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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29,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08.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49.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30,058.0030,058.002024年5月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不适用
合计35,058.0035,058.00-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二)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投入进度/比例(%)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募集资金余额
1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30,058.007,304.7024.30707.8822,816.05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0.00
合计35,058.0012,304.70-707.8822,816.05

截至2024年3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共计707.88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共计22,816.05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金额21,7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116.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82708034437.4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230225113010000061,108.60
合计1,116.05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调整“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具体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2024年5月2026年5月

(二)延期原因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由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拟建设具备年产60台智能煤炭干选机的生产研发基地,新增建筑面积49,440㎡,购置精加工、折弯、焊接、装配、检测等工序设备及研发设备共计393台(套)、软件15套。“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自获得项目批复以来,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市场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两年,受宏观环境及市场变化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研发设备和软件采购、物流运输等受到一定程度滞后影响,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放缓;同时,公司智能煤炭干选业务稳步开展,但下游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较原计划产能仍有一定差距,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项目目前已有产能可基本满足公司近期业务发展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5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与周期,公司同意将“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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