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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森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陈妙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作为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妙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2001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今历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成

员;现兼任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职,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共召开的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事前及时与公司董秘、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

2023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本年度亲自出席董事会(含通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妙财99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每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能认真审核会议资料,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积极沟通,详细了解议案涉及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已经在2023年10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

审计沟通会议,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及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未至公司现场开展工作,所有工作均通过线上方式沟通进行。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除此外公司能每月更新发送监管合规动态信息,邀请参与实地调研和专题培训活动,为独董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此外公司能每月更新发送监管合规动态信息,邀请参与实地调研和专题培训活动,为独董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奋斗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准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参考意见,提升董事会管理决

策水平,确保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妙财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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