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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过程中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审慎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度审计结果相关的情况汇报,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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