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