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06证券简称:
东方环宇公告编号:2021-02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9.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9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本次销户前,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官网(www.sse.com.cn)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2021年4月26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至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管理账户,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办理上述全部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728728036018800020767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宾馆支行 | 30050901040006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