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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3819 公司简称:神力股份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神力贸易

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产品开发、税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管理及信息系统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合同管理、存货与成本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存放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2%营业收入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10%以上的修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过程不充分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5、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过程不充分导致重要失误; 3、内部审计职能或风险评估职能存在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等。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报告期内未产生直接财产损失,尚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子公司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以全面有效防范各类风险。2024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公司内部环境的优化,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规范各业务流程的控制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力度,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猛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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