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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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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916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拓荆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拓荆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拓荆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拓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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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拓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拓荆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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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资金227,283.1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936.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346.58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6.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5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12,7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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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49,692.38利息收入净额B22,257.90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42,676.38利息收入净额C23,183.77完结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3,470.02[注]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92,368.76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441.67完结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3,470.02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122,362.6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22,362.62差异G=E-F

[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470.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分别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1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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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和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创益于2023年5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470.0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8月23日注销用于该项目的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账号为21050139460100001359和21050139460100001108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8112901012700838048926,380,994.31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8112901012100914131242,279,581.82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811020101240145124338,249,280.09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811020101260153320116,716,319.33活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

21050139460100001359/

2023年8月23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

21050139460100001108/

2023年8月23日销户合计1,223,626,175.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其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2023年7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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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3,469.17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73.8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用于支付该项目支出,减少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该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相关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使用公司或拓荆创益的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部分资金的支出。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4日和2023年8月23日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的账号为21050139460100001108和21050139460100001359的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0.0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74.65万元)转出至本公司及拓荆创益的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并于2023年8月23日办理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

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

在产能、装配产线以及测试方面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

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

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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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补充流动资金

否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不适用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不适用否合计-193,029.65193,029.65193,029.6542,676.3892,368.76-100,660.89-----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7,510.92万元。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1,202.49万元,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4,983.67万元,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8,737.90万元,发行费用2,586.85万元。2022年8月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三(一)2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和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30亿元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一与募投项目二形成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拓荆创益出资,以共同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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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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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页共13页

仅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缪志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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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赵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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