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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0点3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7、8全体董事、监事分别回避表决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作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215瑞晟智能2024/5/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

联系电话:0574-88983667

传真:0574-88868969

联系人:吕蒙、黄雅青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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