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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清河县环中水务有限公司、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9.5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2.6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预算管理、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筹资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和控制、成本与费用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产减值、信息化系统、授权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管理、工程项目中的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销售与收款管理和控制、成本与费用管理、财务报告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5%及以上1%(含)至5%1%以下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的控制目标偏离,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5%及以上1%(含)至5%1%以下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使得决策程序可能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重要决策程序不够完善使得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业务合法合规,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翼飞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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