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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承立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268,800股股份转让给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同时,公司拟向济宁城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1,152,000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交易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宁城投发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46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立新先生与济宁城投的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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