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15 公司简称: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袁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文文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瑞晟智能 | 指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圣瑞思自动化 | 指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圣睿 | 指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沈阳瑞晟 | 指 | 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浙江瑞峰 | 指 | 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瑞泽高科 | 指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毅投资 | 指 | 宁波恒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股东 |
瑞晟有限 | 指 | 宁波高新区瑞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宁波裕德 | 指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圣瑞思机械 | 指 | 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前身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 | 指 | 是一种自动生产流水线,在全过程数据采集状态下,以悬挂方式将加工物料传送到具体工位(对于服装、家纺等缝制行业来说即是各工序的上片、缝制、质检等工位)以及将该工位产出传送到下一目的地的自动化系统(行业内也称吊挂线、吊挂系统) |
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指 | 以悬挂方式将货物(比如成衣、载货袋等)进行储存并且根据需要进行自动出入库、分拣、配对的自动化系统 |
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指 | 主要包括智能立体仓库系统以及各类智能平面物流系统 |
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 | 指 | 单个合同中包含悬挂生产系统、各类仓储分拣系统,及各类配套软件等,通过合同的实施,可以实现客户工厂生产、仓储的整合贯通,形成智能工厂 |
智能平面物流系统 | 指 | 以自动分拣机、AGV为代表在地面进行物料搬运以及分拣的自动化系统。 |
智能立体仓库系统 | 指 | 将物料在立体仓库货架上进行储存并根据需要进行自动出入库自动化系统 |
RFID | 指 | 全称为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即射频识别 |
MES系统 | 指 | 全称为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即生产执行系统。主要是面向制造业制造过程的管理软件系统,可以实现计划排产、生产调度、生产中物料管理、仓储管理、其他各类生产数据采集以及管理分析等各项生产管理功能。 |
WMS系统 | 指 | 全称为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即仓库管理软件系统。该类软件系统通过入库管理、出库管理、库存管理等功能,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物料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实现或完善企业的仓储自动化管理。 |
自动分拣机 | 指 | 将传送线上货物自动分拣到各自货位的自动化系统 |
AGV | 指 | 全称为Automated Guided Vehicle,即自动导引运输车,能自动沿规划路径形式,达到在工厂中自动搬运物料的目的地。 |
工作站 | 指 |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中,载具挂载物料传送到一个缝制工位(或者上片工位、质检工位)所涉及的装置总称,大致包括:支轨、主轨与支轨切换装置、各类传感控制装置、载具提升装置等,实现将物料准确传送到该工位加工并重新进入主轨道的过程。 |
线内 | 指 | 自动传送线内,在自动生产线、输送线内通过无线射频方式对于运行中的物料载具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利用无线射频方式对记录媒体(电子标签或射频卡)进行读写,从而达到识别目标和数据交换的目的。 |
线外 | 指 | 自动传送线外,比如未采用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传统缝制车间,在线外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持信息采集装置配合相关信息管理软件实现制造工厂一定的数字化管理功能,形成线外信息管理系统。 |
载具 | 指 | 用于承载物料在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或者其他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中运动的器具,比如衣架形式的载具、布袋形式的载具等。 |
推杆 | 指 | 推动载具在轨道上运动的各类机构 |
拖钩 | 指 | 拖动载具在轨道上运动的各类机构 |
挡点 | 指 | 在轨道上挡住载具运动的各类机构 |
裁片、衣片 | 指 | 布料裁剪后,呈片状的待缝制部件 |
上片 | 指 | 将裁片挂载在载具上的动作 |
OPC | 指 | OLE for Process Control,基于微软的OLE(Active X)、COM (部件对象模型)和DCOM (分布式部件对象模型)技术。OPC包括一整套接口、属性和方法的标准集,用于过程控制和制造业自动化系统 |
ERP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通常指符合该管理思想的软件实现 |
PLC | 指 |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通过数字式或模拟式的输入输出来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设备或生产过程。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瑞晟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RISU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SI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袁峰 |
公司注册地址 | 宁波高新区晶源路6号4-18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5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sunrise.com.cn |
电子信箱 | lvmeng@sunrise.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http://www.sse.com.cn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吕蒙 | 俞凯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 |
电话 | 0574-88983667 | 0574-88983667 |
传真 | 0574-88868969 | 0574-88868969 |
电子信箱 | lvmeng@sunrise.com.cn | yukai@sunrise.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瑞晟智能 | 688215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3,596,015.64 | 64,785,472.21 | 2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77,964.55 | 17,958,569.09 | -2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791,069.03 | 3,087,530.09 | 184.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9,724.18 | 5,167,697.33 | 34.1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7,327,127.82 | 430,555,163.27 | 1.57 |
总资产 | 555,539,013.84 | 524,389,178.15 | 5.9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0 | -4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0 | -4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0 | 1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13.94 | 减少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40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12 | 11.20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68,481.73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927.30 | 七、74及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82.4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19,176.44 | |
合计 | 3,986,895.52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中的智能物料传送、 仓储、分拣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服装、家纺缝制行业,公司可以为其提供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厂内部生产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细分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之一。同时公司的产品也应用到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中。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可以为缝制企业提供从原料出入库、缝制加工、熨烫后整、到成品出入库等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分拣、物料传送、数据采集及分析等功能,客户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择所需子系统以达成适合自身的智能制造方案。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从功能及形态上分主要部分包括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主要包括立体仓库系统、交叉分拣及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以及各类输送系统)、 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如线外系统、MES、WMS 等)等子系统。生产系统主要负责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的物料传送与数据采集,各类仓储分拣系统主要负责原料、成品的仓储分拣与数据采集,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负责信息管理、数据分析、指令下达等,各子系统通过输送线或输送设备、各类传感器、 工业互联网等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是缝制企业智能工厂物流系统核心组成部分,该系统主要安装在缝制企业的缝制车间,采用电脑化管理,融合企业级数据库、管理软件、电子技术、RFID射频技术、工业自控技术、机械传动技术等于一体,是一套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缝制生产流水线设备系统。针对不同的下游服装、家纺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公司开发了多种类型的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主要包括S50型、S70型、S80型、S100型等。
(2)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主要针对团服套装定制、私人服饰定制以及电商的存储、筛选、分拣、配对等工作的需求。该系统能同时分拣运输多类服装,多类款式、颜色、尺码等,实现对于物品信息的自动识别并根据企业制定的存储分拣规则高速自动配对分拣。应用于分散式下单模式场景,满足小批量、多批次的快速翻单需求,对接精准发单。可以节省大量仓储分拣人力资源,并提高分拣准确率及分拣速度。该系统另一特点是采用立体高效能的自动悬挂式存储模式和自动无人化的悬挂式分拣系统,对现有的作业空间环境进行最优规划,充分利用了厂房的高度空间,实现空间的高效利用。以最小的面积实现足量的存储,优化传送距离实现了高效的运输。缓存,输入,输出各自独立运行互不干涉。
(3)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主要由智能仓储系统(立体仓
库系统)、柔性输送系统(自动化输送与搬运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交叉分拣、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4)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公司对于所出售的生产系统及仓储系统设备均配备有相关控制及信息管理软件,公司也单独出售线外系统(主要构成为信息采集装置(如扫码枪)、信息展示装置(如平板电脑等)及相关管理软件)。公司主要针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开发了针对性、综合化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MES系统。MES软件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软件,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基于对下游缝制行业的深入了解,开发的MES软件可以与客户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仓储分拣系统、ERP等系统实现数据双向对接,为缝制企业提供包括智能订单管理、智能计划排程、智能工时管理、智能物料管控、智能裁剪管理、智能裁片管理、智能生产管理、智能人员管控、智能生产看板、智能品质管控、智能数据监控等管理功能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5)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为基于公司过往提供的各子系统的能力,在单个项目合同中,将悬挂生产子系统、各类仓储分拣子系统、及各类配套软件等融合贯通,协调运作,将物料输送、仓储、分拣、数据采集及分析在仓库及生产车间之间打通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智能物流系统。通过合同的实施,可以实现客户工厂生产、仓储的物流及数据整合贯通,形成智能工厂。
公司面临的下游行业对于智能化建设的要求逐步提升,有从数字化车间需求升级到智能化工厂需求的趋势。为客户一次性规划实施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客户订单展开,在签订销售合同后,除常用公司备货配件外根据合同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
1、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结构是模块化的:(1)就智能悬挂类系统来说,生产系统同型号单个工位的设备是相同的,所以配置的电器、机械等结构是相同的,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的轨道结构、分拣口结构等是类同的,所以,产品硬件部分定制化的成分很大部分在于根据客户工厂的具体情况设计的工作站、分拣口数量及系统摆放及轨道等走线布局;(2)就非悬挂系统来说,比如立体库主要由货架和堆垛机组成,视客户需求定制货架尺寸,选择堆垛机型号;再比如公司的直线分拣机的分拣台车是一样的,分拣系统视客户对于分拣设备规模的需求,设置数量不同的分拣台车等;(3)公司设备的配套软件,需要在设备安装现场安装,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比如工作站数量、分拣口数量等等)进行参数的设置。根据上述产品特性,公司生产过程如下:
(1)自加工:悬挂生产系统及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中,客户对于产品定制化的硬件部分主要是由产品金属框架及轨道壳体尺寸定制加工来实现,具体的加工就是对于定制型材的切割、钻孔等简单机加工,工艺较为简单,但是各客户所需尺寸规格差异较大,需要密切配合,这部分由公
司加工完成;(2)直接对外采购:除上述部分由公司加工外,其他非标准件由供应商根据公司图纸、参数等要求提供,标准件由公司选型采购;(3)委托加工:由公司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材料,加工商根据公司设计要求加工后提供给本公司;(4)部件组装及固件写入:供应商提供的注塑件、电器组件、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零部件抵达公司后,公司组装成小型部件;对于控制模块,公司向其中写入固件(驱动及控制程序);(5)项目现场硬件安装:已经装配的小型部件及其他零部件装箱发运客户现场组装,少数大型外购件,比如立体仓库使用的货架、堆垛机等,由供应商直接发往客户现场,在现场安装;(6)软件安装:设备硬件安装完毕后,公司需要在设备主控电脑中安装业务管理程序及控制程序,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工作站数量、分拣口数量、仓储库位具体设置等等个性化部分)进行参数设置,与各控制模块通过现场网络链接完备,并于客户的数据库系统对接完备。公司相关程序均由研发部门开发完善,且其以软件的形式存在,无实物生产过程。执行完上述程序,公司的设备即生产完毕。
2、采购模式
(1)各品类零部件采购模式。对于公司自加工型材,由型材企业根据公司要求加工后提供给公司。注塑件,均由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生产供货。电器组件及设备、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除标准件外,由供应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加工后供货。部分工控单片机等电子部件及少量其他部件,由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零部件,由委外厂商按照公司给定的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加工作业。对于公司常用零配件、原材料,公司会有部分备货。
(2)供应商管理。公司通过收集市场信息结合经验判断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整理添加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信息库,公司已构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对于供应商供货的质量、交货期、服务等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进行供应商的动态调整。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需求制定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对供应商信息库里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对比,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对供货情况进行跟踪,并检验供应商供应的原配件,验收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接销售模式销售产品,并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关系。公司在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广东、福建、东北、西部、中部等省份或区域建立了区域销售网络,及时了解当地的客户需求信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销售流程,从合同洽谈到项目完成共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与客户进行接洽并了解客户需求,再派专人考察客户现场场地,之后提出设计方案,与客户协商后确定方案、报价、草拟合同,经公司对合同评审通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项目需要,向仓库申请备货,仓库发货时安排人员跟进项目的安装、培训及验收工作;后期继续跟进收款对账事宜。
4、研发模式
研发中心根据市场及各渠道信息对于研发需求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后由各研发部门将初步评
估下发具体研发小组进行产品研发调研;研发小组调研后向研发总监提交相关调研报告,主要包括:研发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度;产品研发可行性;市场需求情况;新产品研发成本和预期的效益;批量生产条件;公司人财物现有资源能否满足项目需求;知识产权风险情况等。研发中心就调研报告组织本部门、市场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是否启动该项目计划,如讨论通过将启动填报《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相关研发部门填写完成《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后依次递交部门主管、研发中心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发中心总监统一分派研发项目编号,该研发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立项后根据《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方案设计、产品中期评审、产品设计完成评审、产品试制与测试、项目验收、检测、认证及科技成果发表及项目移交,最终研发中心项目组需将项目有关的物料清单、产品生产流程、制造丁艺、工装、测试点等有关文档移交到项目中心及制造中心相关部门。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结构、公司资金规模、自身发展阶段、市场供需情况、上游供应链分布状况、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1)能制造领域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优势减弱,人口红利出现拐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就业人口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0.07%。在制造业劳动力比较优势减弱的情形下,智能化转型从供给侧提升企业生产要素中的科技要素,提升劳动生产率,成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转型方向。2016年12月工信部印发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智能制造装备和先进工艺在重点行业不断普及,离散型行业制造装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加快,流程型行业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全面普及,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大大提高;在典型行业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一些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新模式,为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初步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劳动力、产业转型、政策和技术四大因素正在助推中国制造业工厂智能化改造。但中国智能制造总体水平偏低,处于电气自动化+数字化发展阶段,但细分行业差别大,多重原因影响工业化进程。
(2)服装生产等缝制行业的智能化现状。目前,在缝制类工厂生产过程智能化升级改造中,多数企业从应用智能化悬挂生产系统开始做起,将生产车间的生产数字化、智能化。行业头部企业开始将整个工厂的物流体系,包括从面料到生产到成品库的系列物流输送环节打通,避免信息孤岛,形成智能化工厂。劳动力问题对纺织服装业影响较大,控制劳动力成本为纺织服装制造业智能化最大动力。2015年至2018年,制造业规模以上单位生产人员年平均工资由43,866.00元上涨至53,927.00元,上涨22.94%。因此,纺织服装业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问题,从而对智能制造形成较大需求。目前,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智能制造仍处于初期阶段,未来行业智能化率将在
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幅提高,行业空间广。
(3)缝制类行业智能制造领域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缝制类行业主要为服装、家纺等纺织服装行业。对于缝制类行业领域,成本控制、创新模式将促进缝制类企业进行工厂智能化改造升级。当前智能制造改革主要聚焦生产环节,工业设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及大数据、工业智能为关键领域。
2、基本特点。缝制行业智能制造车间,将传统的捆包流生产流程升级为单件流生产流程,可以实现“数据化、部件化、智能化”生产。即生产全过程数据通过RFID采集的方式实现数字化;将产品制造过程分成若干部件,通过智能悬挂生产系统实现多款、多码、多色、多部件分别加工拼接;通过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自动、精确的对繁杂的工序进行管控,完成管理和制造的对接。除上述数字化车间功能外,加上具备智能自动存储及分拣的面料库、成品库,以及各环节之间的输送线或者AGV等自动输送系统,可以构成整个智能工厂的整体框架结构。目前,虽然行业智能制造取得一些成效,系统中使用的传感器、专用控制器件、控制软件等很多国内均可制造生产,但是高端领域的一些核心部件,比如高端的PLC从稳定性考虑还是会大量采用国外品牌产品。
从近期来看,随着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构建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从中长期看,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更多运用,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
3、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机械、电子电器、控制、计算机与网络、生产制造等各方面的技术人才,以及能够根据行业特点进行整体系统规划的人才。以应用于服装业的智能物流产品为例,其设备的生产不但需要机械设计、信息技术等科技型人才,还需要深度熟悉服装厂缝制具体工艺的经验型人才,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能整体把握服装厂从面料存储、发料、剪裁、缝制、整烫、包装到仓储、批发、配货等整体生产流水操作的系统规划型人才,各种类型人才的密切无缝配合是生产智能物流系统产品的关键因素。
智能物流装备及配套系统具有定制化特点,要求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总体规划、系统集成、产品研发以及现场实施能力,对各类物流软、硬件具有较深的研究,并熟悉客户所在行业及客户本身的生产工艺和运营管理的特点,才能根据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定制化服务。因此,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经验为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智能物流装备及配套系统为非标准产品,例如为一个服装生产企业提供物流整体智能化升级服务,既要为其生产流程提供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用于加工,又要在后道处理过程中将智能生产系统进行延伸提供自动输送及智能分拣设备,还要为仓库提供智能仓储、分拣、装箱系统,并且,需要通过软件将各子系统打通链接为一个整体。不同项目之间即有联系又一定的差异,对于供应
商的集成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由于系统投资额一般较大且较为复杂,不同客户采购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往往通过多方位考虑后才进行采购。技术水平、行业经验、市场信誉等是客户选择物流系统供应商的重要判断因素。以应用于服装加工的智能物流系统为例,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会考虑供应商是否有过曾经为其他服装厂提供类似产品的案例,该案例是否如供应商描述达到客户要求,实现用户意图。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包含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领域、机械机构技术领域、网络通讯及电子部件技术领域、信息管理软件技术领域。
(1)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领域。在该技术领域的技术对于公司产品稳定运行、优化客户体验、丰富产品功能方面起到最为核心的作用,其中较为关键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应用产品领域 |
载具(衣架)轨道自动传送及进出加工站控制技术 | ? 概述:系统基础控制算法,为系统叠加更多功能提供基础。 ? 要点:具备可靠的载具定位、进出站控制、工序负荷平衡、次品精确返工、多任务模式、系统容错等功能;多读卡器算法,结合容错算法,提升传送准确性、稳定性。 | 悬挂生产系统 |
悬挂式生产线协同工作控制技术 | ? 概述:多生产线协同生产的控制算法 ? 要点:各独立生产线可连通协同工作 | 1、悬挂生产系统 2、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衣架多路径自动寻优算法 | ? 概述:多生产线协同生产下载具传送多路径择优选择算法 ? 要点:支持多生产线有效协同 | 悬挂生产系统 |
按服装部件生产方法 | ? 概述:服装按部件生产工艺算法 ? 要点:配合特殊工作站实现工序拆、并 | 悬挂生产系统 |
分色排序算法 | ? 概述:载具按缝制线进行择优传送算法 ? 要点:小批量、多订单下减少更换缝制线 | 悬挂生产系统 |
分布式控制技术 | ? 概述:主电脑与控制模块分布式控制算法 ? 要点:杜绝集中控制较多站点导致的数据浪涌现象和由此产生的数据丢失现象。 | 悬挂生产系统 |
工作站自动历遍算法 | ? 概述:工作站软硬件地址自动映射算法 ? 要点:系统安装时提升效率、降低人工 | 悬挂生产系统 |
多次异位动态算法 | ? 概述:一种载具传送自纠错算法 ? 要点:确保载具进出站及传送路径正确 | 悬挂生产系统 |
简化PoW(工作证明机制)容错算法 | ? 概述:一种信息采集意外错误纠错算法 ? 要点:对载具RFID信息未被采集实现快速纠错 | 1、悬挂生产系统 2、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悬挂式仓储分拣的算法 | ? 概述:系统基础算法。具备入出库规划、存储库位灵活设置等功能。 ? 要点:可通过三级分拣实现套装配对排序 | 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绝对零位算法 | ? 概述:系统中的载具定位算法 ? 要点:根据光电反射信号准确计算定位每个载具位置 | 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分拣线自动落料技术 | ? 概述:分拣机自动上料算法 ? 要点:自动三级调速使物料准确落入分拣台车中心 | 直线垂直式交叉带分拣机 |
立体仓库管理及调度方法 |
立体仓库系统
(2)机械机构技术领域。为实现公司产品传送物料的各项功能,针对不同的系统需求,公司产品需要应用机械机构的技术,以完成传送以及自动控制的执行等功能。在该技术领域较为关键的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应用产品领域 |
载具技术 | ||
带指夹的载具技术 | ? 概述:用于载具夹持物料的部位 ? 要点:对不同厚度的物料均实现有效夹持 | 悬挂生产系统 |
输送线衣架载具 | ? 概述:承载用户普通衣架的载具 ? 要点:分拣完毕与衣架自动分离 | 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轨道及驱动装置技术 | ||
皮带式链传动装置技术 | ? 概述:加设驱动齿的皮带传动装置 ? 要点:机构简化,实现载具出站全程可控 | 悬挂生产系统 |
柔性齿条传动及输送线结构技术 | ? 概述:嵌入轨道的柔性齿条等部件 ? 要点:轻质、耐磨、无需润滑、低噪音,并可实现轨道三维立体布局 | 1、悬挂生产系统 2、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载具拖钩式驱动技术 | ? 概述:用以拖动载具的拖钩 ? 要点:根据需要实现载具的驱动、分离 | 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输送线衣架放行技术 | ? 概述:位于变轨口的载具自动放行机构 ? 要点:载具高可靠分流,实现高速分拣 | 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进出站装置技术 | ||
进站技术-主轨切换式 | ? 概述:一种载具从主轨到支轨的变轨机构 ? 要点:可实现2次/秒高频变轨 | 1、悬挂生产系统 2、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 |
出站技术-载具旋转出站机构 | ? 概述:小件载具从支轨到主轨的变轨机构 ? 要点:小件物料无动力出站且与主轨载具避免干涉 | 悬挂生产系统 |
出站技术-齿轮分离变速驱动技术 | ? 概述:大件载具从支轨到主轨的变轨机构 ? 要点:载具借助主轨动力全受控出站 | 悬挂生产系统 |
智能服装生产系统的内循环站技术 | ? 概述:一种特殊的闭环支轨机构 ? 要点:用以实现各种筛选、配对算法 | 悬挂生产系统 |
满站控制技术 | 概述:一种平行四边形连杆机构 要点:可靠、低成本实现加工对象进站前进行满站检测(控制进站载具数量) | 悬挂生产系统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应用产品领域 |
基于CANopen总线的控制模块 | ? 概述:基于CANopen总线协议的控制模块 ? 要点:实现分布式控制 | 悬挂生产系统 |
基于Ethercat总线的控制模块 | ? 概述:基于Ethercat总线协议的控制模块 要点:实现大容量传输 | 悬挂生产系统 |
基于CANopen/Ethercat总线自定义数据协议 | ? 概述:在标准协议上制定的自有协议 ? 要点:合理数据分包,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及网络承载力 | 悬挂生产系统 |
槽式光电开关技术 | ? 概述:特殊设计的光电传感器 ? 要点:保证信号采集的准确性 | 悬挂生产系统 |
故障动态自检技术 | ? 概述:固化在控制模块中的自检测程序 ? 要点:运行时自检测,及时修复及报错 | 各产品的 工控系统 |
远程升级技术 | ? 概述:控制模块远程自动升级程序 ? 要点:远程加密传输,工作站同时自动升级,无需用户操作 | 各产品的 工控系统 |
基于工作站控制板的可视化调试及检测技术 | ? 概述:一套仿真软件 ? 要点:模拟公司悬挂生产系统,用于控制模块及其固件的持续研发 | 各产品的 工控系统 |
综合数据终端接入技术 | ? 概述:集成多种数据采集方式的平板电脑 ? 要点:采集方式集成度高,故障率低 | 各类系统的 信息采集 |
分拣线条码识别技术 | ? 概述:平面分拣线上的条码识别装置 ? 要点:特殊光源结合算法消除衣物塑料包装反光影响,识别其中的条码 | 各类包装衣物平面分拣系统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概要 | 应用产品领域 |
自动排程技术 | ? 概述:生产管理软件中的功能模块 ? 要点:提供自动生产计划排程功能 | 管理软件 |
订单全生产周期追踪管理技术 | ? 概述:生产管理软件中的功能模块 ? 要点:对订单生产全流程追踪、分析 | 管理软件 |
图形展示页面自定义工具 | ? 概述:集成在生产管理软件中的功能 ? 要点:具备行业特点的数据图形化展示方法库,可由用户随时自定义选择 | 管理软件 |
生产管理系统与ERP系统接口功能及二次开发能力 | ? 概述:集成在各管理软件中的功能 ? 要点:封装的接口库,客户二次开发可根据自身软件品牌自由选择接口 | 管理软件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7 | 3 | 79 | 9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31 | 277 | 259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4 | 89 | 89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22 | 22 |
其他 | 0 | 0 | 3 | 3 |
合计 | 19 | 38 | 470 | 38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620,540.02 | 7,254,909.35 | 5.0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620,540.02 | 7,254,909.35 | 5.0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12 | 11.2 | 减少2.0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吊挂系统模拟运行平台研发 | 65.00 | 26.77 | 26.77 | 研发阶段,已完成系统详细设计,正在进行代码编写 | 通过本项目的研发,能够解决吊挂系统研发和升级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系统级别的问题,包括:出衣效率下降,数据库服务器压力过大,并发负载超限等。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通过模拟吊挂用户环境,设置相应环境变量模拟吊挂运转时的数据交换。项目完成后,可以为吊挂提供各种极端环境下运转的数据依据,并为新功能开发提供有力的数据测试依据。 |
2 | 吊挂系统运行监控平台研发 | 72.00 | 38.25 | 38.25 | 验证阶段,已完成初版系统开发,正在部署试用 | 通过本项目研发的监控平台,可以全面掌握吊挂系统运行情况,提示可能的风险,避免异常情况对整个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吊挂系统运行稳定。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通过下位软件和通讯程序记录运转时数据并按特定格式存储,再由监控平台读取展示。项目完成后,可以为吊挂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吊挂运转数据,便于用户上游系统对织机进行监控。以及现场运维操作。 |
3 | 基于G3主板的吊挂通讯服务平台研发 | 106.00 | 55.17 | 55.17 | 验证阶段,已完成功能开发,正在部署试用 | 通过本项目研发的服务平台,向上可以对接上游系统,实现流水线启停,员工登录登出,衣架进出站,返工,流量监测等功能;对下确保与控制系统进行指令通讯,将上游系统的请求响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通过开发一套跨平台的服务程序,统一的对外上游系统提供接口服务,通过post方式实现数据交互,用于支持上游系统控制以及监控吊挂运转情 |
应,第一时间下发给控制系统,并将反馈信息上报。 | 况;统一的对内部控制程序下发指令,通过tcp/ip及时交互,方便后续吊挂扩展,以及灵活式部署。优化底层控制协议,使每个指令更清晰快速的下发。 | |||||||
4 | S200站位控制系统研发 | 62.00 | 31.56 | 31.56 | 研发阶段,已完成站位控制板及外围接口的联调工作 | 通过本项目研发,可以兼容S100站位内部的所有控制功能;增加读卡器接口的同时,降低了单个站位的控制硬件成本;此外,还增加一些故障诊断和灵活配置功能。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S200站位控制系统比S100的稳定性要高,价格便宜,实现的功能更多,模式配置更灵活,故障诊断更容易,售后维护更方便。本项目成果的应用,可以提升吊挂产品的行业竞争力,更好的服务于更多的服装、家纺等制造行业客户 |
5 | 嵌入式S100吊挂控制系统研发 | 52.00 | 27.41 | 27.41 | 研发阶段,正在进行上位机软件代码的编写工作 | 本项目采用了嵌入式双CAN总线实现目前本公司的基于倍福技术的S100项目所有功能,避免一个站位异常影响整个流水线的问题,同时还会降低整个控制系统的成本,提升系统的健壮性和稳定性。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的应用,让吊挂系统的软件配置软件更加简单,杜绝了误操作引起设备的停机停线的风险。该控制系统支持的快速故障定位功能,可以让吊挂系统的客户或者售后人员迅速的定位并解决问题。从性能层面提升了吊挂产品的行业竞争力,更好的服务于更多的服装、家纺等制造行业客户。 |
6 | 项目任务计划管理系统研发 | 60.00 | 38.25 | 38.25 | 验证阶段部分功能完成正在使用验证 | 本项目使得生产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减少了管理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丰富公司系统软件的功能。 | 行业领先 | 本项目成果主要用于增加公司管理软件系统功能,能够满足客户差异化的应用场景,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
7 | 立体仓库数字孪生系统研发 | 80.00 | 38.62 | 38.62 | 系统开发阶段,部分功能进入测试阶段 | 本项目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通过服务平台中数据同步机制对设备运行状态与虚拟模型控制进行同步展示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可用于立体仓库系统的实时数字化展示,可以让用户在远程对于现场有一个直观的把控。本项目成果的拓展应用,也可以构建整个服装智能工厂三维运行状态的实时展示和监控。对于现场的问题可以直观的定位、有效的解决。 |
8 | 钢制单 | 170.00 | 103.72 | 103.72 | 样机已 | 本项目研发出一种介于铝 | 国内 | 本项目成果着重用于 |
立柱托盘堆垛机研发 | 经进入 搭建实施阶段 | 合金单立柱轻型料箱堆垛机(miniload)和钢制双立柱托盘堆垛机两者之间的钢制单立柱托盘堆垛机;适用于额定载重1吨级别的物料存储,弥补轻型料箱堆垛机载重量不足以及钢制双立柱堆垛机的结构臃肿、出入库效率低、占用空间大的缺点。打破单立柱钢制高性能垛机大部分依赖进口的现状,为国内物流项目提供可靠的单立柱钢制高性能垛机产品。 | 领先 | 服装生产企业大货面料立体库的应用;降低项目硬件成本,提高垛机立体库项目的市场占有率。 | ||||
9 | 智能针车流转系统研发 | 100.00 | 36.42 | 36.42 | 设备样机已完成,现处于优化测试阶段 | 本项目研发主要实现智能穿梭车快速存取货箱的智能仓储设备,制作多台智能车在同一巷道内行走的交通管制系统,提高智能库的效率。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应用,通过多台智能车周转转运箱可无间隔的对料箱进行快速周转,并可以从库位任意位置进行取送货,应用于轻载货物的快速运输,可服务于电子、医药、裁片等工作环境 |
10 | 空中悬挂OHT研发 | 120.00 | 15.81 | 15.81 | 设备样机装配 调试阶段,机械结构装配已完成,电气系统接线测试进行中 | 本项目研发产品,与国内其他产品相比车体重量减重约60%。减少车重的同时提高了OHT的运动动态特型。空中轨道减重约50%,降低了地面承载要求。OHT除水平搬运的功能,还集成了提升功能,节约了提升空间,减少了设备之间的交互时间。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可运用于服装、家纺、汽车、新零售以及定向巡检等行业,为客户工厂提供智能化的物流输送,取代目前广为采用AGV输送系统,且传输速度更快,可以节约地面空间,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
11 | 家纺服装线头清理机 | 30.00 | 27.80 | 27.8 | 已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样机已投入小批量生产 | 本项目是研发一种能够配合悬挂线完成毛毯全自动清理工作的设备,单台产量达到6000条/天。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的成果的应用,可以在轻微变动的情况下,应用在服装的表面清理工序上,配合服装吊挂线,作为一个可配套的清理站,实现了悬挂线的功能拓展。 |
12 | 智能悬挂S200高速运输系统结构研发 | 127.70 | 70.9 | 70.9 | 进展:实施阶段,部分子项目已完成,剩余处于打样、开模、测试阶段。 成果:申 | 本项目研发目标如下: 1)研发新的下被动轮结构,解决下被动轮卷裁片的问题,同时增加一定的防护结构,改善结构强度问题。 2)研究手控盒结构强度问题,避免使用时因碰撞产生的不可逆的损坏问题,使手控盒或平板脱落的想象; 3)研发新型放行机构,解决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的应用,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于智能服装吊挂系统品质不断提升的要求,系统具备更高的智能化水平,客户应用体验更好。 该项目的研发成功,可使公司在国内服装生产装备厂商竞争中,保 |
请了2项专利 | 衣架不能稳定放行回弹的问题,同时降低机构噪音,集成防晃结构; 4)研究出站掉衣架问题,出站摆头设计为水平弯,衣架出站下滑轨迹与出站摆头尺寸不合理,容易造成衣架出站不稳定。 | 持领先地位;同国外厂商相比,也处于同等技术发展水平。 | ||||||
13 | 智能吊挂C50快速出衣系统结构研发 | 105.00 | 47.48 | 47.48 | 研发阶段:已完成出入库机械手的结构设计,目前开发库区高密度存储结构 | 本项目研发希望实现挂式服装智能仓库系统的快速出衣目标,精准定位出库巨量存储库区的单件衣物出库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的应用,服装厂的样衣库展示、煤炭、医疗、酒店等需水洗行业的无人化快速取衣,减少该行业人员需求30%以上。 此外,实时监控增强了智能化的管理,使得工厂的设备利用率得以大幅提高。 |
14 | 智能迷你型库区结构研发 | 63.50 | 6.20 | 6.20 | 实施阶段 1.设计进出站支轨连接结构,连接过渡衣架行走轨迹结构一套,已经在项目上测试; 2)设计存储轨道、挂架及支轨结构样一套,已经在项目上测试; | 本项目研发目标如下: 1)设计进出站支轨连接结构,连接过渡衣架行走轨迹; 2)设计存储轨道、挂架及支轨结构; 3)设计推杆/拖钩结构设计; 4)设计存储主驱动结构; 5)设计存储挡点放行结构。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可运用于服装行业的智能物料配送、监控系统领域及储存分拣领域,项目的研制成功可满足目前市场对只能吊挂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的要求,为智能服装生产吊挂系统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智能迷你型库区为客户工厂的智能化的升级和改造,提供更加灵活、精简、造价更低的整厂方案的规划,增加吊挂系统的层次性,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
15 | 柔性智能制造企业系统集成平台研发 | 120.00 | 29.86 | 29.86 | 开发阶段 已经完成系统架构设计,数据库建模及相关 | 本项目研发目标是实现制造企业信息集成不同系统之间的互联和互操作性问题。通过构架一个支持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集成平台体系构架,解决各类设备、子系统间的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的成果,是解决制造企业各种信息化软件和智能硬件设备之间信息孤岛的问题,通过平台实现各个单元之间信息对接和集成,从而实现企业整个制造流程的透明化对 |
业务流程梳理; 核心技术框架和基础模块相关开发已完成 | 软件等集成的问题。 | 接,给用户统一的交互接口。 本项目的成果推广应用,可以更好的适应服装、家纺等离散制造企业信息化现状,提供行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 ||||||
16 | 基于西门子平台的P400分拣控制系统的研发 | 170.50 | 45.32 | 45.32 | 目前正处于控制系统设计阶段。已完成场调研与实施方案可行性测试阶段,输出阶段性测试和测试报告十余篇。 | 本项目的研制成功可实现: 1)稳定的数据采集方法和实物绑定的控制算法; 2)较大的系统存储能力,物料实时位置追踪和精准定位控制算法; 3)系统超强的纠错的控制算法;基于上述算法,加上西门子平台的稳定性,可以让分拣系统流畅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的应用,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国内外汽车以及相关零配件制造行业,对于物料、在制品等特定无聊的的定制化控制需求,达到国内制造领域领先水平。 产品研制成功后可用于企业对老产品改造和新设备的添置。 |
17 | 智能悬挂L50高速运输分拣系统结构研发 | 120.00 | 27.52 | 27.52 | 测试阶段:完成 所有结构设计样件的外协打样及外购配件的采购,正在搭建样线中,申请专利2项。 | 本项目的研发成功,可以满足承载轻型0~10kg的异形物品的悬挂分拣需求,打破传统服装悬挂对挂装物品的形态要求,同时可以实现长间距存储 兼容更多货物类型。实现更为精准的防反冲和挡点感应功能,使重载货物的积放更加稳定,实现稳定存储和精准出库拓宽悬挂链的应用范围。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可以灵活广泛的应用于医药、电商、汽车零部件等众多需要智能物料配送及监控系统的行业和领域,提供精准稳定的解决方案 |
18 | 离散制造企业生产柔性调度控制系统研发 | 150.00 | 36.98 | 36.98 | 研发阶段 已经完成系统框架、核心算法设计,正在进行软件代码的编写工作 | 本项目研发目标在于,如何将物联网、智能控制、大数据分析、AI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于服装、家纺等离散制造行业,通过算法实现柔性生产调度,最大程度上满足小批量、多款式、个性化订单的生产应用场景,最大程度上提升生产效率。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成果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国内服装、家纺行业的智能制造水平,降低行业管理人员、IE人员等高端人才的需求度,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负担。 |
19 | 智能挂 | 103.50 | 36.75 | 95.40 | 已完成, | 目前成衣悬挂仓储一般采 | 国内 | 该项目成果针对性解 |
装存衣系统研发 | 达到预期目标 | 用分类存储,对于批量订单的入库和出库,具有较高的适应性。而对于少量甚至单件衣服的出库,该系统却显得过于庞大繁杂,筛选工作量大,出租效率不足,常常导致系统堵塞瘫痪。通过智能挂装存衣系统研发,结合了闭环输送线的存储与智能分拣线的特点,采用机械臂方式存取衣物,自动扫码机械臂抓取出库的方式,彻底解决少量甚至单件衣服快速出库的目的。 | 领先 | 决了少量衣物快速高效出库的问题,可应用于定制化服装企业成衣仓储、衣服洗涤、大型展会等商业场所的衣物存储和出库场景。 | ||||
20 | 智能挂装整体化生产系统研发项目 | 66.3 | 21.26 | 82.73 | 已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 应用于服装行业的悬挂生产系统,缝制环节的传输载具,都是单滚轮夹片式载具;而在仓储和分拣端的运输系统,是采用挂钩衣架载具,两种系统不能兼容。前后生产环节的衔接,需要人手动进行载具更换绑定,这就增加了劳动强度,并且前后信息匹配差错率较高。研发智能吊挂整体化生产系统,可以满足大型服装企业实现从缝制、整烫、质检、分拣仓储、成品发货的一体化传输需求。 | 国内领先 | 该项成果能更好的可满足大型服装企业的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需求,物料传递环节充分减少人工参与因素,降低成本、降低差错率、提高效率、实现企业生产全流程物料流和信息流的完整闭环。 |
合计 | / | 1,943.5 | 762.05 | 882.17 | / | / | / | / |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5 | 9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3 | 2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331,243.42 | 5,961,783.6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6,644.67 | 60,834.5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以上 | 9 | 9.47 |
本科 | 60 | 63.16 |
专科 | 26 | 27.37 |
专科以下 | 0 | 0.00 |
合计 | 9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46 | 48.42 |
31-40岁 | 38 | 40.00 |
41-50岁 | 10 | 10.53 |
51岁及以上 | 1 | 1.05 |
合计 | 95 | 100.00 |
现代化装备,技术集成能力要求高,定制化特点突出。作为国内资深的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公司之一,公司依托其完整的技术闭环及产业经验优势,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快速提供标准化和模块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已成为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如意、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的智能化建设实施单位。相比国内其他知名的物流装备供应商,公司更加熟悉缝制行业的市场环境,了解国内缝制行业市场客户的需求,并能够针对其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售后运营维护更贴近客户实际,所出具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针对物流装备定制化的特点,为更好的发挥公司大规模制造优势,公司在已逐步在产品设计、设备选型、服务流程等方面实现了标准化和模块化,可基于模块化的关键设备组建定制化的智能物流系统。这不仅大大提高了从客户需要到设计实现的响应速度,而且加快了项目实施和交付进程,方便客户对新产品快速熟悉,提高了售后运营维护的灵活性,降低了客户使用成本。
(5)体系化的创新研发实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5人,占员工人数的23%,涵盖软件、机械、电子、控制及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物流装备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长期保持稳定。公司研发团队目前对于所在细分产业有较为持久详细的研究,依托对于缝制行业制造全过程的深刻理解,公司对于所提供装备的整体、以及各部分(载具、输送线及其上各类装置、物料变轨进出站、各种驱动装置、数据采集及传输、自动控制及其算法)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并形成了众多的专利技术;通过公司开发的上位管理软件,对此数据进行分析,并实现生产排单、生产信息实时显示、物料定位、负荷动态调整、各类管理报表生成、面料成品等各类功能,为客户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提供有力支撑。在技术人员的不断攻关下,公司成功把握物流装备快速发展的行业机遇期,新产品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快速提升;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战略,不断研发、设计满足行业需求的智能物流装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产品研发与市场和客户需求紧密接轨,研发项目主要根据业务部门反映的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新的技术发展方向确定。公司的研发成果分布在缝制行业的全环节中。作为缝制企业生产中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的过程管理专家,相较于竞争对手而言,公司的各类软硬件更加配套齐全。
(6)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公司一直注重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品牌经营,通过全方位提升和优化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售后服务水平,打造国内缝制机械行业自动化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的一线品牌形象,合作客户中有众多行业内的龙头或知名企业。经过在行业内多年的经营,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并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客户中创建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公司已成为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如意、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的智能化
改造实施单位。并且在汽车配饰行业发展了延锋集团等知名客户。近年来,随着服装业向国外扩展,公司采取跟随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尤其在越南、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发展良好。公司已成为客户在智能化生产物料传输、仓储分拣方面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产品口碑不仅保证了现有客户的认同和持续合作,还获取了更多客户的关注和合作机会。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随着国内下游行业需求回暖、公司在产品技术上的持续投入及市场拓展的加强报告期内公司订单稳步增加,市场销售稳步回升。
(1)经营情况简述。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8,35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73%。主要原因是: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及公司加强了市场推广力度,国内销售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有关政府补助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经营利润较上年增加所致。
(2)技术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缝制智能化装备上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智能工厂产品链条。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立项研发项目20项,包括“吊挂系统模拟运行平台研发”、“吊挂系统运行监控平台研发”、“空中悬挂OHT研发”等。2021年半年度公司共申请知识产权19项,其中发明7项,实用新型12项。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得授权知识产权38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外观专利4项。
(3)市场拓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行业内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及为客户提供整厂化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进行市场开拓,重点拓展了波司登、特步、利郎(中国)、海澜之家等项目,同时公司加强了家居、汽车零配件行业的业务拓展。国内市场拓展顺利,国外市场由于新冠疫情反复仍在缓慢恢复过程中。
(4)内部管理建设
随着公司实施的智能工厂项目越来越复杂,对公司在方案规划、生产、采购、实施等环节需要进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2021年上半年公司加强了研发部门、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完善市场开拓、组织设置、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能力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及合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经营风险
1、公司产品及业务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针对服装、家纺等缝制企业进行设计,主要为其提供生产物料智能化搬运、存储及相关信息化管理的功能。特定化的功能设计使得公司产品及业务领域较为单一,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的下游客户行业集中,主要为服装、家纺等缝制行业,2018-2020年公司对该行业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97%、97.24%、93.62%,2021年上半年服装、家纺等缝制行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9.02%。这使得公司对缝制行业需求依赖较高,如果公司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季节性特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的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安装、调试等环节在缝制车间进行,与制衣企业淡旺季错峰,通常来说含有春节等假日的第一季度以及夏季的第三季度是制衣企业的生产淡季,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是安装旺季,使得公司在接下来的一个季度收入确认较多,所以通常公司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收入较低,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由此可能存在单季度业绩波动较大甚至亏损的风险。
3、境外销售面临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境外销售业务多布局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地缘政治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疫情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海外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同时,汇率波动也会给公司的业务带来潜在影响。境外销售存在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境外市场环境的变化的风险。
由于目前境外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且存在反复的情况,境外市场需求仍在缓慢恢复过程中,公司2021年境外市场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风险。
4、业绩波动风险
2018-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80.68 万元、24,689.81 万元、13,339.77万元,2021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359.60万元公司收入规模仍较小。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取决于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动、客户投资延迟或取消、大额订单的波动、未能按照预计进度验收等外部因素以及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内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业绩波动风险。
5、应收账款风险
2018-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03.92万元、10,540.22万元、10,644. 90万元,2021年半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921.27万元,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果将来主要欠款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将面临坏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6、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7-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34%、40.67%和 41.80%,2020年公司综合毛利为40.76%,2021年半年度的综合毛利率为40.10%,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型材、芯片等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公司产品售价下降,存在公司控制成本不利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的风险。
7、未结案诉讼风险
2020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伊顿系统有限公司(Eton Systems AB)对公司子公司圣瑞思自动化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1、停止侵害专利权;2、公司支付给原告伊顿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万元及合理费用35.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2.65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期末,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关于停止侵害专利权的事项,公司2018年12月开始交付的产品均为与涉案专利不同的结构产品,且本判决书中已经显示原告已明确认为公司2018年12月交付的产品结构为不侵权结构。该诉讼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公司存在败诉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向公司出具了承担相应损失的《承诺函》。
8、同一客户订单不可持续的风险。
同时由于智能设备的投入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客户会根据自身预算及发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实际采购金额分配到不同年度会产生较大差异,公司其同一客户面临大额订单不可持续的问题,公司存在对同一客户订单不可持续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风险
智能物流装备涉及到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机械机构技术、网络通讯及电子部件技术、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等多方面的技术,公司存在未来就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新需求出现判断错误、以及无法掌握新的关键技术,而导致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下降风险。
2、关键技术被侵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并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与物流装备相关的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259项,外观设计专利89项,软件著作权22项,除公司已经申请的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之外,公司还有多项非专有技术,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及非专有技术构成公司技术竞争力的重要部分,相关知识产权和非专有技术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作用,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关键技术被侵权将使公司历年研发投入的实际效果降低,对于公司获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失败及人员流失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3%,报告期内公司立项研发项目20项,由于公司产品涉及较多的技术领域,所以需要维持一定规模的研发人员队伍。未
来公司可能由于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以及其他经营及管理方面的不利原因而导致面临关键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干扰公司技术研发计划及能力,使公司面临研发风险。
(三)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中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瑞典 ETON 公司、浙江衣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明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的竞争对手主要为以奥地利科纳普(Knapp)公司、德国杜克普公司为代表的境外公司;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面临众多的国内外竞争对手。另外,随着智能物流装备市场需求的增长,总是会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未来新竞争者的加入,将会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存在未来不能适应行业竞争、落后竞争对手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智能化装备的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物流装备的固定资产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这会减少对智能物流装备的采购,因此本行业面临一定的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35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7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3,596,015.64 | 64,785,472.21 | 29.04 |
营业成本 | 50,077,753.57 | 39,017,683.28 | 28.35 |
销售费用 | 9,498,041.37 | 5,594,468.90 | 69.78 |
管理费用 | 6,162,796.78 | 4,810,718.52 | 28.11 |
财务费用 | -2,415,817.99 | 123,674.49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620,540.02 | 7,254,909.35 | 5.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9,724.18 | 5,167,697.33 | 34.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25,900.77 | -802,285.00 | -17,241.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5,204.18 | -373,119.38 | 不适用 |
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5,409,209.89 | 36.42 | 主要系收到财政补助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388,436.36 | 9.35 | 主要系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7,988.73 | 6.99 |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1,927.30 | 0.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滞纳金和赔款 | 否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1,348,351.45 | 21.84 | 243,639,739.86 | 46.46 | -50.1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 | 119,212,680.86 | 21.46 | 106,448,981.42 | 20.30 | 11.99 | |
存货 | 42,739,074.02 | 7.69 | 29,856,046.96 | 5.69 | 43.1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及材料备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7,907,125.06 | 1.42 | 8,016,959.62 | 1.53 | -1.3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 |
投资 | ||||||
固定资产 | 2,527,023.44 | 0.45 | 2,831,779.28 | 0.54 | -10.76 | |
在建工程 | 65,435,294.19 | 11.78 | 54,113,883.78 | 10.32 | 20.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建设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446,312.17 | 0.44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032,291.64 | 6.85 | 13,016,515.26 | 2.48 | 192.18 | 主要系公司为准备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6,791,106.78 | 4.82 | 21,791,955.30 | 4.16 | 22.94 | 主要系与销售产品相关的预收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847,819.43 | 0.3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和智能悬挂式分拣系统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 5,000,000 | 100% | 167,239,020.95 | 81,125,407.97 | 6,017,904.13 |
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自动化设备、智能科技、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 100,550,000 | 100% | 223,229,515.22 | 5,077,746.00 | 956,366.32 |
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分拣系统、智能仓储系统和柔性输送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 5,000,000 | 100% | 7,370,250.50 | 946,479.78 | -3,358,281.86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通信及控制模块、控制及管理软件研发和销售 | 5,000,000 | 80% | 20,711,679.89 | 7,119,304.93 | 787,025.77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4/2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 2021/4/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已进行环评备案。公司所在地主要为金属件机加工,产品的生产流程中整机装配及调试环节均在客户处进行,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环境污染物为污水、噪音及固体废弃物。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生活污水、少量噪声、固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处理,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如下:(1)污水及治理。公司生产过程中基本无污水,排放的主要是生活用污水,生活废水主要来自于办公室的生活废水,及车间职工清洁废水,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生活污水由地下管沟汇入当地污水处理站,经集中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然后排入污水管进行统一排放。 (2)废气、噪音及治理。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噪音,通过合理布局,安装设备防震垫、隔音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由环卫部门及废品回收单位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环保投诉及污染环境事件。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瑞泽高科 | 详见注解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吕蒙、余云林 | 详见注解3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监事孙建国、钱叶辉 | 详见注解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袁作琳 | 详见注解5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承诺 | 详见注解6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余云林、孙建国、钱叶辉、王莹吉、张玉石 | 详见注解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 详见注解8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 | 详见注解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注解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承诺 | 详见注解19 | 长期有效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股 5%以上股东瑞泽高科 | 详见注解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解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23 | 长期有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 | 详见注解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解2:
持股 5%以上股东瑞泽高科承诺
(1)自瑞晟智能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瑞晟智能的股份,也不由瑞晟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瑞泽高科合伙人承诺如下: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锁定期指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以内),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锁定期届满前,该等财产份额的受让人应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财产份额的受让人应为届时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员工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的第三人。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合伙企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合伙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解3:
(1)自瑞晟智能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晟智能的股份,也不由瑞晟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瑞晟智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解4:
(1)自瑞晟智能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晟智能的股份,也不由瑞晟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瑞晟智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解5:
(1)自瑞晟智能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瑞晟智能的股份,也不由瑞晟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解6:
(1)自瑞晟智能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瑞晟智能的股份,也不由瑞晟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解7:
(1)自瑞晟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2)自本人间接持有的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不超过瑞晟智能股票上市时本人所间接持有的瑞晟智能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注解8: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特制定股价稳定预案。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1、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2、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 20%。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
控股股东自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20%,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4、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5、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6、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
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解9: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如需),本人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注解10: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任何欺诈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欺诈发行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5)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解11: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任何欺诈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欺诈发行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时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以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5)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解12: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注解13:
对于通过出纳个人账户归集发放的奖金事项
“如通过员工账户发放奖金事项仍存在少代扣代缴员工个所得税情形的,本人将承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此导致的罚款等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注解1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解15:
1、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向股东分配股利;且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经理会同财务部门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各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上述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注解16: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机关认定其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发放本人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注解17:
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单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瑞晟智能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瑞晟智能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若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从事了对瑞晟智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瑞晟智能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瑞晟智能。如果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瑞晟智能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瑞晟智能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瑞晟智能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瑞晟智能。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给瑞晟智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有关的损失金额确定后,本人将赔偿瑞晟智能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注解18: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瑞晟智能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与瑞晟智能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晟智能《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瑞晟智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履行规范、减少与 瑞晟智能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瑞晟智能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人将予以全额赔偿。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瑞晟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注解19:
若相关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因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相关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解20:
若相关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发放的薪酬以及公司分配利润中属于本人的部分;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因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相关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解21:
若相关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因本企业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相关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解22:
若相关承诺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公司发放的薪酬(如有);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因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相关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直到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关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解23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前未缴存的社会保险,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承担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前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承担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解24:
伊顿系统有限公司诉圣瑞思自动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发行人由于该诉讼案件或原告因该诉讼案件涉诉专利而另行起诉发行人的客户而产生由发行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等所有民事责任的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该等后果且由本人承担发行人所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失。”
注解:25涉及到公司产品的关联方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原告因该诉讼案件涉诉专利而另行起诉发行人或其客户,而产生由发行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等所有民事责任的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该等后果且由本人承担发行人所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失。”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报告期内,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预计金额 | 报告期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100.00 | 51.92 |
租赁房产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75.00 | 30.15 |
合计 | 175.00 | 82.0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6月18日 | 2019年6月18日 | 2024年6月1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 | 2021年6月1日 | 2022年5月31日 | 2022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 | 2020年9月25日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9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6月4日 | 2018年6月4日 | 2021年6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8,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3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021年4月9日子公司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编号:科技2021中小人借007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 借款由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18日 签订的担保协议进行担保。 2021年6月3日子公司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编号:公流贷字第ZX21000000305777《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日,借款由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1日签订的担保协议进行担保。 2021年6月16日子公司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订编号:EL5742100073的《国内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人民币玖佰万元,信用证期限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4月18日;信用证由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25日签订的担保协议进行担保。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294,388,269.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04,022.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941,052.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16,026,269.44 | 216,026,269.44 | 216,026,269.44 | 20,355,480.60 | 65,125,951.30 | -150,900,318.14 | 30.15 | 2021年 | 不适用 | 否 | 否 |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8,362,000.00 | 78,362,000.00 | 78,362,000.00 | 8,448,541.50 | 14,815,101.50 | -63,546,898.50 | 18.91 | 2022年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 | 294,388,269.44 | 294,388,269.44 | 294,388,269.44 | 28,804,022.10 | 79,941,052.80 | -214,447,216.6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648.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7074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962,943 | 77.33 | -690,343 | 30,272,600 | 75.6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962,943 | 77.33 | -690,343 | 30,272,600 | 75.6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449,018 | 18.60 | -257,900 | 7,191,118 | 17.9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513,925 | 58.73 | -432,443 | 23,081,482 | 57.6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077,057 | 22.67 | 690,343 | 9,767,400 | 24.3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077,057 | 22.67 | 690,343 | 9,767,400 | 24.3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040,000 | 100.00 | 40,040,000 | 100.00 |
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1-002)。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配售限售股 | 432,443 | 432,443 | 0 | 0 | 网下配售 | 2021年3月1日 |
袁峰 | 15,825,797 | 0 | 0 | 15,825,797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3年8月28日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48,518 | 0 | 0 | 6,948,518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3年8月28日 |
袁作琳 | 1,334,203 | 0 | 0 | 1,334,203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3年8月28日 |
张明仙 | 1,092,000 | 0 | 0 | 1,092,000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张烨 | 1,083,334 | 0 | 0 | 1,083,334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刘萍 | 903,643 | 0 | 0 | 903,643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沈明亮 | 618,800 | 0 | 0 | 618,800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赖利鸣 | 500,494 | 0 | 0 | 500,494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庄嘉琪 | 500,494 | 0 | 0 | 500,494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马立雄 | 500,494 | 0 | 0 | 500,494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童佩君 | 361,112 | 0 | 0 | 361,112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荐志红 | 361,111 | 0 | 0 | 361,111 | 首发上市股份锁定 | 2021年8月28日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500,500 | 0 | 0 | 242,600 | 战略配售股份锁定 | 2022年8月28日 |
合计 | 30,962,943 | 0 | 0 | 30,272,60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7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袁峰 | 0 | 15,825,797 | 39.52 | 15,825,797 | 15,825,79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948,518 | 17.35 | 6,948,518 | 6,948,518 | 无 | 0 | 其他 | |||
袁作琳 | 0 | 1,334,203 | 3.33 | 1,334,203 | 1,334,20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明仙 | 0 | 1,092,000 | 2.73 | 1,092,000 | 1,092,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烨 | 0 | 1,083,334 | 2.71 | 1,083,334 | 1,083,33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萍 | 0 | 903,643 | 2.26 | 903,643 | 903,64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沈明亮 | 0 | 618,800 | 1.55 | 618,800 | 618,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赖利鸣 | 0 | 500,494 | 1.25 | 500,494 | 500,49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庄嘉琪 | 0 | 500,494 | 1.25 | 500,494 | 500,49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马立雄 | 0 | 500,494 | 1.25 | 500,494 | 500,49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彭伟成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
马国平 | 234,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491 | ||||||||
杨卫华 | 13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800 | ||||||||
王雄刚 | 137,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587 | ||||||||
张利群 | 135,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9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66 |
何况 | 107,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487 |
李骏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 |
张秀珍 | 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800 |
王昊 | 91,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6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为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前十名股东中袁作琳之父。 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袁峰 | 15,825,797 | 2023-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不得转让 |
2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48,518 | 2023-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不得转让 |
3 | 袁作琳 | 1,334,203 | 2023-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不得转让 |
4 | 张明仙 | 1,092,000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5 | 张烨 | 1,083,334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6 | 刘萍 | 903,643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7 | 沈明亮 | 618,800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8 | 赖利鸣 | 500,494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9 | 庄嘉琪 | 500,494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10 | 马立雄 | 500,494 | 2021-08-2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 个月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为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袁作琳之父。 |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1,348,351.45 | 243,639,739.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486,858.55 | 2,007,72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19,212,680.86 | 106,448,981.4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00,000.00 | 1,02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5,543,994.51 | 3,325,223.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335,178.31 | 1,657,280.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2,739,074.02 | 29,856,046.96 |
合同资产 | 七、10 | 7,907,125.06 | 8,016,959.6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914,634.57 | 1,026,873.61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8,149,796.12 | 6,843,340.03 |
流动资产合计 | 361,937,693.45 | 403,842,165.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01,934.15 | 673,658.53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七、21 | 2,527,023.44 | 2,831,779.28 |
在建工程 | 七、22 | 65,435,294.19 | 54,113,883.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446,312.17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815,227.38 | 19,132,706.1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8,664.04 | 82,225.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116,865.02 | 3,712,759.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0,000,000.00 | 40,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3,601,320.39 | 120,547,012.32 | |
资产总计 | 555,539,013.84 | 524,389,178.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8,032,291.64 | 13,016,515.2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167,583.40 | 2,24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31,740,760.07 | 44,427,017.6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791,106.78 | 21,791,955.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712,118.84 | 3,184,216.88 |
应交税费 | 七、40 | 2,912,115.92 | 1,223,461.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58,255.16 | 1,497,418.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96,824.54 | 1,357,824.34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111,056.35 | 88,738,409.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47,819.4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350,000.00 | 1,350,000.00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97,819.43 | 1,350,000.00 | |
负债合计 | 114,308,875.78 | 90,088,409.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40,000.00 | 40,0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589,406.81 | 4,589,406.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1,028,925.60 | 94,256,961.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7,327,127.82 | 430,555,163.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03,010.24 | 3,745,605.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1,230,138.06 | 434,300,768.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5,539,013.84 | 524,389,178.1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88,951.57 | 111,156,919.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850,142.68 | 23,795,894.6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521,126.32 | 12,321,136.3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378,998.83 | 283,214.00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814,283.58 | 2,506,588.42 | |
合同资产 | 3,954,741.52 | 4,100,904.6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7,003.82 | 243,797.89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589,111.79 | 4,138,495.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264,360.11 | 158,546,950.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7,303.84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21,452.86 | 1,757,650.2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0,256.47 | ||
无形资产 | 230,711.22 | 264,495.4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4,447.87 | 810,442.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6,666,868.42 | 226,879,892.32 | |
资产总计 | 400,931,228.53 | 385,426,843.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1,763.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773,116.47 | 1,294,446.75 | |
预收款项 | 7,582,057.03 | ||
合同负债 | 15,452,102.49 | 9,750,805.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7,615.67 | 590,551.44 | |
应交税费 | 366,347.63 | 20,330.57 | |
其他应付款 | 275,395.48 | 612,183.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7,961.02 | 344,616.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024,302.65 | 20,194,990.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1,8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1,800.00 | ||
负债合计 | 33,216,102.65 | 20,194,990.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40,000.00 | 40,0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89,406.81 | 4,589,406.81 | |
未分配利润 | 31,416,923.66 | 28,933,650.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7,715,125.88 | 365,231,852.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0,931,228.53 | 385,426,843.1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3,596,015.64 | 64,785,472.2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3,596,015.64 | 64,785,472.2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71,663,889.30 | 57,403,364.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0,077,753.57 | 39,017,683.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20,575.55 | 601,909.50 |
销售费用 | 七、63 | 9,498,041.37 | 5,594,468.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6,162,796.78 | 4,810,718.52 |
研发费用 | 七、65 | 7,620,540.02 | 7,254,909.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415,817.99 | 123,674.49 |
其中:利息费用 | 536,364.63 | 359,453.81 | |
利息收入 | 3,180,893.66 | 42,033.3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409,209.89 | 17,911,836.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88,436.36 | -3,569,052.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37,988.7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914,911.14 | 21,724,892.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1,927.3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52,983.84 | 21,724,892.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17,614.14 | 3,619,680.0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35,369.70 | 18,105,212.2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35,369.70 | 18,105,212.2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77,964.55 | 17,958,569.0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405.15 | 146,643.2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935,369.70 | 18,105,212.2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777,964.55 | 17,958,569.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7,405.15 | 146,643.2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6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0,796,111.19 | 11,920,699.9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944,316.58 | 4,590,023.86 |
税金及附加 | 136,571.29 | 66,649.32 | |
销售费用 | 766,831.83 | 584,584.14 | |
管理费用 | 2,585,564.04 | 1,759,248.59 | |
研发费用 | 1,764,173.54 | 1,585,805.45 | |
财务费用 | -1,252,305.86 | 92,077.0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0,965.28 | 93,347.21 |
利息收入 | 1,537,713.37 | 4,754.75 | |
加:其他收益 | 3,000,337.39 | 13,440,809.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4,795.72 | -705,064.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8,163.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57,929.72 | 15,978,056.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57,929.72 | 15,978,056.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68,656.13 | 2,492,953.9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89,273.59 | 13,485,102.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89,273.59 | 13,485,102.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489,273.59 | 13,485,102.2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158,443.09 | 54,476,982.9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0,728.16 | 1,621,826.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579,502.06 | 21,374,402.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78,673.31 | 77,473,211.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76,452.96 | 31,261,205.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048,729.97 | 24,878,582.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36,910.66 | 5,256,09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2,286,855.54 | 10,909,626.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448,949.13 | 72,305,514.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6,929,724.18 | 5,167,697.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125,900.77 | 802,285.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125,900.77 | 802,285.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25,900.77 | -802,285.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000,000.00 | 1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00,000.00 | 13,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14,795.82 | 373,119.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14,795.82 | 13,373,119.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5,204.18 | -373,119.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416.00 | 215,687.6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791,388.41 | 4,207,980.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3,639,739.86 | 25,544,016.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20,848,351.45 | 29,751,996.5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412,103.50 | 31,647,826.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2,786.00 | 1,543,095.8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6,990.41 | 13,090,262.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71,879.91 | 46,281,184.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367,224.45 | 11,850,928.3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96,993.05 | 5,274,392.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44,384.42 | 589,904.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3,344.36 | 4,280,501.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41,946.28 | 21,995,726.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29,933.63 | 24,285,458.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700.00 | 30,72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22,700.00 | 5,030,72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22,700.00 | -5,030,72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275,201.39 | 108,426.3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75,201.39 | 5,108,426.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4,798.61 | -5,108,426.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167,967.76 | 14,146,311.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156,919.33 | 949,098.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988,951.57 | 15,095,410.63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94,256,961.05 | 430,555,163.27 | 3,745,605.09 | 434,300,768.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94,256,961.05 | 430,555,163.27 | 3,745,605.09 | 434,300,768.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71,964.55 | 6,771,964.55 | 157,405.15 | 6,929,369.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77,964.55 | 12,777,964.55 | 157,405.15 | 12,935,369.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6,000.00 | -6,006,000.00 | -6,00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6,000.00 | -6,006,000.00 | -6,006,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101,028,925.60 | 437,327,127.82 | 3,903,010.24 | 441,230,138.06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82,435,733.86 | 123,257,215.86 | 3,477,982.28 | 126,735,198.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048,709.72 | -3,048,709.72 | -3,048,709.7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79,387,024.14 | 120,208,506.14 | 3,477,982.28 | 123,686,488.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58,569.09 | 17,958,569.09 | 146,643.20 | 18,105,212.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58,569.09 | 17,958,569.09 | 146,643.20 | 18,105,212.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97,345,593.23 | 138,167,075.23 | 3,624,625.48 | 141,791,700.71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28,933,650.07 | 365,231,852.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28,933,650.07 | 365,231,852.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3,273.59 | 2,483,273.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89,273.59 | 8,489,273.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6,000.00 | -6,00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6,000.00 | -6,00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40,000.00 | 291,668,795.41 | 4,589,406.81 | 31,416,923.66 | 367,715,125.8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21,205,679.24 | 62,027,161.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068,086.23 | -2,068,086.2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19,137,593.01 | 59,959,075.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85,102.27 | 13,485,102.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85,102.27 | 13,485,102.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30,000.00 | 7,290,525.97 | 3,500,956.03 | 32,622,695.28 | 73,444,177.28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为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宁波高新区晶源路6号4-18室。法定代表人:袁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98208670Y,营业期限自2009年12月9日至无限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业物联、智能仓储、智能分拣系统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销售及咨询服务。 | ||||
2020年8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34.7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47,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259,03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388,269.4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84,378,269.44元。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 | 股权比例 | ||
袁峰 | 15,825,797.00 | 39.52% |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48,518.00 | 17.35% | ||
袁作琳 | 1,334,203.00 | 3.33% | ||
张明仙 | 1,092,000.00 | 2.73% | ||
张烨 | 1,083,334.00 | 2.71% | ||
刘萍 | 903,643.00 | 2.26% | ||
沈明亮 | 618,800.00 | 1.55% | ||
赖利鸣 | 500,494.00 | 1.25% | ||
马立雄 | 500,494.00 | 1.25% | ||
庄嘉琪 | 500,494.00 | 1.25% | ||
荐志红 | 361,111.00 | 0.90% | ||
童佩君 | 361,112.00 | 0.90%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500,500.00 | 1.25% | ||
网下限售股份 | 432,443.00 | 1.0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9,077,057.00 | 22.67% | ||
合计 | 40,040,000.00 | 100.00% |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资报告验证。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
6.1合并范围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6.2 控制的依据 |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
6.4投资性主体 |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
6.5合并程序 |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
6.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外币业务 |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
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 |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 |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 |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0.3 金融负债的分类 | |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 |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 |
10.4 嵌入衍生工具 | |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 |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 |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 |
10.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 |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 |
10.6 金融工具的计量 | |
1)初始计量 | |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
2)后续计量 | |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 |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 |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
10.7 金融工具的减值 | |
1)减值项目 | |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 |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 |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 |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 |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 |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 |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 |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 |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 |||||||||||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 |||||||||||
4)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 |||||||||||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 |||||||||||
确定组合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
账龄组合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 |||||||||||
5)其他应收款减值 | |||||||||||
确定组合依据 | |||||||||||
账龄组合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押金、保证金、在职员工备用金 | |||||||||||
上市费用 | |||||||||||
6)合同资产减值 | |||||||||||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合同资产组合1 | 账龄组合 | ||
7)长期应收款减值 | |||
按照10.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账龄组合 |
10.8 利得和损失 | |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 |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 |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 |
10.9 报表列示 | |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 |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 |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 |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 |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 |
10.10 权益工具 | |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 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 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 存货的分类 |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
15.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
15.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15.5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 |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 |
17.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 |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 |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 |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 |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 |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21.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 |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 |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 |
21.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
21.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 |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
21.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 |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 |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 |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 |
21.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 |
21.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 |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 |
21.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 |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 |
21.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
21.3.7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依据 | |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 |
21.3.8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
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投资方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23.1.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 |||||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
23.1.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 |||||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
23.1.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0 | 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0 | 10 |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 | 20.00-33.33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0 | 20.00-25.00 | |
23.1.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 |||||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
23.1.5闲置固定资产 | |||||
当某项固定资产截至报表日处于未使用状态,且在可预见的未来,管理层判断其仍不会被使用时,该项固定资产则被认定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仍旧按照附注五.23.3处理。 |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 | 20.0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0% | 20.00%-25.00% |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 |
28.1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 |
28.2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 |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 |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8.3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 |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信息系统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
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软件信息系统按5年进行摊销。 |
当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设定提存计划 |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
34.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 |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 |
34.1.1租赁付款额 | |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34.1.2折现率 | |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 |
34.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 |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 |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 |
34.3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 |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驶情况发生变化。 |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股份支付的种类 |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8.2 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8.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38.3.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智能物流系统。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公司将产品组成部件发出,安装完成,购货方签发验收单,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其中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销售成立时一次性确认收入,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8.3.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质保条款,对于超过法定或依据行业惯例约定的质保期视为客户购买的延保服务,公司将该服务做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该履约义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于延保质保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地所在高新区发放的企业扶持基金及软件企业增值税返还,公司判断应区分为与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经营当期的相关费用,与实际收到补贴时计入当期损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42.3.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
42.3.2.1初始确认 |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附注五、34租赁负债”。 |
42.3.2.2租赁变更 |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
42.3.2.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1).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42.3.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
42.3.4转租赁 |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
42.3.5售后租回 |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
42.3.5.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 |
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
42.3.5.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42.3.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 |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 详见第十节、五、44.(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3,639,739.86 | 243,639,739.8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07,720.00 | 2,007,720.00 | |
应收账款 | 106,448,981.42 | 106,448,981.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预付款项 | 3,325,223.58 | 2,608,182.66 | -717,040.9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57,280.75 | 1,657,280.7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856,046.96 | 29,856,046.96 | |
合同资产 | 8,016,959.62 | 8,016,959.6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26,873.61 | 1,026,873.61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43,340.03 | 6,843,340.0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3,842,165.83 | 403,125,124.91 | -717,040.9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73,658.53 | 673,658.53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31,779.28 | 2,831,779.28 | |
在建工程 | 54,113,883.78 | 54,113,883.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06,607.19 | 1,506,607.19 | |
无形资产 | 19,132,706.10 | 19,132,706.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225.02 | 82,225.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12,759.61 | 3,712,759.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0,547,012.32 | 122,053,619.51 | 1,506,607.19 |
资产总计 | 524,389,178.15 | 525,178,744.42 | 789,566.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016,515.26 | 13,016,515.2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40,000.00 | 2,240,000.00 | |
应付账款 | 44,427,017.65 | 44,427,017.6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791,955.30 | 21,791,955.3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3,184,216.88 | 3,184,216.88 | |
应交税费 | 1,223,461.51 | 1,223,461.51 | |
其他应付款 | 1,497,418.85 | 1,497,418.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7,824.34 | 1,357,824.3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738,409.79 | 88,738,409.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89,566.27 | 789,566.2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50,000.00 | 1,350,00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0,000.00 | 2,139,566.27 | 789,566.27 |
负债合计 | 90,088,409.79 | 90,877,976.06 | 789,566.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40,000.00 | 40,0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89,406.81 | 4,589,406.8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4,256,961.05 | 94,256,961.0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0,555,163.27 | 430,555,163.2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745,605.09 | 3,745,605.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4,300,768.36 | 434,300,768.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24,389,178.15 | 525,178,744.42 | 789,566.27 |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将合同未到期的房租费确认为使用权资产150.66万元,将对应的未支付房租费确认为租赁负债78.96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156,919.33 | 111,156,919.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795,894.63 | 23,795,894.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321,136.37 | 12,160,480.88 | -160,655.49 |
其他应收款 | 283,214.00 | 283,214.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06,588.42 | 2,506,588.42 | |
合同资产 | 4,100,904.68 | 4,100,904.6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3,797.89 | 243,797.8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38,495.51 | 4,138,495.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546,950.83 | 158,386,295.34 | -160,655.4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7,303.84 | 47,303.84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57,650.23 | 1,757,650.2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5,255.49 | 355,255.49 | |
无形资产 | 264,495.48 | 264,495.4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0,442.77 | 810,442.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6,879,892.32 | 227,235,147.81 | 355,255.49 |
资产总计 | 385,426,843.15 | 385,621,443.15 | 194,6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94,446.75 | 1,294,446.75 | |
预收款项 | 7,582,057.03 | 7,582,057.03 | |
合同负债 | 9,750,805.23 | 9,750,805.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0,551.44 | 590,551.44 | |
应交税费 | 20,330.57 | 20,330.57 | |
其他应付款 | 612,183.07 | 612,183.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4,616.77 | 344,616.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194,990.86 | 20,194,990.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4,600.00 | 194,6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600.00 | 194,600.00 | |
负债合计 | 20,194,990.86 | 20,389,590.86 | 194,600.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40,000.00 | 40,0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89,406.81 | 4,589,406.81 | |
未分配利润 | 28,933,650.07 | 28,933,650.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5,231,852.29 | 365,231,852.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5,426,843.15 | 385,621,443.15 | 194,600.00 |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13%软件产品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方说明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25% |
1企业所得税 | |
根据2020年1月7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2020]13号文件,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证书号:GR201933100287,发证日期为2019年11月27日,有效期三年。2021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证书号:GR202033100656,有效期三年。2021年度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北京圣睿智能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可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控股子公司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证书号:GR202011001680,有效期三年。2021年度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经比较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小微企业税收制度执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现按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圣睿智能发展有限公司均有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的销售,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31.31 | 1,684.10 |
银行存款 | 119,745,328.44 | 242,518,055.76 |
其他货币资金 | 1,583,791.70 | 1,120,000.00 |
合计 | 121,348,351.45 | 243,639,739.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86,858.55 | 2,007,72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486,858.55 | 2,007,720.00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479,630.73 | 2,086,858.5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479,630.73 | 2,086,858.55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2,535,059.36 |
1年以内小计 | 82,535,059.36 |
1至2年 | 35,918,642.99 |
2至3年 | 13,196,157.93 |
3至4年 | 4,075,394.14 |
4至5年 | 440,120.00 |
5年以上 | 845,257.00 |
合计 | 137,010,631.42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010,631.42 | 100.00 | 17,797,950.56 | 100.00 | 119,212,680.86 | 122,726,024.82 | 100.00 | 16,277,043.40 | 100.00 | 106,448,981.42 |
其中: | ||||||||||
合计 | 137,010,631.42 | / | 17,797,950.56 | / | 119,212,680.86 | 122,726,024.82 | / | 16,277,043.40 | / | 106,448,981.42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2,535,059.36 | 3,728,963.15 | 4.52 |
1-2年 | 35,918,642.99 | 5,279,594.76 | 14.70 |
2-3年 | 13,196,157.93 | 4,875,733.84 | 36.95 |
3-4年 | 4,075,394.14 | 2,655,954.11 | 65.17 |
4-5年 | 440,120.00 | 412,447.70 | 93.71 |
5年以上 | 845,257.00 | 845,257.00 | 100.00 |
合计 | 137,010,631.42 | 17,797,950.56 | 12.9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6,277,043.40 | 5,263,745.57 | 3,742,838.41 | 17,797,950.56 | ||
单项计提 | ||||||
合计 | 16,277,043.40 | 5,263,745.57 | 3,742,838.41 | 17,797,950.56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金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7,939,500.00 | 358,709.42 | 5.79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6,486,499.40 | 1,222,444.79 | 4.73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6,037,500.00 | 857,913.48 | 4.41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5,519,696.79 | 902,876.31 | 4.03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5,346,810.88 | 241,570.80 | 3.90 |
合计 | 31,330,007.07 | 3,583,514.80 | 22.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原值 | 300,000.00 | 1,02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300,000.00 | 1,020,000.00 |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405,230.92 | 97.50 | 3,324,657.00 | 99.98 |
1至2年 | 138,763.59 | 2.5 | 476.89 | 0.01 |
2至3年 | 89.69 | 0.01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543,994.51 | 100.00 | 3,325,223.58 | 1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预付材料采购款 | 661,500.00 | 1年以内 | 11.93 | - |
第二名 | 预付材料采购款 | 520,000.00 | 1年以内 | 9.38 | - |
第三名 | 预付材料采购款 | 382,375.00 | 1年以内 | 6.90 | - |
第四名 | 预付材料采购款 | 307,935.62 | 1年以内 | 5.55 | - |
第五名 | 预付材料采购款 | 257,530.97 | 1年以内 | 4.65 | - |
合计 | 2,129,341.59 | 38.41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3,335,178.31 | 1,657,280.75 |
合计 | 3,335,178.31 | 1,657,280.75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78,890.31 |
1年以内小计 | 2,378,890.31 |
1至2年 | 24,686.00 |
2至3年 | 896,069.00 |
3年以上 | 35,533.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35,178.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748,814.41 | 276,918.65 |
押金、保证金 | 2,525,927.67 | 1,310,125.00 |
代扣代缴社保 | 60,436.23 | 70,237.10 |
合计 | 3,335,178.31 | 1,657,280.75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29.98 | |
第二名 | 履约保证金 | 639,000.00 | 2-3年 | 19.16 | |
第三名 | 投标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6.00 | |
第四名 | 履约保证金 | 180,360.00 | 2-3年 | 5.41 | |
第五名 | 员工备用金 | 131,276.00 | 1年以内 | 3.94 | |
合计 | / | 2,150,636.00 | / | 64.49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617,875.60 | 669,652.40 | 15,948,223.20 | 12,572,345.05 | 453,939.25 | 12,118,405.80 |
在产品 | 25,555,863.10 | 696,023.66 | 24,859,839.44 | 15,316,630.15 | 201,513.07 | 15,115,117.08 |
库存商品 | 1,127,554.03 | 1,127,554.03 | 1,681,824.79 | 1,681,824.79 | ||
周转材料 | 60,258.54 | 60,258.54 | 64,851.90 | 64,851.9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743,198.81 | 743,198.81 | 875,847.39 | 875,847.39 | ||
合计 | 44,104,750.08 | 1,365,676.06 | 42,739,074.02 | 30,511,499.28 | 655,452.32 | 29,856,046.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53,939.25 | 233,878.57 | 18,165.42 | 669,652.40 | ||
在产品 | 201,513.07 | 494,510.59 | 696,023.66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655,452.32 | 728,389.16 | 18,165.42 | 1,365,676.06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9,031,113.42 | 1,123,988.36 | 7,907,125.06 | 8,831,348.42 | 814,388.80 | 8,016,959.62 |
合计 | 9,031,113.42 | 1,123,988.36 | 7,907,125.06 | 8,831,348.42 | 814,388.80 | 8,016,959.62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09,679.56 | 80.00 | ||
合计 | 309,679.56 | 80.0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07,081.30 | 1,327,309.92 |
坏账准备 | -292,446.73 | -300,436.31 |
合计 | 914,634.57 | 1,026,873.6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7,971,237.84 | 6,261,485.83 |
预缴所得税 | 178,558.28 | 581,854.20 |
银行理财 | 50,000,000.00 | |
合计 | 58,149,796.12 | 6,843,340.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57,604.89 | 55,670.74 | 201,934.15 | 853,810.46 | 180,151.93 | 673,658.53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257,604.89 | 55,670.74 | 201,934.15 | 853,810.46 | 180,151.93 | 673,658.53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0,151.93 | 180,151.9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24,481.19 | -124,481.19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5,670.74 | 55,670.74 |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527,023.44 | 2,831,779.2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527,023.44 | 2,831,779.28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6,281.62 | 977,948.61 | 2,637,450.76 | 1,734,418.09 | 6,226,099.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98.23 | 9,411.60 | 141,638.29 | 177,748.12 | |
(1)购置 | 26,698.23 | 9,411.60 | 141,638.29 | 177,748.1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76,281.62 | 1,004,646.84 | 2,646,862.36 | 1,876,056.38 | 6,403,847.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009.50 | 463,876.00 | 1,553,262.06 | 1,285,172.24 | 3,394,31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82.28 | 72,055.80 | 219,548.80 | 168,817.08 | 482,503.96 |
(1)计提 | 22,082.28 | 72,055.80 | 219,548.80 | 168,817.08 | 482,503.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14,091.78 | 535,931.80 | 1,772,810.86 | 1,453,989.32 | 3,876,823.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2,189.84 | 468,715.04 | 874,051.50 | 422,067.06 | 2,527,023.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4,272.12 | 514,072.61 | 1,084,188.70 | 449,245.85 | 2,831,779.2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5,435,294.19 | 54,113,883.7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5,435,294.19 | 54,113,883.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厂房 | 65,435,294.19 | 65,435,294.19 | 54,113,883.78 | 54,113,883.78 | ||
合计 | 65,435,294.19 | 65,435,294.19 | 54,113,883.78 | 54,113,883.7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厂房 | 69,240,000.00 | 54,113,883.78 | 11,321,410.41 | 65,435,294.19 | 95% | 95%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69,240,000.00 | 54,113,883.78 | 11,321,410.41 | 65,435,294.19 | / | / | / | / |
项目 | 房租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3,960,488.62 | 3,960,48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0,074.54 | 2,090,074.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050,563.16 | 6,050,563.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53,881.43 | 2,453,881.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0,369.56 | 1,150,369.56 |
(1)计提 | 1,150,369.56 | 1,150,369.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04,250.99 | 3,604,250.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46,312.17 | 2,446,312.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6,607.19 | 1,506,607.19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342,900.00 | 1,340,497.60 | 19,683,397.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342,900.00 | 1,340,497.60 | 19,683,397.6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6,459.34 | 134,232.16 | 550,69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429.00 | 134,049.72 | 317,478.72 | ||
(1)计提 | 183,429.00 | 134,049.72 | 317,478.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9,888.34 | 268,281.88 | 868,170.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743,011.66 | 1,072,215.72 | 18,815,227.3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926,440.66 | 1,206,265.44 | 19,132,706.1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及厂房装修 | 82,225.02 | 23,560.98 | 58,664.04 | ||
合计 | 82,225.02 | 23,560.98 | 58,664.0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635,732.42 | 3,166,432.11 | 18,227,472.76 | 2,754,724.0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986,219.38 | 747,932.91 | 5,036,903.79 | 755,535.57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1,350,000.00 | 202,500.00 | 1,350,000.00 | 202,500.00 |
合计 | 26,971,951.80 | 4,116,865.02 | 24,614,376.55 | 3,712,759.6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9,707,194.69 | 16,222,740.00 |
合计 | 19,707,194.69 | 16,222,740.00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43,632.68 | 43,632.68 | 瑞峰公司2019年亏损 |
2025年 | 994,424.78 | 994,424.78 | 沈阳公司2015年亏损瑞峰公司2020年亏损 |
2026年 | 2,254,891.50 | 2,254,891.50 | 沈阳公司2016年亏损 |
2027年 | 2,360,903.82 | 2,360,903.82 | 沈阳公司2017年亏损 |
2028年 | 2,815,161.49 | 2,815,161.49 | 沈阳公司2018年亏损 |
2029年 | 4,221,143.66 | 4,221,143.66 | 沈阳公司2019年亏损 |
2030年 | 3,532,582.07 | 3,532,582.07 | 沈阳公司2020年亏损 |
2031年 | 3,484,454.69 | 沈阳公司2021年1-6月亏损 | |
合计 | 19,707,194.69 | 16,222,740.0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8,000,000.00 | 1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预提利息 | 32,291.64 | 16,515.26 |
合计 | 38,032,291.64 | 13,016,515.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167,583.40 | 2,240,000.00 |
合计 | 3,167,583.40 | 2,24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的款项 | 31,740,760.07 | 44,427,017.65 |
合计 | 31,740,760.07 | 44,427,017.65 |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货款 | 26,791,106.78 | 21,791,955.30 |
合计 | 26,791,106.78 | 21,791,955.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97,518.28 | 24,158,428.49 | 22,764,451.09 | 4,491,495.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5,267.35 | 1,375,147.65 | 1,209,791.84 | 220,623.16 |
三、辞退福利 | 31,431.25 | 24,000.00 | 55,431.2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184,216.88 | 25,557,576.14 | 24,029,674.18 | 4,712,118.8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50,642.40 | 21,833,940.56 | 20,482,050.93 | 4,102,532.03 |
二、职工福利费 | 626,889.79 | 626,889.79 | ||
三、社会保险费 | 61,606.53 | 934,144.08 | 837,676.34 | 158,074.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9,892.61 | 863,378.45 | 779,283.83 | 143,987.23 |
工伤保险费 | 1,713.92 | 67,013.63 | 54,640.51 | 14,087.04 |
生育保险费 | 3,752.00 | 3,752.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37,377.40 | 551,110.40 | 559,391.16 | 29,096.6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7,891.95 | 212,343.66 | 258,442.87 | 201,792.7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097,518.28 | 24,158,428.49 | 22,764,451.09 | 4,491,495.6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2,152.96 | 1,329,747.48 | 1,168,687.20 | 213,213.24 |
2、失业保险费 | 3,114.39 | 45,400.17 | 41,104.64 | 7,409.9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5,267.35 | 1,375,147.65 | 1,209,791.84 | 220,623.1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86,214.64 | 952,776.4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08,232.91 |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713.08 | 75,705.02 |
教育费附加 | 58,591.32 | 32,445.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9,060.88 | 21,630.00 |
印花税 | 7,173.30 | 5,684.69 |
房产税 | 3,680.22 | 7,360.77 |
土地使用税 | 101,900.32 | 127,859.60 |
残疾人保障金 | 70,549.25 | |
合计 | 2,912,115.92 | 1,223,461.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58,255.16 | 1,497,418.85 |
合计 | 1,558,255.16 | 1,497,418.85 |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424,755.16 | 1,193,534.85 |
工程费用 | 271,659.00 | |
软件费用 | 28,500.00 | 28,500.00 |
合作研发科研经费 | ||
其他 | 105,000.00 | 3,725.00 |
合计 | 1,558,255.16 | 1,497,418.8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196,824.54 | 1,357,824.34 |
合计 | 2,196,824.54 | 1,357,824.34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1,847,819.43 | 789,566.27 |
合计 | 1,847,819.43 | 789,566.27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350,000.00 | 1,350,000.00 | 根据2020年8月31日(2018)沪73民初918号关于公司与伊顿公司专利侵权审理法院判决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350,000.00 | 1,350,000.00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40,000.00 | 40,04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91,668,795.41 | 291,668,795.4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589,406.81 | 4,589,406.8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589,406.81 | 4,589,406.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256,961.05 | 82,435,733.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048,709.7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4,256,961.05 | 79,387,024.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777,964.55 | 15,958,387.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88,450.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06,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028,925.60 | 94,256,961.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394,914.35 | 48,995,200.95 | 62,949,122.83 | 38,393,381.71 |
其他业务 | 3,201,101.29 | 1,082,552.62 | 1,836,349.38 | 624,301.57 |
合计 | 83,596,015.64 | 50,077,753.57 | 64,785,472.21 | 39,017,683.28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物流系统及相关配件、服务 | 83,596,015.64 | 83,596,015.6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75,352,570.01 | 75,352,570.01 |
国外 | 8,243,445.63 | 8,243,445.63 |
合计 | 83,596,015.64 | 83,596,015.64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6,961.40 | 310,037.29 |
教育费附加 | 240,686.72 | 221,455.2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680.22 | 3,680.40 |
土地使用税 | 101,900.32 | 42,626.82 |
车船使用税 | 3,147.68 | 3,147.68 |
印花税 | 34,199.21 | 20,962.11 |
合计 | 720,575.55 | 601,909.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88,629.64 | 3,304,080.62 |
差旅招待费 | 1,443,622.16 | 575,679.63 |
产品维修费 | 1,442,753.61 | 1,196,989.32 |
其他销售费用 | 1,423,035.96 | 517,719.33 |
合计 | 9,498,041.37 | 5,594,468.9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82,939.30 | 3,021,339.38 |
中介机构费用 | 485,768.96 | 431,752.07 |
房租物业费 | 248,435.17 | 205,523.75 |
差旅会务及招待费 | 468,355.10 | 193,191.87 |
办公费 | 138,623.93 | 113,558.26 |
折旧及摊销 | 585,138.77 | 230,472.71 |
车辆使用费 | 214,409.21 | 189,479.73 |
其他 | 439,126.34 | 425,400.75 |
合计 | 6,162,796.78 | 4,810,718.5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投入 | 645,451.81 | 534,648.24 |
人工投入 | 6,331,243.42 | 5,961,783.25 |
其他 | 643,844.79 | 758,477.86 |
合计 | 7,620,540.02 | 7,254,909.3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36,364.63 | 359,453.81 |
利息收入 | -3,180,893.66 | -42,033.33 |
汇兑损失 | 204,308.13 | -215,687.6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4,402.91 | 21,941.64 |
合计 | -2,415,817.99 | 123,674.4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640,728.16 | 399,608.84 |
个税代扣代缴补贴 | 17,163.73 | 20,088.80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 | 127,818.00 | 28,404.00 |
科技项目经费补贴 | 300,000.00 | 200,000.00 |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 | ||
企业扶持奖金 | 4,220,000.00 | 16,910,000.00 |
先进企业补助 | 100,000.00 | |
社保返还 | 253,735.30 |
以工代训非公补助 | 34,500.00 | |
科技创新奖励 | 45,000.00 | |
吸纳高校生社保补贴 | 24,000.00 | |
合计 | 5,409,209.89 | 17,911,836.9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20,907.16 | -3,711,827.2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7,989.61 | 14,605.79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4,481.19 | 128,168.68 |
合计 | -1,388,436.36 | -3,569,052.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28,389.16 | -544,992.6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09,599.57 | |
合计 | -1,037,988.73 | -544,992.6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61,404.55 | 61,404.55 | |
滞纳金 | 522.75 | 522.75 | |
合计 | 61,927.30 | 61,927.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21,719.55 | 3,677,808.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4,105.41 | -58,128.50 |
合计 | 1,917,614.14 | 3,619,680.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852,983.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27,947.5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691.2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14,780.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666.1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03,803.94 |
所得税费用 | 1,917,614.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641,693.56 | 17,471,337.14 |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 ||
保证金收回 | 1,704,337.00 | |
研发成品销售 | ||
应付票据保证金收回 | 2,350,000.00 | |
其他 | 3,233,471.50 | 1,553,065.15 |
合计 | 9,579,502.06 | 21,374,402.2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咨询服务费 | 492,572.73 | 585,280.00 |
房租 | 1,240,070.95 | 1,029,803.00 |
差旅及招待费 | 1,911,977.26 | 1,893,175.45 |
办公及业务宣传费 | 469,885.12 | 132,926.21 |
研发支出 | 1,135,442.89 | 1,293,126.10 |
保证金 | 2,740,173.00 | 10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00,000.00 | 1,262,500.00 |
其他费用支出 | 3,796,733.59 | 4,607,816.22 |
合计 | 12,286,855.54 | 10,909,626.9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935,369.70 | 18,105,212.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37,988.73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88,436.36 | 3,569,052.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2,503.96 | 472,827.3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17,478.72 | 177,355.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560.98 | 42,758.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40,672.76 | 143,766.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4,105.41 | -58,128.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11,416.22 | 4,438,963.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257,709.34 | -16,550,757.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776,943.94 | -6,235,852.80 |
其他 | -500,000.00 | 1,062,5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9,724.18 | 5,167,697.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0,848,351.45 | 29,751,996.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3,639,739.86 | 25,544,016.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791,388.41 | 4,207,980.5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31.31 | 1,684.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9,745,328.44 | 242,518,055.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83,791.70 | 1,120,000.0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848,351.45 | 243,639,739.8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77,899.74 | 6.4601 | 1,149,250.10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235,159.00 | 6.4601 | 14,439,350.67 |
欧元 | |||
港币 |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244,126.00 | 6.4601 | 1,577,078.37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经营性政府补助 | 5,409,209.89 | 其他收益 | 5,409,209.8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智能缝制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智能仓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 100 | 设立 |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0 | 设立 | |
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系统研发、销售、安装,计算机、电子设备及配件、光电设备、特种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设立 | |
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自动化设备、智能科技、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批发和维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设立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157,405.14 | 3,745,605.09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988,503.71 | 723,176.18 | 20,711,679.89 | 691,314.69 | 505,314.00 | 1,196,628.69 | 19,413,040.55 | 184,498.92 | 19,597,539.47 | 869,514.04 | 869,514.0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119,304.93 | 787,025.77 | 787,025.77 | 7,415,917.61 | 5,390,842.58 | 733,216.01 | 733,216.01 | 82,388.69 |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为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涉及的顾客或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及源于本公司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对本公司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针对银行存款,为控制存款带来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仅选择中国的资信评级水平较高的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存入现金。由于这些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拥有国家的支持,信用评级较高,本公司认为该等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针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对所有要求超过一定信用额度的客户均会进行个别信用风险评估。该等评估关注客户背景、财务能力以及过往偿还到期款项的记录及现时的还款能力,并会考虑有关客户具体情况及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经济环境。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长期合作的国内外客户。本公司会就呆坏账计提减值损失,其实际的损失并没有超出管理层预期的数额。
2. 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因无法履行义务支付现金和其他金融资产以偿还金融负债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政策是在正常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确保有足够的现金储备
和保持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备用授信额度以偿还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本公司信誉的损害。下表显示了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基于未折现的现金流量(包括根据合同利率或本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浮动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金额)的到期日分析,以及本公司被要求偿还这些负债的最早日期:
公司获取持有的现金及来自经营活动的预期现金流量可以满足本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到期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需求。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本公司与利率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分别为银行存款与短期借款,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 | ||||
1.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 | 3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0,000.00 | 3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竺义芳 | 其他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4,976.99 | 373,442.47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采购 | 454,249.60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 | 301,541.93 | 310,535.41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袁峰、竺义芳 | 10,000,000.00 | 2019年6月18日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袁峰 | 15,000,000.00 | 2020年9月25日 | 每笔债权的到期日另加三年 | 否 |
袁峰、竺义芳 | 10,000,000.00 | 2020年3月27日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袁峰 | 15,000,000.00 | 2021年6月1日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 | 否 |
竺义芳 | 15,000,000.00 | 2021年6月1日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 | 否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2.42 | 103.9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8,852.33 | |
应付账款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73,339.37 | 43,395.11 |
其他应付款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38,482.00 | |
合计 | 111,821.37 | 72,247.44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 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伊顿系统有限公司(Eton Systems AB)对公司子公司圣瑞思自动化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1、停止侵害专利权;2、公司支付给原告伊顿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万元及合理费用35.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2.65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0年9月25日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签发日,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关于停止侵害专利权的事项,公司2018年12月开始交付的产品均为与涉案专利不同的结构产品,且本判决书中已经显示原告已明确认为公司2018年12月交付的产品结构为不侵权结构。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因本公司的业务均为生产及销售智能物流系统及其相关部件,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的业务仅构成一个业务分部,有关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以公司为基准作出决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10,315.79 |
1年以内小计 | 3,710,315.79 |
1至2年 | 13,979,973.40 |
2至3年 | 1,279,794.60 |
3至4年 | 1,640,395.29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610,479.08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610,479.08 | 100.00 | 3,760,336.40 | 100.00 | 16,850,142.68 | 28,508,747.96 | 100.00 | 4,712,853.33 | 100.00 | 23,795,894.63 |
合计 | 20,610,479.08 | / | 3,760,336.40 | / | 16,850,142.68 | 28,508,747.96 | / | 4,712,853.33 | / | 23,795,894.63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19,715.79 | 163,540.04 | 4.52 |
1-2年 | 13,979,973.40 | 2,054,882.60 | 14.70 |
2-3年 | 1,279,794.60 | 472,860.20 | 36.95 |
3-4年 | 1,640,395.29 | 1,069,053.56 | 65.17 |
4-5年 | 93.71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0,519,879.08 | 3,760,336.40 | 18.33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0,600.00 |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712,853.33 | 388,513.15 | 1,341,030.08 | 3,760,336.40 | ||
合计 | 4,712,853.33 | 388,513.15 | 1,341,030.08 | 3,760,336.40 |
单单单单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6,382,399.40 | 1,207,143.38 | 30.97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2,072,000.00 | 304,558.29 | 10.05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585,425.00 | 220,820.93 | 7.69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470,112.68 | 66,420.21 | 7.13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254,000.00 | 184,322.44 | 6.08 |
合计 | 12,763,937.08 | 1,696,024.11 | 61.9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1,378,998.83 | 283,214.00 |
合计 | 1,378,998.83 | 283,214.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74,352.83 |
1年以内小计 | 1,174,352.83 |
1至2年 | 20,686.00 |
2至3年 | 183,96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78,998.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5,000.00 | |
押金保证金 | 1,305,212.83 | 274,046.00 |
代扣代缴社保 | 8,786.00 | 9,168.00 |
合计 | 1,378,998.83 | 283,214.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押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72.52 | |
第二名 | 保证金、押金 | 180,360.00 | 2-3年 | 13.08 | |
第三名 | 保证金、押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4.35 | |
第四名 | 备用金 | 45,000.00 | 1年以内 | 3.26 | |
第五名 | 保证金、押金 | 20,686.00 | 1-2年 | 1.50 | |
合计 | / | 1,306,046.00 | / | 94.71 |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北京圣睿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沈阳瑞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合计 | 224,000,000.00 | 224,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495,203.16 | 10,891,838.71 | 11,907,956.63 | 4,580,053.46 |
其他业务 | 300,908.03 | 52,477.87 | 12,743.36 | 9,970.40 |
合计 | 20,796,111.19 | 10,944,316.58 | 11,920,699.99 | 4,590,023.86 |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物流系统及相关配件、服务 | 20,796,111.19 | 20,796,111.1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0,796,111.19 | 20,796,111.19 |
合计 | 20,796,111.19 | 20,796,111.19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68,481.73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927.30 | 七、74及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719,176.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82.47 | |
合计 | 3,986,895.52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640,728.16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圣睿智能发展有限公司均有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的销售,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预计该优惠政策具有持续性,认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4 | 0.32 | 0.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3 | 0.22 | 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