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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天健审[2021]116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25,885,122.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383,308.6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400,0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67,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7.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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