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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截止2023年末,上会所拥有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名。

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11亿元。2023年,上会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上会所服务的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客户主要分布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6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5月16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4.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8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00万元。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审计服

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出现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4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上会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涉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构成、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2024年2月-3月,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上会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主要就审计计划中的重点审计领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

2024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上会所勤勉尽责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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