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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529.30万元,计提明细如下表:

科 目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68.39
其中:应收账款-23.45
其他应收款90.84
应收票据1.00
二、资产减值损失2,460.91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1,481.9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70.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09.00
合 计2,529.30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1、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2023年转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3.4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90.84万元,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1.00万元。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按照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涉及的存货,为公司产成品、在产品和原材料(主要是六氟磷酸锂及其原材料氟化锂)。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以2023年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考虑后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等对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影响,按照账面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023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481.91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聘请专业评估师,对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评估,根据资产特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的相关规定,选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回收价值,并与账面价值比较,计提减值准备979.00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2,529.30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529.3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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