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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龙版传媒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司代码:605577 公司简称:龙版传媒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冬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444,444.5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有关风险事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有详细阐述,敬请查询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龙版传媒、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版集团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教股份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出版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传媒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龙江网络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教育社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少儿社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美术社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北方文艺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科技社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东北数媒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报刊集团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格言杂志社、格言社黑龙江格言杂志社有限公司
画报社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
印务集团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印刷二厂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物资、物资公司黑龙江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出版进出口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华书店集团、省新华书店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龙版投资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龙版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Heilongjiang Publishing & Media Holding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P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曲柏龙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福军李玉洋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松北区龙川路258号黑龙江省哈尔滨松北区龙川路258号
电话0451-846771400451-84677140
传真0451-845917150451-84591715
电子信箱lbcmir@126.comlbcmir@126.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原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06号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28
公司网址www.hljcbgf.com
电子信箱lbcmir@126.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龙版传媒605577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黄峰 王新英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德强、陈华伟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年8月24日-2023年8月24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不适用
办公地址不适用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不适用
持续督导的期间不适用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1,790,597,927.221,540,410,005.2816.241,513,052,21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929,480.26180,781,113.53145.01130,437,09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123,598.94102,111,321.0076.40100,221,05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82,169.93244,705,672.4917.15215,602,645.23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0,817,154.592,395,539,899.1124.012,182,409,662.36
总资产4,687,841,159.804,203,140,558.1911.534,075,439,432.9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6780.4520136.240.3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6780.4520136.240.3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420.255370.070.25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57.90增加8.85个百分点6.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4.46增加2.35个百分点4.67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85,814,325.14179,716,042.56640,415,262.37384,652,29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99,773.30-56,905,967.61184,939,397.77182,696,27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5,984,760.97-67,266,446.89179,827,900.05-58,422,615.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385,274.0665,880,787.28178,649,063.39143,537,593.3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438.87662,524.63105,936.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3,540.8511,993,457.16202,048.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510,425.96除增值税返还以外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5,961,703.5729,165,370.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56,783.672,962,202.1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133,829.5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740,544.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5,240,836.98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9,863,738.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4,407.52181,300.54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92,660.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8,486.08-961,318.911,243,980.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0,837,452.83主要系离职后福利政策调整,冲回的管理费用-离职后福利30,152,890.1715,152.83
减:所得税影响额5,396.16529.971,526,117.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62,805,881.3278,669,792.5330,216,043.3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348,000,000.00300,000,000.00-4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图书贸易有限公司585,428.99585,428.99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357,638.381,423,383.5865,745.20
新华盛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407,967.00407,967.00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22,000.00
合计350,873,034.37302,938,779.57-47,934,254.80

说明: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不含分红收益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众志成城、披荆斩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改革创新各项工作。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059.79万元,同比增长16.24%;实现利润总额44,293.37万元,同比增长144.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92.95万元,同比增长145.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12.36万元,同比增长76.4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8,784.12万元,较期初增长1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081.72万元,较期初增长24.01%。

1.公司成功实现上市目标。2021年,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龙版传媒成功实现上市目标,打造了龙江文化产业第一股。龙版传媒成立以来,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打造专注主业、治理规范、业绩优良的拟上市企业。2021年8月24日,龙版传媒在上交所鸣锣开市,圆满完成进入资本市场的华丽转身,取得了龙江文化产业主板上市的历史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精心组织报会材料,高质量完成证监会问询反馈,及时取得首次公开发行批复,同时高效率完成股票申购、网上摇号、股份登记、股票代码申领和网上路演等工作,成功在上海举办了上市启动会和上市仪式。龙版传媒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之际,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专门发来贺信,对龙版传媒登陆资本市场给予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玉梅专程出席上市启动会和上市仪式,并在上市仪式上致辞。龙版传媒上市后,深受投资者青睐,股价运行稳健,市场表现良好。

2.高标准制订实施公司“十四五”规划。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立足行业和企业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集中组织研讨论证,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公司发展的总目标、经营目标、管理目标和各业务板块目标,确定了挺拔主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多元化经营和人才强企“五项战略”。规划出台后,公司迅速对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和落实,全面推动制定电商平台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振兴龙江出版规划、人才强企规划、在线教育规划、新华书店优化升级规划、印务集团

“三升三转”工作规划、规范化管理建设规划7个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成立相关7个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各项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3.精品出版再结硕果。有序实施精品出版战略,聚焦主题出版,强化重点项目牵动,组织推出《为你而生——刘永坦传》等一批龙版精品图书。其中,《中国饭碗》入选中宣部2021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3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5种出版物入选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项目,32种出版物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22种出版物入选省精品工程和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补贴资助项目,34种出版物入选2021年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23种主题出版物入选红色读物推荐目录。组织举办《为你而生——刘永坦传》新书发布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玉梅出席发布会并致辞。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深化出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政治导向和内容质量检查考核,有力促进出版物质量不断提升。积极拓展出版“走出去”,不断深化内容创新和产品创优,有计划、分步骤将一批龙版精品图书推向国际市场。

4.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深化内容资源整合,形成“多维边疆知识服务产品数据库”“印象·中东铁路数字馆”等代表性成果,数字云聚合平台持续完善。各出版单位积极拓展数字出版业务,推出《黑龙江红色交通线融媒体资料库》《一颗党心耀百年》等一批精品数字出版项目。大力推动新华书店门店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稳步推进哈尔滨市南岗新华书店和新华书城优化升级,积极构建在线业务平台,“北国书香网”正式上线运营。深入实施书店“服务进校园”规划,延伸教育服务链条,在教辅挖潜上不断实现新突破,2021年教材教辅图书发行同比增加1.26亿元,增长10.53%。黑龙江教育出版社《黑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教育》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二等奖。坚持以“三升三转”为主线,加快印刷生产设备升级,积极应用数字印刷、绿色印刷技术,探索按需印刷业态,提高承印产品质量,在人教社教材质量评比中共有21种产品荣获优质品奖。深入实施募投项目,出版大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5.忠实履行社会责任。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各出版单位和新华书店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省中小学教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教材使用情况回访工作,广泛开展教材培训。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定点帮扶青冈县民政镇有利村,投资的大鹅养殖项目产生稳定效益。开展义务植树、消费帮扶等活动。发挥主业资源优势,免费为青冈县提供义务教育全科教师培训服务,惠及1400余名教师。充分发挥全省图书发行主渠道作用,全力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资料等党政图书征订发行工作,全年发行相关图书190余万册,码洋6000余万元,有效满足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用书需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爱心献血、物资捐赠等活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十四五”时期,出版传媒产业将加快从传统出版向融合创新转型,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生产制造型向知识服务型升级,进入深刻变革、重塑格局的关键时期。

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当前,出版传媒行业亟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已经从“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转变为“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出版物“有高原、缺高峰”依然是普遍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以更加优质的文化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随着技术创新融合和市场需求变化,传统出版传媒行业的编、印、发内部划分逐渐消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态势愈加凸显,出版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外部边界也日益模糊,催生出许多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内外优势资源,催化融合质变,放大整体效能,不断向融合发展要市场、要效益、要效率,已经成为出版传媒业的广泛共识。

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要求。数字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互联网时代,随着数字经济普及化加速、渗透率加深,以数字阅读、知识服务、在线教育等为代表的新型出版业态不断涌现,读者的阅读习惯正在从纸质图书转向手中的各种屏幕,“懂网者,得用户”正在成为新的行业规则。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内容产品的网络化呈现,是时务之急、应时之举,也是引领之策、发展之要。

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是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极大提升了商品流

通效率,有力刺激了新的消费需求,同时也对传统零售行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实体书店作为图书传统发行渠道已经进入发展瓶颈期。电商渠道既保有一般图书零售的最大存量,也将带来一般图书零售的最大增量,在当今一般图书零售市场中占据强势地位。向线上延伸拓展,打造新增量,扩展新空间,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格局,是传统出版发行企业面临的紧迫任务。上市与资本运营是战略机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路径,对于规范企业管理、改善企业财务结构、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一段时期,出版传媒行业上市公司数量将持续增加,在资本市场助力下,行业内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将持续提升,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整体实力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既是顺应趋势、应对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探索多元化经营和资本化运作,实现自身新发展、新突破的重大机遇,必将成为业界集中发力的重要方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服务等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并向中小学生提供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以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

1.出版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下属的人民社、教育社、少儿社、科技社、美术社、北方文艺、报刊集团、格言社、神童画报、画报社等多家公司从事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产品、数字产品的出版业务。

公司出版物品种丰富,涵盖社科、教育、文学、科技、艺术等多个细分领域,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出版奖项,拥有丰富的作者资源和广泛的读者群体,公司及旗下出版社在其各自专业领域分别取得一系列卓越成就,打造了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图书系列,在黑龙江省具有较强的文化影响力。

2.发行业务。

新华书店集团及下属77家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发行业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新华书店集团之一。新华书店集团从事包括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等产品在内的批发、零售及相关产品的经营业务。

除新华书店集团外,公司下属出版社亦有自办发行业务,主要向省内外发行其出版的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产品等出版物。

3.印刷及物资贸易业务。

公司旗下印务集团及所属印刷二厂、印刷物资及出版进出口从事书刊和各类印刷品的印制服务与印刷原材料的贸易业务。公司印刷业务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及政府部门等,通过承接公司内部业务、开拓市场等方式开展业务,与需求方签订相应加工合同后,进行加工生产。印刷物资主要从事纸张等印刷业务原材料产品的销售,重点保障本公司教材、一般图书等产品的纸张等物资供应,同时也开展少量对外的物资贸易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内容资源优势

公司在业务上遵循“阶梯式发展”思路,发展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在民俗文化、边疆史地、低幼启蒙、美术技法、生活保健、建筑家装及教材等领域积累了大量内容资源,形成了独特的内容资源优势。“十三五”期间,公司旗下出版单位承担国家出版基金项目65项,打造了《中国流人史》《中华文脉·中国陶瓷艺术》《邓散木全集》等系列精品,一大批图书获得国家级奖励和重点项目支持。百余种图书获得国家奖励,超过20种图书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30余种图书和数字出版项目入选黑龙江省精品图书出版工程,多种图书被评为中华优秀出版物、年度引进输出版优秀图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等。主要报刊有18种,《格言》成为全国最受青少年喜爱的语言类期刊之

一,曾最高月发行百万余册。

2.发行渠道优势

公司拥有征订、零售、互联网等主要发行渠道,旗下新华书店集团以信息化建设和物流配送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全省连锁经营,构建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连锁书店营销体系,覆盖黑龙江全省,形成了线上线下同步的发行网络渠道。其中,34家书店为集阅读、休闲、教育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文化空间,成为当地的“文化地标”,有10家书店被评为“中国最美新华书店”。

3.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一批具备丰富行业资历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大多具有多年出版发行行业工作经验,对出版发行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企业管理、渠道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批员工获得“中国韬奋出版奖”、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荣誉。

4.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优势

公司拥有出版物(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期刊与报纸等)“编、印、发”完整的产业链,具备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印刷、批发及零售、物资贸易等资质,同时融合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于一体,构建了图书、期刊、数字出版等各种传媒业态协调发展、相互补充的良好格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亿元,同比增长16.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增长14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0亿元,同比增长76.40%。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0678元,同比增长136.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后每股收益0.4342元,同比增长70.0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5%,同比增长8.85个百分点,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同比增长2.35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6.88亿元,同比增长1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71亿元,同比增长24.0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90,597,927.221,540,410,005.2816.24
营业成本999,362,310.44867,628,468.9915.18
销售费用272,097,719.07228,197,771.9219.24
管理费用80,866,823.85262,527,977.55-69.20
财务费用1,436,953.6722,429,952.25-93.59
研发费用3,923,214.098,248,447.93-5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82,169.93244,705,672.4917.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6,369.70-268,887,006.69102.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22,923.25-16,591,419.431,371.8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24%,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2021年,公司有序实施精品出版战略,聚焦主题出版,深耕精品出版,进一步开发系列精品出版物;加强教辅产品研发,丰富教辅产品品种,进一步做精、做优原创教辅;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图书发行量,推动公司教辅图书和一般图书销售进一步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18%,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增长所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与2020年基本持平。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9.24%,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和宣传推广费增加所致。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效益提升,职工工资适当提高,同时五险一金增加;2021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图书发行量,宣传推广费增加较多。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69.20%,主要系报告期内冲回离职后福利所致。由于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公司离职后福利政策相应进行调整,冲回原计提的职工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负债,同时冲减“管理费用-离职后福利”2.21亿元,导致管理费用大幅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下降93.5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2.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已完工结项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15%,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2.41%,主要系2021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71.88%,主要系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除上述项目外,无其他项目变动说明。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出版、发行、印刷三大类业务,其中出版、发行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0.80%,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出版889,545,137.59632,472,003.1628.9019.7919.81减少0.01个百分点
发行1,357,737,914.25882,493,478.4035.0011.607.84增加2.26个百分点
印刷227,635,684.16206,365,525.749.3416.3119.36减少2.32个百分点
小计2,474,918,736.001,721,331,007.3030.4514.8513.31增加0.95个百分点
减:内部抵消数733,546,290.10734,784,772.88
合计1,741,372,445.90986,546,234.4243.3516.8115.46增加0.6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
教材教辅1,423,257,614.06765,873,944.2746.1912.9310.78增加1.05个百分点
一般图书236,571,807.35152,841,144.8035.3942.6140.17增加1.12个百分点
物资贸易58,120,376.9755,996,509.033.6591.9696.28减少2.12个百分点
其他23,422,647.5211,834,636.3249.4727.414.33增加11.17个百分点
合计1,741,372,445.90986,546,234.4243.3516.8115.46增加0.6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黑龙江省内1,468,582,157.68769,213,578.7447.6214.7612.08增加1.25个百分点
黑龙江省外272,790,288.22217,332,655.6820.3329.2329.24减少0.01个百分点
合计1,741,372,445.90986,546,234.4243.3516.8115.46增加0.6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征订1,081,949,139.04492,923,219.2354.4410.604.28增加2.76个百分点
批发218,762,062.56155,943,410.1028.722.93-1.23增加3.00个百分点
经销(买断)202,113,302.57168,369,852.1716.7027.8833.35减少3.42个百分点
团购142,221,143.35102,863,174.9327.6787.8776.97增加4.45个百分点
零售96,326,798.3866,446,577.9931.0245.3468.20减少9.37个百分点
合计1,741,372,445.90986,546,234.4243.3516.8115.46增加0.67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教材教辅(出版环节)万册9,590.369,647.2239.8513.6513.30-58.79
一般图书(出版环节)万册826.53849.92686.9411.704.08-3.29
期刊(出版环节)万册161.37161.375.225.22
报纸(出版环节)万份159.33159.3336.4836.48
教材教辅(发行环节)万册10,100.2910,117.4750.341.391.83-25.44
一般图书(发行环节)万册501.72477.93183.54103.8449.6214.89
纸张、印刷耗材万元15,759.9414,639.963,706.3419.0921.2643.30
印刷品万元6,292.136,546.60527.9210.4414.76-32.52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出版纸张费用96,491,394.245.6181,501,932.975.3718.39
出版印刷费用362,435,856.4421.05288,734,087.5019.0125.53
出版著作权使用费2,594,186.970.152,220,720.080.1516.82
出版编录经费27,146,152.011.5822,911,643.641.5118.48
出版租型费用26,737,308.231.5527,492,333.301.81-2.75
出版外购图书61,844,187.663.5961,067,031.344.021.27
出版稿酬15,334,023.040.8912,364,260.240.8124.02
出版其他39,888,894.572.3231,600,527.342.0826.23
发行外购图书881,643,930.0751.22803,175,501.4152.879.77
发行教学设备14,177,398.580.93-100.00
发行其他849,548.330.05986,963.380.06-13.92
印刷业务纸张38,859,808.232.2633,430,713.322.2016.24
印刷业务辅助材料5,138,989.880.304,075,062.900.2726.11
印刷业务直接人工12,050,040.200.708,822,059.310.5836.59
印刷业务制造费用11,830,977.070.6911,159,389.200.746.02
物资贸纸张136,867,968.527.95115,368,254.207.5918.64
物资贸易其他1,617,741.840.0941,577.340.003,790.92
小计1,721,331,007.30100.001,519,129,456.05100.0013.31
减:内部抵消数734,784,772.88664,659,711.68
合计986,546,234.42854,469,744.3715.46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教材教辅出版成本497,606,893.4728.91422,979,037.0227.8417.64
教材教辅发行成本810,360,785.5247.08754,000,403.9949.637.47
一般图书出版成本87,596,915.555.0967,604,431.824.4529.57
一般图书发行成本71,283,144.554.1449,175,097.423.2444.96
报刊杂志出版成本7,528,397.760.446,529,240.370.4315.30
教学设备发行成本14,177,398.580.93-100.00
物资贸易出版成本35,893,165.342.0826,513,842.331.7535.38
物资贸易物资成本138,485,710.368.05115,409,831.547.6019.99
印刷业务印刷成本67,879,815.383.9457,487,224.733.7818.08
其他4,696,179.370.275,252,948.250.35-10.60
小计1,721,331,007.30100.001,519,129,456.05100.0013.31
减:内部抵消数734,784,772.88664,659,711.68
合计986,546,234.42854,469,744.3715.46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新设子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投资设立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00%。截至报告期末,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17.00万元人民币。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5名客户销售额55,532.9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89%;其中前5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4,247.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18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33,311.3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81%;其中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424.4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比例(%)
销售费用272,097,719.07228,197,771.9219.24
管理费用80,866,823.85262,527,977.55-69.20
研发费用3,923,214.098,248,447.93-52.44
财务费用1,436,953.6722,429,952.25-93.59

变动原因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说明。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3,923,214.0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3,923,214.0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2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2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0.8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3
本科18
专科4
高中及以下1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9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4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3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60岁及以上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增减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82,169.93244,705,672.4941,976,497.4417.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6,369.70-268,887,006.69275,363,376.39102.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22,923.25-16,591,419.43227,614,342.681,371.88

变动原因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公司离职后福利政策相应进行调整,冲回原计提的职工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负债,增加当期净利润22,077.00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714,117,930.6236.571,177,842,464.5628.0245.5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赎回理财产品、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006.40348,000,000.008.28-13.79
应收账款127,678,625.312.72132,965,171.333.16-3.98
预付款项6,025,283.380.1313,552,700.990.32-55.5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货物减少预付账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28,439,331.720.6119,695,353.970.4744.4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养老保险返还款增加所致
存货232,770,572.034.97224,206,490.105.333.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2,115.82
其他流动资产17,546,596.280.3710,836,228.680.2661.93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增值税和预缴的其他税金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3,693,304.990.083,976,963.360.09-7.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38,779.570.062,873,034.370.072.29
固定资产1,858,474,081.7139.641,917,015,973.4745.61-3.05
在建工程115,904,219.372.4761,149,589.111.4689.54主要系报告期内出版大厦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235,586.410.01
无形资产272,929,567.465.82281,061,085.796.69-2.89
长期待摊费用5,458,252.740.127,534,367.630.18-27.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装修费用投入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64,126.1069,287.23-7.45
其他非流动资产1,352,786.290.032,361,847.600.06-42.72主要系报告期内前期购买的软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应付账款296,259,100.816.32303,018,055.887.21-2.23
预收款项15,815,587.510.3412,884,237.690.3122.75
合同负债263,718,183.105.63240,116,685.745.719.83
应付职工薪酬96,066,687.572.0590,302,961.922.156.38
应交税费4,948,470.840.115,199,103.940.12-4.82
其他应付款38,102,874.990.8142,728,130.671.02-10.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264.92
其他流动负债9,879,847.080.219,208,696.360.227.2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909,190,000.0019.391,011,750,000.0024.07-10.14
预计负债740,544.000.02-100.00系报告期内原告撤诉,预计负债转回所致
递延收益82,951,988.391.7791,652,242.882.18-9.49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5,207,350.95黑龙江新华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资金
货币资金1,158,007.00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诉讼冻结资金
合 计26,365,357.95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主要业务板块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业务板块概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概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量(万册)销售码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退货码洋
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金额占比
出版业务:
自编教材教辅4,267.525,361.2225.63%121,681.20170,048.3239.75%31,900.9138,883.8021.89%22,046.0026,392.2919.71%30.8932.131.24
租型教材教辅3,789.593,847.991.54%34,728.5637,993.509.40%19,775.1622,531.0013.94%14,268.3917,214.8220.65%27.8523.59-4.26
外购教材教辅457.82438.01-4.33%9,279.788,182.63-11.82%7,653.267,574.60-1.03%5,983.516,153.582.84%21.8218.76-3.06
一般图书816.63849.924.08%32,511.4436,857.0913.37%10,496.4214,530.2138.43%6,760.448,759.6929.57%35.5939.714.12
发行业务:
教材教辅9,935.9310,117.471.83%120,536.56133,468.2410.73%113,082.56125,760.4911.21%75,400.0481,036.087.47%33.3235.562.24
一般图书319.42447.9349.62%8,049.2911,582.7543.90%6,836.129,888.7944.66%4,917.517,128.3144.96%28.0727.92-0.15
新闻传媒业务
杂志153.36161.375.22%1,273.411,453.8814.17%798.22966.0621.03%571.37644.0912.73%28.4233.334.91
报纸116.74159.3336.48%不适用不适用145.91171.6917.67%81.55108.7533.34%44.1136.66-7.45

2. 各业务板块经营信息

(1). 出版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成本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教材教辅出版一般图书出版
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
教材教辅租型费用2,749.232,673.73-2.75
版权费222.07242.639.26
稿酬458.05755.2464.88669.50596.78-10.86
印刷成本24,842.2530,575.1423.083,484.735,215.8249.68
纸张成本7,096.388,601.9021.221,026.371,046.681.98
编录经费1,064.37970.14-8.851,056.621,538.7345.63
外购图书5,983.516,153.582.84123.1930.83-74.97
其他104.1130.96-70.26177.9688.22-50.43
合计42,297.9049,760.6917.646,760.448,759.6929.57

教材教辅出版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租型教材教辅总印数3847万册,总码洋3.80亿元,市场占有率69.37%;自编教材教辅总印数5304万册,总码洋16.82亿元。

为满足省内教育部门和教师的需求,公司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地市级针对教材解读、教学建议、备课指导的三级培训服务,在服务省内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不断拓展代理品种的教材教辅选用率,为广大师生提供《足球》《冰雪运动》《美育》等系列特色教学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教材教辅业务营业收入68,989.40万元,同比增长16.28%,营业成本49,760.69万元,同比增长17.64%,毛利率27.87%,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

一般图书出版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龙版传媒出版一般图书2455种,重印图书643种,电子出版物31种。有序实施精品出版战略,聚焦主题出版,强化重点项目牵动,组织推出《为你而生——刘永坦传》等一批龙版精品图书。其中,《中国饭碗》入选中宣部2021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3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5种出版物入选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出版工程项目,32种出版物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22种出版物入选省精品工程和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补贴资助项目,34种出版物入选2021年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23种主题出版物入选红色读物推荐目录。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图书出版业务营业收入14,530.21万元,同比增长38.43%,营业成本8,759.69万元,同比增长29.57%,毛利率39.71%,同比增加4.12个百分点。

(2). 发行业务

教材教辅发行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黑龙江省获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资质的唯一企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总)新出发教科书字第030号批复,公司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准的黑龙江省唯一具备开

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资质的企业,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教材教辅发行业务流程:

①省教育厅下发用书目录

黑龙江省教育厅制定教材教辅用书目录,并下发至各市县教育局,由各市县教育局发至各中小学校。

②征订

新华书店集团依据省教育厅教材教辅用书目录中的品种,编制中小学教材教辅订单,同时根据中小学课程改革变化情况,结合多年来选用教材教辅的实际需要确定征订品种并组织各级新华书店征订。各地中小学组织学生开展征订工作,将统计后的数量通过教材教辅征订系统汇总,由当地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订数,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将征订单打印盖章,分别送区(县)教育局备案并报送新华书店,经县(区)店、市(地)店、省店三级审核,新华书店集团汇总复核数据后将数据导入内部系统,如涉及免费教材应当再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新华书店集团将审核确定的各图书品种的订数提交相应的出版单位,所属出版社根据新华书店提交的订数确定各图书品种的出版和印刷数量。

③汇总提印

出版社或教育服务中心根据新华书店报送的订数制作提印单,审核无误后将订数汇总向供货单位提交印数。

④图书配送

进发货过程中,经办人员及时准确地将教材教辅的印制和到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用电脑下达发货指令,发货数据实时传输到物流公司。各市(地)、县(区)新华书店上报订数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版本,必须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同时,为满足学生需求,根据教材教辅发行情况可以向出版社联系进行补充(添货)。

⑤调剂、退货

每学期开学前后,如出现招生计划、学生流失等情况变化,造成各市(地)、县(区)新华书店余缺情况,要及时帮助就近调剂。各市(地)、县(区)新华书店退货,必须经公司教育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报告期内,公司教材教辅发行营业收入125,760.49万元,同比增长11.21%,营业成本81,036.08万元,同比增长7.47%,毛利率35.56%,同比增加2.24个百分点。

一般图书发行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图书发行业务营业收入9,888.79万元,同比增长44.66%,营业成本7,128.31万元,同比增长44.96%,毛利率27.92%,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销售网点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新华书店集团在黑龙江省各地市拥有营业网点91家,包括大中型书城、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等多种形式,经营面积共约3.9万平方米。为进一步优化读者阅读空间,省内34家新华书店实施升级改造,成为集阅读、休闲、教育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文化地标”,有 10 家书店被评为“中国最美新华书店”。

(3). 新闻传媒业务

报刊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报刊业务营业收入1,137.75万元,同比增长20.51%,营业成本752.84万元,

同比增长15.30%,毛利率33.83%,同比增加2.99个百分点。

主要报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报刊名称报刊类别主要发行区域营业收入发行量(万份)
格言期刊国内442.74109.64
妇女之友期刊国内51.3513.20
黑龙江画报期刊国内46.482.52
家庭教育报报纸国内101.0787.88
育才报报纸国内56.2970.36

报刊出版发行的收入和成本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纸期刊占比 (%)
去年本期增长率(%)去年本期增长率(%)
营业收入:
发行收入137.56157.3514.39757.09902.8519.2593.18
广告收入8.3514.3471.7441.1363.2153.686.82
合计145.91171.6917.67798.22966.0621.03100.00
营业成本:
发行成本78.86101.9729.31536.40592.3110.4292.22
广告成本2.696.78152.0434.9751.7848.077.78
合计81.55108.7533.35571.37644.0912.73100.00
毛利率44.11%36.66%减少7.45个百分点28.42%33.33%增加4.91个百分点

广告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版大厦项目投资5,502.21万元。该项目旨在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出版大厦,对公司旗下部分子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挥集约化管理效能,精简合并冗余机构、部门,提升管理效率。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348,000,000.00300,000,000.00-4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图书贸易有限公司585,428.99585,428.99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357,638.381,423,383.5865,745.20
新华盛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407,967.00407,967.00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22,000.00
合计350,873,034.37302,938,779.57-47,934,254.80

说明: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不含分红收益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小学教科书;图书管理服务等267,620.13161,330.38140,006.1014,805.1914,867.0333.57%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图书出版;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教育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等64,306.2848,041.4634,681.649,002.819,027.6220.38%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这是我国一段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目标。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出版业,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势必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受“房住不炒”、央行降准等政策影响,伴随着注册制的大范围推行以及以沪港通、深港通为代表的外资交易通道的开放,资本市场势必会受到更多关注。可以预见,出版传媒上市公司的总体数量、综合实力和资产规模将会持续攀升,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将会更加活跃,公司间的差距也将会进一步拉大。公司认为,客观认识出版传媒行业发展趋势要把握四大关键要素:

一是高质量发展。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征程中必将对行业格局带来升级和巨变,文化产业应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关键战略安排,进一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整合内部产业链资源,推动产业结构提档升级,以高质量的产品供给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融合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深度融合、整体转型,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移动优先、一体发展”等要求,为出版传媒企业指明了方向。未来,出版传媒企业应以融合发展为引领,加快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催生的新业态融合创新,借助VR、AR等技术手段,推出更多融合出版产品,抢占发展先机。

三是数字化转型。近年来,“数字经济”已经3次被列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先后出台的有关“智慧城市”“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文件,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出版传媒企业应主动求新求变,充分抓住数字经济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四是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近年来,以京东商城、拼多多等为代表的线上电商平台异军突起,对线下零售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仅图书零售一项线上销售占比已达到79%。未来,线上对线下的施压将会愈加强烈,倒逼企业加快布局线上业务,出版传媒企业线上线下双线作战迫在眉睫,亟需推出线上业务解决方案,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建立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护城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为新时代传播正能量、为中国梦建设软实力为使命,以上市为新起点,以推动公司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挺拔主业战略、优化升级战略、高质量发展战略、多元化经营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推动公司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从自由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单一的图书出版商向综合文化服务商转变。把公司打造成龙江文化强省建设的主力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边疆文化建设的排头兵、中国出版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全媒体文化产业集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做精出版业务板块

1.聚力打造主题出版精品力作。紧扣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大力发掘整合龙江特色出版资源,发挥各社专业优势,打造主题出版精品力作,推出更多具有龙江地域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作品。

2.聚力做强做优精品出版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大力推进项目策划、申报、建设、宣传等工作。把握好国家和我省版本馆建设以及古籍出版物数字化转换工作的重要机遇,及时推出一批具有传播传承价值的龙版好书。

3.聚力推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深度融合,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实现集约化运营为目标,有效整合现有数字出版资源及业务,增强数字产品功能设计体验及文化价值。整合和聚集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推出一批有传承价值、有市场影响力的电子图书、数字期刊、网络教育出版物等数字化出版产品。

(二)做强印刷业务板块

1.科学实施印刷募投项目。以募投项目实施为牵引,逐步开展好数字化、智能化和按需印刷业务,推动印刷企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进一步提升印务板块的市场竞争能力。

2.全面加强印刷质量管理。持续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制度,落实落靠质量责任,常态化做好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教材印装合格率达到100%,优等品数量逐年提升。

3.积极探索多元发展路径。进一步完善经营制度,搞活经营机制,拓宽经营渠道,力求降本、提质、增效,激发队伍活力,积极承揽社会印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做优发行业务板块

1.全面提升教材教辅征订发行工作水平。全力做好春秋两季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服务进校园”规划,统筹推进校园书店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全省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大教育服务市场增量。

2.不断强化连锁经营优势和效能。依托连锁中盘优势,持续推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连锁业务流程优化升级,增强图书选品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提升各级书店营销策划能力,进一步做优一般图书发行业务,全力做好重要党政读物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3.持续推进门店优化升级。用好书店升级改造募集资金,统筹推进全省新华书店门店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南岗新华书店和新华书城升级改造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书店门店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探索“书店+X”“X+书店”新发展模式,深入推进全省新华书店服务再升级。

4.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和布局线上业务发展,加强“北国书香网”线

上书城品牌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读者购书体验。加大宣传推广和营销策划能力,把“北国书香网”打造成综合性特色区域电商平台,有效整合优化电商业务,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新格局。

(四)做深教育服务板块

1.继续做大人教版教材市场“蛋糕”。依托人教版纸质教材、配套光盘、数字教材立体化资源优势,全力做好教材市场开拓,积极推广人教版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材,持续提升省域市场占有率。

2.不断优化教育出版产品结构。精准把握教材建设政策,全方位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材建设,积极填补我省原创课标教材、地方教材空白。统筹协调好教辅出版工作,加大原创教辅策划力度,优化品种布局,提升整体质效。

3.有效探索智慧教育服务新业态。适应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需要,以实施募投项目为契机,加快技术开发和创新应用步伐,整合优质教学内容资源,建设教育服务数字平台,提升服务数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做实资本运营板块

1.有序开展募投项目建设。稳步实施募投项目,进一步细化和优化项目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质效。

2.探索孵化产业投资项目。依托投资公司平台,进一步深化与上市公司交流合作,稳步提高投资收益。借助资本市场力量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联营合作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构建“产业+资本”的创新发展新格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我国出版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深,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图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将对现有市场格局造成冲击。

2.新技术应用的风险。随着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数字出版作为新兴出版业态逐渐成为出版产业的重要部分。数字出版在内容生产、产品管理以及产品形态等方面与传统出版具有显著差异,如果公司在数字出版领域不能适应新的市场形势,不能吸收和应用先进的数字出版技术,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受到越来越多的数字出版企业的冲击,错失数字出版产业的市场机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空间。

3.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随着疫情逐步常态化,人们的文化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有所衰退,以书店为代表的文化消费场所客流量下降严重,公司存在业务下滑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黑龙江证监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治理结构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目前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董事会进

行决策时起到制衡作用。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层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工作,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5.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

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承继了出版集团全部编辑出版、印刷复制、图书发行等相关主业资产,资产完整。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设备、辅助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以及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资产关系清晰,权属明确。本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资产及其他资源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聘用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要求、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账簿,依法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和财务核算,具有规范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独立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超越公司章程的规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

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拥有从事编辑出版、图书发行、印刷复制等业务所需的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形。本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本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下属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控股的大庆市区县新华书店、出版集团代管的朝文社从事图书出版、发行等业务,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1、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企业

大庆市新华书店系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时间为1986年2月19日,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企业主要从事大庆地区中小学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的发行工作。

2010年大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390万元国有股权(对应持股比例为59%)无偿划转至出版集团。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19年3月11日出具《关于大庆市新华书店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黑财文化〔2019〕8号),同意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390万元国有股权(对应持股比例59%)无偿划转至出版集团。

由于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未完成公司制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而未将其投入本公司,因此,为有效解决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与本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已与大庆市新华书店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委托龙版传媒经营大庆市新华书店。

2、朝文社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通知》(黑编〔2015〕26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9〕72号),朝文社隶属于出版集团,系一家由出版集团代管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朝文图书、汉文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少数民族事务的宣传工作。朝文社的经营范围为“出版朝文汉文图书,促进社科发展,出版、发行朝文、汉文图书”,主要从事朝文汉文图书出版业务,是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出版单位。为有效解决朝文社与本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已与出版集团、朝文社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委托龙版传媒经营朝文社。

(二)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为有效避免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企业、朝文社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大庆市新华书店于2020年5月11日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大庆市新华书店将其全部经营管理事项委托本公司管理;本公司与出版集团、朝文社于2020年4月26日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出版集团将其代管事业单位朝文社的全部经营管理事项委托本公司管理。

除上述本公司与出版集团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外,本公司进一步与出版集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以避免和减少同业同业竞争,同时出版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了承诺。

综上所述,尽管出版集团下属大庆市新华书店(包括其下属企业)、代管的朝文社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但该等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事项已委托本公司管理。报告期内,出版集团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并已通过《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的安排,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同时出版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事

宜作出了承诺,出版集团与本公司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3月11日未上市不适用未上市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等2项议案。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2日未上市不适用未上市不适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28日未上市不适用未上市不适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0月11日www.sse.com.cn2021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5项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久军董事长(离任)592021101120220406不适用
李久军董事59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
曲柏龙董事长552022040620241011不适用101.45
曲柏龙副董事长(离任)552021101120220406不适用
张立新董事51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80.57
张立新总经理512021123020241011不适用
金海滨董事、总编辑54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63.65
孙福军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0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79.19
刘超董事48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
冯向辉独立董事59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4.80
窦玉前独立董事50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4.80
王永德独立董事58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0.80
丁一平监事会主席59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
李霄姝监事44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58.23
商亮监事45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51.46
张琳职工监事51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50.84
佟才秋职工监事55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50.01
何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9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84.66
梁昌副总编辑572021101120241011不适用73.47
龚江红董事(已退休)612018040320211011不适用40.05
杨忠海独立董事(已换届不再担任)502019121720211011不适用4.00
合计//////747.98/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李久军1985年8月至2003年12月,历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编辑室副主任、主任、社长助理、副社长、党组成员;2004年1月至2009年5月,历任黑龙江省出版总社副社长、党组副书记;2009年6月至2014年6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曲柏龙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大庆输油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10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大庆市新华书店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1年1月至2018年3月,历任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历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28日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张立新1993年7月至1995年3月,任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助理编辑;1995年4月至2018年6月,历任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副社长、副总编辑、社长、总编辑;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社长、总编辑;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金海滨1989年7月至1991年1月,任黑龙江省旅游局办公室干事;1991年2月至2002年3月,历任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总编室文书、年历编辑室编辑、发行科副科长、实用美术编辑室主任、广告公司经理;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黑龙江神童画报杂志社副主编;2004年5月至2008年9月,历任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总编室主任、副社长;2008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黑龙江美术出版社社长、总编辑,黑龙江神童画报杂志社社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总编辑,黑龙江神童画报
杂志社社长;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历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总编辑;2020年1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1月2021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0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编辑;2021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福军1996年7月至2016年9月,历任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计划财务部副主任、黑龙江省出版总社财务部综合管理科科长、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事业发展部主任;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历任公司事业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超1994年7月至1999年11月,历任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月至2005年3月,历任高等教育出版社编辑、部门副主任、主任;2005年4月至2009年4月,任高教社畅想投资集团公司副总裁;2009年5月至2011年9月,任高教社畅想投资集团公司副总裁,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助理;2011年10月至今,历任中教股份战略发展部主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畅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向辉 (独董)1986年8月至2011年5月,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编审;2011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11月至今,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窦玉前 (独董)1994年至2000年,任哈尔滨建筑大学讲师;2000年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2006年至今,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2016年至今,任黑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会理事;2018年至今,任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哈尔滨仲裁委第五届仲裁员,黑龙江省法学会法律专家库组成人员;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永德 (独董)1986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毕业留校至今任教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财务与会计教研室,从事会计学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经济管理学院书记院长,会计学院院长等职务。主要社会兼职包括: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北大荒农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一平1986年7月至1998年9月,历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助理编辑、编辑室主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副编审、副社长兼副总编辑/副编审;1998年10月至1999年5月,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副编审,黑龙江省兰西县促农工作队副队长;1999年10月至2011年12月,历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副编审、副社长兼副总编辑/编审、社长兼总编辑/编审;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总经理助理/编审;2013年2月至今,历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编审;2019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会长;2019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霄姝199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财务处副处长;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审计部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商亮1997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哈尔滨橡胶厂职工医院医生;2004年1月至2009年10月,为黑龙江省出版总社员工;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业务部副科长;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业务部科长,黑龙江文盛后勤事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业
务部副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9月,任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任公司监事;2021年9月,任公司出版业务部主任。
张琳1994年8月至2010年6月,历任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程序员、主任;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历任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主任、副总经理,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公司职工监事。
佟才秋1983年3月至1984年6月,为阿城亚麻原料厂工人; 1984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副科长、科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省印刷技术协会副理事长;2014年至今,历任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任哈尔滨市印刷协会副理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公司职工监事。
何军1996年7月至2001年5月,任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3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任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审计部副主任;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审计部主任;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运营中心主任、党委委员;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21年12月至今,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梁昌1987年8月至1994年7月,任黑龙江大学讲师;1994年8月至2009年9月,任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副社长、编审;2009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业务部主任;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出版业务部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编辑;2021年6月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总经理(社长)、总编辑;2021年12月至今,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龚江红(已退休)1983年11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编辑、编辑室主任、社长助理、副社长、社长、党委书记;2009年1月至2018年3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社长、党委书记;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任公司总编辑;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编辑;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0年9月退休。
杨忠海(已辞职)1995年7月至2000年9月,任黑龙江商学院助教;2000年10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哈尔滨商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久军出版集团董事长20191231
曲柏龙出版集团监事会主席(离任)2019123120211229
曲柏龙出版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211230
张立新出版集团董事20191231
金海滨出版集团监事会主席20211229
孙福军出版集团董事20191231
丁一平出版集团董事、副总经理20191231
何军出版集团董事20211230
梁昌出版集团董事20211230
李霄姝出版集团监事20200310
商亮出版集团监事20200310
张琳出版集团监事20200310
佟才秋出版集团监事20200310
龚江红出版集团董事(离任)201912312021090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有关规定。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超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教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
李久军黑龙江神龙联合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8年8月至今
张立新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
金海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神童画报杂志社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
金海滨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9月至今
孙福军龙版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
孙福军广东南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
丁一平黑龙江新媒体集团董事长2021年3月2022年1月
丁一平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会长2020年12月至今
何军龙版投资监事2015年7月至今
梁昌人民社总经理(社长)、总编辑2021年6月至今
佟才秋印刷物资、出版进出口、印刷二厂、印务集团监事2014年1月至今
张琳新华书店集团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
张琳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
冯向辉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14年11月至今
窦玉前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2000年9月至今
王永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授2001年1月至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暂行)》(黑国企薪改组〔2016〕5号)执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四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47.98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杨忠海独立董事离任换届
李久军董事长离任因工作需要辞职
曲柏龙董事长聘任选举
曲柏龙副董事长、总经理离任因工作需要辞职
张立新总经理聘任聘任
金海滨董事、总编辑聘任换届选举/聘任
龚江红董事、总编辑离任退休
王永德独立董事聘任换届选举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4月1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8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确认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吿》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审核报告》《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5月5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声明的议案》等1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22日全票审议通过《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议案、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哈尔滨市松北区图书配送中心二期(出版大厦)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6月7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至2020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6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变更子公司委派监事的议案;于变更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7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0月11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建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8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曲柏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3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书法赏评》期刊变更主管主办单位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2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2月30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2项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久军11114004
曲柏龙11114004
张立新11114004
金海滨11114004
孙福军11114004
刘超11118004
冯向辉11114004
窦玉前11114004
王永德442001
杨忠海7413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5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曲柏龙 王永德 窦玉前
提名委员会李久军 王永德 窦玉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久军 王永德 窦玉前
战略委员会李久军 曲柏龙 冯向辉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4月1日审议通过公司三年一期(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1年4月2日审议通过公司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吿》《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审核报告》《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审核报告》
2021年4月30日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声明的议案
2021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5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94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00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3,787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25
销售人员1,133
技术人员264
财务人员240
行政人员633
其他人员506
合计3,00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1,054
大专913
其他1,034
合计3,001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劳动报酬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用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制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具有竞争力的公司薪酬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绩效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分配模式,充分激发员工活力,最大限度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作为开展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从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制定具体培训保障措施,遵循“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干部的岗位需求、个人需求等,按需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内容,结合干部员工特点,采取不同的如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交流式、模拟式、体验式、拓展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59,132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1,485,588.12元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实施分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44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600,000.00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已于 2021 年07月14日实施完毕。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444,444,4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4,444,444.5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暂行)》(黑国企薪改组〔2016〕5号)执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主要考核社会效益指标与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此办法要求,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每年组织考核测评工作组,对我公司上年度社会效益指标与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综合分数确定绩效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贯彻和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在人事管理方面,通过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统一、集中公开招聘、有计划对开展培训、签署“责任状”等管理措施, 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在财务管理方面,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资金集中管控、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资金收益和资产安全。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严格依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子公司合同审批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子公司应披露事项得到及时披露。在投资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确保投资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出版业务管理方面,督促子公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编辑出版流程,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确保导向安全。此外,在安全管理、担保管理、筹资管理、预算管理、印刷发行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持续提升,股东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主板上市,不属于2020年12月中国证监会开展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主体。近年来,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尽职尽责,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2021年,公司进一步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制了内控制度管理手册,并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绿色生产、绿色办公、绿色建设作为提高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应用绿色印刷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逐步推广无纸化办公、线上会议,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办公用房,避免闲置浪费。引导和督促员工节电、节水、节约用纸,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开展食堂“光盘行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企业风尚。加快数字内容和数字技术创新,形成“多维边疆知识服务产品数据库”“印象·中东铁路数字馆”等

代表性成果。《大荒魂——献礼建党百年大型原创音乐舞蹈史诗(融合出版)》项目得到黑龙江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所属印刷企业加快生产设备升级,积极应用数字印刷、探索按需印刷,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努力减少碳排放。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深入开展省直机关所属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精准实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两节期间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困难职工申报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扶标准,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为困难职工持续提供经济帮助。持续定点帮扶青冈县民政镇有利村,投资的大鹅养殖项目产生稳定效益。连续4年开展消费扶贫活动,通过单位统一采购和职工自主采购等形式,在食堂原材料采购、职工福利发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脱困地区农产品,2021年继续采购23余万元的农副产品,助力乡村致富。在传统商业销售模式下,积极探索快手、淘宝等电商平台销售渠道。发挥主业资源优势,免费为青冈县提供义务教育全科教师培训服务,惠及1400余名教师。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到有利村开展“学党史、护生态、办实事、美乡村”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扶贫材料归档,做好脱贫户的扶贫档案管理,及时跟踪、发现并解决问题,化解潜在风险。加强入户走访力度,切实了解脱贫户生活状况。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配合村两委开展疫情防控流调工作,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杜绝各种隐患,严格管理村屯卡口,切实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与村两委共同谋划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在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方面下大力度,积极申请资金支持以改善人居环境,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改善环境卫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1、积极发展主营业务,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2、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3、培养和打造一流人才队伍;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5、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7、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1、出版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出版集团将严格履行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
人员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出版集团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出版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版传媒发行前出版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发行人股票上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3、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1)出版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出版集团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2)对于出版集团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出版集团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上市后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3)出版集团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出版集团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出版集团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出版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出版集团作出的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中教股份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中教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版传媒发行前中教股份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中教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中教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教股份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中教股份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1)中教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2)对于中教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中教股份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3)中教股份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中教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教股份作出的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中教股份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广东出版、南方传媒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版传媒发行前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益分派等导致广东出版、南方传媒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1)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2)对于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广东出版、南方传媒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3)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作出的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起十二个月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龙江网络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龙江网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龙版传媒发行前龙江网络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龙江网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2、在锁定期限届满后,龙江网络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龙江网络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龙江网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龙江网络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由龙江网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1、本公司认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2、如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本公司的回购义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回购的义务。在履行回购义务的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3、如在《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内,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要求其按同等标准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1、出版集团同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2、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控股股东的增持义务,出版集团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出版集团还将按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出版集团还将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3、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务,出版集团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认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2、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本人还将按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3、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的预案》中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务,本人(作为董事)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1、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及时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4、如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1、出版集团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出版集团将督促发行人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出版集团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4、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3、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
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承诺因发行人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出版集团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1、出版集团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出版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出版集团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出版集团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出版集团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出版集团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出版集团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出版集团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如果出版集团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出版集团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在出版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出版集团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出版集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出版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出版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4)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
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出版集团1、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非经常性关联交易,将不利用出版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出版集团及关联企业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出版集团及关联企业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3、出版集团及关联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发行人利益。4、出版集团及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出版集团保证:(1)督促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有关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程序;(2)出版集团及关联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督促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出版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给发行人造成损失,出版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1、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及关联企业将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非经常性关联交易,保证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及关联企业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及关联企业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3、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及关联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非法侵占发行人利益。4、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
媒及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保证:(1)督促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有关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程序;(2)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及关联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督促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给发行人造成损失,中教股份、广东出版、南方传媒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将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如有)。三、本人不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谋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四、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六、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出版集团一、报告期内,出版集团控制或代管的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朝文社从事图书出版、发行等业务,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同业竞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对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朝文社全部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全面受托管理,消除了该等同业竞争;此外,出版集团已与发行人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协议相关约定。二、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性业务。三、如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并保证发行人或其附属企业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四、出版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函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出版集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五、本承诺函在出版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切实遵守和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实现公司治理情况良好;不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切实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不违反公司治理、不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1、出版集团将严格遵守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的诚信义务。2、出版集团将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出版集团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出版集团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1、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所控制的关联方在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2、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要求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出版集团及出版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出版集团1、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的权属存在瑕疵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由此给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处罚或引致纠纷),出版集团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2、出版集团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完善土地、房产等资产方面的产权权属证书。3、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承租的房产、土地的权属存在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法使用相关物业,由此给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被有权部门处罚或引致纠纷),出版集团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出版集团如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本次发行上市前全部或部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上述事项而承担任何处罚或损失,出版集团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由此发生的支出或遭受的损失,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其他出版集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在较多的劳务派遣
行相关的承诺用工情形。若由于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处罚或引致纠纷),出版集团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出版集团为进一步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关于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后续处理方案及时间计划,出版集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版集团将执行完毕大庆市新华书店(含下属新华书店)处理方案,具体为:(1)出版集团将积极制定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职工所持股权的处置方案以及公司制改制方案,并尽最大努力积极支持和推进完成大庆市新华书店及其下属新华书店的公司制改制工作,使之符合注入发行人条件;(2)待相关书店公司制改制完成后,出版集团将向发行人提交书面申请,提议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尽力促成发行人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收购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实现发行人对大庆地区发行业务的全面覆盖。龙版传媒前述收购权优先于其他任何第三方,且收购价格应当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前述收购不构成龙版传媒的义务,且若龙版传媒不行使该收购权,则大庆市新华书店可被其他第三方收购。(3)若大庆市新华书店(含下属新华书店)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持股处置及公司制改制工作并达到注入发行人的条件,或者龙版传媒书面确认拟不收购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则出版集团承诺将所持有的大庆市新华书店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245,036.32
预付账款13,552,700.9913,397,18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4,009.55
未分配利润817,934,867.48817,940,374.25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5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0,000.00
财务顾问
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6月28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少儿社功夫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详见下方其他说明498.00万元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松江大厦公司拆迁纠纷详见下方其他说明154.65万元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房产执行异议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新华书店陈宏、哈尔滨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详见下方其他说明445.00万元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集团家宾馆有限公司
哈尔滨百年世一堂中医门诊部哈尔滨市新华 书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详见下方其他说明115.80万元详见下方其他说明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A)2019年9月10日,原告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社”)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泉州市功夫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夫动漫”)、厦门童之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之趣”)及第三人南京漫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炎动漫”)、浙江千叶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印刷”)、晋江市天和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包装”)。原告少儿社诉称2015年12月,与功夫动漫、童之趣分别签订了《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图书出版战略合作协议书》,该等协议签署后,少儿社按照协议约定与漫炎动漫签订《图书研发制作承接合同》,与千叶印刷、天和包装签订了印刷、包装合同。由此少儿社已支付研发制作、设计、印刷、包装、授权使用费等总计4,467,871.00元,事后千叶印刷、天和包装告知已完成图书制作并交付给被告指定的销售渠道,按照协议约定,被告应向少儿社支付图书采购款4,980,000.00元,但至今尚未支付。

据此,少儿社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继续履行与原告少儿社签订的《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图书出版战略合作协议书》;②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给付原告少儿社图书采购款4,980,000.00元;③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支付因迟延给付原告图书采购款所产生的利息;④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承担因其违约原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用40,000.00元;⑤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21年4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下发(2019)闽0206民初1518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少儿童社的诉讼请求,少儿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2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闽02民终779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6民初15180号民事判决,并发回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该案件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

(B)2020年12月18日,原告功夫动漫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少儿社、龙版传媒。原告功夫动漫诉称其系《梦想总动员》的著作权人,2015年12月与被告少儿社签订《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授权少儿社独立拥有《梦想总动员》图书出版物复制、发行权,授权期限为3年。授权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为授权图书发行总印数码洋的6%,共计1,057,920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授权使用费的30%,图书出版后三个月支付剩余的70%。《图书开发授权协议书》签订后,少儿社支付了第一笔授权使用费317,376元后,未再支付剩余的70%授权使用费。据此,功夫动漫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少儿社向原告功夫动漫支付《梦想总动员》剩余70%授权使用费740,544元;②龙版传媒对第一项诉求请求承担连

带责任;③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少儿社、龙版传媒共同承担。2021年5月7日,原告撤诉。上述诉讼事项涉案标的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双鸭山书店与松江国际大厦相关诉讼情况

(A)2018年9月3日,原告黑龙江松江投资发展集团、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松江国际购物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大厦公司”)、双鸭山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原告诉称2012年9月26日与被告签订《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告依约履行应尽义务,被告拖延办理回迁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立即履行《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回迁义务;②判令被告支付因迟延履行《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回迁义务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037,817.00元;③判令被告支付房屋供热费、看护费直至回迁时止;④案件受理费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为此,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于2019年4月18日提起反诉,诉称反诉被告未如期交房并违规加大公摊面积、违规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及权属登记等,且2018年9月20日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出具了“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决定”。反诉请求:①判令反诉被告按照《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约定面积、位置、回迁条件交付回迁安置房屋;②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回迁补偿费用、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15,464,541.00元;③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给付之日止;④四反诉被告对前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判令第五被告对四反诉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⑥案件受理费及相关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2019年9月20日,原告黑龙江松江投资发展集团、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松江大厦公司、双鸭山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下发(2018)黑0502民初190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撤回起诉。(B)2018年9月27日,原告松江大厦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诉称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关于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请求撤销该决定。2018年11月23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的决定》。2021年11月5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监1号行政裁定书,认为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作出的(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确有错误,本案由本院再审;2021年12月3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02行再1号终行政判决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并驳回原告松江大厦诉讼请求;原告松江大厦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2019年4月15日,原告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松江大厦公司,诉称被告为第三人作出的松江大厦初始登记程序违法、面积依据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请求:①撤销被告为第三人做出的房屋初始登记;②撤销被告为第三人依据第一项应撤销的房屋初始登记而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及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换发的不动产证;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9年6月28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2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行政裁定书(2019)黑05行终63-79号,裁定撤销(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定,并指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2020年6月12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该判决再次提起上诉。2020年11月30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05行终30-46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指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7月12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0月28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行终58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指令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12

月29日,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基于前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5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已生效,已确认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故申请撤回以上17起行政诉讼,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5-40号16份行政裁定书和(2021)黑0502行初14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撤回起诉。

(3)2012年3月28日,因哈尔滨银行股份限有公司霞曼支行与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徐凤财借款合同纠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下达(2012)里法执字第00909号执行裁定,查封了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5层房产。2015年6月4日,原告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哈尔滨凤财钟表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诉称2004年6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征收原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原石头道街99号,现57号(地段街151号拐角处或称交汇处)哈尔滨市科技书店的房产,按政府拆迁还建、原处安置及产权调换的原则,将新建楼房中两层靠石头道街方向、面积811平方米安置给原告。2005年,被告与原告就还建面积等事项签订了协议和补充协议并作出承诺,但2009年6月被告将新建整体楼房产权申请登记于其名下。2009年12月24日,被告为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出具回迁进户验收单,并将上述回迁安置房屋交由原告占有使用,但至今未予分割,未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确认并裁决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转角处新建房屋一、二楼共81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原告,被告应协助从总的新房产权中分割并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于原告名下;②本案发生的测量费以及一审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2016年7月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6年7月24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1民终396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是涉案房产的真实所有权人,裁定撤销(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判决,发回重审。2018年5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重审释明案涉房产确权应按照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解决,由此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撤诉并提起执行异议申请。2019年12月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102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哈尔滨市新华书店的异议请求。2019年12月18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①判令停止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2层房产的查封;②判令确认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2层房产属于原告所有;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1月21日道里法院出具(2021)黑0102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对(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提起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2021年3月25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求进入(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再审,法院认为再审应以涉案房产确权为前提。2021年7月22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道里法院提起确权之诉,2021年11月12日确权之诉开庭,尚未下发判决。

(4)2020年11月14日,原告陈宏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集团”),原告陈宏诉称2017年8月30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新华书店集团将其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租给原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后原告使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在开业后发现因室内温度不达标导致其经营亏损。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对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供热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正常使用标准;②判令被告赔偿经营损失收入525万元;③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陈宏于2021年4月申请撤诉,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准许其撤诉。

2020年12月29日,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陈宏、被告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原告新华书店集团诉称,2017年8月30日与陈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租给被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后被告陈宏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即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被告陈宏自2019年起欠缴房屋租金。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房屋租金445万元;②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133.5万元;③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陈宏、被告比家宾馆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诉称2017年8月30日与原告新华书

店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建筑面积4837.24平方米。出租给被告陈宏用于商务酒店经营,2017年9月26日开设“比家宾馆”,2017年10月底完成装修,2018年1月1日开始营业,即发现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于是向供热办反映,供热办通知供热单位到现场测温,宾馆室内温度只有15度。通过收集APP,携程入住的客人在评价中因室温过低给予宾馆差评,于是在2017-2018年度采暖期内多次要求原告对供热设施进行整改,并向供热单位反映情况,供热单位答复租赁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是由于房屋供热管线使用多年未进行及时更换,导致管道堵塞严重而造成的。原告同意协商解决,但要求先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房屋租金,因此比家宾馆又缴纳租金80万元,但原告仍迟迟不予解决。至今,2018年-2019年中的半个采暖期、2018年-2019年采暖期、2019-2020年采暖期、2020-2021 年采暖期经营严重受损,每个采暖期营业收入暂估算为150 万元,合计已发生损失525万元。经长期协商无果,陈宏于2021年1月11日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于2021年4月9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新华书店集团辩称,陈宏作为诉讼主体不适格,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为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并告知其已经提起本案诉讼,陈宏对新华书店集团辩称的合同主体问题予以认可,故在该案中申请撤诉。根据《合同法》第216条规定(略),原告提供的房屋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室内温度过低,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且严重影响了顾客的冬季入住率,导致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冬季无法正常经营。哈尔滨作为东北冰城,恰恰是有客入住的旺季,故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进行经营的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已构成根本违约,但其不但对供热设施拒不维修改造,还要求比家宾馆支付租金,比家宾馆只得依据《合同法》第92 条第2项、第4项、第97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诉讼请求:①判令解除与新华书店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判令新华书店集团赔偿房屋装修损失800万元(暂定价,最终以法院委托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为准);③判令新华书店集团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10万元;④本诉及反诉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原告新华书店集团负担。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法追加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为本案反诉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202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因涉及司法鉴定事项休庭。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因涉及司法鉴定未出结论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法院尚未审理完结。上述新华书店集团房屋租赁纠纷涉案标的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2021年7月15日,原告哈尔滨百年世一中医门诊部(以下简称“百年世一门诊部”)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及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道里分公司”)。原告诉称2012年4月起租用被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30号房产二楼,2018年7月为经营需要新增租赁该房产三楼,由于被告不同意原告安装排污设备,导致租赁场所所在污水排放上不能达到国家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原告无法取得执业许可并开展医疗机构的正常经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包括房租支出、专属装修支出、专属设备设施支出、专属费用支出、排污设备支出、环评支出等财产损失,共计1,158,007.00元;②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下发(2021)黑0102民初2032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百年世一门诊部诉讼请求;百年世一门诊部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法院予以准许,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因尚未下发撤诉裁定书。除上述已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自有资金1,072,000,000.0030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02020/5/182021/5/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3.60%3.60%3,600,000.00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9/18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31,643.84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9/18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31,643.84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9/182021/3/9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2,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9/182021/3/9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2,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9/182021/3/9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2,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2020/11/162021/3/9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5,123.2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9,000,000.002020/11/242021/3/9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6,109.5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1,000,000.002020/11/24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10,753.42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银行理23,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银行理合同约2.75%2.75%121,301.37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52,739.73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5,479.4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26,369.86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9,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7,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0/11/25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263,698.63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40,000,000.002021/1/3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204,931.51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72,000,000.002021/1/32021/3/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368,876.71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8,000,000.002021/1/3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0,054.7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80,000,000.002021/1/3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000,547.9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1/3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625,342.47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1/3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625,342.47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2021/1/4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24,863.01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3/9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52,191.78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3/9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76,095.8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4/16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94,931.51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4/16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7,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4/16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7,465.7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银行理40,000,000.002021/5/192021/6/17自有资银行理合同约2.75%2.75%90,410.96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5/192021/6/17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13,013.70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7/12021/10/1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55,205.48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30,000,000.002021/7/12021/11/30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345,821.92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12021/11/30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576,369.86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7/12021/11/30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15,273.97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40,000,000.002021/7/1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64,109.5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1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580,136.9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7/1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16,027.40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40,000,000.002021/7/12021/12/3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70,136.99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12021/12/3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587,671.23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10,000,000.002021/7/12021/12/3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117,534.25已收回本金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40,000,000.002021/7/1-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470,136.99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666,780.82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666,780.82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50,000,000.002021/7/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666,780.82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
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7/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75%2.75%266,712.33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30,000,000.002021/7/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80%2.80%407,342.47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10/25-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80%2.80%101,260.27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11/4-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80%2.80%85,917.81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20,000,000.002021/11/16-自有资金银行理财合同约定2.80%2.80%59,576.71暂未收回本金,收到滚动收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00100.00400,000,0009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400,000,000100.00400,000,00090.00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4,444,44544,444,44544,444,44510.00
1、人民币44,444,44544,444,44544,444,44510.00
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00,000,000100.0044,444,44544,444,445444,444,445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普通股2021年8月12日5.99元44,444,4452021年8月24日44,444,445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其他衍生证券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32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79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56,080,00057.62256,080,000国有法人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97,000,00021.8297,000,000国有法人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17,640,0003.9717,640,000国有法人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7,640,0003.9717,640,000国有法人
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1,640,0002.6211,640,000国有法人
殷巧凤708,200708,2000.16境内自然人
JPMORGANCHASE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42,224642,2240.14未知
陈锡球636,400636,4000.14境内自然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0,056580,0560.13国有法人
何江525,000525,0000.12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殷巧凤708,200人民币普通股708,200
JPMORGANCHASE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42,224人民币普通股642,224
陈锡球636,400人民币普通股636,4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0,056人民币普通股580,056
何江525,000人民币普通股525,000
UBS AG318,658人民币普通股318,658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314,095人民币普通股314,095
管兵291,300人民币普通股291,300
周建明283,700人民币普通股283,700
林燕241,600人民币普通股241,6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99%股份。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56,080,0002024年8月24日256,080,000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2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97,000,0002022年8月24日97,000,000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3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17,640,0002022年8月24日17,640,000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4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7,640,0002022年8月24日17,640,000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5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1,640,0002022年8月24日11,640,000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6
7
8
9
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99%股份。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李久军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李久军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冯云生2011年3月31日9111000071782903535,681,585,822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的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仓储;广告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会展服务;教学仪
器的研发生产;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与教育相关的咨询。
情况说明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版传媒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版传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2021年度的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教材、教辅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龙版传媒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中小学生课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其中教材、教辅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是龙版传媒的主要利润来源,作为关键业务指标,我们将教材、教辅业务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教材、教辅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三、24及五、36。(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教材、教辅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测试与教材、教辅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3)对教材、教辅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执行波动分析,结合行业特征识别和关注异常波动; (4)对记录的教材、教辅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依据,检查发货单等支持性文件。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公司应收账款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1)评估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内
的账面价值127,678,625.31元,为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重要组成项目。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鉴于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9,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披露参见附注五、3。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确定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的依据、单项评估信用减值的判断等的合理性; (3)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总体分析性复核程序; (4)获取管理层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检查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历史资料、历史损失情况、前瞻性信息调整、已发生信用损失判断等情况,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 (6)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7)检查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报表列报与披露。

四、其他信息

龙版传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版传媒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龙版传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版传媒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版传媒、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版传媒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版传媒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版传媒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龙版传媒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新英

中国?北京 2022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714,117,930.621,177,842,464.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300,000,000.0034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127,678,625.31132,965,171.3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6,025,283.3813,552,700.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28,439,331.7219,695,353.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232,770,572.03224,206,490.1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212,115.82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7,546,596.2810,836,228.68
流动资产合计2,426,790,455.161,927,098,409.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3,693,304.993,976,963.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938,779.572,873,034.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858,474,081.711,917,015,973.47
在建工程七、22115,904,219.3761,149,589.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235,586.41
无形资产七、26272,929,567.46281,061,085.7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5,458,252.747,534,367.63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64,126.1069,287.23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352,786.292,361,847.60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1,050,704.642,276,042,148.56
资产总计4,687,841,159.804,203,140,558.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296,259,100.81303,018,055.88
预收款项七、3715,815,587.5112,884,237.69
合同负债七、38263,718,183.10240,116,685.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96,066,687.5790,302,961.92
应交税费七、404,948,470.845,199,103.94
其他应付款七、4138,102,874.9942,728,13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91,264.92
其他流动负债七、449,879,847.089,208,696.36
流动负债合计724,882,016.82703,457,872.2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9909,190,000.001,011,750,000.00
预计负债740,544.00
递延收益七、5182,951,988.3991,652,242.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92,141,988.391,104,142,786.88
负债合计1,717,024,005.211,807,600,659.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44,444,445.00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178,257,445.27993,895,367.0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56,811,462.03135,675,716.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58,371,776.5348,033,947.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232,932,025.76817,934,86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970,817,154.592,395,539,899.1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970,817,154.592,395,539,899.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687,841,159.804,203,140,558.19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93,594,085.301,116,366,027.15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0034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七、13,297,562.8537,104,624.6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42,477.88
其他应收款十七、231,340,731.2041,209,158.7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7,672,444.2553,293,6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954,392.603,760,124.45
流动资产合计1,991,859,216.201,601,476,026.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655,053,506.821,588,677,481.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1,889,226.59145,997,416.5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258,314.798,174,40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81,192.00762,40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05,582,240.201,743,611,701.89
资产总计3,797,441,456.403,345,087,728.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5,183,929.9411,165,396.15
预收款项13,451,976.02
合同负债16,925,251.39
应付职工薪酬4,941,745.535,206,988.87
应交税费888,575.71674,533.69
其他应付款1,512,724,833.931,401,589,772.9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673,925.961,210,677.84
流动负债合计1,582,338,262.461,433,299,345.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2,210,000.0047,910,000.00
预计负债155,634,707.54155,634,707.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7,844,707.54203,544,707.54
负债合计1,790,182,970.001,636,844,053.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4,444,445.00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75,421,853.85991,059,775.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320,000.0019,89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8,371,776.5348,033,947.78
未分配利润324,700,411.02249,259,952.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07,258,486.401,708,243,67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797,441,456.403,345,087,728.74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90,597,927.221,540,410,005.28
其中:营业收入七、611,790,597,927.221,540,410,005.2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379,016,683.471,401,698,321.92
其中:营业成本七、61999,362,310.44867,628,468.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1,329,662.3512,665,703.28
销售费用七、63272,097,719.07228,197,771.92
管理费用七、6480,866,823.85262,527,977.55
研发费用七、653,923,214.098,248,447.93
财务费用七、661,436,953.6722,429,952.25
其中:利息费用12,464.04
利息收入36,265,373.6916,198,558.14
加:其他收益七、6733,295,088.6429,860,236.1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5,028,409.0410,179,029.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83,658.37-81,544.9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9,166,923.627,221,468.3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7,971,020.89-7,502,679.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230,438.87662,524.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42,997,235.79179,132,262.44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842,995.313,856,709.93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906,481.391,717,591.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2,933,749.71181,271,380.96
减:所得税费用七、764,269.45490,267.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2,929,480.26180,781,113.5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2,929,480.26180,781,113.5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2,929,480.26180,781,113.5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8,864,254.8044,085,637.0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57-78,864,254.8044,085,637.0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8,864,254.8044,085,637.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78,930,000.0044,250,00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5,745.20-164,363.0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64,065,225.46224,866,750.5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64,065,225.46224,866,750.5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6780.452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6780.452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25,552,985.65291,717,720.71
减:营业成本十七、4253,155,425.48223,533,888.32
税金及附加2,543,575.66400,218.73
销售费用5,265,634.994,545,421.08
管理费用30,279,446.5631,077,074.9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4,290,644.02-8,337,958.58
其中:利息费用43,316.69
利息收入36,102,546.1710,491,190.31
加:其他收益10,055,999.253,974,464.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24,874,146.1420,169,990.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00.004,666.5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3,527,492.3764,648,197.94
加:营业外收入39,033.355,800.00
减:营业外支出188,238.231,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3,378,287.4964,652,997.9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3,378,287.4964,652,997.9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3,378,287.4964,652,997.9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570,000.002,190,00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570,000.002,19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5,570,000.002,190,00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7,808,287.4966,842,997.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62,338,588.151,615,862,737.3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969,662.686,044,915.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9,212,818.6981,627,052.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8,521,069.521,703,534,705.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01,883,893.59919,656,851.7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2,917,448.81292,371,967.85
支付的各项税费41,352,879.6526,892,877.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35,684,677.54219,907,33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1,838,899.591,458,829,03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82,169.93244,705,672.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1,230.43140,052.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6,994.331,231,639.9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35,240,836.981,453,520,195.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5,969,061.741,454,891,887.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7,492,692.0424,028,894.62
投资支付的现金3,7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072,000,000.001,69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9,492,692.041,723,778,894.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6,369.70-268,887,006.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8,806,523.2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8,806,52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600,000.0011,736,513.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83,600.004,854,905.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83,600.0016,591,41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22,923.25-16,591,419.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504,181,462.88-40,772,753.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1,143,850,126.911,184,622,880.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1,648,031,589.791,143,850,126.91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5,969,452.55450,959,822.78
收到的税费返还22,570.101,809,748.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4,212,940.721,450,045,32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0,204,963.371,902,814,897.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0,422,733.05279,481,146.0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543,839.3919,373,174.34
支付的各项税费7,696,330.56602,317.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1,344,152.44224,852,59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5,007,055.44524,309,22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197,907.931,378,505,668.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121,989.7419,751,248.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35,336,391.221,282,221,302.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9,458,380.961,301,972,550.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118,437.401,807,870.2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6,376,025.493,7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72,000,000.001,60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9,494,462.891,611,557,870.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63,918.07-309,585,320.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8,806,523.2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8,806,52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600,000.0011,779,830.4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4,905.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00,000.0016,634,73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206,523.25-16,634,736.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6,368,349.251,052,285,611.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7,504,753.1755,219,141.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53,873,102.421,107,504,753.17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00,000,000.00993,895,367.02135,675,716.8348,033,947.78817,934,867.482,395,539,899.112,395,539,899.11
加:会计政策变更5,506.775,506.775,506.7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00,000,000.00993,895,367.02135,675,716.8348,033,947.78817,940,374.252,395,545,405.882,395,545,405.88
三、本44,444,445.00184,362,078.25-78,864,254.8010,337,828.75414,991,651.51575,271,748.71575,271,748.71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78,864,254.80442,929,480.26364,065,225.46364,065,225.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4,444,445.00184,362,078.25228,806,523.25228,806,523.2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4,444,445.00184,362,078.25228,806,523.25228,806,523.2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337,828.75-27,937,828.75-17,600,000.00-17,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337,828.75-10,337,828.7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7,600,000.00--17,600,000.00-17,6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
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4,444,445.001,178,257,445.2756,811,462.0358,371,776.531,232,932,025.762,970,817,154.592,970,817,154.59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371,177,668.5222,717,698.5091,590,079.8341,568,647.99655,355,567.522,182,409,662.362,182,409,662.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71,177,668.5222,717,698.5091,590,079.8341,568,647.99655,355,567.522,182,409,662.362,182,409,662.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71,177,668.52971,177,668.5244,085,637.006,465,299.79162,579,299.96213,130,236.75213,130,236.75
(一)综合收益总额44,085,637.00180,781,113.53224,866,750.53224,866,750.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65,299.79-18,201,813.57-11,736,513.78-11,736,513.78
1.提取盈余公积6,465,299.79-6,465,299.7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736,513.78-11,736,513.78-11,736,513.7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971,177,668.52971,177,668.5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971,177,668.52971,177,668.5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00,000.00993,895,367.02135,675,716.8348,033,947.78817,934,867.482,395,539,899.112,395,539,899.11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00,000,000.00991,059,775.6019,890,000.0048,033,947.78249,259,952.281,708,243,675.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00,000,000.00991,059,775.6019,890,000.0048,033,947.78249,259,952.281,708,243,675.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444,445.00184,362,078.25-15,570,000.0010,337,828.7575,440,458.74299,014,810.74
(一)综合收益总额-15,570,000.00103,378,287.4987,808,287.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4,444,445.00184,362,078.25228,806,523.2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4,444,445.00184,362,078.25228,806,523.2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337,828.75-27,937,828.75-17,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337,828.75-10,337,828.7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7,600,000.00-17,6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4,444,445.001,175,421,853.854,320,000.0058,371,776.53324,700,411.022,007,258,486.40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371,177,668.5219,882,107.0817,700,000.0041,568,647.99202,808,767.911,653,137,191.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71,177,668.5219,882,107.0817,700,000.0041,568,647.99202,808,767.911,653,137,191.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71,177,668.52971,177,668.522,190,000.006,465,299.7946,451,184.3755,106,484.16
(一)综合收益总额2,190,000.0064,652,997.9466,842,997.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65,299.79-18,201,813.57-11,736,513.78
1.提取盈余公积6,465,299.79-6,465,299.7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736,513.78-11,736,513.78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971,177,668.52971,177,668.5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971,177,668.52971,177,668.5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00,000.00991,059,775.6019,890,000.0048,033,947.78249,259,952.281,708,243,675.66

公司负责人:曲柏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冬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或“本公司”或“本集团”)系由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数媒”)出资,于2014年7月14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历史沿革

1、初始投资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000.00元,其中:出版集团出资4,950,000.00元,持股比例99.00%;东北数媒出资50,000.00元,持股比例1.00%,均为货币出资。此次出资业经黑龙江国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出具龙杨会验字(2014)E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出版集团增资

2015年5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方案和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黑政函[2015]71号),原则同意《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方案》。出版集团将所属出版、印务、发行板块共计98家单位(包括89家二级单位、8家三级单位和1家四级单位)及相关的业务、资产注入龙版传媒,其中出版板块17家单位、印务板块4家单位、发行板块77家单位。2015年6月15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版集团拟注入资产出具了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5]第061号),评估值为1,325,042,338.52元。2015年6月19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黑财资[2015]9号),批准龙版传媒注册资本增至1,330,042,338.52元,其中出版集团出资增加至1,329,992,338.52元、持股比例为

99.996%,东北数媒出资50,000.00元、持股比例0.004%。2015年6月24日,经龙版传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330,042,338.52元。

3、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调整股权转让方案并转让相关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黑政函[2016]136号),同意出版集团向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股份”)和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网络”)分别转让其持有的龙版传媒25.00%和2.996%的股权;同意东北数媒向龙江网络转让其持有的龙版传媒0.004%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1.16元。2016年11月18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版集团拟转让所持龙版传媒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49%股权所涉及的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16]第043号评估报告。同日,出版集团与中教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版集团、东北数媒与龙江网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版传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957,630,483.7372.00%
2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32,510,584.6325.00%
3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9,901,270.163.00%
合计1,330,042,338.52100.00%

4、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8年9月21日,黑龙江省财政厅作出《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的批复》(黑财文化[2018]39号),同意出版集团向拟引入的龙版传媒战略投资者转让其所持龙版传媒6%股权,战略投资者分别以现金方式受让龙版传媒的3%股权。

龙版传媒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引进战略投资者,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所涉及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18]第006号)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出版”)分别以货币资金受让出版集团持有的龙版传媒3%的股权(折合39,901,270股份,金额57,856,841.50元),并分别认购龙版传媒增资1.5%的股权(折合20,567,665股份,金额29,823,114.25元),每股价格1.45元。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后,龙版传媒注册资本增至1,371,177,668.52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龙版传媒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877,827,943.7364.02%
2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32,510,584.6324.25%
3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9,901,270.162.91%
4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60,468,935.004.41%
5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468,935.004.41%
合计1,371,177,668.52100.00%

5、缩股减资

2019年5月28日,龙版传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缩股减资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龙版传媒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在保持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变的前提下,以总股本1,371,177,668.52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3.4279441713股缩为1股的方式缩股,相当于每股折算为0.291720036858349股。缩股减资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71,177,668.52股减少至400,000,000.00股。2019年6月4日,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出具《关于缩股减资有关事宜的批复》(2019-380号),同意公司缩股减资事项。2020年5月9日,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同意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黑财教[2020]29号),同意公司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缩股减资完成后,龙版传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56,080,000.0064.02%
2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97,000,000.0024.25%
3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1,640,000.002.91%
4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17,640,000.004.41%
5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7,640,000.004.41%
合计400,000,000.00100.00%

6、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8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3,445.00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5.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本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44,444,445.00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444,445.00元。

(二)基本情况

龙版传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308576217N

注册资本:444,444,445.00元

法定代表人:曲柏龙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中小学生课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出版物印刷(租型复制);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纸张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房屋租赁。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4户,本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设定受益计划及辞退福利

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和辞退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养老福利平均年增长率、抚恤金福利平均年增长率等因素。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和辞退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7)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

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1“长

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节五、21、(2)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

于其分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集团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员工备用金、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项、应收养老金返还款项等

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员工备用金、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项、应收养老金返还款项等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发行企业

A.库存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码洋计价,同时确认购入存货的商品进销差价。发出时按码洋进行结转,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B.其他存货:同其他企业。

②其他企业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印刷企业、物资供应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出版企业的库存纸张,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并按个别存货逐项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如个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个别存货成本,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出版企业、发行企业按下述方法确定库存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

A.出版企业、发行企业于每年年终,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出版物提成差价”。

B.提成差价的计提范围指所有属于出版单位的库存出版物,包括在库、在厂、委托代销、发出商品等以及属于发行单位的库存出版物,不包括受托代销商品。提成差价的提取标准为:

a.图书:ⅰ教材教辅图书:截至财务报表日未对外销售的教材教辅图书,如未改版或无法确定是否改版,比照一般图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已改版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ⅱ.一般图书:当年出版的不提存货跌价准备;前一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10%的存货跌价准备;前二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的存货跌价准备;前三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无价值以及出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图书,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b.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c.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微缩品):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提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的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价值的,全部报废。

d.所有各类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库存实际成本。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

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集团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本报告中6项中(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453%6.47-2.16%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63%9.70-6.06%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3%19.4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3%19.40%
其他年限平均法53%19.4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设定受益计划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反映本集团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集团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88,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集团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

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本节内容。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77,842,464.561,177,842,464.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48,000,000.0034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32,965,171.33132,965,171.3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552,700.9913,397,180.99-155,52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9,695,353.9719,695,353.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24,206,490.10224,206,490.1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836,228.6810,836,228.68
流动资产合计1,927,098,409.631,926,942,889.63-155,52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976,963.363,976,963.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73,034.372,873,034.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17,015,973.471,917,015,973.47
在建工程61,149,589.1161,149,589.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45,036.32245,036.32
无形资产281,061,085.79281,061,085.7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534,367.637,534,367.63
递延所得税资产69,287.2369,287.23
其他非流动资产2,361,847.602,361,847.60
非流动资产合计2,276,042,148.562,276,287,184.88245,036.32
资产总计4,203,140,558.194,203,230,074.5189,516.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03,018,055.88303,018,055.88
预收款项12,884,237.6912,884,237.69
合同负债240,116,685.74240,116,685.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90,302,961.9290,302,961.92
应交税费5,199,103.945,199,103.94
其他应付款42,728,130.6742,728,13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4,009.5584,009.55
其他流动负债9,208,696.369,208,696.36
流动负债合计703,457,872.20703,541,881.7584,009.5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11,750,000.001,011,750,000.00
预计负债740,544.00740,544.00
递延收益91,652,242.8891,652,242.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04,142,786.881,104,142,786.88
负债合计1,807,600,659.081,807,684,668.6384,009.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0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93,895,367.02993,895,367.0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35,675,716.83135,675,716.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033,947.7848,033,947.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17,934,867.48817,940,374.255,50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395,539,899.112,395,545,405.885,506.7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395,539,899.112,395,545,405.885,506.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203,140,558.194,203,230,074.5189,516.32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245,036.32
预付账款13,552,700.9913,397,18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4,009.55
未分配利润817,934,867.48817,940,374.2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6,366,027.151,116,366,027.15
交易性金融资产348,000,000.00348,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7,104,624.6737,104,624.6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42,477.881,742,477.88
其他应收款41,209,158.7141,209,158.7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3,293,613.9953,293,6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760,124.453,760,124.45
流动资产合计1,601,476,026.851,601,476,026.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88,677,481.331,588,677,481.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5,997,416.53145,997,416.5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174,403.818,174,40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62,400.22762,40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743,611,701.891,743,611,701.89
资产总计3,345,087,728.743,345,087,728.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165,396.1511,165,396.15
预收款项13,451,976.0213,451,976.02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5,206,988.875,206,988.87
应交税费674,533.69674,533.69
其他应付款1,401,589,772.971,401,589,772.9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210,677.841,210,677.84
流动负债合计1,433,299,345.541,433,299,345.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7,910,000.0047,910,000.00
预计负债155,634,707.54155,634,707.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3,544,707.54203,544,707.54
负债合计1,636,844,053.081,636,844,053.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0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91,059,775.60991,059,775.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9,890,000.0019,89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033,947.7848,033,947.78
未分配利润249,259,952.28249,259,952.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708,243,675.661,708,243,67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345,087,728.743,345,087,728.74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房屋租赁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5%、7%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屋的计税余值1.2%
房产税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计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15%、20%、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出版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或100%的优惠政策,并在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财税〔2014〕84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财税〔2019〕16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规定,本公司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00万元的子公司,所得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文思天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华研学旅行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版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③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取得编号为GR2020230006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至2022年度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④本集团企业所得税税率明细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所得税税率
1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
2黑龙江文思天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按照20%的税率 计缴
3黑龙江龙版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按照20%的税率 计缴
4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按照20%的税率 计缴
5黑龙江新华研学旅行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按照20%的税率 计缴
6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7其他单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5,445.01509,330.59
银行存款1,688,614,420.711,151,966,353.69
其他货币资金25,478,064.9025,366,780.28
合计1,714,117,930.621,177,842,464.5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①2021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资金,金额为25,207,350.95元(2020年12月31日:25,131,063.67元)。

②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包含定期存款利息39,720,982.88元(2020年12月31日:

8,861,273.98元)。③2021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因诉讼冻结资金1,158,007.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0,000,000.00348,000,000.00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0348,000,0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300,000,000.00348,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86,845,891.51
1至2年19,059,367.40
2至3年29,096,675.96
3至4年15,723,623.91
4至5年382,142.32
5年以上27,854,498.89
合计178,962,199.9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631,260.073.155,631,260.07100.0005,631,260.073.225,631,260.07100.000
其中:
北京市问鼎坤豪图书有限公司4,736,971.802.654,736,971.80100.0004,736,971.802.704,736,971.80100.000
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69,890.000.0469,890.00100.00069,890.000.0469,890.00100.000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43,503.370.0243,503.37100.00043,503.370.0243,503.37100.0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894.900894.90100.000894.900894.90100.000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0,000.000.0480,000.00100.00080,000.000.0580,000.00100.000
黑龙江滨安物流中心700,000.000.39700,000.00100.000700,000.000.40700,000.001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330,939.9296.8545,652,314.61/127,678,625.31169,507,177.9096.7836,542,006.57/132,965,171.33
其中:
1年以内86,845,891.5148.534,342,294.58582,503,596.9396,619,263.4555.174,830,963.17591,788,300.28
1至2年19,059,367.4010.652,858,905.111516,200,462.2930,848,414.2017.614,627,262.131526,221,152.07
2至3年29,096,675.9616.267,274,168.992521,822,506.9718,418,019.1210.524,604,504.782513,813,514.34
3至4年15,723,623.918.798,647,993.15557,075,630.76836,538.090.48460,095.9555376,442.14
4至5年382,142.320.21305,713.968076,428.363,828,812.502.193,063,05080765,762.5
5年以上22,223,238.8212.4222,223,238.82100018,956,130.5410.8218,956,130.541000
合计178,962,199.99100.0051,283,574.68/127,678,625.31175,138,437.97100.0042,173,266.64/132,965,171.3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京市问鼎坤豪图书有限公司4,736,971.804,736,971.80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69,890.0069,890.00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43,503.3743,503.37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894.90894.90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80,000.0080,000.00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黑龙江滨安物流中心700,000.00700,000.00100回收可能性很低
合计5,631,260.075,631,260.07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86,845,891.514,342,294.585
1至2年19,059,367.402,858,905.1115
2至3年29,096,675.967,274,168.9925
3至4年15,723,623.918,647,993.1555
4至5年382,142.32305,713.9680
5年以上22,223,238.8222,223,238.82100
合计173,330,939.9245,652,314.6126.3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2,173,266.6410,087,494.16613,337.86363,848.2651,283,574.68
合计42,173,266.6410,087,494.16613,337.86363,848.2651,283,574.6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63,848.26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黑龙江省教育厅38,512,805.5621.5214,408,380.13
哈尔滨市石桥印务有限公司9,730,256.385.44486,512.82
黑龙江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5,763,342.513.225,763,342.51
北京问鼎坤豪图书有限公司4,736,971.802.654,736,971.80
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4,515,434.812.52225,771.74
合计63,258,811.0635.3525,620,979.00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99,720.8419.916,980,911.9552.11
1至2年677,621.2611.254,690,399.5235.01
2至3年3,405,901.3856.5228,255.000.21
3年以上742,039.9012.321,697,614.5212.67
合计6,025,283.38100.0013,397,180.99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刘伟波2,012,000.0233.39
哈尔滨腾飞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492,531.6024.77
哈尔滨阿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1,409,704.5023.4
李春园195,000.003.24
黑龙江建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9,833.402.32
合计5,249,069.5287.12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8,439,331.7219,695,353.97
合计28,439,331.7219,695,353.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5,097,711.05
1至2年12,863,313.62
2至3年377,908.91
3至4年271,757.92
4至5年69,512.85
5年以上5,383,067.30
合计34,063,271.65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3,839,454.149,451,597.63
押金及保证金1,182,591.871,145,425.82
备用金1,575,615.391,577,287.97
代垫社保376,323.82534,450.31
员工借款950,000.00950,000.00
养老金返还26,139,286.4312,065,215.10
合计34,063,271.6525,723,976.83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40,602.35253,760.755,734,259.766,028,622.86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988.42-92,207.9893,196.40
--转入第二阶段-988.42988.42
--转入第三阶段-93,196.4093,196.40
--转回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00,508.77100,508.77
本期转回29,449.28378,292.17407,741.4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0,000.0087,450.2597,450.25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0,164.65252,061.545,361,713.745,623,939.9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97,450.2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黑龙江财政厅养老金返还26,139,286.431-2年76.74
齐齐哈尔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往来款2,069,485.005年以上6.082,069,485.00
梁爽备用金371,621.621-2年1.09
黑龙江省龙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往来款240,000.005年以上0.70240,000.00
北京印刷机械经营服务中心往来款200,318.285年以上0.59200,318.28
合计/29,020,711.33/85.202,509,803.28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6,525,817.54703,576.1875,822,241.3681,556,290.46329,180.9881,227,109.48
在产品63,163,084.3063,163,084.3056,138,653.9556,138,653.95
库存商品134,478,810.5850,771,047.2783,707,763.31120,559,546.4144,441,107.1376,118,439.28
发出商品25,831,263.8615,763,360.8010,067,903.0625,334,655.9414,616,698.5510,717,957.39
周转材料9,580.009,580.004,330.004,330.00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300,008,556.2867,237,984.25232,770,572.03283,593,476.7659,386,986.66224,206,490.1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29,180.98374,395.20703,576.18
库存商品44,441,107.136,449,963.44120023.3050,771,047.27
发出商品14,616,698.551,146,662.2515,763,360.8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59,386,986.667,971,020.89120,023.3067,237,984.25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212,115.82
合计212,115.8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预缴其他税金5,008,125.191,250,410.20
待摊费用2,190,201.831,980,075.98
预缴企业所得123,312.682,939.38
待抵扣增值税10,224,956.587,602,803.12
合计17,546,596.2810,836,228.68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

项 目期末余额
租赁收款额221,238.94
未担保余值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9,123.12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减: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212,115.82
合计

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期 间金额
第1年221,238.94
合 计221,238.94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
追加减少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其他其他权益宣告发放计提其他
投资投资综合收益调整变动现金股利或利润减值准备余额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南京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公司306,012.25-291,160.3214,851.93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70,951.117,501.953,678,453.06
小计3,976,963.36-283,658.373,693,304.99
合计3,976,963.36-283,658.373,693,304.99

其他说明

备注:黑龙江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名称变更为南京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南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名称变更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深圳图书贸易有限公司585,428.99585,428.99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423,383.581,357,638.38
新华盛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407,967.00407,967.00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22,000.00
合计2,938,779.572,873,034.37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00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或摊销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858,474,081.711,917,015,973.4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858,474,081.711,917,015,973.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22,363,082.1898,104,569.0617,092,179.3032,889,554.9537,730,318.412,308,179,703.90
2.本期增加金额3,244,031.123,617,770.39290,852.041,798,972.08749,711.499,701,337.12
(1)购置2,211,456.043,617,770.39290,852.041,531,524.08749,711.498,401,314.04
(2)在建工程转入1,032,575.08267,448.001,300,023.0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02,155.521,421,481.86258,377.261,101,642.863,183,657.50
(1)处置或报废402,155.521,421,481.86258,377.261,101,642.863,183,657.50
4.期末余额2,125,607,113.30101,320,183.9315,961,549.4834,430,149.7737,378,387.042,314,697,383.5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94,691,554.6443,227,427.614,019,431.2417,477,556.4421,747,760.51391,163,730.43
2.本期增加金额51,202,106.788,146,735.081,114,404.263,428,240.393,953,971.1067,845,457.61
(1)计提51,202,106.788,146,735.081,114,404.263,428,240.393,953,971.1067,845,457.61
3.本期减少金额72,188.371,378,837.40246,277.941,088,582.522,785,886.23
(1)处置或报废72,188.371,378,837.40246,277.941,088,582.522,785,886.23
4.期末余额345,893,661.4251,301,974.3113,754,998.1020,659,518.8924,613,149.09456,223,301.8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79,713,451.8850,018,209.622,206,551.3813,770,630.8812,765,237.951,858,474,081.71
2.期初账面价值1,827,671,527.5454,877,141.463,072,748.0615,411,998.5115,982,557.901,917,015,973.4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13,287,803.371,956,305.9911,331,497.38
电子设备207,966.05157,963.8250,002.23
其他4,536,438.051,135,350.793,401,087.26
合计18,032,207.473,249,620.6014,782,586.87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188,062.75因主楼楼基地确认为办公楼用地,院内土地与居民分摊,故无法单独办理土地证
房屋250,397.66因主楼楼基地确认为办公楼用地,院内土地与居民分摊,故无法单独办理土地证
房屋138,599.50因主楼楼基地确认为办公楼用地,院内土地与居民分摊,故无法单独办理土地证
新华书店办公室61,589.13违章建筑,不予办证
业务室26,662.37自建无手续,不符合消防问题,无法办证
房屋(后院仓库)146,658.43无土地证房产,因开发商在国土资源局没有审批手续,所以不予以办理土地证。
新兴门市部156,269.00无土地证房产,开发商联系不上,土地无法分割
北京市中海风情01017,184,958.62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中海风情010210,007,966.06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中海风情16231,439,871.37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中海风情16251,137,534.70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中海风情5013,964,792.66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中海风情5023,964,792.66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199154,356.11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17345,267.87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73163,598.15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62166,356.66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63166,356.66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68163,598.15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市地下车位025166,356.66无土地证房产
爱建办公楼1,728,105.66回迁安置房,暂未办理房产证
二楼仓库397,769.42违建无法办证
房屋1,706,966.28开发商暂时无法办理
房屋256,108.20压建筑红线无法办理
办公楼及教材库3,945,342.00开发商暂时无法办理
六委工会综合楼155,188.25无土地证房产
北京图书中心办公楼4,986,981.48无土地证房产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一楼394,121.83无土地证房产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二楼526,084.65无土地证房产
铁锋区齐铁地区东局宅生产路0008栋00单元01层01号1,583,086.44无土地证房产
甘南县阳光新城商服4号125室652,666.67无房产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5,904,219.3761,149,589.11
工程物资
合计115,904,219.3761,149,589.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门店升级改造300,000.00300,000.00567,448.00567,448.00
拆迁还建房屋60,369,382.8760,369,382.8760,369,382.8760,369,382.87
办公楼装修工程212,758.24212,758.24212,758.24212,758.24
出版大厦建设项目55,022,078.2655,022,078.26
合计115,904,219.37115,904,219.3761,149,589.1161,149,589.11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门店升级改造567,448.00267,448.00300,000.00
拆迁还建房屋60,369,382.8760,369,382.87
办公楼装修工程212,758.241,032,575.081,032,575.08212,758.24
出版大厦项目55,022,078.2655,022,078.26
合计61,149,589.1156,054,653.341,300,023.08115,904,219.3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94,681.36694,681.36
2.本期增加金额178,391.33178,391.3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873,072.69873,072.6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49,645.04449,645.04
2.本期增加金额187,841.24187,841.24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37,486.28637,486.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5,586.41235,586.41
2.期初账面价值245,036.32245,036.32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其他合计
技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25,564,215.4215,992,803.53341,557,018.95
2.本期增加金额2,599,823.022,599,823.02
(1)购置2,599,823.022,599,823.0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25,564,215.4218,592,626.55344,156,841.9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1,469,794.169,026,139.0060,495,933.16
2.本期增加金额7,960,367.742,770,973.6110,731,341.35
(1)计提7,960,367.742,770,973.6110,731,341.3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9,430,161.9011,797,112.6171,227,274.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6,134,053.526,795,513.94272,929,567.46
2.期初账面价值274,094,421.266,966,664.53281,061,085.7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至2层0101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外销商品房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籍[2009]604号),目前北京市只对386个“外销”商品房项目的购房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购房人申请办理“外销”商品房之外土地使用权证,暂时不予受理,但不影响合法处分和管理该部分房产。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至2层0102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1号楼13层1623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1号楼13层1625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院8号楼4层2单元501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院8号楼4层2单元502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40号院101幢-1层199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17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25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62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63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68同上
朝阳区成寿寺路134号院2号楼-1层073同上
朝阳区北苑路172号万兴苑17号楼1层105同上
孙吴镇对应土地为附属设施用地,开发商开发建设后附属设施部分未申请登记,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兴华街2-738803-075-00-102购买的商品房,建设开发商未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许可,现开发商已经失联,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一楼书店柜台无土地坐标图,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二楼同上
铁锋区齐铁地区东局宅生产路0008栋00单元01层01号土地暂时无法分割,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立新街繁荣西路同上
立新街繁荣西路同上
立新街繁荣西路同上
六委因历史原因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中兴小区17栋2单元302少儿社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12年9月10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编号:01120050047),就少儿社位于南岗区十字街35号1单元1层1号的“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27923号”房屋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地点为爱建安置小区中兴小区,面积130平方米。房屋现已回迁入户等待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中兴小区17栋2单元202少儿社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12年9月14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编号:01120050050),就少儿社位于南岗区十字街35号1单元0层1号的“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27924号”房屋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地点为爱建安置小区中兴小区,面积130平方米。房屋现已回迁入户等待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百姓花园小区阿城区新华书店与阿城市富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6月1日签订了《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补偿协议书》,就位于和平街4委(解放大街87号)房屋(阿房字第六20712号(主楼)、阿房字第020710号、阿房字第020713号)及土地(阿城国用(和平)字(第4-344号))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面积合计1,954.90平方米,其中仓库将新建于解放桥南停车场东侧,面积600平方米。根据协议约定,本次拆迁安置进户时间为2008年12月,若超期进户,则由拆迁方补偿阿城区新华书店损失。竣工后三个月办理权属证书。
八北街盛世鑫城名苑小区七号楼肇东市新华书店与黑龙江省鑫淼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八北街盛世鑫城名苑小区七号楼的房产,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20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给登记机关备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权属证书的,双方协商解决。
城西街学府路2号同上
龙江县新华书店院里同上
萝北县凤翔镇二委同上
萝北县凤翔镇二委同上
拜泉镇人民路179号同上
通城街九委同上
方正县方正镇建设街新华书店院内同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

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6,941,659.091,799,840.2388,549.745,053,269.12
版权费506,644.13234,148.08272,496.05
其他86,064.4194,766.6448,343.48132,487.57
合计7,534,367.6394766.642,082,331.7988,549.745,458,252.74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427,507.3464,126.10461,914.8669,287.2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427,507.3464,126.10461,914.8669,287.2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工程款1,050,967.161,050,967.16560,702.57560,702.57
预付设备款240,230.00240,230.00544,618.38544,618.38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61,589.1361,589.131,256,526.651,256,526.65
合计1,352,786.291,352,786.292,361,847.602,361,847.6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图书、音像产品采购209,643,036.82194,981,494.38
印刷服务11,505,139.0813,707,989.40
稿酬、租型等内容采购25,833,395.6436,686,855.38
印刷材料21,430,695.6625,168,979.22
费用款12,490,696.1723,983,272.52
工程及设备款13,579,589.916,494,170.11
其他1,776,547.531,995,294.87
合计296,259,100.81303,018,055.8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房租15,815,587.5112,884,237.69
合计15,815,587.5112,884,237.6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263,718,183.10240,116,685.74
合计263,718,183.10240,116,685.74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7,253,366.10288,268,390.85283,387,369.8392,134,387.1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049,595.8236,124,741.9135,242,037.283,932,300.45
三、辞退福利66,688.0066,688.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0,302,961.92324,459,820.76318,696,095.1196,066,687.57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4,246,069.36221,320,846.11221,374,960.0254,191,955.45
二、职工福利费128,495.4714,957,490.5114,988,965.5597,020.43
三、社会保险费89,221.0721,133,510.1820,960,318.19262,413.06
其中:医疗保险费84,590.1719,728,896.5519,555,219.54258,267.18
工伤保险费407.15865,093.54865,466.9933.70
生育保险费4,223.75539,520.09539,631.664,112.18
四、住房公积金553,265.8420,875,968.8520,946,982.24482,252.4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236,314.369,980,575.205,116,143.8337,100,745.7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7,253,366.10288,268,390.85283,387,369.8392,134,387.1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773,239.9930,636,542.6030,522,910.941,886,871.65
2、失业保险费789,509.261,321,995.991,321,160.97790,344.28
3、企业年金缴费486,846.574,166,203.323,397,965.371,255,084.52
合计3,049,595.8236,124,741.9135,242,037.283,932,300.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98,552.561,592,592.72
企业所得税351,060.12367,139.26
个人所得税1,861,032.581,471,768.99
房产税1,466,029.34933,018.89
城镇土地使用税234,265.03193,931.40
城市维护建设税129,223.48210,656.69
教育费附加83,344.78179,671.76
印花税206,566.88237,896.64
其他18,396.0712,427.59
合计4,948,470.845,199,103.94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8,102,874.9942,728,130.67
合计38,102,874.9942,728,130.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11,484,101.3715,511,408.82
代收代付及暂收款9,546,832.609,707,077.95
保证金及押金5,596,051.285,288,371.52
应付费用款3,976,178.814,741,722.90
其他7,499,710.937,479,549.48
合计38,102,874.9942,728,130.6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大庆市新华书店3,248,586.40历史遗留款项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00,000.00历史遗留款项
合计5,448,586.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1,264.9284,009.55
合计91,264.9284,009.55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9,879,847.089,208,696.36
合计9,879,847.089,208,696.3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91,264.92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91,264.92
合计0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882,790,000.00977,990,000.00
二、辞退福利26,400,000.0033,760,000.00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909,190,000.001,011,750,000.00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977,990,000.00987,460,000.00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55,370,000.0052,190,000.00
1.当期服务成本29,060,000.0029,150,000.00
2.过去服务成本-220,770,000.00-13,640,000.00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10,000.00-20,000
4、利息净额36,330,000.0036,700,000.00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78,930,000.00-44,250,000.00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78,930,000.00-44,250,000.00
四、其他变动-18,760,000.00-17,410,000.00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2.已支付的福利-18,760,000.00-17,410,000.00
五、期末余额882,790,000.00977,990,000.00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977,990,000.00987,460,000.00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55,370,000.0052,190,000.00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78,930,000.00-44,250,000.00
四、其他变动-18,760,000.00-17,410,000.00
五、期末余额882,790,000.00977,990,000.00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设定受益计划,受利率风险和受益人的预期寿命变动等风险的影响。该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现值由本集团聘请的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评估结果基于公司确认的以下精算假设:
2020/12/312021/12/31
折现率 - 离职后福利3.75%3.25%
折现率 - 辞退福利3.00%2.75%
养老福利平均年增长率(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其他养老福利)8.00% / 0.00%8.00% / 0.00%
抚恤金福利平均年增长率(离休人员和事业身份的退休人员/企业身份的退休人员)8.00% / 0.00%8.00% / 0.00%
养老福利平均年增长率(事业身份的内退人员/企业身份的内退人员)0.00% / 9.00%0.00% / 9.00%
抚恤金平均年增长率(事业身份的内退人员/ 企业身份的内退人员)8.00% / 0.00%8.00% / 0.00%
遗属补贴平均年增长率10.00%10.00%
医疗福利平均年增长率8.00%8.00%
死亡率中国寿险业年金生命表2000-2003 男表/女表 CL3/CL4 (2000-20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740,544.00子公司未决诉讼事项形成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应付退货款
其他
合计740,544.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91,652,242.886,724,751.0015,425,005.4982,951,988.39政府补助
合计91,652,242.886,724,751.0015,425,005.4982,951,988.39/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华书店图书配送中心物流项目16,221,111.022,098,888.9214,122,222.10与资产相关
出版物数字化、绿色化印刷建设项目12,615,030.881,317,869.9211,297,160.96与资产相关
门店转型升级工程项目补贴10,313,990.97588,843.709,725,147.27与资产相关
综合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220,806.791,217,827.332,979.46与资产相关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617,965.762,000,000.003,260,516.769,357,449.00与收益相关
精品图书工程9,293,931.441,354,751.001,078,402.809,570,279.64与收益相关
拆迁补偿款13,342,833.81168,101.9013,174,731.91与收益相关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17,380,785.041,330,000.003,661,111.2215,049,673.82与收益相关
政府购买服务补偿金1,800,000.001,8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645,787.17240,000233,442.94652,344.23与收益相关
合计91,652,242.886,724,751.0015,425,005.4982,951,988.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00,000,000.0044,444,445.0044,444,445.00444,444,445.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993,895,367.02184,362,078.251,178,257,445.27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993,895,367.02184,362,078.251,178,257,445.2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84,362,078.25元,其中股本溢价增加184,362,078.25元。变动原因: 依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8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3,445.00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5.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本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44,444,445.00股,

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444,445.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37,415,702.30元,形成股本溢价184,362,078.2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675,716.83-78,864,254.80-78,864,254.8056,811,462.03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35,620,000.00-78,930,000.00-78,930,000.0056,690,000.00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716.8365,745.2065,745.20121,462.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
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35,675,716.83-78,864,254.80-78,864,254.8056,811,462.03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8,033,947.7810,337,828.7558,371,776.53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48,033,947.7810,337,828.7558,371,776.5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集团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集团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817,934,867.48655,355,567.5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5,506.7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817,940,374.25655,355,567.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929,480.26180,781,113.5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37,828.756,465,299.7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7,600,000.0011,736,513.78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232,932,025.76817,934,867.4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506.77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741,372,445.90986,546,234.421,490,826,777.10854,469,744.47
其他业务49,225,481.3212,816,076.0249,583,228.1813,158,724.52
合计1,790,597,927.22999,362,310.441,540,410,005.28867,628,468.9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319,781.84895,551.20
教育费附加888,850.04663,595.22
房产税14,984,731.757,693,303.85
城镇土地使用税3,101,414.712,497,480.06
车船税984,399.67770,669.94
印花税47,608.3251,716.14
其他2,876.0293,386.87
合计21,329,662.3512,665,703.28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7,010,904.8696,712,330.37
宣传推广费110,287,503.0278,779,899.97
运杂费21,459,654.1018,987,553.15
房租水电物暖费6,213,749.606,135,819.83
折旧费11,815,887.3311,550,965.79
仓储保管费1,958,219.882,157,650.42
修理费2,744,500.454,117,317.37
办公费2,499,746.562,660,233.81
车辆使用费556,319.05710,769.77
差旅费666,283.55579,466.66
招待费663,428.10717,368.53
其他6,221,522.575,088,396.25
合计272,097,719.07228,197,771.92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3,516,993.65148,869,525.45
折旧费37,600,130.2839,262,494.07
无形资产摊销10,201,299.679,723,722.81
办公费7,882,516.257,933,679.63
修理费4,504,430.906,451,981.02
取暖费8,445,712.408,016,809.56
聘请中介机构费3,493,476.885,422,111.05
差旅费1,708,285.371,412,696.41
车辆使用费1,791,708.202,218,564.84
业务招待费1,582,504.911,435,967.99
离职后福利-191,700,000.0015,510,000.00
辞退福利-2,390,000.00-9,250,000.00
其他管理费用24,229,765.3425,520,424.72
合计80,866,823.85262,527,977.55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源制作费105,047.621,816,981.10
技术开发费1,766,207.262,174,459.97
审读校验费335,450.00383,800.00
研发人员工资128,746.201,185,100.91
研发资料费1,436.76281,446.83
研发设备折旧528,501.20524,758.68
其他费用1,057,825.051,881,900.44
合计3,923,214.098,248,447.9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2,464.04
利息收入-36,265,373.69-16,198,558.14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利息37,220,000.0037,990,000.00
银行手续费469,863.32638,510.39
合计1,436,953.6722,429,952.25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中本年度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为12,464.04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新华书店图书配送中心物流项目2,098,888.922,098,888.93
综合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217,827.331,688,630.92
出版物数字化、绿色化印刷建设项目1,317,869.921,255,369.92
门店转型升级工程项目补贴588,843.70587,905.40
增值税返还6,888,669.003,674,705.56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260,516.766,846,469.49
精品图书工程1,078,402.808,045,458.64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3,661,111.221,782,427.12
稳岗补贴770,286.171,441,999.11
拆迁补偿款168,101.90174,870.96
上市奖励款10,000,000.002,000,000.00
政府购买服务补偿金1,800,000.00
留学回国项目198,142.94
小微高新企业补助款100,000.00
其他78,975.1549,999.47
其他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67,452.83213,510.66
合计33,295,088.6429,860,236.18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83,658.37-81,544.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9,906,576.717,197,064.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1,230.43140,052.14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334,260.272,666,673.98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256,783.67
合计15,028,409.0410,179,029.03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474,156.302,057,542.7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7,232.685,163,925.52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9,166,923.627,221,468.3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971,020.89-7,502,679.06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7,971,020.89-7,502,679.06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或损失230,438.87662,524.63
合计230,438.87662,524.63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42,323.9730,000.0042,323.9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42,323.9730,000.0042,323.97
无形资产处
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359,893.43
与企业日常无关的政府补助185,000.00185,000.00
赔偿款247,845.51247,845.51
罚款收入36,446.9115,715.1536,446.91
无法支付的款项263,758.46
收回以前核销款项43,371.11577,641.7043,371.11
其他1,288,007.81609,701.191,288,007.81
合计1,842,995.313,856,709.931,842,995.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关:
哈尔滨市高企培育奖补资金100,000.00
线下商贸企业奖励款85,000.00
合计185,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1,550.3235,108.5821,550.3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1,550.3235,108.5821,550.3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违约赔偿支出832,453.69832,453.69
对外捐赠750,400.77691,217.84750,400.77
罚款支出158,610.63357.80158,610.63
多缴纳税款无法退回166,163.75
其他143,465.98824,743.44143,465.98
合计1,906,481.391,717,591.411,906,481.39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91.6825,267.43
递延所得税费用5,161.13465,000.00
合计4,269.45490,267.4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42,933,749.7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4,829.1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335.5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0,434.1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4,269.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项15,369,700.6056,315,192.82
递延收益6,724,751.0012,860,000.00
其他收益10,900,420.473,738,485.79
营业外收入812,281.831,203,058.04
利息收入5,405,664.797,510,316.23
合计39,212,818.6981,627,052.8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付现部分204,818,846.69187,706,614.44
支付往来款项28,980,899.7831,266,928.14
营业外支出1,884,931.07933,793.82
合计235,684,677.54219,907,336.4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1,120,000,000.001,443,399,673.97
投资收益15,240,836.9810,120,521.88
合计1,135,240,836.981,453,520,195.8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1,072,000,000.001,696,000,000.00
合计1,072,000,000.001,696,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使用权资产183,600.00
上市相关费用4,854,905.65
合计183,600.004,854,905.6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42,929,480.26180,781,113.53
加:资产减值准备7,971,020.897,502,679.06
信用减值损失9,166,923.62-7,221,468.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7,845,457.6169,593,758.39
使用权资产摊销187,841.24
无形资产摊销10,731,341.3510,178,890.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82,331.792,134,275.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0,438.87-662,524.6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773.655,108.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7,232,464.0437,990,000.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028,409.04-10,179,029.0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61.1346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535,102.82-9,151,350.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5,690,356.5336,378,945.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3,964,771.09-73,109,725.9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82,169.93244,705,672.4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648,031,589.791,143,850,126.9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43,850,126.911,184,622,880.5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4,181,462.88-40,772,753.6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648,031,589.791,143,850,126.91
其中:库存现金25,445.01509,330.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647,735,430.831,143,105,079.7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270,713.95235,716.61
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48,031,589.791,143,850,126.9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6,365,357.95共管账户资金,诉讼冻结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26,365,357.95/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精品图书工程1,354,751.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304,751.00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1,33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80,000.00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0递延收益
上市奖励款10,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政府购买服务补偿金1,800,000.00其他收益1,800,000
其他283,675.15递延收益、其他收益83,675.15
增值税返还6,888,669.00其他收益6,888,669.00
稳岗补贴770,286.17其他收益770,286.17
小微高新企业补助款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
哈尔滨市高企培育奖补资金100,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0
线下商贸企业奖励款85,000.00营业外收入85,000.00
合计24,712,381.3220,412,381.32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新设子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投资设立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认缴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00%。截至报告日,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17.00万元人民币。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华文时代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排版、信息技术开发服务100.002
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新闻和出版业100.001
黑龙江新华果戈里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1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文思天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设计、制作、排版100.001
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墨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技术咨询100.002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龙版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互联网销售100.001
黑龙江神童画报杂志社有限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公司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图书出版100.002
黑龙江华文悦读荟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电子出版物销售100.002
黑龙江华文阅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设计排版、出版物销售100.001
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报纸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黑龙江格言杂志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哈尔滨房地产周报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报纸出版100.002
黑龙江生活月刊杂志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黑龙江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会刊杂志社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期刊出版、发行100.002
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文化产业投资100.002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数字出版、信息技术开发服务100.002
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制版100.002
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印刷100.002
厂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印刷物资销售100.002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进出口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印刷物资销售100.002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发行100.002
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信息技术开发100.002
黑龙江省新华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黑龙江新华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旅游业务100.001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讷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拜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克山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龙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依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泰来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甘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克东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富裕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黑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北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嫩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五大连池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逊克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孙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呼玛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黑河市黑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伊春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伊春市伊春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铁力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伊春市伊春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嘉荫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伊春市伊春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绥化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海伦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肇东市新华书店有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限公司
安达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望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青冈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兰西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庆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明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绥棱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化市绥化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五常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巴彦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桦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富锦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汤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桦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同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抚远市新佳木斯市佳木斯市出版物销100.002
华书店有限公司
木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通河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鹤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鹤岗市鹤岗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绥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鹤岗市鹤岗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萝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鹤岗市鹤岗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集贤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宝清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饶河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友谊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鸡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鸡西市鸡西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鸡东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鸡西市鸡西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密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鸡西市鸡西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虎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鸡西市鸡西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牡丹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绥芬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宁安市新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100.002
华书店有限公司
海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林口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穆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东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尚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延寿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勃利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依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宾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方正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出版物销售100.002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取得方式:1、投资设立;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南京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南京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9.00权益法核算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30.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南京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南京龙教数媒科技有限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有限公司公司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1,619,228.939,645,521.791,783,948.829,648,017.24
非流动资产2,873.54159,711.0110,161.36102,540.33
资产合计1,622,102.479,805,232.801,794,110.189,750,557.57
流动负债1,594,762.4233,059.141,172,565.393,390.4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1,594,762.4233,059.141,172,565.393,390.4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340.059,772,173.66621,544.799,747,167.1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4,851.933,678,453.06306,012.253,670,951.11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286,186.701,317,326.082,029,294.400
净利润-594,204.7425,006.49-5,094.08-263,496.30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00300,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0,000,000.00300,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3,383.581,515,395.992,938,779.57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423,383.58301,515,395.99302,938,779.57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年(期)末余额中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近,详见本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内容。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联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出版50,00057.6257.62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实收资本500,000,000.00500,000,000.00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报告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大庆市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林甸县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肇源县新华书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文盛后勤事务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新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东北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东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朝文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黑龙江龙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经济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人教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上海人教海文图书音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北京市人教科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其他公司
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
黑龙江神龙联合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

其他说明

备注: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神龙联合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神龙联合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本集团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大庆市新华书店接受劳务12,109.00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接受劳务12,179.50
黑龙江文盛后勤事务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42,974.00302,028.00
黑龙江东北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2,475.25155,148.52
黑龙江新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24,849.63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03,301.89
朝文社采购商品12,435.5510,397.47
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46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030,099.877,671,792.47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764.94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36.89316.07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9,139.2441,302.68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447.54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8,689,773.0534,163,821.19
人教数字出版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1,533.02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400,397.7112,464,266.79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8,112,851.967,931,397.79
上海人教海文图书音像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095.74
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3,417.24
语文出版社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557.61
北京人教希望读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35,269.87
合计72,952,971.5262,942,922.4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大庆市新华书店销售商品106,974,300.9383,941,169.10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销售商品3,145,769.395,173,578.32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销售商品3,866,923.973,510,167.96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销售商品5,002,502.255,363,068.85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销售商品7,527,988.357,098,850.60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销售商品5,395,179.485,300,899.05
林甸县新华书店销售商品3,393,936.823,019,355.57
肇源县新华书店销售商品7,168,265.557,765,940.30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77,358.49
朝文社销售商品18,196.2022,601.15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81,577.12215,374.34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97.39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5,717,434.558,628,830.00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744,420.262,660,732.10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433.8497,201.35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05,972.20
黑龙江龙腾文化文艺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77,358.48
合计162,002,115.27132,797,768.6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大庆市新华书店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托管2020.5.112023.5.10市场价格183,486.23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托管2020.4.262023.4.25市场价格9,174.32
合计192,660.55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房屋1,541,284.401,541,284.4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房屋652,091.43302,550.1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大庆市新华书店482,088.99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新华书店616,484.31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新华书店60,304.692021年12月29日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150,155.51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167,053.38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16,631.682021年12月29日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173,121.26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218,648.58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10,532.342021年12月29日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203,813.21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241,919.08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24,913.862021年12月29日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387,297.02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499,175.19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51,312.102021年12月29日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250,393.802021年3月31日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298,787.472021年9月28日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30,352.322021年12月29日
林甸县新华书店155,839.362021年3月31日
林甸县新华书店167,215.632021年9月28日
林甸县新华书店16,275.512021年12月29日
肇源县新华书店274,495.422021年3月31日
肇源县新华书店319,697.202021年9月28日
肇源县新华书店32,006.302021年12月29日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915.972021年12月31日
合计4,849,430.18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47.98572.6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大庆市新华书店31,468,631.931,573,431.6035,196,413.501,759,820.68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2,183.88109.199,580.27479.01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7,974.52398.7366,808.943,340.45
华书店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42,819.652,140.988,761.55438.08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12,240.91612.054,097.67204.88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6,988.28349.416,781.73339.09
林甸县新华书店4,576.68228.836,297.93314.90
肇源县新华书店42,678.692,133.9318,069.65903.48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504,282.0725,214.10953,804.1347,690.21
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7,511,126.717,511,126.71
黑龙江神龙联合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2,912.0912,912.09
小计32,092,376.611,604,618.8243,794,654.179,337,569.58
预付账款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11,318.30
小计11,318.30
合计39,616,415.419,128,657.6243,805,972.479,337,569.58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黑龙江东北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5,000.0065,000.00
朝文社2,666.4020,611.20
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1,170.58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44.707,644.70
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67,200.00
广东经济出版社有限公司397.40397.40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267,237.464,606,350.12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1,671.057,259.37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852.68115.79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5,443.1222,769.95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44,797.3446,536.75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18,609,679.4521,380,618.69
限公司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15,715,983.85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7,197,856.595,706,208.82
上海人教海文图书音像有限公司2,005.288,447.13
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839,906.65
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52,616.34
小计42,921,235.3233,832,853.49
预收账款
大庆市新华书店1,856,700.001,256,700.00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315,439.34210,000.00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490,000.00260,000.00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570,000.00470,000.00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1,874,468.07-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640,000.00420,000.00
林甸县新华书店440,000.00510,000.00
肇源县新华书店780,000.00530,000.00
朝文社3,400.003,400.00
小计6,970,007.413,660,100.00
其他应付款:
大庆市新华书店4,407,464.395,302,225.15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922,258.221,218,166.22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594,210.06914,506.74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1,080,471.791,445,586.66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1,457,607.312,216,176.70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889,488.061,406,227.87
林甸县新华书店809,274.321,125,381.90
肇源县新华书店1,323,327.221,883,137.58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915.97
小计11,485,017.3415,511,408.82
合计61,376,260.0753,004,362.3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A)2019年9月10日,原告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社”)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泉州市功夫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夫动漫”)、厦门童之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之趣”)及第三人南京漫炎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炎动漫”)、浙江千叶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印刷”)、晋江市天和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包装”)。原告少儿社诉称2015年12月,与功夫动漫、童之趣分别签订了《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图书出版战略合作协议书》,该等协议签署后,少儿社按照协议约定与漫炎动漫签订《图书研发制作承接合同》,与千叶印刷、天和包装签订了印刷、包装合同。由此少儿社已支付研发制作、设计、印刷、包装、授权使用费等总计4,467,871.00元,事后千叶印刷、天和包装告知已完成图书制作并交付给被告指定的销售渠道,按照协议约定,被告应向少儿社支付图书采购款4,980,000.00元,但至今尚未支付。

据此,少儿社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继续履行与原告少儿社签订的《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图书出版战略合作协议书》;②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给付原告少儿社图书采购款4,980,000.00元;③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支付因迟延给付原告图书采购款所产生的利息;④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承担因其违约原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用40,000.00元;⑤请求判令二被告功夫动漫、童之趣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21年4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下发(2019)闽0206民初1518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少儿童社的诉讼请求,少儿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2年2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闽02民终7793号民事裁定书撤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6民初15180号民事判决,并发回福建省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该案件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B)2020年12月18日,原告功夫动漫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少儿社、龙版传媒。原告功夫动漫诉称其系《梦想总动员》的著作权人,2015年12月与被告少儿社签订《图书开发版权授权协议书》,授权少儿社独立拥有《梦想总动员》图书出版物复制、发行权,授权期限为3年。授权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为授权图书发行总印数码洋的6%,共计1,057,920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授权使用费的30%,图书出版后三个月支付剩余的70%。《图书开发授权协议书》签订后,少儿社支付了第一笔授权使用费317,376元后,未再支付剩余的70%授权使用费。据此,功夫动漫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少儿社向原告功夫动漫支付《梦想总动员》剩余70%授权使用费740,544元;②龙版传媒对第一项诉求请求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少儿社、龙版传媒共同承担。2021年5月7日,原告撤诉。上述诉讼事项涉案标的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双鸭山书店与松江国际大厦相关诉讼情况

(A)2018年9月3日,原告黑龙江松江投资发展集团、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松江国际购物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大厦公司”)、双鸭山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原告诉称2012年9月26日与被告签订《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告依约履行应尽义务,被告拖延办理回迁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立即履行《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回迁义务;②判令被告支付因迟延履行《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回迁义务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037,817.00元;③判令被告支付房屋供热费、看护费直至回迁时止;④案件受理费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为此,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于2019年4月18日提起反诉,诉称反诉被告未如期交房并违规加大公摊面积、违规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及权属登记等,且2018年9月20日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出具了“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决定”。反诉请求:①判令反诉被告按照《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约定面积、位置、回迁条件交付回迁安置房屋;②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回迁补偿费用、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15,464,541.00元;③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给付之日止;④四反诉被告对前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判令第五被告对四反诉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⑥案件受理费及相关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2019年9月20日,原告黑龙江松江投资发展集团、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松江大厦公司、双鸭山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下发(2018)黑0502民初190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B)2018年9月27日,原告松江大厦公司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诉称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关于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请求撤销该决定。2018年11月23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的决定》。2021年11月5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监1号行政裁定书,认为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作出的(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确有错误,本案由本院再审;2021年12月3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02行再1号终行政判决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并驳回原告松江大厦诉讼请求;原告松江大厦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2019年4月15日,原告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松江大厦公司,诉称被告为第三人作出的松江大厦初始登记程序违法、面积依据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请求:①撤销被告为第三人做出的房屋初始登记;②撤销被告为第三人依据第一项应撤销的房屋初始登记而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及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换发的不动产证;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9年6月28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2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行政裁定书(2019)黑05行终63-79号,裁定撤销(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

定,并指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2020年6月12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该判决再次提起上诉。2020年11月30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05行终30-46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指令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7月12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0月28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行终58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指令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12月29日,双鸭山市新华书店基于前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5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已生效,已确认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故申请撤回以上17起行政诉讼,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5-40号16份行政裁定书和(2021)黑0502行初14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撤回起诉。

(3)2012年3月28日,因哈尔滨银行股份限有公司霞曼支行与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徐凤财借款合同纠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下达(2012)里法执字第00909号执行裁定,查封了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5层房产。

2015年6月4日,原告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哈尔滨凤财钟表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诉称2004年6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征收原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原石头道街99号,现57号(地段街151号拐角处或称交汇处)哈尔滨市科技书店的房产,按政府拆迁还建、原处安置及产权调换的原则,将新建楼房中两层靠石头道街方向、面积811平方米安置给原告。2005年,被告与原告就还建面积等事项签订了协议和补充协议并作出承诺,但2009年6月被告将新建整体楼房产权申请登记于其名下。2009年12月24日,被告为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出具回迁进户验收单,并将上述回迁安置房屋交由原告占有使用,但至今未予分割,未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确认并裁决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转角处新建房屋一、二楼共81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原告,被告应协助从总的新房产权中分割并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于原告名下;②本案发生的测量费以及一审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2016年7月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6年7月24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1民终396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是涉案房产的真实所有权人,裁定撤销(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5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重审释明案涉房产确权应按照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解决,由此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撤诉并提起执行异议申请。2019年12月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102执异20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哈尔滨市新华书店的异议请求。2019年12月18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①判令停止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2层房产的查封;②判令确认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2层房产属于原告所有;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1月21日道里法院出具(2021)黑0102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对(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提起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2021年3月25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求进入(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再审,法院认为再审应以涉案房产确权为前提。2021年7月22日,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向道里法院提起确权之诉,2021年11月12日确权之诉开庭,尚未下发判决。

(4)2020年11月14日,原告陈宏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集团”),原告陈宏诉称2017年8月30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新华书店集团将其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租给原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后原告使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在开业后发现因室内温度不达标导致其经营亏损。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对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供热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正常使用标准;②判令被告赔偿经营损失收入525万元;③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陈宏于2021

年4月申请撤诉,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准许其撤诉。2020年12月29日,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陈宏、被告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原告新华书店集团诉称,2017年8月30日与陈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租给被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后被告陈宏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即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被告陈宏自2019年起欠缴房屋租金。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房屋租金445万元;②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133.5万元;③判令被告陈宏、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陈宏、被告比家宾馆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诉称2017年8月30日与原告新华书店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新华书店集团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建筑面积4837.24平方米。出租给被告陈宏用于商务酒店经营,2017年9月26日开设“比家宾馆”,2017年10月底完成装修,2018年1月1日开始营业,即发现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于是向供热办反映,供热办通知供热单位到现场测温,宾馆室内温度只有15度。通过收集APP,携程入住的客人在评价中因室温过低给予宾馆差评,于是在2017-2018年度采暖期内多次要求原告对供热设施进行整改,并向供热单位反映情况,供热单位答复租赁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是由于房屋供热管线使用多年未进行及时更换,导致管道堵塞严重而造成的。原告同意协商解决,但要求先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房屋租金,因此比家宾馆又缴纳租金80万元,但原告仍迟迟不予解决。至今,2018年-2019年中的半个采暖期、2018年-2019年采暖期、2019-2020年采暖期、2020-2021 年采暖期经营严重受损,每个采暖期营业收入暂估算为150 万元,合计已发生损失525万元。经长期协商无果,陈宏于2021年1月11日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于2021年4月9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新华书店集团辩称,陈宏作为诉讼主体不适格,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为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并告知其已经提起本案诉讼,陈宏对新华书店集团辩称的合同主体问题予以认可,故在该案中申请撤诉。根据《合同法》第216条规定(略),原告提供的房屋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室内温度过低,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且严重影响了顾客的冬季入住率,导致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冬季无法正常经营。哈尔滨作为东北冰城,恰恰是有客入住的旺季,故哈尔滨比家宾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进行经营的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已构成根本违约,但其不但对供热设施拒不维修改造,还要求比家宾馆支付租金,比家宾馆只得依据《合同法》第92 条第2项、第4项、第97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诉讼请求:①判令解除与新华书店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判令新华书店集团赔偿房屋装修损失800万元(暂定价,最终以法院委托做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为准);③判令新华书店集团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10万元;④本诉及反诉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原告新华书店集团负担。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法追加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为本案反诉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202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因涉及司法鉴定事项休庭。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因涉及司法鉴定未出结论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法院尚未审理完结。上述新华书店集团房屋租赁纠纷涉案标的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2021年7月15日,原告哈尔滨百年世一中医门诊部(以下简称“百年世一门诊部”)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及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道里分公司”)。原告诉称2012年4月起租用被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30号房产二楼,2018年7月为经营需要新增租赁该房产三楼,由于被告不同意原告安装排污设备,导致租赁场所所在污水排放上不能达到国家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原告无法取得执业许可并开展医疗机构的正常经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包括房租支出、专属装修支出、专属设备设施支出、专属费用支出、排污设备支出、环评支出等财产损失,共计1,158,007.00元;

②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下发(2021)黑0102民初2032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百年世一门诊部诉讼请求;百年世一门诊部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法院予以准许,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因尚未下发撤诉裁定书。

除上述已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已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4,444,444.5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利润分配情况。经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929,480.2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37,828.75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2,591,651.51元。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444,444,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444,444.5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3,271,162.85
1至2年
2至3年31,90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303,062.8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303,062.85100.005,500.00/3,297,562.8537,107,924.67100.003,300.00/37,104,624.67
其中:
账龄组合22,000.000.675,500.002516,500.0022,000.000.063,300.0015.0018,700.00
低风险组合3,281,062.8599.33003,281,062.8537,085,924.6799.940037,085,924.67
合计3,303,062.85100.005,500.00/3,297,562.8537,107,924.67100.003,300.00/37,104,624.6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至3年22,000.005,500.0025.00
合计22,000.005,500.002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00.002,200.005,500.00
合计3,300.002,200.005,5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3,271,162.8599.03
伊春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9,900.000.30
抚远市第三中学22,000.000.675,500.00
合计3,303,062.85100.005,500.00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04,488,680.58
其他应收款31,340,731.2036,720,478.13
合计31,340,731.2041,209,158.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4,488,680.58
合计4,488,680.58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营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4,614,986.20
1至2年3,300,000.00
2至3年7,650,000.00
3至4年7,150,745.00
4至5年5,600,000.00
5年以上3,025,000.00
合计31,340,731.2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款31,239,403.2036,568,108.13
备用金101,328.00152,370.00
合计31,340,731.2036,720,478.13
减值准备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4,000,000.002-3年12.77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4,000,000.004-5年12.77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3,000,000.001-2年9.57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5,100,000.003-4年16.27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200,000.005年以上0.64
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1,600,000.004-5年5.11
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1,175,745.005年以上3.75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4,488,680.581年以下14.32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单位往来款3,000,000.002-3年9.57
合计/26,564,425.58/84.77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655,053,506.821,655,053,506.821,588,677,481.331,588,677,481.3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655,053,506.821,655,053,506.821,588,677,481.331,588,677,481.3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1,139,979,263.0966,376,025.491,206,355,288.58
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207,334,315.75207,334,315.75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171,047,302.29171,047,302.29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34,992,790.3234,992,790.32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9,401.3019,709,401.30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10,165,385.9510,165,385.95
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5,449,022.635,449,022.63
合计1,588,677,481.3366,376,025.491,655,053,506.82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23,342,169.74252,371,514.38289,649,884.65222,578,788.64
其他业务2,210,815.91783,911.102,067,836.06955,099.68
合计325,552,985.65253,155,425.48291,717,720.71223,533,888.3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9,906,576.716,503,316.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
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334,260.272,666,673.98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子公司分配股利产生的投资收益9,633,309.1611,000,000.00
合计24,874,146.1420,169,990.69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438.8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13,540.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510,425.96除增值税返还以外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15,240,836.98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4,407.5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92,660.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8,486.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20,837,452.83主要系离职后福利政策调整,冲回的管理费用-离职后福利
所得税影响额5,396.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62,805,881.3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751.06781.0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10.43420.4342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曲柏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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