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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市

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YONGYUE SCIENCE & TECHNOLOGY CO.BD.LTD、诚联新材料(福建)有

限公司、 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其中: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控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与沟通包括: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应付账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业务流程和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出现公司财务报告错报、漏报影响程度大于或等于公司当年净资产3%的控制缺陷影响程度大于或等于当年公司净资产的 1.5%,小于 3%的控制缺陷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当期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公司当年净资产的 3%的控制缺陷大于或等于公司当年净资产 的 1.5%,小于 3%的控制缺陷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2.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3.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及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要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重要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悦科技应收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含利息)4,121.56万元。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方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控制度缺陷财务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联方已全部清偿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收回全部占用款本金及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利息,资金占用余额为零,积极消除了不利影响。 (二)公司采取了其他整改措施,确保以后不在发生类似情况。 1、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通过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规范内控运行程序,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切实落实。 2、公司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通过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整改意见。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制定采购管理办
内控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设计存在缺陷:(1)未建立供应商资格评审和背景调查;(2)未规定重要采购合同需要经过董事会审批;(3)未设定采购付款审批金额权限等。2、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重要的采购付款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点付款等。法,完善公司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完善预付款审批流程,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中预付款审核条款进行了修订,强调应结合付款金额对大额预付款的合理性、必要性对进行层层审批。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管理,进行严格的背景资信调查,加强对采购合同付款及其他主要条款的审核,持续跟踪大额采购合同供应商的生产经营状况,保证公司的供应和资金安全。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信息披露问题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其他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控股股东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内控自评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予以重点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通过 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发现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方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同时通过日常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翔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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