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0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审计,指导公司内控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陈雪梅女士、陈朝辉先生及一名非独立董事王丙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雪梅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审议了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报审计机构选聘、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工作、年审事务所审计情况等汇报,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

2、2020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审计

6037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4、2020年10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0年12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确定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范围、人员安排等事项并就重点审计事项交换了意见,以及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在信永中和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其沟通,并且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财务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年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6037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听取了管理层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情况及原因分析的汇报,并就财务报告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所有职员不存在在公司任职的情形,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此外,审计委员会督促指

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认真审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发表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定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2020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2020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0年12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整体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行为均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运作指引》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全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雪梅、陈朝辉、王丙星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