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泉峰汽车股票代码:6039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济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权益变动性质 :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祥禾涌安 | 指 |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祥禾涌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00%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济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10000312555830L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4年9月28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件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有无境外居留权 | 职务 |
祥禾涌安 | 甘泽 | 男 | 32088219891006**** | 中国 | 中国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0,635,49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64,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070,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祥禾涌安 | 集中竞价 | 597,600 | 0.30% | 2021/1/12~2021/7/13 | 17.16 | 2020年12月24日 |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甘泽
日期:2021年7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159 号(江宁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泉峰汽车 | 股票代码 | 6039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 10,635,499 持股比例: 5.2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564,700 变动比例: 0.28% 变动后持股数量: 10,070,799 变动后持股比例: 5.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系《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甘泽
日期: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