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亚聪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7,128,300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2,3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407,11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779,000元(含税)。如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力鼎光电 | 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亿威达投资 | 指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伊威达合伙 | 指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鼎之杰合伙 | 指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欣立鼎合伙 | 指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
厦门鼎豪 | 指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厦门鼎鸿创 | 指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厦门鼎顺 | 指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厦门德蔚 | 指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力鼎合伙 | 指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间接股东之一 |
厦门欣立鼎 | 指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富力或姆 | 指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云之拓 | 指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饶力鼎 | 指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饶分公司 | 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系本公司分支机构 |
富兰光学 | 指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耐德佳 | 指 | 北京耐德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鼎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men Leading Optic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ading Op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泓越 | 马延毅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电话 | 0592-3136277 | 0592-3136277 |
传真 | 0592-3137588 | 0592-3137588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stock@evetar.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8 |
公司网址 | www.evetar.com |
电子信箱 | stock@evetar.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力鼎光电 | 605118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益龙、钟福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傅志锋、杨洪泳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604,012,824.16 | 585,129,317.83 | 3.23 | 501,045,20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181,901.37 | 156,169,092.53 | -1.27 | 145,800,09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066,534.34 | 135,410,520.34 | 0.48 | 124,542,76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9,497.49 | 159,500,224.85 | 77.35 | 90,338,083.2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59,263,298.28 | 1,349,097,763.11 | 8.17 | 1,213,445,898.30 |
总资产 | 1,644,927,938.36 | 1,528,352,907.30 | 7.63 | 1,417,790,579.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93 | 0.3846 | -1.38 | 0.35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91 | 0.3845 | -1.40 | 0.35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47 | 0.3334 | 0.39 | 0.3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0 | 12.33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12.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0 | 10.69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10.6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0,959,725.37 | 160,544,365.79 | 171,627,767.23 | 140,880,96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984,146.42 | 45,393,417.95 | 43,071,250.44 | 35,733,086.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4,798,334.19 | 42,087,393.05 | 39,321,214.82 | 29,859,59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30,846.56 | 71,287,666.25 | 90,667,706.39 | 77,593,278.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9,473.66 | -109,328.60 | 4,721,725.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96,847.21 | 13,110,469.75 | 10,520,007.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07,399.39 | 8,628,712.30 | 10,605,329.8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49,451.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9,348.42 | 2,963,304.15 | 341,337.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26,525.21 | 3,796,052.09 | 4,787,043.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680.47 | 38,533.32 | 144,021.74 | |
合计 | 18,115,367.03 | 20,758,572.19 | 21,257,335.4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6,865,133.72 | 251,231,532.92 | -85,633,600.80 | 8,699,099.3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00.00 | -78,400.00 | 208,3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965,511.11 | 88,965,511.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8,938.95 | 1,818,938.95 | ||
合计 | 425,909,044.83 | 342,015,982.98 | -83,893,061.85 | 8,907,399.3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随着世界卫生组织宣告长达三年的公共卫生事件关注状态结束,全球经济运行和制造生产逐步恢复,区域之间的彼此合作交流亦恢复常态,但地缘政治带来的区域冲突仍在持续,境外个别主要经济体之间发展策略的矛盾,也深度影响着国内制造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且终端居民消费观念转向保守,终端市场景气度疲软,总体而言,宏观环境下的需求收缩,造成的未来预期转弱,给国内供给制造端带来巨大冲击。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上年下降8.6%,降幅虽较上年度有所收窄,但连续两年下降可见当前产业复苏缓慢。
在前述宏观环境下,报告期内,光学镜头行业不仅整体遭遇了来自终端市场的预算压缩,也造成各镜头厂商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光学镜头行业的增长遇到瓶颈,根据个别镜头厂公开的业绩数据显示,诸多国内大型光学镜头厂在报告期内均面临业绩下滑的困境。
报告期内,公司虽也面临前述行业发展困境,但公司作为专业为全球客户提供高端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得益于自身较高的技术壁垒和深厚的客户资源壁垒,依托部分核心客户的安防项目订单回归,及获得的高端无人机主摄镜头项目等细分领域订单,以及上年度积攒的客户项目订单,公司在报告期内展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4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3.2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8.19万元,比上年减少1.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06.65万元,比上年增长0.48%,公司本年度业绩状况总体保持平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
光学镜头产业自诞生至今已经历超过百年的发展历程,早期的光学镜头产业主要集中在德国,上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日本光学镜头产业迅速崛起。进入21世纪,日本厂商开始逐步退出传统的光学冷加工行业,转而重点发展高端光学加工、检测技术和装备,光学镜头制造向中国转移。光学元件的制造涉及光学、机械、电子和软件等多个领域,属于高度精密产品,起初中国境内从业企业数量较少且产品以中低端为主,在高分辨率定焦、大倍率变焦、超高清、光学防抖、安防监控一体机镜头等中高端光学镜头方面的核心技术大多由日本、德国等国家企业掌握,不过部分国内有代表性的光学企业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积累,逐步打破了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技术垄断。中国光学镜头厂商经过数十年积累逐步成长,涌现出一批具有技术沉淀和一定规模的厂商,并成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在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技术与制造业加速融合的背景下,光学镜头应用也逐步拓展至汽车、机器视觉、AR/VR等新兴领域,光学镜头随着下游应用领域愈发广泛,主要制造生产国扶持政策频出,推动了行业制造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全球光学镜头需求量在前几年逐年递增,行业市场规模前期稳定增长,但由于近年来智能手机这一光学镜头最主要的下游市场逐步进入替换需求为主体的存量竞争市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滑,对光学镜头的需求减少,因此近年来我国光学镜头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波动的态势。据资料显示,2022年我国光学镜头行业市场规模金额同比下降
1.2%,2022年我国光学镜头需求数量同比下降4.3%(注:本段行业数据取自智研咨询的公开信息)。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国际光学市场领域,相较国内同行企业,属于较早布局境外光学市场的镜头厂商,公司长期对标老牌德系日系光学企业,镜头产品主打安防、专业消费类、机器视觉及车载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高端市场,并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客制化产品为主。公司较早建立了符合国际化标准的过程控制管理体系,相关质量控制标准高于国内行业水平,例如镜片直径、中心厚度等外形尺寸公差,行业内一般标准的数量级单位是“丝”(1丝=0.01毫米),而公司外形尺寸公差的控制要求级别为“微米”(1微米=0.001毫米),成熟的制程管控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能够保证产品批量生产后的品质,其可靠性和一致性已被欧美客户广泛认可和接受。公司自身定位不仅仅是光学镜头生产商,更是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能够根据不同领域客户的参数、
功能要求,以及在特定环境下应用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完成产品设计研发、试制及批量化生产,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件选型)。总体而言,公司凭借十多年在国际市场的技术沉淀、生产管控经验积累、严格的质量标准及优异的客户服务能力,已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上奠定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相较国内光学镜头企业,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有更多的商业机会。
3、近年主要行业政策
光学镜头应用领域广泛,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对光学镜头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务院、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颁布的与光学镜头行业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 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22年 |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加强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
2 |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 | 2022年 |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街区、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商圈、智慧安防和智慧应急 |
3 | 《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 | 2022年 | 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探索推广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拓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化智安小区、平安乡村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积极推进视频图像资源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行业各领域深度应用 |
4 |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 2022年 |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大 | 2021年 | 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 |
6 | 《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 | 科技部、发改委等 | 2020年 |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给予长期支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和激光制造、光电子器件及集成等重大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
7 |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发改委、网信办、科技部、 | 2020年 | 到2025年,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推动车载高精度传 |
工信部等 | 感器、车规级芯片、车载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 |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自成立起专注于光学镜头产业,拥有设计、生产、销售完整的业务体系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机器视觉、智能家居、视讯会议、无人机、VR/AR设备、运动DV、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光学镜头产品。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有捷普集团(JABIL)、群光电子(Chicony)、时捷集团(SAS)、伟创力(FLEXTRONICS)、SVI等全球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商。公司“EVETAR”品牌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已成为高质量、高性价比代名词,拥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
根据使用时能否调整焦距,光学镜头可以分为定焦镜头和变焦镜头两大类。除普通定焦镜头外,公司的定焦镜头系列产品还包括鱼眼镜头、无畸变镜头、MV镜头等;除普通变焦镜头外,公司的变焦镜头系列产品主要还包括远程马达驱动MFZ镜头等。
根据组立成光学镜头的镜片特性,光学镜头主要分为玻璃镜头、塑料镜头以及玻塑混合镜头三大类。公司的产品主要以玻璃镜头为主,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中高端安防视频监控和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镜头及机器视觉等领域,终端品牌客户以下游细分领域中国际知名一线厂商为主。
在性能方面,一方面,公司拥有优秀的光学镜头设计能力、可靠的制程能力和工艺水平,在普通定焦镜头、变焦镜头、鱼眼系列镜头等主打光学镜头的产品性能、品质稳定性方面接近或优于日本一线厂商同类产品,并更具性价比。另一方面,在各细分产品类别下,公司拥有一系列具有独特性能优势的光学镜头产品,在部分核心指标上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例如,公司面向市场开发的光学镜头中,包括了可实现255°视场角水平的鱼眼镜头、高达3200万像素的定焦镜头、通光(F值)达到0.95的星光级变焦镜头、长焦短波红外镜头等光学镜头产品,上述光学镜头属于各自细分领域中具有较高技术实现难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主要包括硝材(毛坯)、镜片、滤光片等光学材料和元件,以及结构件(镜筒、压圈、Holder等)、电子件(IRIS、ICR、减速箱等)。公司具备从毛坯到镜片成品的完整的光学冷加工生产能力。公司也存在对外委托加工或直接采购镜片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流程管控制度,公司采购模式中重要环节情况如下:
(1)供应商管理
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筛选和管理合格供应商。首先,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的规模、生产能力、产品范围等进行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公司会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物料、辅料等品质、环保方面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并由潜在供应商向公司送样;公司品技部、研发部会针对送样进行严格测试,对合格送样进行承认。送样合格后,研发部、品技部以及采购部一般还会共同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评估通过的厂商将入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合格供应商,公司会按季度进行评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同时根据评估考核结果择优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相应物料,并动态调整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目录。
(2)采购流程管控
在生产性物料采购方面,生管部一般会根据市场营销部的销售预估单及库存材料状况提出需求。经过审批后,该采购需求会提交采购部予以执行。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采购部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意向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沟通。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将履行《供应商管理程序》,重新寻访合格供应商。采购部会与意向供应商就采购物料内容、交期、价格等因素进行沟通,并将结果送主管核准。当采购价格变更或采购新物料时,采购部一般会对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择优选定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向其提交正式的订单、签订合同。采购的物料运送至公司仓库后,公司品技部会对进料进行检验,对合格批次的物料出具《(IQC)进料检验报告
单》,并由仓库执行入库操作。在物料验收合格入库后,公司将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估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备料生产,由生管部负责生产事务的协调管理,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生产模式情况如下:
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估制定《订单评审表》和《预估单》;生管部根据物料库存状况、产能负荷等进行评审并核定交期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制定相关物料计划;采购部根据物料计划组织采购,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此外,生管部实时追踪生产进度,根据光学部、组立部等生产部门的领料和入库情况确认计划完成情况。
3、委托加工
公司将毛坯加工成玻璃球面镜片需经过的主要加工流程为“荒折—砂挂—研磨—洗净—镀膜—芯取—胶合—涂墨”,其中“荒折—砂挂—研磨—洗净”又称“前工程”,“镀膜—芯取—胶合”又称“后工程”。经前工程加工完成的为镜片半成品,经完整加工流程的为镜片成品。由于加工前后工程产能的限制,公司需要采用直接采购或委托加工两种方式采购镜片半成品或镜片成品,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公司将部分镜片前工程委托外协厂商加工,当部分委托加工完成的镜片半成品远距离运输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后工程镜片加工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也会委托外协厂商提供成品加工。
对于委托加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企业标准,并通过发放基本交易合同书对受托加工产品性能、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规范等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协方送达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了质量保证内容,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中外协方的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公司制定了《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公司各部门在外协加工中的不同职责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由采购部、品技部作为外协加工过程管控的责任部门,对外协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面向最终品牌客户直接销售。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主要包括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镜头、机器视觉等领域,部分终端品牌客户会选择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特有的EMS模式(即由EMS厂商负责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亦有部分最终客户会选择在自有生产基地进行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因此公司直接销售客户可分为EMS厂商和非EMS厂商两大类。
公司通过EMS厂商完成向终端客户销售的简介:公司与最终品牌客户商谈确定交易的核心内容,相关光学设计方案也由终端品牌客户直接认证,多数终端品牌客户最终采用EMS模式向本公司采购产品。终端品牌客户主要专注于产品研发设计和推广等附加值较高的领域,而将制造、物流等劳动密集环节委托给其EMS代工厂,终端品牌客户负责对影响产品性能的核心元器件供应商(如公司等光学镜头厂商)的导入、产品评估,并指定其EMS厂商向核心元器件供应商下订单采购。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一系列全球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领域知名品牌客户,公司产品在国际光学镜头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个性化优势
光学镜头下游应用包括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新兴消费类电子、机器视觉等领域,覆盖范围广泛,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用应用场景之间产品需求差异较大。一方面,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能够配套索尼、三星、OmniVision、安森美等主流图像传感器厂商,提供像面尺寸从1/9”到1”甚至全画幅的光学镜头。另一方面,公司能够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特性以及客户对产品功能、参数、特殊应用场景等的个性化需求,多角度、全方面快速制定光学镜头产品的设计方案,甚至能够协助终端客户完成最终产品设计中的光学成像方案(包括Sensor、DSP芯片等软硬件选型),有效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提升最终产品的整体成像质量。通过在光学镜头产业多年技术积淀,公司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经过验证的光学镜头产品设计方案库,为更好、更快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2、研发和技术优势
光学镜头是技术驱动型行业,公司自成立起始终注重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和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富有战斗力的研发设计团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研发技术人员139人,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完成设计方案,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获得专利496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并拥有一些有特色的技术和产品,如超低照度、广角无畸变等行业领先的技术,相关的星光级视频监控镜头、鱼眼镜头等产品在业内享有盛誉;针对应用越来越为广泛的玻塑混合镜头,公司积极开展研发设计,目前已完成公司部分主流产品的降成本、替代性设计。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中试基地。
3、快速响应优势
光学镜头的下游应用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加快自身产品上市的速度成为下游厂商应对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能否与终端客户的开发同步进行镜头研发设计,并在样品试制、产品量产等一系列过程中对客户有关技术咨询、参数调整、生产交期等进行快速响应,成为光学镜头厂商获取客户订单的关键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机制: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型、顾问式销售团队,通过内部技术培训、跨部门轮岗以及多年销售实战历练,公司销售骨干对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开发周期等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知识储备,在获取业务过程和后续业务沟通中能够主动、快速、准确地理解客户需求,为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了基础;其次,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已构建起有效的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客户需求能够在公司内部快速和有效传递,加快客户反馈的解决速度;此外,经过多年生产经验积累,针对不同行业客户订单特点,公司能够灵活、系统地调配生产能力,从而能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
4、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和众多国际知名的EMS厂商和终端品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远销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光学镜头行业拥有较高知名度。目前,公司已成为安讯士(Axis)、爱洛(Arlo)、博世安保(Bosch)、威智伦(Avigilon)、菲力尔(FLIR)等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知名跨国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上述公司均为各自领域的领先企业,对核心零部件的供应商筛选严格,选择公司作为其光学镜头产品的供应商,充分说明了对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和可靠性的认可。通过与众多业内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对下游不同行业在光学镜头产品的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充分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未来公司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品质管控优势
在品质管控方面,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和IATF16949一系列国际体系认证,公司生产的光学镜头符合CE、REACH、RoHS等国际认证标准,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组检查、QC检查等质量检查,对生产管理者及一线员工开展产品品质培训,调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品质改善的积极性。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401.28万元,比上年增长3.2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8.19万元,比上年减少1.27%,公司本年度业绩状况总体保持平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04,012,824.16 | 585,129,317.83 | 3.23 |
营业成本 | 359,962,188.95 | 345,270,252.26 | 4.26 |
销售费用 | 11,597,677.05 | 9,782,125.82 | 18.56 |
管理费用 | 28,077,328.26 | 24,641,653.89 | 13.94 |
财务费用 | -11,390,752.82 | -20,529,493.52 | - |
研发费用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10.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9,497.49 | 159,500,224.85 | 77.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397,565.36 | -188,636,183.0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73,165.45 | -41,278,438.88 | -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2023年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因购买设备、工程投入及对外股权投资支出的现金较多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392.91万元,同比增长3.22%,主营业务成本35,996.22万元,同比增长4.26%,主营业务毛利率40.40%,上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40.99%,公司毛利率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外销售为主,美元是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学制造业 | 603,929,116.29 | 359,962,188.95 | 40.40 | 3.22 | 4.26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定焦镜头 | 440,020,701.51 | 260,158,864.41 | 40.88 | -3.68 | -3.33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变焦镜头 | 112,902,915.46 | 72,958,018.91 | 35.38 | 27.66 | 33.31 | 减少2.74个百分点 |
配件及其他 | 51,005,499.32 | 26,845,305.63 | 47.37 | 28.02 | 25.35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30,717,700.79 | 90,080,443.46 | 31.09 | 5.66 | 0.96 | 增加3.21个百分点 |
境外 | 473,211,415.50 | 269,881,745.49 | 42.97 | 2.56 | 5.40 | 减少1.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定焦镜头 | 颗 | 8,850,105.00 | 10,679,586.00 | 1,175,732.00 | -27.00 | -6.99 | -63.86 |
变焦镜头 | 颗 | 1,305,303.00 | 1,035,687.00 | 393,782.00 | 75.59 | 53.79 | 106.2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定焦镜头库存与产量减少,主要系上年客户延迟提货的库存在本期销售出库。变焦镜头的产量、销量及库存量提升,主要系本期安防变焦镜头及无人机镜头销量增加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学制造业 | 原材料 | 180,635,285.18 | 50.18 | 182,427,578.92 | 52.84 | -0.98 | |
光学制造业 | 直接人工成本 | 77,995,527.13 | 21.67 | 67,752,197.58 | 19.62 | 15.12 | |
光学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90,442,465.32 | 25.13 | 71,284,952.53 | 20.65 | 26.87 | |
光学制造业 | 委外费用 | 10,888,911.32 | 3.03 | 23,805,523.23 | 6.89 | -54.26 | |
光学制造业 | 合计 | 359,962,188.95 | 100.00 | 345,270,252.26 | 100.00 | 4.2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定焦镜头 | 原材料 | 114,732,755.22 | 44.10 | 132,820,676.97 | 49.35 | -13.62 | |
定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62,295,646.46 | 23.95 | 57,745,105.75 | 21.46 | 7.88 | |
定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75,385,189.41 | 28.98 | 61,616,199.26 | 22.89 | 22.35 | |
定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7,745,273.32 | 2.98 | 16,944,965.38 | 6.30 | -54.29 |
定焦镜头 | 合计 | 260,158,864.41 | 100.00 | 269,126,947.36 | 100.00 | -3.33 | |
变焦镜头 | 原材料 | 45,222,740.96 | 61.98 | 33,280,124.10 | 60.81 | 35.89 | |
变焦镜头 | 直接人工成本 | 12,816,788.09 | 17.57 | 8,415,889.46 | 15.38 | 52.29 | |
变焦镜头 | 制造费用 | 12,523,067.95 | 17.16 | 6,961,280.88 | 12.72 | 79.90 | |
变焦镜头 | 委外费用 | 2,395,421.91 | 3.28 | 6,069,301.10 | 11.09 | -60.53 | |
变焦镜头 | 合计 | 72,958,018.91 | 100.00 | 54,726,595.54 | 100.00 | 33.3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本期委外费用减少,主要系随着自主制造能力的提升,并为进一步管控品质,委外加工减少。本期因安防监控领域变焦镜头销量及产量较大,导致本期变焦镜头的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均有所增长。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507.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63.5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7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84,149,802.20 | 13.93 |
2 | 客户2 | 55,033,138.69 | 9.11 |
3 | 客户3 | 48,883,935.38 | 8.09 |
4 | 客户4 | 34,472,620.17 | 5.71 |
5 | 客户5 | 32,535,058.03 | 5.39 |
合计 | 255,074,554.47 | 42.23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0,762,686.58 | 13.55 |
2 | 供应商2 | 8,802,159.73 | 5.74 |
3 | 供应商3 | 5,950,749.60 | 3.88 |
4 | 供应商4 | 5,330,256.41 | 3.48 |
5 | 供应商5 | 4,789,740.35 | 3.13 |
合计 | 45,635,592.67 | 29.78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11,597,677.05 | 9,782,125.82 | 18.56 | - |
管理费用 | 28,077,328.26 | 24,641,653.89 | 13.94 | - |
研发费用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10.35 | - |
财务费用 | -11,390,752.82 | -20,529,493.52 | - | 主要为2023年汇兑收益减少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718,610.0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46,718,610.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7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5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5 |
本科 | 68 |
专科 | 32 |
高中及以下 | 3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9,497.49 | 159,500,224.85 | 77.35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397,565.36 | -188,636,183.02 | - | 主要系上期因购买设备、工程投入及对外股权投资支出的现金较多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73,165.45 | -41,278,438.88 | - | -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32,944,952.92 | 20.24 | 228,468,369.07 | 14.95 | 45.73 | 主要系定期存款赎回及销售回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818,938.95 | 0.11 | 0.00 | 0.00 | 100.00 | 本期末持有可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 |
预付款项 | 14,864,786.22 | 0.90 | 7,594,373.73 | 0.50 | 95.73 | 车载子公司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00,039.90 | 0.02 | 2,938,823.01 | 0.19 | -89.79 | 主要系出口退税款、厦门海关保证金减少 |
存货 | 190,883,516.42 | 11.60 | 274,161,484.21 | 17.94 | -30.38 | 主要系上期为客户的备货在本期实现销售和优化备料策略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54,934,722.20 | 3.59 | -100.00 | 定期存款在本期内到期收回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387,079.71 | 0.33 | 2,771,347.29 | 0.18 | 94.38 | 期末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增加 |
固定资产 | 393,539,218.31 | 23.92 | 281,297,761.29 | 18.41 | 39.90 | 主要系海沧南区新厂房验收使用导致 |
在建工程 | 30,899,686.01 | 1.88 | 91,336,200.36 | 5.98 | -66.17 | 同上 |
长期待摊费用 | 11,460,791.33 | 0.70 | 16,827,050.06 | 1.10 | -31.89 | 主要为装修涉及的摊销费用在本期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308,997.69 | 13.51 | 31,589,560.80 | 2.07 | 603.74 | 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78,400.00 | 0.01 | -100.00 | 本期外汇掉期产品到期处置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884,796.32 | 0.24 | 9,502,319.36 | 0.62 | -59.12 | 本期归还工程保证金及部分激励股权解锁后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0,000.00 | 0.09 | 445,000.00 | 0.03 | 241.57 | 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1,715,000.00 | 0.71 | 8,010,000.00 | 0.52 | 46.25 |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减:库存股 | 3,131,433.50 | 0.19 | 7,773,193.00 | 0.51 | -59.72 | 激励股权解锁后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25.10(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01,000.00 | 理财资金在途及高速ETC保证金 |
合计 | 1,101,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衍生工具 | 78,400.00 | 208,300.00 | 78,400.00 | 0.00 | ||||
其他 | 425,830,644.83 | 8,699,099.39 | 1,189,675,671.46 | 1,275,830,000.00 | 342,015,982.98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965,511.11 | 88,965,511.11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326,112,834.68 | 8,395,091.28 | 1,145,000,000.00 | 1,245,000,000.00 | 226,596,361.11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10,752,299.04 | 304,008.11 | 44,675,671.46 | 30,830,000.00 | 24,635,171.81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1,818,938.95 | |||||||
合计 | 425,909,044.83 | 8,907,399.39 | 1,189,675,671.46 | 1,275,908,400.00 | 342,015,982.9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度在中信银行开展的200万美元外汇掉期交易(近端卖出美元对人民币,远端买入美元对人民币)在本期内远端到期交易完毕,除此外,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共6家。公司主要持有土地、房屋、设备资产或为公司的镜头主业提供光学元件制造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010/09/02 | 3,000 | 100% | 非球面镜片 | 3,698.50 | 2,997.16 | 2,776.22 | 80.27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12/10/17 | 1,000 | 100% | 镜片加工 | 1,706.10 | 1,131.19 | 3,384.59 | 172.75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2016/10/18 | 13,000 | 100% | 镜片加工 | 12,753.00 | 12,121.76 | 2,380.99 | 496.7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光学镜头在光学领域的重要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光学镜头。从仿生角度而言,光学镜头类似识别万物成像的人眼,作用性质决定了其是成像光学系统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就目前在成像领域的技术进展上看,通过光学镜头来获取图像依然是市场主流技术。
2、行业的市场空间及趋势
光学镜头具有极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变化紧密相关。目前,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车载成像系统仍是光学镜头三个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由于近年来智能手机这一光学镜头最主要的下游市场逐渐步入替换需求为主体的存量竞争市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降,对光学镜头的需求减少,因此近年来我国光学镜头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波动态势,但目前互联网、物联网、AI人工智能等技术仍在快速发展,并与制造业加速融合,光学镜头在智能家居、无人机、视讯会议、VR/AR 设备、运动DV、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新兴消费类电子、车载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机器视觉、医疗系统以及特种应用市场等领域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行业的发展格局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多极化市场,国内亦有多家以镜头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光学镜头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但在不同应用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不同特点:(1)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市场集中度较高,且国内厂商占主导,但国际高端市场仍被日本腾龙、富士能等厂商占据,由于近年国内安防市场的相对饱和,部分国内头部厂商进一步加快在国际高端市场的布局;(2)车载镜头:
市场集中度较高,原市场以日系、美系光学厂商为主,随着近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发展速度极快,国内厂商占据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3)新兴消费类电子:市场细分较多,光学镜
头厂商市场集中度较低,无明显优势厂商;(4)机器视觉:高端市场主要被德系、日系光学厂商占据,国内厂商仍处于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阶段。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件,光学镜头将直接影响成像质量的优劣以及后期算法的实现效果。随着后端Sensor、DSP等应用部件技术发展及应用领域的延伸,对于光学成像质量、工艺技术规格、实际应用场景等综合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应用领域需求及技术变革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这也对光学镜头厂商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及技术趋势,针对不同实际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并在第一时间向客户提供合适的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光学镜头产品的厂商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光学镜头行业方面,未来,公司将立足于光学镜头行业巨大的发展空间,紧抓国家大力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背景及光学镜头应用领域不断增加的契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先进技术装备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光学镜头加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顺应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巩固安防镜头市场竞争地位的同时,深入开拓车载成像系统、机器视觉、智能家居、VR/AR、无人机、运动DV、视讯会议、动作捕捉、3D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下游应用市场,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光学成像解决方案和高品质光学镜头产品供应商,打造光学镜头民族品牌。在光学领域全产业链方面,公司以“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一流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发展愿景,以“打造民族品牌,成就光荣梦想”为企业使命,秉承“敬畏客户、持续创新、团队精神、诚信感恩、精益求精、永不言弃”的核心价值观,专注在全球光学领域精耕细作,不断强化现有的光学元器件及光学镜头业务,并延伸开拓下游光学模组市场,做精、做多、做大光学产业,为客户、股东及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经营计划如下:
多年以来,多品种、少量化、高端定制化和对客户精准顾问式服务的商业模式及产品策略,使公司得到更多细分应用领域的磨练机会,是公司技术能力得以不断提升的重要方式。通过持续向众多国际光学光电子细分领域的品牌客户提供专业光学解决方案,输出具有更高技术附加价值的产品,从而获得企业可持续利润,是公司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能够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2024年,公司将坚持在行业内执行差异化的商业模式,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路线,始终以高端客制化市场为主,持续围绕“高端定制化、跨应用领域、多品种少量化”的经营策略开展营销、研发及生产活动。
在应用领域布局上,公司继续挖掘更多有技术壁垒及市场前景的细分领域,包括在工业类特定环境的监测领域、医疗健康领域、民用中高端红外领域、以及更多精密制造涉及的视觉应用等市场领域。
在研发技术上,公司结合后端应用技术及下游市场变化,不断提升产品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及精准市场匹配度,持续通过多品类实战锻炼机遇,不断丰富自身设计方案库,提升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自身技术层级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对客户服务上,公司将进一步研究在境外的产能布局和营销团队建设,择机创建国际工厂,吸纳更多国际市场人才,进一步贴合国际市场定位,持续提升对全球客户的顾问式服务能力,确保公司在当前宏观环境下依然能够保持高质量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
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行业。近年来,安防视频监控、新兴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推动了光学镜头市场繁荣,但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影响,下游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2、出口业务风险
出口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外销售收入47,321.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8.36%。因此,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汇率变动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产品主要销往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地区和国家。目前,美国对光学镜头产品加征25%的关税,其他地区和国家对光学镜头产品进口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上述地区和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以及外币货币资金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汇兑损益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3)海外客户资信风险
公司海外客户主要为捷普集团(JABIL)、群光电子(Chicony)、时捷集团(SAS)、伟创力(FLEXTRONICS)、SVI、威智伦(Avigilon)、Arecont Vision、晶睿通讯(VIVOTEK)、工业富联等,均是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厂商,且大多数为各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信优良,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个别海外客户经营困难、资信下降,甚至出现破产重组清算的可能。虽然公司出口业务均已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但一旦客户出现破产重组清算,公司应收账款将不能按期完整收回,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国际产业转移和分工,光学镜头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多极化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以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光学镜头市场为例,凭借先发优势日本的腾龙、富士能等企业长期占据国际高端市场;近年来除本公司外,其他中国企业也开始涉足国际市场,凭借性价比优势在国际市场展开竞争;国内市场,则主要还是以中国企业为主。国际市场主要竞争要素是技术、品质和品牌,价格是次要因素;国内市场主要竞争要素是价格,技术和品质居于次要因素。公司产品出口为主,主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境内外光学镜头企业。若公司不能持续提供高性价比产品,或者竞争对手通过研发新技术或新产品、降价促销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或重要客户丢失等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机器视觉、车载成像系统,以及智能家居、视讯会议、运动DV、VR/AR设备、无人机、动作捕捉、3D Sensing、计算机视觉等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特别是新兴消费类电子领域终端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对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往往提前针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并相应投入光学镜头产品研发和设计。如公司对下游应用领域终端产品未来发展趋势研判出现偏差甚至错误,或者公司产品研发和设计未能跟上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节奏、要求,将导致公司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支高效、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积累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技术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公司通过完善创新机制、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及员工持股等方式来稳定和吸引人才,通过申请专利、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但如果公司因为管理不当或竞争对手窃密,导致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境外客户产生,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EMS厂商或安防视频监控品牌商,资信优良、资金雄厚。但如果公司客户发生信用恶化和支付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收回。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产品客制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备料并组织生产,如果客户不能按订单约定提货或销售预测出现偏差,都将造成公司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和原材料存在跌价的可能。
6、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风险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如果公司未来未能通过复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税负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未来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变化,下调退税率或调整其他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劳务价格波动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但劳动力人口扩张明显放缓,劳动力供不应求及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同时,随着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具有一定技能的技术人才亦相对短缺,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对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减少单位产能的劳动用工数量,但人力成本仍然是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成本上升等问题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劳务价格波动的风险。
8、主要客户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光学镜头产品主要销往境外。不排除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逾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了律师对股东大会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现场见证。
3、董事及董事会
报告期内,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1/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8次,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8次,各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并建立了多种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证券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信、来访、提问,以实时电话或解答、信件复函、邮件回复等方式进行答复,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活动与投资者沟通互动,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2年度报告;(2)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自有资金理财、授信融资申请、董事会及监事会年度报告等常规事项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了两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富宝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0 | 2018-05-15 | 2024-05-17 | 57.15 | 否 | ||||
吴泓越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2018-05-15 | 2024-05-17 | 48.85 | 否 | ||||
吴德宝 | 董事 | 男 | 63 | 2018-05-15 | 2023-10-31 | 15.56 | 否 | ||||
王雄鹰 | 董事 | 男 | 57 | 2018-05-15 | 2023-10-31 | 14.10 | 否 | ||||
覃一知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18-05-15 | 2024-05-17 | 6.00 | 否 | ||||
林杰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1-05-18 | 2024-05-17 | 6.00 | 否 | ||||
陈旭红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18-05-15 | 2024-05-17 | 6.00 | 否 | ||||
徐金龙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6 | 2018-05-15 | 2024-05-17 | 35.54 | 否 | ||||
陈兆竹 | 监事 | 男 | 59 | 2018-05-15 | 2024-05-17 | 12.70 | 否 | ||||
何耀莉 | 职工监事 | 女 | 43 | 2020-12-14 | 2024-05-17 | 25.69 | 否 | ||||
陈蓉 | 副总经理 | 女 | 38 | 2018-05-15 | 2024-05-17 | 33.10 | 否 | ||||
陈亚聪 | 财务总监 | 男 | 42 | 2022-01-28 | 2024-05-17 | 24.3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285.0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富宝 | 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开元外贸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戴梦得粮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宝戴梦得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力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亿威达投资董事长,伊威达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鼎之杰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欣立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力鼎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豪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吴泓越 | 199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厦门鼎豪监事,本公司销售工 |
程师、光学设计工程师、技术支持课长,拥有丰富的客户项目研发及销售经验,曾在公司核心客户项目的重要节点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公司IPO项目过程中,是业务梳理及规范和中介机构沟通的主导人之一,曾兼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
吴德宝 | 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建瓯市小桥中学教师、厦门永隆达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采购经理、监事。现任厦门德蔚执行董事,厦门鼎鸿创监事,厦门鼎顺监事,以及本公司董事。 |
王雄鹰 | 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天野集团项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经理,中闽(福建)轻纺开发公司投资部经理,福州伊威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外销部经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亿威达投资副董事长,厦门鼎鸿创董事长,厦门锐影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 |
覃一知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企管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规划部部长、资产经营中心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兵工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任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重庆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营业部总经理,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公司高级顾问,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旭红 | 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开元对外贸易公司主办会计,厦门中农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州立信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部门经理;现任厦门市顺溢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林杰 | 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研究员。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智能技术及生物新材料应用研究,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其“厦门市拔尖人才”称号;现任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徐金龙 | 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金泰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质检员,厦门台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副组长,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结构设计课副课长、研发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营运总监、监事会主席。 |
陈兆竹 | 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国营8461厂作业员,福建福光光学仪器公司光学工艺设计、车间主任,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生产部制一课课长。现任本公司光学部制一课课长、监事。 |
何耀莉 | 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自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组立部班长、课长、副经理,现任公司组立部经理。 |
陈蓉 | 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销售员、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陈亚聪 | 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中级会计职称。曾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部经理,具有多年上市公司财务及税务工作经验,自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富宝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03-16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伊威达合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8-17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03-11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力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12-11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4 | 至今 |
吴富宝 | 厦门克莱蒙特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4-07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6-06-08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08-08 | 至今 |
吴德宝 | 厦门鼎鸿创投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28 | 至今 |
王雄鹰 | 厦门鼎鸿创投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12-28 | 至今 |
王雄鹰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09-23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单位为实际控制人控制单位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单位。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覃一知 | 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公司 | 高级顾问 | 2014-03 | 至今 |
覃一知 | 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顾问 | 2014-03 | 至今 |
林杰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研究员 | 1996-08 | 至今 |
林杰 | 厦门科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3-12-04 | 至今 |
陈旭红 | 厦门市顺溢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06-18 | 至今 |
陈旭红 | 厦门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副主任会计师 | 2018-05-23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的支付情况与2023年薪酬方案。经审核,2022年度内公司对董监高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2023年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岗位性质、职级和职责,匹配了相应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薪酬方案设计合理,有利于公司 |
发展,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划分董监高薪资结构,审慎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每年度终了,人力行政部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向其发放薪酬,并将发放情况及次年薪酬方案再次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实际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制度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获得税前报酬285.0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德宝 | 董事 | 离任 | 辞职 |
王雄鹰 | 董事 | 离任 | 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02-27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04-24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2年度报告;(2)2022年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4)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5)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专项报告;(6)计提资产减值;(7)其他:年度自有资金理财、年度授信融资、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等常规年度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04-28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07-05 | 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08-04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08-25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10-09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2023-10-30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十五次会议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富宝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吴泓越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吴德宝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王雄鹰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覃一知 | 是 | 8 | 7 | 7 | 1 | 0 | 否 | 1 |
林杰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陈旭红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旭红(主任委员)、覃一知、王雄鹰(报告期内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覃一知(主任委员)、林杰、吴富宝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林杰(主任委员)、陈旭红、吴德宝(报告期内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吴富宝(主任委员)、吴德宝(报告期内离任)、王雄鹰(报告期内离任)、覃一知、林杰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24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2)审计部2022年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3)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4)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6)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计提资产减值;(9)2022年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3-04-28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 |
2023-08-04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 / | / |
2023-08-25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3)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 / | / |
2023-10-09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 / | / |
2023-10-30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24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意见;(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24 |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
2023-07-5 | 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 / |
2023-08-4 | 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24 | 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7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4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32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33 |
销售人员 | 50 |
技术人员 | 139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86 |
合计 | 1,32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133 |
专科 | 117 |
高中及以下 | 1,064 |
合计 | 1,32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外部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
为确保薪酬政策的对内公平性,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岗位重要性及评定后的个人综合素质,划分岗位和职级,依据不同的岗位和职级确定薪资标准,并且公司在考虑不同岗位的性质和绩效特点的基础上,对产线人员、销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均制定了不同的薪资结构。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薪酬以与业绩挂钩为原则,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及成绩进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薪资中的月度绩效薪酬和年终浮动薪酬。
为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61名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共20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分别已于2022年、2023年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117.0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增强了员工归属感和获得感。
此外,公司关注具有优异表现或者具有潜力的员工,对于该类员工优先给予激励政策倾斜,并依照实际情况,对有能力和贡献突出的员工,开放岗位晋升和待遇提升通道,为减少员工流失率及吸引优秀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提升改造,重视各类专业人才孵化,以培养懂技术、懂产品、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员工自加入公司开始即可享受各项培训福利,对新员工,公司制定了专业化、流程化的“新员工培训包”,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培训、产品应用介绍、管理制度培训、劳动安全知识培训及员工互动游戏等课程,帮助员工早日融入公司大家庭;对还未正式进入岗位的一线员工,公司专门为其提供岗前培训,主要侧重于一线操作工、技术员以及新进实习生等上岗前基本技能培训,该等岗前培训有利于保证产线的流畅
性及生产效率;根据日常工作职责需求,公司各中心、各部门甚至是各课别早已形成自我培训提升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项课题培训,包括针对销售人员的细分市场分析培训、细分领域产品培训,针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升级培训,针对生产运营人员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工艺流程提升培训,以及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的企业管理绩效培训等专业课程,为公司孵化各类专业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外部培训,建立内部互联互通机制,外部培训主要侧重于专业管理、技术等岗位人员,目的是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研发能力和工艺制程能力的不断提升,互联互通则形成了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共享,打造了公司内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采用现金分红向股东进行利润分派,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及《力鼎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7,128,300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2,3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407,11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77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6.01%。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具体如下:
中期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中期利润分配条件:(1)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截至2024年半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预计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中期利润分配比例:下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50%(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司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关于制定的分红规划及章程修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力鼎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规划内容中明确允许公司可以年度、中期及季度现金分红,同时公司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允许董事会于中期在上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尽快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01,779,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181,901.3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6.0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01,779,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6.0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0.9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登记手续,上述0.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5日予以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上述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11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9.26万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
2023年8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上述4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14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登记手续,上述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10日予以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划分董监高薪资结构,审慎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每年度终了,人力行政部门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向其发放薪酬,并将发放情况及次年薪酬方案再次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并根据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内控相关制度不断持续完善与细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执行有效,内控体系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共有5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告范围内无新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公司能够及时对下属子公司对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资金、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包括:
1、废水,主要是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是涂墨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少量危险废弃物及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是冷却塔、空压机、研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针对上述具体环境和主要污染物,公司每年度均聘请外部专业检测机构对厂区内废水、油烟、噪声、废气进行检测,近年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最近一期(2023年)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的厂区内采样点结果如下:
1、噪音:选取测量的厂区内各区域昼间生产噪声测量值在58.9~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修正值HJ706-2014;
2、、工业废气:采样点未检出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即不存在二甲苯;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0.095 mg/m?、排放速率平均值0.0066kg/h;未检测出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即不存在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0.77mg/m?、排放速率平均值0.053kg/h。均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3、工业废水:pH值6.8、五日生化需氧量164mg/L、化学需氧量285mg/L;悬浮物32mg/L;氨氮13.0 mg/L,各物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公司积极做好相关达标排放和定期检测工作,配备了基础环保设施,内部环保运行机制稳定,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登记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购置了相关环保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环保投入,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水或废气排放事项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执行了规范的环保措施,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均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详见下述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实施以下减碳措施,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促进绿色环境的建设:
1.公司严格执行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的环保政策,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减少排放、降本增效等工作,将人均能效指标及能源成本纳入生产管理考核指标,加强能耗监测频率,提高原材料、自动化设备、生产场地利用率,不断提升能效利用管理水平,强化提质增效,降能节耗,减少碳排放,切实履行环保责任,不断推进节能减碳工作。
2.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管理标准,专门为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在地海沧南区新厂建设了自用环保站,在环保站内购置废水净化或处理设备、环保指标监控设备等废水中和处理环保设备,严控厂区污染源,确保水质合规排放,保证新厂区的废水排放数据达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公司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大力倡导无纸化、信息化及办公用品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办公的工作方式,通过实际行动将减碳任务融入日常办公,通过全体人员的努力,为减少碳排放实现、优化能源利用及减缓温室效应等长远目标奉献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为股东、上下游合作伙伴、员工乃至全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1、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公司通过证监会指定渠道对外发布公告文件107份,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传递公司关于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下设的证券事务部,统筹负责投资关系管理,对各投资人的邮件、来电问询及现场调研咨询,在确保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原则下,积极解答反馈,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设置劳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医社保、公积金、股权激励等在内的薪酬与福利制度,企业与员工秉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不定期对公司生产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司的消防、劳动防护等保护设施及时更新配备,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加强消防意识等宣传活动,并制定相关应急疏散预案,消除一切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因素,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激励体系为员工提供上升通道。公司为员工举办各类培训,强化员工专业技能,向员工提供实际操作机会,积累其实践经验,公司与员工分享学习管理知识,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公司也鼓励内部员工跨部门、跨职能、跨组织流动,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平台。
3、上下游合作关系维护
公司以诚信作为企业发展基石,与供应商及客户建立了长期可持续的合作伙伴关系。
对上游供应商,公司实行科学的评定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再评估再认证,以公正合理的评估体系,公平对待供应商。对于关键技术领域的产品原材料,公司亲赴供应商现场给予作业指导或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期与供应商共同实现技术成长,维持更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作为制造业一员,充分理解供应商发展之不易,对于能按时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公司及时按合约与其结算货款,优先采用现金结算,为上游合作伙伴的健康发展奉献绵薄之力。
对下游客户,公司作为专业光学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不仅能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并且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型、顾问式和专业化营销服务,注重对客户的售前技术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保持与客户高频率的售中进度反馈及互动,极力满足客户提出的各种需求。公司产品及服务质量深受客户认可,公司已与众多光电子细分领域的国际中高端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造就了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公司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5、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4、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本人将督促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公司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公司持股总数的1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公司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伊威达合伙 | 1、本企业作为力鼎光电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力鼎光电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承诺。2、本企业在持有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企业持股总数的20%。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本企业在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事项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力鼎光电股份时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力鼎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力鼎光电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前述承诺事项与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符的,本企业将根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公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承诺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承诺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承诺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欣立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企业在力鼎光电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鼎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本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王雄鹰、吴德宝,高级管理人员陈蓉、严卓、王美华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力鼎光电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在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力鼎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力鼎光电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 2020年7月 | 是 | 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力鼎光电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徐金龙、陈兆竹、陈星权及离任监事陈春玲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力鼎光电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力鼎光电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力鼎光电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力鼎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力鼎光电股份总数的25%。3、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20年7月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股东厦门鼎豪、厦门鼎鸿创、厦门鼎顺、厦门德蔚、力鼎合伙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企业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公司/企业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7月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股份限售 | 间接自然人股东吴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 | 2020年7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宝珍、吴蔚、王嘉楠、陈煜杰 |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自然人股东王嘉筠 | 1、自力鼎光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监护人除外)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力鼎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力鼎光电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前述承诺事项经其监护人王雄鹰、肖云卿确认。 | 2020年7月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法使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募集资金管理机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持续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产和投入使用,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优势,不断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完善产品质量;稳步推进生产流程优化、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持续扩展国内和国外市场,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还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切实履行上述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注重对全体股东的分红回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如果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本公司承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不以力鼎光电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承诺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承诺人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 | 1、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力鼎光电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力鼎光电相竞争的业务。2、在本公司作为力鼎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对力鼎光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控股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力鼎光电享有开拓新业务领域的优先权。若力鼎光电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4、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力鼎光电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力鼎光电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力鼎光电进行经营。5、本公司承诺不以力鼎光电之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力鼎光电及力鼎光电其他股东的权益。6、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吴泓越 | 1、在承诺人作为力鼎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力鼎光电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力鼎光电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力鼎光电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力鼎光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和吴泓越 |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源;2、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其他非金融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其他资金占用相关议案时,承诺人及/或承诺人控制或提名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 | 2020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人承诺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进行等额补偿,以保证公司不受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为准)。 | 2020年7月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益龙、钟福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陈益龙累计审计服务年限1年 钟福明累计审计服务年限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未发生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8,743.01 | 10,944.57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9,000.00 | 14,5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自有资金理财
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均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募集资金理财
2022年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3年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均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01-10 | 2023-04-10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22% | 8.05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1-10 | 2023-04-10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22% | 40.25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3-02-17 | 2023-04-28 | 募集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30% | 9.63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3-17 | 2023-06-21 | 募集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6% | 16.33 | 是 | 否 | ||||
招行鹭江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03-17 | 2023-07-17 | 募集资金 | 黄金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4% | 27.88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3-08 | 2023-06-08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80% | 35.00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04-13 | 2023-08-07 | 募集资金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代码SHAU)基准价早盘价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11% | 10.01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4-13 | 2023-08-07 | 募集资金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代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11% | 50.05 | 是 | 否 |
码SHAU)基准价早盘价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05-05 | 2023-08-05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80% | 7.00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6-09 | 2023-09-06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5% | 33.61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7-03 | 2023-10-16 | 募集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5% | 17.79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3-08-02 | 2023-11-01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81% | 17.56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08-08 | 2023-11-06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8% | 6.87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8-08 | 2023-11-06 | 募集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8% | 34.36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9-08 | 2024-03-11 | 募集资金 | 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2.95% | 5,000.0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10-20 | 2024-04-26 | 募集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 | 2,000.00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08 | 2024-05-13 | 募集资金 | 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2.94% | 5,000.0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11-09 | 2024-05-06 | 募集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54-3.1% | 2,000.00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01-10 | 2023-04-10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22% | 32.20 | 是 | 否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02-17 | 2023-04-28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30% | 25.67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3-10 | 2023-06-16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18.51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03-08 | 2023-06-08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4% | 7.00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3-03-31 | 2023-06-08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1% | 12.99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500.00 | 2023-04-26 | 2023-07-24 | 自有资金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代码SHAU)基准价早盘价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25.6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 | 2023-05-18 | 2023-09-27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8% | 67.76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5-04 | 2023-08-21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5% | 46.17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5-17 | 2023-08-17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72% | 34.75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6-09 | 2023-06-30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42% | 2.82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07-03 | 2023-09-25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66% | 24.87 | 是 | 否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7-13 | 2023-10-24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17.75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08-01 | 2023-11-13 | 自有资金 | 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2.90% | 24.79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08-22 | 2023-12-12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14% | 29.29 | 是 | 否 | ||||
交通银行大唐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08-22 | 2024-02-26 | 自有资金 | 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3.12% | 5,000.0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3-08-28 | 2023-12-25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3.05% | 25.2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08-31 | 2024-02-27 | 自有资金 | XAU/USD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3.05% | 2,000.00 | 是 | 否 | ||||
浦发海沧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3-12-13 | 2024-01-12 | 自有资金 | EUR/USD汇率定盘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3-%-2.65% | 1,000.00 | 是 | 否 | ||||
浦发海沧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 | 2023-12-15 | 2024-01-15 | 自有资金 | EUR/USD汇率定盘价(以彭博BFIX页面的数据为准) | 否 | 保本浮动收益 | 1.3-%-2.65% | 500.00 | 是 | 否 | ||||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 | 2023-03-01 | 2023-03-31 | 自有资金 | 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USDCAD即期汇率 | 否 | 浮动收益 | 2.85% | 5.94 | 是 | 否 | ||||
招行鹭江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5.00 | 2023-11-02 | 2023-11-24 | 自有资金 | 否 | 固定收益 | 2.66% | 0.07 | 是 | 是 | |||||
建设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484.12 | 2023-01-06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 | 否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585.27 | 是 | 否 |
要求的资产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 | 2023-10-11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否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800.00 | 是 | 否 | |||||
厦门银行新阳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 | 2023-10-11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否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800.00 | 是 | 否 | |||||
建设银行集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2.25 | 2023-01-16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否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116.25 | 是 | 否 | |||||
建设银行上饶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6.19 | 2023-08-21 | 自有资金 | 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类资产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 否 | 浮动收益 | 不适用 | 143.05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7-24 | 38,048.00 | 0 | 35,576.35 | 35,576.35 | 35,576.35 | 21,862.39 | 61.45 | 4,478.85 | 12.59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4日 | 否 | 29,812.98 | 29,812.98 | 4,478.85 | 16,002.46 | 53.68 | 2025.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24日 | 否 | 5,763.37 | 5,763.37 | 0 | 5,859.93 | 101.68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8-4 | 18,000 | 2023-8-4 | 2024-8-3 | 14,500 | 否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均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明细详见本节十三/(三)/1/(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561.83 | 89.76 | -36,516.025 | -36,516.025 | 45.805 | 0.11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561.83 | 89.76 | -36,516.025 | -36,516.025 | 45.805 | 0.11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6,450.00 | 89.49 | -36,450.00 | -36,450.00 | 0.0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1.83 | 0.27 | -66.025 | -66.025 | 45.805 | 0.1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71.22 | 10.24 | +36,495.805 | +36,495.805 | 40,667.025 | 99.89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71.22 | 10.24 | +36,495.805 | +36,495.805 | 40,667.025 | 99.89 |
三、股份总数 | 40,733.05 | 100.00 | -20.22 | -20.22 | 40,712.8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减少主要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在报告期内上市流通,共计36,450.00万股,具体分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亿威达持有的本公司27,337.50万股限售股;伊威达合伙持有的本公司8,019.00万股限售股;鼎之杰合伙持有的本公司729.00万股限售股;欣立鼎合伙持有的本公司 364.50万股限售股。上述股份锁定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30日届满,上述限售股也已于2023年7月31日起上市流通。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股份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0.9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4月21日,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登记手续,上述0.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 25日予以注销。
(2)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手续手续于2023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3)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议案,公司为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时对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9.2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解除限售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分别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存在变动,但因回购的数量较少,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 | 27,337.5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因锁定期届满,在报告期内上市流通 | 2023年7月31日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19.00 | 8,019.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因锁定期届满,在报告期内上市流通 | 2023年7月31日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9.00 | 729.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因锁定期届满,在报告期内上市流通 | 2023年7月31日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50 | 364.5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因锁定期届满,在报告期内上市流通 | 2023年7月31日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 53.415 | 43.305 | -10.11 | 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3年7月26日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 53.415 | -10.11 | 43.305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4年7月26日 |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2.50 | 2.50 | 0 | 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3年6月30日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2.50 | 0 | 0 | 2.50 |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权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 | 2024年6月30日 |
合计 | 36,561.83 | 36,495.805 | -20.22 | 45.805 | / | / |
注:“本年增加限售股数”下存在负数,主要因股权激励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存在回购注销的情形,导致相应的限售股被减少。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3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5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67.15 | 质押 | 38,6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0,000 | 79,960,000 | 19.6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67,700 | 4,822,300 | 1.1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2,000 | 2,683,000 | 0.6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孙永康 | 371,100 | 371,100 | 0.09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8,444 | 358,444 | 0.09 | 未知 | 未知 | ||||
王韵 | 310,400 | 310,400 | 0.08 | 未知 | 未知 | ||||
吴立灿 | 292,900 | 292,900 | 0.07 | 未知 | 未知 | ||||
王跃武 | 260,800 | 260,800 | 0.06 | 未知 | 未知 | ||||
刘玉秋 | 255,500 | 255,500 | 0.06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375,000 |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60,000 |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2,300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3,000 |
孙永康 | 37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1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8,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444 |
王韵 | 31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400 |
吴立灿 | 29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900 |
王跃武 | 26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800 |
刘玉秋 | 25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5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位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该等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主体。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孙永康 | 新增 | 371,100 | 0.0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358,444 | 0.09 | ||
王韵 | 新增 | 310,400 | 0.08 | ||
吴立灿 | 新增 | 292,900 | 0.07 | ||
王跃武 | 新增 | 260,800 | 0.06 | ||
刘玉秋 | 新增 | 255,500 | 0.06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 433,050 | 2024-07-26 | 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 |
2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 25,000 | 2024-06-30 | 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均为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吴富宝 |
成立日期 | 1999-09-22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外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富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吴泓越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人吴富宝先生与吴泓越先生系父子关系。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鼎光电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力鼎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2.存货减值。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①销售商品: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主要为FOB、DAP和EXW交货方式:FOB和EXW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②提供劳务: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力鼎光电公司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调节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认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建立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报关单、收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4)了解客户的经营及交易情况等,确认客户和销售的真实性;
(5)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报告期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7)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报告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对于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8)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二)存货减值
1.事项描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本年末存货规模较上年大幅度增加,且在预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导致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较为复杂,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也较为重大。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减值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实施重点审计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数量及否存在呆滞、毁损和变质等状况;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了解管理层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对关键假设及预测数据等考虑因素,分析评价相应关键假设和预测数据的合理性;结合同行业的计提比例、存货的库龄等指标,比较分析力鼎光电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存货可收回金额和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进行复核测算;
(5)评估管理层对存货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力鼎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力鼎光电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力鼎光电管理层负责评估力鼎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力鼎光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力鼎光电治理层负责监督力鼎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力鼎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力鼎光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力鼎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益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福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32,944,952.92 | 228,468,369.0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51,231,532.92 | 336,865,133.7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0,876,687.45 | 87,609,501.5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818,938.95 | |
预付款项 | 七、8 | 14,864,786.22 | 7,594,373.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00,039.90 | 2,938,823.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90,883,516.42 | 274,161,484.2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54,934,722.2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387,079.71 | 2,771,347.29 |
流动资产合计 | 878,307,534.49 | 995,343,754.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8,965,511.11 | 88,965,511.1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93,539,218.31 | 281,297,761.29 |
在建工程 | 七、22 | 30,899,686.01 | 91,336,200.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647,885.51 | 6,133,937.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460,791.33 | 16,827,050.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798,313.91 | 16,859,131.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22,308,997.69 | 31,589,560.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6,620,403.87 | 533,009,152.52 | |
资产总计 | 1,644,927,938.36 | 1,528,352,907.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78,4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92,392,080.79 | 87,457,233.5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192,494.62 | 15,234,365.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200,507.67 | 10,579,860.10 |
应交税费 | 七、40 | 7,050,381.77 | 7,462,042.3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884,796.32 | 9,502,319.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20,000.00 | 445,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76,179.05 | 463,654.02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816,440.22 | 131,222,874.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1,715,000.00 | 8,01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0 | 19,881,694.49 | 19,654,079.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088,199.01 | 18,248,644.2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684,893.50 | 45,912,723.39 | |
负债合计 | 183,501,333.72 | 177,135,597.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7,128,300.00 | 407,330,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48,814,739.45 | 348,430,138.17 |
减:库存股 | 七、56 | 3,131,433.50 | 7,773,193.0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418,541.05 | 19,429,880.0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96,406,299.19 | 81,784,129.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90,626,852.09 | 499,896,308.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9,263,298.28 | 1,349,097,763.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63,306.36 | 2,119,546.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61,426,604.64 | 1,351,217,309.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44,927,938.36 | 1,528,352,907.30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6,733,613.19 | 224,060,838.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2,677,177.89 | 326,112,834.6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0,216,684.51 | 87,401,260.62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8,938.95 | ||
预付款项 | 8,942,018.16 | 6,788,175.4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718,346.01 | 7,866,766.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77,187,080.20 | 260,364,639.6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934,722.2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9,366.74 | 2,192,566.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7,493,225.65 | 969,721,804.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77,722,947.83 | 164,398,061.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965,511.11 | 88,965,511.1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02,763,801.27 | 186,021,250.76 | |
在建工程 | 30,899,686.01 | 91,336,200.3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383,314.75 | 4,833,244.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22,317.00 | 13,535,515.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87,571.72 | 8,321,984.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296,747.69 | 31,589,560.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4,341,897.38 | 589,001,327.91 | |
资产总计 | 1,691,835,123.03 | 1,558,723,132.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5,967,735.83 | 119,563,179.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173,173.07 | 14,131,559.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49,523.70 | 7,936,923.68 | |
应交税费 | 6,431,572.85 | 3,762,185.27 | |
其他应付款 | 3,786,293.08 | 9,382,683.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0,000.00 | 445,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3,355.01 | 346,793.4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4,131,653.54 | 155,646,724.6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715,000.00 | 8,01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881,694.49 | 19,654,079.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428,179.86 | 15,950,407.0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024,874.35 | 43,614,486.23 | |
负债合计 | 230,156,527.89 | 199,261,210.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7,128,300.00 | 407,330,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5,538,952.41 | 345,154,351.13 | |
减:库存股 | 3,131,433.50 | 7,773,19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447,032.71 | 19,447,032.7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6,406,299.19 | 81,784,129.11 | |
未分配利润 | 596,289,444.33 | 513,519,101.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61,678,595.14 | 1,359,461,921.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91,835,123.03 | 1,558,723,132.46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04,012,824.16 | 585,129,317.8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04,012,824.16 | 585,129,317.8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1,262,578.15 | 403,325,134.9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59,962,188.95 | 345,270,252.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297,526.64 | 1,822,241.1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597,677.05 | 9,782,125.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28,077,328.26 | 24,641,653.89 |
研发费用 | 七、65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390,752.82 | -20,529,493.52 |
其中:利息费用 | 297,682.35 | 31,838.88 | |
利息收入 | 8,943,291.30 | 5,866,318.5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685,464.16 | 13,110,469.7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724,282.51 | 7,831,661.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99,127.74 | 797,050.7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18,258.59 | -5,584,728.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115,616.93 | -25,872,636.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49.57 | 155,666.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862,811.65 | 172,241,665.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411,844.99 | 2,967,738.1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43,019.80 | 269,428.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631,636.84 | 174,939,975.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0,262,002.57 | 19,049,419.9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369,634.27 | 155,890,555.1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369,634.27 | 155,890,555.1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181,901.37 | 156,169,092.5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732.90 | -278,537.4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38.98 | 19,898,907.8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38.98 | 19,898,907.8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931,032.7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931,032.7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38.98 | -32,124.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338.98 | -32,124.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4,358,295.29 | 175,789,462.9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4,170,562.39 | 176,068,000.3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732.90 | -278,537.4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793 | 0.384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791 | 0.3845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84,512,713.28 | 566,989,892.7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55,787,095.85 | 337,752,803.09 |
税金及附加 | 5,540,192.58 | 960,180.77 | |
销售费用 | 11,091,447.32 | 9,306,782.73 | |
管理费用 | 25,756,468.56 | 23,863,835.72 | |
研发费用 | 44,571,179.51 | 39,480,173.20 | |
财务费用 | -11,404,599.95 | -20,303,021.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7,682.35 | 31,838.88 | |
利息收入 | 8,941,614.22 | 5,864,143.41 | |
加:其他收益 | 6,735,783.43 | 11,997,643.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458,196.56 | 10,132,033.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2,743.21 | 549,815.2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4,238.75 | -2,149,694.3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37,369.67 | -21,699,573.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9.5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2,365,571.26 | 174,759,363.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34,324.58 | 2,699,900.4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4,841.68 | 50,112.8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955,054.16 | 177,409,150.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733,353.37 | 19,371,008.7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221,700.79 | 158,038,141.9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221,700.79 | 158,038,141.9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931,032.7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931,032.7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931,032.7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6,221,700.79 | 177,969,174.6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3,669,133.53 | 596,727,918.6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744,323.68 | 58,311,986.5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837,634.58 | 31,168,652.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7,251,091.79 | 686,208,557.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8,405,823.90 | 315,351,915.8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4,324,321.89 | 149,691,876.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490,624.82 | 29,867,312.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150,823.69 | 31,797,227.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371,594.30 | 526,708,333.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9,497.49 | 159,500,224.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4,464,328.54 | 1,692,186,735.4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85,398.84 | 8,792,662.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0.00 | 166,454.5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4,551,727.38 | 1,701,145,852.8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449,511.92 | 125,672,035.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04,499,780.82 | 1,764,11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8,949,292.74 | 1,889,782,035.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397,565.36 | -188,636,183.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7,5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00,000.00 | 8,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00,000.00 | 9,247,5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20,000.00 | 44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153,924.35 | 48,918,818.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99,241.10 | 1,162,12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273,165.45 | 50,525,938.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73,165.45 | -41,278,438.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79,396.74 | 11,297,290.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288,163.42 | -59,117,107.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399,747.83 | 287,516,854.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687,911.25 | 228,399,747.83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1,070,884.97 | 579,258,396.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715,541.23 | 51,345,663.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815,544.12 | 51,384,159.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601,970.32 | 681,988,219.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0,951,349.48 | 343,171,173.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8,065,496.29 | 114,517,201.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726,287.60 | 23,896,933.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98,946.71 | 49,718,321.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0,742,080.08 | 531,303,630.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859,890.24 | 150,684,589.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95,450,000.00 | 1,650,96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819,312.89 | 12,660,036.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550.1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5,320,862.99 | 1,663,620,036.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920,046.85 | 120,374,728.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9,609,103.72 | 1,720,96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0,529,150.57 | 1,841,334,728.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208,287.58 | -177,714,692.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7,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00,000 | 8,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00,000.00 | 9,247,5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20,000.00 | 44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153,924.35 | 48,918,818.8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9,918.20 | 1,162,1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03,842.55 | 50,525,938.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03,842.55 | -41,278,438.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36,593.69 | 10,812,126.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584,353.80 | -57,496,415.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992,217.72 | 281,488,633.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576,571.52 | 223,992,217.72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330,500.00 | 348,430,138.17 | 7,773,193.00 | 19,429,880.03 | 81,784,129.11 | 499,896,308.80 | 1,349,097,763.11 | 2,119,546.38 | 1,351,217,309.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330,500.00 | 348,430,138.17 | 7,773,193.00 | 19,429,880.03 | 81,784,129.11 | 499,896,308.80 | 1,349,097,763.11 | 2,119,546.38 | 1,351,217,309.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200.00 | 384,601.28 | -4,641,759.50 | -11,338.98 | 14,622,170.08 | 90,730,543.29 | 110,165,535.17 | 43,759.98 | 110,209,295.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38.98 | 154,181,901.37 | 154,170,562.39 | 187,732.90 | 154,358,295.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200 | 384,601.28 | -4,641,759.50 | 4,824,160.78 | 4,824,160.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200.00 | -1,227,354.00 | -1,429,554 | -1,429,55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11,955.28 | -4,641,759.50 | 6,253,714.78 | 6,253,714.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622,170.08 | -63,451,358.08 | -48,829,188 | -48,829,18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22,170.08 | -14,622,170.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829,188.00 | -48,829,188 | -48,829,18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3,972.92 | -143,972.9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128,300.00 | 348,814,739.45 | 3,131,433.50 | 19,418,541.05 | 96,406,299.19 | 590,626,852.09 | 1,459,263,298.28 | 2,163,306.36 | 1,461,426,604.6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528,500.00 | 346,343,923.70 | 14,341,495.00 | -469,027.78 | 65,980,314.92 | 408,403,682.46 | 1,213,445,898.30 | 2,337,947.12 | 1,215,783,845.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528,500.00 | 346,343,923.70 | 14,341,495.00 | -469,027.78 | 65,980,314.92 | 408,403,682.46 | 1,213,445,898.30 | 2,337,947.12 | 1,215,783,845.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000.00 | 2,086,214.47 | -6,568,302.00 | 19,898,907.81 | 15,803,814.19 | 91,492,626.34 | 135,651,864.81 | -218,400.74 | 135,433,464.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98,907.81 | 156,169,092.53 | 176,068,000.34 | -278,537.40 | 175,789,462.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000.00 | 2,086,214.47 | -6,568,302.00 | 8,456,516.47 | 60,136.66 | 8,516,653.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000.00 | -1,207,860.00 | -1,405,86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94,074.47 | -5,162,442.00 | 8,456,516.47 | 8,456,516.47 |
4.其他 | 60,136.66 | 60,136.66 | |||||||||||||
(三)利润分配 | 15,803,814.19 | -64,676,466.19 | -48,872,652.00 | -48,872,6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803,814.19 | -15,803,814.1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872,652.00 | -48,872,652.00 | -48,872,65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330,500.00 | 348,430,138.17 | 7,773,193.00 | 19,429,880.03 | 81,784,129.11 | 499,896,308.80 | 1,349,097,763.11 | 2,119,546.38 | 1,351,217,309.49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330,500.00 | 345,154,351.13 | 7,773,193.00 | 19,447,032.71 | 81,784,129.11 | 513,519,101.62 | 1,359,461,921.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330,500.00 | 345,154,351.13 | 7,773,193.00 | 19,447,032.71 | 81,784,129.11 | 513,519,101.62 | 1,359,461,921.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200.00 | 384,601.28 | -4,641,759.50 | 14,622,170.08 | 82,770,342.71 | 102,216,673.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221,700.79 | 146,221,700.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2,200.00 | 384,601.28 | -4,641,759.50 | 4,824,160.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2,200.00 | -1,227,354.00 | -1,429,55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11,955.28 | -4,641,759.50 | 6,253,714.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622,170.08 | -63,451,358.08 | -48,829,18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22,170.08 | -14,622,170.0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829,188.00 | -48,829,18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128,300.00 | 345,538,952.41 | 3,131,433.50 | 19,447,032.71 | 96,406,299.19 | 596,289,444.33 | 1,461,678,595.1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528,500.00 | 343,014,473.09 | 14,341,495.00 | -484,000.00 | 65,980,314.92 | 411,969,872.92 | 1,213,667,665.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528,500.00 | 343,014,473.09 | 14,341,495.00 | -484,000.00 | 65,980,314.92 | 411,969,872.92 | 1,213,667,665.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000.00 | 2,139,878.04 | -6,568,302.00 | 19,931,032.71 | 15,803,814.19 | 101,549,228.70 | 145,794,255.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931,032.71 | 158,038,141.92 | 177,969,174.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000.00 | 2,086,214.47 | -6,568,302.00 | 8,456,516.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000.00 | -1,207,860.00 | -1,405,86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94,074.47 | -5,162,442.00 | 8,456,516.4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803,814.19 | -64,676,466.19 | -48,872,6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803,814.19 | -15,803,814.1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872,652.00 | -48,872,65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3,663.57 | 8,187,552.97 | 8,241,216.5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7,330,500.00 | 345,154,351.13 | 7,773,193.00 | 19,447,032.71 | 81,784,129.11 | 513,519,101.62 | 1,359,461,921.57 |
公司负责人:吴富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亚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聪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万元。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24,300.00万元折为股本2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24,300.00万元。2018年5月23日,公司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
2019年3月5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12,150.00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36,45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1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0,550.00万元;
2021年8月公司开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授予增资、回购注销等历次变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0,712.83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富宝;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厂房;
经营期限:长期。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
本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0%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同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内部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往来款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除内部往来组合以外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各类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职工备用金等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年 | 5% | 4.7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年 | 5% | 23.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表。1)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固定资产的减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4)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
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外销收入与内销收入,其收入确认时点分别为:
国内销售以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客户收货并签收送货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主要为FOB、DAP和EXW三种交货方式:FOB和EXW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DAP方式下,以产品完成出口报关并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是服务周期很短的产品设计咨询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1)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其他说明无
(1).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0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5 |
EVETAR USA,INC. | 15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25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批)的通知》(厦科联【2021】22号),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135100293),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1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四批)的通知》(厦科联【2023】17号),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335100086),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3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3.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补充认定厦门市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三十二批)的通知》,子公司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202235100810),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2022年度起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税[2023]6 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公告》(2022 年第13号)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数,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报告期,子公司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 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母公司2023年享受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所得税减免。
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7.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1号)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本报告期,子公司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作为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6,163.97 | 209,227.55 |
银行存款 | 331,508,139.60 | 227,878,139.99 |
其他货币资金 | 1,114,607.68 | 78,991.34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156,041.67 | 302,010.19 |
合计 | 332,944,952.92 | 228,468,369.0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251,026.37 | 3,269,496.09 |
其他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高速ETC保证金 | 1,000.00 | 1,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67,621.24 | |
理财资金在途 | 1,100,000.00 | |
合计 | 1,101,000.00 | 68,621.24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1,231,532.92 | 336,865,133.72 | / |
其中: | |||
1.结构性存款 | 226,596,361.11 | 326,112,834.68 | / |
2.银行理财 | 24,635,171.81 | 10,752,299.04 | / |
合计 | 251,231,532.92 | 336,865,133.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5,020,634.17 | 97,306,824.03 |
1年以内小计 | 85,020,634.17 | 97,306,824.03 |
1至2年 | 3,585,488.77 | 281,614.72 |
2至3年 | 169,625.82 | 26,542.09 |
3年以上 | 26,992.17 | |
合计 | 88,802,740.93 | 97,614,980.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56,730.93 | 4.01 | 3,556,730.93 | 100 | 6,337,414.83 | 6.49 | 5,387,414.83 | 85.01 | 950,0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246,010.00 | 95.99 | 4,369,322.55 | 5.13 | 80,876,687.45 | 91,277,566.01 | 93.51 | 4,618,064.46 | 5.06 | 86,659,501.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5,246,010.00 | 100 | 4,369,322.55 | 5.13 | 80,876,687.45 | 91,277,566.01 | 100 | 4,618,064.46 | 5.06 | 86,659,501.55 |
合计 | 88,802,740.93 | / | 7,926,053.48 | / | 80,876,687.45 | 97,614,980.84 | / | 10,005,479.29 | / | 87,609,501.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3,556,730.93 | 3,556,730.9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556,730.93 | 3,556,730.9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5,015,739.61 | 4,250,786.99 | 5 |
1-2年 | 33,652.40 | 6,730.48 | 20 |
2-3年 | 169,625.82 | 84,812.91 | 50 |
3年以上 | 26,992.17 | 26,992.17 | 100 |
合计 | 85,246,010.00 | 4,369,322.55 | 5.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87,414.83 | 1,830,683.90 | 3,556,730.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18,064.46 | 248,741.91 | 4,369,322.55 | |||
其中:账龄组合 | 4,618,064.46 | 248,741.91 | 4,369,322.55 | |||
合计 | 10,005,479.29 | 2,079,425.81 | 7,926,053.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2,830,714.16 | 12,830,714.16 | 14.45 | 641,535.71 | |
单位二 | 11,937,105.52 | 11,937,105.52 | 13.44 | 596,855.28 | |
单位三 | 8,895,542.49 | 8,895,542.49 | 10.02 | 444,777.12 | |
单位四 | 5,283,977.51 | 5,283,977.51 | 5.95 | 264,198.88 | |
单位五 | 3,969,552.47 | 3,969,552.47 | 4.47 | 198,477.62 | |
合计 | 42,916,892.15 | 42,916,892.15 | 48.33 | 2,145,844.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818,938.95 | |
合计 | 1,818,938.9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500.00 | |
合计 | 200,5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568,131.58 | 84.55 | 6,291,343.91 | 82.84 |
1至2年 | 2,272,073.38 | 15.28 | 461,062.83 | 6.07 |
2至3年 | 21,242.06 | 0.14 | 831,918.60 | 10.96 |
3年以上 | 3,339.20 | 0.02 | 10,048.39 | 0.13 |
合计 | 14,864,786.22 | 100.00 | 7,594,373.7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5,302,882.63 | 35.67 |
单位2 | 2,081,300.00 | 14.00 |
单位3 | 1,920,500.00 | 12.92 |
单位4 | 1,085,680.00 | 7.30 |
单位5 | 666,037.72 | 4.48 |
合计 | 11,056,400.35 | 74.3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00,039.90 | 2,938,823.01 |
合计 | 300,039.90 | 2,938,82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5,747.27 | 3,093,363.16 |
1年以内小计 | 315,747.27 | 3,093,363.16 |
1至2年 | 160.00 | |
2至3年 | 160.00 | |
合计 | 315,907.27 | 3,093,523.1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及暂付款项 | 7,779.88 | 2,159.31 |
押金及保证金 | 111,086.61 | 1,335,758.91 |
备用金 | 197,040.78 | 331,518.90 |
出口退税 | 1,424,086.04 | |
合计 | 315,907.27 | 3,093,523.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4,700.15 | 154,700.1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3,084.51 | 3,084.51 | ||
本期转回 | 141,917.29 | 141,917.2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867.37 | 15,867.3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认定 | ||||||
其他往来组合 | 154,700.15 | 3,084.51 | 141,917.29 | 15,867.37 | ||
合计 | 154,700.15 | 3,084.51 | 141,917.29 | 15,867.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55,000.00 | 49.07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7,750.00 |
单位二 | 24,086.61 | 7.62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04.33 |
单位三 | 8,850.20 | 2.80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442.51 |
单位四 | 7,784.68 | 2.46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389.23 |
单位五 | 6,365.52 | 2.0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318.28 |
合计 | 202,087.01 | 63.97 | / | / | 10,104.3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8,457,689.43 | 15,250,498.83 | 103,207,190.60 | 167,236,976.45 | 19,045,289.59 | 148,191,686.86 |
在产品 | 27,140,882.56 | 3,898,233.51 | 23,242,649.05 | 36,806,967.34 | 3,559,722.62 | 33,247,244.72 |
库存商品 | 54,651,863.54 | 7,877,277.80 | 46,774,585.74 | 86,881,445.72 | 10,023,867.47 | 76,857,578.25 |
发出商品 | 10,333,340.53 | 517,506.52 | 9,815,834.01 | 8,864,947.91 | 2,021,988.52 | 6,842,959.39 |
委托加工物资 | 4,836,592.55 | 4,836,592.55 | 5,953,408.50 | 201,979.32 | 5,751,429.18 | |
低值易耗品 | 3,037,643.06 | 30,978.59 | 3,006,664.47 | 3,293,977.34 | 23,391.53 | 3,270,585.81 |
合计 | 218,458,011.67 | 27,574,495.25 | 190,883,516.42 | 309,037,723.26 | 34,876,239.05 | 274,161,484.2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045,289.59 | 5,782,210.66 | 9,577,001.42 | 15,250,498.83 | ||
在产品 | 3,559,722.62 | 2,998,820.87 | 2,660,309.98 | 3,898,233.51 | ||
库存商品 | 10,023,867.47 | 3,293,871.88 | 5,440,461.55 | 7,877,277.8 | ||
发出商品 | 2,021,988.52 | 1,024,322.65 | 2,528,804.65 | 517,506.52 | ||
委托加工物资 | 201,979.32 | 201,979.32 | ||||
低值易耗品 | 23,391.53 | 16,390.87 | 8,803.81 | 30,978.59 | ||
合计 | 34,876,239.05 | 13,115,616.93 | 20,417,360.73 | 27,574,495.2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期已计提跌价的库存商品在本期实现销售,上期已计提跌价的原材料在本期再次利用后预计可实现对外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54,934,722.20 | |
合计 | 54,934,722.2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 | 5,387,079.71 | 2,771,347.29 |
合计 | 5,387,079.71 | 2,771,347.29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68,965,511.11 | 68,965,511.11 | 23,448,273.78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建瓯市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84,000.00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北京耐德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 ||||||||
合计 | 88,965,511.11 | 88,965,511.11 | 23,448,273.78 | 484,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3,539,218.31 | 281,297,761.2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3,539,218.31 | 281,297,761.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225,567.80 | 333,326,938.38 | 1,199,665.79 | 29,207,971.41 | 411,960,143.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849,404.84 | 22,000,059.62 | 2,102,904.64 | 152,952,369.10 | |
(1)购置 | 18,041,533.19 | 2,102,904.64 | 20,144,437.8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8,849,404.84 | 3,958,526.43 | 132,807,931.2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6,173.30 | 269,297.84 | 2,175,471.14 | ||
(1)处置或报废 | 1,906,173.30 | 269,297.84 | 2,175,471.14 | ||
4.期末余额 | 177,074,972.64 | 353,420,824.7 | 1,199,665.79 | 31,041,578.21 | 562,737,041.3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838,057.24 | 93,823,761.60 | 1,097,395.81 | 16,903,167.44 | 130,662,382.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41,255.64 | 31,817,775.73 | 42,012.24 | 4,684,775.24 | 40,485,818.85 |
(1)计提 | 3,941,255.64 | 31,817,775.73 | 42,012.24 | 4,684,775.24 | 40,485,81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18,081.11 | 232,296.80 | 1,950,377.91 | ||
(1)处置或报废 | 1,718,081.11 | 232,296.80 | 1,950,377.91 | ||
4.期末余额 | 22,779,312.88 | 123,923,456.22 | 1,139,408.05 | 21,355,645.88 | 169,197,823.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4,295,659.76 | 229,497,368.48 | 60,257.74 | 9,685,932.33 | 393,539,218.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87,510.56 | 239,503,176.78 | 102,269.98 | 12,304,803.97 | 281,297,761.2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27,319,318.16 | 于2024年2月办妥产权证书 |
合计 | 127,319,318.16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899,686.01 | 91,336,200.3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899,686.01 | 91,336,20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区镜头扩产项目工程 | 67,153,472.03 | 67,153,472.03 | ||||
设备及软件安装 | 30,711,612.62 | 30,711,612.62 | 24,182,728.33 | 24,182,728.33 | ||
镜片清洗废水处理工程 | 188,073.39 | 188,073.39 | ||||
合计 | 30,899,686.01 | 30,899,686.01 | 91,336,200.36 | 91,336,200.3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区镜头扩产项目工程 | 12,884.94 | 67,153,472.03 | 61,695,932.81 | 128,849,404.84 | 100.00 | 自有及募集资金 | ||||||
合计 | 12,884.94 | 67,153,472.03 | 61,695,932.81 | 128,849,404.8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77,672.39 | 3,336,469.30 | 11,114,141.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777,672.39 | 3,336,469.30 | 11,114,141.6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46,684.29 | 3,133,519.51 | 4,980,203.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831.30 | 200,221.08 | 486,052.38 |
(1)计提 | 285,831.30 | 200,221.08 | 486,052.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32,515.59 | 3,333,740.59 | 5,466,256.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45,156.80 | 2,728.71 | 5,647,885.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30,988.10 | 202,949.79 | 6,133,937.8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及食堂装修 | 5,049,836.30 | 1,527,889.44 | 3,521,946.86 | ||
车间装修 | 10,669,724.84 | 3,824,883.28 | 6,844,841.56 | ||
高压配电增容工程 | 758,562.65 | 211,009.20 | 547,553.45 | ||
网络工程 | 348,926.27 | 74,769.84 | 274,156.43 | ||
其他 | 340,366.29 | 68,073.26 | 272,293.03 | ||
合计 | 16,827,050.06 | 340,366.29 | 5,706,625.02 | 11,460,791.33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516,416.10 | 5,494,970.68 | 45,036,418.49 | 6,973,902.6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24,058,136.14 | 4,762,518.01 | 31,987,326.99 | 6,746,634.08 |
递延收益 | 18,464,047.47 | 2,769,607.12 | 17,800,580.43 | 2,670,087.07 |
限制性股权激励 | 5,141,453.38 | 771,218.10 | 3,044,981.89 | 456,747.2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00.00 | 11,760.00 | ||
合计 | 83,180,053.09 | 13,798,313.91 | 97,947,707.80 | 16,859,131.0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448,273.78 | 3,517,241.07 | 23,448,273.78 | 3,517,241.0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79,528,642.81 | 12,300,275.65 | 93,154,230.40 | 14,534,807.40 |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785,777.29 | 270,682.29 | 1,265,049.55 | 196,595.75 |
合计 | 104,762,693.88 | 16,088,199.01 | 117,867,553.73 | 18,248,644.2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463,884.73 | 1,173,331.76 |
合计 | 1,463,884.73 | 1,173,331.7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
2024 | |||
2025 | |||
2026 | |||
2027 | |||
2028 | |||
5年以上及永久 | 1,463,884.73 | 1,173,331.76 | |
合计 | 1,463,884.73 | 1,173,331.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设备预付款 | 4,278,206.01 | 4,278,206.01 | 31,589,560.80 | 31,589,560.80 | ||
定期存款 | 218,030,791.68 | 218,030,791.68 | ||||
合计 | 222,308,997.69 | 222,308,997.69 | 31,589,560.80 | 31,589,560.8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00.00 | 1,000.00 | 其他 | 使用受限 | 1,000.00 | 1,000.00 | 其他 | 使用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67,621.24 | 67,621.24 | 其他 | 使用受限 | ||||
理财资金在途 | 1,100,000.00 | 1,100,000.00 | 其他 | 使用受限 | ||||
合计 | 1,101,000.00 | 1,101,000.00 | / | / | 68,621.24 | 68,621.24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其中: | |||
外汇掉期合约 | 78,400.00 | / | |
合计 | 78,4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及劳务款 | 74,263,407.27 | 78,861,371.73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18,128,673.52 | 8,595,861.83 |
合计 | 92,392,080.79 | 87,457,233.5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7,192,494.62 | 15,234,365.08 |
合计 | 17,192,494.62 | 15,234,365.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445,866.66 | 121,017,015.90 | 118,262,374.89 | 13,200,507.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3,993.44 | 6,088,822.48 | 6,222,815.92 | |
三、辞退福利 | 48,743.00 | 48,743.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579,860.10 | 127,154,581.38 | 124,533,933.81 | 13,200,507.6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338,933.28 | 106,396,544.80 | 103,625,474.83 | 13,110,003.25 |
二、职工福利费 | 5,520,934.44 | 5,520,934.4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648.64 | 4,016,906.04 | 4,014,771.82 | 12,782.8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992.34 | 3,456,498.52 | 3,449,708.00 | 12,782.86 |
工伤保险费 | 4,656.30 | 192,436.78 | 197,093.08 | |
生育保险费 | 367,970.74 | 367,970.74 | ||
四、住房公积金 | 67,734.00 | 3,610,947.00 | 3,629,316.00 | 49,36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550.74 | 1,471,683.62 | 1,471,877.80 | 28,356.56 |
合计 | 10,445,866.66 | 121,017,015.90 | 118,262,374.89 | 13,200,507.6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9,830.40 | 5,903,654.33 | 6,033,484.73 | |
2、失业保险费 | 4,163.04 | 185,168.15 | 189,331.19 | |
合计 | 133,993.44 | 6,088,822.48 | 6,222,815.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92,991.91 | 3,308,599.28 |
企业所得税 | 5,231,831.00 | 3,429,502.94 |
个人所得税 | 96,883.20 | 130,573.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893.17 | 173,967.29 |
房产税 | 473,005.62 | 139,541.27 |
土地使用税 | 57,864.38 | 47,970.07 |
教育费附加 | 154,069.41 | 132,645.56 |
印花税 | 81,843.08 | 99,242.60 |
合计 | 7,050,381.77 | 7,462,042.3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84,796.32 | 9,502,319.36 |
合计 | 3,884,796.32 | 9,502,319.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768,320.37 | 79,180.12 |
押金及保证金 | 770.00 | 1,000,770.00 |
暂收待付款 | 71,233.45 | 708,564.2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044,472.50 | 7,713,805.00 |
合计 | 3,884,796.32 | 9,502,319.3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20,000.00 | 445,000.00 |
合计 | 1,520,000.00 | 44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76,179.05 | 463,654.02 |
合计 | 576,179.05 | 463,654.0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1,715,000.00 | 8,010,000.00 |
合计 | 11,715,000.00 | 8,01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654,079.17 | 3,210,000.00 | 2,982,384.68 | 19,881,694.49 | |
合计 | 19,654,079.17 | 3,210,000.00 | 2,982,384.68 | 19,881,694.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7,330,500.00 | -202,200.00 | -202,200.00 | 407,128,3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 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按照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600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0,732.09万元。
根据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40,712.83万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7,500,649.53 | 2,351,971.50 | 1,227,354.00 | 338,625,267.03 |
其他资本公积 | 10,929,488.64 | 1,611,955.28 | 2,351,971.50 | 10,189,472.42 |
合计 | 348,430,138.17 | 3,963,926.78 | 3,579,325.50 | 348,814,739.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本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2,351,971.50元转入股本溢价;
2、股本溢价本期减少系本年公司回购未达到解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股本溢价1,227,354.00元;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1)按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本年摊销金额1,019,203.64元、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019,203.64元;(2)根据预计未来行权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已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部分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92,752.23元,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4、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本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2,351,971.50元转入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份支付 | 7,773,193.00 | 4,641,759.50 | 3,131,433.50 | |
合计 | 7,773,193.00 | 4,641,759.50 | 3,131,433.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年减少系:
(1)本年公司分红,根据实际向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分红相应减少库存股83,724.00元;
(2)本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相应减少库存股3,128,481.50元;
(3)本年公司注销未达到解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较少库存股1,429,554.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447,032.71 | 19,447,032.7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447,032.71 | 19,447,032.7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152.68 | -11,338.98 | -11,338.98 | -28,491.6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152.68 | -11,338.98 | -11,338.98 | -28,491.6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9,429,880.03 | -11,338.98 | -11,338.98 | 19,418,541.0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1,784,129.11 | 14,622,170.08 | 96,406,299.19 | |
合计 | 81,784,129.11 | 14,622,170.08 | 96,406,299.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9,896,308.80 | 408,403,682.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9,896,308.80 | 408,403,682.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4,181,901.37 | 156,169,092.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622,170.08 | 15,803,814.1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829,188.00 | 48,872,65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0,626,852.09 | 499,896,308.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3,929,116.29 | 359,962,188.95 | 585,105,708.65 | 345,270,252.26 |
其他业务 | 83,707.87 | 23,609.18 | ||
合计 | 604,012,824.16 | 359,962,188.95 | 585,129,317.83 | 345,270,252.2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603,929,116.29 | 359,962,188.95 |
镜头 | 552,923,616.97 | 333,116,883.32 |
配件及其他 | 51,005,499.32 | 26,845,305.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603,929,116.29 | 359,962,188.95 |
境内 | 130,717,700.79 | 90,080,443.46 |
境外 | 473,211,415.50 | 269,881,745.49 |
合计 | 603,929,116.29 | 359,962,188.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80,759.42 | 442,076.62 |
教育费附加 | 2,190,817.82 | 324,174.66 |
房产税 | 797,497.03 | 507,083.74 |
土地使用税 | 156,412.95 | 141,571.50 |
车船使用税 | 300.00 | 1,800.00 |
印花税 | 371,739.42 | 405,534.61 |
合计 | 6,297,526.64 | 1,822,241.1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15,437.01 | 7,442,796.88 |
办公费 | 90,088.24 | 70,367.65 |
差旅费 | 1,184,526.96 | 579,914.69 |
广告宣传费 | 1,620,963.21 | 561,956.42 |
中介劳务费 | 1,248,172.28 | 499,605.80 |
保险费 | 562,062.50 | 428,331.64 |
业务招待费 | 153,136.32 | 95,543.38 |
折旧与摊销 | 9,038.42 | 86,205.71 |
其他 | 14,252.11 | 17,403.65 |
合计 | 11,597,677.05 | 9,782,125.82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600,313.98 | 15,276,425.68 |
办公费 | 2,551,226.40 | 2,182,513.40 |
差旅费 | 113,935.24 | 61,089.64 |
中介劳务费 | 4,284,900.91 | 3,708,959.21 |
业务招待费 | 137,504.63 | 120,319.00 |
折旧与摊销 | 4,359,230.45 | 2,593,179.63 |
其他 | 1,030,216.65 | 699,167.33 |
合计 | 28,077,328.26 | 24,641,653.89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688,724.53 | 19,976,253.19 |
材料费用 | 21,559,704.36 | 16,703,809.25 |
折旧与摊销 | 4,019,406.53 | 4,864,199.59 |
其他 | 1,450,774.65 | 794,093.38 |
合计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97,682.35 | 31,838.88 |
减:利息收入 | 8,943,291.30 | 5,866,318.50 |
汇兑损益 | -2,912,075.75 | -14,862,936.71 |
其他 | 166,931.88 | 167,922.81 |
合计 | -11,390,752.82 | -20,529,493.5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396,847.21 | 12,679,838.09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35,545.34 | 27,663.94 |
增值税加计抵减或减免 | 1,253,071.61 | 402,967.72 |
合计 | 7,685,464.16 | 13,110,469.7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308,271.65 | 7,831,661.55 |
其他投资收益 | 3,416,010.86 | |
合计 | 11,724,282.51 | 7,831,661.5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727.74 | 875,450.7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8,400.00 | -78,400.00 |
合计 | 599,127.74 | 797,050.7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79,425.81 | -5,761,172.1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8,832.78 | 176,443.15 |
合计 | 2,218,258.59 | -5,584,728.95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115,616.93 | -25,872,636.37 |
合计 | -13,115,616.93 | -25,872,636.3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049.57 | 155,666.1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合计 | 1,049.57 | 155,666.1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3,411,844.99 | 2,967,738.10 | 3,411,844.99 |
合计 | 3,411,844.99 | 2,967,738.10 | 3,411,844.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80,523.23 | 264,994.79 | 180,523.23 |
其他 | 462,496.57 | 4,433.95 | 462,496.57 |
合计 | 643,019.80 | 269,428.74 | 643,019.8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865,823.08 | 22,934,042.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96,179.49 | -3,884,622.65 |
合计 | 20,262,002.57 | 19,049,419.9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4,631,636.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194,745.5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8,180.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5,897.9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1,388.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加计扣除 | -6,788,370.69 |
所得税税率变化的影响 | -32,926.14 |
其他 | -56,913.02 |
所得税费用 | 20,262,00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及借款 | 295,641.92 | |
利息收入 | 13,721,971.83 | 8,357,835.11 |
收到保证金 | 1,284,672.30 | 3,916,341.88 |
收到政府补助 | 6,712,212.53 | 17,239,025.84 |
收回银行保证金 | 67,621.24 | 1,010,548.45 |
赔偿款 | 215,801.00 | |
其他 | 51,156.68 | 133,458.55 |
合计 | 21,837,634.58 | 31,168,652.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及借款 | 71,025.67 | 519,601.03 |
银行手续费 | 166,931.88 | 183,050.10 |
支付保证金 | 1,000,000.00 | 2,055,862.66 |
支付各项费用 | 18,449,158.30 | 28,971,092.84 |
支付银行保证金 | 67,621.24 | |
其他 | 463,707.84 | |
合计 | 20,150,823.69 | 31,797,227.87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1,429,918.20 | 1,162,120.00 |
支付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 169,322.90 | |
合计 | 1,599,241.10 | 1,162,12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8,010,000.00 | 6,300,000.00 | 1,075,000.00 | 1,520,000.00 | 11,715,000.00 | |
1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445,000.00 | 1,520,000.00 | 445,000.00 | 1,5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48,829,188.00 | 48,829,188.00 | ||||
合计 | 8,455,000.00 | 6,300,000.00 | 50,349,188.00 | 50,349,188.00 | 1,520,000.00 | 13,235,000.0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4,369,634.27 | 155,890,555.1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115,616.93 | 25,872,636.37 |
信用减值损失 | -2,218,258.59 | 5,584,728.9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485,818.85 | 32,814,618.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86,052.38 | 788,117.5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706,625.02 | 4,970,796.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 -1,049.57 | -155,666.19 |
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523.23 | 264,994.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9,127.74 | -797,050.7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2,977.70 | -10,440,108.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24,282.51 | -7,831,661.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60,817.10 | -1,295,142.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60,445.21 | -563,456.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162,350.86 | -50,334,175.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85,339.19 | 5,048,522.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768,612.86 | 2,591,180.57 |
其他 | 1,704,926.50 | -2,908,66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879,497.49 | 159,500,224.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1,687,911.25 | 228,399,747.8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8,399,747.83 | 287,516,854.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288,163.42 | -59,117,107.0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1,687,911.25 | 228,399,747.83 |
其中:库存现金 | 166,163.97 | 209,227.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1,507,139.60 | 228,111,528.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607.68 | 78,991.34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1,687,911.25 | 228,399,747.8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高速ETC保证金 | 1,000.00 | 1,000.00 | 使用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67,621.24 | 使用受限 | |
理财资金在途 | 1,100,000.00 | 使用受限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156,041.67 | 302,010.19 | 不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1,257,041.67 | 370,631.4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5,692,019.94 | 7.0827 | 252,795,869.63 |
欧元 | 400,694.91 | 7.8592 | 3,149,141.44 |
港币 | 642.20 | 0.9062 | 581.97 |
新加坡元 | 50.00 | 5.3772 | 268.86 |
英镑 | 2,169.82 | 9.0411 | 19,617.56 |
日元 | 38,000.00 | 0.0502 | 1,908.09 |
瑞典克朗 | 4,740.00 | 0.7110 | 3,370.14 |
加拿大元 | 104.00 | 5.3673 | 558.20 |
丹麦克朗 | 546.00 | 1.0536 | 575.27 |
韩元 | 960,000.00 | 0.0055 | 5,293.4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560,986.00 | 7.0827 | 53,552,195.54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19.00 | 7.0827 | 7,925.54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688,724.53 | 19,976,253.19 |
材料费用 | 21,559,704.36 | 16,703,809.25 |
折旧与摊销 | 4,019,406.53 | 4,864,199.59 |
其他 | 1,450,774.65 | 794,093.38 |
合计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6,718,610.07 | 42,338,355.4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3,00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12.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68.22 | 同一控制合并 | |
EVETAR USA,INC. | 美国 | 10万美元 | 美国 | 商贸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上饶市 | 13,000.00 | 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1,000.00 | 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收政府补助款项。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9,654,079.17 | 3,210,000.00 | 2,982,384.68 | 19,881,694.4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654,079.17 | 3,210,000.00 | 2,982,384.68 | 19,881,694.49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6,396,847.21 | 12,679,838.09 |
合计 | 6,396,847.21 | 12,679,838.09 |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其他收益 | 2,982,384.68 | 2,597,860.37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费补助 | 其他收益 | 1,350,000.00 | 2,676,46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贴 | 其他收益 | 423,532.65 | 974,967.01 | 与收益相关 |
信用保险补贴 | 其他收益 | 536,758.86 | 382,208.79 | 与收益相关 |
用电奖励 | 其他收益 | 359,544.94 | 2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增产增效奖励 | 其他收益 | 93,200.00 | 406,3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高认定奖励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入统奖励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展位费补助 | 其他收益 | 98,673.00 | 与收益相关 | |
跨越发展奖励 | 其他收益 | 254,595.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奖励金 | 其他收益 | 98,158.08 | 49,041.92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 | 6,396,847.21 | 12,679,838.09 | ——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银行存款
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机构,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制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并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8.33%,账期基本在3个月以内,信用风险较低。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和银行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3.86亿元。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金融负债的剩余到期日基本为1年以内。本公司可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现金余额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1,231,532.92 | 251,231,532.92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8,965,511.11 | 20,000,000.00 | 88,965,511.1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818,938.95 | 1,818,938.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20,197,044.03 | 21,818,938.95 | 342,015,982.98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报告期末无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或者报价的其他权益投资,如对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但近期内被投资公司有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的,以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引入外部投资者的价格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经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期限较短,其公允价值根据本金确定;
2.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或者报价的其他权益投资,如对被投资公司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公司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公司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年末以账面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投资 | 128.086 | 67.15 | 67.1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富宝、吴泓越两位自然人。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吴德宝 |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吴宝珍 |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吴泓越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厦门鼎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德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鼎鸿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鼎豪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股东 |
厦门锐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厦门盛鼎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担任其监事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50,703.09 | 2,798,293.0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118,800.00 | 721,116.00 | 3,000.00 | 18,210.00 | ||||
管理人员 | 80,200.00 | 517,314.00 | 6,600.00 | 40,062.00 | ||||
研发人员 | 114,900.00 | 697,443.00 | 6,900.00 | 41,883.00 | ||||
生产人员 | 144,150.00 | 874,990.50 | 188,400.00 | 1,143,588.00 | ||||
合计 | 458,050.00 | 2,810,863.50 | 204,900.00 | 1,243,743.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销售人员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7元 | 有效期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者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 ||
管理人员 | ||||
研发人员 | ||||
生产人员 |
其他说明
2021年8月,根据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02.85万股。
根据 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0.96万股进行回购。
根据2023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涉及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涉及的4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其已获受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9.26万股进行回购。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差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017,150.64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430,085.28 | |
管理人员 | 361,165.51 | |
研发人员 | 400,179.23 | |
生产人员 | -146,876.97 | |
合计 | 1,044,553.05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1,779,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01,779,000.00 |
根据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7,128,300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2,3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407,116,00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1,322,510.67 | 90,924,988.44 |
1年以内小计 | 81,322,510.67 | 90,924,988.44 |
1至2年 | 375,779.47 | 65,070.04 |
2至3年 | 65,070.04 | 2,621,223.38 |
3年以上 | 2,411,020.78 | |
合计 | 84,174,380.96 | 93,611,281.8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94.56 | 0.01 | 4,894.56 | 100 | 2,785,578.46 | 2.98 | 1,835,578.46 | 65.90 | 950,0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169,486.40 | 99.99 | 3,952,801.89 | 4.70 | 80,216,684.51 | 90,825,703.40 | 97.02 | 4,374,442.78 | 4.82 | 86,451,260.6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9,056,037.77 | 93.92 | 3,952,801.89 | 5.00 | 75,103,235.88 | 87,488,855.51 | 4,374,442.78 | 5.00 | 83,114,412.73 |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5,113,448.63 | 6.08 | 5,113,448.63 | 3,336,847.89 | 3,336,847.89 | |||||
合计 | 84,174,380.96 | / | 3,957,696.45 | / | 80,216,684.51 | 93,611,281.86 | / | 6,210,021.24 | / | 87,401,260.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894.56 | 4,894.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056,037.77 | 3,952,801.89 | 5.00 |
合计 | 79,056,037.77 | 3,952,801.8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35,578.46 | 1,830,683.90 | 4,894.56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374,442.78 | 421,640.89 | 3,952,801.89 | |||
其中:账龄组合 | 4,374,442.78 | 421,640.89 | 3,952,801.89 | |||
合计 | 6,210,021.24 | 2,252,324.79 | 3,957,696.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2,830,714.16 | 12,830,714.16 | 15.24 | 641,535.71 | |
单位二 | 11,937,105.52 | 11,937,105.52 | 14.18 | 596,855.28 | |
单位三 | 8,895,542.49 | 8,895,542.49 | 10.57 | 444,777.12 | |
单位四 | 5,283,977.51 | 5,283,977.51 | 6.28 | 264,198.88 | |
单位五 | 3,969,552.47 | 3,969,552.47 | 4.72 | 198,477.62 | |
合计 | 42,916,892.15 | 42,916,892.15 | 50.99 | 2,145,844.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18,346.01 | 7,866,766.68 |
合计 | 4,718,346.01 | 7,866,76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9,837.91 | 3,520,172.54 |
1年以内小计 | 229,837.91 | 3,520,172.54 |
1至2年 | 4,500,000.00 | |
2至3年 | 4,500,000.00 | |
合计 | 4,729,837.91 | 8,020,172.5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及暂付款 | 6,710.52 | 1,753.4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4,500,000.00 | 4,952,055.22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97,040.78 | 331,518.90 |
押金及保证金 | 26,086.61 | 1,310,758.91 |
出口退税 | 1,424,086.04 | |
合计 | 4,729,837.91 | 8,020,172.5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3,405.86 | 153,405.8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41,913.96 | 141,913.9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491.90 | 11,491.9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账龄组合 | 153,405.86 | 141,913.96 | 11,491.90 | |||
合计 | 153,405.86 | 141,913.96 | 11,491.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4,500,000.00 | 95.1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3年 | |
单位二 | 155,000.00 | 3.28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年以内 | 7,750.00 |
单位三 | 24,086.61 | 0.5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04.33 |
单位四 | 8,850.20 | 0.19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年以内 | 442.51 |
单位五 | 7,784.68 | 0.16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年以内 | 389.23 |
合计 | 4,695,721.49 | 99.28 | / | / | 9,786.0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7,722,947.83 | 177,722,947.83 | 164,398,061.17 | 164,398,061.1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77,722,947.83 | 177,722,947.83 | 164,398,061.17 | 164,398,061.1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富力或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8,951,252.59 | 24,714.05 | 28,975,966.64 | |||
厦门欣立鼎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2,759,394.41 | 5,182,057.55 | 7,941,451.96 | |||
厦门云之拓科技有限公司 | 1,451,034.17 | 218,115.06 | 1,669,149.23 | |||
上饶市力鼎光电有限公司 | 130,475,710.00 | 130,475,710.00 | ||||
厦门力鼎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7,900,000.00 | 8,000,000.00 | |||
EVETAR USA,INC | 660,670.00 | 660,670.00 | ||||
合计 | 164,398,061.17 | 13,324,886.66 | 177,722,947.8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84,429,005.41 | 355,787,095.85 | 566,966,283.60 | 337,752,803.09 |
其他业务 | 83,707.87 | 23,609.18 | ||
合计 | 584,512,713.28 | 355,787,095.85 | 566,989,892.78 | 337,752,803.0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584,429,005.41 | 355,787,095.85 |
镜头 | 554,148,739.02 | 343,040,940.48 |
配件及其他 | 30,280,266.39 | 12,746,155.3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584,429,005.41 | 355,787,095.85 |
境内 | 112,594,947.99 | 78,855,349.22 |
境外 | 471,834,057.42 | 276,931,746.63 |
合计 | 584,429,005.41 | 355,787,095.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0,00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042,185.70 | 7,732,033.27 |
其他投资收益 | 3,416,010.86 | |
合计 | 11,458,196.56 | 10,132,033.2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9,473.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96,847.2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07,399.3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49,451.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9,348.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26,525.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680.47 | |
合计 | 18,115,367.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0 | 0.3793 | 0.37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70 | 0.3347 | 0.334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富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