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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78                                公司简称:火炬电子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1 / 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6
                                       2 / 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丽山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946,256,934.49             1,650,274,995.48           7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70,574,014.52             1,138,524,965.47           99.43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43,065.98             24,980,535.06            118.3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111,733,388.37              802,787,445.69            3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975,709.93            110,772,276.91            3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0,522,525.88            103,196,880.07            36.1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加 0.08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0                     11.02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68                 26.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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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91.50           -1,311.5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1,150.00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282,966.14        1,219,798.42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07,575.0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48.14        3,273,435.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43,378.23         -847,210.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2.74
                     合计                          243,544.55        4,453,1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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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91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
         (全称)                 数量          (%)        条件股份        情况               性质
                                                             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境内自然
蔡明通                         73,953,136       40.84      73,953,136   无
                                                                                             人
                                                                                           境内自然
蔡劲军                         10,905,032       6.02       10,905,032   无
                                                                                             人
                                                                                1,500,0    境内自然
王伟                           10,064,379       5.56             0      冻结
                                                                                  00         人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浦江之星 177 号集合      4,870,000        2.69             0      未知                  未知
资金信托
申万菱信基金-招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                                                                     境内非国
                               4,286,326        2.37       4,286,326    无
信托博荟 10 号集合资金                                                                     有法人
信托计划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
陕西省国际信托-陕国
                               2,857,551        1.58       2,857,551    无                    未知
投财富尊享 22 号定向投
资集合资金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2,699,400        1.49             0      未知                  未知
海富通基金-平安银行-
厦门国际信托-厦门信托
                               2,643,234        1.46       2,643,234    无                    未知
-汇金 1642 号火炬电子定
增投资集合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       2,540,143         1.4             0      未知                  未知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         2,338,001        1.29             0      未知                  未知
级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5 / 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王伟                                            10,064,379     人民币普通股    10,064,379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177
                                                 4,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7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2,699,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99,400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融(北京)资产管
                                                 2,540,143     人民币普通股    2,540,143
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
                                                 2,338,001     人民币普通股    2,338,001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高端制
                                                 2,177,446     人民币普通股    2,177,446
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165
                                                 1,9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3,8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699,866     人民币普通股    1,699,866
融通资本-兴业银行-铭典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661,721     人民币普通股    1,661,7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
                                                 1,588,096     人民币普通股    1,588,09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蔡明通与蔡劲军系为父子关系;中海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177 号集合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金信托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165 号集合资金信托同属一家公司设立;其他股东
                                              公司未知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情况。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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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比率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629,426,611.68    256,041,763.84        145.83%     本期增加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引起
应收账款                588,713,796.77    410,382,417.17        43.45%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且公司军工客户账期较长引起
预付款项                 4,928,634.33     8,588,096.32          -42.61%     本期减少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少引起
应收利息                  397,949.01        867,773.36          -54.14%     本期减少主要系收回到期理财产品计提的应收利息引起
                                                                            本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立亚新材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
其他流动资产            550,748,843.55    111,605,967.96        393.48%
                                                                            财产品引起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及子公司立亚新材募投项目的投入建设及子公司立亚特
在建工程                239,129,974.22    77,694,508.58         207.78%
                                                                            陶厂房建设支出增加引起
                                                                            本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立亚特陶收到股东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规定投
无形资产                101,348,506.30    61,757,867.47         64.11%
                                                                            入的知识产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8,616,057.62    137,295,117.88        30.10%      本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立亚新材预付厂房建设款和设备购置款增加引起
应付账款                251,083,018.73    175,412,072.90        43.14%      本期增加主要系销售备货增加存货采购及厂房建设应付工程款增加引起
预收款项                 3,529,160.91     2,450,532.00          44.02%      本期增加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引起
应付职工薪酬              556,035.09      7,995,752.71          -93.05%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 2015 年度计提的年终奖引起
应交税费                24,272,164.42     15,649,843.41         55.10%      本期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引起
其他应付款               3,642,603.86     6,876,837.15          -47.03%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公司退回厂房建设履约保证金引起
长期借款                54,668,790.98     39,731,041.05         37.60%      本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立亚新材由于购买设备增加银行长期借款引起
递延收益                 3,056,181.11     5,025,143.17          -39.18%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取得的递延收益正常摊销引起
资本公积               1,351,880,706.65   347,177,137.35        289.39%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引起
其他综合收益              668,752.97       -314,636.85          312.55%     本期增加主要系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引起
                                                                            本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立亚特陶收到股东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规定投
少数股东权益            38,934,732.08     -1,349,658.88        2984.78%
                                                                            入的知识产权
                                                                 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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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1,111,733,388.37   802,787,445.69         38.48%      本期增加主要系销量及售价同比提升
减:营业成本                     827,342,908.85    586,284,317.01         41.12%      本期增加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同步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04,937.67      2,778,223.54          51.35%      本期增加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
销售费用                         34,472,479.34     25,972,721.70          32.73%      本期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运费、销售机构经费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7,575.01       2,122,509.98          -61.95%     本期减少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引起
加:营业外收入                    4,757,308.39      7,304,071.74          -34.87%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减:营业外支出                     264,236.14        427,250.60           -38.15%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43,065.98     24,980,535.06          118.34%     本期增加主要系收入增长销售回款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500,000.00    386,000,000.00         -41.32%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同比减少引起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11,362.79       774,244.23           43.54%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引起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1,139,231.43    162,649,511.24         35.96%      本期增加主要系购置设备及厂房建设支出增加引起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0,027,868.64    -395,735,935.58        -64.26%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增加设备、厂房建设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支出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12,999,936.20   391,808,000.00         158.54%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引起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85,753.75     16,663,967.55          46.34%      本期增加主要系收回保函保证金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引起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86,046.53     37,122,335.18          -30.27%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减少保函保证金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584,711.05    383,973,562.49         152.51%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引起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74,939.45        949,172.91           -49.96%     本期减少主要系外币汇率变动引起
影响
                                                                           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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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9.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499,936.20元,扣除发行费用16,47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36.20元,已完成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具体详见2016-055号公告)
      二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或同等额度货币)并授权其在香港
 新设全资子公司雷度国际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16-059号公告),目前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
                                                                                                                                              及时履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行应说   及时履
           承诺类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明未完   行应说
                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成履行   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   步计划
                                                                                                                                               原因
与首次公   股份限    蔡明通、 自火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   股票上市   是      是
开发行相   售        蔡劲军   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     之日起三
关的承诺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火炬电子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十六个月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内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
                                                                               9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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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   火炬电     在不影响火炬电子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竞价交      股票上市   是   是
       子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或者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     之日起三
                  低于 800 万元,但回购股份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    十六个月
                  稳定股价义务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内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   控股股     火炬电子控股股东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增持方案以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    作为公司   是   是
       东:蔡明   元资金增持股份或每次增持股票数量,或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但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   控股股东
       通         过公司股份总数 2%,并避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     期间
                  义务,则公司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直至达到
                  其应增持金额,同时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其他   董事:蔡   火炬电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增持方案以不低于其     股票上市   是   是
       明通、蔡   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 20%的资金增持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    之日起三
       劲军、郑   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将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现      十六个月
       平、陈婉   金分红款和薪酬收归公司所有,直至达到其应增持金额,同时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      内
       霞、陈立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
       富、钱明   众投资者道歉。
       飞
其他   火炬电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长期       否   是
       子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
                  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
                  成交量)与发行价格孰高。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
                  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0 / 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
                  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
其他   控股股     如火炬电子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作为公司   否   是
       东: 蔡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蔡明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     控股股东
       明通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蔡明通公开发售的股份。本人     期间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
                  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本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购回,如因中国
                  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本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购回价格为公司股
                  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与发行价格
                  孰高。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
                  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
                  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实际控     如火炬电子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作为公司   否   是
       制人:蔡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实际控制
       明通、蔡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     人期间
       劲军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
其他   全体董     如火炬电子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长期       否   是
       事、监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事、高级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
                                                                11 / 2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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