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胜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新胜达持有公司股份272,572,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4.9947%被动稀释至49.7529%,持股比例减少5.2418%。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概述
因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公开发行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胜达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30日。
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因“胜达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7,851,71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新胜达持有公司股份272,572,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9947%(以2023年8月17日总股本495,633,712股计算)。因上述转股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杭州新胜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7529%,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24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8月18日—2023年12月19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股份种类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2月19日 | 0 | 5.241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1、公司名称: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4、注册资本:1,051.8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祥河桥村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出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154522548
8、经营期限:长期
9、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10、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方吾校 | 50.03% |
方能斌 | 30.00% |
方聪艺 | 19.97%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2023年8月17日) | 本次变动后 (2023年12月19日)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9,042,700 | 54.2826 | 269,042,700 | 49.108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29,411 | 0.7121 | 3,529,411 | 0.6442 | |
合计 | 272,572,111 | 54.9947 | 272,572,111 | 49.7529 |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8月17日的公司总股本495,633,71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以12月19日的公司总股本547,851,710股计算。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