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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仇如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再融资若干问题解答》,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需要,公司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财务性投资共10,000,011.52万元。

因此,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1,604,628,480元调减为1,594,628,468.48元;将发行数量由61,152,000股调减为60,770,902股。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与承立新签署《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济宁城投拟协议受让承立新持有的公司7%的股权,并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济宁城投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济宁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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