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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279,952.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64,025.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4,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合计转增12,01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05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兼顾投资者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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