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7个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梳理与修订,本次设计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4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6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新增 | 是 |
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 新增 | 否 |
因本次相关规则设计的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对比。上述制度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