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
负,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942,342.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