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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胡国柳先生和董事胡仁昌先生组成,其中刘玉龙先生和胡国柳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刘玉龙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集5次会议,所有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主要审议内容包括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等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控审计部2023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各报告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其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与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一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有效的,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情形;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财务审计的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公司审计的独立性。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和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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