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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5,361,624.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458,899,795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68,370,815.4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3,049.32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8,864,015.40

元,占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06%,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阶段资金需求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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