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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审计,指导公司内控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晏国菀女士、陈朝辉先生及一名非独立董事王丙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晏国菀女士担任。

2023年11月,非独立董事王丙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增补非独立董事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至此,公司审计委员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内部控制及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其审计情况汇报等,审议过程中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委员对年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合资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2、2023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就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含商誉)减值情况、关联交易和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3、2023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会议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调整增加预计关联交易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4、2023年10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工作履行情况如下: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正式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时间、范围、人员安排等事项并就重点审计事项交换了意见,以及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在信永中和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其沟通,并且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通过与信永中和的沟通,审计委员会

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根据其审计情况出具了相应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财务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听取了管理层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情况及原因分析的汇报,并就财务报告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同时,根据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和审计结论,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建议加强对合资公司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等方面加强管理。此外,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针对合资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2023年,公司存在董事长越权审批并代表公司签署《基金合同》以7亿元购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反应出公司在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环节上出现瑕疵。公司及时进行整改,一方面全额收回投资款7亿元并终止合同,另一方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在定期会议中就公司规范运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认真审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发表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定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具体详见“二、2”)。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整体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行为均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全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晏国菀、陈朝辉、李杰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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