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6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送的《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2]264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业绩表现。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42亿元,同比增长56.32%;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1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10.6%。另据2021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中新增贸易收入3.11亿元,此外新建PBAT项目一期已于2022年初投产。请公司:
(1)结合TPES及
PBAT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回复: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于2021年12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所致,因此2022年前三季度相比2021年前三季度新增了PBAT/PBT的业务。2022年前三季度长鸿生物实现营业收入91,774.88万元,而去年同期长鸿生物尚处于建设期无收入,故今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6.32%,剔除今年三季度长鸿生物的收入影响后2022年前三季度TPES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0%,符合行业趋势。
以下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目前主营热塑性弹性体(TPES)和可降解塑料(PBAT/PBT)两大业务,
母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鸿”)负责生产销售TPES产品,长鸿生物负责可降解塑料产品,其中可降解塑料业务为2022年前三季度相对于2021年前三季度的新增业务,且该业务目前发展迅速。下面分别就该两项业务的行业情况进行介绍。
(1)PBAT行业发展情况
过去五年我国生物可降解塑料消费量平均年增速在20%左右,随着2020年禁限塑政策的密集出台和逐步落地,外卖、快递等与日常生活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促进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量的增加,并且2021年,史上最严“限塑令”正式也在全国生效,政策的推动以及环保需求的提升促进了对可降解塑料的需求。
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和《生物降解饮用吸管》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规范了生物降解和生物降解率等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降解性能要求、标识标注要求和检验方法等,有助于有关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零售超市与餐饮企业等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治理塑料污染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而《生物降解饮用吸管》规定了生物降解饮用吸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更好地提高了其使用性能,以及确保了其泄漏到环境中时的降解性;两项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引导规范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的加工生产、使用销售和应用,解决了如何区分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真伪,以及如何快速鉴别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终端市场对可降解塑料应用。
②研发技术的日益成熟
可降解塑料经过多年的发展,从部分降解塑料到可以全降解的生物降解塑料。尽管可降解材料成本较高,但它独具难以替代的诸多优点,而我国也非常重视生物降解塑料的发展,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来支持这类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目前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和生产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成为技术水平领先的国家之一。
③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
预计到2025年中国将形成一个332万吨左右的可降解塑料的替代市场。目前来看,只有PLA及PBAT类塑料达到商业大规模制造,其产能总和达到全部生物可降解塑料的95%,而PBAT作为可降解材料的主流品种,未来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将会迎来爆发式增长。
PBAT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
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然而,主要受上游原料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公司在2022年可降解塑料生产放缓,基于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装置柔性化具有通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安排生产,前三季度大部分时间在生产PBT,8月才开始部分生产PBAT。
(2)PBT行业发展情况
PBT是重要的热塑性聚酯,为五大工程塑料之一。PBT上游为石化工业,主要原材料包括BDO、PTA等,其下游涵盖汽车、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设备及精密仪表部件和光缆光纤等领域。与通用塑料(PE、PP、PVC、PS以及ABS)相比,工程塑料在机械性能、耐久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达到更高的要求,而且加工方便,并可在部分领域替代金属材料。我国已是世界PBT用量最多的国家,年消费量约占世界总用量的三分之一。由于国内PBT市场存在结构性供应不足,每年仍需进口高端差异化PBT改性产品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出口方面,2021年受新冠疫情、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国外部分PBT装置停产,供应紧张,国内出口量价齐升。
PBT价格除受供需因素影响外,还受制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2018至2021年,PBT价格整体呈先抑后扬的趋势,其中价格低点在2020年7月份的6,600元/吨,随后在上游BDO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带动下,PBT价格呈持续震荡上涨态势,最高至21,500元/吨。
PBT具有优良的韧性和耐疲劳性,可以在航天航空、汽车和电器电子等领域实现“以塑代钢”。中国正逐步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工程塑料和改性塑料的使用量会有进一步的增加,这将会给国内PBT的发展带来极好的商机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况且我国每年需进口一定量高端改性PBT来满足需求。因此,加快高端改性产品的研究开发是PBT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随着PBT生产和设备技术的快速发展,PBT的生产规模实现大型化,产能规模较小的产线由于不具备成本优势被逐步淘汰。目前,行业内的产能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具备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更具备竞争优势。
(3)TPES行业发展情况
TPES产品兼具橡胶和热塑性塑料的双重性能和宽广特性,在常温下显示橡胶高弹性,高温下又能塑化成型,充分满足了低能耗加工、可重复加工的要求,解决了传统橡胶高污染难于回收再利用的问题,是替代传统橡胶作为解决橡胶工业“黑色污染”和“难回收”的重要举措,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对传统材料的替代范围越来越大,目前处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产能在国内处于行业前三。
①TPES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应用比重不断增加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TPES凭借优良的特性,其应
用领域不断拓展,对传统材料的替代范围越来越大,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沥青改性、汽车制造、建筑工程、电子产品、铺装材料、医疗卫生等领域,而且TPES在汽车轻量化领域、高速列车制造、航空和航天等新兴领域应用也开始崭露头角。同时,由于TPES产品具有无毒安全无味,触感舒适的特点,在玩具、地面铺装材料等行业的产品应用中,应用比重将不断增加。
②TPES行业的进口替代趋势明显
过去,TPES产品基本依赖国外进口,国内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与国外竞争对手相对存在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国内企业取得了长足的技术进步,已基本实现了TPES产品中的SBS、SIS和SEBS的产业化,逐步能够取代该部分进口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同时,下游客户从降低自身成本及获得更好服务的角度出发,有着强烈的替代进口产品的需求,这也刺激了国产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随着中石化巴陵石化和公司在SEPS工业化生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力填补我国SEPS产品研发生产的空白,在TPES高端产品中实现进口替代。
③行业发展更趋专业化
TPES的性能及其稳定性直接影响下游行业的产品质量,因此技术要求十分严格,而且TPES的产品种类众多,性能差异也相对较大,往往需要针对客户需求来研发个性化的产品生产配方。随着国内TPES产品的需求日益扩大、应用方式不断创新,根据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量身定做TPES材料将成为未来高端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发展趋势,这将对TPES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发展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等不含塑化剂、可替代PVC的医用高分子材料,提高卫生材料、药用包装的安全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提出,在化学新材料领域,积极开发新型热塑性弹性体。国家发改委发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快先进有机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聚烯烃类、氢化苯乙烯类、聚氨酯类等新型热塑性弹性体”。另外,在整个“十三五”期间,国家对高速公路等基建方面政策扶持力度较大,“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规划的实施,相关基础设施亟待建设。与此同时,TPES在道路建设方面的应用将逐步扩展至市政、省道、城际主干道等领域,将进一步刺激对TPES产品需求实现增长。
公司TPES产品主要是定制化和差异化产品,受下游客户淡旺季和季节性影响较小,但是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冲突、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给产品需求端、供给端均带来一定压力。
2、同行业经营情况
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 | 截止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万元) | 同比变动 |
万华化学 | 13,042,043.93 | 21.53% |
道恩股份 | 331,283.49 | 13.15% |
浙江众成 | 14,4719.12 | 8.51% |
同行业平均变动 | 14.40% |
注:以上平均变动情况的数据来源于同比变动数据的算术平均。以上同行业公司,仅部分产品与公司产品存在重合,而三季报并不披露对应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因此无法比较具体业务的经营情况。从上表可以看出,2022年前三季度总体来讲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略有增长。公司TPES业务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9.50%,总体来说变化趋势和行业一致。
3、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情况
营业收入主体名称 | 产品名称 | 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万元) | 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万元) | 同比变动 |
宁波长鸿 | TPES | 111,542.37 | 101,869.71 | 9.50% |
长鸿生物 | PBT | 71,531.13 | 0 | 不适用 |
PBAT | 1,774.61 | 0 | 不适用 | |
四氢呋喃 | 18,469.14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203,317.25 | 101,869.71 | 99.59% |
如上表,宁波长鸿保持稳定增长,2022年前三季度在TPES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11,542.37万元,上年同期TPES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1,869.71万元,同比增长9.50%,符合行业趋势。长鸿生物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于2021年12月投入试生产运营,于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774.88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长鸿生物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于2021年12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并在2022年前三季度形成销售所致,而去年同期长鸿生物尚处于建设期并无收入,故今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2)结合原材料价格、主营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相应幅度增长的原因;
回复:
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42亿元,同比增长56.32%,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1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
10.60%;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相应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前三季度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0.89%,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7.95%,同比下降2.94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TPES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幅度不及原辅料涨价幅度,导致TPES行业综合毛利率降低;2、本期新增子公司产品PBAT/PBT行业综合毛利率也低于去年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见下表:
产品名称 | 2022年前三季度毛利率 | 2021年前三季度毛利率 |
TPES | 17.72% | 25.77% |
PBAT/PBT | 17.57% | 不适用 |
注: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未生产PBAT/PBT产品。
公司TPES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和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如下表:
原材料名称 | 2022年前三季度均价(元/吨) | 2021年前三季度均价(元/吨) | 同比 |
主要原材料: | |||
苯乙烯 | 7,886.63 | 6,746.10 | 16.91% |
丁二烯 | 7,175.53 | 6,468.21 | 10.94% |
主要辅料、能耗: | |||
环己烷 | 6801.75 | 4364.29 | 55.85% |
丁基锂 | 189,147.32 | 39,668.77 | 376.82% |
隔离剂 | 7,897.49 | 6138.07 | 28.66% |
蒸汽 | 262.02 | 200.90 | 30.42% |
主要产品名称 | 2022年前三季度均价(元/吨) | 2021年前三季度均价(元/吨) | 同比 |
SBS | 12,253.41 | 10,943.67 | 11.97% |
SEBS | 17,011.61 | 16,821.55 | 1.13% |
如上表,2022年前三季度原材料及主要辅料均价较2021年前三季度均呈现不同幅度上涨,其中主要原材料丁二烯单价涨幅10.94%,苯乙烯单价涨幅
16.91%;主要辅料及能耗丁基锂、环己烷、隔离剂、蒸汽等单价分别上涨
376.82%、55.85%、28.66%、30.42%,仅上述辅料及能耗单价上涨,就导致2022年前三季度成本较2021年前三季度成本额外增加了8,687万元。
而TPES相关主要产品SBS、SEBS单价分别上涨11.97%、1.13%。显然,TPES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远不及原辅料价格上涨的幅度,从而导致2022年前三季度TPES综合毛利率为17.72%,较2021年同期综合毛利率25.77%降低了8.05个百分
点。而长鸿生物2022年前三季度PBT、PBAT、THF毛利率分别为20.56%、19.66%、
5.81%,产品综合毛利率为17.57%,低于2021年同期TPES综合毛利率25.77%,从而拉低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综合毛利率。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不及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主要是长鸿生物在2022年6月底收到政府补助2,314.45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增加净利润1,736万元所致。
(3)补充披露2021年新增贸易业务的原因、贸易业务涉及的具体产品、前五大销售客户及经营模式,结合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及规则依据;回复:
1、2021年新增贸易业务的原因及经营模式
公司于2021年开展贸易业务的原因是希望通过与供应商规模采购丁二烯、苯乙烯,进而取得一定的议价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在满足生产需求后,公司将富余的原材料进行贸易。
2020年底,经公司经营班子研究讨论,基于公司能长期稳定从中国石化、浙江石化等大型企业获得稳定的丁二烯货源,取得规模采购议价优势,得到较多的折扣,且公司一直在与经营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的较多大型贸易公司打交道,分析一致认为可将满足生产之外的丁二烯用于贸易销售。2021年全年用于生产的丁二烯总量77,334.642吨。2021年度公司除与中国石化、浙江石化、中海壳牌等签订了丁二烯年度长约合同之外,也签订了少量的零星采购合同。2021年度公司与中国石化、浙江石化、中海壳牌等签订了5份丁二烯年度长约合同。对应5份年度长约合同,2021年度总采购数量117,256吨,包括用于生产70,523吨,用于贸易销售42,833吨。公司在签订年度长约合同时并未事先与贸易客户商定具体的数量,而是当初基于公司一直在与经营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的较多大型贸易公司打交道的经验,认为可以将超出生产所需的丁二烯持平或略有盈利进行销售,在贸易销售过程中,是各月先找好销售客户后再在年度长约采购合同的数量内组织货源。
年度长约合同采购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吨
丁二烯 | 采购单位 | 合同号 | 采购数量 | 用于生产 | 贸易销售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CHA-20201207-085 | 15,004.527 | 8,876.929 | 6,127.598 |
上海博荟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博荟化工有限公司 | CHA-20201209-086 | 3,243.518 | 2,200.000 | 1,043.518 |
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 | CHA-20210104-002 | 57,821.466 | 27,959.585 | 29,861.881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CHA-20210104-003 | 18,945.700 | 16,945.700 | 2,000.000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CHA-20210105-005 | 22,240.717 | 14,540.717 | 3,800.000 |
合计 | 117,255.928 | 70,522.931 | 42,832.997 |
公司按照行业惯例,根据采购合同向上游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供应商经与公司协商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货物交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剩余货款。面对下游客户,公司采取预收款和应收款相结合的方式。下游客户收到货物后,公司获取客户结算单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按从客户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剩余货款。
2、贸易业务涉及的具体产品、前五大销售客户
序号 | 客户 | 交易月份 | 具体产品 | 销售量(吨) | 2021年贸易收入不含税金额(万元) | 占比(%) | 2021年贸易收入含税金额(万元) | 对应的供应商 | 采购量(吨) | 对应的贸易成本(万元) | 贸易业务毛利(万元) |
1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4-12月 | 丁二烯 | 26,670.850 | 17,108.28 | 54.93% | 19,332.36 | 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 | 26,670.850 | 16,997.37 | 110.91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7月 | 丁二烯 | 1,043.518 | 814.24 | 2.61% | 920.09 | 上海博荟化工有限公司 | 1,043.518 | 809.36 | 4.88 |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8月 | 丁二烯 | 1,900.000 | 1,530.09 | 4.91% | 1,729.00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900.000 | 1,453.12 | 76.97 | |
小计 | 29,614.368 | 19,452.61 | 62.46% | 21,981.45 | - | 29,614.368 | 19,259.85 | 192.76 | |||
2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3月 | 丁二烯 | 1,591.031 | 844.91 | 2.71% | 954.75 | 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 | 1,591.031 | 817.78 | 27.13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4-7月 | 丁二烯 | 6,127.598 | 4,270.87 | 13.71% | 4,826.08 | 中国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127.598 | 4,245.61 | 25.26 |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6月 | 丁二烯 | 2,000.000 | 1,473.57 | 4.73% | 1,665.13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2,000.000 | 1,434.81 | 38.76 |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8月 | 丁二烯 | 1,900.000 | 1,236.14 | 3.97% | 1,396.84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900.000 | 1,223.53 | 12.61 |
小计
小计 | 11,618.629 | 7,825.49 | 25.12% | 8,842.80 | 11,618.629 | 7,721.72 | 103.77 | ||||
3 | 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 | 5月 | 苯乙烯 | 2,948.534 | 2,448.60 | 7.86% | 2,766.92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2,948.534 | 2,448.83 | -0.23 |
4 | 江苏嘉欣能源有限公司 | 5月 | 丁二烯 | 1,600.000 | 898.2 | 2.88% | 1,014.96 | 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 | 1,600.000 | 892.53 | 5.67 |
5 | 上海睿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月 | 苯乙烯 | 620.500 | 521.53 | 1.67% | 589.33 | 上海今生实业有限公司 | 620.500 | 519.88 | 1.65 |
合计 | 46,402.031 | 31,146.43 | 100.00% | 35,195.46 | - | 46,402.031 | 30,842.82 | 303.61 |
上述贸易业务在期末已全部回款,无应收账款余额,以上贸易交易中不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
3、公司贸易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及规则依据公司商品贸易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公司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并且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迹象如下:
准则规定 | 实际业务情况 |
1、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公司承担,货物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下游客户承担。具体如下:如上所述,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将多余原料(丁二烯、苯乙烯)销售给下游客户。无论下游客户是否采购原料,公司需向签订年约合同的供应商购买约定数量的原料,即货物销售给客户前,公司需承担货物价格波动等一切风险。 |
2、是否承担存货风险 | |
3、是否有价格决定权 | 丁二烯、苯乙烯拥有相对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参考安迅思(大宗商品资讯权威网站)等公布的实时货物价格,经与客户协商后确定销售价格,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
4、是否承担信用风险 | 货物销售给客户后,公司应收款坏账风险由公司承担,即公司承担信用风险 |
公司在贸易业务中作为独立的一方分别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采购、销售合
同,并分别办理款项的结算。采购货物时采取预付货款结算的模式,销售货物时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采取预收货款或给予一定的账期及赊销额度。
丁二烯、苯乙烯属于大宗商品拥有相对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定价主要参考安讯思等公布的实时货物价格,对于每单贸易业务,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分别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在供应商定价的基础上收取固定金额或者固定比例差价。
2021年分产品分月贸易毛利率明细如下表:
单位:吨、万元
月份 | 产品 | 数量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3 | 丁二烯 | 1,591.031 | 844.91 | 817.78 | 3.21% |
4 | 丁二烯 | 6,212.689 | 4,008.96 | 3,959.31 | 1.24% |
4 | 苯乙烯 | 354.580 | 283.63 | 282.69 | 0.33% |
5 | 丁二烯 | 5,660.635 | 3,422.52 | 3,398.94 | 0.69% |
5 | 苯乙烯 | 3,214.454 | 2,686.49 | 2,686.01 | 0.02% |
6 | 丁二烯 | 7,144.719 | 4,599.68 | 4,544.45 | 1.20% |
7 | 丁二烯 | 5,146.757 | 3,986.18 | 3,970.43 | 0.40% |
8 | 丁二烯 | 6,820.823 | 5,589.47 | 5,491.14 | 1.76% |
9 | 丁二烯 | 3,126.383 | 2,476.66 | 2,467.62 | 0.37% |
10 | 丁二烯 | 2,041.750 | 965.84 | 958.61 | 0.75% |
10 | 丁二烯 | 999.194 | 530.75 | 528.98 | 0.33% |
11 | 丁二烯 | 2,036.774 | 971.43 | 964.22 | 0.74% |
12 | 丁二烯 | 2,052.242 | 779.89 | 772.63 | 0.93% |
合计 | 46,402.031 | 31,146.42 | 30,842.81 | 0.97% |
货物运输义务大部分是供应商送到或者客户自提方式,很少部分由公司承运,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货物交付转移给需方开始,因此货物交付前,公司承担了货物的毁损、灭失及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存在货物交付前收取客户款项的情况,也存在货物交付后收取客户款项的情况,公司承担了因客户不履行到期债务的信用风险,公司不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因此采取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说明公司贸易业务是否在2022年持续开展,如是,请说明本期贸易收入金额、贸易成本金额、前五大销售客户、会计处理情况,结合贸易业务产生的原因等说明贸易业务是否会成为公司长期性业务。
回复:
2022年公司未开展贸易业务。2021年下半年开始,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客户购买意愿不强,公司担心与上游供应商签订过多的采购量会导致合同履约风险,故在2022年度未开展贸易业务,公司在2021年3月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是希望规模采购原材料取得一定的议价优势,以后不会成为公司长期性业务。
二、关于应收账款。公司2019年至2022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分别为0.65亿元、1.86亿元、3.15亿元和7.5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58、10.30、
6.91、3.83,逐期变慢。2021年年报披露,应收账款增加系对重点客户适当放宽信用期限,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公司:
(1)列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对象、欠款金额、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近三年一期前五大对象是否出现变动及原因;回复:
1、报告期末,应收款前五大欠款对象、欠款金额、关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1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否 | 15,658.32 | 19.77% | 1年以内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15,017.66 | 18.96% | 1年以内 |
3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6,906.76 | 8.72% | 1年以内 |
4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否 | 5,928.00 | 7.48% | 1年以内 |
5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 否 | 5,604.49 | 7.08% | 1年以内 |
合计 | - | 49,115.22 | 62.01% | - |
报告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合计金额49,115.22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62.01%,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账龄均在1年以内,且不存在关联关系。
2、是否存在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
2022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截至2022年11月23日主要客户回款金额及回款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2年9月末余额 | 账龄 | 2022年11月23日期后回款累计金额 | 回款率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15,658.32 | 1年以内 | 10,283.92 | 65.68%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17.66 | 1年以内 | 3,380.53 | 23.02%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6,906.76 | 1年以内 | 1,294.55 | 18.74%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5,928.00 | 1年以内 | 300.00 | 5.06%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 5,604.49 | 1年以内 | 1,056.42 | 18.85% |
合计 | 49,115.22 | / | 16,315.42 | 33.45% |
前五大客户中,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创塑胶”)和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搏特”)在2022年9月30日存在超过信用期未及时回款的情况,英创塑胶逾期金额10,107.00万元,鄞州搏特逾期金额3,123.00万元,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内。
上述两个客户在9月30日存在超信用期应收账款,主要原因系受各地散发性疫情影响,客户下游公司回款缓慢,造成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上述两家客户对公司的应收账款逾期。对此情况,上述客户与公司保持持续沟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一定回款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3日,上述客户逾期应收款均已收回。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公司2022年9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累计金额为30,829.06万元,回款率38.93%。
3、近三年一期前五大对象是否出现变动及原因
2019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为宁波长鸿TPES系列产品客户,未出现重大变动。2022年9月末,由于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销售额增长较快,新增客户较多。因此,2022年9月末,子公司新增客户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2022年9月末前五大客户。
近三年一期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1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否 | 15,658.32 | 19.77% | 1年以内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15,017.66 | 18.96% | 1年以内 |
3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6,906.76 | 8.72% | 1年以内 |
4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否 | 5,928.00 | 7.48% | 1年以内 |
5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 否 | 5,604.49 | 7.08% | 1年以内 |
合计 | 49,115.22 | 62.01% | |||
2021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1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7,819.55 | 23.48% | 1年以内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6,924.49 | 20.79% | 1年以内 |
3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否 | 6,327.59 | 19.00% | 1年以内 |
4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3,711.77 | 11.15% | 1年以内 |
5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2,574.97 | 7.73% | 1年以内 |
合计 | 27,358.37 | 82.15% | |||
2020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1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5,408.16 | 27.54% | 1年以内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3,759.94 | 19.15% | 1年以内 |
3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否 | 3,093.43 | 15.75% | 1年以内 |
4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2,592.79 | 13.20% | 1年以内 |
5 | 惠州市奇扬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1,817.18 | 9.25% | 1年以内 |
合计 | 16,671.50 | 84.89% | |||
2019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1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3,356.14 | 48.80% | 1年以内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2,070.18 | 30.10% | 1年以内 |
3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否 | 668.45 | 9.72% | 1年以内 |
4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297.68 | 4.33% | 1年以内 |
5 | 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256.20 | 3.72% | 1年以内 |
合计 | 6,648.65 | 96.67% |
近三年一期前五大客户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9年末,公司前五大客户为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和南通科顺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应收账款96.67%,客户集中度较高。
2020年末,公司与惠州市奇扬实业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成为应收账款第五大客户,前四大客户并未发生变化。
2021年末,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量增加,成为公司第五大客户,前四大客户并未发生变化,惠州市奇扬实业有限公司虽然退出前五大客户,但双方仍然保持着持续稳定的业务合作。2022年9月末,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由于子公司长鸿生物建成投产后,销售额增加较快,公司经过内部审核,给予长鸿生物主要客户一定信用期所致。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2021年底,该客户进行业务转型,逐步缩小了与长鸿高科的业务量,退出前五大客户。
(2)结合市场环境、信用政策、客户情况等说明自2019年以来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0年,全球疫情爆发,原油价格大幅波动,国内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对于合作较长、信用较好的客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客户的信用期。
2021年,国内散发性疫情持续和国外地缘政治的影响下,化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下游客户经营压力增大,在运输、销售环节较之前存在一定滞后,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1-2个月信用期。
2022年,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销售,为拓展市场,长鸿生物给予实力较强、信用较好,未来重点合作的主要客户不超过6个月的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变动如下:
1、2022年1-9月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 | 信用政策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6,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7,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6,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2、2021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 | 信用政策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10,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10,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10,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3、2020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 | 信用政策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3个月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5,000万元,信用期3个月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5,000万元,信用期3个月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5,000万元,信用期3个月 |
惠州市奇扬实业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3个月 |
4、2019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政策
客户名称 | 信用政策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2个月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2个月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2个月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2个月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信用额度3,000万元,2个月 |
公司对于不同产品的下游客户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建翔纺织品均为2022年度新增客户,主要销售产品为PBT系列产品。该产品广泛应用于下游纺丝、工程塑料等领域,由于该行业普遍下游客户回款周期在4-6个月左右,为拓展市场,支持下游客户发展,公司对实力较强、信用较好的客户,经过审核后给予不超过6个月信用期。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为公司TPES系列产品的经销商客户,产品下游领域应用于基建道改、鞋材、防水卷材等领域,公司对于此类客户信用期保持在不超过4个月。
(3)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坏账计提情况,未对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除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内,其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公司2022年9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累计金额为30,829.06万元,回款率38.93%,尚无需要核销的坏账。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率如下:
道恩股份 | ||||
账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1年以内 | 1.24% | 1.50% | 2.85% | 4.38% |
1至2年 | 41.00% | 41.00% | 63.45% | 37.42% |
2至3年 | 77.00% | 77.00% | 82.62% | 62.02%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万华化学 | ||||
逾期账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信用期内 | 5.25% | 5.43% | 5.46% | 5.01% |
逾期1-30天 | 16.52% | 15.67% | 20.21% | 15.81% |
逾期31-60天 | 28.13% | 23.36% | 22.26% | 35.43% |
逾期61天-90天 | 49.25% | 50.00% | 52.90% | 40.42% |
逾期91天及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浙江众成 | ||||
账龄 | 2022/6/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1至2年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2至3年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长鸿高科 | ||||
账龄 | 2022/9/30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50.00% | 50.00% | 5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2022年三季度坏账计提比率,因此使用2022年半年报数据
除万华化学采用逾期账龄计提法外,公司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浙江众成相同,高于道恩股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79,056.69 | 99.81% | 3,952.83 |
1-2年 | 149.66 | 0.19% | 14.97 |
合计 | 79,206.35 | 100.00% | 3,967.80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31,053.54 | 93.24% | 1,552.68 |
1-2年 | 2,249.66 | 6.76% | 224.97 |
合计 | 33,303.19 | 100.00% | 1,777.64 |
账龄 | 2020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19,639.22 | 100.00% | 981.96 |
合计 | 19,639.22 | 100.00% | 981.96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6,877.94 | 100.00% | 343.90 |
合计 | 6,877.94 | 100.00% | 343.90 |
注: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2022年三季度坏账计提比率,因此使用2022年半年报数据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2022年9月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9.81%。除万华化学采用逾期账龄计提法外,公司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浙江众成相同,高于道恩股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充分。公司无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均为按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类别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 |||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206.35 | 3,967.80 | 75,238.55 |
其中:组合2(账龄组合) | 79,206.35 | 3,967.80 | 75,238.55 |
合计 | 79,206.35 | 3,967.80 | 75,238.55 |
报告期末,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9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79,056.69 | 99.81% | 3,952.83 |
1-2年 | 149.66 | 0.19% | 14.97 |
合计 | 79,206.35 | 100.00% | 3,967.80 |
报告期末公司除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内,其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的政策如下:
(1)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组合二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不存在坏账核销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结合公司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回款措施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近年来大幅上升且周转率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向下游经销商或客户压货虚增收入的情形。
回复:
1、公司信用政策和销售模式
公司对直销客户信用政策多数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公司对一般的经销客户也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对于主要的大经销商给予一定的欠款额度和信用期,信用期一般不超过4个月,子公司长鸿生物生产产品由于所处行业与公司原有的TPES产品所处行业不同,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报告期内,公司给予信用期的客户均为合作时间较长、信用较好、销售量较大的客户和具有潜力的重点客户。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公司TPES系列产品和PBT/PBAT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采取经销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和渠道资源进行市场开拓。由于下游产品改性配方的差异性,不同厂家的同一产品在性能指标上具有较大差异,对客户有一定的粘性。经销商可凭借丰富的行业产品销售经验,成熟的销售渠道,良好的沟通途径和沟通能力,有效加快构建与终端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快速扩大公司产品在终端市场的占用率,同时有效降低公司市场开发和销售网络建设成本。
公司TPES系列产品作为橡胶制品、沥青改性剂、聚合物改性剂和胶黏剂等广泛应用于制鞋、道路建设、防水卷材、汽车、家电、玩具、电线电缆、润滑油、护肤品、医疗、地面铺装材料、瑜伽垫等多种领域,下游行业分布较广,部分行业(例如制鞋、玩具等),终端客户较为分散,数量众多、规模不一、要求变化较多,订单较为零散;
公司PBT产品下游涵盖汽车、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设备及精密仪表部件和光缆光纤等领域。PBAT产品应用于快递包装、农膜、一次性餐具等领域,与公司TPES系列产品在销售端也存在需要依托经销商的销售网络和渠道资源拓展市场的情况。公司在经过TPES产品的销售经验积累后,通过公司销售部门积极拓展直销客户,2022年1-9月,长鸿生物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54.13%和45.87%。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可以借助经销商集中采购,提高对终端客户的响应速度,提高市场服务能力,同时降低客户维护及管理成本。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中经销、直销方式的总体占比情况见下表:
销售方式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销 | 56.15% | 74.80% | 77.35% | 84.74% |
直销 | 43.85% | 25.20% | 22.65% | 15.26%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直销模式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上升,2021年度,由于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直销客户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量快速增长,主营业务收入中直销方式的总体占比上升。2022年1-9月,公司直销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主要由于子公司长鸿生物客户结构中直销比例较大,导致公司合并口径中直销方式占总体比例上升。
经公开资料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万华化学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直销收入占比较高。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万华化学分渠道销售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万华化学 | 直销 | 88.79% | 86.81% | 89.07% |
经销 | 11.21% | 13.19% | 10.93%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
公司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与万华化学生产的聚氨酯类热塑性弹性体(TPU)同属于热塑性弹性体大类。
万华化学主要生产聚氨酯系列、石化系列及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聚氨酯系列主要包括异氰酸酯、多元醇、TDI等;石化系列主要包括C3和C4烯烃衍生物;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主要包括表面材料、TPU、SAP、PC、特种异氰酸酯、特种胺等。根据该公司年报,聚氨酯系列及石化系列占其收入比例达到80%以上,TPU属于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占营业收入较小且相关数据未单独披露,因此万华化学主要面临的市场与公司存在较大不同,经销商模式销售占比与公司不同,具备合理性。
2、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为合理评价客户的资信状况,公司建立了一套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定期为客户编制“客户信用评价表”。“客户信用评价表”包括业务关系持续期、业务关系强度、合作诚意、诉讼记录、赊销政策、结算方式、按期回款情况、呆坏账情况八个评价指标,对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综合计算客户的得分,再根据得分情况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对于A类客户,公司可以在总体的信用政策内适当调整对该类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B类客户,维持
现有信用政策不变;对于C类客户,公司对其维持现有信用政策,但在该等客户采购时点,若公司产能有限,则不优先保证对其供货;对于D类客户,公司予以终止合作。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信用政策 | 是否与申请人存在重大差异 |
道恩股份 |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现金交易和信用交易相结合,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信用期最长为3个月。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 否 |
万华化学 |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 | 否 |
浙江众成 |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 否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万华化学未披露其具体信用政策。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用政策不存在较大差异。
3、回款措施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会进行日常催收,并要求客户在信用期内进行回款,对于部分合作期限较长、信誉度高、交易规模大的客户和公司未来发展阶段的重要合作客户,根据内部审核,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
2019年度,为支持客户发展,公司给予合作时间较长、信用度高、交易规模大的客户不超过2个月的信用期,
2020年度-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回款能力有一定的下降,公司对于部分合作期限较长、信誉度高、交易规模大的客户,公司在销售合同签署时依据客户临时资金周转需求、采购规模、信用记录等因素,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对其交易可适当放宽一定的信用期限,具体信用期限根据客户与公司进行商业谈判确定。
2022年1-9月,母公司宁波长鸿信用政策未变,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销售,为拓展市场,公司根据行业情况,经过审核,公司给予未来重点合作的客户不超过6个月信用期。
公司建立了信用政策审批相关制度。每年定期对主要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信用政策将根据客户的订购规模、合作年限、信誉度等情况,通过销售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确定。
对于部分合作期限较长、信誉度高、交易规模大且内部评级为A类的客户,公司可以在总体信用政策范围内适当调整对其的信用政策。因疫情等原因对下游客户造成一定经济压力,除对A类客户,在原有的信用期内,适当放宽1-2个月信用期外,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客户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综上,应收账款近年来大幅上升且周转率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产品和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下游客户不断增加,在各地散发性疫情的影响下,运输物流、终端客户生产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支持下游客户发展,公司经过内部审核,给予主要客户一定信用期所致,不存在通过向下游经销商或客户压货虚增收入。
三、关于预付账款。公司2019年至2022年三季度末预付款项分别为0.59亿元、1.06亿元、2.3亿元、2.59亿元,逐期增加。其中,2021年第一大预付对象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科赛斯)期末余额8400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36.42%,为当年新增对象。请公司:
(1)结合公司原材料采购、在建工程投入等情况,说明近年来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近年来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近年来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原因:①公司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进而增加相应原料储备量;②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一定量的锁价。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核算原材料,工程、设备方面的预付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宁波长鸿主要原料系丁二烯、苯乙烯,款到发货方式结算,长鸿生物主要原料系BDO、PTA,大部分是款到发货方式结算。
2020年相比2019年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全球疫情和国际原油市场多重影响,2020年全年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宁波长鸿为应对市场价格变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为拉低库存原料成本,加大后续成品市场竞争力,以适当价格在适当时间采购一定量的丁二烯和苯乙烯,导致2020年末预付账款金额增加;另外2万吨/年SEPS装置(也可年产4万吨SBS)在2019年10月投产,2020年的总产量增加,储备也相应增加。
2021年相比2020年增长的主要原因:①长鸿生物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2021年底试运行期间需要用到大量的BDO进行工程的调试,同时试生产也需要用到BDO,另外当时市场供应非常紧张,货源主要来自新疆和内蒙,到货周期较长,导致2021年末预付账款金额增加;②宁波长鸿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丁二烯单价由2021年8月份的11,000多元/吨一路下滑到12月份的4,000多元/吨;苯乙烯单价也由2021年10月份的9,000多元/吨下滑到12月份的8,000元/吨,
公司在价格低位时进行了锁价备货。
2022年9月末相比2021年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长鸿生物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于2022年正式大规模投产,生产所对应的原材料采购量上升,导致2022年9月末预付账款金额增加。截止2022年11月23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9,627.58万元,较2022年9月末下降62.89%。
综上所述,近年来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进而增加相应原料储备量;②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一定量的锁价,因此预付款项增长具有合理性。
(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对象,包括采购的具体产品、金额、关联关系等,与2021年年末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动及原因,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回复: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对象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2年9月30日余额 | 产品 | 关联方关系 |
宁波市江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 70,199,054.58 | 丁二烯 | 非关联方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45,418,651.33 | 丁二烯 | 非关联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 | 41,839,844.66 | 丁二烯、苯乙烯、BDO | 非关联方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610,852.55 | 丁二烯 | 非关联方 |
上海睿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277,879.50 | 苯乙烯 | 非关联方 |
合计 | 195,346,282.62 | — | — |
注1:包括对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采购数据。
2、报告期末和2021年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对象余额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2年9月30日余额前五大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大 | 变动原因 |
宁波市江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 70,199,054.58 | 无 | 公司原料采购采取多元化采购模式,江北海达货源稳定,因此成为本期新增的原料供应商。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45,418,651.33 | 84,000,000.00 |
2021年下半年开始丁二烯价格持续下滑到12月份的4000多元/吨,公司于2021年12月份签订货同,于2022年逐步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 | 41,839,844.66 | 68,675,542.57 |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无 | 27,085,769.20 | 公司原料采购采取多元化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610,852.55 | 22,132,880.00 | |
宁波齐鲁新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2,781,749.63 | 公司原料采购采取多元化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退出的原因 |
上海睿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277,879.50 | 无 | 上海睿喆承接了长鸿高科以前年度供应商嘉兴顺通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 |
合计 | 195,346,282.62 | 214,675,941.40 |
注1:包括对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采购数据。截止2022年11月23日,前五大预付对象预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余额 |
宁波市江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 21,025,625.51 |
苏州斯科赛斯石化有限公司 | 16,509,914.6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428,678.08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7,334,909.01 |
上海睿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919,588.00 |
合计 | 61,218,715.23 |
3、公司供应商内控相关审批流程如下:
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采购部先填写“供应商准入评价表”和“供应商调查表”,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进行评估和审核,最终填写“供应商准入确认表”。采购部将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造册,形成供应商名录,建立档案,其中包括开票资料、送货地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料。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针对所提供物料在交货质量、交货期、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其中“供货结束评价”在终止合作的时候填写,“年度评价”在每年年末填写。“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实行供应商评分分级制度,A级为“优秀”供应商(≧90分),B级为“良好”供应商(≧75-90分),C级为“一般”供应商(≧60-75分),D级为“较差”供应商(<60分)。
综上所述,宁波长鸿预付款项前五大对象变动情况合理,相关供应商符合公司内控流程制度,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3)说明斯科赛斯的主营业务,公司向其采购的具体产品、采购时间、
采购金额、结算方式、货物交付情况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向其采购的情况。
回复:
1、斯科赛斯的主营业务
斯科赛斯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物流、销售等综合性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是石油化工产品,主要贸易产品为丁二烯、丙烯、乙烯、液氨等,2021年经营规模近20亿,业务区域主要在华东、华南及东北区域。
2、公司向斯科赛斯采购的具体产品、采购时间、采购金额、结算方式、货物交付情况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与斯科赛斯签订丁二烯采购合同,采购数量2万吨,采购单价4,200/吨,合同金额8,400万元,执行期限至2022年8月31日。由于2022年1月开始,丁二烯价格持续上涨,斯科赛斯在合同期限内如数供货存在一定困难,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22年8月,公司与斯科赛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将采购数量约定为最低执行1.6万吨,最晚交货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11月6日,斯科赛斯已执行丁二烯17,377.734吨,经双方确认,该合同已执行完毕。
(1)合同签订背景及程序合规性
合同标的丁二烯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一般来说每年的年底及次年年初处于价格低谷。2021年丁二烯的挂牌价格由7月份的12,000元/吨相对高位持续下滑到12月底的4,400元/吨,短期跌幅较大。结合公司8,000吨左右的月度使用量,并考虑经营风险,公司慎重考虑后,在2021年12月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中讨论集体决策做出了在价格低位时一次性采购20,000吨丁二烯的决定。在2021年12月下旬,公司与浙江石化、上海博荟、江北海达、斯科赛斯进行沟通洽谈,比价比量,最终与斯科赛斯达成协议。20,000吨的采购量仅能满足生产使用2个多月,且约定分批执行,能带来低价储备的利益,也不至于造成原材料积压等经营上的较大风险,系公司单独采购全部用于自身生产的行为,采购价格也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由于化工类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原材料价格锁定的合同一般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批执行的方式。因此,公司签署锁价合同后,一次性支付8,400万元合同总价款属于商业惯例,也是保护合同双方权益的需要。
(2)采购价格具备合理性
卓创资讯信息网站公布的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丁二烯挂牌价格及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的丁二烯挂牌价格如下图:
根据卓创资讯信息网站公布的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的丁二烯挂牌价格,2021年12月29日、30日、31日的挂牌价为4,400元/吨,2022年1月4日、5日、6日、7日的挂牌价为4,200元/吨,如下图所示(节假日期间不公布)。合同约定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商谈确定。
截至报告期丁二烯采购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产品 | 采购时间 | 货物交付情况(吨) |
丁二烯 | 2022/2/9 | 2,000.234 |
丁二烯 | 2022/3/22 | 2,000.300 |
丁二烯 | 2022/4/3 | 971.562 |
丁二烯 | 2022/5/6 | 972.422 |
丁二烯 | 2022/6/18 | 980.000 |
丁二烯 | 2022/6/30 | 1,028.032 |
丁二烯 | 2022/7/3 | 1,027.670 |
丁二烯 | 2022/7/10 | 1,035.447 |
丁二烯 | 2022/7/14 | 364.553 |
合计 | 10,380.22 |
3、截至本报告期末向斯科赛斯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向斯科赛斯采购情况如下:
产品 | 合同数量(吨) | 已执行数量(吨) | 执行率 |
丁二烯 | 16,000.00 | 10,380.22 | 64.88%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斯科赛斯已执行丁二烯10,380.22吨,占合同总量
64.88%,剩余5,619.78吨尚未执行。
截至2022年11月6日,斯科赛斯已执行丁二烯17,377.734吨,该合同已执行完毕,余款尚在结算中,具体执行情况如下表:
产品 | 采购时间 | 货物交付情况(吨) |
丁二烯 | 2022年1-9月 | 10,380.220 |
丁二烯 | 2022/10/3 | 1,983.432 |
丁二烯 | 2022/10/25 | 1,951.535 |
丁二烯 | 2022/10/30 | 1,000.000 |
丁二烯 | 2022/11/6 | 2,062.547 |
合计
合计 | 17,377.734 |
四、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21亿元,2021年末为1.24亿元,无应收票据。同时,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亿元,净额亏幅增大,公告称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了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子公司转入经营拓展市场应收账款增加所致。请公司:
(1)列示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情况、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客户名称,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实际是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及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分类依据如下:
公司针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优先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相关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在缺乏现金时,则以承受银行贴现息为代价,进行票据贴现,从而获取现金流以满足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当现金流量充足时,将相关票据持有至到期日进行银行托收,从而获取相关合同现金流量。满足“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条件。同时,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报告期内未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公司在报告期收取了一笔银行兑付的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有同等属性。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构成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承兑汇票 | 216,901,677.58 |
信用证 | 4,215,000.00 |
合计 | 221,116,677.58 |
2、202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客户名称如下:
序号 | 客户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3,055.00 |
2 | 厦门海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2,451.62 |
3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0 |
4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70.04 |
5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1,504.00 |
合计 | 11,130.66 |
202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情况具体如下:
前手(客户单位) |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恒达惠尔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上海磐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贝臻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上海晨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 | |
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830.00 | |
厦门海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笨笨家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9.79 |
常州杰特塑业有限公司 | 5.00 | |
大连同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0.00 | |
佛山市上领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
富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70 | |
杭州千芝雅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10.00 | |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
建德市佳泓工具有限公司 | 6.00 | |
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 31.51 | |
江阴市固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3.00 |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南京赢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蓓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100.00 | |
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
宁波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18.80 | |
宁波杰艾动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 | |
宁波市海曙富士工具有限公司 | 4.53 |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0.08 | |
平湖市春雷进出口有限公司 | 15.00 | |
莆田市新辉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138.00 | |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 20.00 |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1 | |
绍兴上虞野营者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2.79 | |
绍兴沃之嘉纺织品有限公司 | 12.00 | |
沈阳创储商贸有限公司 | 10.00 |
苏州乾苏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乾苏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台州佰盈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台州贝力得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台州姬臣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台州康利亚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台州市华利来鞋业有限公司 | 3.40 | |
台州市路桥子维气动工具厂 | 12.00 | |
台州天麓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台州兴胜鞋业有限公司 | 7.00 | |
台州中誉鞋业有限公司 | 5.40 | |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桐乡市恒基鞋厂 | 20.00 | |
温岭市大山鞋底厂(普通合伙) | 10.00 | |
温岭市东旭鞋业有限公司 | 13.00 | |
温岭市豪仕特鞋厂(普通合伙) | 5.00 | |
温岭市隆事达鞋厂 | 5.00 | |
温岭市萌小妞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岭市琪卡呗呗鞋业有限公司 | 12.00 | |
温岭市人本鞋厂 | 8.00 | |
温岭市亚宝龙鞋业有限公司 | 18.10 | |
温岭市迎迪鞋业有限公司 | 20.00 | |
温岭市越荟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州捷利达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州市剑利鞋业有限公司 | 9.02 | |
温州市钰昌物资有限公司 | 10.00 | |
吴江市创新纺织有限公司 | 5.00 | |
吴江市富佳鞋业有限公司 | 7.00 | |
扬州神舟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10.00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售后分公司 | 14.21 | |
浙江杭博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6.44 | |
浙江精深实业有限公司 | 7.18 | |
浙江荣威鞋业有限公司 | 8.27 | |
浙江耀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7.00 | |
重庆伟霖尚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0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笨笨家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3.33 |
大连绿舟能源有限公司 | 20.00 | |
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 | 70.00 | |
禾义(苏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5.82 | |
江苏澜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600.00 | |
深圳市新尚迈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苏州万隆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
台州市星溢鞋业有限公司 | 8.70 | |
温岭市芙妮鞋业有限公司 | 3.19 | |
温岭市新创佳鞋厂 | 0.50 |
温岭市永威鞋厂(普通合伙)
温岭市永威鞋厂(普通合伙) | 3.50 | |
温州丽造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
温州市麦捷贸易有限公司 | 2.00 | |
愉悦家纺有限公司 | 6.00 | |
浙江安典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荣威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成都嘉祺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广州仟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
广州壹响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佰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锦浩玮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0.00 | |
辽宁恒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
南昌昇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00 | |
南昌载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
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254.00 | |
深圳市达宇信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深圳市龙丰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
沈阳诺瓦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天津盈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
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 | 5.00 | |
中域机电建材城有限公司 | 10.00 | |
合计 | 11,130.66 |
202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出票人前五名如下:
序号 |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1 | 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5,684.00 |
2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0 |
3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0.08 |
4 |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5 | 温州丽造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合计 | 9,614.08 |
注: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实际控制人赵利勇曾在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任职于公司关联方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
3、2022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客户名称如下:
序号 | 客户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43.74 |
2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4,167.82 |
3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1,512.04 |
4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 |
5 | 江苏峰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80.00 |
合计
合计 | 13,403.60 |
2022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情况具体如下:
前手(客户单位) |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 | 180.00 | |
福建省晋江市海峡鞋业有限公司 | 13.50 | |
富士达(福建)鞋塑有限公司 | 5.00 | |
广东金座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
杭州博彩鞋业有限公司 | 16.00 | |
杭州格睿特工具有限公司 | 5.00 | |
杭州临安浙西五金工具厂 | 5.00 | |
杭州昱华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
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40.00 | |
贺盛精密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 5.00 | |
湖州德清永桦包装有限公司 | 10.00 | |
佳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嘉善蓝创塑胶有限公司 | 13.78 | |
建德市佳泓工具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亚龙物资有限公司 | 5.00 | |
江西佰盈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晋江宏展鞋塑有限公司 | 10.00 | |
晋江市陈埭镇协互新达鞋材商行 | 20.00 | |
晋江市新艺鞋业有限公司 | 5.23 | |
晋江云鹏服饰有限公司 | 5.00 | |
南安万豪塑胶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德诚工具有限公司 | 15.00 | |
宁波嘉晟鞋业有限公司 | 60.30 | |
宁波利耐特塑业有限公司 | 6.00 | |
宁波市环亚电器有限公司 | 5.00 | |
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17.26 | |
宁波市甬陵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宁波伊司达洁具有限公司 | 10.16 | |
莆田启明鞋业有限公司 | 55.00 | |
莆田市恒通工贸有限公司 | 60.00 | |
莆田市启丰鞋业有限公司 | 70.00 | |
莆田市强友实业有限公司 | 120.00 | |
莆田市永丰鞋业有限公司 | 30.00 | |
泉州恒德箱包有限公司 | 10.00 | |
瑞安市汇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台州道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
台州华瑜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台州欧晟鞋业有限公司
台州欧晟鞋业有限公司 | 2.00 | |
台州乾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 | 12.00 | |
台州市石林鞋业有限公司 | 33.80 | |
台州市意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台州威好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9 | |
台州鑫标鞋业有限公司 | 2.00 | |
台州兴胜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泰州市宇杰液压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00 | |
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
桐乡澳盛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00 | |
温岭阜临进出口有限公司 | 16.00 | |
温岭市潮呗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岭市东旭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岭市芙妮鞋业有限公司 | 3.10 | |
温岭市锦多鞋材有限公司 | 5.00 | |
温岭市隆奇鞋厂 | 15.20 | |
温岭市萌小妞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岭市申钿鞋厂 | 7.00 | |
温岭市童足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岭市万锦鞋材厂 | 10.00 | |
温岭市亚宝龙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岭市迎迪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岭市中泰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温岭喜莱元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博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丹森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温州鸿源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 2.32 | |
温州市瓯海娄桥锦塑鞋材加工场 | 10.00 | |
温州市荣奇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他她树鞋业有限公司 | 5.17 | |
温州意迈达鞋业有限公司 | 47.50 |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5 | |
无锡市钢洲物资有限公司 | 20.00 | |
无锡应达工业有限公司 | 2.00 | |
芜湖奇峰操控索有限公司 | 8.00 | |
吴江市日旺纺织有限公司 | 5.00 | |
武义升特车业有限公司 | 3.37 | |
浙江安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4.96 | |
浙江璐卡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星锐鞋服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20.05 |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4,167.82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东莞市领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1.62 |
东莞鑫电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鑫电能源有限公司 | 13.00 | |
广东奥荣电器有限公司 | 13.33 | |
广东顺德中午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0.00 | |
贵州嘉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 | |
河北敬业中厚板有限公司 | 150.00 | |
淮南胜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62 | |
洛阳浩森泰真工贸有限公司 | 20.00 | |
山西弘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 | |
山西阳坡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
上海米程莱贸易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 300.00 | |
上海天胆纺织品有限公司 | 10.00 | |
万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7.60 | |
孝义市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 | 65.59 | |
浙江东星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198.40 | |
重庆金海标准件有限公司 | 10.88 |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 |
江苏峰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阳市三兴阳光煤焦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博盾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大连保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
大连九易春秋商贸有限公司 | 10.00 | |
大连清音商贸有限公司 | 30.00 | |
大连天福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0.00 | |
大连同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
丹阳市倾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佛山市亨荣电器有限公司 | 10.00 | |
福州康迪莱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广东银库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广西安岐昌商贸有限公司 | 10.00 | |
广州佰路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70.00 | |
海南振广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
和县东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00 | |
湖北省凯尔佳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湖北武汉雨晶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济源市永盛选煤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苏昊隽商贸有限公司 | 5.00 | |
江苏九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半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西春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海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西锦浩玮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江西瑞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瑞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
溧阳世元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辽宁华利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南昌顾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
南昌市力银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00 | |
宁波轩冠贸易有限公司 | 50.00 | |
宁波云玺物产有限公司 | 5.00 | |
青田星河汇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上海傲光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
上海汉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
上海研祺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
深圳市圣裕实业有限公司 | 5.00 | |
沈阳丰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
四恒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天津蓓享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天津金麦穗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
天津瑞川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艾都实业有限公司 | 50.00 | |
温州鹤琴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温州金之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铭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温州欧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无锡纳金钢材有限公司 | 10.00 | |
武汉盈实鑫物资有限公司 | 5.00 | |
西安娇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西安沃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西东纺织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 20.00 |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友力机电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宸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重庆潮和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合计 | 13,403.60 |
2022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出票人前五名如下:
序号 |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1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4,167.82 |
2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17.26 |
3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 |
4 | 上海米程莱贸易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 300.00 |
5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198.40 |
合计 | 9,983.48 |
上述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
安排。
(2)说明2022年前三季度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1年期末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
2022年前三季度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1年期末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母公司宁波长鸿:由于地缘冲突、疫情反复导致基础化工产品及能源涨价,2022年公司及下游客户经营上都存在一定压力,本着扶持、互信、共赢原则,允许在银行转账之外可以较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但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信用好、风险小、可贴现、可转让、灵活性强等特点。
2、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2年正式规模生产产品PBT、PBAT,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收取了客户一定量的银行承兑汇票。
综上所述,本期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大幅增加是因为较多地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具备合理性。
五、关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告,公司长期与关联方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且上述关联方既是供应商,又是公司客户。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别向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758万元、1781万元、5015万元,向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945万元、1403万元、2223万元。请公司:
(1)说明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回复: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不含税)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2,400 | 0 |
小计 | -- | 2,400 | 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 | 100 | 283.37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热塑性弹性体 | 7,000 | 681.18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PBAT/PBT | 4,212.47 | ||
小计 | -- | 7,100 | 5,177.02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装卸服务 | 69 | 20.27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储罐安全管理 | 1.90 |
浙江定阳新材
料有限公司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加工服务 | 50 | 0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赁仓库 | 0 | 124.92 | |
小计 | -- | 119 | 147.09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 | 2,200 | 719.22 |
小计 | -- | 2,200 | 719.22 | |
合计 | -- | -- | 11,819 | 6,043.33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5月18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在预计总额范围内,且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2022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043.33万元,未超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说明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和销售的具体原材料和产品,并结合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原材料、产品的价格等情况,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回复:
关联人采购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不含税) | 第三方采购销售情况 | 必要性 | 公允性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苯乙烯 | 2,400 | 0 | 截止目前未与科元精化发生该项交易 | 公司生产TPE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苯乙烯,科元精化与公司毗邻,是苯乙烯供应商之一,向其采购少量苯乙烯也是多元化采购、保供的需要。 | 长鸿高科与科元精化苯乙烯采购关联交易按照安迅思(ICIS)公开市场价格确定。系上市后存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相同。 |
小计 | -- | 2,400 | 0 | /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未反应原材料 | 100 | 283.37 | 未向第三方销售 | 公司将已参与聚合反应、但不能达到公司再次生产参数要求的未反应原料提供予科元精化作为燃料使用,就近处理,安全便捷。 | 双方每年签署《未反应原料年度销售框架协议》,约定价格为科元精化每月对外销售民用液化气的加权平均价,按月结算。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条件显失公平的情况。系上市后存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相同。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热塑性弹性体 | 7,000 | 681.18 | 见附表1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塑料及橡胶制品的企业,与公司地理位置相近,且公司的相关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定阳新材料的生产要求,因此需要采购公司产品作为原材料。 | 公司产品销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条件显失公平的情况。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PBAT/PBT | 4212.47 | 见附表2 | ||||
小计 | -- | 7,100 | 5,177.02 |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装卸服务 | 69 | 20.27 | 未接受第三方服务 | 公司储罐组资产的建设地址毗邻科元精化,经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自2017年度起,公司接受科元精化对2个3500立方米丁二烯储罐的委托管理,对上述丁二烯储罐提供装卸服务以及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少量废气、不凝气等气体进行安全环保处置。 | 双方每年签署《安全管理委托合同》,其中委托管理费综合考虑罐区的安全运营成本、罐区储量的分摊及燃料气管网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丁二烯的装卸费用按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条件显失公平的情况。系上市后存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相同。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储罐安全管理 | 1.90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加工服务 | 50 | 0 | 未接受第三方服务 | 对结块产品进行简单粉碎包装,就近方便 | 参照市场价格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赁仓库 | 0 | 124.92 | 公司向定阳租赁仓库的价格与其租赁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相同 | 宁波长鸿仓储面积不足,关联单位浙江定阳有剩余仓储能力。 | 租金按照当地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条件显失公平的情况 | |
小计 | -- | 119 | 147.09 | / | / | / | |
其他 |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110KV变电设施 | 2,200 | 719.22 | 未出租给第三方 | 鉴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片区电网、变电所布置及企业用电负荷容量的实际情况,且附近无合适公用变备用回路可供电,现阶段科元精化需通过公司110KV科元变转供电,因此,在公司自用110KV变电所的同时,将额定变电范围内的冗余变电能力提供给科元精化使用。 | 双方每年签署《变电设施租赁合同》,计价标准根据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用电分类二大工业用电的电压等级及电度电价,110KV的电度电价为0.6446元/千瓦时,1-10KV的电度电价为0.6966元/千瓦时,公司收取变电服务差价约为0.05元/千瓦时,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条件显失公平的情况。系上市后存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相同。 |
小计 | -- | 2,200 | 719.22 | / | / | / | |
合计 | -- | -- | 11,819 | 6,043.33 | / | / | / |
附表1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销售时间 | 销售产品 | 数量(吨) | 销售均价 | 金额(含税) | 其他客户平均月售价 | 单价变动比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 | SBS | 15 | 11,200.00 | 168,000.00 | 12,310.80 | -9.02% |
SEBS | 45 | 16,333.33 | 735,000.00 | 18,013.33 | -9.33% | ||
2022年2月 | SEBS | 30 | 18,300.00 | 549,000.00 | 18,434.56 | -0.73% | |
2022年3月 | SBS | 35.08 | 14,227.14 | 499,088.00 | 13,602.98 | 4.59% | |
SEBS | 120 | 18,575.00 | 2,229,000.00 | 19,146.94 | -2.99% | ||
2022年4月 | SBS | 30 | 14,000.00 | 420,000.00 | 14,445.46 | -3.08% | |
2022年5月 | SBS | 14.8 | 13,371.62 | 197,900.00 | 14,534.06 | -8.00% | |
2022年6月 | SEBS | 28.5 | 20,000.00 | 570,000.00 | 20,619.49 | -3.00% | |
2022年7月 | SEBS | 8.45 | 20,000.00 | 169,000.00 | 19,500.84 | 2.56% | |
SBS | 19.06 | 15,000.00 | 285,900.00 | 14,700.00 | 2.04% | ||
2022年8月 | SEBS | 33.645 | 19,352.16 | 651,103.50 | 19,531.72 | -0.92% | |
SBS | 30.62 | 14,000.00 | 428,680.00 | 15,000.00 | -6.67% | ||
2022年9月 | SBS | 37.16 | 14,724.92 | 547,178.00 | 14,137.70 | 4.15% | |
SEBS | 12.825 | 19,300.00 | 247,522.50 | 19,542.95 | -1.24% | ||
合计 | 460.14 | / | 7,697,372.00 | / | / |
附表2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销售时间 | 销售产品 | 数量(吨) | 销售均价 | 金额(含税) | 其他客户平均月售价 | 单价变动比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 | PBT废料 | 40.98 | 15,000.00 | 614,700.00 | / | / |
2022年1月 | PBT | 374 | 18,800.00 | 7,031,200.00 | 17,260.99 | 9% | |
2022年2月 | PBT | 1,734.00 | 18,589.27 | 32,233,800.00 | 18,569.31 | 0.11% | |
2022年3月 | PBT | 240.00 | 19,400.00 | 4,656,000.00 | 19,404.14 | 0% | |
2022年5月 | PBT | 175.00 | 17,100.00 | 2,992,500.00 | 17,291.67 | -1% | |
2022年9月 | PBAT | 4.75 | 15,300.00 | 72,675.00 | 14,909.79 | 3% | |
合计 | / | / | 2,568.73 | / | 47,600,875.00 | / | / |
(3)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同时是公司客户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及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回复:
①2022年前三季度母公司长鸿高科不存在其他供应商同时是公司客户的情况,子公司长鸿生物存在两家供应商同时是公司客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基本工商资料
公司名称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2月10日 |
机构代码 | 91330212316941368H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公司简介 | 全国前五大精细化工贸易公司,2021年营业额164亿,BDO上下游及其衍生品是其集团内分销经营板块的主要业务。 |
法定代表人 | 孙阳 |
股权结构 | 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0年10月18日 |
机构代码 | 91210103001601342X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公司简介 | 是全中国第一家引进BDO生产技术并生产BDO的企业,是原山西三维在东北分公司,也是国内最早生产和销售BDO全产业链系列产品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BDO、GBL、NMP、THF、PBT、PBAT、PTMEG,2021年营业额约4亿。 |
法定代表人 | 杨红宇 |
2022年前三季度采购、销售总体情况表:
公司名称 | 采购产品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销售产品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BDO | 8,318.86 | PBT | 5,234.93 |
四氢呋喃 | 609.59 | |||
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BDO | 1,659.10 | 四氢呋喃 | 10,026.32 |
PBAT | 528.00 |
1、2022年前三季度具体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采购时间 | 采购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吨) | 材料均价(含税) | 材料金额(含税) | 同期其他供应商平均月采购价(含税) | 价格差距 |
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 | BDO | 495.94 | 22,190.99 | 11,005,400.00 | 22,400.00 | -0.93% |
2022年8月 | BDO | 558.88 | 9,994.33 | 5,585,634.00 | 10,075.00 | -0.80% |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 | BDO | 488.40 | 28,861.78 | 14,096,093.35 | 28,750.00 | 0.39% |
2022年4月 | BDO | 2,911.32 | 23,732.37 | 69,092,517.75 | 24,000.00 | -1.12% |
2、2022年前三季度具体销售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销售时间 | 销售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单价 | 金额(含税) | 同期其他客户平均月售价 | 价格差距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 | PBT | 736.00 | 18,322.39 | 13,485,280.00 | 18,569.31 | -1.33% |
2022年3月 | PBT | 2,000.00 | 19,432.00 | 38,864,000.00 | 19,404.14 | 0.14% |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 杨红宇持股99%,刘翔持股1% |
2022年4月
2022年4月 | THF | 30.00 | 36,350.00 | 1,090,500.00 | 37,466.40 | -2.98% | |
2022年6月 | THF | 176.96 | 28,285.24 | 5,005,356.00 | 30,095.15 | -6.01% | |
合计 | 2,942.96 | / | 58,445,136.00 | / | / | ||
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 | THF | 825.00 | 38,089.09 | 31,423,500.00 | 38,973.84 | -2.27% |
2022年3月 | THF | 940.00 | 39,000.00 | 36,660,000.00 | 39,000.00 | 0.00% | |
2022年4月 | THF残液 | 30.00 | 13,600.00 | 408,000.00 | / | / | |
2022年4月 | THF | 90.00 | 35,600.00 | 3,204,000.00 | 37,466.40 | -4.98% | |
2022年5月 | THF | 510.36 | 32,280.70 | 16,474,780 | 34,093.24 | -5.32% | |
2022年6月 | THF | 377.08 | 27,712.85 | 10,449,961.62 | 30,095.15 | -7.92% | |
2022年7月 | THF | 88.70 | 18,500.00 | 1,640,950.00 | 18,013.61 | 2.70% | |
2022年8月 | PBAT | 320.00 | 16,500.00 | 5,280,000.00 | 16,476.68 | 0.14% | |
合计 | 3,181.14 | / | 105,543,191.62 | / | / |
由以上情况可知,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无关联关系,分别向其采购和销售的产品类别不同,采购、销售价格与同期采购、销售第三方的月均价格基本持平,属于合理的商业往来,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安排。
②2021年长鸿高科存在三家供应商同时是公司客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采购产品名称 | 采购金额(含税) | 销售产品名称 | 销售金额(含税)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丁二烯 | 13,384.51 | 储罐租赁费 | 36.09 |
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
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 | 苯乙烯 | 258.60 | 苯乙烯 | 2,766.92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苯乙烯 | 2,631.15 | 丁二烯 | 21,981.45 |
注1: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丁二烯采购年约供应商,年合同采购量38,000吨,定价方式为公式价,按照安迅思CFR东北亚及普氏CFR中国单价权重各占50%计算。储罐租赁费36.09万元系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储存丁二烯的罐租费。注2: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2021年6月按市场价格向其零星采购少量苯乙烯,2021年5月向其出售苯乙烯是因为公司5月份停工检修,将富余的苯乙烯向其销售(即第一题第(3)问提到的贸易业务)。注3: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2021年12月按市场价格向其采购苯乙烯,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向其按市场价销售丁二烯(即第一题第(3)问提到的贸易业务)。 另外,公司在2021年度3月至8月期间将11,618.629吨丁二烯向斯科赛斯贸易出售,销售后及时现金回款,2021年9月底其不欠公司款项。贸易背景及交易价格详见第一题第(3)问提到的贸易业务。在2021年底,公司基于丁二烯处于年度市场价格低谷的背景向斯科赛斯采购2万吨的丁二烯,单价4,200元,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实际到货执行在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采购交易背景及采购价格合理性详见第三题第(3)问的回答。向斯科塞斯销售及采购丁二烯处于不同的时间点,不同的数量,不同的价格,具有不同的交易背景,交易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安排。
公司除与已经披露的科元精化、浙江定阳存在关联方交易外,没有其他关联方交易,关联交易合理、公允,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及交易往来。公司与包括上述三家公司在内的所有供应商及客户(科元精化、浙江定阳除外)无关联关系,采购、销售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采购、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潜在的利益安排。
六、关于固定资产。根据公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2021年、2020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91亿元、6.73亿元和2.04亿元,相关资金累计支出较大。同期固定资产分别为15.83亿元、16.58亿元和7.65亿元。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1.86亿元,较2021年末5218万元增长较大。请公司:
(1)结合公司近年来新项目投入和进展情况、在建工程情况、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情况,说明公司近年来资金大额支出与固定资产变化情况是否匹配;
回复:
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方面支付的现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宁波长鸿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17,940.75 | 9,745.09 | 6,468.13 |
宁波长鸿 | 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宁波长鸿 | 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
长鸿生物 | 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 | 19,866.02 | 53,384.66 | 3,635.10 |
长鸿生物 | 宿舍楼更新改造项目 | — | ||
长鸿生物 | 尾气、废水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 — | — | |
长鸿生物 | PBAT产品深加工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 | — | — | |
长鸿生物 | 无形资产 | — | 983.03 | 7,416.55 |
长鸿生物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750.00 |
其他零星工程等项目 | 1,379.65 | 3,242.91 | 2,211.75 | |
合计 | 39,186.42 | 67,355.68 | 20,481.53 |
截至2022年9月主要在建工程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43,549.00 | 15,995.23 | 83.96 | 在建 |
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7,041,21 | 在建 | ||
PBAT产品深加工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 | 17,000.00 | 4,277.15 | 25.16 | 在建 |
尾气、废水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 10,000.00 | 632.30 | 6.32 | 在建 |
合 计 | 27,945.89 |
注: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及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为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的子项目。
2021年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方面支付的现金支出为67,355.68万
元,主要是宁波长鸿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项目现金支出9,745.09万元,长鸿生物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及配套宿舍楼更新改造项目现金支出53,384.66万元;2021年固定资产较2020年底增加89,369.85万元,主要是长鸿生物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及配套宿舍楼更新改造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90,322.20万元,宁波长鸿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等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9,982.5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7,145.95万元,2021年因公司建设装置罐组及卸车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后处理厂房及设备设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旧设备和厂房需要更新改造,造成固定资产减少3,112.34万元。2022年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方面支付的现金支出39,186.42万元,主要是宁波长鸿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项目进度款支付17,940.75万元,长鸿生物60万吨PBAT可降解塑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先行12万吨)项目尾款和新建的尾气、废水回收利用技改项目、PBAT产品深加工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进度款共计支付19,866.02万元;2022年固定资产较2021年底减少7,503.85万元,主要是新增固定资产原值1,813.40万元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9,317.23万元。
综上,公司近年来的资金大额支出与工程建设、固定资产变化情况是相匹配的。
(2)说明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是否包含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并说明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大的原因;回复:
2022年三季末其他非流动余额为18,674.15万元,包含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构成情况如下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设备款 | 9,894.48 |
EPC/PC | 5,595.71 |
土建工程款 | 2,100.00 |
安装款 | 1,049.96 |
其他 | 34.00 |
合计 | 18,674.15 |
注:EPC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PC指采购、施工总承包
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大的原因如下:
相较报告期初,预付工程设备款大幅增加主要为宁波长鸿推进IPO募投项目实施,以及长鸿生物开展技改项目所致,宁波长鸿募投项目购置大型设备增加设备预付款3,500万元,长鸿生物一套废水回收利用装置的建设设备款1,873万元;EPC/PC款增加主要是宁波长鸿预付配套废水回收系统EPC款756万,长鸿生物出于环保、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考虑新增两套四氢呋喃尾气回收装置增加PC预付款4,545万元;土建工程款增加2,100万元,主要是宁波长鸿后处理厂房改扩建工程的预付款。
截止2022年11月23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13,281.31万元,较9月末18,674万元降低5,392.69万元。
(3)列示2022年前三季度、2021年度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的前五名建造、设备供应商,并说明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回复:
1、2022年三季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前五大明细表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关联单位 | 款项性质 | 金额(万元) |
武汉海华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4,986.10 |
宁波弘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PC | 4,839.71 |
宁波市柴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工程款 | 2,100.00 |
湖北浩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1,873.40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1,164.06 |
合计 | 14,963.27 |
注:报告期内武汉海华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股51%股东史绍刚为湖北浩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2021年年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前五大明细表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关联单位 | 款项性质 | 金额(万元) |
武汉海华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3,498.84 |
大连天晟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402.17 |
宁波弘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298.87 |
瑞安市光大塑胶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228.00 |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检测费 | 261.64 |
合计 | 4,689.52 |
2022年三季末预付工程款相较2021年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宁波弘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浩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主要是子公司四氢呋喃尾气回收系统设备及废水回收项目按合同节点预付货款所致;其余为宁波长鸿募投项目采购预付款。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前五大工程设备预付对象余额见下表: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关联单位 | 款项性质 | 余额(万元) |
武汉海华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90.87 |
宁波弘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PC | 4,894.66 |
宁波市柴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工程款 | 987.48 |
湖北浩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2,726.00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设备款 | 1,164.06 |
合计 | 9,863.07 |
上述单位近几年与公司均有业务往来,公司按内部流程选定供应商或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付款,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潜在利益安排。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