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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576,528,232.4112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55,488.6116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02,441.3216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81,001.88-193.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1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1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1增加1.3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2,671,197,657.692,735,490,709.76-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89,844,033.661,463,731,165.541.7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35.0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637,077.0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1,234,818.31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46.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031,129.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6,853,047.2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125.14主要系去年同期确认收入较少,本期项目执行及结算情况良好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81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27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70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大项目的执行,材料款及分包款支付增加及本期缴纳的税金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166.67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166.67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36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3,454,67040.85183,454,6700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其他69,788,63615.5400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7,900,0003.9917,900,0000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509,1123.680冻结6,521,865
沈斌强境内自然人7,500,0001.677,500,0000
屈凤祥境内自然人3,125,0520.7000
福州医工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90,0000.5100
杨清燕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杨清华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杨东燕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陈裕纯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宋玉芹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孙霞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李建平境内自然人2,000,0000.452,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00,0000.4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9,788,636人民币普通股69,788,636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16,509,112人民币普通股16,509,112
屈凤祥3,125,052人民币普通股3,125,052
福州医工投资有限公司2,290,000人民币普通股2,29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000人民币普通股1,800,000
王彬1,300,000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重阳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24,959人民币普通股1,224,959
殷维忠1,100,100人民币普通股1,100,10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精英之重阳1,070,200人民币普通股1,070,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杨清燕为沈斌强之配偶,沈斌强持有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投资”)14.64%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利合伙”)27.89%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2、杨清燕为沈翾之母亲,沈翾持有利柏特投资30.00%的出资额; 3、杨清华持有利柏特投资18.2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11.12%的出资额; 4、陈裕纯为杨清建之配偶,杨清建持有利柏特投资15.46%的出资额并担任该公司监事,持有兴利合伙9.44%的出资额; 5、李建平为沈伟强之配偶,沈伟强持有利柏特投资6.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65%的出资额; 6、杨东燕持有利柏特投资4.7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2.86%的出资额; 7、沈伟强与沈斌强是兄弟关系; 8、杨清华、杨清燕、杨东燕、杨清建为兄弟姐妹关系; 9、孙霞为王海龙之配偶,王海龙持有利柏特投资2.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65%的出资额; 10、孙霞为王牧云之母亲,王牧云持有利柏特投资4.00%的出资额; 11、宋玉芹为蔡志刚之配偶,蔡志刚持有利柏特投资5.00%的出资额,持有兴利合伙3.05%的出资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因第八至十五名股东持股数量一致,故披露前十五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注2: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421,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9,073,416.70566,464,009.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2,015,311.081,986,602.8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2,281,753.3855,942,956.59
应收账款286,311,553.42252,992,135.04
应收款项融资2,545,251.0019,278,837.12
预付款项174,741,648.86192,587,369.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920,179.469,463,037.2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57,489,644.88189,518,851.72
合同资产175,164,300.67220,167,810.8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860,954.7132,127,902.07
流动资产合计1,462,404,014.161,540,529,512.4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28,938.695,570,724.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999,726.0029,999,726.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07,978,560.20713,916,557.63
在建工程259,541,144.91230,791,718.6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8,451,102.0310,145,429.75
无形资产182,633,799.76184,346,106.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07,491.9714,548,476.81
其他非流动资产4,152,879.975,642,456.96
非流动资产合计1,208,793,643.531,194,961,197.36
资产总计2,671,197,657.692,735,490,709.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760,416.001,966,526.1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5,999,910.2021,612,200.72
应付账款471,843,149.71401,088,922.3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99,537,610.62521,802,686.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0,865,613.28118,260,835.05
应交税费24,600,467.5537,641,486.17
其他应付款573,833.231,572,670.9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588,355.3216,668,846.81
其他流动负债2,683,558.2213,352,778.80
流动负债合计1,006,452,914.131,133,966,953.8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8,754,273.18120,238,906.2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776,195.904,061,829.6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3,123,253.4013,232,31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246,987.43259,544.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4,900,709.91137,792,590.37
负债合计1,181,353,624.041,271,759,544.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9,070,000.00449,0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24,327,481.51424,327,481.51
减:库存股28,752,150.4519,400,932.15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1,283,621.89
盈余公积46,673,676.0646,673,676.0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97,241,404.65563,060,940.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89,844,033.661,463,731,165.5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89,844,033.661,463,731,165.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671,197,657.692,735,490,709.76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3月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576,528,232.41256,071,578.98
其中:营业收入576,528,232.41256,071,578.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34,191,244.48250,422,052.69
其中:营业成本485,258,699.50215,768,126.6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635,256.013,179,592.09
销售费用5,721,001.573,574,820.26
管理费用36,177,747.2825,495,402.12
研发费用1,462,305.722,192,454.08
财务费用-63,765.60211,657.47
其中:利息费用209,083.06230,456.42
利息收入1,297,574.17-360,736.25
加:其他收益7,138,657.032,899,843.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56,300.79-562,961.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4,818.312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56,761.6914,181,500.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53,146.91-3,707,556.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35.0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755,282.7618,480,351.29
加:营业外收入512,045.001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6,079.0050,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6,261,248.7618,440,351.29
减:所得税费用12,105,760.155,734,200.3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155,488.6112,706,150.9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155,488.6112,706,150.9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155,488.6112,706,150.9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4,155,488.6112,706,150.9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155,488.6112,706,150.9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4,444,255.61620,253,176.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90,624.811,642,540.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87,657.237,472,548.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8,922,537.65629,368,265.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0,444,471.65350,957,828.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8,829,615.58195,389,054.33
支付的各项税费52,562,042.9724,715,381.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667,409.339,660,105.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4,503,539.53580,722,37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81,001.8848,645,894.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14,514.6067,155.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4,514.6030,067,155.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9,917,212.8788,056,688.35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5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917,212.87139,056,688.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31,727.47-108,989,533.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478,087.44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478,087.446,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35,952.9019,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06,144.66460,629.6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585,587.681,544,334.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27,685.2421,654,964.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50,402.20-15,654,964.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7,108.96-33,400.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7,349,436.11-76,032,003.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2,393,285.98441,042,270.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5,043,849.87365,010,266.92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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