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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众精工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6,698,470.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6,642,765.21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97,572.98元(包含利息收入1,842,924.56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056.76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300,563,631.97元用于募投项目,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55,563,631.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5,590,931.19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11,272,926.24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083.3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2022年8月30日全部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性质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750701220004815741,587,149.53活期
浦发银行吴江支行8918007880150000021996,474.87活期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811200101440060004821,639.69活期
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512904312410803192,308.89活期
合计1,897,572.98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系暂未支付的质保金等。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性质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8112001011800697491176,223,492.17活期
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3225019976800000243826,641.50活期
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389683601013000098771102,270,296.66活期
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5129043124105581,237,131.39活期
华夏银行吴江支行1246200000056263552,633,682.20活期
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8916007880130000152463,047,785.30活期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75070122000623645151,901.97活期
合计395,590,931.19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669.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664.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不适用8,100.002,967.802,967.800.002,965.37-2.4399.92%2022-06-301,626.80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适用9,900.003,627.313,627.310.003,626.76-0.5599.98%2022-07-31不适用不适用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不适用53,000.0019,418.9419,418.940.0019,416.35-2.5999.99%2022-07-3121,810.81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40,000.0014,655.8014,655.800.0014,655.8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1,000.0040,669.8540,669.850.0040,664.28-5.5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89.76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母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主要为尚未支付的质保金等。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具体可参照公司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294.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56.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56.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不适用74,600.0043,917.5943,917.592,861.022,861.02-41,056.576.51%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不适用48,000.0019,477.3219,477.322,203.952,203.95-17,273.3711.32%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不适用22,500.0010,000.0010,000.0091.0991.09-9,908.910.91%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24,900.0024,900.0024,900.0020,400.3124,900.31注40.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0,000.0098,294.9198,294.9125,556.3730,056.37-68,238.5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放缓对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各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延缓,具体情况如下: (1)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2023年下游动力电池企业清库存导致短期需求增长放缓,叠加国内新能源产业链出海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虽然公司看好新能源产业链长期向好的趋势,但短期内的市场波动下,公司出于谨慎起见放缓了设备等的投资进度,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延缓。 (2)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 受全球宏观经济衰退影响,2023年消费电子行业整体承压,以及下游客户产品发布推迟等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审慎原则放缓了设备等的投资进度,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延缓。随着2023年底消费电子行业需求逐步回暖,公司将紧跟市场需求,积极稳妥地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拟引进高精度研发测试设备并招聘研发人员,建设半导体方向先进实验室。2023年度,公司主要以自有
资金对半导体领域进行研发,聚焦先进封装、光电子、AI算力等细分市场,面向先进封装的固晶等工艺设备需求以及AOI检测需求进行产品的开发立项及迭代优化。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待现有产品在订单持续性以及盈利确定性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市场验证之前,公司于2023年度延缓了对研发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4年3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已全部赎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系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4年3月19日,本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已全部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博众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众精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博众精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博众精工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於桑琦 陈劭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劭悦 米 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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