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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0月22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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