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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达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方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哲男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二、其他披露事项"中"(二)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格林达、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格林达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格林达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格林达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电化集团、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凯恒电子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康达源投资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贝尔投资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司
绿生投资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合投资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生投资杭州合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绿元投资杭州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兆恒工程杭州兆恒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临江热电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集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华星光电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天马微电子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韩国LG集团韩国LG集团下属的LG显示公司(LG Display)(简称“LGD”)、LG化学公司(LG CHEM,LTD.)(简称“LGC”)
中电熊猫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湿电子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的一种,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可分为通用和功能两种类型。其被广泛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领域,一般具有超净高纯的特性。
显影液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在光刻工艺中将可溶解的光刻胶溶解掉。
正胶显影液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将正性光刻胶的曝光区域溶解掉,如TMAH显影液(以四甲基氢氧化铵为主成分)。
负胶显影液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将负性光刻胶的未曝光区域溶解掉,如CF显影液(以氢氧化钾为主成分)。
蚀刻液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借助化学反应除去基板表面的固体物质。
剥离液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除去金属电镀、蚀刻加工完成后的光刻胶及其他残留物质。
稀释液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除去涂光刻胶过程留在边缘的光刻胶,主要组成物: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单甲醚醋
酸酯、醋酸丁酯等。
清洗液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用于清洗基板表面的尘埃颗粒及有机污染物等。
TMAH、四甲基氢氧化铵无色结晶(常含结晶水),极易吸潮,有一定的氨气味,具有强碱性,在空气中能迅速吸收二氧化碳,形成碳酸盐,为有机强碱,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TMAH显影液以四甲基氢氧化铵为主成分,配以适量的表面活性剂,系正胶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溶解正性光刻胶的曝光区域。
CF显影液以氢氧化钾、表面活性剂为主成分的显影液,系负胶显影液的一种,主要用于溶解负性光刻胶的未曝光部分。
铝蚀刻液磷酸、硝酸、醋酸按照一定配比混合,配以适量的添加剂,主要用于除去未受光刻胶保护的金属层(如铝、钼、镍等)。
BOE蚀刻液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由氢氟酸与水或氟化铵与水混合而成,主要用于硅表面蚀刻和清洗。
SEMI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协会(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1975年成立,其化学试剂标准委员会是专门制定、规范超净高纯试剂的国际统一标准—SEMI标准。
LCD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工作原理是利用液晶的物理特性,即在不同电压下呈现不同的光特性,以显示出相应的图像。
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显示技术具有自发光、广视角、几乎无穷高的对比度、较低耗电、极高反应速度等优点。
超高清国际电信联盟最新批准的信息显示”4K(3840×2160像素)及以上分辨率”的正式名称,也适用于”8K分辨率(7680×4320像素)”。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格林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Hangzhou Greenda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Greend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华
联系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电话0571-86630720
传真0571-82202386
电子信箱xh@greendachem.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1228
公司办公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1228
公司网址http://www.greendachem.com
电子信箱xh@greendachem.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格林达603931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64,095,679.02269,582,038.65-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58,739.5853,320,762.37-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54,655.2650,381,143.38-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20,120.8089,195,540.44-26.7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1,803,251.69522,978,028.925.51
总资产701,642,929.17684,720,079.862.4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70-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0.70-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66-1.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811.38减少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210.75减少1.5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26,009.9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649.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343,574.82
合计1,904,084.32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集中于显示面板领域,占比约95%,其他领域市场占比5%左右。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达到SEMI G4等级,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会根据要求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再进行交货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材料采购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市场部、生产部、质保部予以配合。采购主要运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相应采购,在满足生产所需前提下,实行低库存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在供应商选择与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采购部根据需求部门要求进行供应商信息收集及初步审核后,递交供应商信息至需求部门确认后,再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相关信息给供应商评估小组评估,通过评估小组确认后再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重要物料,公司一般会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同时,公司会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复评通过方可继续作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公司严格按照“以产定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部门会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原料需求组织物料采购。公司对于主要原材料以招标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每月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邀标通知,各合格供应商向企业提供报价,采购部将报价汇总为招标比价表,由采购部、生产部、质保部、财务部及公司高管组成的招标评价组确定中标单位及数量,然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合法合规、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1)生产计划制定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每年市场部会根据历史销售数据、现有订单、未来市场预测情况等制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确认。生产部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对生产能力、生产安排做初步确认。每月下旬市场部会根据销售订单制定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生产流程

公司具体生产管理流程如下:

注:SOP指标准作业程序;OOT指的实验数据超过预期标准的结果偏差;OOS指的是检验结果的偏差;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创新,实现了TMAH显影液的技术突破,打破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产品不仅实现替代进口,还远销韩国、日本及中国台湾等地区。公司产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在确保销售价格体现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产品市场需求、竞争格局、运输方式和距离等情况,在保证一定毛利率的基础上,参考客户额外要求及回款期限等因素确定销售价格。

(1)内销模式

公司内销一般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主要客户基本涵盖了国内各大面板生产厂商。公司主要通过网络推广、参加展会及销售人员登门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

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一般需要经历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生产、售后服务评价等环节的认证。产品认证周期很长。故下游企业为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供应,降低转换成本,一旦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客户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常与客户会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客户根据生产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完成销售。

(2)外销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与国外贸易商合作,实现产品最终销往终端客户。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销售。

①市场开拓、外销计划制定流程

公司由总经理领导市场部负责海外销售。每年市场部会基于公司总体的营销策略,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来年的采购需求,以及分析海外历史销售业绩等制定年度的海外销售计划。同时,市场部会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每月销售计划,并提供生产部以制定相关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活动。

②产品报价与合同签订流程

公司与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部分国外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每月外销客户一般会根据自身需求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会组织相应人员对客户订单数量、金额、价格、交货条件等进行评审,审批通过后再与客户签订订单。

③产品销售与发货流程

公司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与相关部门衔接,准备相应质量、规格的产品。生产部会根据库存、生产安排,通知市场部准备必要的单证、文件资料,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发货。在报关离港运出并取得提单后,财务部据此确认外销收入及应收账款。

④销售货款结算流程

销售货款结算信用期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定。结算方式分为信用证结算和电汇结算两种,其中电汇结算是公司最主要的结算方式。相关人员在接收银行收汇通知后,与财务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登记相关收汇时间、金额等信息。公司财务部每月会统计产品销售、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回款情况,确认客户的货款支付情况,并及时与市场部相关人员沟通,以确保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回款。

4、定制OEM业务模式

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或获取客户需求后, 通过公司内部评估,对于部分产品选择专业制造商,按照公司的品质控制要求进行定制生产。公司定制OEM业务模式流程图如下:

公司会对湿电子化学品定制OEM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全方位评审,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和控制、生产制造和物流运输等均有涉及,从而保证供应商的湿电子化学品的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自主研发掌握多项专利技术,设有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级TMAH显影液制备工艺,实现了技术突破,填补国内空白。公司曾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2015年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2017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卓越贡献奖”、“2017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协同开发奖”、“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电子化工材料专业十强”等多项殊荣。

公司作为湿电子化学品国产化企业,自主创新研发的核心产品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显影液)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该产品不仅实现了替代进口,还外销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在显示面板应用领域中,该产品得到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成功导入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大型面板企业。

在TMAH显影液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发其他配套产品,并已取得良好的成绩。公司相继开发、掌握铝蚀刻液、铜蚀刻液、清洗液、稀释液等新产品技术,且部分产品已量产,并向下游客户配套供应。

3、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

(2)下游市场发展迅速,湿电子化学品需求大幅增加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家电、智能终端市场需求旺盛。同时,随着环保观念的加强,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备受关注。终端市场需求加大使得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飞速发展,也带动了湿电子化学品行业的发展。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20年的专注,使得企业在生产工艺、产品服务、客户资源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具备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1)生产工艺方面

①自主研发整套工艺设备,掌握核心生产技术

2004年,公司自主研发了国内第一套显示面板用TMAH显影液工业化生产线,填补了国内空白。该电子级TMAH显影液项目荣获“国家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示范项目”等荣誉。该生产线采用过程控制提纯技术、特殊电解阳极的研制、特种离子交换膜、高精度的过程浓度在线检测控制技术和专用的表面活性剂等一系列领先制造工艺方法,确保产成品能稳定达到电子级纯度要求。

②循环、环保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电子级TMAH显影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有氯化物电解法和碳酸盐电解法两种。与氯化物电解法比较,公司研发的碳酸盐电解法更环保。该工艺电解过程无氯气产生,避免了氯气对离子膜与电极的腐蚀,有效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而且产品氯离子含量低,产品稳定性、质量均更为出众。本公司开发的碳酸盐电解工艺技术,合成过程产生的甲醇全部回收循环利用,冷却用水循环利用,工艺过程循环、环保,产品绿色。

③强大的研发能力奠定企业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拥有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和杭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材料和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技术委员会电子化学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单位。截至目前,公司拥有5项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负责或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和4项团体标准。

公司拥有优异可靠高效的研发团队,辅以多年来持续投入的研发资金,促使公司在产品技术提升、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也使得公司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产品服务方面

①严格的品控管理确保优质产品

公司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配备了满足ppb、ppt等级要求的精密检验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均为先进高精度仪器,其中包括ICP-MS(等离子质谱仪)、液体颗粒检测仪、ICP-OES(原子发射光谱仪)、IC(离子色谱仪)、GC(高精度气相色谱仪)等。可实现对高纯电子化学品中的非金属离子、金属离子、颗粒等杂质的检测。严格的品控管理有效确保了产品品质。

②优质产品助力公司获客户青睐

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主要应用于下游企业光刻生产工艺中,是下游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关键耗材。因而,下游企业对供应商会有严格的审查程序。一般需要经过现场考察、送样检验、技术研讨、需求回馈、技术改进、小批试做、批量试做、售后服务评价等众多环节的认证,只有通过认证后方可进入下游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2004年,公司TMAH显影液实现技术突破,成功实现量产。经过多年来持续技术提升,公司已能稳定、批量向下游客户供应高品质TMAH显影液。优质的产品最终进入了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面板制造企业。

③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

湿电子化学品是精细化工与电子信息行业交叉的领域,专业性强,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行业内素有“一代产品、一代材料”之说,下游行业更新换代速度快,这就要求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具备极强的配套研发能力。公司紧跟行业行发展,不断提升、改进生产工艺,从而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生产工艺需求。同时,除TMAH显影液外,公司还与客户进行联合开发,配套研发出蚀刻液、CF显影液、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一系列产品,实现湿电子化学品整体配套,大幅增强客户粘性。2018年3月,公司荣获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颁发的“2017年度中国显示产业链协同开发奖”。

(3)客户资源方面

多年来,公司持续进行工艺改进、产品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通过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突出的产品优势,公司获得客户认可,开拓并维系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构建了优质的业务平台,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客户均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成功进入优秀客户的供应链是公司技术实力、产品优质的体现,也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客户基础。目前,公司产品终端使用客户为京东方集团、韩国LG集团、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中电熊猫等。

(4)运营管理方面

专业、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结构稳定、风格稳健,强调长期可持续发展,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在核心管理层的带领下快速发展。

公司配备了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营销团队和生产技术团队。公司管理层大多拥有超过10年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工作经验,凭借多年的湿电子化学品研究、生产、管理经验,引导着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网络建设、客户服务等工作。公司亦拥有一支稳定的中层管理队伍,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此同时,公司还自主培养了专业技术研发队伍,建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公司的订单、销售等经营情况正常,中国和韩国两个显示面板产业聚集地区属于较早爆发疫情地区,目前疫情已经得到了基本控制,故因疫情导致下游显示面板企业停工从而影响公司销售的风险已经较小;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可能对终端电子产品消费市场需求形成暂时的不利影响,推迟部分电子产品的需求,但是并未改变需求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且随着疫情对未来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对视频会议、在线视频教育等需求的提升,甚至会提升对显示面板的市场需求。预计下半年下游显示面板、半导体IC产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为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整体持续向好,行业的向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09.5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5.8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3%。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略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主要由营业收入规模小幅下降所致。2019年下半年起韩国主要显示面板生产商关闭韩国地区的LCD产线,公司出口销售相应出现了即时下降,而因其在中国境内新建成的产线尚处爬坡期,公司对其销售的增长需随其产能逐步释放而分阶段增长。因此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整体规模因上述韩国主要显示面板生产商需求的暂时性下降相应出现小幅下降。随着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在中国新建的产线产量爬坡需求逐步释放,公司对该类企业销售规模逐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对国内显示面板生产商的销售规模,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2019年下半年环比已经恢复了增长态势。公司因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产能地区间转移,对公司产品需求暂时下降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2020年第二季度起公司对韩国显示面板企业在中国境内产线TMAH显影液供应量持续增加,公司根据产线爬坡进度和客户沟通情况估计,预计后期供货量有望进一步增加;2020年5月公司成功将TMAH显影液导入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显示面板产线并在6月开始批量供应;2020年6月公司成功将TMAH显影液导入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2020年上半年业绩小幅下滑的原因为暂时性事项所致,公司受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产能地区间转移,对公司产品需求暂时下降的不利影响已经结束,目前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消除,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暂时性下降已经得到了扭转,较2019年下半年环比已经恢复了增长态势

因此,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64,095,679.02269,582,038.65-2.04
营业成本178,062,817.70160,060,258.4911.25
销售费用6,147,622.7928,990,163.43-78.79
管理费用8,446,747.589,793,505.93-13.75
财务费用-505,868.061,167,771.16-143.32
研发费用10,706,334.278,823,853.722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20,120.8089,195,540.44-26.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1,131.18-36,001,761.54-8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93,115.58-21,577,246.6571.9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国外客户产能地区间转移的影响,出口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整体变动不大。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费用调至营业成本列报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费用调至营业成本列报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相应差旅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较上年同期上升,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金额增加所致。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50,000.000.01297,346.260.04-83.18本期应收票据较少
应收款项融资218,707.650.03-100.00本期末无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11,615.870.24585,156.860.09192.51主要为预付货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011,349.000.142,186,863.880.32-53.75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结算所致
预收款项72,388.560.01-100.00本期末无预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347,401.900.05917,269.110.13-62.13主要为保证金退回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投资额报告期初投资额变动比例(100%)
14,338,273.9414,712,448.56-2.54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报告期末投资额报告期初投资额变动比例(100%)
凯恒电子14,338,273.9414,712,448.56-2.54
合计14,338,273.9414,712,448.56-2.54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无法预知未来技术更新的风险

湿电子化学品位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无论是湿电子化学品的产品类型还是技术革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下游行业的生产需求。公司的产品可应用于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新兴领域,且自“十二五”期间以来,上述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加快。若公司无法及时预知下游市场产品类型或技术革新,则公司在产品研发、客户积累等方面将滞后于市场,无法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湿电子化学品产品、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虽然公司已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日常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管理,

但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厂区或在建生产线所在区域周边其他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人员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区域内所有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排查等监管措施,甚至调整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精制提纯、合成、电解及混配工艺,生产过程存在少量“三废”污染物的排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投入充足的环保资金,以保障公司的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但随着社会对环境治理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规范经营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会不断增加;同时,若因公司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原因产生环保事故,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需原材料大多属于产量充足、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化工产品,可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但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环保管控趋严,原材料价格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以上风险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02-28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04-30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所以相关信息未在指定媒体披露。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0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00
每10股转增数(股)0.0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备注1备注1备注1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备注2备注2备注2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备注3备注3备注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4备注4备注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5备注5备注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6备注6备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7备注7备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8备注8备注8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股份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实际控制人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方伟华、尹云舰、任姝敏、施珂、蒋哲男承诺: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招有、蒋慧儿、方伟华、尹云舰、任姝敏、蔡江瑞、施珂、蒋哲男、徐华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四)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公司股东绿生投资、聚合投资、金贝尔投资、康达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备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等7名自然人及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公司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3、持股5%以上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本企业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为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技术、

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以上承诺,与发行人产生有关同业竞争情形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如发行人因同业竞争情形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发行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发行人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

备注3: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与格林达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格林达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尽量减少与格林达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格林达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格林达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格林达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格林达及格林达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公司将在格林达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格林达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的赔偿。

②本公司应配合格林达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2、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发行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单位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暂扣其应向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支付的分红,直至本人支付全部赔偿。

②本人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3、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格林达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该等关联交易一方面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格林达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如有),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企业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如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企业将在公司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企业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公司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作为本企业应支付的赔偿。

②本企业应配合公司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不再持有格林达股份之日止。”

备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

1、本公司/本人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根据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公司/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持股5%以上股东聚合投资及绿生投资承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根据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企业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备注5: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实施程序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自上市三年内,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情形时,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份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1、公司回购股份

(1)在符合届时回购公司股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2)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回购公司股票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在董事会表决时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及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公司单次回购公司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5)公司在履行其回购义务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如各方最终确定公司控股股东需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则控股股东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控股股东在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在60个交易日内增持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4)在公司因法律、法规等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法律法规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应履行其承诺,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5)如公司未能履行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应敦促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控股股东采取相关敦促措施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未履行其承诺,则控股股东应通过增持的方式代其履行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如各方最终确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则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稳定股份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公司董事、高管不因离职而放弃履行该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在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承诺:

在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发行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份分红,直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暂停在发行人处获得当年应得薪酬,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发行人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备注6: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4、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回购时发行人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4、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蔡江瑞、胡永强、陈浙、徐华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应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备注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相关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格林达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提升资产质量,提高公司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同时,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市场的战略布局。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将保证或尽最大努力促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本人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致歉。

备注8: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4、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公司/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4月30日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十二、5。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精制提纯、合成、电解及混配工艺,生产过程存在少量“三废”污染物的排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完整的安全及环保作业标准,并持续投入充足的环保资金,以保障公司的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在生产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公司生产项目投产均通过专业部门的环境评估,“三废”处理得当,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目前,公司已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3。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2020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公司首发上市后增加股本2545.39万股,总股本变为10181.55万股,若按照该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变为0.51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51元,每股净资产为5.42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电化集团42,885,63656.1642,885,636境内非国有法人
聚合投资21,639,60828.3421,639,608境内非国有法人
绿生投资5,453,0207.145,453,020境内非国有法人
金贝尔投资3,332,6864.363,332,686境内非国有法人
康达源投资2,670,2073.502,670,207境内非国有法人
尹云舰380,4430.50380,443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①电化集团与绿生投资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②聚合投资持有电化集团26.92%股权;③尹云舰通过持有合生投资0.98%出资额间接持有电化集团0.06%股权,通过合生投资及绿元投资间接持有绿生投资6.31%出资额。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电化集团42,885,6362023-08-20首发限售36个月
2聚合投资21,639,6082021-08-20首发限售12个月
3绿生投资5,453,0202021-08-20首发限售12个月
4金贝尔投资3,332,6862021-08-20首发限售12个月
5康达源投资2,670,2072021-08-20首发限售12个月
6尹云舰380,4432021-08-20首发限售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①电化集团与绿生投资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②聚合投资持有电化集团26.92%股权;③尹云舰通过持有合生投资0.98%出资额间接持有电化集团0.06%股权,通过合生投资及绿元投资间接持有绿生投资6.31%出资额。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84,953,448.67163,082,266.5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50,000.00297,346.26
应收账款七、5130,398,116.70124,208,021.05
应收款项融资七、6218,707.65
预付款项七、71,711,615.87585,156.8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941,475.571,160,780.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41,360,871.7849,178,725.0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3,929,044.634,191,530.27
流动资产合计363,344,573.22342,922,534.1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4,338,273.9414,712,448.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74,697,394.88179,289,879.21
在建工程七、2267,015,658.8663,801,578.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77,407,754.4478,374,137.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3,827,924.833,432,638.4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011,349.002,186,863.88
非流动资产合计338,298,355.95341,797,545.75
资产总计701,642,929.17684,720,079.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42,079,500.0052,557,16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85,813,386.3382,981,983.80
预收款项七、3772,388.56
合同负债七、3857,505.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6,446,399.719,088,378.91
应交税费七、407,494,193.657,793,495.45
其他应付款七、41347,401.90917,269.11
其中:应付利息50,097.6064,085.11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42,238,386.99153,410,675.8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7,601,290.498,331,375.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601,290.498,331,375.11
负债合计149,839,677.48161,742,050.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76,361,600.0076,36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35,233,293.36235,233,293.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5829,442,012.9027,375,529.71
盈余公积七、5924,700,336.4924,700,336.4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86,066,008.94159,307,269.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51,803,251.69522,978,028.9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51,803,251.69522,978,028.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01,642,929.17684,720,079.86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0,526,538.18159,581,556.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2,446.26
应收账款十七、1130,057,900.23123,648,171.05
应收款项融资68,707.65
预付款项1,642,171.31482,861.85
其他应收款十七、295,168,323.9194,672,728.5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7,581,539.2346,718,467.9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15,189.482,742,562.73
流动资产合计447,591,662.34428,067,502.5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76,338,273.9476,712,448.5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4,456,764.05116,022,708.64
在建工程22,586,581.5619,771,297.2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5,560,845.3046,177,922.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318,005.211,366,57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58,000.001,309,514.88
非流动资产合计260,418,470.06261,360,463.47
资产总计708,010,132.40689,427,965.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79,500.0052,557,16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81,276,582.8079,127,279.36
预收款项72,388.56
合同负债57,505.40
应付职工薪酬5,907,917.188,376,799.04
应交税费7,242,751.117,421,248.97
其他应付款335,274.10885,007.11
其中:应付利息50,097.6064,085.11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36,899,530.59148,439,883.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76,106.381,352,212.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76,106.381,352,212.66
负债合计137,575,636.97149,792,095.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76,361,600.0076,36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35,233,293.36235,233,293.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28,250,461.7526,037,612.09
盈余公积24,700,336.4924,700,336.49
未分配利润205,888,803.83177,303,028.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70,434,495.43539,635,870.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08,010,132.40689,427,965.99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64,095,679.02269,582,038.6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264,095,679.02269,582,038.6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05,271,672.19210,374,488.14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78,062,817.70160,060,258.4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414,017.911,538,935.41
销售费用七、636,147,622.7928,990,163.43
管理费用七、648,446,747.589,793,505.93
研发费用七、6510,706,334.278,823,853.72
财务费用七、66-505,868.061,167,771.16
其中:利息费用1,093,208.071,245,807.83
利息收入834,899.11411,580.91
加:其他收益七、672,226,009.952,648,443.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750,957.6987,530.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0,957.69245,884.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727,727.7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341,978.10-581,759.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957,080.9962,089,493.62
加:营业外收入七、7424,351.808,873.0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702.6125,569.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978,730.1862,072,797.49
减:所得税费用七、768,219,990.608,752,035.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58,739.5853,320,762.3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58,739.5853,320,762.3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758,739.5853,320,762.3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1,758,739.5853,320,762.3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1,758,739.5853,320,762.3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0.70

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268,247,825.28272,891,248.26
减:营业成本十七、4182,152,243.94164,837,281.36
税金及附加1,951,756.761,167,405.80
销售费用6,147,622.7928,990,163.43
管理费用6,636,559.118,228,686.58
研发费用10,701,640.768,999,643.00
财务费用-504,747.011,173,298.20
其中:利息费用1,093,208.071,245,807.83
利息收入829,695.14401,177.87
加:其他收益2,165,804.422,594,465.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750,957.6987,530.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0,957.69245,884.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7,727.7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52,328.32-540,456.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225,267.3462,364,037.61
加:营业外收入24,351.808,873.00
减:营业外支出25,381.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249,619.1462,347,529.48
减:所得税费用8,663,843.668,625,741.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585,775.4853,721,788.0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585,775.4853,721,788.0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3,585,775.4853,721,788.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6,443,225.60294,568,768.2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081,626.309,125,068.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448,124.949,322,090.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972,976.84313,015,927.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0,616,004.05155,421,725.6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910,277.3516,767,659.43
支付的各项税费15,662,001.1714,212,367.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464,573.4737,418,634.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4,652,856.04223,820,38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20,120.8089,195,54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161,131.1835,712,251.63
投资支付的现金309,509.91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61,131.1836,021,761.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1,131.18-36,001,761.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11,111,81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00.0011,111,8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685,920.0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107,195.5826,214,056.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00,000.001,4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093,115.5832,689,05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93,115.58-21,577,246.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805,308.06-219,276.88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71,182.1031,397,255.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3,082,266.57131,587,385.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953,448.67162,984,640.80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2,294,520.39293,613,958.92
收到的税费返还1,081,626.309,125,068.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7,276.589,311,68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793,423.27312,050,715.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8,406,918.99154,255,363.9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86,357.0715,408,968.59
支付的各项税费15,141,648.4713,841,043.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52,075.9636,700,058.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987,000.49220,205,43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06,422.7891,845,280.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94,318.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4,318.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73,633.5933,962,352.12
投资支付的现金12,309,509.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00.001,3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73,633.5947,621,86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7,573,633.59-45,107,543.1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11,111,81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00.0011,111,8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685,920.0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107,195.5826,214,056.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1,4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093,115.5832,689,056.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93,115.58-21,577,246.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05,308.06-219,276.8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44,981.6724,941,214.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9,581,556.51126,654,913.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0,526,538.18151,596,127.74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7,375,529.7124,700,336.49159,307,269.36522,978,028.92522,978,028.9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7,375,529.7124,700,336.49159,307,269.36522,978,028.92522,978,028.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66,483.1926,758,739.5828,825,222.7728,825,22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51,758,739.5851,758,739.5851,758,739.5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2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25,000,000.00-25,000,000.00-25,000,000.00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066,483.192,066,483.192,066,483.19
1.本期提取3,095,164.743,095,164.743,095,164.74
2.本期使用1,028,681.551,028,681.551,028,681.5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9,442,012.9024,700,336.49186,066,008.94551,803,251.69551,803,251.69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3,937,695.8514,063,586.2791,202,850.54440,799,026.02440,799,026.02
加:会计政策变更125,753.591,138,285.281,264,038.871,264,038.8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3,937,695.8514,189,339.8692,341,135.82442,063,064.89442,063,064.89
三、本1,973,952.0828,320,762.3730,294,714.4530,294,714.45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3,320,762.3753,320,762.3753,320,762.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2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25,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973,952.081,973,952.081,973,952.08
1.本期提取3,100,623.783,100,623.783,100,623.78
2.本期使用1,126,671.701,126,671.701,126,671.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5,911,647.9314,189,339.86120,661,898.19472,357,779.34472,357,779.34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6,037,612.0924,700,336.49177,303,028.35539,635,870.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6,037,612.0924,700,336.49177,303,028.35539,635,870.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12,849.6628,585,775.4830,798,625.14
(一)综合收益总额53,585,775.4853,585,775.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212,849.662,212,849.66
1.本期提取2,761,714.562,761,714.56
2.本期使用548,864.90548,864.9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8,250,461.7524,700,336.49205,888,803.83570,434,495.43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库存股他综合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2,827,585.3114,063,586.27106,572,276.44455,058,341.38
加:会计政策变更125,753.591,131,782.251,257,535.8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2,827,585.3114,189,339.86107,704,058.69456,315,877.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65,799.1428,721,788.0330,487,587.17
(一)综合收益总额53,721,788.0353,721,788.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000,000.00-25,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765,799.141,765,799.14
1.本期提取2,711,981.292,711,981.29
2.本期使用946,182.15946,182.1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6,361,600.00235,233,293.3624,593,384.4514,189,339.86136,425,846.72486,803,464.39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哲男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哲男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位于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法定代表人为方伟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5.3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8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0181.55万股,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级(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30%三甲胺水溶液,回收:甲醇。(生产场地按许可证核定的地址生产),上述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期末,本公司拥有合肥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林达”)、鄂尔多斯市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格林达”)、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以下简称“四川格林达”)3家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所处化学品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湿电子化学品。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胡永强、蔡江瑞、陈浙和徐华等七名自然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鄂尔多斯格林达
合肥格林达
四川格林达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5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本期无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

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信用风险较低的国内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海外企业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内关联方

?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出口退税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减值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

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系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50年直线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38。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集团国内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其对相关产品验货签收后确认,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本集团国外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按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调增“合同负债”期末余额57,505.40元; 2、调减“预收款项”期末余额57,505.40元; 3、调增“营业成本”本期列报
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金额23,110,114.94元; 4、调减“销售费用”本期列报金额23,110,114.94元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无累积影响数的影响。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合肥格林达25
鄂尔多斯格林达25
四川格林达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2017年11月13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2808),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本公司2020年-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申请中,公司2020年1-6月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川格林达公司2020年1-6月执行上述政策。

(2)增值税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0,779.7518,790.98
银行存款184,932,668.92163,063,475.59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84,953,448.67163,082,266.5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0,000.00297,346.26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0,000.00297,346.26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936,926.41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936,926.41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34,605,799.78
1至2年
2至3年2,800.00
3至4年2,980,101.80
4至5年33,600.00
5年以上886,744.56
合计138,509,046.1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83,943.652.373,283,943.65100.003,283,943.652.493,283,943.65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5,225,102.4997.634,826,985.793.57130,398,116.70128,701,043.7297.514,493,022.673.49124,208,021.05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5,225,102.4997.634,826,985.793.57130,398,116.70128,701,043.7297.514,493,022.673.49124,208,021.05
合计138,509,046.14/8,110,929.44/130,398,116.70131,984,987.37/7,776,966.32/124,208,021.0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2,078,631.002,078,63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1,205,312.651,205,312.6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283,943.653,283,943.65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4,605,799.784,208,018.473.13
2-3年2,800.002,464.6188.02
3年以上616,502.71616,502.71100.00
合计135,225,102.494,826,985.793.5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7,776,966.32333,963.128,110,929.44
合计7,776,966.32333,963.128,110,929.4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公司一17,280,829.1912.48518,424.88
公司二13,030,143.419.41390,904.30
公司三10,717,869.207.74321,536.08
公司四9,711,380.887.01291,341.43
公司五8,388,234.886.06251,647.05
合 计59,128,457.5642.701,773,853.74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218,707.65
合计218,707.65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711,615.87100.00585,156.86100.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711,615.87100.00585,156.86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公司一1,102,660.0064.42
公司二186,649.1610.90
公司三90,000.005.26
公司四56,115.603.28
公司五39,089.542.28
合 计1,474,514.3086.1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41,475.571,160,780.43
合计941,475.571,160,780.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946,247.92
1至2年9,779.00
2至3年35,00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991,026.92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412,877.14
保证金945,134.44743,000.00
其他45,892.4846,439.66
合计991,026.921,202,316.80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1,536.3741,536.37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41,536.3741,536.37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014.988,014.9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49,551.3549,551.3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41,536.378,014.9849,551.35
合计41,536.378,014.9849,551.3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司一保证金700,0001年以内70.6335,000
公司二押金200,0001年以内20.1810,000
公司三其他43,767.171年以内4.422,188.36
公司四保证金35,0002-3年3.531,750
公司五保证金5,0001-2年0.5250
合计/983,767.17/99.2649,188.36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5,026,177.0915,026,177.0917,707,235.1017,707,235.10
在产品3,120,167.083,120,167.083,139,987.043,139,987.04
库存商品20,063,723.9220,063,723.9223,281,405.7823,281,405.7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包装物696,237.52696,237.52641,079.61641,079.61
发出商品2,454,566.172,454,566.174,409,017.494,409,017.49
合计41,360,871.7841,360,871.7849,178,725.0249,178,725.02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1,313,609.421,448,721.81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336,807.2
上市中介费2,615,189.482,405,755.53
其他245.73245.73
合计3,929,044.634,191,530.27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凯恒电子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小计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合计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74,697,394.88179,289,879.2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74,697,394.88179,289,879.21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7,213,551.54216,810,971.312,221,715.784,486,554.01320,732,792.64
2.本期增加金额5,844,247.775,752.215,849,999.98
(1)购置3,708,849.585,752.213,714,601.79
(2)在建工程转入2,135,398.192,135,398.1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97,213,551.54222,655,219.082,221,715.784,492,306.22326,582,792.6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620,588.72123,367,554.031,902,832.573,551,938.11141,442,913.43
2.本期增加金额2,353,838.207,722,502.4551,426.15314,717.5110,442,484.31
(1)计提2,353,838.207,722,502.4551,426.15314,717.5110,442,484.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4,974,426.92131,090,056.481,954,258.723,866,655.62151,885,397.7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2,239,124.6291,565,162.60267,457.06625,650.60174,697,394.88
2.期初账面价值84,592,962.8293,443,417.28318,883.21934,615.90179,289,879.2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厂房21,750,288.90正在办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65,313,132.4463,662,093.25
工程物资1,702,526.42139,484.96
合计67,015,658.8663,801,578.21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43,958,982.9643,958,982.9643,616,790.3743,616,790.37
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20,884,055.1420,884,055.1419,631,812.3219,631,812.32
四川电子化学品项目470,094.34470,094.34413,490.56413,490.56
合计65,313,132.4465,313,132.4463,662,093.2563,662,093.2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77,000,00043,616,790.37342,192.5943,958,982.9657.2757自筹
杭州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145,210,00019,631,812.323,387,641.012,135,398.1920,884,055.1474.2574自筹
四川电子化学品项目302,049,247.5413,490.5656,603.78470,094.340.160.16自筹及募集资金
合计524,259,247.563,662,093.253,786,437.382,135,398.1965,313,132.44////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1,702,526.421,702,526.42139,484.96139,484.96
合计1,702,526.421,702,526.42139,484.96139,484.96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3,679,682.4883,679,682.4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3,679,682.4883,679,682.4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305,545.065,305,545.06
2.本期增加金额966,382.98966,382.98
(1)计提966,382.98966,382.9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271,928.046,271,928.0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7,407,754.4477,407,754.44
2.期初账面价值78,374,137.4278,374,137.4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122,368.971,219,532.747,781,166.341,169,464.9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5,502,720.401,375,680.103,662,204.15915,551.04
递延收益5,201,290.491,232,711.995,931,375.111,347,622.51
合计18,826,379.863,827,924.8317,374,745.603,432,638.4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38,111.822,437,336.35
可抵扣亏损5,301,686.434,940,968.83
合计7,739,798.257,378,305.1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9年
2020年1,397,062.631,397,062.63
2021年
2022年1,310,953.761,310,953.76
2023年1,716,988.291,716,988.29
2024年515,964.15515,964.15
2025年360,717.60
合计5,301,686.434,940,968.8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1,011,349.001,011,349.002,186,863.882,186,863.88
合计1,011,349.001,011,349.002,186,863.882,186,863.88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42,079,500.0052,557,160.00
信用借款
合计42,079,500.0052,557,16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经营性款项58,213,156.8957,397,248.42
工程设备款27,600,229.4425,584,735.38
合计85,813,386.3382,981,983.8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公司一3,361,072.57尚未结算
公司二1,342,075.48尚未结算
合计4,703,148.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72,388.56
合计72,388.5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57,505.40
合计57,505.4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731,522.9214,194,808.4816,654,276.696,272,054.7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56,855.99201,365.08383,876.07174,345.0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088,378.9114,396,173.5617,038,152.766,446,399.7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536,131.6811,505,818.2313,894,082.024,147,867.89
二、职工福利费764,925.75764,925.75
三、社会保险费330,816.44537,750.04615,030.93253,535.55
其中:医疗保险费292,426.77516,639.61590,153.98218,912.4
工伤保险费5,067.264,207.127,973.641,300.74
生育保险费33,322.4116,903.3116,903.3133,322.41
四、住房公积金62,393978,158989,78750,76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02,181.80408,156.46390,450.991,819,887.2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8,731,522.9214,194,808.4816,654,276.696,272,054.7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45,982.25194,517.03370,660.94169,838.34
2、失业保险费10,873.746,848.0513,215.134,506.6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56,855.99201,365.08383,876.07174,345.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701,245.7435,439.90
企业所得税4,811,729.796,786,232.61
个人所得税22,736.8063,806.26
城市维护建设税219,744.39306,563.59
教育费附加94,176.16131,384.39
地方教育费附加62,784.1187,589.59
土地使用税229,882.50195,486.62
房产税349,988.58185,398.96
其他1,905.581,593.53
合计7,494,193.657,793,495.4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50,097.6064,085.1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97,304.30853,184.00
合计347,401.90917,269.11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50,097.6064,085.11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50,097.6064,085.1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219,520.00820,922.00
其他77,784.3032,262.00
合计297,304.30853,184.0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331,375.11730,084.627,601,290.49
合计8,331,375.11730,084.627,601,290.49/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肥电子化学品项目4,579,162.4553,978.344,525,184.11与资产相关
杭州年产2万吨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产业化项目1,352,212.66676,106.28676,106.38与资产相关
鄂尔多斯电子化学品项目2,400,000.002,4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 计8,331,375.11730,084.627,601,290.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6,361,600.0076,361,60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35,233,293.36235,233,293.36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235,233,293.36235,233,293.3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27,375,529.713,095,164.741,028,681.5529,442,012.90
合计27,375,529.713,095,164.741,028,681.5529,442,012.9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4,700,336.4924,700,336.49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4,700,336.4924,700,336.4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59,307,269.3691,202,850.5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138,285.2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59,307,269.3692,341,135.8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58,739.58102,477,130.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10,996.6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5,000,000.0025,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86,066,008.94159,307,269.3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63,542,384.27177,565,226.24269,479,180.16159,935,333.49
其他业务553,294.75497,591.46102,858.49124,925.00
合计264,095,679.02178,062,817.70269,582,038.65160,060,258.4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908,342.37437,824.67
教育费附加389,289.59187,639.14
地方教育附加259,526.40125,092.78
房产税385,909.08325,369.12
土地使用税395,372.62344,692.13
印花税69,805.2090,056.12
其他5,772.6528,261.45
合计2,414,017.911,538,935.41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佣金5,126,041.986,095,190.99
业务招待费371,686.16450,720.49
职工薪酬329,460.49326,316.89
差旅费188,654.24367,606.71
办公费71,558.11129,039.19
其他60,221.81367,751.29
出口包干费4,367,171.75
运费16,886,366.12
合计6,147,622.7928,990,163.43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本期发生运费和出口包干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978,709.794,565,160.19
折旧及摊销2,002,808.671,666,553.33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886,459.21809,295.54
交通差旅费455,097.66796,367.33
办公费371,369.00861,633.78
业务招待费320,777.99766,291.09
中介费5,471.70
其他426,053.56328,204.67
合计8,446,747.589,793,505.93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工费4,272,871.794,035,394.72
直接投入4,460,152.943,530,305.95
折旧及摊销1,130,621.43431,044.83
委外研发198,113.21188,834.95
其他644,574.90638,273.27
合计10,706,334.278,823,853.72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093,208.071,245,807.83
减:利息收入834,899.11411,580.91
汇兑损益-816,547.26259,913.69
手续费及其他52,370.2473,630.55
合 计-505,868.061,167,771.16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226,009.952,648,443.78
合计2,226,009.952,648,443.78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50,957.69245,884.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158,353.81
合计-750,957.6987,530.80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727,727.73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合计727,727.73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014.9832,633.01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33,963.12549,126.19
合计341,978.10581,759.2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24,351.808,873.0024,351.80
合计24,351.808,873.0024,351.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0,133.36
其他2,702.6115,435.772,702.61
合计2,702.6125,569.132,702.61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615,276.968,496,480.52
递延所得税费用-395,286.36255,554.60
合计8,219,990.608,752,035.1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9,978,730.1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996,809.5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17,745.4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72,331.5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81,029.85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112,643.64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1,125,078.45
所得税费用8,219,990.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政府补助款1,495,925.331,918,359.16
银行利息收入834,899.11411,580.91
押金、保证金7,875.006,939,281.96
其他109,425.5052,868.40
合计2,448,124.949,322,090.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费用类支出10,611,455.2033,178,367.59
押金、保证金811,411.444,214,271.51
其他41,706.8325,995.61
合计11,464,573.4737,418,634.7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市中介费300,000.001,475,000.00
合计300,000.001,475,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1,758,739.5853,320,762.37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341,978.10581,759.2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442,484.317,009,358.21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966,382.98851,593.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133.3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27,727.7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76,660.811,505,721.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50,957.69-87,53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95,286.36255,554.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17,853.24-2,100,492.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239,568.6423,799,935.0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359,696.413,868,575.43
其他959,615.5907,89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20,120.889,195,540.4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84,953,448.67162,984,64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63,082,266.57131,587,385.4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71,182.131,397,255.37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84,953,448.67163,082,266.57
其中:库存现金20,779.7518,790.9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84,932,668.92163,063,475.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953,448.67163,082,266.5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20,374,632.57
其中:美元2,877,976.217.079520,374,632.57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11,112,549.56
其中:美元1,569,680.007.079511,112,549.5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730,084.6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1,495,925.33其他收益1,495,925.33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期发生额和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不包括递延收益结转到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鄂尔多斯格林达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化学品制造100.00设立
合肥格林达安徽合肥安徽合肥化学品制造100.00设立
四川格林达四川眉山四川眉山化学品制造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凯恒电子浙江衢州浙江衢州化学品制造49.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凯恒电子凯恒电子
流动资产61,083,742.9471,235,287.68
非流动资产8,332,412.828,515,765.95
资产合计69,416,155.7679,751,053.63
流动负债40,154,372.2149,725,648.41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40,154,372.2149,725,648.4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9,261,783.5530,025,405.2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4,338,273.9414,712,448.56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4,338,273.9414,712,448.56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48,405,389.3869,874,020.34
净利润-563,277.88775,113.08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63,277.88775,113.08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电化集团杭州化工产品制造6,00056.1656.1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母公司为电化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招有、蒋慧儿、俞国祥、胡永强、蔡江瑞、陈浙和徐华等七名自然人。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凯恒电子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兆恒工程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临江热电其他
杭州银行其他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其他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电化集团电力、污水设备使用费327,699.58327,699.15
电化集团污水处理91,401.9093,208.50
电化集团循坏水等其配套服务998,313.12517,533.12
电化集团后勤服务561,125.41822,109.63
临江热电蒸汽4,651,728.594,985,490.91
兆恒工程设备安装及维护198,247.1251,341.9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电化集团7,079,500.002019/11/222020/11/20
电化集团5,000,000.002019/7/192020/7/10
电化集团15,000,000.002019/12/132020/11/25
电化集团10,000,000.002020/3/162021/3/12
电化集团5,000,000.002020/3/172021/3/16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4.03129.37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主体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借入2020年1-6月偿还支付利息及手续费
杭州银行本公司短期借款----456,360.37
杭州银行合肥格林达手续费----400.00

续:

关联方主体关联方交易内容账户类型2020年期初余额2020年6月末余额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84,570,656.6745,836,128.26323,869.85
杭州银行本公司银行存款美元账户1,116,375.14807,768.744,890.09
杭州银行合肥格林达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246,690.48246,666.26375.78

(续上表)

关联方主体关联方交易内容2019年1-6月借入2019年1-6月偿还支付利息及手续费
杭州银行本公司短期借款--5,000,000.00630,791.48
杭州银行合肥格林达手续费----800.00

续:

关联方主体关联方交易内容账户类型2019年期初余额2019年6月末余额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45,427,640.8761,142,303.61253,102.45
杭州银行本公司银行存款美元账户2,482,545.092,889,208.708,773.80
杭州银行合肥格林达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247,140.19246,714.58374.39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电化集团743,313.631,439,710.36
应付账款临江热电786,489.91820,268.99
应付账款兆恒工程100,000.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2020.06.302019.12.31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18,239,990.3426,199,126.56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25,000,000.0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34,251,518.33
1至2年
2至3年2,800.00
3至4年2,980,101.80
4至5年33,600.00
5年以上886,744.56
合计138,154,764.6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83,943.652.383,283,943.651003,283,943.652.53,283,943.651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4,870,821.0497.624,812,920.813.57130,057,900.23128,117,562.7497.134,469,391.693.49123,648,171.05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4,870,821.0497.624,812,920.813.57130,057,900.23128,117,562.7497.134,469,391.693.49123,648,171.05
合计138,154,764.69/8,096,864.46/130,057,900.23131,401,506.39/7,753,335.34/123648171.0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2,078,631.002,078,63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1,205,312.651,205,312.6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283,943.653,283,943.65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4,251,518.334,193,953.493.12
2-3年2,8002,464.6188.02
3年以上616,502.71616,502.71100.00
合计134,870,821.044,812,920.813.5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753,335.34343,529.128,096,864.46
合计7,753,335.34343,529.128,096,864.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司一17,280,829.1912.51518,424.88
公司二13,030,143.419.43390,904.30
公司三10,717,869.207.76321,536.08
公司四9,711,380.887.03291,341.43
公司五8,388,234.886.07251,647.05
合 计59,128,457.5642.801,773,853.74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5,168,323.9194,672,728.55
合计95,168,323.9194,672,728.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4,154,611.10
1至2年1,355,000.00
2至3年10,035,000.00
3至4年3,148,152.00
4至5年26,600,000.00
5年以上49,889,291.37
合计95,182,054.47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94,907,443.3794,207,443.37
出口退税412,877.14
保证金242,134.4440,000.00
其他32,476.6617,339.4
合计95,182,054.4794,677,659.91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931.364,931.36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4,931.364,931.36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8,799.208,799.2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13,730.5613,730.56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4,931.368,799.2013,730.56
合计4,931.368,799.2013,730.5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司一押金200,000.001年以内0.2110,000.00
公司二保证金35,000.002-3年0.041,750.00
合肥格林达合并范围内往来57,833,734.301年以上60.76
鄂尔多斯格林达合并范围内往来34,903,709.071年以内及以上36.67
四川格林达合并范围内往来2,170,000.001年以内2.28
合计/95,142,443.37/99.9611,750.00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62,000,000.0062,000,000.0062,000,000.0062,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4,338,273.9414,338,273.9414,712,448.5614,712,448.56
合计76,338,273.9476,338,273.9476,712,448.5676,712,448.5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鄂尔多斯格林达20,000,00020,000,000
合肥格林达30,000,00030,000,000
四川格林达12,000,00012,000,000
合计62,000,00062,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凯恒电子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小计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合计14,712,448.56-750,957.69376,783.0714,338,273.9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67,748,455.06181,654,652.48272,891,248.26164,837,281.36
其他业务499,370.22497,591.46
合计268,247,825.28182,152,243.94272,891,248.26164,837,281.3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50,957.69245,884.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158,353.81
合计-750,957.6987,530.80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26,009.9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649.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343,574.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1,904,084.3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8%0.68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22%0.650.6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董事长:蒋慧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08-27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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