新药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渠道建设和学术推广进入收获期,艾可宁在国内HIV感染住院及重症市场保持了稳定的销售增长,更多目标患者选择艾可宁作为治疗方案,同时受益于患者长期用药的获益和性价比的凸显,平均用药时长持续提升。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6,897.41万元,同比增加30.56%,主要系公司产品艾可宁销售量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7,432.68万元,同比增加59.39%,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研发费用持续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597.31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900.65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较少,且赎回金额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46.44万元,同比减少27.29%,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8,474.04万元,同比增加109.22%,主要来自公司抗HIV创新药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销售渠道建设和学术推广进入收获期,艾可宁在国内HIV感染住院及重症市场保持了稳定的销售增长,更多目标患者选择艾可宁作为治疗方案,同时受益于患者长期用药的获益和性价比的凸显,平均用药时长持续提升。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6,897.41万元,同比增加30.56%,主要系公司产品艾可宁销售量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业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17.41 | 105.92 | 30.39 | 增加47.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艾可宁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17.41 | 105.92 | 30.39 | 增加47.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17.41 | 105.92 | 30.39 | 增加47.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经销商模式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17.41 | 112.72 | 32.40 | 增加5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艾可宁 | 160mg/支 | 213,877.00 | 198,176.00 | 50,864.00 | 50.58 | 77.21 | 35.0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生产量比上年增加50.58%,主要系生产效率提升及新增委外加工;销售量比上年增加77.21%,主要系公司销售渠道建设和学术推广进入收获期,艾可宁在国内HIV感染住院及重症市场保持了稳定的销售增长;期末库存量比上年增加35.06%,主要系委外加工,销量增加,合理备货。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艾可宁原料药 | 艾可宁原料药供应商 | 180,000,000 | 6,985,555.20 | 6,985,555.20 | 173,014,444.80 | 是 | 不适用 |
2021年7月29日,公司与合同对方签订了《艾可宁(原料药)委托生产合同》,约定了艾可宁原料药在2022年-2024年实施分批采购,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长单采购合同的公告》(2022-070)。本报告期,按照合同约定,艾可宁原料药已经到货6,985,555.20元,货款将于2023年度支付。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24,054,977.00 | 34.92 | 14,293,193.67 | 27.05 | 68.30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3,112,774.11 | 19.04 | 7,829,734.76 | 14.82 | 67.47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7,120,871.94 | 24.85 | 11,689,089.26 | 22.13 | 46.47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医药制造业 | 股份支付 | 14,044.49 | 0.02 | 64,777.35 | 0.12 | -78.32 | 批次靠前的股票期权已于上年摊销完毕 |
医药制造业 | 无形资产摊销 | 14,114,309.69 | 20.49 | 18,518,315.79 | 35.05 | -23.78 | |
医药制造业 | 销售运费 | 468,940.33 | 0.68 | 436,205.77 | 0.83 | 7.50 | |
合计 | / | 68,885,917.56 | 100.00 | 52,831,316.60 | 100.00 | 30.39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艾可宁 | 直接人工 | 24,054,977.00 | 34.92 | 14,293,193.67 | 27.05 | 68.30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艾可宁 | 直接材料 | 13,112,774.11 | 19.04 | 7,829,734.76 | 14.82 | 67.47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艾可宁 | 制造费用 | 17,120,871.94 | 24.85 | 11,689,089.26 | 22.13 | 46.47 | 生产效率提高使单位成本下降;销量增加 |
艾可宁 | 股份支付 | 14,044.49 | 0.02 | 64,777.35 | 0.12 | -78.32 | 批次靠前的股票期权已于上年摊销完毕 |
艾可宁 | 无形资产摊销 | 14,114,309.69 | 20.49 | 18,518,315.79 | 35.05 | -23.78 | |
艾可宁 | 销售运费 | 468,940.33 | 0.68 | 436,205.77 | 0.83 | 7.50 | |
合计 | / | 68,885,917.56 | 100.00 | 52,831,316.60 | 100.00 | 30.39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243.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3.6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3,080.18 | 36.35 | 否 |
2 | 客户二 | 1,698.61 | 20.04 | 否 |
3 | 客户三 | 783.76 | 9.25 | 否 |
4 | 客户四 | 346.56 | 4.09 | 否 |
5 | 客户五 | 334.44 | 3.95 | 否 |
合计 | / | 6,243.55 | 73.6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414.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6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497.03 | 13.36 | 否 |
2 | 供应商二 | 2,557.28 | 9.77 | 否 |
3 | 供应商三 | 2,364.13 | 9.03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897.60 | 7.25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098.44 | 4.20 | 否 |
合计 | / | 11,414.48 | 43.6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4,370,534.03 | 60,184,539.75 | -9.66 |
管理费用 | 80,665,908.43 | 76,626,071.76 | 5.27 |
财务费用 | -45,066.88 | -4,970,626.0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59.39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27,432.68万元,同比增加59.39%,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研发费用持续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42,163.76 | -243,069,041.1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68,151.75 | -18,261,638.3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464,406.24 | 219,322,481.71 | -27.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46.44万元,同比减少27.29%,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50,894,750.45 | 22.85 | 800,854,646.14 | 31.62 | -31.21 | 运营费用增加 |
应收账款 | 36,135,904.25 | 1.50 | 22,344,127.51 | 0.88 | 61.72 | 销量增加 |
预付款项 | 44,549,029.29 | 1.85 | 11,753,768.74 | 0.46 | 279.02 | 预付临床费用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0,545,942.45 | 0.44 | 1,131,327.34 | 0.04 | 832.17 | 往来款增加所致,其中9,142,424.01元往来款已于2023年1月收回 |
存货 | 55,609,106.98 | 2.31 | 38,617,406.68 | 1.52 | 44.00 | 销量增加,增加备货 |
固定资产 | 101,504,700.29 | 4.21 | 19,005,030.72 | 0.75 | 434.09 | 办公楼转固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64,703.58 | 0.70 | 87,797,425.58 | 3.47 | -80.91 | 大额存单到期及预付土地竞买保证金转无形资产 |
短期借款 | 110,640,190.04 | 4.59 | 52,191,263.66 | 2.06 | 111.99 | 运营费用增加,流动资金需求量大 |
应付账款 | 24,994,448.56 | 1.04 | 19,082,043.34 | 0.75 | 30.98 | 主要为应付临床试验费、原材料加工费等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637,080.38 | 2.52 | 237,173,333.82 | 9.36 | -74.43 | 基地建设借款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还款日期 |
长期借款 | 117,115,105.00 | 4.86 | 7,500,000.00 | 0.30 | 1,461.53 | 基地建设借款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还款日期 |
递延收益 | 122,908,919.61 | 5.10 | 71,783,945.37 | 2.83 | 71.22 | 取得政府补助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21,202.6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2,753.00 | 房屋维修基金 |
固定资产 | 72,933,974.41 | 长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6,942,328.10 | 长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120,139,055.51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 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化学药 | 艾滋病毒感染 | 艾可宁(通用名:注射用艾博韦泰) | 化学药品第 1.1 类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患者 | 是 | 否 | 2003.9.23-2023.9.22 | 否 | 否 | 是 | 是 |
医药企业通常在寻求药物化合物专利的同时,进一步申请药物的组合物及其制备工艺的国际专利,以及扩大药物适应症相关专利,延长专利保护期限。艾可宁的化合物发明专利将于2023年9月22日到期,为加强对艾可宁的保护,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稳定的艾博卫泰组合物”的国际专利申请,并获得了关于相关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于2019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关于艾可宁反离子结构制备工艺结构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名称:“稳定的艾博卫泰组合物”)的中国专利申请,于2021年10月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的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自愿披露收到授予“稳定的艾博卫泰组合物”发明专利权通知书的公告》(2021-038)。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8日,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公司独家专利产品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续谈成功,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维持原支付标准、原限定支付范围不变,体现了国家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产品的支持,也是对艾可宁临床安全性、有效性的肯定,将进一步有利于艾可宁向住院患者及长期用药患者的渗透,有利于后续产品的销售和商业化推广,对公司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关于公司产品艾可宁续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2023-002)。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艾滋病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17.41 | 105.92 | 30.39 | 增加47.85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聚焦抗病毒及慢病治疗领域的药品开发,多个产品处于不同的临床阶段。详情请参考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在研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FB1002维持治疗 | FB1002(通用名:Albuvirtide+Lafuvitug) | 生物药1类 | HIV的维持治疗 | 是 | 否 | 美国Ⅱ期临床的第二阶段 |
FB1002多重耐药 | HIV的多重耐药 | 是 | 否 | 中、美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 | ||
FB1002免疫治疗 | HIV的免疫治疗 | 是 | 否 | 中国Ⅱ期临床 | ||
注射用FB2001 | FB2001(通用名:Bofutrelvir) | 化药1类 | 治疗新冠病毒住院患者 | 是 | 否 | 中国国际多中心Ⅱ/Ⅲ期临床 |
雾化吸入用FB2001 | 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 是 | 否 | 中国Ⅱ/Ⅲ期临床 | ||
FB3001 | FB3001 | 化药2类 | 肌肉骨骼关节疼痛治疗 | 是 | 否 | 中国Ⅰ期桥接完成 |
FB6001 | FB6001 | 生物药1类 | 治疗高脂血症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 |
FB4001 | FB4001 | 化药4类 | 治疗骨质疏松症 | 是 | 否 | 美国FDA ANDA申请受理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艾可宁增加静脉推注给药方式的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艾可宁静脉推注给药方式,注射时间不小于30秒,给药时长显著缩短,将进一步提高艾可宁临床使用的便利性和依从性,有利于产品临床应用场景的拓展,包括住院患者向门诊患者的转化、向长期用药患者的渗透以及暴露后预防市场的开拓。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自愿披露关于艾可宁增加静脉推注给药方式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2022-062)。2018年,艾可宁凭借优秀的III期临床试验中期数据通过国家药监局特殊、优先审评,获得优先审批及附条件批准上市,药品上市后仍需完成相关研究项目,并将受到国家和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持续监管。公司按照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艾可宁附条件上市许可批准件中的III期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及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艾可宁常规批准上市以及修改说明书的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艾可宁附条件批准上市转为常规批准上市,体现了艾可宁在临床有效性、安全性、适应人群以及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经过了更全面的科学评价,进一步确认了艾可宁
临床应用的安全和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自愿披露关于艾可宁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2023-00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FB4001已经在美国提交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即美国仿制药申请)注册申请并获《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前沿生物自愿披露关于FB4001特立帕肽注射液ANDA申请获得美国FDA受理的公告》(2023-006)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贝达药业 | 86,058.91 | 38.32 | 18.37 | 34.24 |
微芯生物 | 23,434.74 | 54.44 | 16.53 | 44.52 |
恒瑞医药 | 620,328.83 | 23.95 | 17.44 | 4.19 |
百奥泰 | 54,341.52 | 64.96 | 26.03 | -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96,041.00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3.73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16.41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
备注: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值自2021年年度报告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艾可宁 | 7,599.59 | 7,599.59 | - | 89.68 | 30.20 | 上市后研究费用增加 |
FB1002 | 4,956.38 | 4,956.38 | - | 58.49 | -9.73 |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在研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
FB2001 | 11,999.30 | 11,999.30 | - | 141.60 | 337.02 | |
FB3001 | 122.89 | 122.89 | - | 1.45 | -90.22 | |
FB4001 | 976.55 | 976.55 | - | 11.52 | -38.18 | |
FB6001 | 1,336.92 | 1,336.92 | - | 15.78 | 37,773.09 |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2、销售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人工费用 | 2,734.17 | 50.29 |
业务推广费 | 1,839.65 | 33.84 |
招待费 | 456.00 | 8.39 |
股份支付 | 11.34 | 0.21 |
差旅及交通费 | 142.81 | 2.63 |
折旧及摊销费 | 67.09 | 1.23 |
其他 | 185.99 | 3.41 |
合计 | 5,437.05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贝达药业 | 81,472.00 | 36.28 |
微芯生物 | 21,276.00 | 49.43 |
恒瑞医药 | 938,371.00 | 36.22 |
百奥泰 | 17,292.00 | 20.67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5,437.05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64.16 |
备注: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值自2021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 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守“以患者为中心,创新解决方案,促进人类健康”的核心价值观,针对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在全球范围内研究、开发安全有效、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和全球竞争力的新型药物。
公司将把握“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机遇,继续加快国际化步伐,努力提高国际销售比重,积极开拓新兴医药市场,全面布局新型国际营销网络体系,扩大海外商业化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研发、生产、销售中国自主研发的原创新药,打造全球知名的中国创新药品牌。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持续深耕海内外市场,渠道、准入、学术三轮驱动
国内市场,公司将持续铺设更加广泛、下沉的营销网络,对已经实现覆盖的医院,加速推动艾可宁的医保进院工作,进一步提升艾可宁的可及性;开展多元化的学术推广活动,在医生和患者中强化艾可宁的临床价值,巩固艾可宁在住院与重症艾滋病期、HIV感染围手术期首选用药的品牌形象;强化患者长期用药临床获益,通过学术推广改善医患用药理念,提升产品平均用药时长与患者粘性;充分利用医保双通道在DTP药房的政策优势,促使艾可宁的用药场景由住院场景,延展到门诊场景,加快门诊端的渗透。
海外市场,在已取得药品上市许可的地区,与当地经销商积极合作,推动医学教育和推广,争取被纳入当地政府医保、推动政府采购,力争实现海外市场销售突破;此外,在亚洲、非洲、欧洲及南美洲等其他目标发展中国家,加快海外注册进度;积极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活动,巩固国际学术地位,提升公司品牌及产品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2、高效推进临床进度,丰富管线蓄能中长期发展
公司将持续高效推进核心品种的研发和临床开发进度,保持在细分领域药物研发的领先优势。公司将依托长效多肽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人员深厚的技术优势,通过自主研发、授权引进、合作开发等多元化方式合理扩充产品管线,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蓄能;同时,持续聚焦抗病毒领域未被满足的临
床需求,加速其他抗病毒领域市场的开拓,致力于为患者带来的长效、优效的抗病毒药物,丰富产品管线,提升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积极推进商务合作,助力公司多元化营收
2023年,公司将聚焦此前在HIV领域已建立的市场营销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商务合作机会。公司将依托现有渠道资源,持续围绕HIV患者全生命周期,重点布局与HIV合并症治疗相关药物、HIV病载及耐药检测产品;同时,公司将以营收增长为导向,聚焦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优势的合作机会,积极拓宽多元化营收渠道,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4、激励与考核并重,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组织构架和薪酬体系建设,通过设定关键考核指标,建立奖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制度,促进人员自动自发,自我驱动,提高整体组织绩效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重大项目,着眼重大项目落实的进度与质量,明确各层级职责,加强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执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公司治理理念,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5、塑造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形象,坚守匠心,打造我国原研药名片
艾可宁作为国内首个自主研发的国家1.1类抗HIV新药获批上市,是国家“十三五”重大专项新药创制专项成果,实现中国抗艾新药“零的突破”,建立了自主品牌,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支持我国艾滋病防控事业,致力打造抗艾创新药的国家名片,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及支持各项抗艾公益活动,加强艾滋病预防的科普教育工作,关爱医务工作者,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科学的治疗方案。
未来,公司将依托在抗病毒新药研发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聚焦未被满足的重大临床需求,继续充分发挥科创精神,推进国产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商业化,助力我国抗病毒治疗药物实现自主可控,坚守匠心,打造我国原研药名片,助力科技强国发展。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公司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名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为避免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报告中采用代称的方式披露。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与股东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聘董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
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财务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4.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能够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6.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
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构建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正确处理好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关系。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注重投资者沟通,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接听投资者电话及邮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2日 | 1、《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DONG XIE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7 | 2016-2-26 | 2025-5-23 | - | - | - | - | 226.2 | 否 |
CHANGJIN WANG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5 | 2016-2-26 | 2025-5-23 | 21,059,500 | 21,059,500 | - | - | 222.8 | 否 |
RONGJIAN LU | 董事、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1 | 2016-2-26 | 2025-5-23 | 21,743,750 | 21,743,750 | - | - | 212.6 | 否 |
温洪海 | 董事 | 男 | 58 | 2018-5-26 | 2025-5-23 | - | - | - | - | / | 否 |
CHI KIT NG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2-26 | 2025-5-23 | - | - | - | - | 13.02 | 否 |
王广基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22-5-24 | 2025-5-23 | - | - | - | - | 13.02 | 否 |
KAI CHEN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19-2-26 | 2025-5-23 | - | - | - | - | 9.07 | 否 |
姜志忠 | 监事会主席、物控副总监 | 男 | 41 | 2016-2-26 | 2025-5-23 | - | - | - | - | 38.06 | 否 |
曹元涛 | 监事 | 男 | 42 | 2018-5-26 | 2025-5-23 | - | - | - | - | / | 否 |
朱玉婷 | 监事、行政总监 | 女 | 34 | 2019-2-26 | 2025-5-23 | - | - | - | - | 52.54 | 否 |
XIAOHONG ZHENG | 首席运营官 | 女 | 61 | 2021-3-29 | 2025-5-23 | - | - | - | - | 346.8 | 否 |
邵奇 | 高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3 | 2016-2-26 | 2025-5-23 | - | - | - | - | 147.03 | 否 |
吕航舟 | 高级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16-2-26 | 2025-5-23 | - | - | - | - | 120.49 | 否 |
高千雅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0-12-25 | 2025-5-23 | - | - | - | - | 97.33 | 否 |
王娴 (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19-2-26 | 2022-5-24 | - | - | - | - | 3.9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2,803,250 | 42,803,250 | - | / | 1,502.92 | / |
注1: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DONG XIE(谢东)先生、CHANGJINWANG(王昌进)先生、RONGJIAN LU(陆荣健)先生、温洪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王广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DONG XIE(谢东)先生、CHANGJIN WANG(王昌进)先生、RONGJIAN LU(陆荣健)先生、温洪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王广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王娴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2:温洪海先生、曹元涛先生为公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按照《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DONG XIE | 1966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至1993年6月在JohnsHopkinsUniversity(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任该大学生物量热中心执行主任;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发中心生物化学结构项目及生物医学巨型计算机中心助理科学家;1996年9月至2000年6月任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发中心生物化学结构项目、生物物理实验室科学家、负责人;2000年6月至2001年11月任TibotecInc.研发总监、全球项目负责人;2002年8月至2013年5月任重庆前沿董事长、首席科学家;2013年5月至2018年4月任重庆前沿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前沿有限董事长、首席科学家;2016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
CHANGJIN WANG | 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5年1月历任Schering-PloughCorporation(美国先灵葆雅公司)高级科学家、副主任科学家、主任科学家;1995年2月至2001年1月历任PackardBiosciencesInc商务开发经理、AlphaScreen技术及系统部总监、授权并购及加盟部总监;2001年1月至2002年2月任CellomicsCo.商务开发和市场营销副总裁;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任TaiGenBiotechnologiesCo.商务开发副总裁;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AbmaxisCo.商务开发副总裁;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VivusInc.商务开发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任重庆前沿首席商务官;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株式会社ABsize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8年4月任重庆前沿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前沿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董事、总经理。 |
RONGJIAN LU | 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3月于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任教;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东北大学/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任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发中心高级博士后;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TibotecInc.科学家;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TrimerisInc.研究调查员、高级科学家;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历任SequoiaPharmaceuticalsInc.首席研究调查员、化学部负责人;2009年10月至2013年1月任重庆前沿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前沿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前沿生物董事、高级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董事、首席技术官。 |
温洪海 |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4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1992年4月至1996年11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信托部业务经理;1996年11月至2000年6月于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0 |
年6月至今历任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6月至2021年9月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前沿生物董事。 | |
CHI KIT NG |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起成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自2006年6月起成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00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保证顾问商业服务部高级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2月,担任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2017年5月至今任长城汽车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永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独立董事。 |
王广基 | 195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2001年至今任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至今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研究室主任;2015年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2017年6月至今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GHW International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院士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2022年5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独立董事。 |
KAI CHEN | 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1991年8月任SpecialtyLaboratoriesInc.项目负责人;1993年1月至1997年6月任MedImmuneInc.副总监;1998年3月至2002年6月任NIH技术转让办公室癌症部主管;2002年7月至2008年9月任IomaiCorp.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MIDLabs,Inc.董事长兼总裁;2009年6月至今任仪诺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MIDLabs,Inc.首席执行官;2019年2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独立董事。 |
姜志忠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2010年3月至2014年7月任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采购业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前沿有限采购专员;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前沿生物采购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物控副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曹元涛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于厚朴投资任投资经理及分析员;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于力鼎资本任医药投资负责人、投资总监;2016年7月至今于宏时资本任总经理及主管投资合伙人;2018年5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监事。 |
朱玉婷 |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前沿有限行政人事部专员、经理、副总监;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前沿生物行政部副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行政部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前沿生物监事。 |
XIAOHONG ZHENG | 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于Labatts Breweries和加拿大国家科学工程研究院(NSERC)做博士后研究员;曾任加拿大APOTEX, INC.方法和产品开发科学家、副总监;美国Pfizer公司生物类似药产品开发副总监和总监;美国AbbVie公司产品开发副总监;美国Omeros Corporation分析开发和质量控制高级副总监;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大分子生物药高级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
邵奇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前沿有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前沿生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高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吕航舟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7年1月任德普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1997年1月至1997年9月任博世西门子家电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9月至2013年6月历任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部高级专员、医疗保健业务部地区经理、医疗保健业务北大区经理、公共事务及政策部高级政府事务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诺华制药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中央及地方政府事务部副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前沿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前沿生物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前沿生物高级副总经理。 |
高千雅 |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6年4月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专员;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规划部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王娴(离任) |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至1991年9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1994年6月至1998年6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司;199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基金监管部和市场监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副主任;2016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2021年3月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DONG XIE | 建木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5 | / |
DONG XIE | 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9 | / |
DONG XIE |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8 | 2027-7 |
DONG XIE | 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3 | 2026-3 |
DONG XIE | 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7 | 2027-7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DONGXIE(谢东)通过建木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44%的股份,同时通过前述企业间接控制了公司30.34%股份的表决权。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DONG XIE | 南京医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年11月 | 至今 |
DONG XIE | 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1月 | 至今 |
DONG XIE | 南京前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DONG XIE | 南京恒昌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12月 | 至今 |
CHANGJIN WANG | WANG&OH LIMITED | 董事 | 2011 年 3月 | 至今 |
CHANGJIN WANG | NICHIDA LIMITED | 董事 | 2011年7月 | 至今 |
CHANGJIN WANG | 南京前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至今 |
CHANGJIN WANG | 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至今 |
RONGJIAN LU | 中国药科大学 | 兼职教授 | 2015年9月 | 至今 |
RONGJIAN LU | 北京前沿嘉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1月 | 至今 |
温洪海 | 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00年6月 | 至今 |
温洪海 | 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至今年10月 | 至今 |
温洪海 | 大连装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0年11月 | 至今 |
温洪海 | 青岛天际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 | 至今 |
温洪海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 监事 | 2018年3月 | 至今 |
公司 | ||||
CHI KIT NG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年5月 | 至今 |
CHI KIT NG | 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7年12月 | 至今 |
CHI KIT NG | 永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 主任、教授 | 2001年10月 | 至今 |
王广基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复方药代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 主任、教授 | 2008年10月 | 至今 |
王广基 | 中国药科大学 | 学术委员会主任 | 2015年1月 | 至今 |
王广基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王广基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6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3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王广基 | 南京广陵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4月 | 至今 |
王广基 | 南京广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8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睿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至今 |
王广基 | 江苏维德利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6月 | 至今 |
王广基 | 南京铂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 | 至今 |
王广基 | GHW International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KAI CHEN | MID Labs,Inc. | 首席执行官 | 2019年1月 | 至今 |
KAI CHEN | 仪诺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9年6月 | 至今 |
曹元涛 | 深圳宏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7月 | 至今 |
曹元涛 | 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7月 | 至今 |
曹元涛 | 深圳宏时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6月 | 至今 |
曹元涛 | 北京玖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4月 | 至今 |
曹元涛 | 北京虎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4月 | 至今 |
曹元涛 | 北京到味供应链管理有 | 监事 | 2018年2月 | 至今 |
限公司 | ||||
曹元涛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至今 |
曹元涛 | 北京同心偕力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2年3月 | 至今 |
邵奇 | 前沿生物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邵奇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邵奇 | 四川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邵奇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邵奇 | 德州前沿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邵奇 | 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邵奇 | 南京前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3年3月 | 至今 |
邵奇 | 南京前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吕航舟 | 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月 | 至今 |
朱玉婷 | 北京前沿嘉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7月 | 至今 |
朱玉婷 | 南京前沿通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参考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做出修订。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做出修订。 本报告期,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报告期,按照《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股东大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对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年度考核并核准最终金额,前述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最终金额将并入《2022年年度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按照《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报告期内,第二届独立董事领取的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第三届独立董事领取的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本报告期,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实际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限,核算独立董事领取的津贴。 按照《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薪酬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业务战略导向、经营业绩、其贡献大小、工作成绩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进行考评;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董事、监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基于本公司员工薪酬待遇整体水平并充分考量外部平衡、公司业务战略导向以及个人工作能力进行考评。公司各职务设定基本指导年薪和类别系数;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正负浮动后,再根据个人表现和资历在浮动区间内确定等级并得出个人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不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高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502.92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61.6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2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7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1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DONG XIE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CHANGJIN WANG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RONGJIAN LU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2 |
温洪海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CHI KIT NG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2 |
王广基 | 是 | 6 | 6 | 6 | 0 | 否 | 1 | |
KAI CHEN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王娴(离任)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CHI KIT NG(吴智杰)、王广基、温洪海 |
提名委员会 | 王广基、DONG XIE(谢东)、KAI CHEN(陈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KAI CHEN(陈凯)、RONGJIAN LU(陆荣健)、CHI KIT NG(吴智杰) |
战略委员会 | DONG XIE(谢东)、CHANGJIN WANG(王昌进)、王广基 |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委员。王娴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19日 | 1、审议《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年8月26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3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年5月24日 |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9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7 |
销售人员 | 86 |
技术人员 | 94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53 |
合计 | 4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2 |
硕士 | 77 |
本科 | 216 |
大专 | 148 |
中专/高中 | 36 |
初中及以下 | 6 |
合计 | 49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着公正公平、奖惩分明的原则,继续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根据具体岗位工作责任与目标,实行与其工作价值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措施。2022年度,为了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推进实施了重大项目激励考核制度,聚焦公司重大项目的考核激励,明确各层级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效率。同时,通过重大项目奖金、 日常绩效考核奖金、以及特殊补贴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动力,促进公司目标的达成。除此之外,公司也建立完善了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发展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贯秉承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员工成长规律的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体系,为骨干员工构建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方向,也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人才保证。公司为方便员工能更便捷的参加培训,坚持推进线上培训课程,供全体员工学习提升,补足个人知识短板。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外派、基地间内部交流和导师传帮带等各种渠道强化员工培训活动,满足员工专业技术的提升和职业发展需求。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投资者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规定。公司亦通过《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予以持续执行。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未盈利,则不进行分红。
公司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利润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中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流程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因公司2020年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业务仍处于投入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中小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充分表达意见,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915,000 | 1.58 | 72 | 14.9 | 10.25 |
1. 标的股票数量已剔除截至报告期末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以及因离职和2021年度业绩不达标导致的自动失效作废的股票部分。
2. 激励对象人数为截至报告期末激励人数。
3.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人数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8,920,000 | 0 | 0 | 0 | 10.25 | 8,450,000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 | 0 |
合计 | / | 0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方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5,976.00万股的2.50%。 | 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65人调整为63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以2021年3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方式,公司确定2021年8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0.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名激励对象授1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份额180万股,本次授予172万股,剩余8万股不再授予,自动失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47.00万股。根据公司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截至2022年3月31日,鉴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253.50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50万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持股主体 | 激励方式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激励对象人数 |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员工持股平台 | 1,720万股 | 4.59 | 43人 |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盈利情况、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挂钩,发放薪酬最终根据考评结果由董事会决定。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现有的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后续将结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求变化,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子公司的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公司层面管理。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前沿生物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作为一家始终以“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发新药、治病救人、造福社会”为使命,有责任、有担当的创新药研究领域的先驱企业。董事会作为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事宜的最高负责及决策机构,严格执行证监会的各项要求,持续推动公司完善ESG的治理体系,加强董事会在公司ESG业务中的监督和参与力度,提升专业化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积极主动将ESG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融合。
公司高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状况,定期组织开展体检,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监护台账,通过与往年的体检报告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员工身心健康波动情况。本年度公司组织应急救护、危化品安全专项各类培训61场,累计976人次参训,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等各类应急演练20次,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
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防雷、消防、职业危害因素等专项检测,确保公司各类设施系统运行可靠。为公司员工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碳中和碳达标纳入公司长远规划,坚持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对排污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确保污染物合规、减量排放。公司组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第三方监测机构签订了《突发事件环境检测协议》,保证突发事件情况下,公司污染物泄露可控。社会责任方面,公司作为一家抗病毒创新药企业,致力于公共卫生领域的预防、监控和治疗。研发的一类创新药艾可宁,是全球首个长效HIV融合抑制剂,对主要的HIV流行病毒都具有抑制作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艾可宁已覆盖国内28个省250家HIV定点治疗机构和130余家DTP药房,并在厄瓜多尔、柬埔寨、阿塞拜疆、马来西亚等海外国家获得药品上市注册许可;公司将积极推进艾可宁在国内的商业化进程,并加速在其他海外国家的药品注册工作,为国内外HIV患者带来福音。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抗新冠病毒在研产品FB2001,注射用FB2001及雾化吸入用FB2001两个剂型,已经推进至Ⅱ/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本报告期,公司向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长沙市慈善总会红丝带关爱公益基金、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等捐赠现金及物资,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用实际行动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公司治理方面,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起科学、系统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借鉴国内外先进ESG管理经验,建立并完善公司ESG管理架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覆盖的ESG管理体系。公司搭建的OA系统今年正式上线运营,提升公司的数字化、无纸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正在不断完善ESG管理机制,覆盖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安全管理、职业危害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中长期管理目标,定期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会议讨论,推动公司ESG管理上持续改进。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90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基本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
(2) 废水排放控制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各有一排污口,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排污口正在建设中,废水排放因子主要有COD、氨氮、总氮、总磷等。
污水排放数据统计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 (吨/年)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超标排放情况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COD | 500 | 39 | 0.113481 | / | 间接排放 | 1 | 乾德路5号 | 无超标排放 |
氨氮 | 45 | 0.174 | 0.008705 | / | |||||
总氮 | 70 | 4.44 | 0.04489 | 0.059 | |||||
总磷 | 8 | 0.56 | 0.00146 | / | |||||
BOD | / | / | / | / | / | 正在建设 | 至道路 | /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COD | 500 | 23.704 | 0.13636065 | 0.3 | 间接排放 | 1 | 金乐路76号 | 无超标排放 |
氨氮 | 45 | 0.501 | 0.00463 | 0.027 | |||||
总氮 | 70 | 26.456 | 0.16918 | / | |||||
总磷 | 8 | 0.612 | 0.00547299 | /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COD | 120 | / | / | / | / | 正在建设 | 凤凰路21号 | / |
氨氮 | 25 | / | / | / | / |
(3) 废气排放控制
公司主要废气包括非甲烷总烃、甲醇、二氯甲烷、吡啶、乙腈、二乙胺、VOCs,按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及地方政府关于环保方面的要求合规排放。
公司2022年年排放数据见表:
废气排放数据统计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排放 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 (吨/年)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 数量 | 排放口 分布情况 | 超标排放情 况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500 | 1.24 | 0.032168 | 0.150 | 有组织排放 | 1 | 乾德路5号 | 无超标排放 |
甲醇 | 500 | / | / | 0.006 | |||||
二氯甲烷 | 45 | / | / | 0.0015 | |||||
吡啶 | 45 | / | / | / | |||||
乙腈 | 70 | / | / | / | |||||
二乙胺 | 8 | / | / |
/ | / | / | / | / | / | 正在建设 | 至道路 | /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VOCs | 60 | / | 0.00456 | 4.374 | 有组织排放 | 1 | 金乐路76号 | 无超标排放 |
硫化氢 | 5 | ||||||||
二氯甲烷 | 20 | ||||||||
臭气浓度 | / | 0.49336653 | |||||||
氨(氨 气) | 20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正在建设 | 凤凰路21号 | / |
(4) 固废排放控制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室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培养基、工艺过程中吸附作用的活性炭、废化试剂瓶、有机溶剂桶、废手套、口罩等,公司固废统一由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统计表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实际处理数量(吨) | 处置方式 | 产生地址 | 超标排放情况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废化试瓶、有机溶剂桶、废口罩、手套、培养基、废活性炭 | 46.806 | 委托专业处置公司合规处置 | 乾德路5号 | 无超标排放 |
废有机溶剂 | 517.895 | ||||
裂解废液 | 19.2 | ||||
/ | / | / | 至道路 | /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废包装桶、包装袋、空瓶、废手套、口罩 | 82.92 | 委托专业处置公司合规处置 | 金乐路76号 | 无超标排放 |
溶剂回收残液 | 320.885 | ||||
实验室废液 | / | ||||
废填料 | / | ||||
污泥 | / | ||||
废机油 | / | ||||
过期化学试剂 | / | ||||
废树脂 | /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废包装物(废包装桶、包装袋、空瓶、废手套、口罩等) | / | 委托专业处置公司合规处置 | 凤凰路21号 | 正在建设 |
蒸发浓缩废液 | / | ||||
实验室废液 | / |
(5) 噪声排放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性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种泵类。公司及子公司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并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设备设施采用噪音控制措施,保证瞬时噪音及等效噪音达标。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肩负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置并进行系统化监测,确保排放物达标排放,并建立相应的处理系统。
1、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乾德路厂区建有两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分别为10000Nm?/h、10000Nm?/h。
2、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建有三套废气处理系统、一套污水处理系统,现正在试运行阶段,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主要处理系统名称 | 涉及处理能力 | 治理类型 | 处理工艺 | 投运日期 | 建设地址 | 运行情况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艾博韦泰中试车间废气处理系统 | 10000Nm?/h | 废气 | 活性炭吸附 | 2018 | 乾德路5号 | 正常运行 |
危化品库废气处理系统 | 10000Nm?/h | 活性炭吸附 | 2018 | ||||
特立帕肽废气处理系统 | 25000 Nm?/h | 活性炭吸附 | 2020 | 拆除 | |||
/ | / | / | / | 至道路 | 正在建设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站 | 300m?/d | 废水 | 节+混凝沉淀+物化+生化+膜生物法(MBR) | 2021 | 金乐路76号 | 试运行 |
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 20000Nm?/h | 废气 | 三级喷淋+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 | 设备调试 | |||
危废库废气处理系统 | 6000 Nm?/h | 活性炭吸附 | 2021 | ||||
质检废气处理系统 | 3000 Nm?/h | 活性炭吸附 | 2021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凤凰路21号 | 未建成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建项目和已运行项目均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入使用前均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号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艾博韦泰GMP项目 | 自(2014)环监(验)字第(040)号 |
2019-518814特立帕肽制剂生产项目 | 宁经管委行审环验[2020]46号 | |
前沿生物高端冻干粉针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 宁经管委行审环许[2022]53号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多肽生物药产业基地项目 | 成环评审[2020]11号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多肽生物药产业基地项目 | 德审批环[2019]23号 德审批环[2022]24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应急预案情况:
(1)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0115-2022-208-L。
(2)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10121-2022-001-L。
(3)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正处于建设期。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依规开展自行监测,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时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并依规进行了环境信息及数据公开。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名称 | 消耗量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用电 | 2523426 kW·h |
自来水 | 35588m? | |
天然气 | /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用电 | 8620950 kW·h |
自来水 | 53830 m? | |
天然气 | 5400.51 m?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用电 | 148067.75 kW·h |
自来水 | 4745.91 m? |
天然气 | / |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生产设施、作业区域挥发有机气体通过抽风系统全面收集,收集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并进行第三方检测。持续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车间内抽风管道改造、外购蒸汽、VOCs 处理设施技术升级、增加催化燃烧处理设施等措施,减少 VOCs、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科学的《危险废弃物管理规程》、《危化品管理规程》等相关规范,来严格控制污染,最大化降低自身业务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可回收废弃物,如废纸、废塑料等,倡导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在每层办公楼、食堂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箱,要求员工对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进行分拣,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单宣传垃圾分类与环保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此外,为从源头上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例如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鼓励使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
对于危险废弃物,搭建了专用危险废弃物仓库,危险废弃物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在信息管理平台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管理计划备案。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药企业行业特点及生产实际,不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程》、《环境因素辨识管理规程》、《危化品管理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树立了“预防为主、全程全员、从严治理”的 EHS 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环境风险识别与管控,并设立安环部统筹环境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节能减排、三废排放、环保投入等的具体实施,确保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环境管理的持续改善。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于碳排放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长期控制碳排放的规划,坚持低碳环保的生产经营理念,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在空调使用上,遵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中“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的要求,行政中心统一设定和集中控制中央空调开放权限,降低空调使用率,有效控制用电量和碳排放量;
在绿色办公上,倡导绿色办公理念,通过完善 0A 系统,会议系统进行在线会议,推动实现“无纸化智能办公”。制定行政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油料使用和车辆维修管理,减少尾气排放;
倡导节约用电,优化照明回路。倡导纸张回收,双面打印。倡导节约用水,减用墨盒。倡导员工减少抽烟,健康生活。倡导员工积极乘坐宁乡经开区提供的通勤巴士交通,绿色低碳、文明出行。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绿色制药技术,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创新生产工艺流程,降低涉及环境污染物料的使用量。通过加大外包装材料使用的周转次数,降低外包装材料损耗及一般固废排放。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完好有效,每年制定技改计划,淘汰和更新老旧及污染比较严重的设备设施。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针对未满足的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是抗病毒创新药研究领域的先驱企业,尤其在HIV长效治疗及免疫治疗细分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并已形成了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国际化商业格局。作为国家“十三五”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药物专项”的牵头单位,在2022年先后获得“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2022年度生物科技创新奖”、“2022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价值榜最具成长性小分子创新药企业TOP10”等商业殊荣。
公司已上市独家专利产品艾可宁,国家一类新药,用于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为提升患者对产品的可负担性及可及性,惠及更多患者,在2023年1月成功续约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本次续约将维持原医保目录支付标准,维持艾滋病病毒感染限定支付范围。艾可宁的成功续约,有利于持续发挥产品临床优势和稀缺价值,保持患者对药品的可负担性及可及性。
公司作为在抗病毒领域有着十多年研发经验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在特殊时期勇担社会责任,与上海药物所、武汉病毒所合作开展开发抗新冠病毒药物FB2001项目,并成功入选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小分子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本报告期,公司加快FB2001项目研发进度,截至报告期末,FB2001项目正积极推进注射用、雾化吸入用双剂型II/III期临床研究,获批上市后将助力我国新冠小分子药物可及性与自主可控,完善我国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经过多年的积淀,公司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学术成就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国家和行业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中国小分子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企业”;凭借长效多肽技术平台技术优势,被江苏省发改委认定为“江苏省长效多肽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FB2001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立项批准。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00 |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大凉山艾滋病防治;长沙市慈善总会-红丝带关爱公益基金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0 |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
物资折款(万元) | 66.62 | 向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捐赠艾可宁 |
乡村振兴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援助大凉山
2022年3月,公司向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捐赠现金20万元,用于大凉山艾滋病防治。
2) 捐赠长沙市慈善总会红丝带关爱公益基金
2022年11月,公司向长沙市慈善总会红丝带关爱公益基金捐赠现金10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
3) 捐赠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2022年5及2022年10月,公司向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捐赠现金及等价物资总价值超过76.62万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强化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使得股东和债权人平等地获取信息。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为保护员工权益,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对员工工资进行整体调整,包括公司总体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2022年,公司员工的年度现金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项目奖金、专项奖金、年终奖金、津贴补助等。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个人缴存的比例为1:1,属员工个人所有。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工伤假等权益。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保障,完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特根据相关岗位的实际情况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根据工作安排单独制定体检方案。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3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8.6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72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4.59 |
注:上述数据统计来源于员工在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情况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业务范围涵盖物料采购和委托加工等外部服务,对供应商筛选、物料和服务采购、质量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与合格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公司还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质量,涵盖药品生产和流通全生命周期,进而有效保护客户和消费者权益。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经销商管理及服务体系,并通过商务、物控及质量等部门的通力协作,高质量履行与下游客户的相关合同条款。在产品质量、货物运输交付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度,保证客户的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通过了中国GMP认证,拥有符合GMP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严格按照中国和适用法规市场的GMP、注册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药品生产和供货。
2022年,公司先后通过了马来西亚PIC/S(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GMP认证、欧盟QP( Certification by a Qualified Person)认
证、和哈萨克斯坦EAEU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欧亚经济联盟) GMP认证,标志着产品质量保障水平达到国际化水平。2022年7月,《中国临床试验用药品GMP》生效,我司严格按照要求实施临床GMP,进一步提高了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3、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2 | 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业绩长图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frontierbiotech.com/investor.html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时、及时、完整。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本报告期,公司通过投资策略会,机构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人热线、投资人邮箱等方式,覆盖券商分析师、研究员、中小股东等各类投资者,通过投资者视角对行业趋势、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进行透彻的解读和分析,增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可读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并认可公司的投资价值。本报告期,公司荣获“2022年投关先锋奖”的荣誉称号。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并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知识产权
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长期的技术投入和自主创新,并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针对核心技术及相关技术,制定了与公司发展相符合的知识产权战略方向和保护制度。公司设有知识产权负责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包括公司研发相关项目的专利保护与布局,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应对,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研发部和战略投资部对接,评估在研项目、预研发项目和预引进项目存在的风险,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并对其实时监控,以及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专利规避和专利布局,形成层层保护的专利围墙;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搭建与公司发展相符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体系,参与研发和商务部工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把控,控制公司运营过中存在的IP风险,应对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从而使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更为完善、有效,并尽量减少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目前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研发管理-战略投资密切协助的工作机制,以及搭建的完善的知
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策略制定和有效运行,对公司产品形成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安全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建设,降低网络安全事故风险,杜绝信息或数据外泄。一方面,公司与业内知名网络安全厂商进行深度合作,强化企业信息安全平台,提高应对各类攻击的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企业信息安全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企业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策略和针对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让公司员工全面的了解、学习和认识到企业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员工关于企业信息安全的个人意识。最后,公司密切关注可能存在的安全攻击事件,以及内部信息安全违规事件,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部门。报告期内,未出现相关信息泄露事件。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DONG XIE | 详见注释:注释1 | 详见注释:注释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建木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详见注释:注释2 | 详见注释:注释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CHANGJIN WANG | 详见注释:注释3 | 详见注释:注释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RONGJIAN LU | 详见注释:注释3 | 详见注释:注释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众诚鸿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深 | 详见注释:注释4 | 详见注释:注释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圳市倚锋睿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倚锋九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倚锋太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林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坤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享水曜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晟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滨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菏泽艾宁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鼎泽迅捷科技有限公司、Tayun Sieda LLC、HE JIANG、JO Cocolo Limited、Fullgoal Asset Management (HK) Limited、Blue Ocean Private Equity I LP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辽宁三生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齐河众鑫投资有限 | 详见注释:注释5 | 详见注释:注释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北京仁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邵奇、OH ISAMU、吕航舟 | 详见注释:注释3 | 详见注释:注释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建木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RONGJIAN LU、CHANGJIN WANG | 详见注释:注释6 | 详见注释:注释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晟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众诚鸿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北京鼎泽迅捷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注释:注释7 | 详见注释:注释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释:注释8 | 详见注释:注释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DONG XIE | 详见注释:注释9、注释15、注释16 | 详见注释:注释9、注释15、注释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释:注释10 | 详见注释:注释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注释:注释11 | 详见注释:注释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详见注释:注释12 | 详见注释:注释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详见注释:注释13 | 详见注释:注释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 详见注释:注释14 | 详见注释:注释1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建木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释:注释17 | 详见注释:注释1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释:注释18 | 详见注释:注释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详见注释:注释19 | 详见注释:注释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认购方 | 详见注释:注释20 | 详见注释:注释2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释:注释21 | 详见注释:注释2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释:注释22 | 详见注释:注释2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详见注释:注释23 | 详见注释:注释2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释:
注1:(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截至2021年1月2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延长6个月,详见2021-003号公告);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5)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9)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所持首发前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注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截至2021年1月2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延长6个月,详见2021-003号公告);(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6)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注3:(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款规定;(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截至2021年1月2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延长6个月,详见2021-003号公告);(5)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注:该项承诺仅由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CHANGJIN WANG(王昌进)、RONGJIAN LU(陆荣健)作出)(7)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8)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所持首发前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注4: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承诺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注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注6:(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企业(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企业(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企业(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5)如果本企业(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人)将依法赔偿。
注7:(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注8:为维护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1、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启动条件及程序: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2)停止条件:1)在上述第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上限。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第1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将依次开展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和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等工作以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3)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在公司12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值;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达到最大限额后,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3)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注9:(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0: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的创新药研发及全球商业化能力。商业化方面,公司将提升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并逐渐扩大及专业化公司的商业化团队,提升艾可宁在中国艾滋病专科医院的覆盖率和销售渗透率。持续创新方面,公司现已拥有具全球知识产权的长效多肽药物研发平台和多个在研产品,未来公司将加速产品管线的临床研发,改善业务前景并提高盈利能力。在自主创新的同时,公司寻求与领先的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国际授权和收购等途径来增强公司的产品线。本公司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创新医药企业,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生物医药行业的市场地位。(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运营管理机制,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运作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推进研发进度等方式,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前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3)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如本人违反已做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将无条件接受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人的失信行为进行的处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前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将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做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将无条件接受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体的失信行为所进行处理。
注11: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以股东总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优化、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参考剩余股利、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等股利分配理论,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配应当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公司未盈利,则不进行分红。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的周期和机制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视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和计划,公司可以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分红规划和计划进行适当且必要的调整。调整分红规划和计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公司未盈利,则不进行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如果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20%以上,公司可以提出发放股票股利议案并交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上市后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公司未盈利,则不进行分红。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若计划分红,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注12: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从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公司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且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从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经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本人将推动公司以不低于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确保公司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且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瑞银证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瑞银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瑞银证券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证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国浩南京将根据自身的具体过错,在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申报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3: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已出具《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职权,不利用在公司的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地位或身份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前沿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前沿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前沿生物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前沿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3)如前沿生物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前沿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前沿生物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前沿生物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前沿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前沿生物、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人近亲属亦应遵守上述承诺。注14: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减少和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公司不可避免地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公平规则合理交易,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实际控制人身份,为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公司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如本人违背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依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有效。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也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如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今后与公司不可避免地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公平规则合理交易,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本企业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在与公司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如本人/本企业违背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本企业依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内有效。
注15: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承诺:(1)本人将支持、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为员工办理并缴纳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2)如因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属的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的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或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本人愿意向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无条件全额连带补偿。
注16: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已出具承诺,若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登记或存在其他瑕疵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影响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DONG XIE(谢东)将对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租赁或新建该等房产的替代性房产所支出的费用、合法租赁或新建期间对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等,予以全额补偿。注1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2)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香港建木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停止在公司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本公司按承诺将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时为止;同时,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DONG XIE(谢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若未能履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停止从香港建木、南京建木、建木商务、南京建树及南京玉航处所直接及间接获得的分红,直至本人按承诺将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时为止;同时,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
的,本人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停止香港建木、南京建木、建木商务、南京建树及南京玉航处所直接及间接获得的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有权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暂时予以扣留,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注1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注19: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其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注20:认购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辉、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主体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2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3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青岛杰正海诚商贸有限公司、UBS AG、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及保证: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方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上述限售股份在上述限售期限内予以锁定。认购方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限售股份在上述限售期限内,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注21:前沿生物承诺: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22:前沿生物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2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殊普通合伙) | 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50,000.00 | 6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肖文涛、张强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00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前沿生物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65)、《前沿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8)。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3/26 | 2021/3/31 | 2026/3/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是 | |||||||||||||||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6/11 | 2021/1/21 | 2022/7/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是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0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200,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93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0,0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0,000,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3,438,900,000.00 | 728,000,0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00.00 | 15,000,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浦发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 | 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1-9-13 | 不适用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江宁支行 | 通知存款 | 15,000,000.00 | 2021-10-28 | 不适用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1-11-16 | 不适用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10,000,000.00 | 2022-10-14 | 2023-1-16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00%-3.36%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 | 本金保障收益型凭证 | 20,000,000.00 | 2022-11-8 | 2023-2-7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购买金融机构 | 协议约定 | 1.40%-5.90% | 未到期 | 是 | 是 |
理财产品 | ||||||||||||||
中信银行月牙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2-11-11 | 2023-2-1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0%-3.17% | 未到期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月牙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2-11-18 | 2023-2-16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0%-3.18%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江宁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56%-2.7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月牙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1-3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0%-3.10%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3,000,000.00 | 2022-12-12 | 2023-3-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0%-2.9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江宁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30%-2.95%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0-12-13 | 2023-3-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3.66%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 | 2022-11-22 | 2023-2-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协议约定 | 1.65%-3.00% | 未到期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上市 | 1,844,180,000.00 | 1,717,290,079.54 | 2,000,850,000.00 | 1,717,290,079.54 | 681,362,680.64 | 39.68 | 187,885,839.31 | 10.94 |
再融资 | 200,200,002.03 | 195,666,755.54 | 270,200,000.00 | 195,666,755.54 | 98,046,018.04 | 50.11 | 98,046,018.04 | 50.1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上市 | 134,950,000.00 | 134,950,000.00 | 120,670,364.48 | 89.42 | 202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5 | 否 | 不适用 |
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上市 | 1,161,500,000.00 | 1,161,500,000.00 | 156,066,942.36 | 13.44 | 2024.12 | 否 | 否 | 注3 | 注6 | 否 | 不适用 |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上市 | 46,900,000.00 | 46,900,000.00 | 24,296,106.03 | 51.80 | 不适用 | 否 | 否 | 注4 | 注7 | 否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注1 | 不适用 | 首发上市 | 57,500,000.00 | 57,500,000.00 | 58,143,695.97 | 101.12 | 2020.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8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注2 | 不适用 | 首发上市 | 600,000,000.00 | 316,440,079.54 | 322,185,571.80 | 101.82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9 | 否 | 不适用 |
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项目 | 不适用 | 再融资 | 270,200,000.00 | 195,666,755.54 | 98,046,018.04 | 50.1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注10 | 否 | 不适用 |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143,695.97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7,500,000.00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2,185,571.80元,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6,440,079.54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本报告期,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该募投项目结项,对存放募集资金的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民生银行江宁支行,账号:632427707、招商银行江宁支行,账号:125905285110605)予以注销。
注3: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公司内部研发代号FB1002)临床研发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维持疗法适应症,正在开展美国Ⅱ期临床试验,在受试者全部入组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入组的受试者进行为期52周的治疗与随访工作,并启动临床数据整理分析的准备工作。
多重耐药适应症,正在开展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本报告期,新增5名合格受试者入组 ,截至本报告期末,多重耐药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已实现10例患者入组。因临床试验拟入组的受试者为对多种药物作用机制产生耐药的患者,受试者的筛选要求较高、入组难度大,受试者入组速度及项目推进速度延后。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临床招募工作,完成了大量的招募渠道拓展、临床专家沟通、受试者初筛等前期工作,实现了新增5名合格受试者入组;同时,为降低人员通行、产品运输等因素对项目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还完成了临床研究中心实验室变更的工作。
免疫疗法适应症,正在开展中国Ⅱ期临床试验,本报告期,未新增合格受试者入组,截至本报告期末,免疫疗法中国Ⅱ期临床已实现11例患者入组。因临床试验需观察受试者用药后的人体免疫应答,入组的受试者需排除接种疫苗对人体免疫系统的干扰,对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有严格要求,近两年,我国全面推进新冠疫苗以及加强针的接种计划,客观上影响了受试者的入组速度;此外,免疫疗法属于前瞻性、探索性的治疗策略,受试者对治疗方案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不一,受试者的主观意识延缓了入组速度。
注4: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公司内部研发代号FB3001)临床研发项目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FB3001是将一种强效 NSAIDs 药物活性成分,通过全新的制剂配方和工艺技术,制备成新型透皮镇痛贴片,申报临床所属药品分类为化学药品2类新药。
2020年12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具备明确的临床优势并通过临床试验证明临床优势,且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执行存在一定的过渡期,使得FB3001临床开发的进度延缓。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与药审中心召开了多轮沟通交流会,双方对FB3001后续临床开发计划达成共识,药审中心认可本品的临床优势和前期研究结果,同意公司开展Ⅱ/Ⅲ期无缝设计的临床研究,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临床研究启动的前期工作。
注5:1,000万支注射用HIV融合抑制剂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试生产过程,尚未商业化投产。
注6: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临床开发中,尚未获批上市。
注7:新型透皮镇痛贴片AB001临床研发项目(FB30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临床开发中,尚未获批上市。FB3001的中国桥接I期临床试验于2020年3月完成,公司基于FB3001的I期临床试验结果与药品评审中心沟通开展下一阶段临床试验的方案。公司预计将在下一阶段临床试验启动后的三年内完成全部临床试验,开始新药注册申请。注8:通过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商业化进程起到了长足的促进与提升作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建立86人的商业化团队,在全国28个省的250余家HIV定点治疗医院及130余家DTP药房实现覆盖,极大地提升公司核心产品艾可宁在中国艾滋病治疗领域的覆盖率,同时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艾可宁已在部分目标海外国家获得药品注册许可。
注9: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主要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在运营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得到保证,有效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注10 FB2001研发项目中期分析阶段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处于临床开发中,募投项目尚未结项,研发项目的推进速度及预期效益,受病毒在全球的流行情况、竞品上市情况、受试者入组速度及临床结果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对未来效益做具体估量。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简易程序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76,031,798.2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2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进行调整,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人民币728,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1,781,329 | 47.75 | 14,818,653 | -2,926,829 | 11,891,824 | 183,673,153 | 49.0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1,912,500 | 14.43 | 13,116,211 | 13,116,211 | 65,028,711 | 17.3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1,912,500 | 14.43 | 10,732,788 | 10,732,788 | 62,645,288 | 16.7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83,423 | 2,383,423 | 2,383,423 | 0.64 | |||||
4、外资持股 | 119,868,829 | 33.32 | 1,702,442 | -2,926,829 | -1,224,387 | 118,644,442 | 31.67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77,065,579 | 21.42 | 1,702,442 | -2,926,829 | -1,224,387 | 75,841,192 | 20.2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42,803,250 | 11.90 | 42,803,250 | 11.43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7,978,671 | 52.25 | 2,926,829 | 2,926,829 | 190,905,500 | 50.9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7,978,671 | 52.25 | 2,926,829 | 2,926,829 | 190,905,500 | 50.9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59,760,000 | 100 | 14,818,653 | 0 | 14,818,653 | 374,578,653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9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18,653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59,760,000股变更为374,578,65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2,926,829股解禁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前沿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总股本由359,760,000股增至374,578,653股。公司2022年每股收益降低0.2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降低0.24元,每股净资产降低0.63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UBS AG | 2,926,829 | 2,926,829 | 1,702,442 | 1,702,442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期内限售 | 2022年10月28日, 2023年3月21日 |
合计 | 2,926,829 | 2,926,829 | 1,702,442 | 1,702,442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2/7/18 | 13.51 | 14,818,653 | 2022/9/20 | 14,818,653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9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18,653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59,760,000股变更为374,578,653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前沿生物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818,653股,总股本由359,760,000股增至374,578,653股,限售股增加14,818,653股,期末限售股占比49.03%。
2022年度,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00,002.03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533,246.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666,755.54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11亿元,负债总额为7.39亿元。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8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56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建木藥業有限公司 | 0 | 70,638,750 | 18.86 | 70,638,750 | 70,638,75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LU RONGJIAN | 0 | 21,743,750 | 5.80 | 21,743,750 | 21,743,75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WANG CHANGJIN | 0 | 21,059,500 | 5.62 | 21,059,500 | 21,059,50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200,000 | 4.59 | 17,200,000 | 17,200,000 | 无 | 0 | 其他 |
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0 | 13,922,500 | 3.72 | 13,922,500 | 13,922,5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9,290,000 | 2.48 | 9,290,000 | 9,290,000 | 无 | 0 | 其他 |
北京鼎泽迅捷科技有限公司 | -7,343,386 | 6,887,318 | 1.84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辽宁三生生物医药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三生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 5,915,000 | 1.58 | 5,915,000 | 5,915,000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343,386 | 5,156,614 | 1.38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515,174 | 4,515,174 | 1.21 | 4,515,174 | 4,515,174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鼎泽迅捷科技有限公司 | 6,887,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7,318 |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56,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6,614 |
Blue Ocean Private Equity I LP | 2,761,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1,364 |
邓伟 | 2,66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9,922 |
余根才 | 2,650,2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0,233 |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 |
余筱香 | 2,120,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0,705 |
曾月开 | 1,684,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4,103 |
杜厚芸 | 1,653,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3,041 |
JIANG HE | 1,62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5,5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建木藥業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控制。公司未知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建木藥業有限公司 | 70,638,750 | 2024-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2 | LU RONGJIAN | 21,743,750 | 2022-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3 | WANG CHANGJIN | 21,059,500 | 2022-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4 |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200,000 | 2024-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5 | 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922,500 | 2024-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6 | 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290,000 | 2024-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7 |
辽宁三生生物医药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三生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15,000 | 2023-10-28 | 0 | 首发限售股 | ||
8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515,174 | 2023-3-21 | 0 | 再融资限售股 |
9 | JO Cocolo Limited | 3,500,000 | 2022-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10 | 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585,000 | 2024-4-28 | 0 | 首发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建木藥業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控制。 |
备注:建木藥業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CHANGJIN WANG、RONGJIAN LU、JO Cocolo Limited在招股书中承诺: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截至2021年1月2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限售期延长6个月,详见2021-003号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UBS AG | UBS AG为原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 | 2,926,829 | 2022年10月28日 | -1,075,383 | 1,920,651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DONG XIE |
国籍 | 美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前沿生物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前沿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研发费用的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2年度,前沿生物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274,326,777.23元。研发费用金额重大,且研发活动为前沿生物的重要经营活动,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同时,这些研发费用中大部分为支付给委外服务机构的服务费,存在未根据研发活动进展将该等研发费用计入恰当的财务报告期间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研发费用的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了解并评价与研发费用的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针对主要第三方研发服务商进行访谈,了解提供服务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费用结算情况; ?询问相关研发人员,获取并检查与前沿生物各个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和进展情况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各研发项目的支出确认为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访谈管理层,了解研发支出归集和核算方法,查阅研发支出台账和各项目研发支出的归集明细表,评估其在性质方面归属于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选取客户,获取与委外服务机构的协议,查阅协议条款,并就相关合同进度、资产负债表日的往来款项余额和本年交易发生额执行函证程序,以检查研发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和截止性; ?获取人工费用、股份支付费用、折旧与摊销的计算表及该等费用分摊至研发费用的分摊表,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或重新计算,并复核分摊至研发费用的过程,以评价该等费用计入研发费用金额的准确性; ?对相关性质的研发费用的支出,在抽样基础上,检查其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关注相关交易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性和归集为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费用明细账,选取样本,通过检查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以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评价费用是否计入在正确期间。 |
四、其他信息
前沿生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前沿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前沿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前沿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前沿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前沿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前沿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前沿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前沿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肖文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强
中国·武汉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550,894,750.45 | 800,854,646.14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690,112,427.69 | 679,363,629.53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36,135,904.25 | 22,344,127.51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44,549,029.29 | 11,753,768.74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10,545,942.45 | 1,131,327.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附注七、9 | 55,609,106.98 | 38,617,406.68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18,229,612.66 | 23,446,701.20 |
流动资产合计 | ? | 1,406,076,773.77 | 1,577,511,607.1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101,504,700.29 | 19,005,030.72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622,896,987.75 | 582,293,092.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3,660,870.92 | 4,463,863.13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257,215,832.22 | 258,441,915.43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2,739,341.56 | 3,119,552.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16,764,703.58 | 87,797,425.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1,004,782,436.32 | 955,120,879.92 |
资产总计 | ? | 2,410,859,210.09 | 2,532,632,487.0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110,640,190.04 | 52,191,263.6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24,994,448.56 | 19,082,043.34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63,758.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18,708,586.57 | 22,442,379.92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520,407.28 | 475,766.04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61,661,821.95 | 68,125,744.91 |
其中:应付利息 | 附注七、41 | 355,379.34 | 425,279.93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60,637,080.38 | 237,173,333.82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3,825.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277,230,118.78 | 399,490,531.6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117,115,105.00 | 7,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450,112.86 | 412,494.95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221,705,562.00 | 223,219,561.3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122,908,919.61 | 71,783,945.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462,179,699.47 | 302,916,001.67 |
负债合计 | ? | 739,409,818.25 | 702,406,533.3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374,578,653.00 | 359,7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2,722,976,275.87 | 2,539,889,032.39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附注七、57 | 29,410.57 | -52,213.61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 | - |
盈余公积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1,426,134,947.60 | -1,069,370,865.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 | 1,671,449,391.84 | 1,830,225,953.7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 | 1,671,449,391.84 | 1,830,225,953.7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 | 2,410,859,210.09 | 2,532,632,487.06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2,442,222.05 | 675,712,815.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85,096,400.29 | 679,363,629.5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36,096,523.05 | 22,344,127.5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2,707,449.27 | 11,571,917.33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326,525,010.17 | 204,024,986.68 |
其中:应收利息 | 12,853,989.60 | 7,807,286.45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5,609,106.98 | 36,116,108.4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73,897.26 | 23,446,701.2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4,950,609.07 | 1,652,580,285.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0,592,607.00 | 17,977,935.15 | |
在建工程 | 152,201,704.00 | 188,133,256.2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60,870.92 | 2,174,074.02 | |
无形资产 | 179,742,669.50 | 201,624,417.4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28,547.48 | 2,842,192.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617,833.3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2,878,651.64 | 521,521,961.12 | |
资产总计 | 2,167,829,260.71 | 2,174,102,246.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0,640,190.04 | 52,191,263.6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3,198,621.44 | 20,632,443.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270,031.85 | 19,520,045.58 | |
应交税费 | 322,157.58 | 238,214.34 | |
其他应付款 | 20,948,033.91 | 31,334,343.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5,101.56 | 75,770.2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37,080.38 | 12,259,679.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016,115.20 | 136,175,990.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115,105.00 | 7,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0,112.86 | 412,494.95 | |
长期应付款 | 21,075,262.00 | 25,589,261.3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5,223,219.61 | 63,783,945.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863,699.47 | 97,285,701.67 | |
负债合计 | 335,879,814.67 | 233,461,69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4,578,653.00 | 359,7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82,883,343.53 | 2,599,796,100.0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325,512,550.49 | -1,018,915,545.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31,949,446.04 | 1,940,640,554.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67,829,260.71 | 2,174,102,246.87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4,740,447.41 | 40,502,898.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84,740,447.41 | 40,502,898.19 |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 481,276,540.12 | 358,759,805.15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68,974,141.53 | 52,831,316.60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2,984,245.78 | 1,978,529.11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54,370,534.03 | 60,184,539.75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80,665,908.43 | 76,626,071.76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45,066.88 | -4,970,626.05 |
其中:利息费用 | ? | 4,449,090.06 | 1,213,528.03 |
利息收入 | ? | 5,709,007.51 | 7,000,788.11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21,725,840.91 | 10,745,198.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20,195,065.82 | 37,296,508.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0 | -251,201.84 | 717,011.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2,031,941.60 | -1,117,844.3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378,218.99 | 3,119,583.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2,522.51 | 3,402.5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 -357,279,070.92 | -267,493,046.74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2,054,683.00 | 3,001,140.73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1,539,694.60 | 777,494.7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 -356,764,082.52 | -265,269,400.72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356,764,082.52 | -265,269,400.7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6,764,082.52 | -265,269,400.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356,764,082.52 | -260,055,946.80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5,213,453.9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附注七、77 | 81,624.18 | -18,008.53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81,624.18 | -18,008.53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81,624.18 | -18,008.5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81,624.18 | -18,008.53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356,682,458.34 | -265,287,409.25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356,682,458.34 | -260,073,955.33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5,213,453.9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0.98 | -0.7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0.98 | -0.72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83,783,316.54 | 40,502,898.19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68,913,736.77 | 52,831,316.60 |
税金及附加 | 1,003,767.37 | 796,450.23 | |
销售费用 | 50,181,247.67 | 57,268,329.17 | |
管理费用 | 58,022,724.74 | 59,228,233.54 | |
研发费用 | 256,658,280.10 | 167,214,962.71 | |
财务费用 | -5,128,615.63 | -12,295,526.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429,587.11 | 1,213,528.03 | |
利息收入 | 10,688,754.22 | 14,116,609.43 | |
加:其他收益 | 21,108,530.10 | 10,591,446.5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19,991,047.74 | 37,296,508.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7,229.24 | 717,011.3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69,494.97 | -1,102,347.5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8,218.99 | 3,119,583.8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22.51 | 3,402.5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7,085,712.35 | -233,915,262.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3,000,424.5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11,292.45 | 773,622.9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6,597,004.80 | -231,688,460.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6,597,004.80 | -231,688,460.9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6,597,004.80 | -231,688,460.9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6,597,004.80 | -231,688,460.9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041,832.92 | 54,820,934.2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970,166.52 | 14,556,662.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83,537,840.77 | 39,210,96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1,549,840.21 | 108,588,563.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966,115.92 | 173,958,556.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0,359,813.84 | 115,851,541.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4,306.20 | 2,297,295.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267,341,768.01 | 59,550,210.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0,592,003.97 | 351,657,604.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42,163.76 | -243,069,041.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566,149.15 | 37,727,771.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0.00 | 158,709.0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3,481,440,000.00 | 5,801,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2,006,319.15 | 5,838,886,480.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0,374,470.90 | 327,148,118.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3,478,900,000.00 | 5,53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9,274,470.90 | 5,857,148,118.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68,151.75 | -18,261,638.3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5,666,755.5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02,566,231.53 | 279,685,074.9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98,232,987.07 | 279,685,074.9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216,272,200.15 | 24,714,811.2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128,843.78 | 5,542,218.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7,367,536.90 | 30,105,563.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768,580.83 | 60,362,593.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464,406.24 | 219,322,481.7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3,260.58 | 227,893.5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682,648.69 | -41,780,304.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7,314,646.14 | 839,094,950.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631,997.45 | 797,314,646.14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9,932,726.15 | 54,547,128.9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242,706.76 | 14,556,662.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32,136.01 | 16,175,549.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207,568.92 | 85,279,340.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072,571.77 | 162,346,814.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312,096.20 | 101,209,045.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6,967.59 | 1,083,008.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642,465.29 | 55,186,407.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954,100.85 | 319,825,276.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746,531.93 | -234,545,935.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362,131.07 | 37,727,771.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02.70 | 151,533.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6,440,000.00 | 5,80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6,806,633.77 | 5,838,879,305.2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036,415.38 | 114,947,712.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815,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8,900,000.00 | 5,620,426,404.1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5,936,415.38 | 5,758,189,716.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29,781.61 | 80,689,588.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5,666,755.5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2,566,231.53 | 56,915,074.9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232,987.07 | 56,915,074.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3,502,200.15 | 24,714,811.2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14,819.76 | 1,191,719.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4,636.03 | 4,684,761.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431,655.94 | 30,591,293.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801,331.13 | 26,323,781.7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1,636.39 | 245,902.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993,346.02 | -127,286,663.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2,172,815.07 | 799,459,478.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2,179,469.05 | 672,172,815.07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39,889,032.39 | -52,213.61 | - | -1,069,370,865.08 | 1,830,225,953.70 | 1,830,225,953.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9,760,000.00 | 2,539,889,032.39 | -52,213.61 | - | -1,069,370,865.08 | 1,830,225,953.70 | 1,830,225,953.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18,653.00 | 183,087,243.48 | 81,624.18 | - | -356,764,082.52 | -158,776,561.86 | -158,776,561.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624.18 | -356,764,082.52 | -356,682,458.34 | -356,682,458.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18,653.00 | 183,087,243.48 | 197,905,896.48 | 197,905,896.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818,653.00 | 180,848,102.54 | 195,666,755.54 | 195,666,755.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39,140.94 | 2,239,140.94 | 2,239,140.9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1,136,315.21 | 1,136,315.21 | 1,136,315.21 | ||||||||||||
2.本期使用 | 1,136,315.21 | 1,136,315.21 | 1,136,315.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4,578,653.00 | 2,722,976,275.87 | 29,410.57 | - | -1,426,134,947.60 | 1,671,449,391.84 | 1,671,449,391.84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92,634,767.69 | -34,205.08 | - | -809,314,918.28 | 2,143,045,644.33 | -2,424,951.00 | 2,140,620,693.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9,760,000.00 | 2,592,634,767.69 | -34,205.08 | - | -809,314,918.28 | 2,143,045,644.33 | -2,424,951.00 | 2,140,620,693.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745,735.30 | -18,008.53 | - | -260,055,946.80 | -312,819,690.63 | 2,424,951.00 | -310,394,739.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08.53 | -260,055,946.80 | -260,073,955.33 | -5,213,453.92 | -265,287,409.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745,735.30 | -52,745,735.30 | 7,638,404.92 | -45,107,330.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161,332.36 | 7,161,332.36 | 7,161,332.36 | ||||||||||||
4.其他 | -59,907,067.66 | -59,907,067.66 | 7,638,404.92 | -52,268,662.7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1.本期提取 | 1,132,455.06 | 1,132,455.06 | 1,132,455.06 | ||||||||||||
2.本期使用 | 1,132,455.06 | 1,132,455.06 | 1,132,455.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39,889,032.39 | -52,213.61 | - | -1,069,370,865.08 | 1,830,225,953.70 | - | 1,830,225,953.70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99,796,100.05 | - | -1,018,915,545.69 | 1,940,640,554.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9,760,000.00 | 2,599,796,100.05 | - | -1,018,915,545.69 | 1,940,640,554.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18,653.00 | 183,087,243.48 | - | -306,597,004.80 | -108,691,108.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6,597,004.80 | -306,597,00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18,653.00 | 183,087,243.48 | 197,905,896.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818,653.00 | 180,848,102.54 | 195,666,755.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39,140.94 | 2,239,140.9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1,136,315.21 | 1,136,315.21 | |||||||||
2.本期使用 | 1,136,315.21 | 1,136,315.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4,578,653.00 | 2,782,883,343.53 | - | -1,325,512,550.49 | 1,831,949,446.04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92,634,767.69 | - | -787,227,084.70 | 2,165,167,682.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9,760,000.00 | 2,592,634,767.69 | - | -787,227,084.70 | 2,165,167,682.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161,332.36 | - | -231,688,460.99 | -224,527,128.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1,688,460.99 | -231,688,460.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161,332.36 | 7,161,332.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161,332.36 | 7,161,332.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1,132,455.06 | 1,132,455.06 | |||||||||
2.本期使用 | 1,132,455.06 | 1,132,455.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9,760,000.00 | 2,599,796,100.05 | - | -1,018,915,545.69 | 1,940,640,554.36 |
公司负责人:DONG XI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官鑫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京前沿”)是于2016年3月14日南京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乾德路5号7号楼(紫金方山),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针对抗病毒和肌肉骨骼疼痛治疗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1户,减少0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沿生物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前沿嘉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前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前沿生物药业(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前沿”) | 香港 | 香港 | 暂无业务 | 港币1,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前沿产业”) | 江苏 | 高淳 | 项目管理及建设 | 人民币50,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前沿”) | 四川 | 金堂 | 药品生产 | 人民币108,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齐河前沿”) | 山东 | 齐河 | 药品生产 | 人民币100,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沿科技”) | 四川 | 金堂 | 暂无业务 | 人民币5,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德州前沿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前沿”) | 山东 | 德州 | 暂无业务 | 人民币5,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康得”) | 江苏 | 江宁 | 检测服务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100.00 | 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医药制造”的披露要求。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的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③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并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b.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并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及委托加工物质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
用加权平均法计量,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1.88%-19.00%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8%-4.75% |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参见附注五、42(2)。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五、42。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从取得专利日开始摊销,摊销期限为取得日至专利权到期日。专利许可从本集团取得专利许可日开始摊销,摊销期限为取得专利许可日至专利许可到期日。专有技术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为: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项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专利权 | 118-197月 | 直线法 |
专利许可 | 156-179月 | 直线法 |
办公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48.5-50年 | 直线法 |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本集团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开始临床III期研究之日,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等。本集团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项目 | 摊销年限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3-5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五、42。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采用经销模式和直销客户模式销售给客户,收到客户订单后发出商品,在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检测业务收入:
本集团通过自有销售团队向客户推介艾滋病检测业务,客户通过APP下单并付款,本集团收到订单后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检测服务并支付检测费。检测业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收到的款项扣除支付给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费计入收入。公司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净额法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厂房租赁。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5)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6)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7)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五、23和29)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
七、5、8、9、21、22和26以及附注十七、1和2)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参见附注五、4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参见附注十一)、及股份支付(参见附注十三)。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20%/16.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注: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前沿及孙公司前沿科技、德州前沿系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征收率为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前沿 | 25 |
北京前沿 | 20 |
香港前沿 | 16.50 |
前沿产业 | 25 |
四川前沿 | 25 |
齐河前沿 | 25 |
前沿科技 | 20 |
德州前沿 | 20 |
南京康得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1320082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即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本公司2022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因此本年度适用25%所得税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730.80 | 22,918.30 |
银行存款 | 550,628,266.65 | 797,291,727.84 |
其他货币资金 | 262,753.00 | 3,540,000.00 |
合计 | 550,894,750.45 | 800,854,646.1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21,202.64 | 610,428.65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90,112,427.69 | 679,363,629.53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690,112,427.69 | 679,363,629.5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690,112,427.69 | 679,363,629.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2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系本公司已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人民币688,000,000.00元,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112,427.69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30天(含30天) | 23,927,224.86 |
31-90天(含90天) | 2,457,153.32 |
91天-1年(含1年) | 11,641,925.07 |
1年以内小计 | 38,026,303.25 |
1至2年 | 25,940.32 |
2至3年 | 1,711,082.24 |
合计 | 39,763,325.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763,325.81 | 100.00 | 3,627,421.56 | 9.12 | 36,135,904.2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其中: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39,763,325.81 | 100.00 | 3,627,421.56 | 9.12 | 36,135,904.2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合计 | 39,763,325.81 | 100.00 | 3,627,421.56 | 9.12 | 36,135,904.2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第三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39,763,325.81 | 3,627,421.56 | 9.12 |
合计 | 39,763,325.81 | 3,627,421.56 | 9.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客户群的损失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不同的客户群没有进一步区分。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减值准备 |
未逾期 | 5.00 | 26,279,516.06 | 1,313,975.80 |
逾期1年以内 | 5.02 | 11,746,787.19 | 589,393.36 |
逾期1-2年 | 99.25 | 1,737,022.56 | 1,724,052.40 |
合计 | / | 39,763,325.81 | 3,627,421.5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031,527.09 | 1,595,894.47 | 3,627,421.56 | |||
合计 | 2,031,527.09 | 1,595,894.47 | 3,627,421.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3,216,748.30 | 58.39 | 1,162,570.82 |
客户二 | 8,249,520.80 | 20.75 | 412,476.04 |
客户三 | 1,735,723.16 | 4.37 | 1,723,987.43 |
客户四 | 1,080,240.60 | 2.72 | 54,219.66 |
客户五 | 974,983.69 | 2.45 | 48,749.18 |
合计 | 35,257,216.55 | 88.68 | 3,402,003.1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771,533.59 | 93.76 | 11,694,288.74 | 99.49 |
1至2年 | 2,769,995.70 | 6.22 | 59,480.00 | 0.51 |
2至3年 | 7,500.00 | 0.02 | ||
合计 | 44,549,029.29 | 100.00 | 11,753,768.7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9,938,881.3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7.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545,942.45 | 1,131,327.34 |
合计 | 10,545,942.45 | 1,131,327.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30天(含30天) | 9,142,424.01 |
31-90天(含90天) | 50,000.00 |
91天-1年(含1年) | 850,043.60 |
1年以内小计 | 10,042,467.61 |
1至2年 | 440,541.77 |
2至3年 | 653,478.66 |
3至4年 | 115,000.00 |
合计 | 11,251,488.04 |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均为应收第三方款项。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21,575.60 | 30,897.37 |
押金 | 1,340,620.43 | 1,369,928.43 |
往来款 | 9,189,292.01 | - |
合计 | 11,251,488.04 | 1,400,825.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69,498.46 | 269,498.4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69,498.46 | 269,498.4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6,047.13 | 436,047.1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05,545.59 | 705,545.5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69,498.46 | 436,047.13 | 705,545.59 |
合计 | 269,498.46 | 436,047.13 | 705,545.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往来款 | 9,142,424.01 | 1年以内 | 81.26 | / |
供应商二 | 押金 | 653,478.66 | 2至3年 | 5.81 | 457,435.06 |
供应商三 | 押金 | 273,648.27 | 1至2年 | 2.43 | 54,729.65 |
供应商四 | 押金 | 220,000.00 | 1年以内1至2年 | 1.96 | 24,500.00 |
供应商五 | 押金 | 104,000.00 | 3至4年 | 0.92 | 104,000.00 |
合计 | / | 10,393,550.94 | / | 92.38 | 640,664.71 |
注:供应商一的往来款项已于2023年1月全额收回。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5,746.50 | 1,405,746.50 | 4,001,757.90 | 4,001,757.90 |
在产品 | 45,121,056.86 | 1,358,777.71 | 43,762,279.15 | 33,005,791.70 | 1,142,190.42 | 31,863,601.28 |
库存商品 | 4,291,778.56 | 4,291,778.56 | 258,500.90 | 44,870.79 | 213,630.11 | |
周转材料 | 1,362,543.58 | 1,362,543.58 | 484,310.58 | 484,310.58 | ||
在产品验证批 | 9,023,466.60 | 9,023,466.60 | - | 25,421,241.31 | 25,421,241.31 | - |
委托加工物资 | 4,786,759.19 | - | 4,786,759.19 | 2,054,106.81 | - | 2,054,106.81 |
合计 | 65,991,351.29 | 10,382,244.31 | 55,609,106.98 | 65,225,709.20 | 26,608,302.52 | 38,617,406.6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1,142,190.42 | 378,218.99 | 161,631.70 | 1,358,777.71 | ||
库存商品 | 44,870.79 | 44,870.79 | ||||
在产品验证批 | 25,421,241.31 | 16,397,774.71 | 9,023,466.60 | |||
合计 | 26,608,302.52 | 378,218.99 | 16,604,277.20 | 10,382,244.3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额存单 | 10,010,027.40 | - |
待抵扣进项税 | 8,219,585.26 | 23,446,701.20 |
合计 | 18,229,612.66 | 23,446,701.20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预期部分待抵扣进项税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12个月内实现抵扣,因此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未来12个月内不能够实现抵扣的剩余待抵扣进项税,将其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参见附注七、31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1,504,700.29 | 19,005,030.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1,504,700.29 | 19,005,030.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60,317.26 | 2,230,371.54 | 8,247,505.96 | - | 30,438,194.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20,741.26 | 81,654.91 | 849,727.98 | 76,221,503.46 | 91,873,627.61 |
(1)购置 | 4,335,941.62 | 81,654.91 | 849,727.98 | 1,580,576.81 | 6,847,901.3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384,799.64 | 74,640,926.65 | 85,025,726.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83.76 | 90,044.25 | 71,917.15 | - | 172,645.16 |
(1)处置或报废 | 10,683.76 | 90,044.25 | 71,917.15 | 172,645.16 | |
4.期末余额 | 34,670,374.76 | 2,221,982.20 | 9,025,316.79 | 76,221,503.46 | 122,139,177.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29,013.74 | 1,080,097.29 | 3,624,053.01 | - | 11,433,164.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65,227.85 | 323,941.87 | 2,042,617.85 | 3,287,529.05 | 9,319,316.62 |
(1)计提 | 3,665,227.85 | 323,941.87 | 2,042,617.85 | 3,287,529.05 | 9,319,31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40.81 | 45,622.43 | 64,240.50 | - | 118,003.74 |
(1)处置或报废 | 8,140.81 | 45,622.43 | 64,240.50 | - | 118,003.74 |
4.期末余额 | 10,386,100.78 | 1,358,416.73 | 5,602,430.36 | 3,287,529.05 | 20,634,476.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84,273.98 | 863,565.47 | 3,422,886.43 | 72,933,974.41 | 101,504,700.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31,303.52 | 1,150,274.25 | 4,623,452.95 | - | 19,005,030.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2,896,987.75 | 582,293,092.22 |
工程物资 |
合计 | 622,896,987.75 | 582,293,09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00万支注射用艾博韦泰项目 | 151,921,299.76 | 151,921,299.76 | 104,275,676.45 | 104,275,676.45 | ||
四川前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43,712,037.50 | 343,712,037.50 | 291,289,042.32 | 291,289,042.32 | ||
齐河前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6,983,246.25 | 126,983,246.25 | 102,870,793.66 | 102,870,793.66 | ||
其他 | 280,404.24 | 280,404.24 | 83,857,579.79 | 83,857,579.79 | ||
合计 | 622,896,987.75 | 622,896,987.75 | 582,293,092.22 | 582,293,092.2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00万支注射用艾博韦泰项目 | 207,157,242.69 | 104,275,676.45 | 47,645,623.31 | 151,921,299.76 | 73.34 | 73.34% | 664,564.00 | 664,564.00 | 5.10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及借款 | ||
四川前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39,894,425.04 | 291,289,042.32 | 52,422,995.18 | 343,712,037.50 | 78.14 | 78.14% | 13,875,996.05 | 9,449,304.58 | 5.15 | 自筹资金、借款及政府补助 | ||
齐河前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42,120,580.43 | 102,870,793.66 | 24,112,452.59 | 126,983,246.25 | 52.45 | 52.45% | 788,804.18 | 515,487.50 | 5.00 | 自筹资金、借款及政府补助 | ||
合计 | 889,172,248.16 | 498,435,512.43 | 124,181,071.08 | / | / | 622,616,583.51 | / | / | 15,329,364.23 | 10,629,356.0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9,022,949.16 | 10,249,576.92 | 19,272,52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93,946.74 | 4,393,946.74 | |
(1)购置 | 4,393,946.74 | 4,393,946.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3,183.23 | 903,183.23 | |
(1)处置 | 903,183.23 | 903,183.23 | |
4.期末余额 | 12,513,712.67 | 10,249,576.92 | 22,763,289.59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1.期初余额 | 5,071,564.88 | 9,737,098.07 | 14,808,662.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10,073.45 | 5,010,073.45 | |
(1)计提 | 5,010,073.45 | 5,010,073.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6,317.73 | 716,317.73 | |
(1)处置 | 716,317.73 | 716,317.73 | |
4.期末余额 | 9,365,320.60 | 9,737,098.07 | 19,102,418.67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48,392.07 | 512,478.85 | 3,660,870.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51,384.28 | 512,478.85 | 4,463,863.13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专有技术 | 专利许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793,495.58 | 115,132,500.00 | 185,183,157.95 | 47,159,715.51 | 4,492,251.89 | 439,761,120.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11,499.00 | 12,724,940.00 | 1,083,389.07 | 35,719,828.07 | ||
(1)购置 | 21,911,499.00 | 12,724,940.00 | 1,083,389.07 | 35,719,828.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9,704,994.58 | 115,132,500.00 | 185,183,157.95 | 59,884,655.51 | 5,575,640.96 | 475,480,949.0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34,069.49 | 93,549,659.68 | 67,900,491.28 | 13,230,371.21 | 2,504,613.84 | 181,319,205.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8,567.17 | 11,458,299.06 | 18,518,315.79 | 4,027,150.25 | 803,579.01 | 36,945,911.28 |
(1)计提 | 2,138,567.17 | 11,458,299.06 | 18,518,315.79 | 4,027,150.25 | 803,579.01 | 36,945,911.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272,636.66 | 105,007,958.74 | 86,418,807.07 | 17,257,521.46 | 3,308,192.85 | 218,265,116.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3,432,357.92 | 10,124,541.26 | 98,764,350.88 | 42,627,134.05 | 2,267,448.11 | 257,215,832.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659,426.09 | 21,582,840.32 | 117,282,666.67 | 33,929,344.30 | 1,987,638.05 | 258,441,915.4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38.40%本集团于2022年度没有发生重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期限 |
艾博韦泰专利 | 7,011,597.10 | 8个月 |
艾可宁研发费用资本化 | 98,764,350.88 | 64个月 |
抗体全球特许权 | 30,645,859.37 | 112个月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3,119,552.84 | 917,262.07 | 1,297,473.35 | 2,739,341.56 | |
合计 | 3,119,552.84 | 917,262.07 | 1,297,473.35 | 2,739,341.5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14,344,872.50 | 370,611,390.08 |
可抵扣亏损 | 1,432,422,809.30 | 919,561,065.84 |
合计 | 1,846,767,681.80 | 1,290,172,455.92 |
由于本集团不是很可能获得用于抵扣有关亏损和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税利润,因此本集团尚未就以上累计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现行税法,这些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利润。如附注六、2所述,本公司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其可弥补亏损年限延长至10年。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1,203,838.49 | ||
2023 | 2,414,065.33 | 2,414,065.33 | |
2024 | 8,833,471.10 | 8,833,471.10 | |
2025 | 6,992,722.87 | 6,992,722.87 | |
2026 | 42,166,631.60 | 42,166,631.60 | |
2027 | 60,360,815.74 | 16,385,644.88 | |
2028 | 107,606,234.27 | 107,606,234.27 | |
2029 | 152,406,226.54 | 152,406,226.54 | |
2030 | 261,944,301.02 | 261,944,301.02 | |
2031 | 319,607,929.74 | 319,607,929.74 | |
2032 | 470,090,411.09 | ||
合计 | 1,432,422,809.30 | 919,561,065.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20,062,083.33 | 20,062,083.33 | ||||
预付购买土地设备款 | 9,829,162.30 | 9,829,162.30 | 36,545,407.21 | 36,545,407.21 | ||
待抵扣进项税 | 6,935,541.28 | 6,935,541.28 | 31,189,935.04 | 31,189,935.04 | ||
合计 | 16,764,703.58 | 16,764,703.58 | 87,797,425.58 | 87,797,425.5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10,640,190.04 | 52,191,263.66 |
合计 | 110,640,190.04 | 52,191,263.6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集团没有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临床试验费 | 5,748,592.90 | 2,267,584.73 |
应付原料药加工费 | 9,251,591.87 | 11,536,790.79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7,307,880.97 | 1,960,287.75 |
应付材料仪器款 | 2,686,382.82 | 3,317,380.07 |
合计 | 24,994,448.56 | 19,082,043.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客户款项 | 63,758.49 | |
合计 | 63,758.4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334,468.69 | 140,823,438.41 | 144,556,404.59 | 18,601,502.5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911.23 | 5,442,279.16 | 5,443,106.33 | 107,084.0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442,379.92 | 146,265,717.57 | 149,999,510.92 | 18,708,586.5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267,269.11 | 128,892,738.26 | 132,628,354.63 | 18,531,652.74 |
二、职工福利费 | 3,429,485.63 | 3,429,485.63 | ||
三、社会保险费 | 67,199.58 | 3,153,140.14 | 3,154,496.95 | 65,842.7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3,387.82 | 2,627,763.42 | 2,629,543.22 | 61,608.02 |
工伤保险费 | 2,017.95 | 257,319.55 | 257,892.46 | 1,445.04 |
生育保险费 | 1,793.81 | 268,057.17 | 267,061.27 | 2,789.71 |
四、住房公积金 | 5,252,673.82 | 5,248,666.82 | 4,00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5,400.56 | 95,400.56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2,334,468.69 | 140,823,438.41 | 144,556,404.59 | 18,601,502.5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640.83 | 5,271,913.76 | 5,272,726.79 | 103,827.80 |
2、失业保险费 | 3,270.40 | 170,365.40 | 170,379.54 | 3,256.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7,911.23 | 5,442,279.16 | 5,443,106.33 | 107,084.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及附加税 | 10,089.85 | |
房产税 | 149,062.00 | 113,338.80 |
个人所得税 | 51,384.23 | 125,335.28 |
印花税 | 105,333.40 | 67,391.2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4,537.80 | 169,700.76 |
合计 | 520,407.28 | 475,766.0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55,379.34 | 425,279.9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1,306,442.61 | 67,700,464.98 |
合计 | 61,661,821.95 | 68,125,744.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借款应付利息 | 355,379.34 | 425,279.93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355,379.34 | 425,279.93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第三方顾问服务费 | 5,878,911.85 | 4,783,898.07 |
应付第三方设备款 | 49,994,845.58 | 56,358,416.04 |
应付其他 | 5,432,685.18 | 6,558,150.87 |
合计 | 61,306,442.61 | 67,700,464.9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227,77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217,899.35 | 4,313,425.0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19,181.03 | 5,089,908.74 |
合计 | 60,637,080.38 | 237,173,333.82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系四川前沿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3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四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人民币4,100万元;以及本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与招商银
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合计4,600万元。详见附注
七、45。
上述四川前沿借款合同以四川前沿的土地为抵押,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前沿产业以其持有的四川前沿100%股权作为质押。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 3,825.51 | |
合计 | 3,825.5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9,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16,420,000.00 | 7,500,000.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695,105.00 | |
合计 | 117,115,105.00 | 7,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利息按季度支付。本公司以其购买的绿地之窗商务广场办公楼为抵押,开发商绿地集团南京峰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四川前沿与中信银行借款详见附注
七、43。
本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392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8年1月28日止,利息按季度支付。本公司以位于南京市江宁高新园至道路以南、雍熙路以东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流贷,借款金额人民币169.51万元,主要用于FB2001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利率区间的说明:
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3.65%-5.15%。
下限为流贷的借款利率,上限为四川前沿与中信银行的贷款,该长期借款利率以本合同签订日定价基础利率,加50个基本点(BPs)。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450,112.86 | 412,494.95 |
合计 | 450,112.86 | 412,494.9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1,705,562.00 | 223,219,561.35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21,705,562.00 | 223,219,561.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政府补助 | 200,630,300.00 | 197,630,300.00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 | 21,075,262.00 | 25,589,261.35 |
合计 | 221,705,562.00 | 223,219,561.35 |
其他说明:
该政府补助款项系四川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和齐河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相关项目的实际进展发生变化,尚未达到政府补助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因此,将收到的四川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和齐河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200,630,300.00元计入长期应付款。该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系本公司为收购前沿产业40%股权而应支付的款项。2021年8月本公司与山东坤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坤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57,039,000.00元受让山东坤众所持有的前沿产业40%股权,按照5年分期付款,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22,815,600.00元。该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中尚未支付部分的现值按照其预计支付期间,分别计入长期应付款人民币21,075,262.00元,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人民币10,217,899.35元,详见附注七、43。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 | 67,733,945.37 | 35,462,700.00 | 8,737,725.76 | 94,458,919.61 | |
与收益相关 | 4,050,000.00 | 24,700,000.00 | 300,000.00 | 28,450,000.00 |
合计 | 71,783,945.37 | 60,162,700.00 | 9,037,725.76 | 122,908,919.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2014年南京市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国家一类抗艾药艾博韦泰临床3期试验 | 506,666.67 | 80,000.00 | 42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江宁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国家I类抗艾新药艾博韦泰3期临床研究及产业化 | 1,266,666.67 | 200,000.00 | 1,0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南京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抗HIV新药艾博韦泰研制 | 297,666.67 | 47,000.00 | 250,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江宁区新兴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全球首个长效抗艾新药的产业化 | 1,266,666.67 | 200,000.00 | 1,0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国家一类新药补助项目艾博韦泰 | 475,000.00 | 75,000.00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南京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抗HIV新药艾博韦泰研制 | 456,000.00 | 72,000.00 | 38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科技转化专项资金-原创长效抗艾滋病新药艾博韦泰III期临床试验及产业化 | 6,988,505.75 | 1,103,448.28 | 5,885,057.47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南京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抗HIV新药艾博韦泰研制 | 385,066.67 | 60,800.00 | 324,266.67 | 与资产相关 | |||
科创园产业扶持资金-长效抗艾新药艾博韦泰 | 6,667,179.73 | 1,052,712.60 | 5,614,467.13 | 与资产相关 | |||
“创聚江宁”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原创长效抗艾滋病新药艾博韦泰III期临床试验及产业化 | 1,876,543.21 | 296,296.30 | 1,580,246.91 | 与资产相关 |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长效HIV融合抑制剂艾博韦泰的临床试验研究 | 5,174,333.33 | 817,000.00 | 4,357,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治疗艾滋病创新药及临床急需药物的研发 | 32,673,650.00 | 4,733,468.58 | 27,940,181.42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江宁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第三代强效消炎镇痛透皮贴片AB001国际临床三期试验及产业化 | 1,700,000.00 | 1,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8,000,000.00 | 9,685,700.00 | 17,685,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抗2019-nCOV候选新药FB2001的研究与开发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聚江宁”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 | 1,350,000.00 | 1,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新药FB2001项目预算合作经费 | 1,600,000.00 | 9,700,000.00 | 1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抗2019-nCOV候选新药FB2001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 8,080,000.00 | 8,0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升级专项资金 | 1,697,000.00 | 1,69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1,783,945.37 | 60,162,700.00 | / | 9,037,725.76 | / | 122,908,919.61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59,760,000.00 | 14,818,653.00 | 14,818,653.00 | 374,578,653.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24,989,010.82 | 180,848,102.54 | 2,405,837,113.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900,021.57 | 2,239,140.94 | 317,139,162.51 | |
合计 | 2,539,889,032.39 | 183,087,243.48 | 2,722,976,275.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22年8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823 号)核准。本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注(2)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具体参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213.61 | 81,624.18 | 81,624.18 | 29,410.5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2,213.61 | 81,624.18 | 81,624.18 | 29,410.5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2,213.61 | 81,624.18 | 81,624.18 | 29,410.5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36,315.21 | 1,136,315.21 | ||
合计 | 1,136,315.21 | 1,136,315.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69,370,865.08 | -809,314,918.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69,370,865.08 | -809,314,918.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6,764,082.52 | -260,055,946.8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6,134,947.60 | -1,069,370,865.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40,471,120.10 | 52,796,358.38 |
其他业务 | 1,336,047.87 | 88,223.97 | 31,778.09 | 34,958.22 |
合计 | 84,740,447.41 | 68,974,141.53 | 40,502,898.19 | 52,831,316.60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474.045 | 4,050.2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33.605 | 3.17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58 | 0.08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3.605 | 检验检测及药品送检收入 | 3.178 | 药品送检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3.605 | 3.17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340.440 | 4,047.112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289,882.39 | 453,355.20 |
土地使用税 | 1,462,090.94 | 1,336,261.72 |
其他 | 232,272.45 | 188,912.19 |
合计 | 2,984,245.78 | 1,978,529.1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7,341,700.74 | 23,107,852.90 |
新市场开拓及业务推广费 | 18,396,503.72 | 25,499,128.48 |
招待费 | 4,559,985.67 | 5,259,703.49 |
股份支付 | 113,362.35 | 278,963.46 |
交通差旅费 | 1,428,116.18 | 2,829,898.39 |
折旧及摊销费 | 670,938.04 | 254,064.38 |
其他 | 1,859,927.33 | 2,954,928.65 |
合计 | 54,370,534.03 | 60,184,539.7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2,068,609.96 | 42,709,730.66 |
股份支付 | 572,058.28 | 2,897,847.1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7,923,536.36 | 6,266,261.03 |
交通差旅费 | 964,493.11 | 1,292,884.35 |
租金 | 1,192,343.02 | 2,064,421.08 |
办公费 | 4,260,031.08 | 3,630,166.73 |
折旧及摊销费 | 4,518,715.07 | 1,818,140.44 |
业务招待费 | 4,209,613.93 | 3,474,715.09 |
宣传费 | 93,988.94 | 1,127,191.41 |
车间停工 | 10,761,542.08 | 5,852,169.55 |
其他 | 4,100,976.60 | 5,492,544.23 |
合计 | 80,665,908.43 | 76,626,071.7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9,865,581.06 | 30,915,767.87 |
股份支付 | 1,539,675.82 | 3,927,554.99 |
第三方研发服务费 | 173,167,377.67 | 99,528,497.84 |
折旧及摊销费 | 19,593,627.20 | 16,820,121.94 |
试验耗材 | 16,209,349.37 | 15,532,071.27 |
专家咨询费 | 5,059,433.02 | 1,401,955.33 |
交通差旅费 | 544,064.36 | 710,751.63 |
其他 | 8,347,668.73 | 3,273,253.11 |
合计 | 274,326,777.23 | 172,109,973.9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的利息支出 | 4,449,090.06 | 1,213,528.03 |
存款的利息收入 | -5,709,007.51 | -7,000,788.11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299,894.08 | 321,142.23 |
融资费用 | 1,390,474.92 | 449,623.69 |
净汇兑(收益)/损失 | -678,388.99 | -88,437.57 |
其他 | 202,870.56 | 134,305.68 |
合计 | -45,066.88 | -4,970,626.0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737,725.76 | 3,739,463.6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716,725.69 | 6,844,782.20 |
代扣代缴个税返还 | 271,389.46 | 160,952.41 |
合计 | 21,725,840.91 | 10,745,198.2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195,065.82 | 37,296,508.6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0,195,065.82 | 37,296,508.6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1,201.84 | 717,011.3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51,201.84 | 717,011.3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95,894.47 | 1,218,820.7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36,047.13 | -100,976.39 |
合计 | 2,031,941.60 | 1,117,844.3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78,218.99 | -3,119,583.8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78,218.99 | -3,119,583.8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 | -2,522.51 | 3,402.56 |
合计 | -2,522.51 | 3,402.5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
违约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其他 | 54,683.00 | 1,140.73 | 54,683.00 |
合计 | 2,054,683.00 | 3,001,140.73 | 2,054,68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
资本市场融资奖补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000,000.00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067.03 | 11,067.0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067.03 | 11,067.0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1,488,703.16 | 726,774.32 | 1,488,703.16 |
其他 | 39,924.41 | 50,720.39 | 39,924.41 |
合计 | 1,539,694.60 | 777,494.71 | 1,539,694.6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合计 | - | -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6,764,082.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9,191,020.6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45,949.8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194,476.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45.8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091,412.8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54,633,673.11 |
所得税费用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5,579,425.69 | 32,702,384.61 |
其他 | 7,958,415.08 | 6,508,582.71 |
合计 | 83,537,840.77 | 39,210,967.3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期间费用 | 266,294,791.53 | 59,109,799.55 |
手续费 | 202,870.56 | 134,305.68 |
其他 | 844,105.92 | 306,105.62 |
合计 | 267,341,768.01 | 59,550,210.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 | 3,477,900,000.00 | 5,801,000,000.00 |
保函保证金收回 | 3,540,000.00 | |
合计 | 3,481,440,000.00 | 5,801,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 | 3,478,900,000.00 | 5,530,000,000.00 |
合计 | 3,478,900,000.00 | 5,53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4,564,236.90 | 7,289,963.55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2,803,300.00 | |
支付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款 | 22,815,600.00 | |
合计 | 7,367,536.90 | 30,105,563.5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56,764,082.52 | -265,269,400.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78,218.99 | -3,119,583.88 |
信用减值损失 | 2,031,941.60 | 1,117,844.3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319,316.62 | 3,847,491.1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010,073.45 | 6,085,846.12 |
无形资产摊销 | 36,945,911.28 | 34,108,209.0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97,473.35 | 1,183,616.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22.51 | -3,402.5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67.03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201.84 | -717,011.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58,486.46 | 1,245,045.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95,065.82 | -37,296,508.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369,919.29 | -21,968,077.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033,594.00 | 5,728,778.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9,375,143.80 | 24,826,779.35 |
其他 | 2,239,140.94 | 7,161,332.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42,163.76 | -243,069,041.1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0,631,997.45 | 797,314,646.1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7,314,646.14 | 839,094,950.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682,648.69 | -41,780,304.2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0,631,997.45 | 797,314,646.14 |
其中:库存现金 | 3,730.80 | 22,918.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0,628,266.65 | 797,291,727.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631,997.45 | 797,314,646.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2,753.00 | 房屋维修基金 |
固定资产 | 72,933,974.41 | 长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6,942,328.10 | 长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120,139,055.51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4,866.70 | 6.9646 | 312,478.62 |
欧元 | 0.23 | 7.4229 | 1.71 |
港币 | 695,424.61 | 0.8933 | 621,201.94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08,369.33 | 6.9646 | 4,933,509.06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472.41 | 6.9646 | 17,219.35 |
新加坡币 | 3,189.50 | 5.1831 | 16,531.5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新药证书奖励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0 |
贷款贴息补助 | 524,200.00 | 其他收益 | 524,200.00 |
企业研发费用递增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高企认定奖励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升规企业稳规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省科技技术奖励经费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其他 | 392,525.69 | 其他收益 | 392,525.69 |
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9,685,700.00 | 递延收益 | |
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新药FB2001项目预算合作经费 | 9,7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 | 8,080,000.00 | 递延收益 | |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升级专项资金 | 1,697,000.00 | 递延收益 | |
江苏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 3,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递延收益摊销进其他收益 | 其他收益 | 9,037,725.76 | |
合计 | 75,579,425.69 | / | 21,454,451.4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0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8MA7EPUA120,经营范围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及检验检测服务。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前沿嘉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前沿生物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暂无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前沿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 江苏 | 高淳 | 项目管理及建设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 | 金堂 | 药品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齐河前沿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 | 齐河 | 药品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金堂 | 暂无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德州前沿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德州 | 暂无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宁 | 检测服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新加坡币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港币、欧元、新加坡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a)本集团于年末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外币金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44,866.70 | 312,478.62 | 29,606.68 | 188,763.31 |
—港币 | 695,424.61 | 621,201.94 | 746,610.39 | 610,428.65 |
—欧元 | 0.23 | 1.71 |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708,369.33 | 4,933,509.06 | 282,817.32 | 1,803,158.39 |
—港币 | ||||
—欧元 |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2,472.41 | 17,219.35 | 224.00 | 1,428.16 |
—新加坡币 | 3,189.50 | 16,531.50 | ||
—欧元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美元 | -665,975.04 | -4,638,249.79 | -253,434.64 | -1,615,823.24 |
—港币 | 695,424.61 | 621,201.94 | 746,610.39 | 610,428.65 |
—欧元 | 0.23 | 1.71 | ||
—新加坡币 | -3,189.50 | -16,531.50 |
(b)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项目 |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2022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1年 | |
港币 | 0.8554 | 0.8300 | 0.8933 | 0.8176 |
美元 | 6.6702 | 6.4515 | 6.9646 | 6.3757 |
新加坡币 | 4.9505 | 4.8003 | 5.1831 | 4.7179 |
欧元 | 7.3213 | 7.6293 | 7.4229 | 7.2197 |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5% | 231,912.49 | 231,912.49 | 80,791.16 | 80,791.16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5% | -231,912.49 | -231,912.49 | -80,791.16 | -80,791.16 |
人民币对港币汇率升值5% | -31,060.10 | -31,060.10 | -30,521.43 | -30,521.43 |
人民币对港币汇率贬值5% | 31,060.10 | 31,060.10 | 30,521.43 | 30,521.43 |
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升值5% | -0.09 | -0.09 | ||
人民币对欧元汇率贬值5% | 0.09 | 0.09 | ||
人民币对新加坡币汇率升值5% | 826.58 | 826.58 | ||
人民币对新加坡币汇率贬值5% | -826.58 | -826.58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大额存单、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并未以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本集团于年末持有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1.92% | 18,008,210.14 | 1.35%-1.92% | 17,033,823.96 |
—大额存单 | 3.66% | 10,000,000.00 | 3.66%-3.79% | 20,000,000.00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5%-5.15% | -198,827,447.38 | 4.65%-5.15% | -270,262,595.17 |
—租赁负债 | 4.75% | -450,112.86 | 4.75% | -412,494.95 |
—短期借款 | 3.80%-4.25% | -110,640,190.04 | 3.85%-4.20% | -52,191,263.66 |
合计 | -281,909,540.14 | -285,832,529.82 |
本集团于年末持有的浮动利率金融工具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0.25%-0.35% | 532,882,809.51 | 0.35% | 783,797,903.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3.76% | 690,112,427.69 | 1.56%-3.20% | 679,363,629.53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合计 | 1,222,995,237.20 | 1,463,161,533.41 |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增加10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增加和净亏损减少人民币12,229,952.37元(2021年:人民币14,631,615.33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亏损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理财产品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88.68% 。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 (如有可能) 。本集团对主要客户提供的信用期一般为月结30天至月结120天 (按合同约定) 。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为监控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本集团按照账龄、到期日等要素对本集团的客户资料进行分析。
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无已逾期但经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后均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七、5的相关披露。
本集团一般只会出于资金管理需要投资于理财产品,一般而言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集团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集团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取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取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1年以内或实时偿还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110,640,190.04 | |||
应付账款 | 24,994,448.56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61,661,821.9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19,181.0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217,899.35 | |||
长期借款 | 54,195,105.00 | 62,920,000.00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4,723,900.32 | 16,351,361.68 | 200,630,300.00 |
租赁负债(含利息)
租赁负债(含利息) | 450,112.86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1年以内或实时偿还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52,191,263.66 | |||
应付账款 | 19,082,043.34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68,125,744.9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7,77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089,908.74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313,425.08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5,000,000.00 | 2,5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4,513,999.35 | 21,075,262.00 | 197,630,300.00 |
租赁负债(含利息)
租赁负债(含利息) | 412,494.95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690,112,427.69 | 690,112,427.69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90,112,427.69 | 690,112,427.6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02.91 | 1,702.0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71,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2021年3月29日及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向本集团员工分别授予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及172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0.25元。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分别满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后,自授予日起第12个月、第24个月、第36个月按30%、30%和40%的比例分三个批次归属。2021年和2022年因未达到归属条件,2023年达到归属条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不确认等待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期权的公允价值是根据二项式点阵模型进行估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进行估计。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06,820,986.5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239,140.94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113,579,916.83 | 273,171,353.57 |
已授权未定约 | ||
-机器设备 | ||
-在建工程 | 167,599,357.87 | 116,689,701.06 |
合计 | 281,179,274.70 | 389,861,054.63 |
(2) 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28,800.00 | 28,800.00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8,800.00 | 28,8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本集团的经营及策略均以一个整体运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财务资料并无载有各项经营活动的损益资料。因此,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仅有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30天(含30天) | 23,924,688.86 |
31-90天(含90天) | 2,457,153.32 |
91天-1年(含1年) | 11,600,845.07 |
1年以内小计 | 37,982,687.25 |
1至2年 | 25,940.32 |
2至3年 | 1,711,082.24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9,719,709.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719,709.81 | 100.00 | 3,623,186.76 | 9.12 | 36,096,523.0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其中: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39,719,709.81 | 100.00 | 3,623,186.76 | 9.12 | 36,096,523.0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合计 | 39,719,709.81 | 100.00 | 3,623,186.76 | 9.12 | 36,096,523.05 | 24,375,654.60 | 100.00 | 2,031,527.09 | 8.33 | 22,344,127.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第三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第三方组合 | 39,719,709.81 | 3,623,186.76 | 9.12 |
合计 | 39,719,709.81 | 3,623,186.76 | 9.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第三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客户群的损失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不同的客户群没有进一步区分。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减值准备 |
未逾期 | 5.00 | 26,276,980.06 | 1,313,849.00 |
逾期1年以内 | 5.00 | 11,705,707.19 | 585,285.36 |
逾期1-2年 | 99.25 | 1,737,022.56 | 1,724,052.40 |
合计 | / | 39,719,709.81 | 3,623,186.76 |
注: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过去期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31,527.09 | 1,591,659.67 | 3,623,186.76 | |||
合计 | 2,031,527.09 | 1,591,659.67 | 3,623,186.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3,216,748.30 | 58.45 | 1,160,837.42 |
客户二 | 8,249,520.80 | 20.77 | 412,476.04 |
客户三 | 1,735,723.16 | 4.37 | 1,723,987.43 |
客户四 | 1,080,240.60 | 2.72 | 54,012.03 |
客户五 | 974,983.69 | 2.45 | 48,749.18 |
合计 | 35,257,216.55 | 88.76 | 3,400,062.1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2,853,989.60 | 7,807,286.45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3,671,020.57 | 196,217,700.23 |
合计 | 326,525,010.17 | 204,024,98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关联方借款 | 12,853,989.60 | 7,807,286.45 |
合计 | 12,853,989.60 | 7,807,286.4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30天(含30天) | 12,756,846.79 |
31-90天(含90天) | 53,485,539.98 |
91天-1年(含1年) | 52,595,103.89 |
1年以内小计 | 118,837,490.66 |
1至2年 | 91,760,456.54 |
2至3年 | 95,555,131.12 |
3年以上 | 7,661,722.78 |
合计 | 313,814,801.1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 | 303,323,941.72 | 195,641,448.32 |
备用金 | 721,575.60 | 30,897.37 |
押金 | 579,991.77 | 611,299.77 |
往来款 | 9,189,292.01 | - |
合计 | 313,814,801.10 | 196,283,645.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5,945.23 | 65,945.2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5,945.23 | 65,945.23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7,835.30 | 77,835.3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43,780.53 | 143,780.5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5,945.23 | 77,835.30 | 143,780.53 | |||
合计 | 65,945.23 | 77,835.30 | 143,780.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供应商一 | 关联方借款 | 115,500,000.00 | 1年以内 1至2年 | 36.81 | |
供应商二 | 关联方借款 | 93,500,000.00 | 2至3年 | 29.79 | |
供应商三 | 关联方借款 | 65,500,000.00 | 1年以内 1至2年 | 20.87 |
供应商四 | 关联方借款及代垫款项 | 26,413,977.27 |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以上 | 8.42 | |
供应商五 | 往来款 | 9,142,424.01 | 1年以内 | 2.91 | |
合计 | / | 310,056,401.28 | / | 98.8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前沿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前沿产业 | 82,268,662.74 | 82,268,662.74 | ||||
香港前沿 | 883,590.00 | 883,590.00 | ||||
合计 | 84,152,252.74 | 84,152,252.7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404,399.54 | 68,885,917.56 | 40,471,120.10 | 52,796,358.38 |
其他业务 | 378,917.00 | 27,819.21 | 31,778.09 | 34,958.22 |
合计 | 83,783,316.54 | 68,913,736.77 | 40,502,898.19 | 52,831,316.6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991,047.74 | 37,296,508.6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991,047.74 | 37,296,508.6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2.51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54,451.45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943,863.98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4,988.40 | 主要为违约金收入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1,389.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合计 | 42,182,170.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96 | -0.98 | -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4 | -1.10 | -1.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DONG XIE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