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实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础薪酬、绩效年薪、奖金、长期激励四部分组成。
(一)基础薪酬
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
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奖金
是指超额完成当年经营目标或对当年度经营工作做出特殊贡献时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
(四)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发放办法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2020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郑安政 | 总经理 | 41.81 |
赵颖 | 副总经理 | 160.00 |
汤静 | 财务总监 | 24.84(注1) |
刘明 | 副总经理 | 62.5(注1) |
郑秀萍 | 离任副总经理 | 26.98(注2) |
谭才年 | 离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80.37(注2) |
葛国平 | 离任副总经理 | 2.21(注3) |
至2020年1月7日。
六、独董意见
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