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炎)

本人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目前已离任。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权利,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2023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章炎,男,1962年8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锡梁溪分公司总经理、江苏保时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我不存在违反独立性的情况,且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章炎881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我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审计、薪酬与考核两个专门委员会工作当中。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
章炎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在履职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股权激励、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

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此外,本人持续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与其他独立董事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为我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分析判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本人对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定期报告的披露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务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聘任高管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票期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失去激励效果,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章炎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