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1年5月21日14时00分
二、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三、与会人员签到:2021年5月21日13时40分
四、会议议程:
第一项:董事长周贤海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第二项: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第三项: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介绍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5、《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项: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五项:推举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各二名;
第六项: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七项: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第八项: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第九项:周贤海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项: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第十一项: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散会。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十六个议案,其中议案5、议案1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和忠实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指导和督促公司的经营管理班子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各位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同时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就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工作报告:
一、公司2020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给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冲击,公司直面疫情,科学决策,有效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合理有序安排复工复产,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公司2020年度铝材产量约73.27万吨,铝材销售72.88万吨。公司总资产约133.29亿元,同比下降1.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37.98亿元,同比下降
2.0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24.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5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99.43万元,同比下降104.86%。
公司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称号、“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常务理事长单位”称号、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市汽车工程学会、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与上海有色网颁发的“2020年最具潜力汽车材料应用奖”等证书。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公司利用多年来在铝箔行业建立的研发、技术、人才及销售渠道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公司生产的电池箔是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的基材之一,能有效提升动力锂电池的性能。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决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正确行使职权。2020年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及执行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21项议案。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3项议案。
8、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注册地址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10、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8项议案。
11、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工作的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3项议案。
2、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地址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4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任职勤勉。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董事会会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关注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全力加强董事会建设,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严格执行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并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
三、公司治理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2021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及董事会工作目标
(一)经营计划
1、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加快产品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步伐,提升产品满足、引领下游需求的能力。重点推进涂色容器箔、电池箔、钎焊箔、泡罩箔等战略产品技术攻关,使其适应大工业化生产模式。强化四大研究院研发能力,在学习分析方法、提出解决方案、了解客户需求、加强产学研等方面积极探寻措施。研发人员将产品研发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参与市场推广亲自向客户介绍新品优势。
2、聚焦产品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站在超越客户期望的高度,打破原有思维方式,对标学习先进经验。重视过程控制,做好工艺纪律的执行,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做到作业标准化、操作规范化、工艺检查制度化。此外,分析全公司质量管理职能及机构,理清每个人的岗位目标职责,选好人配好人,加强质疑退货、工序退货事故的责任追究,并对班长、主管、厂长进行培训,提升部门领导及员工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
3、聚焦利润和成本
进一步提升全员降本增效意识,罗列每项收入、支出、库存并按可控程度、金额大小排序,研究挖潜改进措施,检查各种浪费,形成解决计划并检查闭环。进一步降低金属占用,坚持研究产品标准周期,供、产、销形成流程体系,推进计划排产标准化,稳定供应,均衡产发,零积压、零滞留,金属高效流转。
4、聚焦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在团队建设上发展人文关怀与标准化管理双重路线,多样化的团建活动加深企业重人情、有温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员工对企业信赖感,增强员工归属感;积极推进老带新政策,由内部向外部全方位招贤纳士;通过组织各类赛事,展现员工拼搏精神,提升员工工作激情;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技能及思想的提升,紧跟“边干边学 边学边干”的核心方针。致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有能力、有思想的标兵队伍。
5、聚焦重点项目推进
持续推进开展募投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加快海外工厂的投产及欧洲贸易公司的运营,进一步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产业布局,更好地服务现有客户,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拓展新的海外客户,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董事会工作目标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同时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规范治理、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建设,董事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2、加强培训、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规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做好信披、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代表第五届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5项议案。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3项议案。
7、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9、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
10、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因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依法依规地完成了第五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监事会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
1、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监事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审核相关报告等形式对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符合有关财经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了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该报告无异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尽管关联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费,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违规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本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提出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采取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等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日常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没有违法或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中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7、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安全。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8、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以下财务决算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0年,全球经济稳步复苏,带动包括铝在内的大宗商品需求增长,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市场竞争依旧激烈。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指导下,在公司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继续抓市场开发,抓提质增量,抓节能降耗,2020年铝材产销水平有了一定的增幅。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资产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重(%) | ||
货币资金 | 1,155,003,104.13 | 8.67% | 1,546,100,478.48 | 11.42% | -25.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677,133.06 | 0.22% | 109,676,499.92 | 0.81% | -73.85% |
应收票据 | 28,577,603.51 | 0.21% | 12,148,352.01 | 0.09% | 135.24% |
应收账款 | 1,543,483,843.87 | 11.58% | 1,544,057,276.82 | 11.41% | -0.04%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8,344,600.10 | 7.87% | 987,279,687.14 | 7.29% | 6.19% |
预付款项 | 164,452,159.94 | 1.23% | 103,303,092.19 | 0.76% | 59.19% |
其他应收款 | 191,125,417.06 | 1.43% | 118,783,187.65 | 0.88% | 60.90% |
存货 | 2,502,931,431.78 | 18.78% | 2,106,527,190.68 | 15.56% | 18.82% |
其他流动资产 | 290,777,043.96 | 2.18% | 833,702,218.44 | 6.16% | -65.12% |
投资性房地产 | 70,767,994.02 | 0.53% | 69,533,346.50 | 0.51% | 1.78% |
固定资产 | 4,396,263,748.88 | 32.98% | 4,083,763,701.16 | 30.17% | 7.65% |
在建工程 | 1,342,097,532.59 | 10.07% | 1,429,180,728.40 | 10.56% | -6.09% |
无形资产 | 341,747,304.81 | 2.56% | 351,099,687.53 | 2.59% | -2.66% |
商誉 | 112,290,666.32 | 0.84% | 112,290,666.32 | 0.83%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65,098.96 | 0.34% | 47,315,960.87 | 0.35% | -5.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995,606.18 | 0.14% | 24,489,143.58 | 0.18% | -26.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592,167.88 | 0.37% | 58,222,110.73 | 0.43% | -14.82% |
资产总计 | 13,328,792,457.05 | 100.00% | 13,537,473,328.42 | 100.00% | -1.54%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重(%) | 金额 | 占总负债比重(%) | ||
短期借款 | 3,740,891,799.76 | 39.30% | 3,596,025,463.16 | 37.28% | 4.0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800,857.20 | 0.02% | |||
应付票据 | 1,137,616,815.35 | 11.95% | 1,370,429,462.49 | 14.21% | -16.99% |
应付账款 | 763,686,764.56 | 8.02% | 743,869,151.77 | 7.71% | 2.66% |
合同负债 | 99,280,567.51 | 1.0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872,403.02 | 0.58% | 55,955,157.65 | 0.58% | -1.94% |
应交税费 | 23,547,543.81 | 0.25% | 11,087,335.61 | 0.11% | 112.07% |
其他应付款 | 31,584,125.42 | 0.33% | 377,596,491.21 | 3.91% | -91.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1,289,345.32 | 6.21% | 753,397,529.54 | 7.81% | -21.52% |
其他流动负债 | 7,757,178.49 | 0.08% | 307,126,369.86 | 3.18% | -97.47% |
长期借款 | 1,561,439,436.99 | 16.41% | 985,345,202.31 | 10.21% | 58.47% |
应付债券 | 1,073,968,643.33 | 11.28% | 1,016,938,243.17 | 10.54% | 5.61% |
长期应付款 | 357,994,947.85 | 3.76% | 255,357,248.28 | 2.65% | 40.19% |
递延收益 | 52,688,274.41 | 0.55% | 61,826,694.34 | 0.64% | -14.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363,820.41 | 0.20% | 19,985,193.91 | 0.21% | -3.11% |
负债合计 | 9,517,782,523.43 | 100.00% | 9,646,376,002.35 | 100.00% | -1.33%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33,630,131.00 | 433,624,323.00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16,140,373.34 | 216,156,423.44 | -0.01% |
资本公积 | 1,554,072,779.23 | 1,553,982,786.63 | 0.01% |
其他综合收益 | -11,454,492.84 | 9,112,867.36 | -225.70% |
专项储备 | 21,263,045.58 | 21,263,045.58 | 0.00% |
盈余公积 | 148,226,828.69 | 141,151,340.13 | 5.01% |
未分配利润 | 1,436,232,393.64 | 1,501,665,060.41 | -4.36% |
少数股东权益 | 12,898,874.98 | 14,141,479.52 | -8.79% |
科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426,553,866.08 | 11,236,347,031.17 | 10.59% |
营业成本 | 11,374,155,273.67 | 10,041,681,338.95 | 13.27% |
销售费用 | 112,778,236.42 | 319,671,010.23 | -64.72% |
管理费用 | 124,404,282.34 | 104,271,013.59 | 19.31% |
研发费用 | 432,292,269.14 | 396,022,892.15 | 9.16% |
财务费用 | 267,659,601.94 | 109,522,908.99 | 144.39% |
单位:元
科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789,346.88 | -636,492,252.59 | 17.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300,606.24 | -1,196,454,595.2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6,771.73 | 2,148,438,897.78 | -99.76% |
期间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0年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9 | -0.03 | 0.09 |
2019年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7 | 0.72 | 0.73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14,994,348.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0,754,885.58元。母公司2020年期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6,688,088.87元,扣除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43,362,830.10元, 2020年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004,655.79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公司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等情况,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五
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结合2020年度担保工作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见下表:
被担保公司 | 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万元) |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00.00 |
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 |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 |
内蒙古信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 |
鼎胜铝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 |
泰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 |
鼎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000.00 |
合计 | 450,000.00 |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借款事宜的审批权限进行如下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如: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以下同),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39.5亿元(不含39.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合同。
二、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章执行:
1、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3.3亿元(不含13.3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9.5亿元(含39.5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含10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5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合同。
三、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融资工具,由董事长签章后执行:
1、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含13.3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借款合同;
3、其他融资工具单笔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合同。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七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2021年度继续与浙江鼎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瑞机械”)、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轻合金”)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内容 | 关联人名称 | 预计金额(元) | 实际金额(元) |
采购设备及配件等 | 鼎瑞机械 | 150,000,000.00 | 52,258,961.84 |
出租房屋 | 鼎瑞机械 | 3,000,000.00 | 2,080,000.00 |
销售产成品 | 银隆新能源 | 15,000,000.00 | 1,143,190.48 |
销售产成品 | 盟固利 | 5,000,000.00 | -237,776.08 |
承租房屋建筑物 | 鼎盛轻合金 | 250,000.00 | 180,000.00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鼎胜集团、周贤海、王小丽 | 6,442,544,300.00 | 4,745,105,600.00 |
关联交易类别/内容 | 关联人名称 | 预计金额(元) |
采购设备及配件等 | 鼎瑞机械 | 150,000,000.00 |
出租房屋 | 鼎瑞机械 | 3,000,000.00 |
销售产成品 | 银隆新能源 | 55,000,000.00 |
销售产成品 | 盟固利 | 20,000,000.00 |
承租房屋建筑物 | 鼎盛轻合金 | 500,000.00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鼎胜集团、周贤海、王小丽 | 6,442,544,300.00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注册资本:110333.5385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对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离任一年内的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3、盟固利
公司名称: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全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1号楼4层注册资本:44572.8571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5月27日经营范围:生产电池;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离任一年内的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4、鼎胜集团
公司名称: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中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2幢21层2101室注册资本:705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1月22日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项目咨询;市场投资咨询;物业管理,
物业出租、出售: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煤炭、金属材料,乙二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胜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5、鼎盛轻合金
公司名称: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中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水河桥84号注册资本:85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4月19日经营范围:铜铝精整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的技术服务,承办会展,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除期货、证券商品中介),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科研信息、产业化配套服务,园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盛轻合金系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关联自然人
周贤海、王小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向关联人租赁房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期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计划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消除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的目的,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
1、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授权期间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
3、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4、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笔对冲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859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737人
三、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30.6亿元
上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上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1家上年度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六、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胡友邻 | 注册会计师 | 2005年7月-2006年10月在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无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太华 | 注册会计师 | 1996年至2012年11月期间,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12月起至今,从事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 无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4年 |
本期签字会计师 | 胡友邻 | 注册会计师 | 详见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介绍。 | 无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 |
张雪生 | 注册会计师 | 2013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 无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维持2020年度的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60,000元/年(税前)。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拟维持2020年度的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一、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议案十三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38,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81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2,481.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30,131元;公司股份增加2,48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33,630,131股。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删除“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627,6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630,131元。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层料(危险品除外)、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货运代理;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的装卸;有色金属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层料(危险品除外)、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货运代理;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的装卸;有色金属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第二十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33,627,650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33,630,131股,均为普通股。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召开日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当为保本型或中低风险、中期、中短期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五
关于制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称“本规划”)。上述内容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上述内容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