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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5.59%的简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产销量稳步增长,新能源电池行业虽然竞争激烈,但行业整体仍然保持持续增长。公司各项业务均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膜涂覆一体化等新一代优质产能的建设和复合铜箔、复合铝箔、硅碳负极、高性能PVDF等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量产等方面均需要进行持续投入。因此,董事会在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兼顾了对公司股东保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机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36285_B01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395,461,179.21元,加上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1,603,496.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8,255,022.60元,扣除已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472,882,186.06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55,927,467.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2,137,973,428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751,41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128,222,01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97,951,081.82元(含税),现金红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59%。

公司于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299,998,870.02元,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上市公司拟现金分红规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5.59%的原因说明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1,603,496.56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55,927,467.11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7,951,081.82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5.59%,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依旧保持增长态势,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绿色低碳经济转型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发展理念,新能源市场良性发展促进了新型储能需求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的长期应用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和市场需求仍保持持续增长,为满足下一阶段的市场竞争,公司于四川、广东、安徽等地有序推进负极材料、膜材料及涂覆、自动化装备等领域的优势产能建设。同时公司紧跟市场新需求,追踪前沿新技术,

注重研发人才培养,持续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在维持现有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产品。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实际经营、社会资金成本等多重因素,在持续的回报机制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结合上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和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的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原则,拟定前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立足长期发展战略,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把控资金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负极材料一体化、基膜涂覆一体化等新一代优质产能的建设和复合铜箔、复合铝箔、硅碳负极、高性能PVDF等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量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回馈公司投资者,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公司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299,998,870.02元。

为持续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回报水平,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预案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长期稳定的现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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