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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9.0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8.85元/股

? 新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8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1013新港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4/4/262024/5/72024/5/8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根据公司《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新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新港转债”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5月8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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