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秀英女士、张建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相关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独立董事2人,分别是孙秀英女士、张建伟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5日完成换届选举,经核查独立董事孙秀英女士、张建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