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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5.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1,87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4.57%。其中首次授予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66%,预留部分375万股已作废。

(3)授予价格:4.4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4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0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度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40%25%40%25%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110%63%2022年和2023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2022年和2023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
增长率251%增长率188%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237%120%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587%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408%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A≧Am或B≧BmX=100%
An≦A<Am或Bn≦B<BmX=80%
A<An且B<Bn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2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2023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注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ABCD
归属比例100%2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39)。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4)。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2年5月24日4.45元/股1,50040375

预留部分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失效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次审议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考核目标触发值,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已作废失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45.6万股。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现就归属条件部分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首次授予的38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 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993号):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257,735.55元,
对应考核年度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2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2023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较2021年增长76.61%,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首次授予的38名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期拟归属的36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均为“A”或“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因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3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45.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24日。

(二)归属数量:345.6万股。

(三)归属人数:36人。

(四)授予价格:4.4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康小然中国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280.0067.2024.00%
2崔丽野中国副总经理70.0016.8024.00%
3沈立华中国董事、财务总监70.0016.8024.00%
4陈琳中国董事70.0016.8024.00%
5黄凯中国董事、董事会秘书12.002.8824.00%
6蔡文彬中国董事、核心技术人员70.0016.8024.0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30人)868.00208.3224.00%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440345.6024.00%

四、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归属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45.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与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108.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可归属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赛诺医疗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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