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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9.0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14.75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16.89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71020510120100086199)人民币13,191.2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288888)人民币32,106.6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6.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014号)。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9.135万张,面值总额36,913.50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坐扣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77)人民币9,189.39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776688)人民币2,29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99)人民币5,114.8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1211026029200586882)人民币19,564.56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债权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7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40,561.68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848.3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8.8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3,221.8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537.12
减:累计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9,811.81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938.87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7.0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076.6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117.85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8,500.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971.75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0.00
减:累计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14,736.66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14,736.6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30.41
减:销户转基本户7.6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1,117.85
其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17.8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8,50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288888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12-29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3371020510120100086199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12-29销户
合 计-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776688募集资金专户2,481,439.21-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556699募集资金专户5,350,489.91-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1211026029200586882募集资金专户18,346,540.75-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165653509556677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12-29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1211026014200035879定期存款账户35,000,000.00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265653500000047定期存款账户4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33050265653500000047定期存款账户10,000,000.00
合 计111,178,469.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1.8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43,348.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3,221.8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26,331.44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热网扩容改造项目7,205.68
减: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5,833.69
减:热网扩容改造项目3,978.12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7.0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1.7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25,076.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971.75
项目金额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607.85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938.5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0,000Nm?/h 空压机项目8,793.59
减: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52.03
减: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7.49
减:80,000Nm?/h 空压机项目5,570.03
减: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9,097.11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30.41
减:销户转基本户7.6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1,117.85
其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17.8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8,500.00

(二)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32,106.6632,165.1358.47注1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11,115.2011,183.8068.60注2
合 计43,221.8643,348.93127.07

注1: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部分利息一并投入所致。注2:热网扩容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工程已全部完工,部分热网管道未完成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所致。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5,114.83659.88-4,454.95注1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2,197.31956.05-1,241.26注2
80,000Nm?/h 空压机项目19,564.5614,363.62-5,200.94注3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9,095.059,097.112.06注4
合 计35,971.7525,076.66-10,895.09

注1: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工程未全部完工,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所致。注2: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工程未完工,尚有部分未结算和工程款未支付所致。注3:80,000Nm?/h 空压机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主项目已完工,部分未完成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所致。注4: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部分利息一并投入所致。

(三)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投资净额为11,115.20万元,该项目系对部分输热管道线路扩容改造,用以匹配用热需求的增长,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投资净额为5,114.83万元,该该项目系匹配陌桑现代茧业及其所在片区的用热需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合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净额额为2,197.31万元,该项目系对现有3台锅炉部分部件改造及SCR模块布置、信息中心机房和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无法与原有锅炉机组效益分别测算,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86.99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537.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9.87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44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8.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8.16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4659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七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七天通知存款4,00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未赎回;累计购买12,000.00万元定期存款,其中3,500.00万元未赎回;累计购买12,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其中4,000.00万元未赎回。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均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结余本息0.04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

2、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本息76,470.7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4]2606号《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新中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新中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及签章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221.8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8.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348.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32,106.6632,106.6632,106.660.1732,165.1358.47100.18[注1]2021年9月5,204.39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11,115.2011,115.2011,115.20938.7011,183.8068.60100.62[注1]2022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3,221.8643,221.8643,221.86938.8743,348.93127.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前述三(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前述三(六)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前述三(九)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集资金收到的部分利息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971.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76.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76.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5,114.835,114.835,114.83659.88659.88-4,454.9512.90[注1]不适用不适用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2,197.312,197.312,197.31956.05956.05-1,241.2643.51[注2]不适用不适用
80,000Nm?/h 空压机项目19,564.5619,564.5619,564.5614,363.6214,363.62-5,200.9473.42[注3]869.66[注3]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9,095.059,095.059,095.059,097.119,097.112.06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971.7535,971.7535,971.7525,076.6625,076.66-10,895.0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前述三(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前述三(六)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前述三(九)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配套辅线部分已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原艇湖段热网扩容已完成,部分工程款因未完成结算未支付;主管线开工准备中。注2:本年度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未完工。注3:80,000Nm?/h空压机项目分电拖、汽拖两部分,电拖部分于2022年9月投产供气;汽拖部分于2023年1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运行时间较短。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鹏刘 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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