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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派能科技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年8,000 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续保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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