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简介
预应力材料产品
应用于:铁路 公路 水利输电 核电 风电 光伏桥梁 民用建筑等
轨交用混凝土制品应用于:高速铁路 地铁铁路平交 特殊工程风电混凝土塔筒等
轨交用混凝土制品应用于:高速铁路 地铁铁路平交 特殊工程风电混凝土塔筒等
装备系统及信息产业应用于:CRSD-2025轨道板 轨枕自动化生产线监测 检测 溯源 数字化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慧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084,303.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9,955,638.9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08,430.31元,及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51,104,760.00元。本公司2023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37,526,751.78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4,76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9,556,98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71%。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正在洽谈当中的合作项目、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银龙、银龙股份 | 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银龙科贸 | 指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宝泽龙 | 指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溪银龙 | 指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疆银龙 | 指 | 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慧银龙 | 指 | 智慧银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隆海通 | 指 | 天津隆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黄骅银龙 | 指 | 黄骅市银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承德银龙 | 指 | 承德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吉林银龙 | 指 | 银龙新能源(吉林)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银龙新能源 | 指 | 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银龙 | 指 | 银龙新产业(黑龙江)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碳基研究院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聚合碳基复材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
马来西亚公司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持股比例60% |
银龙新能科技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 |
银龙轨道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 |
银龙欧亚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9% |
银龙轨道安徽分公司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银龙鹏旭 | 指 | 银龙股份控股子公司天津银龙鹏旭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
中电建 | 指 | 银龙股份参股公司中电建河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
赣州银龙轨道、赣州板场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赣州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邯钢银龙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恒通运输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河间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顺泰劳务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河间市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奕龙劳务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建平县奕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淮阳板场 | 指 | 银龙轨道于河南淮阳投资的轨道板生产场 |
新乡板场 | 指 | 银龙轨道全资子公司新乡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勉县银隆 | 指 | 隆海通全资子公司勉县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克储能 | 指 | 天津银龙新能源参股公司天津银龙丹克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 |
陕西银龙 | 指 | 银龙新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银龙新能(陕西)科技有限公司 |
金昌超容 | 指 | 邯钢银龙全资子公司金昌超容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铁芜湖、上铁芜湖板场 | 指 | 银龙轨道参股公司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
河南铁建投 | 指 | 公司参股公司河南铁建投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
安捷清远 | 指 | 银龙股份参股公司安捷铁路轨枕(清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 |
陕硬公司 | 指 | 银龙股份参股公司陕西航空硬质合金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 |
甘肃铁投 | 指 | 银龙轨道参股公司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57% |
济南轨道 | 指 | 银龙轨道参股公司济南轨道中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
深圳银龙 | 指 | 银龙轨道控股子公司深圳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
中铁银龙 | 指 | 银龙轨道控股子公司中铁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
宝坻板场 | 指 | 银龙轨道参股公司中铁房桥银龙(天津)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
宁夏中源建设 | 指 | 宁夏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龙鹏旭全资子公司 |
鸿信沧州新能源 | 指 | 宝泽龙参股公司鸿信沧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
预应力 | 指 | 在结构承受外荷载之前,预先施加的应力 |
钢丝 | 指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
钢绞线 | 指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
钢棒 | 指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 |
流水机组生产线 | 指 | 公司为节约板场建设投入,实现轨道板生产装备的可搬迁而自行设计并制造的流水线式轨道板生产设备 |
轨道板 | 指 | 轨道交通用铺设钢轨的板式预应力混凝土预制件 |
盘条 | 指 | 高碳盘条,为公司原材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银龙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LTD Tianji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谢志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谢昭庭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
电话 | 022-26983538 |
传真 | 022-26983575 |
电子信箱 | dsh@yinlong.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400 |
公司网址 | www.yinlong.com |
电子信箱 | dsh@yinlong.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银龙股份 | 603969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惠增强、周志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748,641,929.28 | 2,463,531,927.32 | 11.57 | 3,149,546,035.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562,558.35 | 103,861,772.07 | 65.18 | 146,641,74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9,604,651.65 | 100,474,133.11 | 68.80 | 144,591,235.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1,572.44 | 189,262,545.94 | 不适用 | -70,280,267.1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52,502,205.19 | 2,111,054,521.56 | 6.70 | 1,996,342,756.11 |
总资产 | 3,366,593,026.59 | 3,244,687,388.37 | 3.76 | 3,095,853,795.6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66.67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66.67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66.67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6 | 5.07 | 增加2.79个百分点 | 7.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7 | 4.91 | 增加2.86个百分点 | 7.4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本期营业收入27.49亿元,较上年同期24.64亿元增长11.57%,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预应力产业以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1)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4%,主要是阳江轨枕厂为广湛铁路生产的双块式轨枕、新乡板场为菏泽至兰考高铁生产的高铁轨道板以及公司为雄商高铁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于本期实现收入;
(2)预应力产业:本期预应力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7%,主要是预应力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12.11%,其中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等产品销售量增幅较大。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8.80%,主要原因是预应力产品、高铁轨道板、轨枕销售量及轨道板配套服务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本期购买原材料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81,245,387.38 | 799,134,351.02 | 737,435,274.39 | 730,826,91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520,485.74 | 51,808,562.09 | 32,774,448.28 | 53,459,06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010,906.96 | 51,307,669.37 | 32,413,598.75 | 53,872,476.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58,089.63 | 10,613,836.45 | -164,875,057.36 | 71,581,558.8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847.30 | -421,784.05 | -803,504.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70,487.78 | 3,723,397.62 | 4,721,735.1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44.74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143.05 | 735,505.81 | -1,186,520.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8,489.77 | 709,162.40 | 676,934.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6,445.70 | -59,681.98 | 4,269.53 | |
合计 | 1,957,906.70 | 3,387,638.96 | 2,050,506.1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合计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全力以赴保供应、稳增长、促发展,持续深化提质增效工作,着力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加快绿色银龙发展步伐,牢牢把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题,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 全力提产保供,经营指标创历史佳绩
围绕2023年提质增效发展目标,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将市场开拓与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经营业绩步入健康发展车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18%,公司利润创历史新高。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积极参与国家重点推动的铁路、水利、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预应力材料销量增长;二是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较上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三是预应力材料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应用市场的销量显著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3.67亿元,负债总额10.9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41%。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韧性及抗风险能力较强,为公司战略布局及后续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 产品研发创新,预应力产业稳中求进
坚守主业,研发创新。2023年,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2.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7%,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83.19%。报告期内,公司预应力材料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2.11%,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10%,导致预应力材料产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7%,也使预应力材料产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公司预应力材料销售量增长的原因主要分为以下三点:第一,桥梁缆索用超高强镀锌钢丝及钢绞线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8%,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泽龙新增的第二条镀锌生产线于2023年一季度投产使用,提升了产能。宝泽龙能够生产不同强度等级的镀锌产品,在桥梁缆索市场中客户认可程度持续巩固提高,尤其是5mm系列2000MPa高强度镀锌铝钢丝及7.0 mm-2100MPa 级高强度高疲劳性能镀锌钢丝、1*7-15.2mm-2100MPa桥梁缆索用超高强度镀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研发完成并推广使用,使公司大桥缆索丝迈入领军地位,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桥梁缆索用镀锌产品的销售量得到显著提升。第二,公司预应力材料产品在风电混凝土塔筒、大跨度柔性光伏支架系统及液化气体LNG/LPG市场的销售量均有所增长,新能源市场整体较上年度增加610.37%,其中,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的销售量较上年度增加1,168.10%,光伏市场较上年度增
加257.13%。公司于2022年开始将应用领域扩展至风电、光伏等绿色新领域,2023年全面推进,实现新应用市场的爆发式增长。第三,公司传统市场中应用于公路、铁路的预应力钢绞线较上年度销售量分别增加25.32%、26.53%。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自研生产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相比于常规1860MPa钢绞线,强度提高18%以上,不仅有效节省了预应力钢材用量,而且增大了高铁桥梁的单跨长度,从而提升工程结构的技术经济性,目前已在部分铁路工程中推广使用。公司始终保持传统产品与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同步推进,实现预应力材料产业在不同应用市场的全面开花。
3.市场不断拓展,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利润突破
厚积薄发,行稳致远。2023年,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84%,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7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05%。2023年度,公司收入与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的收入与利润较上年度增加显著,主要包括:第一,铁路轨枕方面,公司设立于广东省阳江市的轨枕生产基地——阳江轨枕厂积极参与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350km/h 沿海铁路客运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至湛江铁路项目,为其生产SK-2双块式轨枕,并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点;第二,高铁轨道板方面,公司设立的固定轨道板生产基地——河间板场以提供劳务作业、设备租赁、货物运输、提供材料等方式为雄安新区至商丘轨道板预制提供配套服务,并于报告期内确认部分收入,同时,新乡板场为菏泽至兰考高铁生产所需高铁轨道板,均成为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的业绩增长点;第三,地铁轨道板方面,公司地铁轨道板的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度均实现较高增长,报告期内,赣州板场为深圳地铁16号线生产地铁轨道板、河间板场为北京地铁3号线生产轨道板,成为地铁轨道板业绩增长的原因之一;第四,2023年度,公司轨道板及轨枕生产配套工装设备及模具销售成果显著,以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张拉设备、自动放张设备及管片生产线为代表的工装设备在报告期内均实现销售,使工装设备营业收入与利润均实现明显增长。
4.领域探索延伸,新能源持续深入
为贯彻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顺应市场需求,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持续深入探索,主要涉及两大板块:一是实业板块,公司在新产品、新工艺、新应用深入研发,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核电、风电、光伏等绿色新领域推进,除LNG、核电安全壳用预应力材料外,公司还开发风电混塔预应力张拉体系、大跨度柔性光伏支架系统,保障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建设和运营;二是新能源投资板块,公司积极响应新能源投资政策,主导、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包括河间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与鸿信沧州河间市7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将以京津冀为核心区域,遍及国内外等多个地区。同时,公司参股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托中车集团与中国人寿大型央企背景,参与风电、光伏项目投资,获取投资回报。
5. 健全人才激励,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巩固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持续探索多元化薪酬结构与激励措施。2023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相对静态的现金奖励薪资结构转变为兼具中长期考核相结合的薪酬方式,吸引及绑定公司核心团队。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14,496,000股,授予价格为2.48元/股;于2023年11月28日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普通股3,018,000股,授予价格为2.42元/股,通过完善的激励措施,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的协同发展,有利于公司人才战略的推进,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轨道交通市场需求情况
(1)城市轨道交通:
据央广新闻报道,2023年,国内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6条,新增运营里程581.7公里。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官方消息称:中国内地累计投运城轨交通线路11,232.65公里。其中,2023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城市3个,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884.55公里。
(2)铁路方面:
央视新闻记者从国铁集团获悉:2023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645亿元,投产新线3,637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776公里,圆满完成年度铁路建设任务。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5.9万公里,其中高铁4.5万公里;全国铁路路网密度165.0公里/万平方公里,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6.4万公里。
铁路和城市轨道项目的开工建设,不仅对公司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轨道板用构造筋的销售产生积极影响,还为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蓬勃发展奠定基础。
2.水利市场需求情况
2023年,全国新开工项目2.79万项,水利建设完成投资达到11,996亿元,较2022年增长10.1%。2023年国内华北、东北等地发生了较大洪水灾害,同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吹响国家水网建设号角,水利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速。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议案。10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4季度中央财政将增发1万亿国债,主要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给基建发力提供了有力注脚。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使公司PCCP管用钢丝销售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3.桥梁市场需求情况
近年来,我国公路、铁路运营里程逐年上升,桥梁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占比也在逐年升高。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铁路桥梁总数约9.2万座,累计里程3.1万公里,尤其是作为高铁“皇冠”的高速铁路桥梁正处于建设大发展时期,累计1.9万公里。随着桥梁项目的逐渐攀升,市场对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的需求量也将逐步上升。公司自研生产的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用
于制作斜拉桥及悬索桥的索股,产品性能保持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持续研发出1*7-15.2mm-2100MPa桥梁缆索用超高强度预应力钢绞线、5.0.mm系列及7.0.mm系列带扭转2100MPa高强度镀锌钢丝,使桥梁斜拉索满足高强度、高动载荷、高应力幅和耐久性等要求,为公司提升镀锌预应力钢材产品销量提供了产品质量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为巢马城际铁路马鞍山公铁两用大桥、铜陵长江大桥、沪渝蓉高铁钟祥汉江特大桥、东津黄河大桥等多座桥梁缆索项目提供公司镀锌钢丝、钢绞线产品。
4.柔性光伏支架市场需求情况
自进入“十四五”以来,在“双碳”、能耗双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一系列政策加持下,光伏下游市场增长态势迅猛。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光伏装机量,预计未来光伏支架的市场规模将会继续稳步提高。由于光伏飞速发展,光伏用地情况日益严峻,成本上涨、政策收紧之下,用地问题是行业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柔性光伏支架在此背景之下崛起,可采取渔光互补、牧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方式充分利用可使用空间。报告期内,公司自研生产的大跨度柔性光伏用镀锌钢绞线已应用至国能盈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盈江县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云南东川发电项目、山西晋中昔阳等项目中,该产品具有超高抗腐蚀性能,可满足光伏支架20-30年稳定服役要求。
5.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需求情况
风电混凝土塔筒凭借着刚度大、安全稳定性高、原材料成本低等各项优势得到了广泛应用。公司在风电混凝土塔筒技术方面,采用高性能盘条和纯高密度聚乙烯HDPE生产的高质量
12.7mm-1860MPa 、15.2mm-1860MPa、15.7mm-1860MPa 系列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应规格的配套锚具,用于风电混凝土塔筒。同时,公司可对混凝土塔筒建设提供预应力体系施工服务。在风电混凝土塔筒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及施工建设服务存在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以预应力材料产业、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为主业,同步探索发展新能源应用与新能源投资领域,在国家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建设的大环境下抓住机遇,凭借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众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以适应市场需求,是服务于国内外铁路、公路、水利、新能源、建筑等领域的预应力材料龙头企业。
一、预应力材料产业
(1)公司预应力产业现状介绍
预应力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刚性、耐久性等优点,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可或缺的材料。公司具有预应力金属制品全产业链,是全球预应力材料领域创新能力强、品种齐全、规模较大的研发制造企业,年产能60余万吨。报告期内,宝泽龙新增镀锌生产线已投入使用,本溪银龙为满足生产、销售需求,于2022年新建的预应力钢绞线已开始使用;天津银龙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生产线已于报告期内更新改造完成。公司具有自主研发专业预应力材料能力,常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结合适当库存,对于客户的特殊需求,能够进行定制化生产,并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公司是国内最早出口预应力材料并拥有多国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截止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出口到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国家众多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公司是国内PCCP 管用钢丝首家研发企业,是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者,具备技术优势与质量优势。公司于2023年积极参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陕西引汉济渭二期工程、云南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新疆哈密淖毛湖引水工程等国家重点支持的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公司自研生产的PCCP管用钢丝,使公司PCCP管用钢丝销售量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革新市场,报告期内,7.0mm-2100MPa级高强度高疲劳性能钢丝与1*7-15.2mm-2100 MPa级无粘结热镀锌钢绞线已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是目前世界上强度最高,疲劳应力幅最高的桥梁缆索用镀锌产品,各项指标均为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于报告期内参与巢马城际铁路马鞍山公铁两用大桥、中山东环香山大桥、铜陵长江大桥等重点桥梁建设,使公司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较上年度增加113.28%,是公司预应力材料产业2023年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应用于华能扎兰屯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能北安建华风电项目、夏尔特拉叶集区100MW风电项目等;光伏用镀锌钢丝、钢绞线应用于国能祥云新能源有限公司祥云县复合型光伏发电、山西芮城光伏发电、益阳市赫山区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项目;超低温LNG/LPG用高强耐候钢绞线应用于江苏连云港荣泰储罐区工程(五期)一标段、二标段等项目,使公司预应力材料在新能源市场销售量较上年度增加610.37%,实现跨越式增长。公司产品根据客户不同需求,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形成专业化定制服务,已形成全系列预应力材料产品体系,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棒、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无粘结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预应力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PCCP管用预应力钢丝,高铁轨道板用螺旋肋钢丝以及定尺搓丝钢丝,核电站安全壳用高强钢绞线,环氧树脂涂层钢绞线,液态天然气罐用超低温钢绞线,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镀锌钢绞线及系统配件,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T型连续梁用预应力钢棒等。公司在预应力行业深耕多年,始终秉承技术创新、科技生产的工匠精神,在产品品质及研发创新方面始终走在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发明专利两项:“《一种高强度盘条、钢丝以及斜拉索》专利正在审查中,本发明所述盘条为高碳钢热轧盘条,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盘条的强度达到1500MPa,制成的钢丝抗拉强度达到2100MPa,制成的斜拉索也达到2100MPa级别的高强度,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其研发的7.0mm-2100MPa级高强度钢丝,经抗拉强度、扭转、疲劳、静载、松弛试验验证,达到很高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一种绞线制造装置》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本发明涉及绞线制造技术领域,提出了一种绞线制造装置,通过一定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无法实现自动化上线,生产效率低的问题。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申报了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申报的多项专利充分体现公司研发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歇,体现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也对行业制造水平及全产业链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产品不断进行研发创新,1*7-15.2mm,2200-24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
绞线研发完成,相比常规1860MPa级预应力钢绞线,2200MPa级预应力钢绞线对原材料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设备能力、制造工艺及过程控制技术均提出更高要求,目前22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已在部分铁路建设中实现对1860MPa级预应力钢绞线的替代,包括津潍高铁、雄商高铁、雄忻高铁等,相比现行箱梁设计,采用22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能有效优化箱梁的结构尺寸和预应力材料用量,提升桥梁结构技术经济性,报告期内,2200MPa混凝土用超高强钢绞线也实现销售量突破。7.0mm-2100MPa高强度高疲劳性能钢丝目前已研发完成,取得了全套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能够满足高强度、高动载荷、高应力幅和耐久性等要求,其抗拉强度、扭转力、抗拉伸疲劳脉动应力幅、镀层均匀性均优于国家标准(GB/T17101-2019),是目前国内外强度最高,抗拉伸疲劳性能最好的斜拉索桥用锌铝合金平行钢丝,该产品已完成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会,专家组评审意见为:研制单位技术装备先进,生产工艺合理,检测手段完备,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研发体系,具备批量生产能力,该成果总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7.0mm-2100MPa高强度高疲劳性能钢丝用于主跨为1,120米的世界最大跨度的三塔钢桁梁斜拉桥——巢马铁路马鞍山公铁两用长江大桥等桥梁缆索项目建设中,截至目前,已完成合同签订,将进行持续生产供货,7.0mm-2100MPa高强度高疲劳性能钢丝的研制成功,使公司在桥梁缆索领域优势地位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我国桥梁科技的发展。公司始终与上游钢厂保持紧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荣程钢铁等钢厂开发研究满足生产LNG钢绞线,LPG钢绞线、桥梁缆索带扭转钢丝、桥梁缆索钢绞线产品的原料盘条,进一步稳定产品质量,降低原料采购成本,根据市场对产品需求情况,不断改善和提高盘条供应的质量水平。
(2)预应力产业荣誉的获得
公司自成立以来,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理化检测中心和银龙、宇桥2个驰名商标,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银龙股份、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理化检测中心是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先进制造企业,荣获天津市制造业百强、京津冀制造业企业百强、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百强荣誉证书,银龙集团5G全链接工厂信息化提升项目获得政府支持公示。宝泽龙于报告期内被评为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
公司致力于通过资源共享、合作研发、经验交流和市场开拓等方式,推动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为轨道交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伴随国家“八纵八横”高铁网建设逐渐实施以及雄安新区战略规划落地,已激发城际间以及城市内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对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形成较大需求,未来公司有望凭借先进的技术和高质量的产品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凭借多年来对轨道板关键材料研发的经验积累,公司在河北河间市设立了高铁轨道板研发试验基地,该实验基地承接铁总技术部门高铁轨道板研发课题,与铁路系统相关单位共同研发了
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并在后续的发展中对轨道板生产装备及工艺进行改进,获得了相关使用和管理单位的高度认可。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在全国区域范围内进行布局,下属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通过独资、合资的方式在河北河间、安徽淮北、河南新乡、江西赣州、上铁芜湖、天津宝坻、山东济南、甘肃兰州、广东阳江等地成立多个混凝土制品生产基地。公司轨道板产品质量得到相关单位高度认可,紧跟铁路建设标准化、智能化发展方向,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开拓高铁轨道板市场,报告期内,河间板场、新乡板场、阳江轨枕场分别为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铁、菏泽-兰考高铁、广州-湛江高铁线路所需轨道板、轨枕提供预制服务,成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增长点。公司不断研发创新,在高铁轨道板基础上进行开发优化,研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双向先张预应力轨道板系统——地铁装配式预应力轨道板,开启国内地铁变革,并持续研发出钢弹簧浮置板、宽枕板、道口板、地铁地震带轨道板、装配式车站构件、车辆段轨道板、盾构管片、风电混凝土塔筒等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报告期内,公司地铁轨道板实现利润较上年度显著增长,河间板场生产高铁轨道板的同时,还为北京地铁12号线提供所需地铁轨道板,为北京地铁3号线提供所需轨枕及地铁轨道板;公司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道尔道科技有限公司等签订合同,在赣州板场为广州地铁3号线、5号线、7号线及12号线、南昌地铁4号线、深圳地铁8号线及16号线二期提供地铁轨道板生产服务,公司将与相关单位继续保持紧密合作,为公司参与到京津冀、中原、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地铁建设奠定基础。为高质量高效率生产轨道混凝土构件,致力于自动化、智能化生产,银龙采用自主研发和与诸多科研院校合作模式,相继研发成功高铁轨道板自动化生产线、盾构管片自动化生产线、轨道板运输AGV、轨道板3D检测系统、轨道板高精度模具、盾构管片模具等一系列高精装备。在保障银龙自身轨道混凝土构件产业发展同时,向国内多家同行业输出,并出口国外。报告期内,公司向多个轨道板生产基地销售管片生产线、物流系统、3D外形检测系统、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张拉设备、自动放张设备、钢弹簧浮置板模具等轨道板生产配套工装设备,营业收入与利润较上年度均有大幅增长。公司轨道板生产制造装备及信息化、自动化系统的持续研发、创新及产业化生产,将进一步推动高铁、地铁尖端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三、公司在新领域方面的拓展
2023年,公司致力成为风电混塔综合技术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合同,明阳智慧向公司购买混塔预应力系统,用于华润电力内黄县300MW风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淮滨龙山200MW风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交口镇15万千瓦风电项目、潢川100MW风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混凝土塔筒建设,公司可为其提供锚具、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及预应力张拉体系施工服务。公司与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将预应力钢绞线应用于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东润清能36(MW)项目、内蒙古包头达茂旗天润500“(MW)项目、吉林松原前郭县天润23.4“(MW)项目等。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银龙预应力工程技术(河北)有限公司,是公司加速在风电混凝土塔筒领域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主要包括:进行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供应、提供预应力张拉体系施工服务等。同时,在“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与合作单位共同研发风电混塔施工监测系统及混塔智能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智能诊断、自动控制、维护保养和优化设计等手段,实现对混塔的全面管理和控制,提高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报告期内,宝泽龙参股公司鸿信沧州新能源参与的河间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与鸿信沧州河间市7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已获得批复,可以进行开工建设,公司通过与相关单位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开展推进,为项目施工建设、管理、运营及维护提供商业机会、资信积累和团队建设。公司以上述两个项目作为预应力混凝土风电塔筒体系及新能源高强度预应力材料研发项目示范应用基地,首次应用银龙自主及与科研院校共研的诸项领先新技术、新材料,建成引领行业标杆的项目;并持续研发创新,加强与大学院校合作,提升产学研一体化研发成效,该项目将成为风电预应力混凝土塔筒新材料试验应用示范基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掌握核心生产技术与创新能力
公司团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掌握专业产品设计和制造工艺,且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和生产,研发的产品和技术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控制生产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公司技术团队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生产特殊产品,与同行业相关单位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保证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同时,不断吸收高学历人才加入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团队、技术团队。掌握从上游炼钢轧制盘条,中游预应力制品的拉拔变形及其成套生产设备开发,下游预应力钢材应用领域混凝土制品的技术开发、智能化生产系统研发等全套技术体系。公司主导和参与数十项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在与相关单位争取业务对比中,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2. 市场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精品化、服务精致化”的发展战略,并且在预应力混凝土制品行业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预应力材料可应用至核电站、风电混凝土塔筒、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系统及液态天然气薄膜罐体等新领域。公司通过大型客户的严格认证和长期积累的品质信赖,已经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处的行业领域占据优势市场地位,随着国家持续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下游行业对预应力材料的刚性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进而保证了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稳定。公司作为专业预应力材料和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生产厂家,已服务于众多大型建筑施工单位和包括龙泉股份、青龙管业、韩建河山在内的国内多家上市PCCP管生产企业,多年来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公司占领高端市场的有力保障。
3. 企业管理优势
公司董事会成员背景多元化,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补充,保障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积极践行人才强企战略,建立了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和评聘体系,注重人才培养、成长成才、形成了一支专业过硬、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预应力材料行业企业管理经验,同时积极谋划拓展新产业方向,能够持续推进公司业务拓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4. 规模优势
公司在预应力行业深耕细作,在全国范围内多点布局,目前拥有辽宁本溪、新疆乌鲁木齐、天津北辰、河北河间四大地域五大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年产能60余万吨。报告期内,公司在宝泽龙、本溪银龙新增加的预应力生产线均已投产使用,提升产能,确保能够满足销售需求。公司拥有参与国家大型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能力,在签署重大销售合同后能够进行规模化生产,保证及时、足量地为客户提供所需产品。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方面,公司采用独资及合资模式,完成多个混凝土制品生产基地产业布局,下属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通过独资、合资的方式在河北河间、安徽淮北、河南新乡、江西赣州、上铁芜湖、天津宝坻、山东济南、甘肃兰州、广东阳江等地成立多个混凝土制品生产基地,不断拓展周边市场,与各市场机构密切展开合作,实现以轨道板为代表的轨道交通混凝土预制件产业、混凝土制品装备产业稳步推进。5.品牌知名度公司以研发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经过36年发展,在技术研发中持续投入,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营销网络,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认知度。在国内,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获得优秀物资供应商、中国驰名商标、天津市名牌产品、天津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形成了较高的产品知名度和企业知名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银龙轨道均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目前,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理化检测中心和银龙、宇桥2个驰名商标,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申报发明专利两项:《一种高强度盘条、钢丝以及斜拉索》专利正在审查中、《一种绞线制造装置》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申报了17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10件实用新型专利已获得授权,7项已完成受理,公司申报的多项专利充分体现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公司的英文商标已经在马德里(适用于澳大利亚、欧盟、挪威、英国、印度、美国、德国、西班牙、埃及、法国、日本、俄罗斯、越南、韩国、瑞典、哈萨克斯坦)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在南非、马来西亚完成注册,产品出口到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0多个国家的严格认证。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为主,结合轨道板智能信息化系统、铁路用钢轨等基建产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336,659.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250.22万元,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4,864.19万元,其中,预应力钢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28,665.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7%,公司轨道交通用
混凝土制品产业及相关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0,55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5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96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8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48,641,929.28 | 2,463,531,927.32 | 11.57 |
营业成本 | 2,334,441,551.78 | 2,135,175,105.80 | 9.33 |
销售费用 | 25,409,977.66 | 26,399,069.06 | -3.75 |
管理费用 | 96,079,750.11 | 69,043,142.27 | 39.16 |
财务费用 | 4,071,278.01 | 1,746,145.37 | 133.16 |
研发费用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22.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1,572.44 | 189,262,545.9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87,755.71 | -116,884,682.2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02,100.63 | -67,267,461.94 | 34.2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1)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4%,主要是阳江轨枕厂为广湛铁路生产的双块式轨枕、新乡板场为菏泽至兰考高铁生产的高铁轨道板以及公司为雄商高铁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于本期实现收入;(2)预应力产业:本期预应力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7%,主要是预应力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12.11%,其中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等产品销售量增幅较大。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预应力产品、双块式轨枕销量增加以及轨道板相关配套服务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受汇率变化的影响,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人员薪酬以及材料费用的增加,公司提高研发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入技术型人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为购买原材料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买存单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承兑汇票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钢丝 | 884,871,647.20 | 767,422,755.11 | 13.27 | 0.00 | -0.98 | 增加0.85个百分点 |
钢绞线 | 1,378,455,781.20 | 1,199,687,267.03 | 12.97 | 8.88 | 7.82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钢棒 | 23,331,978.18 | 20,571,196.61 | 11.83 | 9.28 | 8.14 | 增加0.93个百分点 |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销售及配套服务 | 305,537,228.26 | 218,847,526.27 | 28.37 | 115.84 | 82.96 | 增加12.87个百分点 |
钢轨、板材等 | 90,630,959.86 | 89,888,521.41 | 0.82 | -21.73 | -10.41 | 减少12.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874,513,179.70 | 1,580,317,578.61 | 15.69 | 30.19 | 23.71 | 增加4.42个百分点 |
境外 | 808,314,415.00 | 716,099,687.82 | 11.41 | -18.34 | -15.67 | 减少2.8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钢丝、钢绞线的营业收入含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产品的营业收入。
2.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销售及配套服务营业收入及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阳江轨枕厂为广湛铁路生产的双块式轨枕、新乡板场为菏泽至兰考高铁生产的高铁轨道板以及公司为雄商高铁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于本期实现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钢丝 | 吨 | 160,532.668 | 161,884.366 | 16,269.877 | 3.56 | 5.66 | -7.67 |
钢绞线 | 吨 | 275,781.133 | 262,507.938 | 22,087.240 | 25.67 | 16.56 | 150.59 |
钢棒 | 吨 | 3,379.870 | 3,222.124 | 1,004.558 | 2.36 | 7.09 | 18.63 |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期钢绞线的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为满足市场需求,增加产品储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钢绞线买卖合同 | 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5,021,360.00 | 49,036,425.70 | 43,001,563.03 | 55,984,934.30 | 是 | 不适用 |
钢绞线买卖合同 |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 218,271,813.00 | 108,783,000.54 | 102,718,999.78 | 109,488,812.46 | 是 | 不适用 |
钢绞线买卖合同 |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 100,193,790.00 | 42,029,473.78 | 36,039,164.29 | 58,164,316.22 | 是 | 不适用 |
工序劳务作业合同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181,772,031.00 | 0 | 0 | 181,772,031.00 | 是 | 不适用 |
钢材、预应力筋、锚固板、螺旋筋采购合同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285,186,000.00 | 1,797,301.50 | 1,797,301.50 | 283,388,698.50 | 是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钢丝 | 原材料及其他主要材料 | 600,603,347.79 | 85.42 | 654,664,298.59 | 86.82 | -8.26 | 原材料“盘条”的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降低 |
制造成本 | 83,559,472.37 | 11.88 | 80,685,190.78 | 10.70 | 3.56 | ||
直接人工 | 18,992,708.99 | 2.70 | 18,719,758.04 | 2.48 | 1.46 | ||
钢绞线 | 原材料及其他主要材料 | 912,921,586.86 | 85.02 | 854,219,128.93 | 87.09 | 6.87 | 钢绞线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
制造成本 | 134,482,790.32 | 12.53 | 106,266,508.23 | 10.84 | 26.55 | ||
直接人工 | 26,320,169.56 | 2.45 | 20,333,856.31 | 2.07 | 29.4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0,148.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2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本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3,663.48 | 4.97 |
2 | 第二名 | 9,335.12 | 3.40 |
3 | 第三名 | 9,134.40 | 3.32 |
4 | 第四名 | 9,090.18 | 3.31 |
5 | 第五名 | 8,925.45 | 3.25 |
合计 | 50,148.63 | 18.25 |
其中:第一名至第四名为本报告期内新增前5名客户。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2,221.1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3.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本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6,086.77 | 31.69 |
2 | 第二名 | 37,095.29 | 15.45 |
3 | 第三名 | 18,358.16 | 7.65 |
4 | 第四名 | 13,314.36 | 5.55 |
5 | 第五名 | 7,366.54 | 3.07 |
合计 | 152,221.12 | 63.41 |
其中:第五名为本报告期内新增前5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25,409,977.66 | 26,399,069.06 | -3.75 | |
管理费用 | 96,079,750.11 | 69,043,142.27 | 39.16 | 主要是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
研发费用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22.95 | |
财务费用 | 4,071,278.01 | 1,746,145.37 | 133.16 | 受汇率影响,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4,362,752.7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84,362,752.7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3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85 |
专科 | 99 |
高中及以下 | 1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7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1,572.44 | 189,262,545.94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为购买原材料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87,755.71 | -116,884,682.28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购买存单较上年同期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02,100.63 | -67,267,461.94 | 34.24 | 主要是本期承兑汇票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75,777,365.79 | 11.16 | 224,322,571.56 | 6.91 | 67.52 | 主要是本期客户以票据结算的回款方式增加 |
预付款项 | 135,908,384.76 | 4.04 | 79,565,835.89 | 2.45 | 70.81 | 本期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35,480,955.55 | 1.05 | 177,239,209.65 | 5.46 | -79.98 | 主要是上期购买的存单于本期到期 |
长期股权投资 | 196,556,787.72 | 5.84 | 149,558,723.47 | 4.61 | 31.42 | 本期新增投资 |
在建工程 | 5,115,629.47 | 0.15 | 22,084,591.77 | 0.68 | -76.84 | 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宝泽龙扩大生产,新建厂房和生产线已完工转至固定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28,258.07 | 0.15 | 10,316,326.41 | 0.32 | -50.29 | 主要本期长期资产预付款减少 |
短期借款 | 262,078,361.10 | 7.78 | 109,700,000.00 | 3.38 | 138.90 | 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471,500,000.00 | 14.01 | 759,700,000.00 | 23.41 | -37.94 | 主要是本期公司采购付款以承兑汇票结算减少 |
合同负债 | 15,407,811.26 | 0.46 | 26,600,231.49 | 0.82 | -42.08 | 本期预收货款较上期期末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58,388,598.65 | 1.73 | 4,502,211.13 | 0.14 | 1,196.89 | 股权激励确认回购义务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587,837.89 | 4.32 | 16,400,000.00 | 0.51 | 787.73 | 主要是本期新增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1,533,138.07 | 0.05 | 2,672,259.08 | 0.08 | -42.63 | 本期预收货款较上期期末减少 |
长期借款 | 0 | 0 | 45,000,000.00 | 1.39 | -1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库存股 | 43,253,640.00 | 1.28 | 15,066,072.64 | 0.46 | 187.09 | 股权激励确认回购义务 |
少数股东权益 | 22,842,625.09 | 0.68 | 12,272,110.78 | 0.38 | 86.13 | 主要是子公司银龙轨道本期收益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4,668,495.6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制原因 |
货币资金 | 98,824,191.50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40,000.00 | 质押票据取得短期借款 |
合计 | 100,764,191.5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在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以预应力材料产业、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智能化生产制造装备及信息化产业为主要经营业务。有关行业经营性分析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的全资子公司邯钢银龙本年投资金昌超容,持股比例100%,其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300MABXC1NA3A,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
2.公司本年投资河南铁建投,持股比例40%,其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RPD5QXL,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城际铁路综合调度指挥中心18层1826室;
3.公司本年投资银龙欧亚,持股比例69%,其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WBFC3X6,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235号);
4.公司本年投资天津银龙新能源,持股比例100%,其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5MACXJ2163B,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线河一村131号;
5. 公司本年投资银龙新能科技,持股比例85%,其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1XF6F3U,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242号);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银龙新能源本年投资丹克储能,持股比例45%,其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3PMFQ8R,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253号);
7.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新能科技本年投资陕西银龙,持股比例100%,其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91MAD2K8FN7F,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C6办公室9楼914室;
8.公司本年投资黑龙江银龙,持股比例100%,其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2MAD596L12Y,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小区C区C19D-102。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权益工具投资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合计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扣除非经收益)说明: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宝泽龙 | 5,000 | 5,000 | 100 | 54,963.38 | 21,517.10 | 4,589.81 | 67,108.76 | 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的生产与销售 |
银龙轨道 | 5,000 | 3,444 | 82 | 85,276.52 | 13,381.66 | 6,853.04 | 43,586.28 | 双向先张预应力轨道道板研发、生产、销售及各种道岔和扣配件销售和劳务 |
2.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上一年度报告期内相比变动在30%以上,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说明: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宝泽龙 | 5,000 | 5,000 | 100 | 54,963.38 | 21,517.10 | 4,589.81 | 67,108.76 | 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的生产与销售 |
银龙轨道 | 5,000 | 3,444 | 82 | 85,276.52 | 13,381.66 | 6,853.04 | 43,586.28 | 双向先张预应力轨道道板研发、生产、销售及各种道岔和扣配件销售和劳务 |
银龙科贸 | 500 | 523.71 | 100 | 32,697.91 | 8,072.30 | 409.93 | 77,327.38 | 预应力钢材及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 |
本溪银龙 | 3,200 | 3,200 | 100 | 15,972.64 | 14,021.82 | 389.79 | 14,322.23 | 预应力钢丝的生产和销售 |
新疆银龙 | 500 | 500 | 100 | 6,443.77 | 5,194.35 | 498.29 | 15,295.89 | 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的生产和销售 |
3.其他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出资(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隆海通 | 1,000 | 1,000 | 100 | 1,774.22 | 1,034.22 | -0.18 | 0 | 预应力钢材及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 |
碳基研究院 | 5,000 | 125 | 51 | 105.03 | -65.97 | -82.96 | 0 | 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除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检测、制造、销售;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
智慧银龙 | 1,000 | 984.40 | 100 | 930.06 | 930.06 | 0.14 | 0 |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 | 16.03 | 9.62 | 60 | 3,466.85 | -97.42 | -203.46 | 11,585.38 | 预应力钢材及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 |
银龙鹏旭 | 100 | 70 | 70 | 100.04 | 100.03 | 0.01 | 0 |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 |
承德银龙 | 2,000 | 1.50 | 100 | 0.47 | 0.47 | -0.73 | 0 |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 |
黄骅银龙 | 5,000 | 10.50 | 100 | 1.13 | 1.13 | -1.90 | 0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银龙欧亚 | 5000 | 50 | 69 | 50.01 | 50.00 | 0 | 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黑龙江银龙 | 500 | 0 | 100 | 0.01 | 0 | 0 | 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 |
银龙新能科技 | 5000 | 50 | 85 | 39.39 | 39.27 | -10.73 | 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注: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注册资本 100,000.00MYR,持股比例 60%,实际出资60,000.00MYR,上述表格所示数据为人民币金额。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以预应力材料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为主营业务。预应力材料属于金属制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之一。预应力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刚性、耐久性等优点,在桥梁、高速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预应力材料行业已成为开发新材料、满足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应用需求不可或缺的行业。
在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方面,国铁集团各部门机构及银龙股份众多业内专家,集合螺旋肋预应力钢丝、端头搓丝锚固、双向先张法张拉放张等多项核心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启具有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的高铁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研发,并获得成功,替代并优于国外技术体系,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设计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优先采用CRTSIII型无砟轨道结构”板型,同时带动预应力材料、轨道板自动智能装备全产业链升级。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理念,持续对轨道板智能化生产设备进行研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的轨道板相关产品及其智能化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加大轨道板信息化产业的研发推广。公司紧跟轨道板
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趋势,独立或共研了多种智能轨道信息化的产品,包括:轨道板3D高速检测仪、无缝钢轨应力分散和轨温监测系统、轨道板工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双块轨枕场信息化管理系统、轨道板工场BIM管理系统、轨道沉降智能监测系统等智能高铁、地铁高端智能化产品和系统等,为公司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提供保障。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预应力材料的市场驱动因素主要取决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除房地产以外的预应力材料的另一支柱,2023年我国华北、东北等地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导致基础设施受损。水利市场方面,2023年10月政府宣布增发的1万亿国债主要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给基建发力提供了有力注脚,对2024年的增长及基建投资带来一定支撑。桥梁建设方面:2023年,各级政府在桥梁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显著增加。不仅中央财政对于路桥建设给予更多支持,各地方政府也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拨款、基建投资等多种渠道的资金投入力度均有所增加。据统计,2023年新增桥梁建设项目超过200座。随着预应力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技术的不断提升,推动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逐渐扩大,由传统基础交通领域、民用建筑领域,逐步扩展到核电建设、机场工程、矿山锚固、海洋工程、风电光伏等特殊领域建设当中,预应力材料产品的要求也逐步向高强度、低耗能、耐腐蚀、生产工艺更环保等高性能品质上转移。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成功研发斜拉索桥、风电混塔、光伏柔性支架、核电反应堆安全壳和液态天然气储罐用预应力新型材料,产品应用顺利延伸至绿色环保新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及应用要求的提升,推动着预应力材料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持续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内外铁路投资规模及开工建设情况。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中的铁路项目顺利推进。京雄商高铁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瑞金至梅州铁路等26个项目开工建设,和田至若羌铁路、合杭高铁湖杭段、银川至兰州高铁中卫至兰州段等29个铁路项目建成投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预应力材料、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的销售、研发为主业,智能化生产制造装备及信息化产业协同发展。公司以现有产业为依托,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在注重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公司将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寻求预应力材料、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及新能源实业与投资领域内横向和纵向的并购与合作机会,完善自身产品链,打开全新市场空间、扩大市场份额、提升技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支撑公司未来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公司将以项目为核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投资及并购计划,不进行盲目扩张,坚持稳健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预应力材料产品走高端化、精品化、精细化和差异化发展方向,依靠专业技术,打通下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混凝土用钢材的解决方案。在预应力材料创新方面,公司将继续坚持从创新技术到创新产品、再到创新市场的发展思路,集中专业经营预应力混凝土用材料积累的研发技术和产品储备,积极开发各种满足和引领市场需求的预应力产品,拓展预应力材料应用市场,实现公司预应力材料在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快速增长。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是公司着重发展的第二主业,一系列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和智能生产装备,均居国际首创领先地位。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理念,持续对轨道板智能化生产设备进行研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的轨道板相关产品及其智能化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可为生产过程中各种参数进行质量追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中国铁路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拟在国外设立混凝土制品生产基地,为当地高铁建设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将在新能源应用板块持续发力,使产品应用到更多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公司自研生产风电混塔用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连接塔筒内钢混结合部位与塔底承台施加应力,能够改善筒体受力结构,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来抵抗风机工作震动荷载和风荷载,满足风机工作效能对工作环境的要求;第二,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银龙预应力工程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风电混塔预应力张拉施工,同时,研发了新能源风电混塔施工监测系统及混塔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对混塔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第三,公司研发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系统,使用公司生产的预应力无粘结镀锌(铝)钢绞线,该产品具有超高抗腐蚀性能,可满足光伏支架20-30年稳定服役要求;第四,公司具备生产高强度核电站安全壳用钢绞线能力,产品应用于预应力结构的核电站混凝土安全壳,能够有效改善壳体结构的受力性能;第五,公司生产的超低温LNG/LPG用高强耐候钢绞线,成功应用于液化气体(LNG/LPG)储备项目,不仅在河间液态天然气调峰储备罐项目使用,还在烟台港LNG项目、遂宁储气调峰基地等项目中投入使用,在提升安全稳定性、增大有效罐容、降低单方造价、缩短建造周期、节能降耗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经济优势。
公司将逐项开展实施稳中求进的积极发展战略和投资策略,深耕精耕主业,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并以此为起点逐步把公司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市场竞争力的综合性预应力材料、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供应商,形成多格局业务板块协调发展、共同发力、持续增长的态势。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我国各经济大省纷纷重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展现出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坚定决心。在这场基建热潮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也在持续增长,2023年整体规模已经达到6,800亿元,今年更是有望超过7,000亿元,充分表明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各地经济发展,还将为基建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为我国实现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可以刺激需求、稳定供给、增加就业,为我国经济的持续
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将在国家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驱动下,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积极拓宽客户及业务渠道,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持续深入推进研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行积极稳健的经营计划:
1. 积极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客户结构
2024 年,公司将继续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深耕现有铁路、公路、水利、桥梁缆索等客户的基础上,努力进行风电混凝土塔筒、大跨度柔性光伏支架系统、核电等新能源市场开拓,继续提升新能源客户在公司业务中的占比,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分散业务风险。随着新客户的开发,公司客户集群进一步扩大,客户结构持续优化,保障公司后续业务稳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稳步实现并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 优化轨道板产业布局,提升产品质量
国家对铁路市场的不断投资,将带动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实现快速发展。2024年,公司将在保证现有高铁轨道板、地铁轨道板及轨枕项目持续供应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河间板场和宝坻板场在华北地区的区位优势,持续开发华北地区雄安新区-忻州高铁、京滨铁路北辰-滨海新区段、天津-潍坊-宿迁等高铁项目,同时,在华南市场以切入广州-湛江高铁轨枕为契机,与华南市场相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有力保障2024年度开工项目的轨道板及轨枕供应。2023年,赣州板场持续进行地铁轨道板生产任务,2024年,赣州板场将在保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地铁轨道板供应的前提下,找准市场定位,与相关轨道投资单位组件轨道板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为中原片区新建平顶山-漯河、周口高铁、焦作-洛阳-平顶山高铁、焦作-新乡高铁等项目提供轨道板建设保障供应。公司将持续优化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全球性产业布局,拟在国外设立混凝土制品生产基地,为当地铁路建设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将持续进行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技术创新,通过内挖潜能和外引资源的方式做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提供技术能力培训,为公司发展储备技术型人才。
3. 稳步推进公司新能源实业与投资板块,开发新市场机会
2024年,公司将积极有序地推进公司预应力产品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拓展,同步推进新能源相关投资项目,包括鸿信沧州新能源参与的河间市8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与鸿信沧州河间市7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北辰总部新能源项目等,将以京津冀为核心区域,遍及国内外等多个地区在积极推进。公司参股北京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托中车集团与中国人寿大型央企背景,参与风电、光伏项目投资,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将按计划完成各阶段性工作目标,积极对接客户市场,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奠定基础。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持续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加大投入,以确保企业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安全培训、演练和检查,加强安全及操作规范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公司的生产过程安全可控,有效预防
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员工提供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坚持“节能减排”“防治结合”,不断提升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实现银龙股份全系“碳中和”和绿色银龙目标。
5. 加强成本管控,提升市场化竞争力
公司将以预算为抓手,统筹安排资金;主动对接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各类政府补助;开源节流,密切关注原材料、辅料等价格变化趋势,加强原材料价格预判,利用公司采购体量大的优势,与供应商谈判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全面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强化成本管控措施。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投资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与基建密切相关,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及预应力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发展具有较大影响,使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针对上述风险,一是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二是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升级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通过上述措施的全面深入落实,使公司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2.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技术优势是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拥有大量专利,申请中及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及其它核心技术均为公司专有技术,包括轨道板生产关键参数设置,均为公司自主研发。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它未申请专利的非专利技术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对于新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及时申请有关专利,与核心技术人员全部签订长期劳务合同,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使员工分享到企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和任用人才,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同时控制了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我国预应力材料应用较早且用途广泛,技术相对成熟,进入壁垒也相对较低。市场上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与公司形成竞争格局。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加大高端产品研发力度,着力进行结构调整,持续提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占比。同时,公司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开拓轨道交通、水利等传统市场及核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市场,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降本增效,开源节流,积极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构建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格局,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4.环保风险
近年来,国家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重视实体产业的环保治理水平,对所有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业进行严格管控,京津冀地区环保形势更加严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也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坚持安全、环保、节能,主动加大环保投入,更换高效率设备,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废渣、粉尘、酸雾等污染的排放。公司完善环境治理网络,落实环保管理的责任划分制度,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通过给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制度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积极应对可能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做好环保治理的应急能力演习,守好企业生命线。
5.汇率波动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不明朗,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带一路”和 “中国高铁走出去”的国家发展战略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汇率的变动受国内外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各种因素影响,整个国际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汇率持续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汇兑损益、外币计价出口产品价格经营性因素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影响,加大了海外项目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化,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灵活采用外币贷款、远期外汇合约等方式建立并完善汇率锁定机制,降低外币收付款金额,减少因汇率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方的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充分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强化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报告期,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能够切实行使自身权利。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能够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机构独立运作,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操纵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董事权利、义务和责任,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董事会集体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确保监事能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5.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执行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办法,针对不同部门建立不同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市场化考核机制。
6.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与流程,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7. 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利益相关者
公司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耐心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时解答和回复投资者咨询,同时热心接待投资者走访企业,为投资者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并召开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8.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谢志峰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证公司的独立性。资产方面: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流程,确保不同权属的资产产权清晰、使用情况清楚、对应责权利一致。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产权独立于控股股东,独立登记、核算、管理。人员方面:谢志峰先生严格履行控股股东职责,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公司制定了独立的选人用人制度,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工作,具有独立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财务方面:谢志峰先生拥有独立的财务体系,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机构方面:谢志峰先生结合上市公司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以资本为抓手,依法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公司设置独立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独立运作。业务方面:谢志峰先生严格履行出资人承诺,其自身与公司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产、供、销系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08 | 2023年2月11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33 | 2023年5月20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1《关于选举谢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谢铁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谢辉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4《关于选举钟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5《关于选举张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6《关于选举杨旭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关于选举盛黎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2《关于选举张跃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3《关于选举李占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4《关于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关于选举王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2《关于选举尹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6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谢志峰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独立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人在股东大会正式召开十日前向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书面提交临时提案,其临时提案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谢志峰 | 董事 董事长 总经理 | 男 | 48 | 2011-07-19 | 2026-05-18 | 184,550,986 | 184,550,986 | 0 | 34.32 | 否 | |
谢铁根 | 董事 | 男 | 69 | 2011-12-07 | 2026-05-18 | 78,310,135 | 78,310,135 | 0 | 25.83 | 否 | |
谢辉宗 | 董事 | 男 | 65 | 2023-05-19 | 2026-05-18 | 57,328,417 | 57,328,417 | 0 | 19.01 | 否 | |
钟志超 | 董事 财务负责人 | 男 | 57 | 2011-07-19 | 2026-05-18 | 212,659 | 1,045,659 | 833,000 | 股权激励 | 20.85 | 否 |
杨旭才 | 董事 | 男 | 72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6.94 | 否 | |
张莹 | 董事 | 女 | 60 | 2020-05-13 | 2026-05-18 | 0 | 0 | 0 | 9.92 | 否 | |
盛黎明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6.94 | 否 | |
张跃进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0-05-13 | 2026-05-18 | 0 | 0 | 0 | 9.92 | 否 | |
李真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6.94 | 否 | |
王昕 | 监事 | 男 | 53 | 2011-11-08 | 2026-05-18 | 0 | 0 | 0 | 21.95 | 否 | |
尹宁 | 监事 | 女 | 45 | 2020-05-13 | 2026-05-18 | 6,600 | 6,600 | 0 | 15.23 | 否 | |
张宜文 | 监事 | 男 | 55 | 2023-05-19 | 2026-05-18 | 100 | 100 | 0 | 29.82 | 否 | |
张祁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20-05-13 | 2026-05-18 | 0 | 80,000 | 80,000 | 股权激励 | 26.24 | 否 |
谢志钦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17-04-06 | 2026-05-18 | 596,276 | 596,276 | 0 | 23.35 | 否 | |
谢志杰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39.79 | 否 | |
艾志刚 | 副总经理 | 男 | 34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533,000 | 533,000 | 股权激励 | 21.98 | 否 |
谢志超 | 营销总监 | 男 | 39 | 2020-05-13 | 2026-05-18 | 0 | 566,000 | 566,000 | 股权激励 | 25.81 | 否 |
谢昭庭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4 | 2023-12-07 | 2026-05-18 | 18,922,500 | 18,922,500 | 0 | 8.41 | 否 | |
余景岐 | 董事 总工程师 | 男 | 80 | 2011-07-19 | 2023-05-18 | 366,886 | 566,886 | 200,000 | 股权激励 | 23.78 | 否 |
李国庆 | 董事 | 男 | 58 | 2017-04-06 | 2023-05-18 | 0 | 0 | 0 | 65.40 | 否 | |
任润堂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0-05-13 | 2023-05-18 | 0 | 0 | 0 | 2.98 | 否 | |
马培香 | 独立董事 | 女 | 67 | 2017-04-06 | 2023-05-18 | 0 | 0 | 0 | 2.9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40,294,559 | 342,506,559 | 2,212,000 | / | 448.3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谢志峰 | 自2014年至2019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谢铁根 | 自2011年2023年5月,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谢辉宗 | 自2011年至2020年,任公司河间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至2023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河间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河间分公司总经理。 |
钟志超 | 自2011年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自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
杨旭才 | 自1993年至2012年,任原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处、条件财务处、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职务;2005年至2015年任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2010年至2015年任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莹 | 自2010年至2019年,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2019年至2020年,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钢检中心技术专家。202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
盛黎明 | 自1982年7月至2005年12月,历任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助理工程师、集团副总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今,任铁路BIN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义务);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跃进 | 自2014年至2017年,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4年至2017年(兼任)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团、中国铁路通号电务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真 | 自2007年至2010年,任天津商业大学校长助理、财务处长;2010年至2018年,任天津商业大学总会计师、校长助理;2018年至2020年,任天津商业大学审计处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昕 | 自2011年至今,任公司企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
尹宁 |
自2007年至2010年,在天津泵业集团任职;2011年至2020年,就职银龙股份企管部;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宜文 | 自1989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天津市第一预应力钢丝厂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天津市银龙预应力材料集团公司车间主任;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任本溪银龙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23年5月,任银龙轨道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银龙轨道副总经理。 |
张祁明 | 自2012年7月至2020年5月,任银龙轨道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谢志钦 | 自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谢志杰 | 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河北腾源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外贸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银龙股份河间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宝泽龙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宝泽龙总经理。 |
艾志刚 | 自2013年至2019年,任公司外贸部销售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公司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20年至2023年5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年5月至今, |
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谢志超 | 自2009年至2010年,任银龙有限运输信息部部长;2010年至2020年,任公司内贸部部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营销总监。 |
谢昭庭 | 自2013年至2017年,任公司外贸部职员;2017年至2020年任公司外贸部副部长;2020年至2023年5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余景岐 | 自2011年至2023年5月,任公司总工程师;自2011年至2017年4月、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兼任公司董事; 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顾问。 |
李国庆 | 自2012年至2014年,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哈尔滨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 |
任润堂 | 自2013年至2016年,任中国铁路总公司经济规划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10月退休;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马培香 | 自2015年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董事长、管理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莹 | 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技术专家 | 2024年3月 | 2025年3月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依法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与在公司实际领取薪酬一致,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和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公司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以及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2023年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48.3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余景岐 | 董事、总工程师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国庆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任润堂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马培香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谢昭庭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谢辉宗 | 董事 | 选举 | 谢辉宗先生高管任期届满,离任高管,被换届选举为新一届董事 |
杨旭才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盛黎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李真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张宜文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谢志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艾志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谢昭庭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钟志超先生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卸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仅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谢昭庭女士为新董事会秘书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届满,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五届董事会与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结果,原非独立董事余景岐先生、李国庆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任润堂先生、马培香女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原监事谢昭庭女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经选举,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谢辉宗先生、钟志超先生、杨旭才先生、张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盛黎明女士、张跃进先生、李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昕先生、尹宁女士、张宜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谢志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志钦先生、张祁明先生、谢志杰先生、艾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钟志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谢志超先生担任公司营销总监。
钟志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昭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月15日 |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2月1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谢志峰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谢铁根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谢辉宗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钟志超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杨旭才 | 否 | 5 | 5 | 2 | 0 | 0 | 否 | 1 |
张莹 | 否 | 10 | 10 | 7 | 0 | 0 | 否 | 1 |
盛黎明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张跃进 | 是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李真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余景岐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李国庆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0 |
马培香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任润堂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真、谢辉宗、张跃进 |
提名委员会 | 张跃进、盛黎明、张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盛黎明、谢铁根、李真 |
战略委员会 | 谢志峰、杨旭才、盛黎明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20日 | 1.审议《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审计的安排。 | 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0日 | 1.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8月15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12月6日 |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5日 | 1.审议《关于提名谢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谢铁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谢辉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钟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张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杨旭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盛黎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张跃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李占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王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尹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名张宜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名谢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名钟志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名王昕先生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关于提名李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 | 审议通过 |
事会审议。 | |||
2023年12月1日 | 审议《关于提名谢昭庭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0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7月5日 | 审议《关于设立河南铁建投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2023年9月5日 | 审议《关于设立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议通过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9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54 |
销售人员 | 64 |
技术人员 | 172 |
财务人员 | 34 |
行政人员 | 105 |
其他人员 | 64 |
合计 | 99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0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及以上 | 125 |
大专 | 169 |
大专以下 | 696 |
合计 | 99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制定各项人事及薪酬政策,充分体现了薪酬制度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及可持续发展原则。
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配合公司战略和经营情况,针对不同人员制定相应薪酬政策,保证员工收入具有市场竞争力。通过制定多种形式股权激励方案,形成长期激励机制,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养与发展工作,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公司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外派学习、内部培训等方式,拓宽员工思维视野,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2024年,公司将继续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系统,合理挖掘、培养后备人才队伍,提高员工整体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水平,为公司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公司计划2024年主要进行以下几项的培训内容:
1.对新人进行涉及公司文化制度等相关方面的培训;
2. 各部门主管、管理人员巩固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并进行案例分析。
3. 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岗位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实际操作技能、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操作规程的培训;
4.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对公司生产人员进行机电领域专业技能培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再提升;
5. 对销售部门内部管理人员进行销售法律法规、产品知识、产品特性、产品标准、新能源市场分析、管理体系基础教育等培训;
6. 对国际贸易部门内部管理人员进行销售法律法规、产品知识、产品特性、产品标准、国内外市场对比分析、管理体系基础教育等培训;
7. 对物资采购部门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原材料检验标准、交期管理方法、市场动态变化把控、管理体系基础教育的培训;
8. 进行设备完好率标准、各类设备维护保养方法、设备预检修及大修的项目、方法、实施要点、操作注意事项的培训;
9. 进行产品质量判定标准、稳定化工艺及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及5S现场的培训;
10. 进行污水处理的规程、操作方法、检测方法、酸洗工艺及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质量判定标准、稳定化工艺及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及5S现场的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21,3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648,361.59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现金分红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因上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
2.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如果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4.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十)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回报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1,000,000.00股,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96,000.00股,其中,10,746,000.00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权益分派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1,746,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1,104,760.00元。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20%。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按要求制定了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9,556,98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1,562,558.35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7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9,556,98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7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3 |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4 |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说明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6 |
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8 |
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9 |
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2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3 |
公司完成股份性质变更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4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5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7 |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8 |
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9 |
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0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 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5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钟志超 | 董事 | 0 | 800,000 | 2.48 | 0 | 800,000 | 800,000 | 6.00 |
钟志超 | 董事 | 0 | 33,000 | 2.42 | 0 | 33,000 | 33,000 | 6.00 |
余景岐 | 董事 | 0 | 200,000 | 2.48 | 0 | 200,000 | 200,000 | 6.00 |
谢志超 | 高管 | 0 | 500,000 | 2.48 | 0 | 500,000 | 500,000 | 6.00 |
谢志超 | 高管 | 0 | 66,000 | 2.42 | 0 | 66,000 | 66,000 | 6.00 |
艾志刚 | 高管 | 0 | 500,000 | 2.48 | 0 | 500,000 | 500,000 | 6.00 |
艾志刚 | 高管 | 0 | 33,000 | 2.42 | 0 | 33,000 | 33,000 | 6.00 |
张祁明 | 高管 | 0 | 80,000 | 2.42 | 0 | 80,000 | 80,000 | 6.00 |
合计 | / | 0 | 2,212,000 | / | 0 | 2,212,000 | 2,212,000 | / |
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期末钟志超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3,3000股、期末谢志超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6,6000股、期末艾志刚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3,3000股。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和激励,实施有效奖惩。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并依据公司经营计划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与执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措施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定了相关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主要包括: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监管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了《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 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内控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具体责任人,发挥表率作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建立健全了覆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了有效实施。针对财务管理风险、资金风险、采购风险、销售风险、存货风险等风险类型,形成了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优化的有机结合,通过设置审批和授权权限,有效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25.1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银龙股份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后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口位于公司大门旁侧,每年核定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范围:COD浓度和氨氮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别为500mg/L、45mg/L,2023年废水检测报告检测COD浓度为
51.525mg/L(全年平均值),氨氮浓度为4.995mg/L(全年平均值),符合排放标准。2023年COD与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3吨和0.0126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套空气净化塔净化,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的排放口位于公司220车间南侧,2023年废气检测报告检测我公司硫酸雾排放浓度年均值为0.195mg/m3,远低于硫酸雾排放标准45mg/m3。2023年硫酸雾排放总量为0.01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2)宝泽龙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具体情况如下: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和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口位于公司大门西侧,每年核定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范围:COD浓度和氨氮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别为150mg/L、25mg/L,2023年8月废水检测报告检测COD浓度为35mg/L,氨氮浓度为3.81mg/L,符合排放标准。2023年COD与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097吨和0.0051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套空气净化塔净化,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2023年8月废气检测报告检测我公司硫酸雾排放浓度为2.95mg/m3,远低于硫酸雾排放标准45mg/m3。2023年硫酸雾排放总量为0.1879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3)河间分公司排污具体情况如下: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无排放口。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套空气净化塔净化,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的排放口位于公司酸洗车间西侧和南侧(备用),2023年8月废气检测报告检测我公司硫酸雾排放浓度为2.96mg/m3,远低于硫酸雾排放标准45mg/m3。2023年硫酸雾排放总量为0.1727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4)本溪银龙环保具体情况如下:本溪银龙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本溪银龙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生产废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正常,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车间加入碱中和后进入曝气池沉淀等方式使废水达到回收再利用的标准进行循环利用,无需进行检测。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加入酸雾抑制剂后,符合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23年4月废气检测报告检测公司硫酸雾排放浓度为0.043mg/m?,远低于硫酸雾排放标准
1.2mg/m?。
(5)新疆银龙环保具体情况如下:新疆银龙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生产废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正常,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车间加入碱中和
后进入曝气池沉淀等方式使废水达到回收再利用的标准进行循环利用,无需进行检测。酸洗由专业公司承担,无酸气产生。
(6)银龙轨道环保具体情况如下:银龙轨道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2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水养池。
银龙轨道拌合站由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顶部排气筒排放(高度为20m),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量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0167-2015)表1第II时段标准。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
、NOx,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23年11月废气检测报告检测银龙轨道拌合站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3mg/m
,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
)。2023年11月废气检测报告检测银龙轨道锅炉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2mg/m
,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7mg/m
,均符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颗粒物:5mg/m
;二氧化硫:10mg/m
;氮氧化物:30mg/m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环保情况:根据环保要求组织改造升级了污水处理设施。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污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目前设施运行正常。通过酸碱中和、曝气沉淀并经过压滤机过滤等方式使生产中的废水达标排放;先进的膜处理方法可以使废水达到回收再利用;生产车间内保持相对的封闭,并采用侧吹风与吸风的方式对酸气进行吸收处理。硫酸雾净化塔运行情况良好:公司酸洗槽设置了槽边排风,由槽边排风设施补集的硫酸雾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碱喷淋系统酸雾净化效率高,设备维护良好,运行正常。公司酸洗槽设置了槽边排风,由槽边排风的风机将硫酸雾送入喷淋吸收塔,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河间分公司环保情况: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经15米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经15米排气筒排放;东线和西线酸洗磷化池各设置一套备用污染防治设施及15米排气筒;除锈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热缩绝缘工序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6#车间1#钢绞线生产线中频炉废气采用二级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6#车间 2#钢绞线生产线中频炉废气采用二级等离子净化器+
活性炭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1#车间钢绞线生产线废气采用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处理,1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及锅炉排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或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2023 年1月19日,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河间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河审批(环评-表)[2023]第1号),东线和西线备用治理设施和排放口完成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磷化酸洗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文号202313098400000221。
(3)宝泽龙环保情况:1.天然气锅炉使用超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为氮氧化物和颗粒物。2.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3.热镀锌锅和锌铝合金镀锅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4.绞线车间及涂脂涂塑生产线退火炉工序废气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鼓风曝气+混凝沉淀”,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处理的废水经一个排污口排入河间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银龙轨道环保情况:银龙轨道拌合站设置布袋除尘器,对水泥颗粒物进行过滤并收集使用,布袋除尘器滤芯每年更换一次。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置低氮燃烧器,每年夏季对锅炉和低氮燃烧器进行一次停炉检修工作。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银龙股份、河间分公司、宝泽龙、本溪银龙及银龙轨道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竣工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公司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积极落实排污许可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对新建项目排放口和污染物,进行排污许可内容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银龙股份及本溪银龙、银龙轨道、宝泽龙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宝泽龙机加工车间模具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一车间预应力无粘结生产线扩建项目、预应力钢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均已获得批复,审批意见编号分别为河环表[2022](06-32)号、河环表[2022](06-02)号;河环表[2022](03-02)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公司加强环境因素识别并控制,同时加强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并整改,确保闭环管理。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预案的评审、修订及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强化环境治理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各类因素对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进行分级预警,有效防范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事件管理责任,明确事件处理中各级人员的职责,最大限度的控制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减少员工和公司的损失。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银龙股份及本溪银龙、银龙轨道、宝泽龙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环境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公司建立健全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在排污前进行定期检测,由公司实验室组织定期实施检测工作,比照排放标准,确保废水排放达标。针对废气排放,公司购置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专属设备,对特定点位不定期检测,在确保操作规范的情况下,实现废气的达标排放。公司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活动,每年对所有排污口监测一次,依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锅炉每月定期监测,对酸洗废气、污水和布袋除尘废气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废气排放口属于简化管理,每年监测一次。公司对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采样期间,企业正常稳定运行,保证生产负荷满足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并且保证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采样条件、采样口位置等条件正确。公司同时委托资质齐全的监测单位对废水、废气等相关指标进行监测,确保数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司针对突发环境事故制定了应急环境监测方案,第一时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持续加强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等方面工作,逐级、逐项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严格污染物排放动态管控,银龙股份及宝泽龙2022年屋顶光伏成功安装、调试、验收、发电、并网。报告期内,银龙股份屋顶光伏共发电
223.62万度,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229.49吨;宝泽龙屋顶光伏共发电260.85万度,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600.68吨。2024年,本溪银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验收并网,本溪银龙利用厂区屋顶及空地建设光伏发电站面积39,800平方米,建设4兆瓦光伏发电站,每年可发电450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于2024年可以进行光伏发电。光伏发电是最优质的绿色能源之一,具有极高的清洁性,有明显的节能、环保和社会效益,是贯彻国家对企业节能减排要求的有效手段,对改善大气环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节能环保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节能环保工作要点,开展节能环保监督检查、碳达峰分析研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
在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方面,公司设立环保专职人员,专职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开展清洁节能,实现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的新突破;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环境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严格排污许可制度执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督,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优化改进工艺流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在污染物达标基础上加大环保治理投入,提升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效率,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830.1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银龙股份于2022年4月安装2,035.185千瓦光伏电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站,2022年6月并网发电;银龙股份于2022年10月安装393.25千瓦二期光伏电站,12月并网发电,累计安装2428.435千瓦光伏电站。2023年度,共发电223.62万度,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229.49吨。 宝泽龙首期安装2,020千瓦光伏电站,于2022年4月投入使用,2023年度,共发电203.8万度,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031.89吨;宝泽龙二期安装590千瓦光伏电站,于2022年11月投入使用,2023年度,共发电57.05万度,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68.79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龙股份、宝泽龙、本溪银龙均利用厂区屋顶及空地,建设光伏发电站,成功安装、调试、验收、发电、并网。光伏发电是最优质的绿色能源之一,光伏发电光技术的推广应用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有效手段,节能、环保且社会效益显著,是贯彻国家对企业节能减排要求的有效手段,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8 | 为河北省河间市南石槽村修路捐款、天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活动资金捐款及河间市北石槽乡北张庄村村委会捐款 |
其中:资金(万元) | 108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始终把帮助困难群众、公益捐赠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活动资金捐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同时,公司为河北省河间市南石槽村修路捐款,并向河间市北石槽乡北张庄村村委会捐款,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 | 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乡村振兴捐款 |
其中:资金(万元) | 2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扶贫、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秉持科学发展道路,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饮水思源”,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企业担当,长期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不忘回报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捐款用于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津陇共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 百行百业交流行”等行动,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多渠道、多方式,精准对接帮扶需求,支持结对地区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全方位增强内生发展功力,厚植高质量发展潜力,携手结对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向着共同富裕迈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谢铁根、谢辉宗、谢志峰 | 见附注1 | 见附注1 | 否 | 见附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激励对象 | 见附注2 | 见附注2 | 是 | 自2023年3月3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激励对象 | 见附注3 | 见附注3 | 是 | 自2023年11月28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4 | 见附注4 | 否 | 见附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谢志峰、谢昭庭 | 见附注5 | 见附注5 | 是 | 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谢志峰、谢铁根、谢辉宗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银龙股份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若银龙股份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银龙股份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3)如若本人控制的单位出现与银龙股份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银龙股份可以提出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银龙股份经营。
(4)本人承诺不以银龙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银龙股份其他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上述各承诺人均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附注2:关于激励对象股份限售的承诺: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3月3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附注3:关于激励对象股份限售的承诺: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2023年11月28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附注4: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的承诺:
谢志峰、谢铁根、谢辉宗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谢志峰、谢铁根、钟志超、余景岐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报告期内,上述各承诺人均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未来如果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应程序。
附注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昭庭女士承诺:自2023年9月4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报告期内,谢志峰先生与谢昭庭女士均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300.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9,300.51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银龙股份情况进行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其所了解的公司事实答复如下:
1.未发现影响银龙股份管理层正直诚信情况的事项存在。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银龙股份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银龙股份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未发现其存在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亦未向其通报相关内部控制缺陷。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导致银龙股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银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说明:无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00 | 7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琳/王泽斌 | 惠增强/周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3年 | 1年/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公司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重因素,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接受关联人谢栋臣提供汽车短途运输服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谢栋臣为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发生总金额为162.57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上铁芜湖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预应力材料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标竞价 | 1,561,096.65 | 0.13 | 分期付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济南轨 | 联营 | 销售 | 销售预应力材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 | 1,383,775.35 | 0.12 | 分期 | 不适 | 不适用 |
道 | 公司 | 商品 | 料、轨道板 | 标竞价 | 付款 | 用 | |||||
甘肃铁投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预应力材料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标竞价 | 13,803,723.14 | 1.56 | 分期付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宝坻板场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预应力材料、劳务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标竞价 | 19,543,269.69 | 1.64 | 分期付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安捷清远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预应力材料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标竞价 | 798,319.87 | 0.09 | 分期付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电建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预应力材料 | 公开招标 | 分批投标竞价 | 22,501,114.78 | 1.63 | 分期付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59,591,299.48 | 5.17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上铁芜湖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上铁芜湖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上铁芜湖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值1,561,096.65元人民币。 2.济南轨道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预应力材料产品及配套的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及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招标采购,成功获得济南轨道关于预应力钢材产品及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供货权。公司通过公平、公开方式参与本次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了上述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及配套的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供货值1,383,775.35元人民币。 3.甘肃铁投生产混凝土轨枕系列产品,其生产轨枕所需的预应力材料产品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参与其公开招标,成功获得了甘肃铁投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了上述销售预应力钢材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值13,803,723.14元人民币。 4.宝坻板场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宝坻板场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宝坻板场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值19,543,269.69元人民币。 5.安捷清远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安捷清 |
远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安捷清远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值798,319.87元人民币。
6. 中电建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中电建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中电建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值22,501,114.78元人民币。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银龙轨道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模具 | 2,321.86 | 2023.2.25 | 2026.8.25 | 1,093.81 | 根据工程进度按期计入当期损益 | 该租赁事项按时间进度计入收益,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 否 |
银龙轨道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 | 768.98 | 2022.12.23 | 2025.11.20 | 1,720.73 | 根据工程进度按期计入当期损益 | 该租赁事项按时间进度计入收益,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无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15,5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15,5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6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05,5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05,5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496,000 | 1.70 | 3,018,000 | 3,018,000 | 17,514,000 | 2.0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496,000 | 1.70 | 3,018,000 | 3,018,000 | 17,514,000 | 2.0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496,000 | 1.70 | 3,018,000 | 3,018,000 | 17,514,000 | 2.0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37,250,000 | 98.30 | 837,250,000 | 97.9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37,250,000 | 98.30 | 837,250,000 | 97.9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51,746,000 | 100 | 3,018,000 | 3,018,000 | 854,764,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14,496,000股,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10,746,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3,750,000股,上述权益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841,000,000股增加至851,746,000股,其中,14,49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根据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3,018,000股,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3,018,000股,上述权益已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851,746,000股增加至854,764,000股,其中,17,51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本增加事项原则上会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具有摊薄效应,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亦具有降低效应。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3年股权激励对象 | 0 | 0 | 17,514,000 | 17,514,000 | 2023年股权激励限售股 | 根据激励计划按比例分期解除限售 |
合计 | 0 | 0 | 17,514,000 | 17,514,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9,15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4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谢志峰 | 0 | 184,550,986 | 21.5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谢铁根 | 0 | 78,310,135 | 9.1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谢辉宗 | 0 | 57,328,417 | 6.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谢昭庭 | 0 | 18,922,500 | 2.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任毅 | 0 | 18,678,676 | 2.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7,990,429 | 2.1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6,820,000 | 1.97 | 0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05,000 | 12,815,000 | 1.50 | 0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149,162 | 10,559,162 | 1.24 | 0 | 无 | 0 | 其他 | |
沈爱华 | 4,900,000 | 4,900,000 | 0.5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谢志峰 | 184,550,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50,986 | |||||
谢铁根 | 78,310,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78310135 | |||||
谢辉宗 | 57,328,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57,328,417 | |||||
谢昭庭 | 18,9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22500 | |||||
任毅 | 18,678,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8676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990,4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0429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8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20000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8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15000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559,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59162 | |||||
沈爱华 | 4,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谢志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1,682万股公司股份表决权让渡给谢志峰。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谢志峰与谢昭庭为兄妹关系。谢志峰、谢昭庭互为一致行动人。 2.谢志峰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3.谢铁根、谢辉宗为兄弟关系,谢铁根、谢辉宗互为一致行动人。 4.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谢志峰 | 184,550,986 | 21.94 | 0 | 0 | 184,550,986 | 21.59 | 0 | 0 |
谢铁根 | 78,310,135 | 9.31 | 0 | 0 | 78,310,135 | 9.16 | 0 | 0 |
谢辉宗 | 57,328,417 | 6.82 | 0 | 0 | 57,328,417 | 6.71 | 0 | 0 |
谢昭庭 | 18,922,500 | 2.25 | 0 | 0 | 18,922,500 | 2.21 | 0 | 0 |
任毅 | 18,678,676 | 2.22 | 0 | 0 | 18,678,676 | 2.19 | 0 | 0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990,429 | 2.14 | 0 | 0 | 17,990,429 | 2.10 | 0 | 0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820,000 | 2.00 | 0 | 0 | 16,820,000 | 1.97 | 0 | 0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820,000 | 2.00 | 0 | 0 | 12,815,000 | 1.50 | 0 | 0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410,000 | 1.00 | 0 | 0 | 10,559,162 | 1.24 | 0 | 0 |
沈爱华 | 0 | 0 | 0 | 0 | 4,900,000 | 0.57 | 0 | 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沈爱华 | 新增 | 0 | 0 | 4,900,000 | 0.57 |
马腾飞 | 退出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注:上表所列本报告期退出的股东马腾飞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可供查询的持股名单之内,故其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为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谢志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谢志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79号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龙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龙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事项
(一)收入事项
1.事项描述
银龙股份主要从事钢丝、钢棒、钢筋、无粘结钢棒、钢绞线、镀锌钢丝、钢绞线金属材料的加工制造、研发、销售、检测咨询服务及劳务服务。2023年度银龙股份营业收入为2,748,641,929.28元,其中:境内销售收入1,940,327,514.28元,境外销售收入808,314,415.00元。收入是银龙股份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或预期而产生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三十五)
关于收入类别的披露见附注五、注释38。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解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对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对于内贸收入,检查相关的合同、发票、运单或与客户对账单。对应收款项余额、本期交易发生额及运单上对方公司签收人进行函证确认;
(4)对于外贸收入,检查相关合同、海运提单及海关报关单。对应收款项余额及本期交易发生额进行函证确认;
(5)对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收入 确认中采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收入的总体评估是可以接受的、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银龙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银龙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银龙股份管理层负责评估银龙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银龙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龙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龙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龙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银龙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
__________(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志
__________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5,134,394.56 | 320,080,189.1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5,777,365.79 | 224,322,571.56 | |
应收账款 | 1,366,507,438.92 | 1,326,056,948.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5,908,384.76 | 79,565,835.8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4,496,179.08 | 41,129,481.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6,284,346.94 | 398,998,394.84 | |
合同资产 | 4,988,585.9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480,955.55 | 177,239,209.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8,339,065.60 | 2,591,131,216.8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6,556,787.72 | 149,558,723.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6,748,629.59 | 296,733,099.64 | |
在建工程 | 5,115,629.47 | 22,084,591.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11,231.27 | ||
无形资产 | 92,144,940.41 | 89,129,747.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70,000.00 | 77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777,925.96 | 48,149,123.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100,558.50 | 36,814,559.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28,258.07 | 10,316,326.4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8,253,960.99 | 653,556,171.52 | |
资产总计 | 3,366,593,026.59 | 3,244,687,388.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2,078,361.10 | 109,7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71,500,000.00 | 759,700,000.00 | |
应付账款 | 95,452,751.97 | 107,635,688.3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407,811.26 | 26,600,231.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27,302.95 | 14,809,770.21 | |
应交税费 | 11,923,547.39 | 15,613,495.79 | |
其他应付款 | 58,388,598.65 | 4,502,211.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587,837.89 | 16,4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33,138.07 | 2,672,259.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2,199,349.28 | 1,057,633,656.0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73,587.0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875,260.00 | 18,727,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48,847.03 | 63,727,100.00 | |
负债合计 | 1,091,248,196.31 | 1,121,360,756.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54,764,000.00 | 841,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6,789,111.06 | 230,534,300.04 |
减:库存股 | 43,253,640.00 | 15,066,072.64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026.31 | -67,865.21 | |
专项储备 | 52,743,716.52 | 53,545,913.80 | |
盈余公积 | 135,184,868.60 | 129,776,438.2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86,381,175.32 | 871,331,807.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2,502,205.19 | 2,111,054,521.56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842,625.09 | 12,272,110.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75,344,830.28 | 2,123,326,632.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66,593,026.59 | 3,244,687,388.37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847,188.81 | 151,154,380.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5,220,700.63 | 141,435,221.15 | |
应收账款 | 888,729,991.20 | 925,227,527.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40,592,612.12 | 209,018,621.36 | |
其他应收款 | 562,401,023.46 | 469,680,681.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8,242,815.00 | 152,193,467.78 | |
合同资产 | 4,988,585.9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15,415.83 | 70,435,577.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37,399,747.05 | 2,142,884,063.4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179,899.72 | 171,892,298.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827,366.74 | 56,904,476.51 | |
在建工程 | 208,391.26 | 80,782.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15,073,438.51 | 15,583,535.1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98,381.09 | 6,320,585.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428,519.47 | 23,060,689.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88,177.00 | 3,732,082.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6,704,173.79 | 277,574,448.44 | |
资产总计 | 2,624,103,920.84 | 2,420,458,511.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78,361.1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64,000,000.00 | 471,9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2,919,728.53 | 85,571,515.6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8,489,546.42 | 65,491,381.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65,023.13 | 3,663,416.94 | |
应交税费 | 6,015,953.91 | 4,547,939.85 | |
其他应付款 | 72,328,118.15 | 18,878,810.1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96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03,641.03 | 8,513,879.63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7,960,372.27 | 658,566,943.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837,960,372.27 | 658,566,94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54,764,000.00 | 841,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7,417,551.18 | 231,162,740.16 | |
减:库存股 | 43,253,640.00 | 15,066,072.6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4,504,017.01 | 35,062,823.24 | |
盈余公积 | 135,184,868.60 | 129,776,438.29 |
未分配利润 | 537,526,751.78 | 539,955,638.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86,143,548.57 | 1,761,891,568.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24,103,920.84 | 2,420,458,511.93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48,641,929.28 | 2,463,531,927.32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48,641,929.28 | 2,463,531,927.3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57,123,355.93 | 2,311,357,895.91 | |
其中:营业成本 | 2,334,441,551.78 | 2,135,175,105.8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758,045.64 | 10,380,020.53 | |
销售费用 | 25,409,977.66 | 26,399,069.06 | |
管理费用 | 96,079,750.11 | 69,043,142.27 | |
研发费用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
财务费用 | 4,071,278.01 | 1,746,145.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435,189.86 | 22,310,847.26 | |
利息收入 | 5,263,550.58 | 7,455,551.56 | |
加:其他收益 | 28,078,818.24 | 3,723,397.6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11,384.26 | 12,613,017.3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10,073.57 | 12,600,958.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779,192.08 | -42,505,841.1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0,338.69 | -704,270.9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847.30 | -421,784.0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9,666,075.16 | 124,878,550.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25,376.55 | 1,427,441.9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9,174.86 | 691,936.1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9,082,276.85 | 125,614,056.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6,933,809.35 | 23,309,824.2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148,467.50 | 102,304,231.8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148,467.50 | 102,304,231.8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562,558.35 | 103,861,772.0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85,909.15 | -1,557,540.2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555.94 | 9,830.6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161.10 | 19,989.2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161.10 | 19,989.2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161.10 | 19,989.2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394.84 | -10,158.5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2,093,911.56 | 102,314,062.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1,523,397.25 | 103,881,761.3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70,514.31 | -1,567,698.8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93,423,396.18 | 2,141,966,818.98 | |
减:营业成本 | 1,916,208,364.34 | 1,924,808,328.42 | |
税金及附加 | 4,671,140.18 | 4,247,917.10 | |
销售费用 | 4,316,055.78 | 3,975,721.70 | |
管理费用 | 49,611,618.29 | 27,762,444.97 | |
研发费用 | 47,395,564.45 | 44,016,124.70 | |
财务费用 | 6,638,509.66 | 13,962,425.62 | |
其中:利息费用 | 9,019,313.24 | 15,961,641.86 | |
利息收入 | 3,017,060.62 | 2,548,468.55 | |
加:其他收益 | 17,735,881.67 | 839,530.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9,625.58 | 18,107,621.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18,314.89 | 1,707,621.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048,564.47 | -30,417,325.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0,338.69 | -704,270.9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007.69 | 124,868.0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726,417.26 | 111,144,280.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4,184.65 | 1,034,081.8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64,207.55 | 370,652.1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106,394.36 | 111,807,709.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022,091.22 | 14,129,599.0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084,303.14 | 97,678,110.6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084,303.14 | 97,678,110.6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4,084,303.14 | 97,678,110.6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11,367,605.46 | 2,486,889,953.6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4,092,613.48 | 122,837,799.1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701,953.06 | 370,835,141.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57,162,172.00 | 2,980,562,894.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46,002,645.14 | 2,255,584,581.3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9,452,749.96 | 108,058,558.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084,318.08 | 94,404,958.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644,031.26 | 333,252,250.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8,183,744.44 | 2,791,300,348.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1,572.44 | 189,262,545.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77,809.64 | 2,658,926.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300.00 | 24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732,501.58 | 117,359,41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330,611.22 | 120,258,340.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855,151.83 | 66,752,108.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787,703.68 | 5,77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164,620,914.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642,855.51 | 237,143,023.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687,755.71 | -116,884,682.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226,094.00 | 1,3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8,568,478.00 | 90,18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7,500,000.00 | 903,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294,572.00 | 994,68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848,112.90 | 239,947,3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375,186.60 | 25,745,161.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6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0,373,373.13 | 796,26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0,596,672.63 | 1,061,952,461.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02,100.63 | -67,267,461.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41,419.48 | 3,431,695.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94,497.88 | 8,542,097.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704,700.94 | 180,162,603.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310,203.06 | 188,704,700.94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60,760,915.77 | 2,514,188,929.7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04,933.77 | 513,649.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310,778.48 | 263,472,366.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2,276,628.02 | 2,778,174,945.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1,964,960.15 | 2,306,016,785.1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421,796.58 | 42,778,177.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151,541.68 | 52,655,244.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239,295.99 | 276,873,851.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4,777,594.40 | 2,678,324,058.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500,966.38 | 99,850,886.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26,644.02 | 16,418,34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00.00 | 24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046,644.02 | 16,658,34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2,560.00 | 15,429,558.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05,000.00 | 11,815,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7,560.00 | 97,244,558.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99,084.02 | -80,586,218.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226,09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99,095.81 | 25,947,334.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725,189.81 | 25,947,334.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 | 8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045,712.14 | 15,923,755.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085,712.14 | 100,923,755.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639,477.67 | -74,976,420.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3,212.15 | 275,816.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705,616.84 | -55,435,935.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586,770.72 | 131,022,706.4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81,153.88 | 75,586,770.72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0,534,300.04 | 15,066,072.64 | -67,865.21 | 53,545,913.80 | 129,776,438.29 | 871,331,807.28 | 2,111,054,521.56 | 12,272,110.78 | 2,123,326,632.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41,000,000.00 | 230,534,300.04 | 15,066,072.64 | -67,865.21 | 53,545,913.80 | 129,776,438.29 | 871,331,807.28 | 2,111,054,521.56 | 12,272,110.78 | 2,123,326,632.3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39,161.10 | -802,197.28 | 5,408,430.31 | 115,049,368.04 | 141,447,683.63 | 10,570,514.31 | 152,018,197.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61.10 | 171,562,558.35 | 171,523,397.25 | 10,570,514.31 | 182,093,911.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21,831,243.66 | 21,831,243.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21,831,243.66 | 21,831,243.66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08,430.31 | -56,513,190.31 | -51,104,760.00 | -51,104,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08,430.31 | -5,408,430.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104,760.00 | -51,104,760.00 | -51,104,7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02,197.28 | -802,197.28 | -802,197.28 | ||||||||||||
1.本期提取 | 704,039.06 | 704,039.06 | 704,039.06 | ||||||||||||
2.本期使用 | 1,506,236.34 | 1,506,236.34 | 1,506,236.34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4,764,000.00 | 266,789,111.06 | 43,253,640.00 | -107,026.31 | 52,743,716.52 | 135,184,868.60 | 986,381,175.32 | 2,252,502,205.19 | 22,842,625.09 | 2,275,344,830.2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0,534,300.04 | 15,066,072.64 | -87,854.46 | 42,715,909.67 | 120,008,627.22 | 777,237,846.28 | 1,996,342,756.11 | 17,128,224.12 | 2,013,470,980.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41,000,000.00 | 230,534,300.04 | 15,066,072.64 | -87,854.46 | 42,715,909.67 | 120,008,627.22 | 777,237,846.28 | 1,996,342,756.11 | 17,128,224.12 | 2,013,470,980.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989.25 | 10,830,004.13 | 9,767,811.07 | 94,093,961.00 | 114,711,765.45 | -4,856,113.34 | 109,855,652.1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989.25 | 103,861,772.07 | 103,881,761.32 | -1,567,698.83 | 102,314,062.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1,585.49 | 311,585.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 | 3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585.49 | 11,585.49 | |||||||||||||
(三)利润分配 | 9,767,811.07 | -9,767,811.07 | -3,600,000.00 | -3,6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767,811.07 | -9,767,811.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00,000.00 | -3,600,0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830,004.13 | 10,830,004.13 | 10,830,004.13 | ||||||||||||
1.本期提取 | 11,663,309.27 | 11,663,309.27 | 11,663,309.27 | ||||||||||||
2.本期使用 | 833,305.14 | 833,305.14 | 833,305.14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0,534,300.04 | 15,066,072.64 | -67,865.21 | 53,545,913.80 | 129,776,438.29 | 871,331,807.28 | 2,111,054,521.56 | 12,272,110.78 | 2,123,326,632.34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1,162,740.16 | 15,066,072.64 | 35,062,823.24 | 129,776,438.29 | 539,955,638.95 | 1,761,891,568.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41,000,000.00 | 231,162,740.16 | 15,066,072.64 | 35,062,823.24 | 129,776,438.29 | 539,955,638.95 | 1,761,891,568.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558,806.23 | 5,408,430.31 | -2,428,887.17 | 24,251,980.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084,303.14 | 54,084,303.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21,831,243.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764,000.00 | 36,254,811.02 | 28,187,567.36 | 21,831,243.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408,430.31 | -56,513,190.31 | -51,104,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08,430.31 | -5,408,430.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104,760.00 | -51,104,760.0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8,806.23 | -558,806.23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558,806.23 | 558,806.2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4,764,000.00 | 267,417,551.18 | 43,253,640.00 | 34,504,017.01 | 135,184,868.60 | 537,526,751.78 | 1,786,143,548.5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1,162,740.16 | 15,066,072.64 | 28,948,167.21 | 120,008,627.22 | 452,045,339.37 | 1,658,098,801.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41,000,000.00 | 231,162,740.16 | 15,066,072.64 | 28,948,167.21 | 120,008,627.22 | 452,045,339.37 | 1,658,098,801.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14,656.03 | 9,767,811.07 | 87,910,299.58 | 103,792,766.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678,110.65 | 97,678,110.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767,811.07 | -9,767,811.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767,811.07 | -9,767,811.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14,656.03 | 6,114,656.03 | |||||||||
1.本期提取 | 6,547,295.67 | 6,547,295.67 | |||||||||
2.本期使用 | 432,639.64 | 432,639.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41,000,000.00 | 231,162,740.16 | 15,066,072.64 | 35,062,823.24 | 129,776,438.29 | 539,955,638.95 | 1,761,891,568.00 |
公司负责人:谢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慧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有限”),由自然人谢铁桥、谢铁根、李国明、杨慧生于1998年3月17日共同出资设立,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2011320009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出资额分别为谢铁桥30.00万元,谢铁根13.20万元,李国明10.00万元,杨慧生26.8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华荣审计事务所出具津华荣所验字[1998]第33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1999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谢铁桥、谢铁根个人债权92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辰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辰验内字(2000)第240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1年3月股东会决议,杨慧生以货币资金26.80万元替换原实物资产出资,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不变。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业经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联验字(2001)第03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4年10月12日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市津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联验内字(2004)第1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4年12月25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材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宏源验字(2005)第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5年8月15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1200002001873。
根据2005年12月25日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6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宏源验字(2005)第28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07年6月12日股东会决议,股东杨慧生、李国明将其持有的天津银龙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谢铁桥,股权转让后谢铁桥持有公司股权61.31%,谢铁根持有公司股权38.69%。
根据2010年12月17日股东会决议,股东谢铁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18%转让给谢辉宗、1.31%转让给谢铁锤、6%转让给谢志峰;股东谢铁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17.69%转让给
谢铁锤;转让后股权结构变更为谢铁桥持有公司股权36%,谢铁根持有公司股权21%,谢辉宗持有公司股权18%,谢铁锤持有公司股权19%,谢志峰持有公司股权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120000000015247号。根据2011年3月1日股东会决议,由谢志峰等人共同出资增加注册资本404.944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504.9445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宏源验字(2011)第06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1年3月18日股东会决议,吸收新股东增加注册资本1,019.434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524.3787万元。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宏源验字(2011)第09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1年7月1日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以201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36,890,740.16元,折为股份公司股份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286,890,740.16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5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此次募集资金合计68,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7.2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5,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8,527.20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015 年5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即增加股本200,000,000.00元,转增后股本总额为400,000,000.00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3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5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0.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4.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即增加股本180,000,000.00元,转增后股本总额为580,000,000.00元。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京会兴验字第030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9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1,000,000.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4.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61,000,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即增加股本261,000,000.00元,转增后股本总额为841,000,000.00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2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选举谢志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谢志峰先生。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00440939D。2023 年2月10日,根据2023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14,496,000 ,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10,746,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3,750,0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841,000,000股增加至851,746,000股,其中,14,49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99 号验资报告。
2023年10月19日,根据2023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3,018,000股,全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股本总数由851,746,000股增加至854,764,000股,其中,17,51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9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钢、铁冶炼;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5,476.40万股,注册资本为85,476.4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志峰。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志峰一致行动人:谢志钦、谢昭庭本财务报表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林吉特(MYR)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1%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1%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公司将单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1%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超过合并报表金额5%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 公司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超过集团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10%的合营、联营企业确认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不确定,且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实质上等同于应收账款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2 年 | 15 |
2-3 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2 年 | 15 |
2-3 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2 年 | 15 |
2-3 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式,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 |
1-2 年 | 15 |
2-3 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2.7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权属证书 |
商标 | 10 | 有效期 |
ERP管理系统软件 | 10 | 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和按实际产品产量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业务
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出口销售业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国内销售业务以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字收到或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相关业务
提供劳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300.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9,300.51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4%、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25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15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聚合碳基复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河间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20 |
河间市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25 |
建平县奕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20 |
新乡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20 |
赣州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25 |
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20 |
智慧银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天津隆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天津银龙鹏旭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20 |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 | 24 |
黄骅市银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宁夏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 |
银龙新能源(吉林)有限公司 | 20 |
银龙新产业(黑龙江) 有限公司 | 20 |
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号编号:GR202112000668,有效期三年, 2021年度-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本溪银龙于2023年12月20日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21002368,有效期三年,于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宝泽龙于2023年11月14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3002634,有效期三年,于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疆银龙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65000581,有效期三年,于 2022 年度-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即减按 15%税率征收所得税。
银龙轨道于2023年10月16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3000118,有效期三年,于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智慧银龙、隆海通、聚合碳基、恒通运输、奕龙劳务、新乡银龙、银龙鹏旭、欧亚银龙、黄骅银龙、宁夏中源、银龙新能源(吉林)、银龙新产业(黑龙江)、银龙新能、银龙新能源以及深圳银龙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本公司出口产品适用13%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宝泽龙、本溪银龙以及银龙轨道享受此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7,386.37 | 112,433.04 |
银行存款 | 126,132,816.69 | 188,592,267.90 |
其他货币资金 | 98,824,191.50 | 131,375,488.17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25,134,394.56 | 320,080,189.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645,579.57 | 7,006,927.34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12,300,722.36 | 11,280,515.9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6,523,469.12 | 120,094,913.30 |
远期保证金 | 0.02 | 58.90 |
合计 | 98,824,191.50 | 131,375,488.1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12,300,722.36元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9,709,312.19 | 123,166,161.18 |
商业承兑票据 | 246,068,053.60 | 101,156,410.38 |
合计 | 375,777,365.79 | 224,322,571.5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13,522,715.38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760,085.00 | |
信用证 | 200,000,000.00 | |
合计 | 864,282,800.3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3,387,717.96 | 100.00 | 7,610,352.17 | 1.99 | 375,777,365.79 | 227,469,677.04 | 100.00 | 3,147,105.48 | 1.38 | 224,322,571.56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9,709,312.19 | 33.83 | 129,709,312.19 | 123,166,161.18 | 54.15 | 123,166,161.18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3,678,405.77 | 66.17 | 7,610,352.17 | 3.00 | 246,068,053.60 | 104,303,515.86 | 45.85 | 3,147,105.48 | 3.00 | 101,156,410.38 |
合计 | 383,387,717.96 | / | 7,610,352.17 | / | 375,777,365.79 | 227,469,677.04 | / | 3,147,105.48 | / | 224,322,571.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3,678,405.77 | 7,610,352.17 | 3.00 |
合计 | 253,678,405.77 | 7,610,352.17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47,105.48 | 4,463,246.69 | 7,610,352.17 | |||
合计 | 3,147,105.48 | 4,463,246.69 | 7,610,352.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106,199,839.71 | 1,043,503,565.43 |
1年以内小计 | 1,106,199,839.71 | 1,043,503,565.43 |
1至2年 | 284,370,962.05 | 324,887,278.89 |
2至3年 | 103,545,952.01 | 75,408,606.22 |
3年以上 | 86,058,045.65 | 78,291,206.6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580,174,799.42 | 1,522,090,657.1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934,920.36 | 0.57 | 8,934,920.36 | 100.00 | 0.00 | 8,468,286.72 | 0.56 | 8,468,286.72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8,934,920.36 | 0.57 | 8,934,920.36 | 100.00 | 0.00 | 8,468,286.72 | 0.56 | 8,468,286.72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1,239,879.06 | 99.43 | 204,732,440.14 | 13.03 | 1,366,507,438.92 | 1,513,622,370.42 | 99.44 | 187,565,421.75 | 12.39 | 1,326,056,948.6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71,239,879.06 | 99.43 | 204,732,440.14 | 13.03 | 1,366,507,438.92 | 1,513,622,370.42 | 99.44 | 187,565,421.75 | 12.39 | 1,326,056,948.67 |
合计 | 1,580,174,799.42 | / | 213,667,360.50 | / | 1,366,507,438.92 | 1,522,090,657.14 | / | 196,033,708.47 | / | 1,326,056,948.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The General Company for Railways Construction(叙利亚) | 8,934,920.36 | 8,934,920.36 | 100.00 | 部分存在纠纷,且叙利亚局势紧张、外汇管制,回收风险较大 |
合计 | 8,934,920.36 | 8,934,920.3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06,199,839.71 | 33,180,694.53 | 3.00 |
1至2年 | 284,370,962.05 | 42,655,644.31 | 15.00 |
2至3年 | 103,545,952.01 | 51,772,976.01 | 50.00 |
3年以上 | 77,123,125.29 | 77,123,125.29 | 100.00 |
合计 | 1,571,239,879.06 | 204,732,440.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回的应收账款首先用于清偿早期的欠款,当早期的欠款清偿完成后,再用于清偿随后的欠款,即依时间先后顺序,先清偿旧账再清偿新账,即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6,033,708.47 | 196,033,708.4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850,618.84 | 19,850,618.8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216,966.81 | 2,216,966.81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13,667,360.50 | 213,667,360.5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96,033,708.47 | 19,850,618.84 | 2,216,966.81 | 213,667,360.50 | ||
合计 | 196,033,708.47 | 19,850,618.84 | 2,216,966.81 | 213,667,360.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16,966.8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卓成管道有限公司 | 货款 | 1,062,638.12 | 债务人已被吊销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销 | 否 |
包头市图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货款 | 842,415.22 | 债务人已注销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销 | 否 |
合计 | / | 1,905,053.3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3,722,513.46 | 93,722,513.46 | 5.93 | 2,811,675.40 | |
第二名 | 60,119,583.92 | 60,119,583.92 | 3.80 | 1,803,587.52 | |
第三名 | 46,961,016.99 | 46,961,016.99 | 2.97 | 17,727,733.25 | |
第四名 | 45,521,584.41 | 45,521,584.41 | 2.88 | 5,412,742.08 | |
第五名 | 36,875,700.79 | 36,875,700.79 | 2.33 | 6,948,163.65 | |
合计 | 283,200,399.57 | 283,200,399.57 | 17.91 | 34,703,901.9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期内货款 | 5,868,924.59 | 880,338.69 | 4,988,585.90 | |||
合计 | 5,868,924.59 | 880,338.69 | 4,988,585.9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68,924.59 | 100.00 | 880,338.69 | 15.00 | 4,988,585.9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868,924.59 | 100.00 | 880,338.69 | 15.00 | 4,988,585.90 | |||||
合计 | / | / | 5,868,924.59 | / | 880,338.69 | / | 4,988,585.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80,338.69 | 880,338.6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80,338.69 | -880,338.6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0 | 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期内货款 | -880,338.69 | |||
合计 | -880,338.69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5,746,889.03 | 92.52 | 68,051,590.47 | 85.52 |
1至2年 | 3,406,272.36 | 2.51 | 7,541,903.05 | 9.48 |
2至3年 | 3,807,135.48 | 2.80 | 1,939,181.91 | 2.44 |
3年以上 | 2,948,087.89 | 2.17 | 2,033,160.46 | 2.56 |
合计 | 135,908,384.76 | 100.00 | 79,565,835.8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9,908,730.89 | 22.01 |
第二名 | 24,003,532.71 | 17.66 |
第三名 | 17,031,160.01 | 12.53 |
第四名 | 13,216,410.67 | 9.72 |
第五名 | 3,876,173.65 | 2.85 |
合计 | 88,036,007.93 | 64.7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496,179.08 | 41,129,481.23 |
合计 | 34,496,179.08 | 41,129,481.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0,950,758.61 | 27,264,597.70 |
1年以内小计 | 20,950,758.61 | 27,264,597.70 |
1至2年 | 11,629,594.08 | 13,810,990.59 |
2至3年 | 8,577,576.59 | 5,886,959.00 |
3年以上 | 16,432,512.95 | 21,835,574.93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7,590,442.23 | 68,798,122.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5,822,789.48 | 49,543,602.72 |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 10,843,502.76 | 18,309,968.54 |
职工备用金 | 924,149.99 | 944,550.96 |
合计 | 57,590,442.23 | 68,798,122.2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668,640.99 | 27,668,640.9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50,177.84 | -4,550,177.8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24,200.00 | 24,200.0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094,263.15 | 23,094,263.1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 | 27,668,640.99 | -4,550,177.84 | 24,200.00 | 23,094,263.15 | ||
合计 | 27,668,640.99 | -4,550,177.84 | 24,200.00 | 23,094,263.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4,2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79,722.72 | 9.69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3,741,125.14 |
第二名 | 5,453,160.93 | 9.4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63,594.83 |
第三名 | 4,001,000.00 | 6.95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480,150.00 |
第四名 | 3,502,048.15 | 6.08 |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 1年以内 | 105,061.44 |
第五名 | 2,497,951.85 | 4.34 |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 3年以上 | 2,497,951.85 |
合计 | 21,033,883.65 | 36.53 | / | / | 6,987,883.2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3,379,274.84 | 213,379,274.84 | 170,016,382.68 | 2,488,923.62 | 167,527,459.06 | |
在产品 | 17,234,818.81 | 17,234,818.81 | 9,683,642.75 | 9,683,642.75 | ||
库存商品 | 255,198,898.46 | 255,198,898.46 | 214,011,325.63 | 214,011,325.6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 | 471,354.83 | 471,354.83 | 7,775,967.40 | 7,775,967.40 | ||
合计 | 486,284,346.94 | 486,284,346.94 | 401,487,318.46 | 2,488,923.62 | 398,998,394.8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88,923.62 | 2,488,923.62 | 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488,923.62 | 2,488,923.62 | 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税款 | 26,382,768.73 | 8,245,710.56 |
存单及利息 | 159,921,890.43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9,098,186.82 | 9,071,608.66 |
合计 | 35,480,955.55 | 177,239,209.6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铁芜湖 | 85,285,034.22 | 7,966,663.73 | 93,251,697.95 | ||||||||
安捷清远 | 5,246,683.65 | 213,135.95 | 5,459,819.60 | ||||||||
甘肃铁投 | 16,251,729.50 | 1,932,480.76 | 124,079.91 | 18,308,290.17 | |||||||
陕硬 | 8,766,008.58 | 1,228,968.94 | 335,713.20 | 9,659,264.32 | |||||||
济南轨道 | 23,390,761.21 | -709,415.66 | 22,681,345.55 | ||||||||
中电建 | 9,196,277.05 | 664,447.88 | 9,860,724.93 | ||||||||
宝坻板场 | 1,422,229.26 | 24,900,000.00 | 69,511.11 | 26,391,740.37 | |||||||
河南铁投 | 10,000,000.00 | -488,237.88 | 9,511,762.12 | ||||||||
沧州鸿信 | 1,500,000.00 | -67,857.29 | 1,432,142.71 | ||||||||
小计 | 149,558,723.47 | 38,332,480.76 | 9,001,296.69 | 335,713.20 | 196,556,787.72 | ||||||
合计 | 149,558,723.47 | 38,332,480.76 | 9,001,296.69 | 335,713.20 | 196,556,787.7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6,748,629.59 | 296,733,099.6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6,748,629.59 | 296,733,099.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4,052,692.82 | 292,715,233.87 | 20,545,856.31 | 29,130,389.79 | 616,444,172.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95,176.38 | 25,595,039.64 | 660,667.98 | 1,087,024.26 | 33,937,908.26 |
(1)购置 | 1,335,993.98 | 491,077.88 | 1,087,024.26 | 2,914,096.1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595,176.38 | 24,259,045.66 | 169,590.10 | 31,023,812.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兑调整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152.93 | 1,085,931.00 | 128,205.12 | 22,898.14 | 1,361,187.19 |
(1)处置或报废 | 1,085,931.00 | 128,205.12 | 22,098.29 | 1,236,234.41 | |
(2)汇兑调整 | 799.85 | 799.85 | |||
(3)其他减少 | 124,152.93 | 124,152.93 | |||
4.期末余额 | 280,523,716.27 | 317,224,342.51 | 21,078,319.17 | 30,194,515.91 | 649,020,893.8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0,012,611.23 | 191,470,412.72 | 17,341,376.57 | 20,886,672.63 | 319,711,073.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64,246.79 | 18,803,935.52 | 848,468.06 | 1,819,646.72 | 33,736,297.09 |
(1)计提 | 12,264,246.79 | 18,803,935.52 | 848,468.06 | 1,819,646.72 | 33,736,297.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1,634.45 | 121,794.86 | 21,676.66 | 1,175,105.97 | |
(1)处置或报废 | 1,031,634.45 | 121,794.86 | 20,993.19 | 1,174,422.50 | |
(2)汇兑调整 | 683.47 | 683.47 | |||
4.期末余额 | 102,276,858.02 | 209,242,713.79 | 18,068,049.77 | 22,684,642.69 | 352,272,264.27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8,246,858.25 | 107,981,628.72 | 3,010,269.40 | 7,509,873.22 | 296,748,629.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4,040,081.59 | 101,244,821.15 | 3,204,479.74 | 8,243,717.16 | 296,733,099.6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 5,031,976.85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河间分公司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 | 2,470,875.63 | 不再办理 |
宝泽龙锅炉房、酸洗车间 | 2,094,805.56 | 不再办理 |
河间银龙轨道本部办公楼、车间、库房等 | 25,487,780.21 | 不再办理 |
河间市银龙轨道安徽分公司办公楼、车间及宿舍 | 11,155,376.12 | 不再办理 |
赣州厂房、综合楼及实验楼 | 13,452,370.93 | 正在办理 |
赣州车间、锅炉房等 | 7,739,522.68 | 不再办理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15,629.47 | 22,084,591.7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115,629.47 | 22,084,59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宝泽龙) | 20,942,181.03 | 20,942,181.03 | ||||
车间改造及生产设备(总公司) | 208,391.26 | 208,391.26 | 80,782.05 | 80,782.05 | ||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本溪) | 4,907,238.21 | 4,907,238.21 | 1,061,628.69 | 1,061,628.69 | ||
合计 | 5,115,629.47 | 5,115,629.47 | 22,084,591.77 | 22,084,591.7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宝泽龙) | 29,000,000.00 | 20,942,181.03 | 4,689,282.22 | 24,621,206.84 | 1,010,256.41 | |||||||
生产设备及办公楼改造(总公司) | 500,000.00 | 80,782.05 | 229,379.13 | 101,769.92 | 208,391.26 | |||||||
新建生产设备(河间分公司) | 1,200,000.00 | 1,110,396.66 | 1,110,396.66 | |||||||||
新建生产设备(赣州) | 320,000.00 | 313,165.32 | 313,165.32 | |||||||||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本溪) | 9,000,000.00 | 1,061,628.69 | 8,824,652.84 | 4,979,043.32 | 4,907,238.21 | |||||||
合计 | 40,020,000.00 | 22,084,591.77 | 15,166,876.17 | 31,023,812.14 | 1,112,026.33 | 5,115,629.4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1,896.61 | 1,008,016.03 | 2,589,912.64 |
租赁 | 1,581,896.61 | 1,008,016.03 | 2,589,912.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81,896.61 | 1,008,016.03 | 2,589,912.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3,878.42 | 184,802.95 | 678,681.37 |
(1)计提 | 493,878.42 | 184,802.95 | 678,681.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3,878.42 | 184,802.95 | 678,681.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8,018.19 | 823,213.08 | 1,911,231.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ERP管理系统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7,776,497.43 | 69,500.00 | 1,013,454.00 | 108,859,451.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14,800.00 | 5,314,800.00 | ||||
(1)购置 | 5,314,800.00 | 5,314,8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3,091,297.43 | 69,500.00 | 1,013,454.00 | 114,174,251.4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739,649.94 | 69,500.00 | 920,554.05 | 19,729,703.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6,707.08 | 92,899.95 | 2,299,607.03 | |||
(1)计提 | 2,206,707.08 | 92,899.95 | 2,299,607.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946,357.02 | 69,500.00 | 1,013,454.00 | 22,029,311.0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144,940.41 | 92,144,940.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036,847.49 | 92,899.95 | 89,129,747.4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8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宁夏中源 | 770,000.00 | 770,000.00 | ||||
合计 | 770,000.00 | 770,000.0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银龙轨道安徽分公司装修费 | 848,775.24 | 73,806.60 | 774,968.64 | ||
新疆银龙厂房及设备摊销 | 365,062.11 | 668,909.52 | 782,463.56 | 251,508.07 | |
淮阳板场、河间板场临建、工装模具及设备等 | 7,581,572.50 | 12,887,525.03 | 787,422.60 | 19,681,674.93 | |
邯钢银龙网络费及办公软件 | 311,998.68 | 813,680.60 | 567,446.18 | 558,233.10 | |
新乡轨道板场临建、工装模具及设备等 | 431,922.10 | 547,036.96 | 978,959.06 | ||
河间分公司车间以及办公楼改造 | 2,730,483.62 | 592,014.24 | 2,138,469.38 | ||
阳江轨枕场临建、工装模具及设备等 | 32,285,514.75 | 17,197,294.15 | 27,969,648.77 | 21,513,160.13 | |
总公司办公楼改造 | 3,590,101.99 | 730,190.28 | 2,859,911.71 | ||
承德银龙咨询费 | 3,692.30 | 3,692.30 | |||
合计 | 48,149,123.29 | 32,114,446.26 | 32,485,643.59 | 47,777,925.9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80,338.69 | 132,050.8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损失 | 243,700,289.10 | 38,812,672.88 | 228,657,862.26 | 36,682,508.70 |
股权激励 | 21,834,090.83 | 3,275,113.63 | ||
租赁负债 | 1,090,501.02 | 222,072.50 | ||
合计 | 266,624,880.95 | 42,309,859.01 | 229,538,200.95 | 36,814,559.5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026,732.47 | 209,300.51 | ||
合计 | 1,026,732.47 | 209,300.5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300.51 | 42,100,558.50 | 36,814,559.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9,300.5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0,241,083.29 | 31,781,702.18 |
合计 | 10,241,083.29 | 31,781,702.1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2,014.11 | 13,390.64 | |
2025年 | 748,887.88 | 748,887.88 | |
2026年 | 1,005,725.76 | 1,078,629.44 | |
2027年及以后年度 | 8,474,455.54 | 29,940,794.22 | |
合计 | 10,241,083.29 | 31,781,702.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购买固定资产预付款项 | 5,128,258.07 | 5,128,258.07 | 10,316,326.41 | 10,316,326.41 | ||
合计 | 5,128,258.07 | 5,128,258.07 | 10,316,326.41 | 10,316,326.41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8,824,191.50 | 98,824,191.50 | 质押 | 保证金 | 131,375,488.17 | 131,375,488.17 | 质押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 | 1,940,000.00 | 质押 | 质押票据取得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取得短期借款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921,890.43 | 159,921,890.43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00,824,191.50 | 100,764,191.50 | / | / | 301,297,378.60 | 301,297,378.6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000,000.00 | 9,7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0,078,361.10 | |
其他借款 | 240,000,000.00 | 70,000,000.00 |
合计 | 262,078,361.10 | 109,7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母公司于2023年06月14日向宝泽龙开具 2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年06月14日到期。宝泽龙于2023年06月15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2.母公司于2023年06月19日向本溪银龙开具20,000,000.00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2024年06月19日到期。本溪银龙于2023年06月20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3.母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28 日向新疆银龙开具 6,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6 月 28 日到期。新疆银龙于 2023 年 06 月 29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4.母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28 日向新疆银龙开具 1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6 月 28 日到期。新疆银龙于 2023 年 06 月 29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5.母公司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向宝泽龙开具 3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7 月 11 日到期。宝泽龙于 2023 年 08 月 02 日与上海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6.母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12 日向银龙轨道开具 6,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9 月 12 日到期。银龙轨道于 2023 年 09 月 12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7.母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向宝泽龙开具 3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9 月 13 日到期。宝泽龙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8.母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21 日向宝泽龙开具 1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09 月 24 日到期。宝泽龙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与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9.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科贸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向母公司开具40,00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该商业承兑汇票将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到期。母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25 日将其贴现给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10.母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本溪银龙开具 4,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10 月 10 日到期。本溪银龙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11.母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向银龙轨道开具 4,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10 月 25 日到期。银龙轨道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12.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科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母公司开具20,000,000.00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到期。母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13.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向宝泽龙开具 2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12 月 19 日到期。宝泽龙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14.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向宝泽龙开具 20,000,000.00 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将于2024 年 12 月 24 日到期。宝泽龙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1,500,000.00 | 759,700,000.00 |
合计 | 471,500,000.00 | 759,7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土建工程款 | 1,925,179.06 | 1,777,866.55 |
应付设备采购款 | 7,889,985.19 | 9,407,382.57 |
应付运费 | 14,102,104.65 | 18,037,022.15 |
应付服务费 | 13,492,742.99 | 9,333,137.42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58,042,740.08 | 69,080,279.64 |
合计 | 95,452,751.97 | 107,635,688.3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5,407,811.26 | 26,600,231.49 |
合计 | 15,407,811.26 | 26,600,231.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781,752.39 | 118,823,543.39 | 123,302,105.28 | 10,303,190.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017.82 | 7,900,252.21 | 7,904,157.58 | 24,112.4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809,770.21 | 126,723,795.60 | 131,206,262.86 | 10,327,302.9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548,606.89 | 104,201,564.98 | 108,671,541.81 | 10,078,630.06 |
二、职工福利费 | 6,126,701.21 | 6,126,701.21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930.48 | 4,605,825.54 | 4,599,915.10 | 18,840.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450.47 | 3,763,655.48 | 3,760,488.35 | 14,617.60 |
工伤保险费 | 1,083.86 | 672,901.20 | 670,050.77 | 3,934.29 |
生育保险费 | 396.15 | 169,268.86 | 169,375.98 | 289.03 |
四、住房公积金 | 11,391.00 | 2,808,476.58 | 2,807,958.58 | 11,90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8,824.02 | 1,080,975.08 | 1,095,988.58 | 193,810.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781,752.39 | 118,823,543.39 | 123,302,105.28 | 10,303,190.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224.30 | 7,598,519.52 | 7,599,958.63 | 21,785.19 |
2、失业保险费 | 4,793.52 | 301,732.69 | 304,198.95 | 2,327.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8,017.82 | 7,900,252.21 | 7,904,157.58 | 24,112.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4,213.78 | 6,680,847.2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0,712,956.95 | 7,793,824.36 |
个人所得税 | 122,945.02 | 90,292.4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81.61 | 240,809.29 |
教育费附加 | 1,377.03 | 183,610.36 |
防洪保安费及其他 | 6,608.17 | 3,717.39 |
印花税 | 652,931.09 | 382,402.19 |
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 | 240,733.74 | 237,992.46 |
合计 | 11,923,547.39 | 15,613,495.7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8,388,598.65 | 4,502,211.13 |
合计 | 58,388,598.65 | 4,502,211.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集港费 | 1,247,441.84 | 1,002,487.50 |
暂收款 | 3,278,527.74 | 3,104,140.21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3,253,640.00 | |
其他 | 10,608,989.07 | 395,583.42 |
合计 | 58,388,598.65 | 4,502,211.1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4,960,000.00 | 16,4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7,837.89 | |
合计 | 145,587,837.89 | 16,4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收货款包含增值税销项税 | 1,533,138.07 | 2,672,259.08 |
合计 | 1,533,138.07 | 2,672,259.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45,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运输设备、房屋及建筑物 | 1,801,424.92 | |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7,837.89 | |
合计 | 1,173,587.0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727,100.00 | 851,840.00 | 17,875,260.00 | ||
合计 | 18,727,100.00 | 851,840.00 | 17,875,26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收益中的基础设施扶持资金系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溪钢材加工产业园发展优惠政策》收到的政府补助,文件规定全额用于投资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2)递延收益中的结构调整资金系公司根据本溪市财政局下发的《本溪市财政局预算指标的通知》收到的政府补助,补助内容为与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故确认为递延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41,000,000.00 | 13,764,000.00 | 13,764,000.00 | 854,764,0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2月10日,根据2023 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14,496,000股,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10,746,000 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3,750,0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841,000,000 股增加至851,746,000 股,其中,
14,496,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99号验资报告。2023年10月19 日,根据2023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实际授予数量为3,018,000股,全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股本总数由851,746,000股增加至854,764,000股,其中,17,51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7,25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697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0,534,300.04 | 20,189,640.00 | 5,768,919.81 | 244,955,020.23 |
其他资本公积 | 21,834,090.83 | 21,834,090.83 | ||
合计 | 230,534,300.04 | 42,023,730.83 | 5,768,919.81 | 266,789,111.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额为本期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员工支付的对价与股本之间的差额,减少额为回购股票非交易性过户给员工持股,回购成本与员工支付对价的差额;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额为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普通股 | 15,066,072.64 | 15,066,072.64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3,253,640.00 | 43,253,640.00 | ||
合计 | 15,066,072.64 | 43,253,640.00 | 15,066,072.64 | 43,253,64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认购款确认为库存股;库存股减少为前期回购的库存股非交易性过户给员工持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865.21 | -54,555.94 | -39,161.10 | -15,394.84 | -107,026.3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865.21 | -54,555.94 | -39,161.10 | -15,394.84 | -107,026.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7,865.21 | -54,555.94 | -39,161.10 | -15,394.84 | -107,026.3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3,545,913.80 | 704,039.06 | 1,506,236.34 | 52,743,716.52 |
合计 | 53,545,913.80 | 704,039.06 | 1,506,236.34 | 52,743,716.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1,917,457.73 | 5,408,430.31 | 117,325,888.04 | |
任意盈余公积 | 17,858,980.56 | 17,858,980.5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29,776,438.29 | 5,408,430.31 | 135,184,868.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1,331,807.28 | 777,237,846.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71,331,807.28 | 777,237,846.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1,562,558.35 | 103,861,772.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408,430.31 | 9,767,811.0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1,104,76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6,381,175.32 | 871,331,807.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2,827,594.70 | 2,296,417,266.43 | 2,429,602,327.20 | 2,126,615,994.01 |
其他业务 | 65,814,334.58 | 38,024,285.35 | 33,929,600.12 | 8,559,111.79 |
合计 | 2,748,641,929.28 | 2,334,441,551.78 | 2,463,531,927.32 | 2,135,175,105.8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预应力-分部 | 轨道-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钢丝 | 884,871,647.20 | 767,422,755.11 | 884,871,647.20 | 767,422,755.11 | ||
钢绞线 | 1,378,455,781.20 | 1,199,687,267.03 | 1,378,455,781.20 | 1,199,687,267.03 | ||
钢棒 | 23,331,978.18 | 20,571,196.61 | 23,331,978.18 | 20,571,196.61 | ||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销售及配套服务 | 305,537,228.26 | 218,847,526.27 | 305,537,228.26 | 218,847,526.27 | ||
钢轨销售 | 90,630,959.86 | 89,888,521.41 | 90,630,959.86 | 89,888,521.41 | ||
其他 | 30,005,039.25 | 11,077,648.44 | 35,809,295.33 | 26,946,636.91 | 65,814,334.58 | 38,024,285.3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境内 | 1,526,004,693.85 | 1,355,675,937.58 | 414,322,820.43 | 318,790,977.63 | 1,940,327,514.28 | 1,674,466,915.21 |
境外 | 790,659,751.98 | 643,082,929.61 | 17,654,663.02 | 16,891,706.96 | 808,314,415.00 | 659,974,636.57 |
合计 | 2,316,664,445.83 | 1,998,758,867.19 | 431,977,483.45 | 335,682,684.59 | 2,748,641,929.28 | 2,334,441,551.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1,700.06 | 2,491,701.51 |
教育费附加 | 2,305,913.64 | 2,120,970.4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74,250.79 | 1,481,176.00 |
土地使用税 | 2,428,436.99 | 2,368,777.66 |
车船使用税 | 47,989.73 | 49,785.40 |
印花税 | 3,848,235.34 | 1,840,344.48 |
其他 | 31,519.09 | 27,265.07 |
合计 | 12,758,045.64 | 10,380,020.5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经费 | 10,739,524.59 | 13,723,199.93 |
职工薪酬 | 10,248,323.42 | 9,762,250.97 |
差旅费 | 2,450,581.07 | 1,060,150.92 |
商检报关费 | 149,528.85 | 122,438.57 |
广告费 | 1,663.70 | 652,641.49 |
办公费 | 572,462.99 | 286,018.96 |
劳务费 | 323,084.81 | 200,131.66 |
交通费 | 88,466.39 | |
租赁费 | 742,244.25 | 502,063.09 |
修理费 | 19,045.29 | 1,707.08 |
保险费 | 163,518.69 | |
合计 | 25,409,977.66 | 26,399,069.0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117,655.54 | 28,472,473.06 |
邮电通讯费 | 1,672,189.29 | 1,201,962.21 |
招待费 | 11,914,982.26 | 8,496,249.44 |
修理费 | 2,883,862.01 | 1,484,335.57 |
无形资产摊销 | 2,299,607.03 | 2,824,665.15 |
税金 | 684,900.58 | 760,910.19 |
折旧 | 5,423,507.53 | 9,821,838.32 |
差旅费 | 2,446,859.91 | 1,035,327.10 |
保险 | 2,348,708.47 | 3,394,692.23 |
办公费 | 9,868,355.06 | 9,034,156.86 |
咨询费 | 3,686,907.93 | 1,957,817.35 |
运费 | 3,200.00 | |
环保费用 | 189,252.30 | 134,924.45 |
水电费 | 39,407.64 | |
租赁费 | 708,871.37 | 381,182.70 |
股份支付 | 21,834,090.83 | |
合计 | 96,079,750.11 | 69,043,142.2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2,561,947.98 | 7,915,037.39 |
材料费 | 53,580,391.47 | 45,906,738.92 |
水电燃气费 | 3,194,548.91 | 2,750,756.83 |
折旧费 | 1,137,685.92 | 832,274.33 |
设计、咨询费及其他 | 13,888,178.45 | 11,209,605.41 |
合计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435,189.86 | 22,310,847.26 |
利息收入 | -5,263,550.58 | -7,455,551.56 |
汇兑损益 | -6,929,745.36 | -15,631,927.16 |
其他 | 1,829,384.09 | 2,522,776.83 |
合计 | 4,071,278.01 | 1,746,145.3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458,340.00 | 458,340.00 |
科技创新资金 | 1,554,440.00 | 1,024,408.00 |
技改项目补助 | 393,500.00 | 787,000.00 |
进项税额加计抵扣 | 24,308,330.46 | |
反倾销补贴 | 14,000.00 | 288,239.00 |
出口货物信用保险补贴 | 1,220,850.00 | 649,500.00 |
个税手续费 | 22,337.15 | 43,910.98 |
技能培训补贴 | 131,133.40 | |
专利补贴 | 5,000.00 | |
稳岗补贴 | 107,020.63 | 335,866.24 |
合计 | 28,078,818.24 | 3,723,397.6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10,073.57 | 12,600,958.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058.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10.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011,384.26 | 12,613,017.3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463,246.69 | 4,371,002.8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865,355.70 | -39,805,567.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49,410.31 | -7,071,276.8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9,779,192.08 | -42,505,841.1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五、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八、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一、其他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80,338.69 | -704,270.95 |
合计 | 880,338.69 | -704,270.9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3,847.30 | -421,784.05 |
合计 | -43,847.30 | -421,784.0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025,376.55 | 1,427,441.92 | 2,025,376.55 |
合计 | 2,025,376.55 | 1,427,441.92 | 2,025,376.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80,000.00 | 626,000.00 | 1,280,000.00 |
其他 | 1,329,174.86 | 65,936.11 | 1,329,174.86 |
合计 | 2,609,174.86 | 691,936.11 | 2,609,174.8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219,808.35 | 29,768,542.8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85,999.00 | -6,458,718.62 |
合计 | 26,933,809.35 | 23,309,824.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9,082,276.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814,001.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22,651.3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22,185.8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74,977.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91,907.6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06,568.65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4,170,295.50 |
所得税费用 | 26,933,809.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 | 240,686,732.59 | 347,982,954.79 |
政府补助 | 2,919,417.54 | 2,478,057.62 |
利息收入 | 5,263,550.58 | 7,455,551.56 |
其他 | 1,693,227.86 | 188,048.43 |
增值税留底退税 | 1,139,024.49 | 12,730,528.87 |
合计 | 251,701,953.06 | 370,835,141.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1,829,384.09 | 2,522,776.83 |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 33,311,282.98 | 29,174,298.16 |
咨询费 | 4,517,908.27 | 4,157,126.58 |
商检费、广告、赞助费、出口保险 | 745,295.12 | 4,086,873.35 |
保证金 | 214,240,160.80 | 293,311,175.39 |
合计 | 254,644,031.26 | 333,252,250.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存单到期 | 200,732,156.84 | 117,359,414.00 |
其他 | 344.74 | |
合计 | 200,732,501.58 | 117,359,414.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存单 | 40,000,000.00 | 157,640,140.00 |
其他 | 6,980,774.14 | |
合计 | 40,000,000.00 | 164,620,914.1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汇票贴现 | 587,500,000.00 | 838,200,000.00 |
信用证福费廷 | 210,000,000.00 | 65,000,000.00 |
其他 | 10,000,000.00 | |
合计 | 807,500,000.00 | 903,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贴现到期承兑汇票 | 939,700,000.00 | 796,260,000.00 |
租赁合同支出 | 673,373.13 | |
合计 | 940,373,373.13 | 796,26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9,700,000.00 | 280,568,478.00 | 78,361.10 | 128,268,478.00 | 262,078,361.1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400,000.00 | 100,000,000.00 | 16,440,000.00 | 144,960,00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74,798.05 | 673,373.13 | 1,801,424.92 | |||
合计 | 171,100,000.00 | 380,568,478.00 | 2,553,159.15 | 145,381,851.13 | 408,839,786.0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2,148,467.50 | 102,304,231.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0,338.69 | 704,270.95 |
信用减值损失 | 19,779,192.08 | 42,505,841.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736,297.09 | 42,247,461.5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78,681.37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99,607.03 | 2,282,790.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485,643.59 | 4,400,354.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847.30 | 421,784.0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845,257.23 | 22,313,466.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11,384.26 | -12,613,017.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85,999.00 | -6,448,563.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33.4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285,952.10 | -25,137,803.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148,075.74 | -94,911,831.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5,426,815.84 | 111,196,194.1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21,572.44 | 189,262,545.9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6,310,203.06 | 188,704,700.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8,704,700.94 | 180,162,603.4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94,497.88 | 8,542,097.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6,310,203.06 | 188,704,700.94 |
其中:库存现金 | 177,386.37 | 112,433.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6,132,816.69 | 188,592,267.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310,203.06 | 188,704,700.9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98,824,191.50 | 131,375,488.17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75,253.52 | 7.0770 | 13,271,169.16 |
欧元 | 155,111.85 | 7.8218 | 1,213,253.87 |
澳元 | 6.29 | 4.8277 | 30.37 |
英镑 | 1.87 | 9.0226 | 16.87 |
林吉特 | 4,955,253.03 | 1.5429 | 7,645,579.57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2,005,864.90 | 7.0770 | 84,965,505.91 |
欧元 | 2,029,752.24 | 7.8218 | 15,876,316.08 |
澳元 | 3,033,849.84 | 4.8277 | 14,646,516.88 |
英镑 | 2,323,011.21 | 9.0226 | 20,959,600.94 |
林吉特 | 10,025,182.59 | 1.5429 | 15,468,096.32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林吉特 | 1,278,057.79 | 1.5429 | 1,971,946.23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96,639.00 | 7.0770 | 5,637,814.20 |
林吉特 | 5,359,774.79 | 1.5429 | 8,269,725.96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594.75 | 7.0770 | 25,440.05 |
林吉特 | 92,415.12 | 1.5429 | 142,589.5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公司住所及经营地:NO. 33, JALAN AMAN PERDANA5F/KU5 TAMAN AMAN PERDANA 41050 KLANG SELANGOR MALAYSIA,记账本位币为林吉特。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73,373.1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8,145,392.62 | |
合计 | 28,145,392.6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2,561,947.98 | 7,915,037.39 |
材料费 | 53,580,391.47 | 45,906,738.92 |
水电燃气费 | 3,194,548.91 | 2,750,756.83 |
折旧费 | 1,137,685.92 | 832,274.33 |
设计、咨询费及其他 | 13,888,178.45 | 11,209,605.41 |
合计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4,362,752.73 | 68,614,412.8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00%,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1XF6F3U,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242号)。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银龙新能(陕西)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00%,该公司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991MAD2K8FN7F,公司住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C6办公室9楼914室。
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9.00%,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WBFC3X6,公司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235号)。
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银龙新产业(黑龙江)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2MAD596L12Y,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小区C区C19D-102。
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5MACXJ2163B,公司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线河一村131号。
公司新设立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之孙公司金昌超容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00%,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300MABXC1NA3A,公司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 | 天津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5,000.00 | 河北河间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河北省、安徽省 | 5,000.00 | 河北省河间市 | 制造业 | 82.00 | 设立 |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3,200.00 | 辽宁省本溪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聚合碳基复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0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51.00 | 设立 | |
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 | 乌鲁木齐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智慧银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1,000.00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隆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1,000.00 | 天津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 | SELANGORMALAYSIA | 16.03 | SELANGORMALAYSIA | 贸易 | 6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鹏旭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100.00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70.00 | 设立 | |
承德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2,000.00 | 河北省承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黄骅市银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5,000.00 | 河北省黄骅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银龙新能源(吉林)有限公司 | 吉林省 | 5,000.00 | 吉林省长春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0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85.00 | 设立 | |
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0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69.00 | 设立 | |
银龙新产业(黑龙江) 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 | 500.00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500.00 | 天津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注册资本 100,000.00MYR,持股比例 60%,实际出资60,000.00MYR,上述表格所示数据为人民币金额。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18.00% | 11,822,308.68 | 23,353,128.8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474,494,323.60 | 378,270,829.45 | 852,765,153.05 | 718,392,249.52 | 556,301.82 | 718,948,551.34 | 392,350,698.59 | 347,157,183.63 | 739,507,882.22 | 629,221,666.28 | 45,000,000.00 | 674,221,666.2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435,862,845.72 | 68,530,385.77 | 68,530,385.77 | -62,387,251.74 | 256,413,632.54 | -6,841,422.60 | -6,841,422.60 | -11,011,526.8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铁芜湖 | 安徽芜湖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03室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权益法 | |
安捷清远 | 广州清远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银地管理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35.00 | 权益法 | |
甘肃铁投 | 甘肃兰州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嫩江街280号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19.57 | 权益法 | |
陕硬公司 | 陕西汉中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九号信箱 | 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权益法 | |
济南轨道 | 山东济南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绿色建材产业园顺达路1号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20.00 | 权益法 | |
宝坻板场 | 天津 |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新开口镇与新津路交口北50米 | 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权益法 | |
中电建 | 河北保定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经济开发区定慧街1号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权益法 | |
鸿信沧州新能源 | 河北河间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河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北大街1号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30.00 | 权益法 | |
河南铁建投 | 河南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城际铁路综合调度指挥中心18层1826室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对甘肃铁投持股比例为19.57%,仍作为联营企业核算的原因是公司派出一名董事,实质上对其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铁芜湖 | 甘肃铁投 | 陕硬公司 | 济南轨道 | 宝坻板场 | 河南铁投 | 上铁芜湖 | 甘肃铁投 | 陕硬公司 | 济南轨道 | 宝坻板场 | 河南铁投 | |
流动资产 | 334,574,907.76 | 78,205,378.09 | 100,342,139.01 | 61,374,569.15 | 78,115,863.27 | 24,045,843.57 | 410,985,573.12 | 85,227,936.82 | 97,746,548.18 | 68,993,131.40 | 38,949,552.07 | 0 |
非流动资产 | 56,566,486.64 | 93348019.86 | 13,722,020.98 | 133,152,925.29 | 30,958,832.10 | 115,092.23 | 67,133,750.96 | 94,426,765.25 | 14,708,212.93 | 132,981,760.57 | 29,333,194.60 | 0 |
资产合计 | 391,141,394.40 | 171553397.95 | 114,064,159.99 | 194,527,494.44 | 109,074,695.37 | 24,160,935.80 | 478,119,324.08 | 179,654,702.07 | 112,454,761.11 | 201,974,891.97 | 68,282,746.67 | 0 |
流动负债 | 54,268,296.37 | 52913577.16 | 58,930,992.24 | 81,696,243.03 | 42,898,471.25 | 381,530.50 | 148,126,621.81 | 64,236,261.16 | 66,030,576.23 | 85,596,562.25 | 27,185,200.32 | 0 |
非流动负债 | 4,914,785.23 | 27,000,000.0 | 691,730.86 | |||||||||
负债合计 | 54,268,296.37 | 52913577.16 | 63,845,777.47 | 81,696,243.03 | 42,898,471.25 | 381,530.50 | 148,126,621.81 | 91,236,261.16 | 66,722,307.09 | 85,596,562.25 | 27,185,200.32 | 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6,873,099.03 | 89097320.79 | 50,218,382.52 | 11,191,719.25 | 66,176,224.12 | 23,779,405.30 | 329,992,702.27 | 88,418,440.91 | 45,732,454.02 | 14,738,797.56 | 41,097,546.35 | 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4,218,274.76 | 17436345.68 | 10,043,676.50 | 2,238,343.85 | 26,470,489.65 | 9511762.12 | 82,498,175.57 | 15,535,120.07 | 9,146,490.80 | 2,947,759.51 | 16,439,018.54 | 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3,251,697.95 | 18,258,017.68 | 9,659,264.32 | 22,681,345.55 | 26,385,669.94 | 9,511,762.12 | 85,285,034.22 | 16,251,729.50 | 8,766,008.58 | 23,390,761.21 | 1,422,229.26 | 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0,285,920.52 | 93158790.71 | 85,577,094.33 | 21,080,782.67 | 62,704,664.44 | 379,193,742.95 | 67,387,918.91 | 82,973,944.03 | 90,206,979.25 | 0 | 0 | |
净利润 | 31,866,654.90 | 678879.88 | 6,144,844.70 | -3547078.31 | 173,777.77 | -1,220,594.70 | 38,120,759.54 | 2,351,576.81 | 7,547,990.87 | 4,744,986.49 | 0 | 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866,654.90 | 678879.88 | 6,144,844.70 | -3,547,078.31 | 173,777.77 | -1,220,594.70 | 38,120,759.54 | 2,351,576.81 | 7,547,990.87 | 4,744,986.49 | 0 | 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 | 0 | 335,713.20 | 0 | 0 | 0 | 0 | 0 | 335,640.00 | 0 | 0 | 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752,687.24 | 14,442,960.7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597,595.16 | 659,245.2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97,595.16 | 659,245.28 |
其他说明上表为安捷清远、中电建和鸿信沧州的财务数据。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9,972,440.00 | 851,840.00 | 19,120,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972,440.00 | 851,840.00 | 19,120,6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51,840.00 | 1,245,340.00 |
与收益相关 | 27,226,978.24 | 2,478,057.62 |
合计 | 28,078,818.24 | 3,723,397.6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
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本节十二.5(4).关联方担保情况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报表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383,387,717.96 | 7,610,352.17 |
应收账款 | 1,580,174,799.42 | 213,667,360.50 |
其他应收款 | 57,590,442.23 | 23,094,263.15 |
合计 | 2,021,152,959.61 | 244,371,975.82 |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和澳元)依然存
在汇率风险。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公司为了规避汇率变动的影响,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交易确认书远期签约实质交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60.00万英镑办理了远期结汇申请,远期交割日为2024年1月5日;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 | 欧元 | 澳元 | 英镑 | 林吉特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71,169.16 | 1,213,253.87 | 30.37 | 16.87 | 7,645,579.57 | 22,130,049.84 |
应收账款 | 84,965,505.91 | 15,876,316.08 | 14,646,516.88 | 20,959,600.94 | 15,468,096.32 | 151,916.036.13 |
其他应收款 | 1,971,946.23 | 1,971,946.23 | ||||
小计 | 98,236,675.07 | 17,089,569.95 | 14,646,547.25 | 20,959,617.81 | 25,085,622.12 | 176,018,032.20 |
外币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5,637,814.20 | 8,269,725.96 | 13,907,540.16 | |||
其他应付款 | 25,440.05 | 142,589.52 | 168,029.57 | |||
长期借款 | ||||||
小计 | 5,663,254.25 | 8,412,315.48 | 14,075,569.73 | |||
净额 | 92,573,420.82 | 17,089,569.95 | 14,646,547.25 | 20,959,617.81 | 16,673,306.64 | 161,942,462.47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62,078,361.10元(2022年12月31日:109,700,000.00元)。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在一年内到期。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750,000.00 | 18,75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系不够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无活跃市场报价的股权投资,期末公允价值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合理方法确定。本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结构性存款,按投资成本确认相关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河间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河北省、安徽省 | 河北河间市 | 制造业 | 82.00 | 设立 |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本溪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聚合碳基复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51.00 | 设立 | |
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 | 乌鲁木齐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智慧银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隆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 | SELANGOR MALAYSIA | SELANGOR MALAYSIA | 贸易 | 6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鹏旭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70.00 | 设立 | |
承德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承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黄骅市银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黄骅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银龙新能源(吉林)有限公司 | 吉林省 | 吉林省长春市 | 技术服务及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5.00 | 设立 | |
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69.00 | 设立 | |
银龙新产业(黑龙江) 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铁芜湖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安捷清远 | 公司参股企业 |
甘肃铁投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陕硬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 |
济南轨道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中电建 | 公司参股企业 |
宝坻板场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鸿信沧州新能源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河南铁建投 | 公司参股企业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铁芜湖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安捷清远 | 公司参股企业 |
甘肃铁投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济南轨道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宝坻板场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中电建 | 公司参股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谢志峰 | 其他 |
谢栋臣 | 其他 |
谢铁根 | 其他 |
谢辉宗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谢栋臣 | 运输业务 | 1,625,740.33 | 3,500,000.00 | 1,024,131.6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铁芜湖 | 销售预应力钢材、劳务 | 1,561,096.65 | 28,894,264.77 |
济南轨道 | 销售预应力钢材、轨道板 | 1,383,775.35 | 11,739,176.12 |
甘肃铁投 | 销售预应力钢材 | 13,803,723.14 | 7,167,547.73 |
宝坻板场 | 销售预应力钢材、劳务 | 19,543,269.69 | 16,540,983.63 |
安捷清远 | 销售预应力钢材 | 798,319.87 | |
中电建 | 销售预应力钢材 | 22,501,114.7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高管谢铁根、谢辉宗之父谢栋臣承接了公司部分汽车运输业务,负责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及少量汽车运输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运输价格。
2.济南轨道本期发生额是公司与其进行设备及钢材的销售,通过招投标公开方式进行。济南轨道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预应力钢材产品及配套的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钢材产品及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招标采购,成功获得济南轨道关于预应力钢材产品及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供货权。公司通过公平、公开方式参与本次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了上述轨道板生产流水线设备的关联交易事项。
3.甘肃铁投生产混凝土轨枕系列产品,其生产轨枕所需的预应力钢材产品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参与其公开招标,成功获得了甘肃铁投预应力钢材产品供货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了上述销售预应力钢材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4.上铁芜湖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上铁芜湖预应力钢材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上铁芜湖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5.宝坻板场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宝坻板场预应力钢材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宝坻板场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6.安捷清远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安捷清远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安捷清远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7. 中电建生产轨道板系列产品,其需要使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司以投标方的身份公开参与了其对预应力材料产品的招标采购,成功获得了中电建预应力材料产品供货权。公司以公开渠道,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中电建的公开招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控制度豁免披露了上述预应力材料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年6月22日 | 2024年6月21日 | 否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年6月15日 | 2023年5月8日 | 是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25日 | 2023年8月24日 | 是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115,500,000.00 | 2022年7月19日 | 2026年7月31日 | 否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7月21日 | 2023年7月20日 | 是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9日 | 否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30日 | 否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8月16日 | 2024年11月15日 | 否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9月5日 | 2024年8月13日 | 否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23日 | 2025年5月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谢志峰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26日 | 2023年7月25日 | 是 |
谢志峰 | 80,000,000.00 | 2022年7月25日 | 2023年8月24日 | 是 |
谢志峰 | 150,000,000.00 | 2022年8月23日 | 2023年7月20日 | 是 |
谢志峰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9日 | 2023年10月19日 | 是 |
谢志峰 | 100,000,000.00 | 2023年2月2日 | 2024年5月24日 | 否 |
谢志峰 | 100,000,000.00 | 2023年2月21日 | 2024年2月20日 | 否 |
谢志峰 | 150,000,000.00 | 2023年5月24日 | 2024年5月23日 | 否 |
谢志峰 | 30,000,000.00 | 2023年6月21日 | 2024年3月23日 | 否 |
谢志峰 | 100,000,000.00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6月29日 | 否 |
谢志峰 | 80,000,000.00 | 2023年8月7日 | 2024年8月7日 | 否 |
谢志峰 | 190,000,000.00 | 2023年9月5日 | 2024年8月13日 | 否 |
谢志峰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27日 | 2024年11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 年保字第 06220003 号),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借款4,500.00万元。2022 年 6 月 15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21139),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7 月 25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AZ06(高保)20220007-11),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
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2022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208-690654924-05-G1),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无担保事项。2022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200000007),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已履行完毕。
2023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9761号),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2,50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4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300000018),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函4.46万美元。
202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AZ06(高保)20230009-11),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25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32173),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信用证2,000.00万元。
2023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信银石最高额保证合同(线下版)(3.0版,2023年).字第124754号),约定本公司为天津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无担保事项。
2022 年 8 月 8 日,谢志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津中银司授PL2022008西青-BZ),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8 月 22 日,谢志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12(高保2)20220105),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2022 年 9 月 5 日,谢志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200000008),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31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10 月 19 日,谢志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津银最高保字第BC-YL001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2月28日、2023年4月25日,谢志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BZ01、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01BZ01、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02BZ01),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三笔保证合同项下贷款9,996.00万元。
2023 年 2 月 21 日,谢志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1106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1,000.00万元,商票贴现4,000.00万元。
2023 年 5 月 20 日,谢志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2XY202301734201),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31日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信用证10,000.00万元,保函4,273.41万元。
2023 年 6 月21 日,谢志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DB601230054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信用证3,000.00万元。
2023 年 7 月 4 日,谢志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BC最高保2023004),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4,500.00万元,信用证1,000.00万元,保函525.40万元。
2023 年 8 月 15 日,谢志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12(高保2)20230049),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3,90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5 日,谢志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32164),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万元,信用证4,000.00万元。
2023 年 11 月 27 日,谢志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津银最保字第BCLY001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8.39 | 308.4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铁芜湖 | 55,975.31 | 1,679.26 | 13,372,685.17 | 401,180.56 |
应收账款 | 济南轨道 | 20,348,234.20 | 5,415,031.04 | 17,475,797.85 | 1,212,668.54 |
合同资产 | 济南轨道 | 3,208,661.00 | 481,299.15 | ||
应收账款 | 甘肃铁投 | 10,621,270.87 | 318,638.13 | 9,170,084.89 | 515,407.01 |
应收账款 | 宝坻板场 | 16,368,535.71 | 491,056.07 | 16,540,983.62 | 496,229.51 |
应收账款 | 安捷清远 | 72,319.87 | 2,169.60 | ||
应收账款 | 中电建 | 22,125,979.58 | 663,779.3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谢栋臣 | 131,993.79 | 90,702.05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8,084,000 | 19,963,660.00 | ||||||
技术人员 | 3,829,000 | 9,453,680.00 | ||||||
销售人员 | 5,601,000 | 13,836,300.00 | ||||||
合计 | 17,514,000 | 43,253,640.00 |
根据本公司在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 2023年2月10日为授予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489.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8元/股。
本公司共142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1,449.60万限制性股票(其中375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074.6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子价格为2.48元/股。本公司本次交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746,000.00元。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2023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315.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元/股。
本公司共93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30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子价格为2.42元/股。本公司本次交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18,000.00元。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
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对应的解锁日自授予日起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实际解锁数量应与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上述限制性股票在本公司业绩满足相应条件时,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业绩和激励对象价值贡献确定当期解锁比例。若未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于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成本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1,834,090.83元。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考核情况等后续信息确认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834,090.8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0,057,410.17 | |
技术人员 | 4,722,752.95 | |
销售人员 | 7,053,927.71 | |
合计 | 21,834,090.83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和已贴现未到期票据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票据金额100,382,759.6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贴现未到期票据金额763,900,040.74元。
(2)开出保函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余额人民币58,248,333.42元。
(3)远期结售汇
本公司为了规避汇率变动的影响,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交易确认书远期签约实质交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60.00万英镑办理了远期结汇申请,远期交割日为2024年1月5日。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 年保字第 06220003 号),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借款4,500.00万元。
2022 年 6 月 15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21139),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7 月 25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AZ06(高保)20220007-11),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208-690654924-05-G1),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无担保事项。
2022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200000007),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已履行完毕。
2023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9761号),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2,50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4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300000018),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函4.46万美元。
202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AZ06(高保)20230009-11),约定本公司为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25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32173),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信用证2,000.00万元。
2023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信银石最高额保证合同(线下版)(3.0版,2023年).字第124754号),约定本公司为天津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无担保事项。
2022 年 8 月 8 日,谢志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津中银司授PL2022008西青-BZ),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8 月 22 日,谢志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12(高保2)20220105),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9 月 5 日,谢志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2200000008),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各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31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
2022 年 10 月 19 日,谢志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津银最高保字第BC-YL001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履行完毕。2023 年 2 月 2 日、2023 年2月28日、2023年4月25日,谢志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BZ01、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01BZ01、HETO2220000142023010000001502BZ01),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三笔保证合同项下贷款9,996.00万元。
2023 年 2 月 21 日,谢志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1106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1,000.00万元,商票贴现4,000.00万元。
2023 年 5 月 20 日,谢志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2XY202301734201),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31日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信用证10,000.00万元,保函4,273.41万元。
2023 年 6 月21 日,谢志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DB601230054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信用证3,000.00万元。
2023 年 7 月 4 日,谢志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BC最高保2023004),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4,500.00万元,信用证1,000.00万元,保函525.40万元。
2023 年 8 月 15 日,谢志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J12(高保2)20230049),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承3,900.00万元。
2023 年 9 月 5 日,谢志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津(保证)20232164),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万元,信用证4,000.00万元。
2023 年 11 月 27 日,谢志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津银最保字第BCLY001号),约定谢志峰为本公司与后者签订《综合授信合同》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9,556,98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9,556,98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706,601,692.09 | 758,235,693.05 |
1年以内小计 | 706,601,692.09 | 758,235,693.05 |
1至2年 | 203,814,976.98 | 183,300,084.87 |
2至3年 | 54,790,200.89 | 61,643,590.16 |
3年以上 | 71,120,391.70 | 59,659,462.3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36,327,261.66 | 1,062,838,830.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934,920.36 | 0.86 | 8,934,920.36 | 100.00 | 0.00 | 8,468,286.72 | 0.8 | 8,468,286.72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8,934,920.36 | 0.86 | 8,934,920.36 | 100.00 | 0.00 | 8,468,286.72 | 0.8 | 8,468,286.72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7,392,341.30 | 99.14 | 138,662,350.10 | 13.50 | 888,729,991.20 | 1,054,370,543.66 | 99.20 | 129,143,016.57 | 12.25 | 925,227,527.0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37,775,041.55 | 90.49 | 138,662,350.10 | 14.79 | 799,112,691.45 | 950,635,956.70 | 89.44 | 129,143,016.57 | 13.58 | 821,492,940.13 |
关联方组合 | 89,617,299.75 | 8.65 | 89,617,299.75 | 103,734,586.96 | 9.76 | 103,734,586.96 | ||||
合计 | 1,036,327,261.66 | / | 147,597,270.46 | / | 888,729,991.20 | 1,062,838,830.38 | / | 137,611,303.29 | / | 925,227,527.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The General Company for Railways Construction(叙利亚) | 8,934,920.36 | 8,934,920.36 | 100.00 | 部分存在纠纷,且叙利亚局势紧张、外汇管制,回收风险较大 |
合计 | 8,934,920.36 | 8,934,920.3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16,984,392.34 | 18,509,531.77 | 3.00 |
1至2年 | 203,814,976.98 | 30,572,246.55 | 15.00 |
2至3年 | 54,790,200.89 | 27,395,100.44 | 50.00 |
3年以上 | 71,120,391.70 | 71,120,391.70 | 100.00 |
合计 | 946,709,961.91 | 147,597,270.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回的应收账款首先用于清偿早期的欠款当早期的欠款清偿完成后,再用于清偿随后的欠款,即依时间先后顺序,先清偿旧账再清偿新账,即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7,611,303.29 | 137,611,303.2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202,748.03 | 12,202,748.0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2,216,780.86 | 2,216,780.86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7,597,270.46 | 147,597,270.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37,611,303.29 | 12,202,748.03 | 2,216,780.86 | 147,597,270.46 | ||
合计 | 137,611,303.29 | 12,202,748.03 | 2,216,780.86 | 147,597,27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16,780.8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卓成管道有限公司 | 货款 | 1,062,638.12 | 债务人已被吊销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销 | 否 |
包头市图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货款 | 842,415.22 | 债务人已注销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销 | 否 |
合计 | / | 1,905,053.3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9,440,613.18 | 89,440,613.18 | 8.63 | ||
第二名 | 47,061,000.00 | 47,061,000.00 | 4.54 | 1,411,830.00 | |
第三名 | 45,521,584.41 | 45,521,584.41 | 4.39 | 5,412,742.08 | |
第四名 | 32,892,514.86 | 32,892,514.86 | 3.17 | 6,353,297.99 | |
第五名 | 22,853,321.76 | 22,853,321.76 | 2.21 | 895,811.01 | |
合计 | 237,769,034.21 | 237,769,034.21 | 22.94 | 14,073,681.0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62,401,023.46 | 469,680,681.34 |
合计 | 562,401,023.46 | 469,680,681.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552,694,456.52 | 459,507,197.94 |
1年以内小计 | 552,694,456.52 | 459,507,197.94 |
1至2年 | 8,372,619.00 | 10,386,763.00 |
2至3年 | 5,653,349.00 | 3,682,559.00 |
3年以上 | 10,905,248.44 | 9,144,326.7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77,625,672.96 | 482,720,846.6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项 | 544,799,999.37 | 442,955,709.54 |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 41,700.00 | 3,538,000.00 |
保证金 | 32,765,617.44 | 36,216,667.72 |
职工备用金 | 18,356.15 | 10,469.40 |
合计 | 577,625,672.96 | 482,720,846.6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040,165.32 | 13,040,165.3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84,484.18 | 2,184,484.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224,649.50 | 15,224,649.5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3,040,165.32 | 2,184,484.18 | 15,224,649.50 | |||
合计 | 13,040,165.32 | 2,184,484.18 | 15,224,649.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24,897,723.47 | 90.8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17,553,343.37 | 3.0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5,579,722.72 | 0.97 | 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3,741,125.14 |
第四名 | 2,150,000.00 | 0.37 | 保证金 | 1-2年 | 322,500.00 |
第五名 | 1,514,800.00 | 0.26 | 保证金 | 1-2年 | 227,220.00 |
合计 | 551,695,589.56 | 95.51 | / | / | 4,290,845.1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9,688,328.75 | 149,688,328.75 | 148,683,328.75 | 148,683,328.7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4,491,570.97 | 34,491,570.97 | 23,208,969.28 | 23,208,969.28 | ||
合计 | 184,179,899.72 | 184,179,899.72 | 171,892,298.03 | 171,892,298.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5,237,085.25 | 5,237,085.25 | ||||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34,440,000.00 | 34,440,000.00 | ||||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天津聚合碳基复材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智慧银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9,844,000.00 | 9,844,000.00 | ||||
天津隆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 | 97,243.50 | 97,243.50 | ||||
黄骅市银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0 | 105,000.00 | ||||
天津银龙鹏旭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承德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0 | 15,000.00 | |||
银龙欧亚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天津银龙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148,683,328.75 | 1,005,000.00 | 149,688,328.7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安捷清远 | 5,246,683.65 | 213,135.95 | 5,459,819.60 | ||||||||
陕硬 | 8,766,008.58 | 1,228,968.94 | 335,713.20 | 9,659,264.32 | |||||||
中电建 | 9,196,277.05 | 664,447.88 | 9,860,724.93 | ||||||||
河南铁投 | 10,000,000.00 | -488,237.88 | 9,511,762.12 | ||||||||
小计 | 23,208,969.28 | 10,000,000.00 | 1,618,314.89 | 335,713.20 | 34,491,570.97 | ||||||
合计 | 23,208,969.28 | 10,000,000.00 | 1,618,314.89 | 335,713.20 | 34,491,570.97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33,784,955.16 | 1,772,237,524.15 | 2,001,962,681.31 | 1,805,397,337.70 |
其他业务 | 159,638,441.02 | 143,970,840.19 | 140,004,137.67 | 119,410,990.72 |
合计 | 2,093,423,396.18 | 1,916,208,364.34 | 2,141,966,818.98 | 1,924,808,328.4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预应力-分部 | 轨道-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钢丝 | 691,844,303.79 | 608,042,924.49 | 691,844,303.79 | 608,042,924.49 | ||
钢绞线 | 1,190,632,565.13 | 1,120,075,032.39 | 1,190,632,565.13 | 1,120,075,032.39 | ||
钢棒 | 23,326,466.39 | 20,525,864.31 | 23,326,466.39 | 20,525,864.31 | ||
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销售及配套服务 | 27,981,619.85 | 23,593,702.96 | 27,981,619.85 | 23,593,702.96 | ||
其他 | 159,638,441.02 | 143,970,840.19 | 159,638,441.02 | 143,970,840.1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境内 | 2,060,850,324.19 | 1,890,561,746.73 | 27,981,619.85 | 23,593,702.96 | 2,088,831,944.04 | 1,914,155,449.69 |
境外 | 4,591,452.14 | 2,052,914.65 | 4,591,452.14 | 2,052,914.65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合计 | 2,065,441,776.33 | 1,892,614,661.38 | 27,981,619.85 | 23,593,702.96 | 2,093,423,396.18 | 1,916,208,36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4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18,314.89 | 1,707,621.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10.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619,625.58 | 18,107,621.1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847.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70,487.7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44.74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143.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08,489.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6,445.70 | |
合计 | 1,957,906.7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6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7 | 0.20 | 0.2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谢志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6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