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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2300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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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

鉴证报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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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2300022号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钢洛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账金额为1,072,459,905.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55,282,93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8,500,000.00
减: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072,459,905.66
项目金额(元)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423,966.16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7,944,358.51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849,833.8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139,475,281.60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28,516,470.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55,282,935.98
其中:账户活期金额855,282,935.98
购买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0.00

注:上表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之和与“(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的差异,由实际缴纳印花税的尾差引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原名称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及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余额855,282,935.98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855,282,935.98元,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元)备注
1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1705020429200886656168,135,905.78
2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9901753363140,292,481.82
3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463050100100089488121.51
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25988077241270,212,145.02
5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13210078801700002795473,244,898.41
6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463030100100094043103,397,383.44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833.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4,358.5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含本数)。在此额度及期限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产品类型投资金额起始时间产品到期日实际收回本金实际获得收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2/12/222023/3/2210,000.0067.3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2023/1/52023/3/3140,000.00262.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92023/2/215,000.0013.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3/1/202023/4/2410,000.0077.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202023/1/315,000.004.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2/32023/2/285,000.007.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3/12023/4/185,000.0019.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3/22023/4/185,000.0018.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3/3/232023/9/2110,000.00148.5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2023/4/102023/6/2940,000.00241.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2023/4/262023/5/3020,000.0052.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17,000.002023/7/172023/10/1717,000.00114.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3/7/272023/10/278,000.0054.00
存放银行产品类型投资金额起始时间产品到期日实际收回本金实际获得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3/8/162023/11/163,000.0019.8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3/8/212023/11/212,000.0013.2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8/282023/11/285,000.0031.8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8/302023/11/305,000.0031.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结构性存款3,500.002023/9/272023/11/303,500.0022.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结构性存款3,300.002023/9/272023/11/293,300.007.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结构性存款3,200.002023/10/192023/12/203,200.0013.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17,000.002023/10/202023/12/2917000.0082.6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3/11/62023/12/68,000.0016.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222023/12/225,000.0010.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282023/12/285,000.0010.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292023/12/295000.009.87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4个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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