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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秋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秋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宝兰德”)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秋英,1966年8月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和助理工程师职称。2011年11月至2019年5月担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担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31日担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兼职情况:现任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可立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合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于近期逐步辞任相关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和助理工程师职称,并有多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
唐秋英66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名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
唐秋英审计委员会600
提名委员会1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
唐秋英2200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且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专项审计等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行使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按季度及时汇报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及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审计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于2023年6月19日参加公司2022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充分了解中小股关注的主要问题。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内审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回应、落实与纠正,为本人勤勉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此外,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本人对以上报告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3年度续聘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谢楠先生为总经理,本人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谢楠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处于证券市场禁入且期限未满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惩戒及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利益,符合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聘任高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

独立董事:唐秋英2024年4月26日

独立董事签字:

唐秋英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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