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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诺泰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诺泰生物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诺泰生物业务情况,对诺泰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2023年度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曾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①2023年5月31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环行罚[2023]25-1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检查时发现,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水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质自动采样单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公司处以6.86万元罚款。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缴纳罚款,并对上述行为进行纠正。

质自动采样单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公司处以6.86万元罚款。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缴纳罚款,并对上述行为进行纠正。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诺泰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诺泰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诺泰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诺泰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诺泰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序号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诺泰生物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诺泰生物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诺泰生物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2023年度,诺泰生物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诺泰生物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不断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高、审批周期不确定等特点,从研究开发到商业化的各个环节均面临一定研发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无法突破、临床研究失败、无法通过监管部门的审评审批等,如果公司的药品未能开发成功,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在CDMO业务中,公司需为客户所需的各种复杂高难度化合物进行合成路线的设计、工艺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技术体系和研发经验要求较高,公司存在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或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专利、科研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尽管公司已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进行深度绑定,若因上述人员离职产生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现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自主选择产品业务和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自主开发的制剂,公司已取得注射用胸腺法新、苯甲酸阿格列汀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依替巴肽注射液、注射用比伐芦定、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合作项目)的注册批件,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自主研发的制剂品种尚未取得注册批件,其能否以及何时能够取得注册批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取得注册批件后,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受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对于自主开发的原料药,下游制剂厂商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分为研发阶段和商业化销售阶段,其中研发阶段通常需要经过样品评估和质量确认、小试、中试、

验证批等阶段,相应对原料药产生阶段性的、量级不断放大的采购需求;在制剂产品完成验证批生产并获得上市许可前,制剂厂商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较少;在制剂产品获得上市许可并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后,其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随其制剂产品的销售而逐步释放,并进入连续稳定阶段。报告期,公司部分原料药关联的下游制剂已经获得上市许可,但获批时间还相对较短,部分原料药关联的下游制剂尚处于研发或注册申报阶段,导致公司原料药的销售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公司原料药销售收入受客户制剂的研发及注册申报进程,以及获批上市后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对于CDMO业务而言,公司单个CDMO品种的销售收入受下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研发结果以及获批上市后的销售规模、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总体而言,如果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剂、引用公司原料药的制剂以及公司CDMO业务服务的下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研发结果、注册申报进程、商业化推广情况不如预期,公司将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和结算,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等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同时汇率波动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行业风险

1、医药行业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行业,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商业化策略、产品价格等产生深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在CDMO业务方面,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价格、交货期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可能面临被其他供应商替代

或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这将影响公司CDMO业务的经营业绩。此外,随着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众多医药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对公司布局的主要自主选择品种进行研发甚至已提交注册申请或取得注册批件的制药企业家数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加快研发和注册申报进度,尽快将在研产品实现商业化,或者公司不能持续优化现有产品管线,推出疗效更好、安全性更佳的新产品,随着现有在研药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近年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实施,引导制药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和降低药品成本,对医药企业建立和维持市场竞争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由于公司的制剂销售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拓展经验相对欠缺,能否建立规范、高效且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体系,并顺利打开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已取得以及新取得注册批件的制剂产品存在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海外跨国药企,公司海外市场业务面临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环境恶化、贸易环境欠佳或实施对公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医药制造业属于高污染行业,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医药企业的环保成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若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故如果公司在环保方面处理不当,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日益提高的环保规定,公司可能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甚至责令关闭或停产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3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度
营业收入(元)1,033,548,079.03651,291,707.6658.69643,869,46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2,936,105.25129,106,565.5226.20115,388,35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8,105,398.7483,092,729.45102.31104,830,48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0,213,817.9529,292,086.061095.59180,746,199.84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70,268,338.071,910,226,099.0413.611,811,382,762.95
总资产(元)3,547,245,952.442,522,299,186.6740.642,126,905,940.12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0.6124.59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0.6124.59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39102.56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66.94增加1.32个百 分点7.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24.46增加4.06个百 分点7.2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9315.01减少2.08个百 分点10.68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8.69%,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自主选择产品销售于报告期内实现较快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02.31%,主要系: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规模效应有所提升使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另一方面: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95.59%,主要系公司本报

告期收到客户回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4、本报告期末总资产同比上年末增加40.64%,主要系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利润增加,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导致总资产增加;

5、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02.5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3,363.49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36.68%;研发投入占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93%,与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比15.01%相比有所减少。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68%。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拓宽产品布局、提升创新力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原料药及制剂的注册申报。

原料药方面,阿托伐他汀钙取得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匹可硫酸钠、醋酸西曲瑞克、阿戈美拉汀、依帕司他、醋酸去氨加压素正在CDE的审评审批中。

制剂方面,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注射用比伐芦定、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合作项目)取得国内药品注册证书;匹可硫酸钠颗粒、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合作项目)、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合作项目)正在CDE的审评审批中。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29,817,941.50元,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67,188,561.44元后,实际到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762,629,380.0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162,993.1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0,011,210.92元,其中:

支付发行费用43,341,830.32元,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3,500,000.00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404,933,509.48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235,871.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375,511.45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0,000,000.0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1年5月14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762,629,380.06
减:发行费用(包括置换先期支付金额)43,341,830.32
减: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6,500,000.0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404,933,509.48
其中: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119,620,941.30
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注1)210,737,794.67
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注2)36,438,865.49
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37,985,908.02
氟维司群生产项目(注2)150,000.00
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235,871.12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7,757,342.31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11,693,150.16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109,213.86
手续费45,021.7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0,375,511.45
其中: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30,000,000.00

注1:2022年8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3年度,公司从“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取82,560,066.60元存入募集资金保证金专户,同时在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具同等金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该项目设备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82,560,066.60元。注2:2023年5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其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其中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不含利息)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认购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起止日期是否赎回
1华夏银行杭州分行7天通知存款4,2001.902022/6/15-2023/5/25
2华夏银行杭州分行7天通知存款5,0001.902022/6/15-2022/11/4,赎回1500万 2022/6/15-2022/12/7,赎回1000万 2022/6/15-2023/2/17,赎回300万 2022/6/15-2023/5/25,赎回2200万
3华夏银行杭州分行7天通知存款3,0001.502023/7/5-赎回日
4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61天结构性存款NNJ01754(黄金挂钩)3,0001.56-2.802022/11/9-2023/1/9
5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NNJ01932(黄金挂钩)3,0001.56-2.752023/2/8-2023/3/10
6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NNJ02061(黄金挂钩)3,0001.56-2.752023/4/3-2023/4/28
7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NNJ02201(黄金挂钩)3,0001.56-2.752023/5/8-2023/6/8
8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NNJ02391(黄金挂钩)2,8001.56-2.702023/7/7-2023/8/7
9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NNJ02537(黄金挂钩)1,5001.56-2.352023/9/7-2023/9/28
10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7天通知存款2,0001.552023/9/28-2023/10/05
11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NNJ02638(黄金挂钩)1,5001.56-2.452023/10/26-2023/11/27
12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2天结构性存款NNJ02736(黄金挂钩)1,0001.56-2.302023/12/07-2023/12/29
13杭州联合银行科技支行7天通知存款3,0002.002022/6/17-2023/5/25
14杭州联合银行科技支行7天通知存款4,0002.002022/6/17-2023/5/25
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3,000----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元后,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

行费用合计2,845,943.3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48,3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务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48,396.23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429,094,339.62元(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及置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直接持股及减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童梓权董事长、 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2022年5月2025年5月--
金富强副 董 事 长、核心 技术人员2022年5月2025年5月---
赵德毅董事、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2025年5月13,414,00013,414,000-
赵德中董事、实际控制人2022年5月2025年5月13,414,00013,414,000-

姓名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潘余明董事2017年5月2025年5月---
施国强董事、副 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2022年5月2025年5月---
姜晏董事2022年5月2025年5月---
徐强国独立董事2019年5月2025年5月---
高集馥独立董事2019年5月2025年5月---
曲峰独立董事2019年5月2025年5月---
胡文言独立董事2019年5月2025年5月---
刘标监事会主 席、核心 技术人员2019年5月2025年5月---
孙美禄职工监事2015年9月2025年5月---
秦熙萍监事2022年5月2025年5月---
姜建军副 总 经 理、核心 技术人员2019年5月2025年5月---
李唐擎副总经理2023年3月2025年5月---
李小华副总经理2023年3月2025年5月---
丁伟财务总监2023年2月2025年5月---
周骅董事会秘 书2023年2月2025年5月---
赵呈青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5月----
张余核心技术人员2024年2月----
刘婷核心技术人员2024年2月----

姓名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谷海涛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2019年5月2024年2月---
杨杰核心技术 人员(离任)2019年5月2024年2月---
合计///26,828,00026,828,000/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及减持的情况如下:

1、董事赵德毅、赵德中,监事孙美禄,副总经理谷海涛,核心技术人员赵呈青通过诺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未发生变化;

2、董事赵德毅、赵德中通过鹏亭贸易和伏隆贸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未发生变化;

3、董事潘余明通过建德市星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增加。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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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爱东 王建民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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